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4,2006

沒有正義的年代,來自淺視的正義觀

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想站在正義的那一邊,但是很少費心思及什麼是正義,而只知道順我則正義、逆我則不正義。而當媒體本身具有為人進行化妝的能力時,凡能操控媒體者,就可決定今天誰要補上正義的妝,誰要貼上邪惡的標籤。而往往在這過程中,真正該被譴責者,就低調地輕舟已過萬重山。當法警拿人民繳稅來的薪水,而奉命為了秩序要堵住社會上為人民找真像第四權時,就出現了這個時代中必然具有的荒謬情節:兩造背後都有其正義論述。法警為了司法人權,不能讓嫌犯或被告(至少在法院範圍內)受到法律外的侵犯,即便法警本身對該嫌犯或被告的罪名並無認同。而新聞媒體為了調查犯了不公不法情事的真相,就會盡量地想突破封鎖線,取得最新消息。 


這樣看來,雙方之間若出現衝突,誰該負責?誰是錯誤的一方? 


新聞台的技術人員在拉扯過程中受到法警的不當處置,因此提出訴訟,除聲請國賠之外,亦欲以刑法控告法警。 


只是,這過程中,新聞媒體完全沒有責任?媒體主管以收視取向,要求記者們衝鋒陷陣,甚至不惜踏入爛泥仗似的競爭之中。惡性競爭下,記者跟一般人一樣為了換取版面或工作機會,而盡其最大力氣與冒著風險以獵得畫面。 


在這個事件中,最後結果,媒體竟不但不受批判,相對地還利用其資源把它所加害的內部的工作人員捧成正義的受難者。一方面規避了自己的責任,也為自己塗上了冠冕堂皇的道德色彩。 


換言之,就勞動的角度而言,有沒有人關心,到底媒體內部是如何來解決這位技術人員所受到的職業傷害,以及思考如何避免讓類似的職災再度上演。 


近來在民生官邸駐紮的媒體,經常性地將攝影機抬高拍攝宅院內的狀態,這可以說不是侵犯人權嗎?如果說,只因為犯罪者是名人,或是有勢力/權力者,就應該不受人權保障,那麼只能讓人感嘆地認為,這個時代將混亂至極。正義(包括人權),已經不再是理性的產物,相反地是一種可以被有心人操作情緒之後,隨時修正的準則。 


好吧,價值,若從多元主義觀來看,本來就是多個系統同時存在的。甚至可能每一個人都可能帶有不同的價值體系。只是,多元時代中,那種不同體系之間的對話,若在權力的集中之後,而無法進行,造成某種價值觀的獨大,或是某幾種價值觀因各自擇「善」固執或「理直」氣壯而發生衝突,這時的價值,或所謂正義或道德,就都只是被消費掉的高調。 


若閱聽者不多花精力來思辨時代價值,或是培養欣賞或同理或與不同價值之間對話,而任由資訊掌握者(包括政府與媒體)操控,文化大革命中的那種瘋狂年代,亦不遠矣。




台北地院法警施暴案 朱文正提告 院方來個道歉儀式


2006/08/01東森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731開庭審理總統女婿趙建銘交保案,發生三立電視台SNG工程人員朱文正與法警爆發衝突意外,朱文正被控涉嫌妨害公務,移送台北地檢署問後獲飭回;朱文正認為法警執法逾越職權,1日下午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5名法警涉嫌共同瀆職、妨害自由和傷害等罪嫌,提出刑事告訴,並聲請國家賠償100萬元。台北地院1日下午為法警執勤過當部分,向朱文正致歉,兩名法警當場向朱文正握手致意,但是法警強調,沒有抓錯人,也沒有因為抓錯人而道歉。


朱文正委任律師王迪吾表示,朱文正認為法警執行職務很辛苦,若是在職務的必要範圍內受到傷害,他不會計較,但本案超越必要範圍,有假借職務機會和方法,進行妨害自由和傷害的行為。


他指出,朱文正被逮捕的過程中多處受傷,而且被兩名法警用很強的力氣拉扯頭髮,進入法警室後,又被一名不詳姓名的法警室主管拳打腳踢,已逾越法警值勤的必要範圍,因此對四名已知姓名、一名則是不詳姓名的法警室主管共5名法警提出瀆職、妨害自由和傷害的刑事告訴。


王迪吾指出,關於民事求償部分,已準備國家賠償的請求書,求償金額一百萬元,主要是認為法警執行職務達到故意和重大過失,朱文正希望獲得理賠後捐給公益機關。


不過,就在朱文正提出告訴之後,台北地院也為法警執勤過當部分,召開道歉儀式,由台北地院院長林錦芳主持,她邀請媒體共同見證法院的誠意,並向朱文正及2名三立的律師解釋事情緣由,朱文正原本不敢靠近法警,但在眾人的勸說下接受張姓、黃姓2名法警道歉,雙方的表情都有點僵硬。


林錦芳指出,法警昨天強制逮捕的動作讓社會觀感不好,她雖然不會打架,但也知道非常不舒服,這種過當的行為應該檢討,法警也自認為有不對之處。


林錦芳表示,法院配置法警的目的在保護被告或證人的安全。趙建銘是媒體焦點,鑑於過去曾發生多起危安事件,台北地院31日派遣法警維護現場秩序,並沒有其它考量,只要任何人到法院遭受到同樣威脅,也會以同樣態度處置。
對法警與媒體發生衝突,林錦芳表示,已嚴格規範法警,以後執行勤務必須忍辱負重,除非必要,對妨害公務者,未來將採取「現場蒐證,事後究辦」原則,對於重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者,則交由警察機關處置。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壽嵩指出,法警31日執行勤務時,的確遭到媒體辱罵、出拳毆打及用腳猛踹等行為,朱文正在法警逮捕另一名媒體人員時,用腳猛踹黃姓法警,並與其他同事合力拒捕,導致其他法警將他強制逮捕。
劉壽嵩強調,台北地院法警沒有抓錯人,他也沒有因為抓錯人而道歉,某些電視媒體斷章取義的報導,讓他深感難過。


至於媒體報導朱文正被法警拖進法警室後遭到圍毆,劉壽嵩表示,據朱文正當時的說法,他被法警帶到法警室後被拋至地面,並被人踩了一腳,隨後就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直喊頭昏。朱文正當場並沒有反駁劉壽嵩的說詞。


司法院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昨天媒體與法警衝突事件,發表「感到遺憾」的聲明,並指全案由檢察官偵查,靜待結果,再作處理;另外,將要求檢討改進法警值勤的方式和手段。



Posted by trust1021 at 樂多Roodo! │08:30 │回應(1)引用(0)不幹譙不行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972009
回應文章
精闢論點 令人激賞
我們喜歡你的文章
Posted by JR at August 9,2006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