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7,2007
小客廳4/25給自己的筆記
這次小客廳的表演中,終於再度有被角色上身的快感,所以即使出了不少槌,結束時還是有玩到很過癮的感覺。但是,丟筆記時間,讓我有機會好好審視自己的表現。
不知道是在哪聽到或看到過的一種說法:即使是即興,但這些瞬間創造出的成品也要讓客人爽,不能自己爽就好;就像去一家法國料理店,米其林主廚端出一盤精心設計的新菜色,但卻是色香味皆噁的菜,就算廚師再厲害、即興得再爽,作品都只能算失敗。
我在這禮拜三的音樂即興裡,再度進入「身患殘疾」的角色,結果碰出一個帶著一絲悲情卻又有點勵志的愛情小品。故事結尾與伊始的音樂氣氛不大配合。但仍喜歡這個突如其來的角色,因為在台上時角色進入了我,於是情緒就可以濃烈發揮,很多反應根本不需花大腦去即興,因為那個角色自然會給我它的故事。我只是用我的聲音,幫角色說話而已。
但在結束後的筆記時間,我才知道我在整段故事中都把對手角色的名字喚錯,而且這種錯誤原來觀眾都看得很清楚。錯誤還是需要避免的,就算再有感情的片段,當欣賞者心理帶著個發現的錯誤或疑問,多少是會影響到看故事時所應得的快樂吧。其實,我還記得我上場前是確認過這個名字的,但在舞台的迷幻氛圍下,我過度沉浸於那個角色而有太多屬於那個角色的自然而然的反應。表演者有自我意識會很慘,但是完全失去自我意識也會釀禍。這顯然就是一例。
在偶戲當中,我享受著被操控的不確定感,但卻也在被觀眾笑聲催眠,而莫名的太想很快丟詞、想很快的反應,結果卻一堆點子堆積成前後不呼應的故事。笑點或許有,但感動人的力道就大打折扣了。(1/2故事中的雌雄不明之波霸殺手,也是陷入這樣其實應該可以避免的處境。)過了一天多,我才回想起其實偶戲那時的焦慮感;因為覺得故事乾了,而太想結束故事。其實就是最基本的打地基沒有做出來,關係、地點、事件不明,所以很快地故事就不知所云。
即興十誡之一:搞笑是一種罪。我想我下次應該不要再那麼過度在乎觀眾的反應,甚至潛意識地想討好觀眾,而應更專注於台上所發生的事,回歸腳踏實地一點的準備與參與狀態,才好。
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很喜歡自己那個即興的皮卡丘。只不過,我後來才想到,皮卡丘的台詞應該是:「Pica, pica, pica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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