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4,2009

米國 4, My first NBA game!!


圖說:客隊罰球時一定全場噓聲

Staples Center位於LA的市區,是兩支NBA球隊,Lakers和Clippers的主場。來到LA的星期六晚上,就搭著表姐夫的車到Staples Center來看Clippers和Trail Blazers的比賽。

十年前第一次來美國,就很想到現場去看NBA,可惜當時老爸沒有安排這個行程;十年後來到美國,出發前就一直掛念著要到現場看比賽。不巧離公司最近的球隊Warriors的比賽時間都很難成行,後來因為要到LA找舅舅,就順便查了當地的比賽時間,剛好Clippers週六有比賽,所以終於達成了去現場看NBA的心願。


圖說:表姐贊助的超讚座位,附贈免費的熱狗跟飲料

其實這並不是一場好看的比賽。主場的Clippers被全場壓著打,命中率低、防守漏洞多,原本期待看到的Baron Davis完全沒啥表現,怪不得我舅舅說「那個爛隊比賽有啥米好看?」。反倒是Blazers的防手積及,搶籃板也比Clippers拼,光拼勁Blazers就贏一半了。所以Blazers是現在東區第五,Clippers則是西區吊車尾,不意外。


圖說:我怎麼覺得辣妹跳舞的次數比精彩好球還多

但是我這個第一次的新兵來說,球場裡面的每一樣東西都覺得熟悉又新鮮。開場的薩克斯風國歌演奏、暫停時間的辣妹啦啦隊熱舞、現場看到快攻灌籃、Alley-OOP、全場一起喊Defense、Defense,以前只能在電視轉播上看到的事情,現在都活生生的在眼前發生,實在是太讓人興奮了。

來美國的目標之一達成了!如果之後有錢有機會,再來看看Lakers這種超級強隊的比賽。

 



Posted by tsaihp at 樂多Roodo! │08:24 │回應(0)引用(0)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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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日記, 在美國的日子,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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