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6月9日
[聯合] 領身分證捺指紋 可望暫緩
貼:按捺指紋領取身分證的釋憲聲請案,司法院大法官昨天決議受理,由於下月一日將開始換發身分證,有時間的緊迫性,大法官將儘速決定是否「暫時處分」。
據了解,大法官准許暫時處分的可能性很高,一旦大法官作暫時處分,在本案尚未作出解釋以前,行政院不得執行按捺指紋才能領取身分證的措施。
立法院民進黨團完成連署,上個月卅日向大法官提出按捺指紋領身分證是否違憲的釋憲聲請;大法官了解本案是在和時間賽跑,立即分案討論,但對於是否受理,出現歧見,關鍵在於本件聲請案和立委行使職權是否有關。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釋憲條件之一是立法委員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聲請,且須就其「行使職權」時,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的疑義。有大法官即質疑,捺指紋領身分證的規定,和立委行使職權究竟有什麼關係,主張本案應不受理。
經過討論,大法官決議去函釋憲聲請人在五日內,說明本件釋憲案和立委行使職權的關係,聲請人在期限內回覆,大法官昨天討論後決議受理。
由於本案影響基本人權甚鉅,必要時還須邀請正反兩造表示意見,大法官可能無法在一個月內作出解釋,因此將儘速決定本案是否予暫時處分。
UDN-YAM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06/09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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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民進黨團完成連署,上個月卅日向大法官提出按捺指紋領身分證是否違憲的釋憲聲請;大法官了解本案是在和時間賽跑,立即分案討論,但對於是否受理,出現歧見,關鍵在於本件聲請案和立委行使職權是否有關。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釋憲條件之一是立法委員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聲請,且須就其「行使職權」時,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有牴觸憲法的疑義。有大法官即質疑,捺指紋領身分證的規定,和立委行使職權究竟有什麼關係,主張本案應不受理。
經過討論,大法官決議去函釋憲聲請人在五日內,說明本件釋憲案和立委行使職權的關係,聲請人在期限內回覆,大法官昨天討論後決議受理。
由於本案影響基本人權甚鉅,必要時還須邀請正反兩造表示意見,大法官可能無法在一個月內作出解釋,因此將儘速決定本案是否予暫時處分。
UDN-YAM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06/09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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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otororo
at 2005年06月9日 23:54
Posted by totororo
at 2005年06月10日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