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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techielse-偶爾也要嚴肅一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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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編輯與譯者</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何謂「很可怕」的「譯者」和「譯文」？譯出可怕譯文的譯者，叫做可怕的譯者；然而，譯出不可怕譯文的譯者，其實也很可怕。何謂「很可怕」？首先，英文理解有問題，簡言之，就是外文（英語或其他外國語）不好。其次，外文還不錯，但專業知識和常識均不足（當然，專業知識足，但常識不足，也是很常見的現象；相較之下，常識足，專業知識有限的譯者或編輯，反而更加重要）。第三，外文還不錯，但中文不好，因而往往被英文語法牽著走，翻出不合中文語法的文字。第四，外文還可以，但中文「太好」，編輯若未能細查，很容易就被流暢的中文蒙蔽，渾然不知譯文其實有誤，甚至錯得離譜。身為編輯，當然不可能、也不應該找上外文不好的譯者，否則根本就是自討苦吃。守門人的首要任務，除了找好書，再來就是挑對人。識人不明的編輯，其實怨不了人。問題是，怎麼識人？發給專業或熟悉的譯者，固然品質有保障，但開發新譯者，也很重要。新譯者，自然要通過試譯，問題是，編輯真的有能力斷定譯者的外文能力嗎？萬一編輯自己的外語能力平平，只是中文（或說改稿）能力還不錯，自然就更難判斷（新）譯者的能力優劣了。更何況，一般人大多只懂英文或第二外國語，一個不懂法語的編輯，如何判定法翻中譯文的好壞？用結果論斷嗎？行雲流水的法翻中譯文，當中難道不會潛藏很多地雷嗎？面對一本出現了五個錯誤的書和一本出現了五十個錯誤的書，我們可以用數量去斷定前者品質優於後者嗎？萬一那五個錯誤其實是通篇文章或整本書籍最關鍵或最值得爭議的概念呢？到底要經過多少把關，才能確保一本書完全沒有、或大致上沒有問題與疑義？譯者是第一道關卡，編輯是第二關，最後一關是誰？讀者。但是，花錢的人要的是閱讀的享受，要的是正確的資訊或知識，所以，一本書一旦淪落到要讓這些人扮演起譯者與編輯的角色，就算是徹底失敗了。語言這種東西，詮釋空間很大，但基本上至少還可以用文法做為判斷準則。根據個人曾身為譯者、編輯與發譯者的經驗，試譯者只要出現文法錯誤，便不予採用。若文法完全正確，但文字不甚洗鍊，則還可接受。至於中文太好，運用生花妙筆掩蓋了艱深文法、甚至詮釋錯誤的譯者，則是敬謝不敏。比較理想的狀況，則是鼓勵譯者不要「逞強」，有疑問的句子，甚至看不懂的句子，坦然大方地承認且標示出來，如此一來，編與譯便有討論商榷的空間，而屆時編輯也不用在浩瀚字海當中進行debug的動作。上述只是從語言能力這個角度來檢視譯者與編輯的角色，簡單說，就是譯者的外文要好，編輯則是中文要好之餘，還要具備一定程度的外文能力。然而，譯者與編輯所需具備的能力，絕非僅止於語言而已，當中還涉及專業能力的問題。編輯固然有各自負責的領域，但或許稱不上「專精」於某個領域（這麼說當然有點以偏蓋全或小看了某些編輯）。如果碰到自己都不懂的東西，編輯該如何自處？我的經驗是：查證（網路或書籍）或請教專家（指點迷津甚或專業審查）。面對自己不懂的領域，如果中文能力還可以，當然可以修改得很通順，但這樣出來的東西，讀者懂嗎？另外還有常識的問題。即使是商業類著作，也總難免涉及其他專業領域，例如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或哲學等，而各個領域又都有各自專用的術語或慣用語。編輯無須百藝精通，但至少要見多識廣，知道可以去請教誰、上哪兒去找資料。接著要談的是「邏輯」。專業且經驗豐富的譯者，其實只要看到譯文，便大概猜得出原文的文法與用字，甚至可以從中文斷定出譯者是否譯錯。這並不是因為那些人很神，而是用邏輯去判斷。說得更明白一點，無論是譯者或編輯，都要做到能夠在「不疑處起疑」，而且一旦起疑，便要勤於查證與就教。我曾碰過在一篇商業類文章裡，把主張三權分立的「孟德斯鳩」譯成「蒙特梭立」的譯者，也曾在一本談論著作權的書上看過把Quintet（五重奏）音譯成「昆特」的譯者（譯者固然譯得離譜，但編輯在幹嘛呢？）。我們該如何判定這樣的譯者與編輯？能說這些人英文不好嗎？說這些人不查字典嗎？說這些人缺乏專業知識嗎？這樣大概有失公允與厚道，畢竟，上述兩種情況，分別是在商業類文章中出現政治領域的人物與術語，而在法律叢書所出現的則是音樂術語。用我自己的判準來看，這類編輯與譯者除了疏忽之外，還欠缺了常識與邏輯。看到蒙特梭立四個字，我立即想到的是幼稚園，即使不知道或遺忘了孟德斯鳩何許人也，也該動動腦筋，真正進入文章的脈絡裡。當譯者翻出「麥爾斯‧戴維斯『昆特』」的句子，而且還附上原文時，譯者與編輯難道不會稍微動點腦筋去想小喇叭手Miles Davis與「昆特」是怎麼扯上關係的嗎？無關語言能力，無關專業能力，全憑常識與邏輯，心細與合理的懷疑，還有譯者與編輯之間的溝通。翻譯很難。我自己就曾碰過以下這樣的經驗：在翻譯一本學術著作時，針對一句原文推敲了老半天，查證了老半天，也跟編輯討論了老半天，還請了有份量的學者寫書評，結果書出了之後，被某教授一眼認定「錯得離譜」。碰到這種譯者與編輯能力不足的情形，我們兩人該就此退出江湖嗎？當然沒有，我們都還混跡江湖，不是厚顏無恥，而是在虛心受教之後，往後更謹慎。舉這個例子，只是要說，一本徹頭徹尾正確無誤、兼顧信達雅的翻譯著作，當真得來不易。然而，既是翻譯著作，我個人認為，在顧及「可讀性」的範圍內，儘量做到不扭曲原意，乃至於精準地傳遞原意，乃是最重要的事。編輯很辛苦。有時間壓力，還有選對書、賺（大）錢的壓力。碰上可怕譯者，改稿改到發瘋，根本就是在幫譯者擦屁股兼賺稿費。然而，編輯在討厭「可怕譯者」的同時，要不要同時也提升自己的語文能力？這樣做的功用有二：其一，找出適合、有能力的譯者；其二，「有空時」，「譯文出現疑義時」，可以對照一下原文。找對譯者固然是成功的一半或百分之七十五，但是把外文的正確率全然交給譯者，風險實在太高。不是譯者不負責（真的也有不負責的譯者就是了），而是翻譯真的很難，文法難，詮釋多，而且百密難免一疏。編輯不是改稿機器，但也不能舒舒服服的當讀者，身為挑選譯者的守門人以及譯文的第二道把關者，編輯在高喊享有免於改稿的自由之際，或許也該想想，目前翻譯書的品質（正確性與順暢度）參差不齊，難道都只跟譯者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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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何謂「很可怕」的「譯者」和「譯文」？譯出可怕譯文的譯者，叫做可怕的譯者；然而，譯出不可怕譯文的譯者，其實也很可怕。</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何謂「很可怕」？首先，英文理解有問題，簡言之，就是外文<font face="標楷體">（英語或其他外國語）</font>不好。其次，外文還不錯，但專業知識和常識均不足<font face="標楷體">（當然，專業知識足，但常識不足，也是很常見的現象；相較之下，常識足，專業知識有限的譯者或編輯，反而更加重要）</font>。第三，外文還不錯，但中文不好，因而往往被英文語法牽著走，翻出不合中文語法的文字。第四，外文還可以，但中文「太好」，編輯若未能細查，很容易就被流暢的中文蒙蔽，渾然不知譯文其實有誤，甚至錯得離譜。</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身為編輯，當然不可能、也不應該找上外文不好的譯者，否則根本就是自討苦吃。守門人的首要任務，除了找好書，再來就是挑對人。識人不明的編輯，其實怨不了人。問題是，怎麼識人？發給專業或熟悉的譯者，固然品質有保障，但開發新譯者，也很重要。新譯者，自然要通過試譯，問題是，編輯真的有能力斷定譯者的外文能力嗎？萬一編輯自己的外語能力平平，只是中文<font face="標楷體">（或說改稿）</font>能力還不錯，自然就更難判斷<font face="標楷體">（新）</font>譯者的能力優劣了。</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更何況，一般人大多只懂英文或第二外國語，一個不懂法語的編輯，如何判定法翻中譯文的好壞？用結果論斷嗎？行雲流水的法翻中譯文，當中難道不會潛藏很多地雷嗎？面對一本出現了五個錯誤的書和一本出現了五十個錯誤的書，我們可以用數量去斷定前者品質優於後者嗎？萬一那五個錯誤其實是通篇文章或整本書籍最關鍵或最值得爭議的概念呢？到底要經過多少把關，才能確保一本書完全沒有、或大致上沒有問題與疑義？譯者是第一道關卡，編輯是第二關，最後一關是誰？讀者。但是，花錢的人要的是閱讀的享受，要的是正確的資訊或知識，所以，一本書一旦淪落到要讓這些人扮演起譯者與編輯的角色，就算是徹底失敗了。</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語言這種東西，詮釋空間很大，但基本上至少還可以用文法做為判斷準則。根據個人曾身為譯者、編輯與發譯者的經驗，試譯者只要出現文法錯誤，便不予採用。若文法完全正確，但文字不甚洗鍊，則還可接受。至於中文太好，運用生花妙筆掩蓋了艱深文法、甚至詮釋錯誤的譯者，則是敬謝不敏。比較理想的狀況，則是鼓勵譯者不要「逞強」，有疑問的句子，甚至看不懂的句子，坦然大方地承認且標示出來，如此一來，編與譯便有討論商榷的空間，而屆時編輯也不用在浩瀚字海當中進行debug的動作。</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上述只是從語言能力這個角度來檢視譯者與編輯的角色，簡單說，就是譯者的外文要好，編輯則是中文要好之餘，還要具備一定程度的外文能力。然而，譯者與編輯所需具備的能力，絕非僅止於語言而已，當中還涉及專業能力的問題。編輯固然有各自負責的領域，但或許稱不上「專精」於某個領域<font face="標楷體">（這麼說當然有點以偏蓋全或小看了某些編輯）</font>。如果碰到自己都不懂的東西，編輯該如何自處？我的經驗是：查證<font face="標楷體">（網路或書籍）</font>或請教專家<font face="標楷體">（指點迷津甚或專業審查）</font><font face="細明體">。</font>面對自己不懂的領域，如果中文能力還可以，當然可以修改得很通順，但這樣出來的東西，讀者懂嗎？</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另外還有常識的問題。即使是商業類著作，也總難免涉及其他專業領域，例如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或哲學等，而各個領域又都有各自專用的術語或慣用語。編輯無須百藝精通，但至少要見多識廣，知道可以去請教誰、上哪兒去找資料。</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接著要談的是「邏輯」。專業且經驗豐富的譯者，其實只要看到譯文，便大概猜得出原文的文法與用字，甚至可以從中文斷定出譯者是否譯錯。這並不是因為那些人很神，而是用邏輯去判斷。說得更明白一點，無論是譯者或編輯，都要做到能夠在「不疑處起疑」，而且一旦起疑，便要勤於查證與就教。</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我曾碰過在一篇商業類文章裡，把主張三權分立的「孟德斯鳩」譯成「蒙特梭立」的譯者，也曾在一本談論著作權的書上看過把Quintet（五重奏）音譯成「昆特」的譯者<font face="標楷體">（譯者固然譯得離譜，但編輯在幹嘛呢？）。</font>我們該如何判定這樣的譯者與編輯？能說這些人英文不好嗎？說這些人不查字典嗎？說這些人缺乏專業知識嗎？這樣大概有失公允與厚道，畢竟，上述兩種情況，分別是在商業類文章中出現政治領域的人物與術語，而在法律叢書所出現的則是音樂術語。用我自己的判準來看，這類編輯與譯者除了疏忽之外，還欠缺了常識與邏輯。看到蒙特梭立四個字，我立即想到的是幼稚園，即使不知道或遺忘了孟德斯鳩何許人也，也該動動腦筋，真正進入文章的脈絡裡。當譯者翻出「麥爾斯‧戴維斯『昆特』」的句子，而且還附上原文時，譯者與編輯難道不會稍微動點腦筋去想小喇叭手Miles Davis與「昆特」是怎麼扯上關係的嗎？無關語言能力，無關專業能力，全憑常識與邏輯，心細與合理的懷疑，還有譯者與編輯之間的溝通。</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翻譯很難。我自己就曾碰過以下這樣的經驗：在翻譯一本學術著作時，針對一句原文推敲了老半天，查證了老半天，也跟編輯討論了老半天，還請了有份量的學者寫書評，結果書出了之後，被某教授一眼認定「錯得離譜」。碰到這種譯者與編輯能力不足的情形，我們兩人該就此退出江湖嗎？當然沒有，我們都還混跡江湖，不是厚顏無恥，而是在虛心受教之後，往後更謹慎。舉這個例子，只是要說，一本徹頭徹尾正確無誤、兼顧信達雅的翻譯著作，當真得來不易。然而，既是翻譯著作，我個人認為，在顧及「可讀性」的範圍內，儘量做到不扭曲原意，乃至於精準地傳遞原意，乃是最重要的事。</font></p><p><font face="georgia,times new roman,times,serif" size="2">編輯很辛苦。有時間壓力，還有選對書、賺<font face="標楷體">（大）</font>錢的壓力。碰上可怕譯者，改稿改到發瘋，根本就是在幫譯者擦屁股兼賺稿費。然而，編輯在討厭「可怕譯者」的同時，要不要同時也提升自己的語文能力？這樣做的功用有二：其一，找出適合、有能力的譯者；其二，「有空時」，「譯文出現疑義時」，可以對照一下原文。找對譯者固然是成功的一半或百分之七十五，但是把外文的正確率全然交給譯者，風險實在太高。不是譯者不負責<font face="標楷體">（真的也有不負責的譯者就是了）</font><font face="細明體">，</font>而是翻譯真的很難，文法難，詮釋多，而且百密難免一疏。編輯不是改稿機器，但也不能舒舒服服的當讀者，身為挑選譯者的守門人以及譯文的第二道把關者，編輯在高喊享有免於改稿的自由之際，或許也該想想，目前翻譯書的品質<font face="標楷體">（正確性與順暢度）</font>參差不齊，難道都只跟譯者有關嗎？ </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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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偶爾也要嚴肅一下</category>
	<pubDate>Wed, 10 May 2006 15:38:1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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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管理學的發明人：彼得‧杜拉克</title>
	<description><![CDATA[
			大約在1954年11月6日，杜拉克「發明」了「管理」；這一年，他出版了《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一書。然而，杜拉克確定在他之前，管理的確是存在的，只是大多數已管理員工多年的經理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因此，杜拉克並未宣稱自己「發明」了管理，但確實退一步認為自己「發現」了管理。

對杜拉克而言，管理就像醫學或法律這兩個專業領域，都是一項實務，所有的基本工作和原理原則都是由實務工作者、而非象牙塔裡的學者所奠定。不過，正是因為杜拉克在研究經理人於日常運作時所遭遇的問題時，總會設法將之與自身的廣博學識結合起來，所以，從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針對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的管理實務進行研究以來，乃至於往後的著作，直接促使管理成為一個值得嚴肅研究的主題。

然而，在深入研究管理這個議題之前，具有法蘭克福大學公法及國際法學博士學位的杜拉克，曾經以《經濟人的終結》和《工業人的未來》這兩本書，在政治學領域大有發展。但是，當通用汽車邀請杜拉克深入該公司，針對其政策及組織架構進行研究時，他卻毅然決定轉換跑道，並且根據研究結果，寫成了《企業的概念》。此書一出版，即成為暢銷書，引起廣大迴響（雖然書中的主角通用汽車一點也沒受影響），書中闡述「組織是現代社會重要現象」的現實，並且以有系統的方式，研究現代組織的結構、政策、社會和人性議題。但是，當時一位頗具影響力的政治學者，卻批評這本書既不像政治學、又不是經濟學，因而期盼「這名有潛力的年輕學者把才情放在更值得尊敬的題目上。」

就在學術界群起圍攻的情況下，杜拉克被迫往企業及管理的寫作上發展。而這個轉向，雖然讓杜拉克逐漸樹立起管理大師與企業顧問的聲譽，卻也使得他與主流學術圈漸行漸遠。雖然杜拉克曾於1950年前後，從佛蒙特州的班寧頓學院（Bennington College）轉往紐約大學商學研究所，成為全美第一位管理學教授。不過，當時的紐約大學商學院，學術聲望與地位均不起眼。所以，杜拉克即使總是能夠洞悉複雜的議題，提出精闢的創見，在管理學這門學科上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是絕大多數商業學者卻還是嚴重輕忽杜拉克。同樣身為管理學作家和管理大師湯姆‧彼得斯（Tom Peters）便指出，當他在史丹福大學攻讀碩士及博士學位時，「杜拉克一次也沒被提到過，而他所有的著作也都不在指定閱讀裡。」

哈佛商學院對於杜拉克就比較禮遇些，曾四度提供他教授職位，其中一次是在《企業的概念》出版之後兩、三年，但卻是希望他出任人類關係（human relations）教授，而非管理學教授，理由是對著那些才22歲左右的研究生傳授管理學，根本就是浪費時間與資源，因為這些人在出社會後至少還要10年左右才會擔任管理職，屆時早就把學校教的東西忘光了。杜拉克認為此話言之成理，也因此他在1972年於克萊蒙研究所（Claremont Graduate of School）成立了第一個以招收具工作經驗的經理人為主的研究所課程。如今，EMBA在全球蔚為風潮，但杜拉克老早就表明他只想教導有管理經驗的經理人。

彼得斯說，杜拉克從未躋身主流管理學院，但他卻是第一個為分析企業提出了「智識架構」（intellectual framework）的人，學界對於他膽識的怨妒，毫不令人意外。的確，有相當一段時間，頂尖商學院教授根本懶得去讀杜拉克的著作，因為覺得內容膚淺、不夠嚴謹，缺乏量化資料以支撐他的論點。直到1980年代和1990年代，杜拉克和管理學界之間的緊繃關係才趨於緩和，多位聲譽卓著的商業學者，紛紛針對杜拉克對於他們自己的研究工作和著作所產生的影響表達敬意。

無論管理學界對他是褒是貶，杜拉克對於強調嚴謹（rigor）遠甚於與實務運作相關性（relevance）的學術遊戲，可說是敬謝不敏。他拒絕在艱深晦澀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也不曾在文章中放入冗長的數學公示；更不願為了統計學講求的抽樣方法和回歸分析，而犧牲掉理解管理時所需的廣度，因而窄化自己的視野。

比起大師（guru）的封號，杜拉克更喜歡人家稱他是個「老記者」或「作家」。也許正因為如此，杜拉克總是能以淺白、簡潔的文字，描述這個日益複雜的世界。杜拉克自言，他對於艱澀的專業術語和傲慢的心態深感懼怕，所以他總是以讓人們能夠實際應用的形式來呈現他的論點。他深信，最好的觀點如果要發揮效用，就必須簡明易懂。

杜拉克素有碩果僅存或最後的「活百科」（encyclopedic）及「文藝復興人」（Renaissance man）的美譽，意在凸顯他的學問淵博，無論著書、教學均能旁徵博引，廣及神學、哲學、文學、歷史，到政府企業管理、經濟學和統計學，乃至於心理學、生物學、醫學、音樂、藝術等多元領域。杜拉克曾說，為了保持心智清新，他每隔三、四年就會挑選一個感興趣的主題深入研究 。也因為這樣的緣故，閱讀杜拉克的著作，除了讚嘆於他的精闢見解與思維方式之外，往往也像是接受了一場知識的洗禮。時至今日，商學教育開始強調跨領域、跨學科的整合思維，著重管理教育必須與實務運作密切相關，杜拉克無論在思想上與行動上，都是最佳典範。

英國管理大師查爾斯‧韓第（Charles Handy）曾說：「幾乎企管理論的每個細節，最後都可以回溯到杜拉克身上。」美國南加大馬歇爾商學院（Marshall School of Business）管理學教授詹姆斯‧歐圖（James O’Toole）則指出，「在所有重要的管理學概念當中，要列舉出一個既非杜拉克所發明，又非由他率先提出的概念，實在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的確，在長達六十餘年的寫作生涯中，許多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甚至視為常識的重要管理概念，即使不是由杜拉克所發明，也一定都可以從他眾多的著作中找到類似的觀點，舉凡聯邦分權制（federalization）、知識工作者、民營化、目標管理、自我管理、效率與效用（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與非營利組織的管理等等，均是由這位長期以「旁觀者」自居、始終是主流學術界的「局外人」所率先提出。這些管理概念如果看似老生常談，那是因為它們已經深入人心與社會；而如果再進一步了解這些概念可以追溯至長則半世紀之前、短則二、三十年前，便不得不佩服杜拉克這種洞察時勢、預見未來的卓越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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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約在1954年11月6日，杜拉克「發明」了「管理」；這一年，他出版了《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一書。然而，杜拉克確定在他之前，管理的確是存在的，只是大多數已管理員工多年的經理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因此，杜拉克並未宣稱自己「發明」了管理，但確實退一步認為自己「發現」了管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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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杜拉克而言，管理就像醫學或法律這兩個專業領域，都是一項實務，所有的基本工作和原理原則都是由實務工作者、而非象牙塔裡的學者所奠定。不過，正是因為杜拉克在研究經理人於日常運作時所遭遇的問題時，總會設法將之與自身的廣博學識結合起來，所以，從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針對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的管理實務進行研究以來，乃至於往後的著作，直接促使管理成為一個值得嚴肅研究的主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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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深入研究管理這個議題之前，具有法蘭克福大學公法及國際法學博士學位的杜拉克，曾經以《經濟人的終結》和《工業人的未來》這兩本書，在政治學領域大有發展。但是，當通用汽車邀請杜拉克深入該公司，針對其政策及組織架構進行研究時，他卻毅然決定轉換跑道，並且根據研究結果，寫成了《企業的概念》。此書一出版，即成為暢銷書，引起廣大迴響（雖然書中的主角通用汽車一點也沒受影響），書中闡述「組織是現代社會重要現象」的現實，並且以有系統的方式，研究現代組織的結構、政策、社會和人性議題。但是，當時一位頗具影響力的政治學者，卻批評這本書既不像政治學、又不是經濟學，因而期盼「這名有潛力的年輕學者把才情放在更值得尊敬的題目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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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學術界群起圍攻的情況下，杜拉克被迫往企業及管理的寫作上發展。而這個轉向，雖然讓杜拉克逐漸樹立起管理大師與企業顧問的聲譽，卻也使得他與主流學術圈漸行漸遠。雖然杜拉克曾於1950年前後，從佛蒙特州的班寧頓學院（Bennington College）轉往紐約大學商學研究所，成為全美第一位管理學教授。不過，當時的紐約大學商學院，學術聲望與地位均不起眼。所以，杜拉克即使總是能夠洞悉複雜的議題，提出精闢的創見，在管理學這門學科上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是絕大多數商業學者卻還是嚴重輕忽杜拉克。同樣身為管理學作家和管理大師湯姆‧彼得斯（Tom Peters）便指出，當他在史丹福大學攻讀碩士及博士學位時，「杜拉克一次也沒被提到過，而他所有的著作也都不在指定閱讀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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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商學院對於杜拉克就比較禮遇些，曾四度提供他教授職位，其中一次是在《企業的概念》出版之後兩、三年，但卻是希望他出任人類關係（human relations）教授，而非管理學教授，理由是對著那些才22歲左右的研究生傳授管理學，根本就是浪費時間與資源，因為這些人在出社會後至少還要10年左右才會擔任管理職，屆時早就把學校教的東西忘光了。杜拉克認為此話言之成理，也因此他在1972年於克萊蒙研究所（Claremont Graduate of School）成立了第一個以招收具工作經驗的經理人為主的研究所課程。如今，EMBA在全球蔚為風潮，但杜拉克老早就表明他只想教導有管理經驗的經理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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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斯說，杜拉克從未躋身主流管理學院，但他卻是第一個為分析企業提出了「智識架構」（intellectual framework）的人，學界對於他膽識的怨妒，毫不令人意外。的確，有相當一段時間，頂尖商學院教授根本懶得去讀杜拉克的著作，因為覺得內容膚淺、不夠嚴謹，缺乏量化資料以支撐他的論點。直到1980年代和1990年代，杜拉克和管理學界之間的緊繃關係才趨於緩和，多位聲譽卓著的商業學者，紛紛針對杜拉克對於他們自己的研究工作和著作所產生的影響表達敬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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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管理學界對他是褒是貶，杜拉克對於強調嚴謹（rigor）遠甚於與實務運作相關性（relevance）的學術遊戲，可說是敬謝不敏。他拒絕在艱深晦澀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也不曾在文章中放入冗長的數學公示；更不願為了統計學講求的抽樣方法和回歸分析，而犧牲掉理解管理時所需的廣度，因而窄化自己的視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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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大師（guru）的封號，杜拉克更喜歡人家稱他是個「老記者」或「作家」。也許正因為如此，杜拉克總是能以淺白、簡潔的文字，描述這個日益複雜的世界。杜拉克自言，他對於艱澀的專業術語和傲慢的心態深感懼怕，所以他總是以讓人們能夠實際應用的形式來呈現他的論點。他深信，最好的觀點如果要發揮效用，就必須簡明易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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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拉克素有碩果僅存或最後的「活百科」（encyclopedic）及「文藝復興人」（Renaissance man）的美譽，意在凸顯他的學問淵博，無論著書、教學均能旁徵博引，廣及神學、哲學、文學、歷史，到政府企業管理、經濟學和統計學，乃至於心理學、生物學、醫學、音樂、藝術等多元領域。杜拉克曾說，為了保持心智清新，他每隔三、四年就會挑選一個感興趣的主題深入研究 。也因為這樣的緣故，閱讀杜拉克的著作，除了讚嘆於他的精闢見解與思維方式之外，往往也像是接受了一場知識的洗禮。時至今日，商學教育開始強調跨領域、跨學科的整合思維，著重管理教育必須與實務運作密切相關，杜拉克無論在思想上與行動上，都是最佳典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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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管理大師查爾斯‧韓第（Charles Handy）曾說：「幾乎企管理論的每個細節，最後都可以回溯到杜拉克身上。」美國南加大馬歇爾商學院（Marshall School of Business）管理學教授詹姆斯‧歐圖（James O’Toole）則指出，「在所有重要的管理學概念當中，要列舉出一個既非杜拉克所發明，又非由他率先提出的概念，實在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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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在長達六十餘年的寫作生涯中，許多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甚至視為常識的重要管理概念，即使不是由杜拉克所發明，也一定都可以從他眾多的著作中找到類似的觀點，舉凡聯邦分權制（federalization）、知識工作者、民營化、目標管理、自我管理、效率與效用（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與非營利組織的管理等等，均是由這位長期以「旁觀者」自居、始終是主流學術界的「局外人」所率先提出。這些管理概念如果看似老生常談，那是因為它們已經深入人心與社會；而如果再進一步了解這些概念可以追溯至長則半世紀之前、短則二、三十年前，便不得不佩服杜拉克這種洞察時勢、預見未來的卓越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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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偶爾也要嚴肅一下</category>
	<pubDate>Mon, 28 Nov 2005 14:49:3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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