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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8,2005

管理學的發明人:彼得‧杜拉克

大約在1954年11月6日,杜拉克「發明」了「管理」;這一年,他出版了《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一書。然而,杜拉克確定在他之前,管理的確是存在的,只是大多數已管理員工多年的經理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因此,杜拉克並未宣稱自己「發明」了管理,但確實退一步認為自己「發現」了管理。

對杜拉克而言,管理就像醫學或法律這兩個專業領域,都是一項實務,所有的基本工作和原理原則都是由實務工作者、而非象牙塔裡的學者所奠定。不過,正是因為杜拉克在研究經理人於日常運作時所遭遇的問題時,總會設法將之與自身的廣博學識結合起來,所以,從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針對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eneral Motors)的管理實務進行研究以來,乃至於往後的著作,直接促使管理成為一個值得嚴肅研究的主題。

然而,在深入研究管理這個議題之前,具有法蘭克福大學公法及國際法學博士學位的杜拉克,曾經以《經濟人的終結》和《工業人的未來》這兩本書,在政治學領域大有發展。但是,當通用汽車邀請杜拉克深入該公司,針對其政策及組織架構進行研究時,他卻毅然決定轉換跑道,並且根據研究結果,寫成了《企業的概念》。此書一出版,即成為暢銷書,引起廣大迴響(雖然書中的主角通用汽車一點也沒受影響),書中闡述「組織是現代社會重要現象」的現實,並且以有系統的方式,研究現代組織的結構、政策、社會和人性議題。但是,當時一位頗具影響力的政治學者,卻批評這本書既不像政治學、又不是經濟學,因而期盼「這名有潛力的年輕學者把才情放在更值得尊敬的題目上。」

就在學術界群起圍攻的情況下,杜拉克被迫往企業及管理的寫作上發展。而這個轉向,雖然讓杜拉克逐漸樹立起管理大師與企業顧問的聲譽,卻也使得他與主流學術圈漸行漸遠。雖然杜拉克曾於1950年前後,從佛蒙特州的班寧頓學院(Bennington College)轉往紐約大學商學研究所,成為全美第一位管理學教授。不過,當時的紐約大學商學院,學術聲望與地位均不起眼。所以,杜拉克即使總是能夠洞悉複雜的議題,提出精闢的創見,在管理學這門學科上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是絕大多數商業學者卻還是嚴重輕忽杜拉克。同樣身為管理學作家和管理大師湯姆‧彼得斯(Tom Peters)便指出,當他在史丹福大學攻讀碩士及博士學位時,「杜拉克一次也沒被提到過,而他所有的著作也都不在指定閱讀裡。」

哈佛商學院對於杜拉克就比較禮遇些,曾四度提供他教授職位,其中一次是在《企業的概念》出版之後兩、三年,但卻是希望他出任人類關係(human relations)教授,而非管理學教授,理由是對著那些才22歲左右的研究生傳授管理學,根本就是浪費時間與資源,因為這些人在出社會後至少還要10年左右才會擔任管理職,屆時早就把學校教的東西忘光了。杜拉克認為此話言之成理,也因此他在1972年於克萊蒙研究所(Claremont Graduate of School)成立了第一個以招收具工作經驗的經理人為主的研究所課程。如今,EMBA在全球蔚為風潮,但杜拉克老早就表明他只想教導有管理經驗的經理人。

彼得斯說,杜拉克從未躋身主流管理學院,但他卻是第一個為分析企業提出了「智識架構」(intellectual framework)的人,學界對於他膽識的怨妒,毫不令人意外。的確,有相當一段時間,頂尖商學院教授根本懶得去讀杜拉克的著作,因為覺得內容膚淺、不夠嚴謹,缺乏量化資料以支撐他的論點。直到1980年代和1990年代,杜拉克和管理學界之間的緊繃關係才趨於緩和,多位聲譽卓著的商業學者,紛紛針對杜拉克對於他們自己的研究工作和著作所產生的影響表達敬意。

無論管理學界對他是褒是貶,杜拉克對於強調嚴謹(rigor)遠甚於與實務運作相關性(relevance)的學術遊戲,可說是敬謝不敏。他拒絕在艱深晦澀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也不曾在文章中放入冗長的數學公示;更不願為了統計學講求的抽樣方法和回歸分析,而犧牲掉理解管理時所需的廣度,因而窄化自己的視野。

比起大師(guru)的封號,杜拉克更喜歡人家稱他是個「老記者」或「作家」。也許正因為如此,杜拉克總是能以淺白、簡潔的文字,描述這個日益複雜的世界。杜拉克自言,他對於艱澀的專業術語和傲慢的心態深感懼怕,所以他總是以讓人們能夠實際應用的形式來呈現他的論點。他深信,最好的觀點如果要發揮效用,就必須簡明易懂。

杜拉克素有碩果僅存或最後的「活百科」(encyclopedic)及「文藝復興人」(Renaissance man)的美譽,意在凸顯他的學問淵博,無論著書、教學均能旁徵博引,廣及神學、哲學、文學、歷史,到政府企業管理、經濟學和統計學,乃至於心理學、生物學、醫學、音樂、藝術等多元領域。杜拉克曾說,為了保持心智清新,他每隔三、四年就會挑選一個感興趣的主題深入研究 。也因為這樣的緣故,閱讀杜拉克的著作,除了讚嘆於他的精闢見解與思維方式之外,往往也像是接受了一場知識的洗禮。時至今日,商學教育開始強調跨領域、跨學科的整合思維,著重管理教育必須與實務運作密切相關,杜拉克無論在思想上與行動上,都是最佳典範。

英國管理大師查爾斯‧韓第(Charles Handy)曾說:「幾乎企管理論的每個細節,最後都可以回溯到杜拉克身上。」美國南加大馬歇爾商學院(Marshall School of Business)管理學教授詹姆斯‧歐圖(James O’Toole)則指出,「在所有重要的管理學概念當中,要列舉出一個既非杜拉克所發明,又非由他率先提出的概念,實在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

的確,在長達六十餘年的寫作生涯中,許多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甚至視為常識的重要管理概念,即使不是由杜拉克所發明,也一定都可以從他眾多的著作中找到類似的觀點,舉凡聯邦分權制(federalization)、知識工作者、民營化、目標管理、自我管理、效率與效用(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與非營利組織的管理等等,均是由這位長期以「旁觀者」自居、始終是主流學術界的「局外人」所率先提出。這些管理概念如果看似老生常談,那是因為它們已經深入人心與社會;而如果再進一步了解這些概念可以追溯至長則半世紀之前、短則二、三十年前,便不得不佩服杜拉克這種洞察時勢、預見未來的卓越見識了。

Posted by techielse at 14:49回應(0)引用(0)偶爾也要嚴肅一下

November 13,2005

旮旯

旮旯,音【ㄍㄚ ㄌㄚˊ】,偏僻的角落之意。

Posted by techielse at 16:56回應(0)引用(0)不重要喔

November 12,2005

空白

我知道一切都要放輕鬆,但是怎麼搞地,自從寫起網誌以後,每天的思考主軸都變成該在網誌上寫些什麼?!當然,下場就是,我其實什麼也寫不出來,因為我沒有那麼多的靈感與體驗。於是乎,一天空白、兩天空白......而這樣的白卷,就好像那兩天壓根兒就不見了似的,更像是我什麼事都沒做的「證明」。

最近,我發現自己陷入一種矛盾的情緒中。比方說,其實我早就體認到自己是個沒什麼才能、天賦的人,無論就哪方面而言;也知道人要坦然地承認自己並不聰明,只是庸庸碌碌的小人物而已,但是真要這樣想,而且打從心理接受這樣的想法,其實也是挺挫折的。而且,我還有個要不得的想法,那就是,其實我在承認自己駑鈍的背後,還暗暗地自以為這是一種謙虛的態度。於是,我開始看不慣那些在我眼中其實是笨蛋、但卻不自知、甚或狂妄自大的傢伙。這該怎麼說呢?對於自己才做到六十分就沾沾自喜的人,我這個即使做到八十分也不滿意的人,看到他們只有一肚子火?

問題是,人家的六十分,就真是六十分嗎?我的八十分,當然也就沒道理真是八十分了!何況,自信也什麼不好,這年頭誰不喜歡有自信的人?有自信,表示對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就算沒有真才實學,也會被許以:「這個年輕人很有抱負、很有上進心,光憑他這顆上進的心,比什麼都重要......」

於是,笨蛋得到機會了,在沒有掂掂自己斤兩、憑著令人作噁的上進心,得到了他想要的東西。碰到這樣的情形,我們還得說,雖然他天資不好,但是他真的很認真;而認真,遠比聰明重要多了。說得更明白一點,聰明人有時候還不如笨人呢!當然啦!到底也不能太笨,只要大抵上還具備做事能力,加上帶點傻勁、衝勁,就是不錯的人才了!

不過,我還有問題,那就是如果大家眼中都認為「好」的人,只有我一人在旁,自以為洞悉了他的愚笨、幼稚本質的時候,我又該怎麼辦?於是我展開一場調查,希望能夠得到共鳴,但或許是我所徵詢的對象都和我臭味相投的緣故,我總是得到和我意見相去不遠的答案,但儘管如此,依舊沒能化解我胸中的疑竇。

我只好努力找答案讓自己好過。第一,不要為不重要的人浪費心力;第二,在職場上,「品質」比「品格」更重要;第三,自己的道德潔癖、智能潔癖、反應潔癖、態度潔癖,種種潔癖,不要應套到人家身上。

最重要的是,我也開始想清楚一點了,我嘴巴上承認自己其實不聰明,心裡上也頗能接受的;但是可笑的是,我在聽到「聰明不如認真、執著有毅力」這樣的話時,竟然瞬間將我自己歸類到「聰明」的彼岸去了,還暗自告訴自己,「性格決定命運啊!」,我一定得加倍努力,且以那些因為勤能補拙而成功的人為誡啊!

愚笨而努力?聰明而懶散?顯然,前者才是成功配方。但真正讓人佩服的,終究是那些聰明而努力,因為謙虛而看見自己不足,因而加倍有紀律、有毅力的人!我得加倍努力,別讓驕傲、愚笨但拼命的傢伙給追趕上了。說穿了,我也不過是著好強的、自以為聰明的怪人罷了!

Posted by techielse at 17:57回應(0)引用(0)囈語

November 9,2005

全豹與一斑

每每閱讀《聯合報》《經濟日報》的社論,都會學到許多古語。我自知國文程度太差,才會處處生字,時時「卡」住。今天,我看到了「以管窺豹」一詞。坦白說,我還真不知道有這個詞,只學過「以管窺天」,形容人有如井底之蛙,見識狹隘。

用管子看天,只看到一小塊天際;用管子看一隻豹,就只會看到豹身上的一個斑點了(當然,也可以看到豹的眼睛、鼻子,哪裡都可以......但這樣就是相當無聊的引伸了)。

換句話說,「管中窺豹,可見一斑。」不過,管中窺豹,應該是說,只看到了豹的很小一部分,而非全豹。但是可見一斑,卻常常被用來形容,看到了一個斑點,應該就可以知道全豹長什麼樣子了。

到網路上查教育部的國語辭典,確實查到了這兩個「恰恰相反」的意思。亦即,可以表示由小見大,也可以表示未能全面關照。

一斑,豹子身上的一個斑點,全豹的反義詞。全豹則有全部、整體的意思。
《聊齋志異》‧卷八‧司文郎:適領一藝,未窺全豹。
《晉書》‧卷八十‧王羲之傳:此郎亦管中窺豹,時見一班。比喻事物的一小部分。
《老殘遊記二編》‧第二回:他又好修飾,儜瞧他這屋子,就可略見一斑了。

窺見一斑:從管中望豹,只見其身上的一塊斑紋。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方正:此郎亦管中窺豹,時見一斑。後比喻由小見大或未能全面觀照。

窺豹一斑:比喻所見狹小,未見全貌。
宋‧李光‧與胡邦衡書:三經新解未能遍閱,然嘗鼎一臠,窺豹一斑,亦足見其大略矣。亦作管中窺豹。

可見一斑:由事情的某一點可推論其全貌。
如:據統計,今年各行業的年終獎金銳減。國內經濟不景氣的情況可見一斑。

略見一斑:看到豹的一處斑紋,就可以想見牠的樣子。用以比喻看到事物的一部分,就可進而推想全貌。
鏡花緣‧第五十八回:諸如此類,雖未得其皮毛,也就略見一斑了。

Posted by techielse at 18:34回應(0)引用(0)不重要喔

November 8,2005

銅蜻蜓

銅蜻蜓,一種偷雞用的家什。不是作弊偷雞,而是真的去偷抓一隻雞。

「看準了一隻老母雞,把銅蜻蜓一丟,雞婆子上去就是一口。這一啄,銅蜻蜓的硬簧繃開,雞嘴撐住了,叫不出來了。正在這雞十分納悶的時候,上去一把薅住。」

這個神奇的工具,出自大陸作家汪曾祺的《受戒》一文。看來貪吃的雞婆子是被擬人化了,會「納悶」。

「上去一把『薅』住」,這個「薅」字,念ㄏㄠ,一聲ㄏㄠ。拔除的動作。Dr. Eye會說,「to pull up (weeds, etc.)」。例如,「薅」鬍鬚,「薅」下幾根頭髮。平常,講到「捋」虎鬚就已經夠神經質了,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說,「別『薅』我的頭髮呀!」,感覺就像是個神經病。

Posted by techielse at 20:13回應(0)引用(0)不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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