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7,2008
消費券本當排富
消費券的目的是甚麼?
不是要刺激景氣讓股市回春?
如果手上有股票的人
一手拿消費券消費
一手拿著股價回升的股票
這公平嗎?
消費券本應該排富
而富的定義除了所得之外
持有股票跟基金或其他以股市為本的金融商品的人也應該算進去
如果為了拿消費券把手上股票賣光,先讓政府賺一手證交稅,那也很好
政客在那邊夭巴吵,好好一個一邊濟貧一邊促經濟的政策
也要把它給擴大到所有人試用
想趁機買票,真是厚顏
不過稱"排富",頗為不智,因為台灣人民大多不認為自己是"富"
但是要是稱消費券"納窮",可能會導致沒人想使用消費券
(像美國有些人就是因為不想要窮的標籤,所以即使政府發給他food stamp他也不用)
要推出一個政策,wording實在重要,不是像名嘴或政客隨便放話隨便喊都沒關係的
至於攤販這種台灣的有機地下經濟
如果行政院可以藉這次消費券而想出辦法把攤販也收稅管理
一定歷史留名
Self disclosure: 以上 情緒佔50% 理性佔30% 通盤完整性佔5% 偏見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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