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2007
論藝術治療對於療癒創傷之可行性
論藝術治療對於療癒創傷之可行性
蔡維民撰
一、前言
什麼是「創傷(trauma)」呢?按照一般心理學的認定,創傷的形成是一種心理病理現象,似乎是一件無須過多解釋的事,不過我相信我們應可更深入地探討創傷的意義。Bettelheim(1979)就指出,創傷的概念強調個人在生活週期裡所建立的目標與理想的徹底崩解,同時在這般狀態下伴隨著個人認同持續的毀滅性衝擊,並影響其家庭與社會關係。在心理學的研究中,一般常以「後創傷壓力症候群」(簡稱為PTSD)來描述人受到災難或重大打擊後的身心反應現象。PTSD是介於「心智」(psyche)與「身體」(soma)的複雜現象,80年代創傷事件主要指稱戰爭或集中營,但創傷事件是複雜廣泛的,舉凡戰爭、人為暴力攻擊、監禁或天然災害都在其中之列。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簡稱DSM-Ⅲ)(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1980)將這樣的違常現象界定為個體「經歷到一種心理意義的事件,但這通常是超乎人類日常經驗範圍的事件。」但是90年代中,社會心理學家已經認為創傷往往不只是個人事件,也是人際與社會解離失序及重建關係的現象。Kleber(1995)指出,創傷是超越個人層次的,創傷同時是在社會與文化脈絡裡展現其意義,因此藉由公共的形式構築共同體意識,並建構集體記憶是探究創傷意涵的重要環節。
在上面的回顧中,無論是將創傷放在個人層面亦或是社會層面,一般都假設了創傷是一種心理狀態,是可以療癒的。當然也有持反對意見的,如Summerfield(1997)以戰爭的人為災害為例,認為「創傷」一詞只是西方文化下的普遍概念對非西方國家人民心靈的殖民狀態,所以他指出「後創傷壓力症候群」是一種隱喻而非具意義性的實體(more metaphor than meaningful entity),故Summerfield認為戰爭所帶來的問題是社會建構 (social fabric)的崩解與貧窮化的再現所致,根本不是什麼心理諮商可以解決的。
基本上,我不打算處理何謂創傷;但是從國外創傷研究的簡單歷史回顧中,發現到一個簡單的思維脈絡:創傷的災難意義對於個人而言是一種「斷裂」--不論是「社會聯繫的斷裂」抑或是「個人生命記憶程的斷裂」,而恢復則代表一種「重構」或「連結」。因此,我將以此脈絡作進路來探討另一種心靈治療對於「創傷恢復」的可行性,那就是「藝術治療」。事實上,這想法是我在閱讀了Judith Lewis Herman的《創傷與恢復(Trauma and Recovery)》(1992)與Dr. Shaun McNiff的《藝術治療(Art as Medicine)》(1992)後所激盪出來的[1],因此可謂是兩本書的自行對話。在此要強調的是,連我也不知道本文將會如何發展,因此不完備之處必定是處處可見,盼請各位批評指正。
二、創傷與記憶
Judith Lewis Herman在《創傷與恢復》(1995)一書中提到:「一般人對於暴行的正常反應,是將它們從意識中驅離。」她同時接著說:「產生自我洞察的重要時刻,就是當潛抑的想法、感情和記憶浮現到意識層面的時候。」(楊大和譯,1995,頁9)或許有的人會說那是「失落的記憶」。但是事實上,我們或許能自我轉變以適應一般性的刺激;但是創傷是我們無法轉換的,我們會將之整個壓入潛意識之中,或在其外包裹上與連續性記憶格格不入的包裝--是獨立於現在與過去自我的經驗之外,以致於產生「斷裂」。王敬弘神父(1980,頁9)便指出「心靈創是藉著記憶的方式存留在一個人之內,因此人用什麼方法和態度來處理這些心靈受傷的記憶,也就決定了這些心靈創傷對他產生的影響」。Lindy(1996)以心理分析的治療觀點認為,創傷治療的藝術在於使個體明瞭何時開始尋找生活歷經創傷後遺失的片斷,進而能對創傷記憶拼湊完整且可以理解的圖像,促使倖存者可以涵納與瞭解失落的意義。
所有的心理學家都承認,創傷的結果不會被時間沖淡,它也許會癒合結痂,但是永不會消失。在創傷事件過了許久之後,受創者仍會重溫該事件,就算再如何遺忘,這些記憶仍舊會以不同的型態提醒受創者:如惡夢、不自覺的小動作等等。當然,創傷之稱為「記憶」與一般的記憶是有不同的,首先,它不像一般記憶是「線性流動」的,而是「固著凍結」的;受創者無法正確回憶或敘述完整情節,但卻能極度敏感地注意片段的感覺與照片式的影像。Herman認為創傷記憶是由於生理組織的變化而產生的[2],受創者不只在思想與夢境中重溫創傷時刻,也會在行動中重現--無論是有意的或是無意的。但是麻煩的是受創者常會以偽裝的方式或只能片段敘述的方式重演創傷情境的某種層面,甚至渾然不知自己在作什麼。做為心理治療師,Herman認為重要的工作是「如何補綴其(創傷倖存者)經驗片段、重建故事全貌、依據過去事件來尋找現有症狀的意義」。(1995,頁9~10)
無疑的,在療癒創傷的過程中,「承認」並「分享」是具有關鍵的重要性的,但是卻也是非常困難的。就如同我之前所提到,創傷記憶已經被受創者整個壓入潛意識之中,或包裹上與連續性記憶格格不入的包裝,受創者基本上難以正確而完整地重構這個經驗。Herman強調在「恢復」的過程中,「重述創傷故事」可以轉變創傷的記憶,使得它可以統整到倖存者的生命故事之中。但是她同時也極度強調「安全感」與「清楚的目標」,治療者與倖存者必須「慢慢地」、「兢兢業業地」進行揭露的工作,而且主動權是必須掌握在倖存者手中。
在電影「老大靠邊站」中,克里斯多夫飾演的心理醫生與勞勃狄尼洛飾演的黑幫老大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有趣卻饒富意義的模式。勞勃狄尼洛因目擊同為黑幫大哥的父親被殺而不願重述這段歷史,壓抑的結果以致於自己無法再舉槍,因而求助於心理醫生克力斯多夫。在相處的過程裡面克力斯多夫一直協助他尋找問題的癥結,當他發現原因後,便要勞勃狄尼洛自己說出當時的過程與感受。而當這位黑幫老大克服了這段記憶之後,性格與價值觀完全改變,放棄了黑幫的生涯而重拾家庭的溫暖。在劇中,「夢」是相當重要的關鍵,它是導引克里斯多夫思考的重要線索:不光是勞勃狄尼洛所作的夢,也包括了克里斯多夫自己在聽了勞勃狄尼洛的夢之後所作的夢,這裡面都充滿了隱喻與圖像。
個人對創傷述說的形式,有時常常是通過隱喻式(metaphor)的思考方式浮現,Ricoeur論稱,「隱喻是一種修辭歷程。透過這個歷程,言說釋放了力量,以致於某些故事得以再重新描述真實。」(Ricoeur,1977)創傷經驗使得知覺性與塑像性的主要記憶模式取代了語言的記憶,因此,要使受創者透露出潛意識中的記憶,而將之形諸語言(這是Herman相當堅持的),可能就必須採取與圖像性的表達模式並由受創者自己加以賦義了。
三、藝術治療的基本理論--以美術治療為例
「藝術治療」作為一個被獨立討論的醫療方法,大概是最近這個世紀的事情。Prinzhorn(1922)認為精神病患自發的美術作品說明了人人皆有其創作慾望,所以他相信患者的美術是一種自然療法,可有效地矯正精神分裂的崩潰與疏離感。當靈魂失落的時候,美術便會自發地給予協助;當靈魂沮喪、孤立、發狂及異常煩亂時,美術的形象便會顯現。靈魂中的「本能真我」便是具有自我醫治的驅力與能力!
雖然「藝術治療」概念在廿世紀才被提出,但是以「藝術」作為醫療手段的歷史,卻可溯源至最早期的「薩滿教」的「巫醫」傳統。巫醫藉著作為「儀式」的藝術表現--擊鼓、舞蹈動作、運用畫像及物品、服飾、面具等等--來尋找被誘拐或迷失的靈魂,把靈魂還給病人。Dr. Shaun McNiff便認為「畫像與美術的歷程是薩滿教巫醫和服務的精靈,幫助人們收回失落的靈魂」。(McNiff,1999,頁28)由此,我們可以嗅出「藝術治療」本身便具有很強的「宗教性格」。
讓我們回到「藝術治療」的一些基本概念上來。藝術治療強調「想像的創作」,因為「創造力的表現是靈魂自發且無意識的努力藉以自行治療」(McNiff,1999,頁25)。藝術治療要求「自發地」、「自由地」表現自己的藝術--這是這種治療法的根本原理,這似乎與達達超現實主義的想法不謀而合。在自發且自由的藝術作品中,將表現出屬於它自己的生命。似乎有人這麼說過:「許多的藝術家創作時都不是處於『完滿』的狀態,甚至是處於『病態』、『精神分裂』的狀態。」「藝術治療」強調靈魂是「運動、歷程、創造、相互作用與持續的運行」。換句話說,當靈魂失落時,便會產生「僵化」、「阻塞」、「固著作用」。因此,在進行藝術創作時,要繼續注意著這個表現的「媒介」--繼續注意聲音、姿態、身體動作、感覺、環境及其他藝術形式的諸方面,就美術醫療而言,便是繼續注意畫像,並在其表面與細節中發現「深奧」。在繪畫中,靈魂悄悄出現在作品中,它述說著自己的故事,而且相對地影響了創作者。所以不要過度思索未來的「終極形象」而疏離眼前的作品,要對當下創作的作品及其環境採取「開放」的態度。藝術乃是藉著順應靈魂的活動與微妙的心靈感應來減輕痛苦。在創作過程中,靈魂最深處的「守護神」--心靈獨特的感受性,或稱為「天生的表現風格」--會浮現,而在團體能量之中壯大。
在完成藝術創作之後,接下來便是作品的詮釋。一般而言是採「團體的交談冥想」--亦即團體冥想,彼此說話,並且與作品本身交談,藉以沈思作品。「美術的歷程並非合乎邏輯地分析症狀以及將症狀歸納為一連串合理的原因,反而是改變腳本,故事完全重講而且再度開始,或者以美學的冥想取代強迫觀念」。(McNiff,1999,頁88)以美術治療為例,透過畫像,患者開始講述其創作的故事--他們面臨的障礙、他們解決或未解決的問題、意想不到的事件,講故事等於靈魂的語言,藉著說故事患者可以用更副情感的洞察力與視覺準確性來看畫像。在團體中,人們輪流講述創作歷程的故事,因而增加此步驟的儀式性格,同時領導者必須讓此互動儀式保持清楚、一貫且安全。而團體中的其他成員也在作畫者敘述完之後開始不斷地彼此回應--不過領導者必須促使回應的意見聚焦於畫像以及作畫者本身明確的特徵上。領導者此時要照管團體、畫像與環境:圖畫被展示、故事被敘述、團體給予回應、確定每個人都會輪到且都有一樣的機會,當患者明白他將能說出其故事時,他亦會在別人敘述故事時支持他們。
在「藝術治療」之中,更重要的不是討論作品,而是與作品交談,其依據是「在於承認在充滿互動及多重觀點的世界裡,圖畫具有獨立自主的生命」。(McNiff,1999,頁151)藝術的形象從未被固定,無法以絕對的形式被描述。James Hillman提出「個人需與出現的形象合作,讓該形象走向自己,而非自己走向它。而當人用想像的頭腦開始和圖畫說話時,圖畫變成另一個「他者」,而動態與無拘無束的風格便會浮現。」(Hillman,1983,pp78~79)這個過程酷似早期精神分析的「自由聯想法」,使「潛意識」的表達能夠迴避「意識」的想法,在自由且自發的表達中,以往習慣與模式的抑制將會消失--有時連說話者都感到意外。在對話中,「言詞對圖畫發揮協助者間同伴的天使功能,……對談不僅在說話者與傾聽者之間繼續,也在言詞與圖畫之間進行,這是『無限串連工作組』」。(Hillman,1985,pp177)當然,此種對談需要指導與支持,因為與畫像對談不屬於慣常的會話模式,而令創作者感到退縮。領導者必須鼓勵創作者對畫像說話並對它發問,此時「表達」被轉換成傾聽與回應,而其他成員也將加入此種對話之中,漸漸地,「畫像」成為中心,創作者與其他成員可以與之對話並相互交談,進而解放心靈。
這讓我想到榮格的心理分析傳統,這個傳統一向肯定與心靈人物對話的價值。榮格遵照藝術的傳統實行「活動的想像」,鼓勵角色與畫像表明身份、陳述己見並影響它們的沈思者。Mary Watkins研究文學中的角色自發且自動地擬人化,她認為這些自主的心靈人物在與我們接觸之前便「先存在」且「有人性」。「若不容許這些角色有自主性,我只是在自我投射,使它們順應我的面貌。」(Watkins,1983,pp23~26)對談喚起畫家對畫像的存在產生移情作用。畫像也可能親切的說話,把注意力引向我們不自覺地貶抑、反個性化與解離--促使我們發掘出一些被自己埋葬的真相。
與畫像的對談是以口語的語言進行,而歷程可藉由要求參與者回想其心靈對話開始,先在冥想中與自己的畫像發問、對話,然後漸漸說出來。其間,作畫者自己發問,同時也以圖畫的代言人身份作回應,此時領導人(或幫助者)則充當伙伴兼證人的角色。作畫者應改變各種觀點來與圖畫的不同面向交談--或許是被忽略的顏色或線條,同時邀請這些部分互相說話。團體的功用便可以為對談提供多樣的觀點,協助作畫者進入圖畫的世界並全面重整其內容,而當作畫者能全面敘述其內容並綴拾其脈絡時,代表著他的生命整體正在不斷慢慢地修復之中。當然,這可能需要數十張、甚至數百張的圖畫方能達成。
四、藝術治療與創傷的恢復
「藝術治療」在國外行之有年,而多半用於作為「心理治療」的方法。在台灣,「藝術治療」被運用在「臨終治療」與「創傷後心理失調」的層面上[3]。我要強調的是,藝術治療並不同於傳統精神醫學與心理學根據心理病理學理論來分析藝術作品,而是「我創作、我說明、我與所創作的東西對話並聆聽它」,在療癒的過程中,作品將成為「靈魂轉生」之顯露而告訴我它的奧秘。而這個奧秘可能就是曾受創傷的自我所必須面對卻不願面對的那個「失落的記憶」。Judith L. Herman也承認繪畫作為重建故事的重要性:
「當故事最不可承受的時刻迫近,病患會愈來愈難以使用言詞來表達。有時候,病患會自動轉換為非語文的表達方式,例如繪畫。如果創傷記憶有『圖像性』的視覺特性,那麼繪畫可能是呈現這些『無法抹滅的印象』最有效、最原始的方法。」(Herman,1995,頁230)
在此,我盼望能比較Herman與McNiff所提出論點的異同,來作為論述「藝術治療對療癒創傷之可行性」的基礎。
(一)「藝術治療」與「創傷恢復」之相同點
1.都需要訴諸語言--強調「說故事」之必要性
如我之前所言,Herman堅持必須要以語言的形式使受創者透露出潛意識中的記憶。Susan Brison也認為人有三個自我:「靈肉合一的自我」(The Embodied Self)、「故事性的自我」(The Narrative Self)、以及「自主性的自我」引用URL

蔡老師:
對於您的文章非常欣賞,淑貞因從事諮商輔導工作,目前寫作「藝術治療」相關研究,想要引用您文中對藝術治療與創傷的部分觀點,因參考文獻中必須加註出處,所以想請教您發表時間與您這篇文章除部落格之外是否發表在其他的刊物上?是否方便請您告知,謝謝您!!
末祝
教安
淑貞 敬上
我未曾正式發表,只是網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