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8,2006
農委會的回應
敬啟者:
台端本(95)年11月17日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電子郵件,函詢新聞報導提及私製疫苗所違反之法令乙案,答復如下: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四條,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疫苗為動物用偽藥,製造動物用偽藥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並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November 20,2006
數據仍是不足
地圖會說話—誰是台大學生,用巨觀的數據呈現出台灣教育資源不均的事實。我同意結論,但是這組數據卻不能否認地不足以支持推論*。(駱明慶的同名論文,則較完整而保守地進行討論。)
雖然說台大的學生分佈大多來自北部,但這樣的分布比較,是無法推論「不均」的。駱明慶的論文中,有多提供了「成為台大學生的機率(佔18歲人口比例)」,並呈現五個時間點的數據,才足以比較完整地呈現成為台大學生機會的地區差異,以及其逐年拉大的現象。
駱文所做的,並不單單僅是簡單地政治檢定,畢竟看到這個教育資源不共享的現象,就把問題歸責到階級,實在是正確地太簡單了。該研究其實更重要的價值是,試題打破既有「聯考是公平」的迷思。
華人太害怕舞弊了,所以寧願大家一起綁在一個已經演化成結構性不公平的假公平體系中,也不願意賦予教育更大的彈性。可笑至極。

November 17,2006
私製禽流感疫苗「可能」瓦解防疫系統?

Give me a break!
把標題下得那麼驚人。應該要把「可能」二字給粗黑體起來才是。
這個新聞讓我直接聯想到之前台灣Tamiflu存量可能不夠時,政府曾經放話考慮不理會原廠的專利權,自行製作藥物以避免在新型流感爆發時無計可施。
去年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雖說是財團法人,但每年政府還是有編列預算給它) 接下成立流感疫苗研發中心之後,現在有實驗室自行研發禽流感疫苗交給藥廠製造,卻成為「非法」製造禽流感疫苗?看起來,他們所違反的,應該「可能」是沒有進行活體試驗就直接量產使用 (畢竟疫苗也是有宣稱療效的)。但到底是違反哪個法,值得查證。
讓我覺得有趣的問題是,「私製是違法」以及「政府要管制私製」的這件事情。也許將來,你我小老百姓家裡都不能打果汁了,因為有可能生菌數太高,尤其如果因此讓家中小朋友生病,那麼政府就會以「兒童保護法」來起訴這個不去購買「衛生的」包裝果汁卻「私製果汁」的照護者。
當然,新聞跟這個例子還是有差的,新聞中「私製」疫苗者牽涉到販賣的階段,所以可能影響大眾安全。只是這樣的新聞處理,讓我這個天生反骨的笨蛋會覺得「那到底私製哪裡不好」的反應。畢竟如果說政府無能,又不許百姓自救,那要怎麼這世界活下去!?
...繼續閱讀
July 13,2006
台灣米防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