金毛尋回犬阿柑突然發狂,將主人咬至斷臂,被政府漁農處拘留。
就我所知,根據有關的法例,若果傷者放棄追究的權利,咬人的狗隻是可以發還給主人的。主人黃婆婆早前已向漁農處簽署了授權文件,示意放棄收回阿柑;其後,黃婆婆原諒了阿柑,並打算將阿柑接回;甚至有其他善心人決定收養阿柑,漁農處卻又以阿柑情緒不穩,不適宜飼養為理由而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