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4,2008

【連署】拒絕沉默,捍衛表達自由──藝文工作者聲援野草莓

發起人:吳音寧、胡淑雯、陳雪、張鐵志、房慧真

身為民主社會的成員,我們珍惜並捍衛各種表達的自由,尤其是表達「異議」的權利,包括語言、文字、音樂、影像、身體行動。

陳雲林來台期間,戒備森嚴,許多街道變成禁區:女子遠在陳雲林數公里之遙,因為揮舞國旗被警察折斷手指。紀錄片工作者在圓山飯店外手執DV,被扭送警局。機車懸掛支持藏獨的「雪山獅子旗」,被強行制止帶回警局。學生在中山北路攜帶國旗,被強行沒收。營業四十一年的「上揚唱片」播送「台灣之歌」,遭警察闖入要求禁聲,並拉下鐵門。

身為文藝工作者,我們對這種系統性的國家暴力,對人民表達自由的壓制,感到憤怒與憂心。

那幾天,人民的聲音與非暴力的行動,一律遭到警察的暴力驅趕。憤怒的人民轉而衝撞國家暴力,不幸發生流血衝突。然而在衝突過後,我們只見到主流論述單向譴責「暴民」,卻合理化國家暴力的行使,將流血的訊息扭曲放大,操作「示威抗議=衝突失控=法治淪喪」的等式,弱化集會遊行的正當性。

身為文藝工作者,我們對這種粗暴的推論、及其反動的政治暗示,予以嚴厲的譴責。

為了捍衛言論與表達的自由,學生與教授於1105深夜透過網路動員,自1106上午靜坐至今。我們對這場自發性的「野草莓運動」,表達敬意與支持。身為創作者,我們珍惜言論與表達的自由,並且深刻體認,一個失去言論自由的社會,無論表相再怎麼和平、物質再怎麼豐裕,都將失去靈魂與尊嚴,失去文化與創造的自主性。

我們選擇發聲,拒絕沉默。因為表達的自由,是人權的底線,是人性的底線。今天若選擇沉默,明天就連保持沉默的自由,都將失去。

連署網頁: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1202172300/index.php?serial=2008111202172300

Posted by see2006 at 樂多Roodo! │10:41 │回應(1)引用(0)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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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ttd3e3 at November 14,2008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