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3,2008

2008/11/8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團體第二次會議紀錄

Dear all,

感謝第二次會議有12位支持者參與,也謝謝林三加律師協助記錄。
如有想法或意見,請大家透過email互相聯絡。
我們希望有更多人能來參與支持的工作,歡迎您承諾會持續參與,使力量更壯大。

下次會議訂在11月22日上午10:00~12:00請您先保留時間來開會喔!

祝 健康

~陳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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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議時間: 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下午3:00~5:00
二、會議地點: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65號7樓)

三、主席: 陳曼麗 紀錄: 林三加
四、出席單位及人員: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陳曼麗理事長
看守台灣協會 ----謝和霖秘書長
法律扶助基金會 ----郭吉仁秘書長、林三加律師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李鳳翱律師
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胡雅美董事長、張佳怡秘書長、謝璧如常務監事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彭瑞祥編輯
台大職衛所郭育良助理 ----邱曉玲
中華淨食健康協會 ----王明榮董事長、吳耀宗董事

五、報告事項
(一) 陳曼麗理事長:報告上次開會主要內容。
(二) 台大職衛所邱曉玲:簡報台灣油症受害人事件之整體概況。

六、討論事項
(一) 討論組織運作、發起人、及宗旨。

發言重點:
郭吉仁: 目前重要的是受害人資料之搜集,不論是訴訟或立法,都有必要了解。如果行政院認定是其應負責任,便可順利推動。
謝和霖: 國民健康局似乎已認定有責任,才會發油症就診卡。
張佳怡: 油症受害人資料庫之完整建立有困難,有些患者本身不願承認。
郭吉仁: 如果有建立制度,且發揮效果,慢慢就會有人經思考後出來,但不能勉強不願出面的受害人,需先建立信賴關係。
林三加: 法律方面可考慮訴訟或立法。成立協會可向政府施壓立法。
陳曼麗: 日本目前已有立法「油症受害者救濟法」,已拜託法扶古登美董事長最近赴日時,協助了解。
郭吉仁: 可直接和日本油症支持團體連絡,先取得相關資料。最好的解決方式是往立法方向著手。當然不能排除其他可行途徑。成立協會是否已先取得受害人方面的支持? 最好要參與的人,都可在一開始就參與。
陳曼麗: 目前受害人有聯誼會,已有建立溝通管道。惠明學校的陳淑靜校長已表示支持,但她年紀大了,可能無法出太多力氣。蔡導演透過紀錄片巡迴,有助外部資源之整合。
李鳳翱: 成立協會之目的是單一或多元,應再確立。依目前架構,是建立專業組織、關懷諮商,須先進行普查。有組織推動立法較容易。以罕見疾病相關案例經驗,似乎單一目的較容易募集資金。
陳曼麗: 成立專業團隊,而再推動立法,要求由政府成立正式的專業團隊。
郭吉仁: 協會目標,可以油症受害人得到公道、醫療、金錢補償。但主要訴求在政府負責。
陳曼麗: 樂生案和本案不同是他們本來就有樂生療養院在做醫療照護。但應可參考樂生病患補償立法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是否於本案有用。
謝壁如: 台南中石化安順廠可參考。
郭吉仁: 目前法扶台南分會有辦理相關案件。
王明榮: 未來醫療方面建議由郭育良老師主導,中華淨食健康協會願全力支持,提出協助。
陳曼麗: 我們成立協會宗旨大致為提供油症受害人權益之保障,但可再討論。
邱曉玲: 我也有參與蔡導演之巡迴,未來有相關志工可支援。章程由我先行草擬。
陳曼麗:發起人希望是願意來幫忙的人士,且在法律、醫療、國際事務、關懷方面都要有人才,就可以壯大支持團體的功能。我建議邀請陳淑靜校長、郭育良老師、蔡崇隆導演,擔任發起人。

結論: 本支持團體採集體領導模式,各功能發起人可考慮约10人左右,請大家推薦;其他下次會議再議。

七、下次會議
時間: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上午10:00~12:00
地點: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辛亥路二段165號7樓)

Posted by see2006 at 樂多Roodo! │11:24 │回應(0)引用(0)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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