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0,2006

砍信

英國Nottingham大學的研究人員調查發現,上班族每天平均花費一個小時刪除垃圾信。對雇主來講,這樣的現象當然不好,畢竟,付給員工一小時的薪資用於砍信,顯然不是值得的投資。但員工也不願意這樣,畢竟垃圾信之所以惱人,正是因為它們都是不請自來的,而誰都不願意把時間浪費在揀選與刪除信件上。

如果一天一小時,一週上班五天,一年五十二週,換算之下,五乘上五十二等於兩百六十小時。再將兩百六十個小時除以二十四,答案是十點八三三…。這真是個可怕的數字,表示人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當中,在上班時間花了近十一天在砍信。再想得可怕一點,如果從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直到一月十一日,日夜不停地砍信,人大概會發瘋吧!對於埋怨時間不夠用、厭惡加班的上班族而言,一天一小時,打散在一年當中,分分秒秒就在指尖流逝了。

無論是政府、企業、雇主乃至於個人,均設法打擊垃圾信。但蟑螂之所以不死,有部分原因也是因為有人並沒有打死牠。根據美國非營利研究機構Pew Internet & American Life Project所進行的調查,有百分之七的郵件使用者,確實會購買垃圾郵件所推銷的商品,而更有高達三分之一的用戶,會連結到垃圾郵件內文中所附的網址。這樣低的行銷成本,這樣高的回應率,當隻匿名的蟑螂真是划算。

砍信,有時真是會殺紅眼,到了一種濫殺無辜的境地!連業務往來的信件、友人捎來的問候,通通都殺掉。最令人沮喪的是,一場殺戮下來,發現信箱裡所剩無幾,殘存幾份還算可以接受的電子報。偶爾神經質一點,還會回過頭去翻垃圾桶,以確認自己是否殺掉了不該殺的信。

垃圾信的手法五花八門,其中有一種,曾經令我心軟,點開來看了一下,結果當然是悔恨不已。相信大家都有些「菜市場名」的朋友。有些垃圾信就抓準這點,往往以「秀芬」或「小君」之類作為寄件者姓名。即使我和自己所認識的那個秀芬或小君很不熟,而且還打過架,對方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會寄信給我;甚至我根本不曾有過一個叫做秀芬或小君的朋友,我總還會心存幻想,覺得要不是秀芬或小君一心要來跟我和好,要不然就是在頭腦的記憶體中翻箱倒櫃地找,硬擠出一絲念頭:或許我曾經有過一個叫做小君或秀芬的朋友。當然啦!有一種垃圾信的寄件者,我怎麼樣也不會打開來看,但竟然也會開心一下。比方說,昨天晚上收信時,有封信的寄件者,就叫「周潤發」。

收信時,總會夾帶一陣咒罵,因為我那HINET帳號,天天湧入數以百計的垃圾信。但一邊罵,一邊收,偶爾去設定個郵件規則,還會把好朋友的信給過濾掉,真的是很無奈。在沒有辦法的辦法下,還是累積了小小的心得,垃圾要天天收,千萬不要日積月累,搞到最後大清倉時,一連花了好幾個小時、甚至一整個下午或晚上,都在清垃圾。有用的東西要隨手放回原位,免得到時候找不到;沒用的東西則要隨收丟棄,省得到最後要空出一段時間整理垃圾。

畢竟,每天丟一小時的垃圾,還算不痛不癢,但不知怎地,連續倒上十一天的垃圾,人就會覺得很空虛,很浪費生命。



Posted by techielse at 樂多Roodo! │15:29 │回應(1)引用(0)囈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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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路過的,我是個國中生,不用蔣上班了,我在學校也被垃圾信稿的很凡,雖然垃圾信沒有上班的人多,但我也不喜歡每天一直砍,而且我的都是不請自來的,目前唯一辦法就是先以黑名單來阻擋垃圾,除了另尋方法外,我也希望他們能夠收斂一點,不然真的匯瘋掉。
Posted by 鐵蛋 at May 14,2006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