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0,2009

紀錄片裡常見的音樂著作權問題(你是在拍紀錄片,不是在拍MV!)~下

那麼你如果真的很有誠意要解決這些這個權那個權的問題要怎麼辦呢?當然就是花錢消災啦!一般行規有幾種:

1. 花個幾萬塊,買下所有權力。包括使用在影片裡、可以作所有的商業與非商業的播映、可以作全世界的商業發行、可以在任何載體上使用:包括膠捲、DVD、網路、VOD、MOD等等。

2. 先付一個基本費用,取得可以使用在影片裡、以及非商業使用的權力,接下來再視需求一一增加。例如你先花一筆錢取得使用權力,因此你可以用來作配樂並參加非商業的影展;接下來你決定要發行DVD,就必須再付一筆錢跟對方取得DVD發行的權力,等等。

以上費用視各公司與各團體的規定有所不同。這樣看來看去,想要不花什麼錢就能夠合法的使用音樂,有幾個方案:

1. 使用公版的音樂:目前的慣例是,創作者死後五十年,其創作品就成為公版,最好的例子就是古典音樂。但是有些著作物仍然有些爭議,請參考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fspd.htm,所以要使用以前最好還是查詢一下。

2. 使用創用CC的音樂:可以參考創用CC的官網,或官方部落格,目前比較活躍而知名的音樂人是朱約信(豬頭皮)。

3. 找獨立音樂人合作:可以探詢你曾經接觸過的、覺得不錯的影片配樂是誰人作的,或者在業界打聽一下消息、找獨立樂團的樂手合作等等,這當然多少也是要付錢簽約的啦!要不然乾脆來信service@tosee.com.tw詢問本公司吧!

因此,如果你只是要拍人家開車,恰好車上廣播在放蔡依琳的歌,就請你不用那麼強調『真實』這一回事了,另外錄個開車的環境噪音或找個什麼免錢的音樂放進去,一個真實要花個幾萬塊買也是頗貴的。

總之,如果你希望你拍的影片有一天可以大大方方的放映、發行,不用只能偷偷摸摸私底下賣公播版,也不用擔心有一天被人告上法院,不用在萬事俱備只欠發行時才發現整個片子因為音樂要重剪,那就要好好關心你影片裡的音樂;千萬不要光想說你的片子音樂很滿畫面美觀簡直像MV一定會大賣----請記得,你在拍的是紀錄片不是MV。畢竟,我們跟導演們簽的發行合約裡都有一條:萬一有一天你的影片有任何著作權爭議,要負責任的是導演不是本公司,你還要賠償本公司因此發生的所有損失唷!


*由於撰寫本文期間正逢小學寒假最後一天,本媽媽秉持育兒即修行的看破原則,不得不把寒假作業積欠甚多的不肖小兒帶到辦公室,邊上班邊威嚇怒罵使其邊發脾氣邊寫作業;因此以上所述如有任何疏漏,都是我兒子的錯。當然還是歡迎各位留言打槍,互相漏氣求進步啦!

*2/11更新:任職於智慧財產局的善心專業人士提供專業的鍊結,請參考著作權筆記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8276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