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5,2007

呂副險遭巴國總統『襲胸』?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性別平權主義者,直到那天,有進一步的反省。那是個晚上閑來無事,跟妹妹一同看新聞解悶。看到一則呂秀蓮副總統到巴拉圭出訪,「險遭巴國總統『襲胸』」的新聞。畫面呈現的是巴國總統在台上要跟呂副總統擁抱時,後者將前者的手順勢一帶,變成台灣選舉場合上常見的牽手高舉狀。我脫口而出,「真沒禮貌,連擁抱也不敢!」妹妹就吐了一句,如果呂覺得不舒服不想擁抱,難道不行嗎?


我那時直接的感覺是,既然呂身為人民代表出訪他國,就應入境隨俗,避免給主人帶來壞印象;更何況大庭廣眾之下的擁抱,若真成為鹹豬手偷襲,自會有輿論公評,而說不定呂還可因此抹上人民英雄的色彩:為了人民犧牲。更何況,那只不過是個拉美擁抱。然而,應該這麼大體為重嗎?一個代表群眾者,可以有自己的意識嗎?這是個大哉問,而且到處是會陷人於兩難的地雷。

例如:領袖應該為人民而設立密祕帳戶進行國防與外交工作嗎,即使他自己知道這有道德瑕疵?領袖應該為了避免戰爭跟他國領袖上床嗎,即使他自己根本對對方沒有任何興趣?領袖應該符合姑息主義宣告絕不發兵,即使他知道很有可能會被攻擊?領袖應該為了人民發動戰爭嗎,即使他自己對和平期待甚深?領袖應該為了國內經濟而跟高污染企業主合作嗎,即使他自己深知環污對國家未來的傷害?也就是,當人民跟自己的期望是相斥的時候,領導人應該順應「時勢」或「民意」來決定他的立場,還是應該堅持他自己個人的信念,即便下台或「失去代表性」也不在乎?

拉回那則新聞。領導人絕得自己不喜歡那種感覺,所以以動作婉拒了對方擁抱。這的確是沒什麼大問題。那麼為什麼我會覺得,若我是巴國總統,我會感到自己的善意被踐踏呢?

我終於發現一件事。當我走在夜晚人煙稀少的路上,若前方有女性路人,我一定盡量走路出聲,讓她知道後方陌生男人的遠近,有所戒備而放心後,然後盡量快步超過她;為的就是不希望給對方的夜行添加恐懼。或者在擁擠的捷運公車上,我就要盡力地縮小自己所佔空間,避免讓女性會有不舒服的碰觸感覺。也難怪我會覺得,當真情流露打開雙手準備擁抱,卻被當成鹹豬手而被忽視,是多麼讓人痛心難過。

我們社會從小教育就是懷疑,也因此關上了愛與信任的可能。而缺乏愛與信任,所謂性別平權也只不過是建立在人際懷疑之上的法規與教條。可惜。


Posted by trust1021 at 樂多Roodo! │09:20 │回應(0)引用(0)要自我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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