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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17日

跟蘭迪鮑許 (Randy Pausch) 學時間管理

蘭迪鮑許 (Randy Pausch) 教授前陣子過世了,如果你不知道他是誰,或許聽過最近常出現在網路、報章雜誌上的『最後的演講』 (已經出版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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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8日

成長的第一步

 

天下雜誌400期特刊–成長, 裡頭滿滿72個成長故事, 伴隨我渡過沒怎麼感受到颱風威力的颱風假。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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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9日

值得衝動的 HEAT 煉獄廚房食習日記

10 秒鐘,這是我作決定買一本從沒看過的書所花的時間,原以為自己又犯了衝動的毛病。

前些日子雨不斷的下,冒著細雨到書店買雜誌,東翻西找卻一直遍尋不著,問了店員得到『我們有進的都放在架上』這種沒太大幫助的答案後,怕雨勢變大只好快步離開。就在此刻!從書架上瞄到這本『煉獄廚房食習日記』,把玩不到 10 秒後,下一刻我就很自然的往結帳區走去,再下一刻,自己就站在摩托車旁,產生『嚇!這本書怎麼會在我手上』的感覺了。

當時內容翻都沒翻,封面文字也只是粗略的掃過一遍,我幹嘛這麼衝動?其實有個小原因,這本書的封面在短短時間內,讓我看了『食慾大開』,產生很想填飽肚子的念頭,於是連同書就這樣買回去『啃』了...我老愛光憑封面就買書,這回真是買的徹底。


當然要提提這本書,內容寫什麼?封面很言簡易賅的作了說明:

"比爾.布福特放著好好的《紐約客》編輯不幹,自願到三星餐廳的廚房當學徒,還大老遠跑到托斯卡尼跟肉販學藝……沒想到,這一股腦兒對美食的狂熱,換來的竟是集羞辱、凌虐與烤驗之大成的美味大歷險!"

也許和自己目前工作職務有點小關係,有些句子讀起來特別有共鳴:

『你得在廚房裡邊做邊學,光靠看書、看電視節目或上廚藝學校是學不來的,只有待在廚房裡才學得會』

『有些東西是你一定要「到那裡」才能學會的』

目前看到一半,真是不虛此銀,這回真是衝動的值得。

PS:憑衝動當然也有失敗案例,某位『歷史學家』,就被我長期拱在廁所裡,老讀不完,很想把它拿去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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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7日

偶爾喜歡上的數學

數學這門課跟我其實沒什麼恩怨情仇,會聊個這個主題其實沒什麼原因,主要是在博客來瞄到這本書:『茶水間的數學:熟用這些數字觀念,你一生富足』。

就記憶所及,一直從沒給數學好臉色看,有句話我常掛在嘴邊:『學三角函數幹嘛?菜市場賣菜的什麼時候用過三角函數?還不是加減乘除就打遍天下了』

不過從小到大的數學成績一直不難看,記得高一那年文、理分組中時選了文組,同學問道:『你數學不是很好嗎?幹嘛選文組?』,天知道為什麼單憑這樣就要選理組。

當然也沒忘記曾經在大四時,心血來潮選了『趣味數學』這門通識課,第一門課聊的是質數的故事。質數?我從來不知道 2、3、5、7、11 這些傢伙也有故事可以講。只見偌大的教室裡,老師口沫潢飛地試著把我們這些迷途羔羊導入趣味的數學世界,永遠忘不了他談到數學歷史時臉上溢出的興奮表情,就好像畢氏定理是他和畢達哥拉斯一塊發明、歐幾里德所定義的黃金比例是跟他一塊討論出來似的。那是大學生涯中,少數會讓我回味的課程之一。

『茶水間的數學:熟用這些數字觀念,你一生富足』這本書,喚醒了久久會醒來一次的數學細胞,這應該不會是本枯躁的書,儘管不太懂為什麼書名要冠上『茶水間』就是了。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1:38回應(3)引用(0)

2007年09月18日

我的 Apple 書被『Shuffle』了?!

關於蘋果公司的書籍,近來最紅的應該要算是–科技頑童沃茲尼克 iWoz ,這本蘋果公司共同創辦人沃茲尼克的自傳。不過今天逛書店時,發現書架上還有另一本『為什麼是 iPod?──改變世界的超完美創意  The Perfect Thing:How the iPod Shuffles Commerce, Culture and Coolness』。

這本書的封面就設計的和 iPod 外觀一樣 (不是最新推出長的像 iPhone 的 iPod Touch,而是 iPod Classic 款式),是國外蘋果電腦評論家 Steven Levy 的作品,我稍微讀了前言,被其中一段內容吸引住,他提到 iPod 系列產品有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Shuffle』。

大家一定很熟,Shuffle 其實就是隨機功能,蘋果公司告訴大家,隨機播放的特性,標榜著人生一切隨興,希望每一次聆聽都獲得全新不同的感受。我實在很佩服他們能將這麼單純的功能描述的活靈活現,甚至還成為重要系列產品的名稱 (iPod Shuffle),你告訴我,哪台 MP3 沒有隨機播放功能?實在佩服。

回到這本書,重點來了,既然是 shuffle,作者 Levy 先生想出個 idea,"我既然是知名蘋果評論家,我寫的書當然多少要有點蘋果的 fu",因此他提到,這本書的每一章都是獨立的,除了第一章之外,其他章節的出現順序,也都是『shuffle』的。如果我沒有會錯意,他的意思是 "您手中拿到的大綱編排可能會和別人的不一樣"。還真有意思,我當然要比對看看,於是半信半疑拿出書架上另一本相同的書,翻到某一頁比對,結果可能和多數人預料的一樣,當然是一模一樣...還 Shuffle 咧...

這篇文章沒有半點諷刺意味,事實上我直覺想到的是,如果真的這麼作,出版商應該會多花不少錢。不過,我還是期待看到原文版的書籍,當然至少要有兩本,見識是否真的『Shuffle』了!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18:18回應(1)引用(0)

2007年08月27日

野生悲歌–Cry Of The Wild

看到這張照片,你是不是和我一樣被震攝住了?

沒錯,大猩猩死了。這不是電影海報,照片故事在這,這是在非洲內陸發生的保育動物遭受殺害案件,活生生的,假不了。我知道保育絕跡的重要性,不過看到照片,我完全被震攝住了。牠是位母親,被國家公園管理者發現屍體的附近,還發現三位小猩猩的身軀,也都死了。

先別急著破口大罵,兇手不是照片上的那些人,他們只是協助搬運、處理後事,兇手還沒找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經派人緝兇了。

有些話,我想對殘殺者說,不管你在非洲過的多苦、多餓,多麼需要叢林肉 (bushmeat),真的,連禽獸也不會這麼作啊...看不懂中文?好,Not even a beast would do this! 

這裡還有更多照片,靜靜望著照片中矇閉著雙眼的猩猩,我仍不敢置信,這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22:42回應(0)引用(0)

2007年08月25日

好一個地下鄉愁藍調

underground

一口氣讀完一本書,很想讓全世界的人知道,馬世芳,這個人文筆實在好,讓人不得不一直一直讀下去。

晚間剛拿到地下鄉愁藍調這本書,我找了間 Starbucks,一面品嘗苦澀咖啡,也細細地品嘗了這本書。

讀到他少不經事的趣味橋段,礙著旁桌坐著聊的正開心的甜蜜情侶,只能憋嘴偷偷的笑,心中不斷默默讚嘆,好,好,好。讀到嚴肅課題,眉頭不禁隨之深鎖。心情就隨他飄啊飄的,飄往各個音樂年代–那些即使他未恭逢其盛,也描述的活靈活現的年代。

非常推薦喜愛音樂的人去看看這本書,到書店翻翻也好,相信你也會很喜歡的。

重點是,看完之後,會很想很想聽音樂。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2:06回應(0)引用(0)

2007年07月19日

看過的書‧發生過的回憶

喜歡看書的人一接觸到 aNobii 網站,經常二話不說就將手邊所有看的到、摸的到的書通通建入資料庫內。這件事我老早就想趕一窩蜂熱潮,擱了好久,終於完成了..

對我來說這個過程最有意思的在於,輸入書籍 ISBN 的同時,腦中會自然浮現當初購書、始閱、閱畢的情景。雖然我一向有個習慣,會在書籍前頁標註始閱、閱畢的日期、時間、地點場景,算是留個回憶,不過就算沒這麼作,還真不能小看記憶這回事,多半都還回想的起來,太有意思了。

話說回來,自己對書籍類別的偏好往往有周期性的變化,記得一段時間喜歡所有和『海』相關的題材 (還一度立志當船員、當個北海小男兒,被罵到臭頭..)、一度對世界名著愛不釋手,一本接一本的買 (想了解為什麼世界名著之所以可以成為世界名著,結論是:書評講的我沒感覺,爽就好..)、一度喜歡天下文化出的文學人生系列 (看了別人的奮鬥史超受激勵的)、一度愛看偵探小說 (最蠢的是老愛翻到最後幾章偷看結局...)。

話說回來再說回來,我發現很多人和我一樣,老愛看老美翻釋書,國內書很少碰的...

還找的到書的  書籍書單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0:31回應(0)引用(0)

2007年02月17日

被達文西密碼陷害

從沒見過進行步調如此緩慢的一本書,『歷史學家』讓我完全見識到了。

已經擺在床頭三個月,還看不到1/5,應該是對作者的『緩慢舖陳寫作法』已先入為主,每當翻開後續讀,只看 作者在喃喃細語之下,遲遲說不出重點不說出重點。

步調之慢,每每讓我看沒兩三頁就闔上,已經決定暫時放棄這本書了。看著折頁上所寫『從每個角度上來看都超越達文西密碼』,看來是行銷口號的大成功啊。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10:35回應(2)引用(0)

2006年05月13日

書要怎麼看?

對於愛書人來說,閱讀雖然是件再平常也不過的休閒活動,不過對我這惰性堅強的人來說,還是得加點自我要求的成分在裡頭。

原因無它,雖然有心閱讀,不過可利用的看書時間往往都在夜間,疲累一天的身軀外加平躺在床的姿勢,很容易翻不到十頁就見周公去,大略算起來一個月能看完 4 本書就算了不起的數字了。

不過最近不知哪根筋不對勁還是突然領悟,閱讀的戰鬥力驟升,硬是在三天內看完了二本書 (這數字或許平凡無奇,不過再次重申,對我這惰性堅強的人來說,實在是莫大的滿足),說我勉強自己倒也沒有,過程中多少能體會到看書時與外界隔離的感覺,急欲了解書中內容,不用再規定自己一天看個 100 頁,很自然地一頁頁往下翻,雖然談不上愛不釋手,不過效率竟比以往高出好幾倍。

想想後應該是閱讀方式改變的關係,不要求自己一天得看多少頁,而以這本書在傳達什麼為出發點來閱讀,為了讓這『好調』持續下去,甚至買了本頗具名氣的『如何閱讀一本書』來看,想想閱讀真是越來越有趣的一件事啊~


Posted by tristanchang at 樂多Roodo!0:35回應(1)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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