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24日
次級房貸與金融合體巨獸
其實從次級房貸爆發以來,不斷有人提到金融合體巨獸的問題,第一篇是HENRY KAUFMAN在去年8月15日發表的文章〈Our Risky New Financial Markets〉,經濟日報的摘譯如下:〈考夫曼:合體金融巨獸…野性大發〉。
昨天想到金融巨獸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經過打造的,昨天查了相關資料,很巧,今天剛好聯合論壇也有一篇類似的文章:〈放任金控巨獸 坐視次貸風險〉(這篇文章的部分文字和經濟日報的摘譯超激似的),只是仍沒有講出來這隻金控巨獸是怎麼出現的。
很令人驚訝,去探討這個問題的,不僅中文的資料很少,英文資料也不多。有個事件是很重要的,也就是1999年美國以所謂金融自由化為由通過的《美國金融服務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將原有1933年訂定的限制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業跨業經營的《格拉斯-史帝格勒法案》(Glass-Steagall Act)取消,開放金融業跨業經營,而台灣的金控法及金管會的成立,也是在這個趨勢下進行的。
在英文的資料部分,可參考這兩篇:
The Bubble Economy
The Free Market Myth Dissolves into Chaos
在電腦計算功能越來越強之後,這些金融公司只會用電腦製造越來越複雜的商品,而不會用來監控及進行風險管理。所以現在次貸風暴影響有多深,甚至還有沒有其它金融商品有問題,都是個未知數。
現在除了挫著等、拼命送錢給金融業度過難關之外,能不能麻煩請它們花點錢,在新金融商品還沒上市前,用電腦兵推一下這個商品未來出現問題時,會有什麼連鎖效果,另外,也該想想我們怎麼會給金融業這麼大的權力?
延伸閱讀:
金融巨獸有多大,黑洞就有多深
第一次閱讀就上手 美國次級房貸危機
全球化下的次級房貸風暴
昨天想到金融巨獸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經過打造的,昨天查了相關資料,很巧,今天剛好聯合論壇也有一篇類似的文章:〈放任金控巨獸 坐視次貸風險〉(這篇文章的部分文字和經濟日報的摘譯超激似的),只是仍沒有講出來這隻金控巨獸是怎麼出現的。
很令人驚訝,去探討這個問題的,不僅中文的資料很少,英文資料也不多。有個事件是很重要的,也就是1999年美國以所謂金融自由化為由通過的《美國金融服務法案》(Gramm-Leach-Bliley Act),將原有1933年訂定的限制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業跨業經營的《格拉斯-史帝格勒法案》(Glass-Steagall Act)取消,開放金融業跨業經營,而台灣的金控法及金管會的成立,也是在這個趨勢下進行的。
在英文的資料部分,可參考這兩篇:
The Bubble Economy
But the same kinds of conflicts and potentials for abuse exist when a mega-bank underwrites a leveraged buyout by an affiliated hedge fund, and then hypes the sale of securities when the fund is ready to sell the company back to the public.
The Free Market Myth Dissolves into Chaos
Given that these big Wall Street players now own some of our largest, taxpayer insured, depositor banks (courtesy of a legislative gift from Congress called the Gramm-Leach-Bliley Act) and the Federal Reserve is shoveling tens of billions of our dollars into some very big black holes, common sense might suggest that Congress would be holding public hearings.
在電腦計算功能越來越強之後,這些金融公司只會用電腦製造越來越複雜的商品,而不會用來監控及進行風險管理。所以現在次貸風暴影響有多深,甚至還有沒有其它金融商品有問題,都是個未知數。
現在除了挫著等、拼命送錢給金融業度過難關之外,能不能麻煩請它們花點錢,在新金融商品還沒上市前,用電腦兵推一下這個商品未來出現問題時,會有什麼連鎖效果,另外,也該想想我們怎麼會給金融業這麼大的權力?
延伸閱讀:
金融巨獸有多大,黑洞就有多深
第一次閱讀就上手 美國次級房貸危機
全球化下的次級房貸風暴
2007年08月24日
台客與童玩節,有沒有智財權外的出路?
台客被註冊商標這件事情,其實聽到立院8月7日記者會智財局官員的說法,我想到的其實是童玩節停辦的事情。
智財局官員是這麼說的:
其實智財局是全盤接受中子創新公司的說法,大家可以參考中子創新在8月7日發表的強硬聲明:
宜蘭國際童玩節是在1996年,因應宜蘭開墾兩百年一系列的活動而開始舉辦,獲得了極大的迴響及觀光人潮,但是從2005年開始虧損,今年的虧損更是擴大,宜蘭縣長呂國華於8月7日宣佈將於2008年起停辦童玩節。
在探討童玩節人潮錢潮效應奏降的原因時,有一個被提及的問題,就是抄襲的問題,呂國華的聲明稿是這樣說的:
類似的說法童玩節總承辦王曼華也有。
其實這也不意外,地方政府財政拮据,但又需要替自己的政績妝點門面的活動,更重要的,其實在縣內某地點舉辦某個大型活動,也是固樁的重要手段。宜蘭童玩節取得成功後,類似大型的活動當然就如雨後春筍地在全台各地「變形」舉辦。而且不止大型展演活動,多到噁心的音樂祭,更是許多地方政府每逢夏天就想要拉動錢潮人潮的指標性活動,大家可以算算今年有多少海洋音樂祭。
反正你抄我、我抄你,看邊際效應什麼時候達到虧損臨界點,就換另一種活動來舉辦。
對於中子創新這種「營利」公司來說,當然覺得這種事情無法忍受,「台客」或「台客音樂祭」是我花大錢投資後取得的社會效應,我連成本都還沒回收或錢還沒賺飽,其它人想要抄襲後搞爛,當然要給它立即註冊商標,確保利潤。
在這個邏輯下,宜蘭縣政府笨就笨在沒有立即將童玩節的名稱註冊商標,將童玩節裡面的各種展演形式也給他申請智慧財產,只要有其它的政府或單位舉辦的活動有一點點的雷同,就發存證信函,硬幹的話就告下去。
我一直覺得在目前台灣的生態下,這是拯救童玩節的一種方式,也是最簡單的方式,但還好宜蘭縣政府及蘭陽文教基金會沒想到這招。
這次花蓮本來要舉辦的台客音樂祭,被商標法所威嚇而被迫改名,大家可以試想,如果沒有這個機制,還有什麼辦法可以避免未來那種你台我也台,變成全台灣的音樂祭言必稱台客?大家最後也是會罵聲一片,就像現在看到海洋音樂祭就覺得夠了一樣。
所以從智財權這種透過國家法權的規約及限制,到市場完全無政府的狂抄襲,裡面應該還有更多值得耕耘的空間,這也是在資本針對市場無政府建構出的一套深化私有化的智財權邏輯下,需有另一種建構性的對抗機制。否則,我不知道為什麼只譴責中子創新,因為螞蟻暴走音樂公司也在今年2月註冊了「野台開唱FORMOZ FESTIVAL」,蘿蔔瑞克音樂公司也在去年9月註冊了「春天吶喊SPRINGSCREAM」。
第一,推了好久的CC授權的機制,有沒有辦法建構出一套可能性出來。
第二,這次由宜蘭民間主動發動的拯救童玩節活動,能不能因為宜蘭特有的社區力量及創意,建構出一套其它地方難以複製的新童玩節?
第三,各種活動的參與者,又能不能不只做個趕熱鬧的消費者?
延伸閱讀:
網路台客嘉年華
200708童玩節停辦
2007台客註冊事件
智財局官員是這麼說的:
不斷強調中子公司有依法提出證據,顯示出「台客搖滾」所引領出的社會風潮的確讓「台客」和「台客搖滾」可以成為該公司的註冊商標。
其實智財局是全盤接受中子創新公司的說法,大家可以參考中子創新在8月7日發表的強硬聲明:
1. 台客搖滾的商標價值是中子創新多年來投入大量資源不斷推動的成果
台客原本是帶有貶抑性質的字眼。2005年,我們創立舉辦了第一屆的「台客搖滾演唱會」;並接著在2006年、2007年連續投入大量的資金與資源籌辦了兩屆「台客搖滾嘉年華」。在連續近四年的時間裡,我們不斷透過各種方式提昇台客在各種創作上的價值,也亟力推動各類的應用與發展;今日台客成為一個正向的名詞,各界有目共睹,是我們堅持不斷努力,籌辦各類型活動的成果。
而申請商標的過程,乃是我們為了一個系列活動的品牌價值提昇,進行的基本工作,這和所有企業產品的商標登記過程完全一致,我們不認為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與商標局有任何的瑕疵。
宜蘭國際童玩節是在1996年,因應宜蘭開墾兩百年一系列的活動而開始舉辦,獲得了極大的迴響及觀光人潮,但是從2005年開始虧損,今年的虧損更是擴大,宜蘭縣長呂國華於8月7日宣佈將於2008年起停辦童玩節。
在探討童玩節人潮錢潮效應奏降的原因時,有一個被提及的問題,就是抄襲的問題,呂國華的聲明稿是這樣說的:
時空環境變遷是主要原因,如整體物價波動影響旅遊意願,同質性與新興旅遊活動分食暑假消費市場
類似的說法童玩節總承辦王曼華也有。
其實這也不意外,地方政府財政拮据,但又需要替自己的政績妝點門面的活動,更重要的,其實在縣內某地點舉辦某個大型活動,也是固樁的重要手段。宜蘭童玩節取得成功後,類似大型的活動當然就如雨後春筍地在全台各地「變形」舉辦。而且不止大型展演活動,多到噁心的音樂祭,更是許多地方政府每逢夏天就想要拉動錢潮人潮的指標性活動,大家可以算算今年有多少海洋音樂祭。
反正你抄我、我抄你,看邊際效應什麼時候達到虧損臨界點,就換另一種活動來舉辦。
對於中子創新這種「營利」公司來說,當然覺得這種事情無法忍受,「台客」或「台客音樂祭」是我花大錢投資後取得的社會效應,我連成本都還沒回收或錢還沒賺飽,其它人想要抄襲後搞爛,當然要給它立即註冊商標,確保利潤。
在這個邏輯下,宜蘭縣政府笨就笨在沒有立即將童玩節的名稱註冊商標,將童玩節裡面的各種展演形式也給他申請智慧財產,只要有其它的政府或單位舉辦的活動有一點點的雷同,就發存證信函,硬幹的話就告下去。
我一直覺得在目前台灣的生態下,這是拯救童玩節的一種方式,也是最簡單的方式,但還好宜蘭縣政府及蘭陽文教基金會沒想到這招。
這次花蓮本來要舉辦的台客音樂祭,被商標法所威嚇而被迫改名,大家可以試想,如果沒有這個機制,還有什麼辦法可以避免未來那種你台我也台,變成全台灣的音樂祭言必稱台客?大家最後也是會罵聲一片,就像現在看到海洋音樂祭就覺得夠了一樣。
所以從智財權這種透過國家法權的規約及限制,到市場完全無政府的狂抄襲,裡面應該還有更多值得耕耘的空間,這也是在資本針對市場無政府建構出的一套深化私有化的智財權邏輯下,需有另一種建構性的對抗機制。否則,我不知道為什麼只譴責中子創新,因為螞蟻暴走音樂公司也在今年2月註冊了「野台開唱FORMOZ FESTIVAL」,蘿蔔瑞克音樂公司也在去年9月註冊了「春天吶喊SPRINGSCREAM」。
第一,推了好久的CC授權的機制,有沒有辦法建構出一套可能性出來。
第二,這次由宜蘭民間主動發動的拯救童玩節活動,能不能因為宜蘭特有的社區力量及創意,建構出一套其它地方難以複製的新童玩節?
第三,各種活動的參與者,又能不能不只做個趕熱鬧的消費者?
延伸閱讀:
網路台客嘉年華
200708童玩節停辦
2007台客註冊事件
2007年01月12日
經濟要犯從中國引渡回台之別做大頭夢
王又曾落跑到中國,又引發「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批評,另一方面,中國這個台灣逃犯天堂,又變成爭相指責的對象。查了一下資料,其實可以分成幾個層次談。
第一,關於引渡條約的問題,台灣外交長期被中國打壓,但引渡條約又是高度的國與國談判的問題,所以目前與台灣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南非、史瓦濟蘭、馬拉威、哥斯大黎加及巴拉圭共7國,這是先天不足的問題。
第二,在台灣還沒獨立的情形下,大家也只能先湊合著了。所以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就必須採取「默契」及「協定」的方式進行。所謂默契,就是與各國政府警情檢機關保持良好溝通管道,因為反過來說,這些國家也不希望台灣變成他們的犯罪天堂。不過這裡除了牽涉主權之外,也有別的因素在作祟,比如說,瑞士要引渡台灣要犯回台時,要確定的是這名犯人會不會被判死刑,並要求台灣出具保證函。
第三,就是「協定」,在2002年3月,台灣與美國簽署了《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在這個協定下,兩國基於相互尊重、互惠與共同利益,藉由刑事事務之司法互助,以增進雙方所屬領土內執法機關有效之合作而簽訂。不過這個協定不包括罪犯的引渡,但卻可以進行犯罪證據之取得及犯罪所得之沒收、凍結。
第四,至於兩岸關係上,其實也有不涉及主權的方式洽談引渡問題,兩岸間也有類似於「協定」的東西,那就是1990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為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而簽訂的《金門協議》,得以相互遣返「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這個協議到現在都還在運作,2004年薛球、陳益華、郭錫榮遣返回台,去年也有一堆詐騙集團被送回台灣。不過在兩岸情勢越來越緊張、再加上彼此互不信任,兩岸也常常拿著《金門協議》來互罵。
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台灣不以《金門協議》要求中國遣返,另外,像陳由豪美國、中國兩地跑,除了可用《金門協議》處理之外,也可以要求美國以《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沒收陳由豪的財產。台灣政府不做,我不太知道原因為何,還是做了,但兩國不太理。
除了台灣政府的問題之外,三年前,公視的《面對國家》有一集談到了這個問題,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邱太三提到的說法值得參考:
跟大陸幹嘛???變成………,除了放著《金門協議》爛之外,大概也只有協商,以強化《金門協議》一途,蘇貞昌昨天放話要中國把王又曾遣送,根本是喊假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些論述在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制度性作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議題與建議〉、〈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的可行方案〉、〈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之规划--试拟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草案〉,遣返的前提包括情報的交換、證據的分享、對口的建立,都是要有檢、警、調的合作、交流、互訪,但各位想到張熙懷了嗎???他老兄去中國號稱也是去「兩岸打擊犯罪」,不過對台灣一些人來說,卻是去通敵、投共來著的,以後還有人敢去、有人敢來嗎?更別提已經不太可能的兩岸和解。
所以前天民進黨立委說:〈黃偉哲:兩岸應建立非官方共同打擊犯罪平台〉,你也幫幫忙,別說中國沒這個誠意打擊兩岸犯罪,台灣本身就不允許了好嗎。
延伸閱讀:
〈網摘〉金改‧金管會‧金融風暴(持續更新),有討論到引渡的問題。
公訴檢察官到中國能交換什麼經驗?,這篇文章精彩,想進行兩岸司法合作時必讀:
力霸弊案打出一次金改原形
力霸風暴金管會難辭其咎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學理說明
第一,關於引渡條約的問題,台灣外交長期被中國打壓,但引渡條約又是高度的國與國談判的問題,所以目前與台灣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南非、史瓦濟蘭、馬拉威、哥斯大黎加及巴拉圭共7國,這是先天不足的問題。
第二,在台灣還沒獨立的情形下,大家也只能先湊合著了。所以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就必須採取「默契」及「協定」的方式進行。所謂默契,就是與各國政府警情檢機關保持良好溝通管道,因為反過來說,這些國家也不希望台灣變成他們的犯罪天堂。不過這裡除了牽涉主權之外,也有別的因素在作祟,比如說,瑞士要引渡台灣要犯回台時,要確定的是這名犯人會不會被判死刑,並要求台灣出具保證函。
第三,就是「協定」,在2002年3月,台灣與美國簽署了《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在這個協定下,兩國基於相互尊重、互惠與共同利益,藉由刑事事務之司法互助,以增進雙方所屬領土內執法機關有效之合作而簽訂。不過這個協定不包括罪犯的引渡,但卻可以進行犯罪證據之取得及犯罪所得之沒收、凍結。
第四,至於兩岸關係上,其實也有不涉及主權的方式洽談引渡問題,兩岸間也有類似於「協定」的東西,那就是1990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為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而簽訂的《金門協議》,得以相互遣返「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這個協議到現在都還在運作,2004年薛球、陳益華、郭錫榮遣返回台,去年也有一堆詐騙集團被送回台灣。不過在兩岸情勢越來越緊張、再加上彼此互不信任,兩岸也常常拿著《金門協議》來互罵。
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台灣不以《金門協議》要求中國遣返,另外,像陳由豪美國、中國兩地跑,除了可用《金門協議》處理之外,也可以要求美國以《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沒收陳由豪的財產。台灣政府不做,我不太知道原因為何,還是做了,但兩國不太理。
除了台灣政府的問題之外,三年前,公視的《面對國家》有一集談到了這個問題,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邱太三提到的說法值得參考:
現在既有的管道,就是在所謂的「金門協議」,民國79年所簽訂的金門協議裡面,有對於大陸的偷渡犯跟我們的刑事犯,我們這邊的刑事犯跟通緝犯,跑到大陸去的時候,雙方有遣返的協議,那這個刑事犯本質上,他隱含了所有類型的犯罪,只是說大陸方面,基本上他現在只針對暴力犯的部分,也就是跟治安有關的,至於像這種經濟犯罪,大陸方面基本上是不願意的,因為誠如剛剛主持人也講,他要把台灣這邊的錢搜括以後,吸納以後,跑到大陸去花費,那當然大陸就不太可能去把他遣返,以免影響很多他們投資的不良效應,那我們已經試圖在跟大陸…
跟大陸幹嘛???變成………,除了放著《金門協議》爛之外,大概也只有協商,以強化《金門協議》一途,蘇貞昌昨天放話要中國把王又曾遣送,根本是喊假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些論述在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制度性作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議題與建議〉、〈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的可行方案〉、〈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之规划--试拟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草案〉,遣返的前提包括情報的交換、證據的分享、對口的建立,都是要有檢、警、調的合作、交流、互訪,但各位想到張熙懷了嗎???他老兄去中國號稱也是去「兩岸打擊犯罪」,不過對台灣一些人來說,卻是去通敵、投共來著的,以後還有人敢去、有人敢來嗎?更別提已經不太可能的兩岸和解。
所以前天民進黨立委說:〈黃偉哲:兩岸應建立非官方共同打擊犯罪平台〉,你也幫幫忙,別說中國沒這個誠意打擊兩岸犯罪,台灣本身就不允許了好嗎。
延伸閱讀:
〈網摘〉金改‧金管會‧金融風暴(持續更新),有討論到引渡的問題。
公訴檢察官到中國能交換什麼經驗?,這篇文章精彩,想進行兩岸司法合作時必讀:
非常的不可思議,張熙懷卻偏偏在起訴前跑到中國去交換經驗。中國司法的落後和不公,是如此的讓人驚懼。在中國,張熙懷能夠得到什麼經驗?
為什麼不到司法先進的歐美、日本去交換經驗?這就像要研習先進科技,卻跑到落後的非洲國家莫三鼻幾去一樣。而張熙懷將他的經驗講述給中國的人聽,又能有什麼作用?
力霸弊案打出一次金改原形
力霸風暴金管會難辭其咎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學理說明
2006年12月21日
人權?唉!
現在政治人物真是說謊越來越不用打草稿了,一些政爭的攻訐虎爛虎爛就算了,但攸關人權及民眾權益,也這麼搞,實在,唉!昨天陳水扁在移民署揭幕時講的一堆「外籍配偶人權保障」,但同一時間呢,內政部公佈的幾個政策,還有一貫的態度,就完完全全不是這麼回事了。
陳總統:外籍配偶人權保障 政府責無旁貸
在講話的同時,內政部就祭出兩大政策對付外籍配偶:
1. 杜絕假結婚入境 外籍配偶來台 夫妻都須面談
外偶團體批:警方擴張調查權
2. 控制人口數 政府訂中國人民來台定居等數額
反對黑心面談 抗議限縮依親大陸配偶居留名額 反歧視 要人權
「咱的媳婦」樣板戲?
所以大家參考一下今天廖元豪這篇文章吧:
移民署的不可能任務
陳總統:外籍配偶人權保障 政府責無旁貸
配合世界人權日活動,內政部上午在總統府舉行「咱的媳婦、咱的子」活動,來自菲律賓、柬埔寨、泰國、越南、泰國等外籍配偶,演唱﹁甜蜜蜜﹂與朗誦「感謝」詩歌。
總統致詞後,與李逸洋、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衛生署長侯勝茂等首長,一起點亮「人權第一」政策成果,象徵全方位推動尊重人權政策的聚焦儀式。
在講話的同時,內政部就祭出兩大政策對付外籍配偶:
1. 杜絕假結婚入境 外籍配偶來台 夫妻都須面談
為了杜絕外籍配偶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從事不法,甚至賣淫、打工,警政署即日起比照大陸配偶來台實施面談機制,針對外籍配偶的老公、老婆在申請外僑居留證時,一律實施訪談制度;一旦發現有假結婚之虞時,即保留核准居留的時間,甚至撤銷核發居留許可。
外偶團體批:警方擴張調查權
吳紹文說,警政署此舉是擴張調查權,在沒有具體證據時,怎可將所有外籍配偶都視為犯罪嫌疑人。警方企圖從面談找到假結婚是天方夜譚,因為假結婚者大多有備而來,反而是真結婚者容易因緊張而出槌。一旦實施,不但無益於找出假結婚者,反而增加有外籍配偶家庭的困擾。
2. 控制人口數 政府訂中國人民來台定居等數額
內政部今天提出「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說,必須節制數額的原因,是參照台灣近年人口成長數,考量台灣已是世界人口密度第二的情況下,再思考如何適量控制保持一定空間,相關措施不是意識形態的考量。
反對黑心面談 抗議限縮依親大陸配偶居留名額 反歧視 要人權
「咱的媳婦」樣板戲?
所以大家參考一下今天廖元豪這篇文章吧:
移民署的不可能任務
筆者與其他移民人權團體,曾多次為立法院待審中的「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與內政部、境管局,以及其他即將進入移民署的官員協商討論。但所聽到的回應,總是不斷地強調「查察」、「國民素質」、「兩千三百萬人的負擔」等等把移民當潛在罪犯的話語。
尤有甚者,在討論民間版「移民法」中的「移民人權專章」之時,內政部與相關官員毫不忌諱地表示出排拒與猶豫的態度。他們不斷告訴移民人權團體:「我們(將來的移民署)應該只單純負責『查察』」,甚至說「台灣人的人權都不受保障了,何況外配?」這樣根本不把「外籍配偶」當「台灣人」的態度,怎能落實陳總統「保障外籍配偶人權」的宣示?
2006年11月22日
談爆料者保護
真是風水輪流轉,之前泛綠陣營因為阿扁的弊案罄竹難書,被邱毅等人的爆料搞得每天像凌遲一樣,現在馬英九,也遭受到同樣的待遇,蠻爽的。
之前有想過做一個題目,就是對於爆料者應該有什麼樣的保護機制,在美國,這叫做「吹哨者」(whistleblower)。不過因為當時綠營是受害者,如果談起來,好像在做藍營的打手,現在馬英九遭受同樣的對待,看來已頗有討論空間。
可以先回想這一年多來的著名案例:
1. 大南客運司機爆料羅文嘉賄選,而後受到調職等對待,最後選擇離職。
2. 華航員工向洩漏趙建銘的訂票資料,而後因違反工作規則而被記過處分。
3. 總統府不斷有深喉嚨向邱毅提供資料,總統府進行大清查。
4. 北市府也有員工不斷向綠營政治人物提供爆料資料。
5. 蔡瑞月基金會,「疑似」提供馬英九的捐款單給管碧玲。
這些幾乎都是爆料者遭到壓制,但得到資料的政客卻得到最大利益。問題就在於,就一個員工,因為工作接觸到相關業務,「自己」認為不正義而選擇爆料,會碰到什麼懲處?該不該保護?什麼情況下可以保護?
如果員工是針對雇主違反勞動法令爆料,在《勞基法》已經有明文保護,《勞基法》第74條:「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但如果並非勞動條件事項,勞委會私下的觀點,認為就應該按照銘傳法律系教授劉士豪寫的《勞動契約的主要義務與附隨義務之研究》,因為勞動契約產生的附隨義務,包括了「保密義務」,所以在很多公司,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懲處。
按照勞委會觀點,在「勞動條件」方面,有國家公權力介入保護,跳脫這個部分,就應該依循附隨義務的相關原則。但一個勞工,不只是勞工,同時也是社會人,只從勞動契約出發探討其權利義務關係的論點,恐怕已經不足以適合現代社會的要求。
在美國,就已經有Whistleblower Law,專法保障爆料者,但卻還是不足,比方說,不論有沒有適當保護,爆料的員工,就算是循合法管道向內部稽查或外部檢察官檢舉,被揭露後,常常都會面臨公司壓力及同事異樣眼光,反正就被視為抓耙子,這個對於爆料者來說,才是最大的壓力。
所以美國這幾年也因為許多重大案例的出現,媒體也開始針對爆料的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包裝以資鼓勵,最著名的就是2002年躍登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的三位爆料者,分別是世界通訊的Cynthia Cooper、安隆企業的Sherron Watkins、FBI的Coleen Rowley,相關的新聞,可以看這裡〈三位女性“告密者”成美国时代周刊2002风云人物〉。這裡不僅僅牽涉到自己的「良心」問題,還攸關整個公司治理、無辜散戶權益、官僚政風甚至整個資本主義體系的運作。
當然,要區分憑著正義感的爆料或組織內鬥的爆料,真的有其困難就是了,而且還有是不是惡意、假造爆料的問題,但這真的是媒體的責任,常常自甘被利用,或者一邊大篇幅播放,再一邊查證,最離譜的是,還常常將查證過程混出一則新聞。
在台灣因為藍綠惡鬥,許多該嚴肅討論的東西都被扭曲,各自有同樣的雙重標準,不利於自己的爆料,就要找到人予以重懲,有利於自己的爆料,就是偉大的深喉嚨。純粹在用藍綠的民粹,進行政治正確的意識型態鬥爭,只要鬥贏的,就有爆料的正當性,對方的爆料就該被譴責。
就像之前的紅綠大亂戰,林正杰一拳揍向金恆偉的鼻樑,紅的喊爽,綠的譴責,等到遍地開花,紅軍也不管自己多喜歡動拳,綠軍也不管自己曾經受害,紅軍遭到暴力後,就變成綠的喊爽、紅的譴責。現在的狀況不過是一直將爆料當拳頭,你揍我一拳,我也揍你一拳,然後我拼命罵你揍我不對,看起來,雖然蠻幼稚的,但全台灣看起來還是被這種小孩打架挑得情緒起起伏伏的。
之前有想過做一個題目,就是對於爆料者應該有什麼樣的保護機制,在美國,這叫做「吹哨者」(whistleblower)。不過因為當時綠營是受害者,如果談起來,好像在做藍營的打手,現在馬英九遭受同樣的對待,看來已頗有討論空間。
可以先回想這一年多來的著名案例:
1. 大南客運司機爆料羅文嘉賄選,而後受到調職等對待,最後選擇離職。
2. 華航員工向洩漏趙建銘的訂票資料,而後因違反工作規則而被記過處分。
3. 總統府不斷有深喉嚨向邱毅提供資料,總統府進行大清查。
4. 北市府也有員工不斷向綠營政治人物提供爆料資料。
5. 蔡瑞月基金會,「疑似」提供馬英九的捐款單給管碧玲。
這些幾乎都是爆料者遭到壓制,但得到資料的政客卻得到最大利益。問題就在於,就一個員工,因為工作接觸到相關業務,「自己」認為不正義而選擇爆料,會碰到什麼懲處?該不該保護?什麼情況下可以保護?
如果員工是針對雇主違反勞動法令爆料,在《勞基法》已經有明文保護,《勞基法》第74條:「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但如果並非勞動條件事項,勞委會私下的觀點,認為就應該按照銘傳法律系教授劉士豪寫的《勞動契約的主要義務與附隨義務之研究》,因為勞動契約產生的附隨義務,包括了「保密義務」,所以在很多公司,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懲處。
按照勞委會觀點,在「勞動條件」方面,有國家公權力介入保護,跳脫這個部分,就應該依循附隨義務的相關原則。但一個勞工,不只是勞工,同時也是社會人,只從勞動契約出發探討其權利義務關係的論點,恐怕已經不足以適合現代社會的要求。
在美國,就已經有Whistleblower Law,專法保障爆料者,但卻還是不足,比方說,不論有沒有適當保護,爆料的員工,就算是循合法管道向內部稽查或外部檢察官檢舉,被揭露後,常常都會面臨公司壓力及同事異樣眼光,反正就被視為抓耙子,這個對於爆料者來說,才是最大的壓力。
所以美國這幾年也因為許多重大案例的出現,媒體也開始針對爆料的行為進行一定程度的包裝以資鼓勵,最著名的就是2002年躍登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的三位爆料者,分別是世界通訊的Cynthia Cooper、安隆企業的Sherron Watkins、FBI的Coleen Rowley,相關的新聞,可以看這裡〈三位女性“告密者”成美国时代周刊2002风云人物〉。這裡不僅僅牽涉到自己的「良心」問題,還攸關整個公司治理、無辜散戶權益、官僚政風甚至整個資本主義體系的運作。
當然,要區分憑著正義感的爆料或組織內鬥的爆料,真的有其困難就是了,而且還有是不是惡意、假造爆料的問題,但這真的是媒體的責任,常常自甘被利用,或者一邊大篇幅播放,再一邊查證,最離譜的是,還常常將查證過程混出一則新聞。
在台灣因為藍綠惡鬥,許多該嚴肅討論的東西都被扭曲,各自有同樣的雙重標準,不利於自己的爆料,就要找到人予以重懲,有利於自己的爆料,就是偉大的深喉嚨。純粹在用藍綠的民粹,進行政治正確的意識型態鬥爭,只要鬥贏的,就有爆料的正當性,對方的爆料就該被譴責。
就像之前的紅綠大亂戰,林正杰一拳揍向金恆偉的鼻樑,紅的喊爽,綠的譴責,等到遍地開花,紅軍也不管自己多喜歡動拳,綠軍也不管自己曾經受害,紅軍遭到暴力後,就變成綠的喊爽、紅的譴責。現在的狀況不過是一直將爆料當拳頭,你揍我一拳,我也揍你一拳,然後我拼命罵你揍我不對,看起來,雖然蠻幼稚的,但全台灣看起來還是被這種小孩打架挑得情緒起起伏伏的。
2006年05月20日
2006年貢寮海洋音樂祭爭議
<貢寮音樂祭>創始單位意外落馬 音樂圈抱不平
海洋已死,搖滾不再正義
台灣似乎什麼議題都切割得太快了。2006年的海洋音樂祭,是不是角頭辦、是不是在貢寮辦,會不會直接等於官方介入、商業化、正義與否、獨立音樂生存?
1. 官方介入:
(1)從2000年舉辦第一屆開始的發起過程
官方版歷屆紀實
聯合新聞網的歷屆報導:我只有聯合的全文搜尋,有別的報紙雜誌的相關新聞,麻煩報一下。
第1屆
國際海洋音樂祭 明登場明天下午三點 快來蔚藍海岸
蔚藍海岸一日遊 下月上路戲水、觀景有導覽
國際海洋音樂祭 歌詞被指傷風敗俗 新聞室:尊重音樂家創作:哈哈,這個新聞有趣。
第2屆
免費欣賞音樂 又可休閒遊玩 福隆浴場 14日精采音樂祭
海洋音樂祭 得獎者揭曉
第3屆:
貢寮海洋音樂祭 周六日飆歌
海洋音樂祭 bye bye 福隆沙灘 天亮還有人躺著睡 貢寮奇觀
第4屆
為海洋音樂祭‘嗆聲’ 糯米糰搞怪衝衝衝
貢寮海洋音樂祭 經費到位
貢寮挖沙風波 鄉長另覓地點
貢寮海洋音樂祭明開鑼 十一樂團搶桂冠
音樂祭 「政治」入圍?,林倩(獨立音樂工作者)
第5屆
福隆火車站前 打造形象商圈 決趕在海洋音樂祭前設站前廣場
貢寮音樂祭 五月天也能報名 歡迎出片歌手參加 評審團成員也公開
行銷101 貢寮音樂祭 統一超 抓得住年輕人的心
貢寮音樂祭 今起”fun”浪
海洋 音樂祭 搖滾high翻天
17萬人塞爆 海洋音樂祭 女聲掀高潮 首獎二十萬「假死貓小便」
海洋祭 最後一夜 狂人震垮舞台
貢寮音樂祭「海洋大賞」得主 假死貓 端盤、走唱過日子
野台開唱十年 音樂搞獨立 音樂祭越來越熱 少了一些改革理念 商業化和公部間介入 漸成另種隱憂
瘋搖滾 性機關槍 掃射阿扁
BBC採訪六甲 探討台灣流行音樂
學生組團 搖滾”樂”翻天 不求大紅大紫 只盼知音支持
第6屆
狄倫 聲援鼓勵美伊戰爭的政府?
養灘失敗 貢寮音樂祭再延期
明天開唱 海洋音樂祭 颱風3度攪局
三次遇颱風 貢寮音樂祭上颱 5000人相挺
1年商機2億 肥了貢寮
幕後 推動海洋祭的手…廖志堅 活動超人氣 廣告公司想挖角
成也海洋敗也海洋 圖騰 玩團玩到失業
福隆沙灘 又消失了 貢寮音樂祭 以後可能得站在水中聽歌
第7屆
何東洪:春吶應維持抗主流趣味 搖滾樂=嗑藥 反映台灣對「青年文化」認知貧瘠
民視海洋音樂祭 撇清商業化 角頭將另覓場地 改以售票形式舉行
<貢寮音樂祭>創始單位意外落馬 音樂圈抱不平
貢寮音樂祭》周錫瑋:招標如有不法 將廢標
海洋音樂走調了
(2)歷屆招標狀況
(3)歷屆政府與民間團隊的分工
2. 商業化:
(1)贊助廠商與音樂祭的關係
第二回國際海洋音樂祭
貢寮海洋音樂祭 周六日飆歌
(2)7-11參與贊助後的狀況
2004年7-ELEVEN海洋音樂祭
2005年7-ELEVEN海洋音樂祭
行銷101 貢寮音樂祭 統一超 抓得住年輕人的心
(3)參賽團體與唱片公司
第2屆
第3屆
第4屆
第5屆
第6屆
2005海洋音樂祭決賽十團
(4)「海洋音樂祭」商標化
(5)商業化是罪惡?
不收門票或者不敢收門票,或許就是:〈錢〉
(6)2006年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
角頭牌海洋音樂祭:
3. 正義:
(1)音樂該不該包裹社會議題的爭論,有沒有純音樂?純音樂才獨立?
(2)福隆沙灘流失對於主辦單位是想利用的議題還是包袱?
救救福隆沙灘
海洋祭
比基尼與嘉年華之外的海洋音樂祭,鄭凱同。
(3)與貢寮當地的關係:鄉公所、派系、小攤販、反核自救會
4. 獨立音樂
(1)什麼叫做獨立音樂?
野台開唱十年 音樂搞獨立 音樂祭越來越熱 少了一些改革理念 商業化和公部間介入 漸成另種隱憂
反叛的年代 反叛,不只在夏日,張鐵志。
何東洪:春吶應維持抗主流趣味 搖滾樂=嗑藥 反映台灣對「青年文化」認知貧瘠
海洋音樂走調了
(2)邊緣、核心、收編、反收編
音樂祭 「政治」入圍?,林倩(獨立音樂工作者)
音樂祭 總檢討 商業氣息濃厚 主體意識缺乏
貢寮音樂祭 五月天也能報名 歡迎出片歌手參加 評審團成員也公開
貢寮音樂祭「海洋大賞」得主 假死貓 端盤、走唱過日子
瘋搖滾 性機關槍 掃射阿扁
《MTV》獵樂團 獎百萬
成也海洋敗也海洋 圖騰 玩團玩到失業
要釐清上述的一些複雜關係,有個定論,我覺得,還是幫笑笑打片一下,得先去看看《海棠.馬沙與珊瑚》,昨天從要到了這部片子的DVD,先找時間看再說。
相關討論:
海洋音樂季已死?
搖滾?正義?節慶?環保?產業?文化?
海洋音樂祭延期有感
貢寮海洋音樂祭事件
陳情書 貢寮
角頭牌海洋音樂祭
資料整理區:
wikipedia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
苦勞網2006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新聞剪報區
HeMiDEMi海洋音樂祭網摘:可以的話,請大家一起收集吧
年年吸引數十萬樂迷的夏季盛會「貢寮海洋音樂祭」,承辦單位今年易主,創始並連辦六屆的「角頭音樂」意外落馬,由民視得標,消息傳出,角頭負責人張四十三決定南移另覓場地,也有地下樂團質疑商業勢力伸手介入音樂圈。
海洋已死,搖滾不再正義
台灣似乎什麼議題都切割得太快了。2006年的海洋音樂祭,是不是角頭辦、是不是在貢寮辦,會不會直接等於官方介入、商業化、正義與否、獨立音樂生存?
1. 官方介入:
(1)從2000年舉辦第一屆開始的發起過程
官方版歷屆紀實
聯合新聞網的歷屆報導:我只有聯合的全文搜尋,有別的報紙雜誌的相關新聞,麻煩報一下。
第1屆
國際海洋音樂祭 明登場明天下午三點 快來蔚藍海岸
蔚藍海岸一日遊 下月上路戲水、觀景有導覽
由台北縣政府建設局觀光課所主辦,名為「國際海洋音樂祭」,將邀請國內外十二個知名的演唱團體,長達七小時不斷電演出。主辦單位表示,縣長蘇貞昌希望發展各鄉鎮獨有的特色,例如平溪天燈、鶯歌陶瓷,貢寮則是國際海洋音樂祭,希望可以成為每年的傳統。豔陽、熱浪、搖滾海洋音樂祭 蔚藍海岸興風作浪
這次活動由台北縣建設局觀光課主辦,所有相關單位昨天聚集在蔚藍海岸召開籌備會議,包括縣政府新聞室、衛生局、交通局、環保局以及貢寮鄉的警政消防單位都出席參加。
國際海洋音樂祭 歌詞被指傷風敗俗 新聞室:尊重音樂家創作:哈哈,這個新聞有趣。
第2屆
免費欣賞音樂 又可休閒遊玩 福隆浴場 14日精采音樂祭
第二屆「台北縣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將於14日在貢寮福隆海水浴場熱鬧展開,今年的重頭戲是「海洋獨立音樂大賞」,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特別邀請到知名歌手伍佰擔任評審,選出最高獎金高達20萬元的海洋音樂大獎,而活動當天福隆海水浴場也將免費開放民眾入場遊玩。「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去年是第一次舉行,並創先例地結合地方政府與搖滾音樂的合作模式。國際海洋音樂祭 福隆海灘沸騰
海洋音樂祭 得獎者揭曉
獨立大賞是由「八十八顆芭樂」樂團獲得,並得到縣府,廿萬元獎金。最佳人氣獎是「夾子」樂團,「夾子」樂團還獲得魅力無限獎,陳綺貞得到評審團獎,特別獎則是頒給「胡椒貓」樂團。由縣長蘇貞昌頒發。
第3屆:
貢寮海洋音樂祭 周六日飆歌
台北縣政府建設局長蔡麗娟說,今年的海洋音樂祭活動延長為兩天,和統一、中油等企業合辦,兩天的活動都是從下午開始。貢寮海洋音樂祭 熱鬧登場
海洋音樂祭 bye bye 福隆沙灘 天亮還有人躺著睡 貢寮奇觀
第4屆
為海洋音樂祭‘嗆聲’ 糯米糰搞怪衝衝衝
為了配合主辦單位台北縣政府縣長蘇貞昌的電火球形象,「糯米糰」還搞笑將他們的「跆拳道」一曲改成了「衝!衝!衝!」版。貢寮海洋音樂祭 面臨停擺 今年擴大舉辦 鄉代質疑為阿扁造勢
貢寮海洋音樂祭 經費到位
台北縣政府現設局觀光課表示,縣府一貫的立場就是這個活動必須繼續舉辦,所以上星期費代墊案遭杯葛後,就一直在尋求其他解決方式;現在觀光局已經同意補助一千三百萬元,再加上原先向民間募得的六百萬元,以及可能取得的台電補助,活動辦下去已經不成問題。貢寮海洋音樂祭 整灘惹爭議 可種西瓜的沙土拿去填灘:從今年開始,沙灘流失的問題開始浮出檯面。
觀光課表示,如果貢寮鄉代會仍不同意代墊,則沙灘整治的部分,就以較低的預算,交給東北角風景區管理處,委託貢寮鄉公所代為發包處理。如果鄉代會同意,則一切按原定計畫進行,仍撥出五百萬元整治沙灘,一千六百萬元辦理相關活動。
貢寮挖沙風波 鄉長另覓地點
貢寮海洋音樂祭明開鑼 十一樂團搶桂冠
音樂祭 「政治」入圍?,林倩(獨立音樂工作者)
在選戰來臨前的敏感時刻,政府一改往常的冷漠,對本次樂團活動投注大筆金錢與人力,讓人不得不懷疑此次樂團評審的正當性。由向來推廣本土音樂的獨立廠牌龍頭「角頭音樂」所企劃的海洋音樂祭,今年評審所選出的入圍樂團,明顯偏向流行搖滾與批判龐克、哈扣新金屬,而往年曾出現過的電音、藍調與民謠今年則一個不剩。這種音樂風格的整齊劃一,讓人不禁思考這些幸運入圍的樂團,是否只是因為他們的意識形態「正確」?海洋音樂祭第二日 潑猴發威 勇奪海洋大賞
上萬對被流行音樂慣壞了的耳朵,昨天徹底在福隆海灘解放。競賽類「海洋獨立音樂大賞」由「潑猴」樂團以激情放浪的音符搶下首獎「海洋大賞」及獎金廿萬元。音樂祭 總檢討 商業氣息濃厚 主體意識缺乏
但不可否認,這個活動仍有值得檢討和隱憂存在。首先,這樣一個標榜「獨立音樂節」的活動,參與的樂團都號稱是非商業性的「獨立音樂人」,但諷刺的是,走進會場,卻看到贊助廠商的廣告和產品推銷散布四處,連空中都飄著一個大大的啤酒氣球。雖然商業活動並不能影響樂團表演或評審結果,但對於活動的本質來說,卻不可避免的產生斲傷。未來如何在商業贊助和非商業的音樂活動中取得平衡,或許是主辦單位應該深思的課題之一。海洋音樂祭 三天吸引15萬人 福隆便當就賣掉10萬個 遊客意猶未盡
其次,所有標榜地方特色的活動,都在在強調地方特殊文化的主體性。但是從這個活動的名稱來看,卻充滿了外來次文化的影響。從海洋音樂「祭」、第四「回」到海洋音樂「大賞」,顯然都是直接移植日本用法。
地主貢寮鄉鄉長陳世男表示,今年三天的活動為貢寮當地創造非常大的觀光收益。光以福隆便當為例,總共就大概賣出十萬個。而且,遊客似乎有意猶未盡的感覺,所以考慮明年把活動時程進一步延長為四天,分成兩個禮拜進行。
不過面臨福隆沙灘流失的隱憂,廖志堅和陳世男都表示,希望台電能夠負起責任,提出妥善解決的辦法。目前初步的解決方案是用養灘的方式,希望能使福隆沙灘能夠恢復舊觀,明年的音樂祭,也可以不必再用人工沙灘來進行。
第5屆
福隆火車站前 打造形象商圈 決趕在海洋音樂祭前設站前廣場
貢寮音樂祭 五月天也能報名 歡迎出片歌手參加 評審團成員也公開
獎金二十萬元的「海洋獨立音樂大賞」,向來是新興樂團攻錯的標的,但發過唱片或手上握有合約的樂團不得參加,鼓舞「獨立」音樂的美意備受肯定。不過,今年不再設限,「五月天也可以來報名」。鄉代會主席吳憲良:能不能不花這麼多錢 又讓人天天想來呢?
吳憲良廿多歲就當選代表,已連任七屆,並第三度獲選鄉代會主席,長久觀察貢寮鄉的發展,他感嘆說,早年東北角無論在漁業、養殖業,都很繁榮,鄉民安居樂業,又徜徉在壯闊的山水中,很是愜意。但近年來,核四進駐、九孔瘟疫、漁穫減少等變數陸續出現,令鄉民有些手足無措。鄉長陳世男:要把三天的音樂祭 成為整個暑假的國際音樂季
吳憲良說,貢寮鄉朝觀光邁進顯然已是既定方向,在迎接第五屆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的同時,他肯定相關單位的用心,另一方面,也希望檢討觀光資源是否過度集中於特定季節、產業、區域。
行銷101 貢寮音樂祭 統一超 抓得住年輕人的心
當福隆沙灘太陽初落,夏天夜晚的第一顆星星亮起,晚上7點11分,統一超商將在海上和沙灘上發放煙火,把今年夏天的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帶入最高潮,許給參加活動年輕人一個難忘的青春回憶。音樂祭暖身 統一超淨灘
統一超商試圖透過這樣的活動設計與安排,把「7-11」的品牌形象深深植入年輕消費者的心裡,甚至成為內心一份感動和溫暖的回憶。這是公關和行銷的最高境界。
貢寮音樂祭 今起”fun”浪
明天下午3時30分至晚上是「海洋大賞」競賽類演出,演出的有熊寶貝、拷秋勤、葛洛力的巴拉頌、夢露、929、假死貓小便、魔法師、蘇打綠、B.R.T.、滲透等樂團,及2003海洋大賞團潑猴的演出,晚上會宣布觀眾票選人氣獎、評審團大獎、海洋大賞得主。海洋音樂祭→野台開唱→春天吶喊 搖滾的靈魂 找到出口
海洋 音樂祭 搖滾high翻天
17萬人塞爆 海洋音樂祭 女聲掀高潮 首獎二十萬「假死貓小便」
今年「海洋大賞」一反過去Nu Metal(新金屬)當道的兇猛氣氛,女子主唱激增,一律清爽、甜膩的唱腔。「假死貓小便」女主唱張頡,三年來流連台北女巫店演唱,不迷信音樂一定要大堆頭樂手幫忙,她以英文名字Jasmine(茉莉)的諧音,加上「小便」兩字做團名,憑一把吉他與陳珊妮般的嗓音,一舉奪得大獎。這三天 high 到卅萬人 東北角等地 製造商機達兩億
海洋祭 最後一夜 狂人震垮舞台
貢寮音樂祭「海洋大賞」得主 假死貓 端盤、走唱過日子
野台開唱十年 音樂搞獨立 音樂祭越來越熱 少了一些改革理念 商業化和公部間介入 漸成另種隱憂
野台即將在30日開唱,眾多國內外的樂團已經磨刀霍霍,準備在這個年度搖滾盛會中發聲。近幾年,大型戶外搖滾活動越來越熱門,海洋音樂祭吸引無數青少年前往朝聖,野台開唱、春天吶喊則邁入第十年,音樂活動越辦越盛大,甚至連政府公部門都投入主辦,也吸引中華電信等大型廠商贊助,但國內的搖滾樂、地下音樂、獨立音樂、甚至玩團的風氣真的隨著音樂祭的發達有更多的伸展空間嗎?沒張惠妹 非五月天 野台和海洋祭 實在夠力
瘋搖滾 性機關槍 掃射阿扁
「野台開唱」邁向高潮,昨晚陳水扁總統以元首身分出席日本「性機關槍」樂團演唱,台上樂手把電吉他當機關槍「掃射」,樂得阿扁頻打拍子附和,連貼身護衛也跟著搖擺,樂迷全瘋了。《MTV》獵樂團 獎百萬
「非主流」變熱門,繼貢寮海洋音樂祭為獨立樂團辦「海洋大賞」,MTV台也效法辦競賽,取名「BAND HUNTING」(獵樂團),獎金高達新台幣100萬,獎金打破紀錄。反叛的年代 反叛,不只在夏日,張鐵志。
就音樂環境來說,這些音樂祭代表這些獨立音樂人以集體的吶喊,成功地殺出了主流音樂工業以外的生路,並促使過去十年台灣獨立音樂的場景空前燦爛。不過,獨立音樂的旺盛生命似乎並未衝擊到主流音樂體制。不過是幾年前,主流樂壇出現一股「樂隊風」,不少樂隊從非主流成功地進入主流市場。當時很多人都以為這股力量會為台灣的流行音樂帶來質變,但體制的頑抗似乎遠超過反抗者的估計。現在不但這股風潮消失,連許多原來在主流體制內較有創意的優秀創作人都選擇出走。主流音樂工業似乎愈加惡質化:唱片行幾乎被少數大集團完全壟斷,唱片公司徹底集中化並且只跟隨最短視的市場邏輯,廣播和電視節目難以接觸到不同的音樂,音樂雜誌逐一崩垮。一夏的搖滾 不夠!媒體公共化 獨立音樂的出路 音樂多元化的契機,鄭凱同。
多元音樂文化的孕育與發展,需要的是可長可久的創作發表空間,除了前述的大型音樂祭之外,更重要的是更多的中小型表演場地和更開放的廣電空間。我們的連署並非刻意要塑造主流vs.獨立的對峙局面,只是當現實的情況不容於另類、獨立音樂的發展時,我們必須另尋出路。全能六甲 張小燕催生成功
BBC採訪六甲 探討台灣流行音樂
學生組團 搖滾”樂”翻天 不求大紅大紫 只盼知音支持
第6屆
狄倫 聲援鼓勵美伊戰爭的政府?
養灘失敗 貢寮音樂祭再延期
明天開唱 海洋音樂祭 颱風3度攪局
三次遇颱風 貢寮音樂祭上颱 5000人相挺
1年商機2億 肥了貢寮
近幾年音樂祭塞爆福隆沙灘,從福隆車站到福隆外灘上的商家和灘商,以及鄰近的旅館飯店業者,每年夏天就等著音樂祭大賺一票,每年至少為地方帶來2億元以上的商機,會場上音樂祭周邊商品也是賣翻天,音樂祭的超人氣、超買氣,是廠商們最愛贊助的地方活動。風雨之後 海洋音樂祭續攤開唱 大螢幕「猶記得五年前的約定」
海洋音樂祭也對貢寮的反核勢力注入新活力,近幾年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和當地反核自救會調整反核策略,從生態面出發,關注福隆沙灘逐年流失的現象,在音樂祭上發起「搶救福隆沙灘」運動,今年更發起「愛音樂、救沙灘」,獲得數千人回響,還有大學生自發組成沙灘保衛隊,結合音樂和生態的反核新勢力,能量值得關注。
幕後 推動海洋祭的手…廖志堅 活動超人氣 廣告公司想挖角
成也海洋敗也海洋 圖騰 玩團玩到失業
福隆沙灘 又消失了 貢寮音樂祭 以後可能得站在水中聽歌
第7屆
何東洪:春吶應維持抗主流趣味 搖滾樂=嗑藥 反映台灣對「青年文化」認知貧瘠
民視海洋音樂祭 撇清商業化 角頭將另覓場地 改以售票形式舉行
<貢寮音樂祭>創始單位意外落馬 音樂圈抱不平
貢寮音樂祭》周錫瑋:招標如有不法 將廢標
海洋音樂走調了
當然,也包括海洋。死忠海迷在海洋聲名大噪後,在陷入塞車與排隊惡夢中,也開始反思他們所失去的私密快感、反省福隆沙灘流失問題,甚至思考著如何與商業及官方保持適當距離,以維護獨立自主的海洋精神。這些不正都是任何文化創意產業最重要的基礎?文化的創意與獨特性,以及承載於其中人們的珍貴經驗、智慧與歷史?海洋音樂祭評審疑義 周錫瑋:兩天後說明
(2)歷屆招標狀況
(3)歷屆政府與民間團隊的分工
2. 商業化:
(1)贊助廠商與音樂祭的關係
第二回國際海洋音樂祭
貢寮海洋音樂祭 周六日飆歌
台北縣政府建設局長蔡麗娟說,今年的海洋音樂祭活動延長為兩天,和統一、中油等企業合辦,兩天的活動都是從下午開始。
(2)7-11參與贊助後的狀況
2004年7-ELEVEN海洋音樂祭
2005年7-ELEVEN海洋音樂祭
行銷101 貢寮音樂祭 統一超 抓得住年輕人的心
當福隆沙灘太陽初落,夏天夜晚的第一顆星星亮起,晚上7點11分,統一超商將在海上和沙灘上發放煙火,把今年夏天的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帶入最高潮,許給參加活動年輕人一個難忘的青春回憶。音樂祭暖身 統一超淨灘
統一超商試圖透過這樣的活動設計與安排,把「7-11」的品牌形象深深植入年輕消費者的心裡,甚至成為內心一份感動和溫暖的回憶。這是公關和行銷的最高境界。
(3)參賽團體與唱片公司
第2屆
決選:
Bee 3
88顆芭樂籽
呼呼賀
胡椒貓
海產攤
脫拉庫
陳綺貞
綠野仙蹤
夾子電動大樂隊
劉意韻
得獎:
海洋大賞:八十八顆芭樂籽;88 Balaz
評審團大獎:陳綺貞
媚力無限賞:夾子電動大樂隊
評審團特別賞:胡椒貓
觀眾票選人氣獎:夾子電動大樂隊
第3屆
決選:
鈑機樂隊
VIVA LA TUNA
旺福
Tizzy Bac
魔鏡
雞腿飯
Mr.78 & Black Tempo Family
複製人
Swing
凱比鳥
得獎:
海洋大賞:Tizzy Bac
評審團大獎:旺福
獨立音樂電子音樂獎:Mr.78 & Black Tempo Family
獨立音樂樂團獎:鈑機
觀眾票選人氣獎:複製人
第4屆
決選:
Hot Pink
路邊攤
亥兒樂隊
輕鬆玩
Spunka
綠野仙蹤
So What
Mango Runs
X L
Stone
潑猴
得獎:
海洋大賞:潑猴樂團;Monkey Insane
評審團大獎:STONE
獨立音樂獎:X L、Mango Runs
觀眾票選人氣獎:Mango Runs
第5屆
決選:
熊寶貝
拷秋勤
葛洛力的巴拉頌
夢露
929
假死貓小便
魔法師
蘇打綠
B.R.T 破樂團
滲透
得獎:
海洋大賞:假死貓小便;Jezbell
評審團大獎:蘇打綠
觀眾票選人氣獎:夢露
第6屆
決選:
螺絲釘
SO WHAT
圖騰樂團
FORMULA
Milk
Jindowin 筋斗雲
拾參樂團
城市之光
No key Band
教練
得獎:
海洋大賞:圖騰;Totem
評審團大獎:城市之光
觀眾票選人氣獎:SO WHAT
2005海洋音樂祭決賽十團
(4)「海洋音樂祭」商標化
(5)商業化是罪惡?
不收門票或者不敢收門票,或許就是:〈錢〉
沒有基層人民的財務支援,為了苟延,不是找政府,就是找資本家,難不成等人報好康的水餃股明牌?民視海洋音樂祭 撇清商業化 角頭將另覓場地 改以售票形式舉行
(6)2006年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
角頭牌海洋音樂祭:
同時”偽海洋音樂祭”網站也是非我們熟悉的
我所認海洋音樂祭有他獨特的音樂 設計與氣味還有不可取代的工作團隊
陽光沙灘啤酒還有角頭音樂才是正港的
3. 正義:
(1)音樂該不該包裹社會議題的爭論,有沒有純音樂?純音樂才獨立?
(2)福隆沙灘流失對於主辦單位是想利用的議題還是包袱?
救救福隆沙灘
海洋音樂祭,是音樂對海洋的禮讚與頌歌;然而幾年下來,黃金沙灘的逐漸後退消失,海洋音樂祭竟成為年年見證海岸浩劫的告別式,一個台灣最具爭議的公共建設,除了引發政治風暴,生態的衝擊與反撲,才真正上演。但在朝野政治掛帥的思考模式下,何時才能正視生態危機,讓人不禁想問,誰來救救黃金沙灘?
海洋祭
其實離開貢寮也好
核四的台電碼頭當初蓋的時候沒考慮洋流
碼頭伸出長長一根,讓洋流硬是轉彎往福隆外灘沖刷
使得外灘一年比一年小
去年連外灘都不見了,彩虹橋另一端正好泡到海裡去
海洋祭你看到彩虹橋另一頭的外灘
都是臨時填出來的,危險又耗事
每年還得為颱風來不來煩惱
算了算了,不留也罷
到中部找個海灘好了!!
比基尼與嘉年華之外的海洋音樂祭,鄭凱同。
不管對音樂人、樂迷或戲水的遊客來說,既然大家都曾享受過福隆沙灘的美好,那麼拯救沙灘就不只是貢寮鄉民的責任。綠盟和AMG相信,有許多人並非冷漠而是不了解問題,因此才試圖透過各種能引起關注興趣的策略來進行議題的宣導。
海洋音樂祭過後,《破》周報復刊第373號的報導痛斥樂迷愚蠢、樂團偽善,對此綠盟和AMG認為,雖然海洋音樂祭本身有許多複雜的問題存在,但是這次「愛音樂‧救沙灘」的行動如果沒有海洋音樂祭部分工作人員以及許多音樂人的協助,必定無法引起廣大群眾的共鳴。就推展社會議題的務實角度而言,以各種能引起興趣的方式讓群眾了解問題,是較具有建設性的做法;而非動輒以對立的高姿態全盤貶低樂迷、痛斥樂團,否則將失去支持議題的群眾基礎。
(3)與貢寮當地的關係:鄉公所、派系、小攤販、反核自救會
4. 獨立音樂
(1)什麼叫做獨立音樂?
野台開唱十年 音樂搞獨立 音樂祭越來越熱 少了一些改革理念 商業化和公部間介入 漸成另種隱憂
野台即將在30日開唱,眾多國內外的樂團已經磨刀霍霍,準備在這個年度搖滾盛會中發聲。近幾年,大型戶外搖滾活動越來越熱門,海洋音樂祭吸引無數青少年前往朝聖,野台開唱、春天吶喊則邁入第十年,音樂活動越辦越盛大,甚至連政府公部門都投入主辦,也吸引中華電信等大型廠商贊助,但國內的搖滾樂、地下音樂、獨立音樂、甚至玩團的風氣真的隨著音樂祭的發達有更多的伸展空間嗎?一夏的搖滾 不夠!媒體公共化 獨立音樂的出路 音樂多元化的契機,鄭凱同。
反叛的年代 反叛,不只在夏日,張鐵志。
何東洪:春吶應維持抗主流趣味 搖滾樂=嗑藥 反映台灣對「青年文化」認知貧瘠
海洋音樂走調了
(2)邊緣、核心、收編、反收編
音樂祭 「政治」入圍?,林倩(獨立音樂工作者)
音樂祭 總檢討 商業氣息濃厚 主體意識缺乏
貢寮音樂祭 五月天也能報名 歡迎出片歌手參加 評審團成員也公開
貢寮音樂祭「海洋大賞」得主 假死貓 端盤、走唱過日子
瘋搖滾 性機關槍 掃射阿扁
《MTV》獵樂團 獎百萬
成也海洋敗也海洋 圖騰 玩團玩到失業
要釐清上述的一些複雜關係,有個定論,我覺得,還是幫笑笑打片一下,得先去看看《海棠.馬沙與珊瑚》,昨天從要到了這部片子的DVD,先找時間看再說。
相關討論:
海洋音樂季已死?
搖滾?正義?節慶?環保?產業?文化?
海洋音樂祭延期有感
貢寮海洋音樂祭事件
陳情書 貢寮
角頭牌海洋音樂祭
資料整理區:
wikipedia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
苦勞網2006貢寮國際海洋音樂祭新聞剪報區
HeMiDEMi海洋音樂祭網摘:可以的話,請大家一起收集吧
2006年05月5日
二代健保

計算基礎 由個人薪資改為家戶總所得 二代健保 單身、頂客保費暴增
新制之下,保費遽增的以單身、雙薪沒小孩的頂客族最顯著。單身者因為自立門戶、沒人分攤保費,不論薪水高低,保費一定比現在增加。舉例,任職外商公司的張小姐未婚,每月收入十萬元,還有二個月的保障年終獎金。現制每月保費約一千三百元,新制每月保費三千元,每年等於要多繳二萬多塊錢。
「稅在一起」的雙薪頂客族以後健保費也很吃力。假使夫妻倆薪水都有四、五萬、沒孩子,二人每月保費會從現在的一千八百元跳升到三千元。
二代健保 每人每月最高繳3000
二代健保的年保費,以家戶總所得乘以百分之三點一四算出,家戶總所得包含薪資、利息、股票股利、租金、獎金、紅利、稿費、演講費等收入。家戶的定義則是課徵所得稅的稅籍戶,例如夫妻雖然分居兩處,仍屬於同一家戶,繳費則以一戶最高四口為限。
家戶年綜合所得十一萬四千六百五十元以下,以及無收入者,每人每月仍須繳交最低的三百元保費。月收入約九萬六千元、年收入一百一十四萬六千四百九十七元以上的高薪黃金單身族群,每月須繳三千元的保費。
二代健保 半數人保費喊漲
行政院已將二代健保法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未來將採家戶總所得來計算保費,而且基於「量出為入」的考量,費率也可能每年浮動。
二代健保到底厲害在哪裡?
別用「公平」障眼法 先抓弊再說
滕西華說,連日來醫院A健保新聞不斷,三總、台大雲林分院、恩主公等大型醫院都名列其中,證明這已是醫界普遍現象。「藥價黑洞」問題更是從來沒能解決,健保苦思各種名目挖民眾口袋的錢時,更應積極想出反制醫、藥界蠶食健保的對策。
冷眼集》健保不倒? 光漲保費不防弊
醫改會二代健保稅帖
強調「三條不漏,護民眾」修法建議,建請立委修法公開個別院所「醫療服務量」、「醫事人力」和「財務報表」。
健保局二代健保專題
二代健保核心價值:1. 擴大費基,保費公平:由薪資所得,擴大為家戶總所得。
2. 資訊公開,提升品質:健保局及醫療院所「應」定期公開有關健保的醫療品質資訊。一定規模以上醫療院所的財務報表,健保局「得」予以公開。
3. 簡化作業,效率提高
二代健保保費試算系統
2006年04月19日
又來了: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專案
今天下午勞委會要「盛大」召開一個記者會,叫做「僱用行蹤不明外勞雇主420重罰上路」,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內政部部長李逸洋、警政署署長侯友宜三大巨頭均將與會,宣示「重罰雇主‧鼓勵投案‧加強查緝,聯手出擊拼治安」。
真是夠了,勞委會始終樂此不疲地玩這種遊戲。我查到的資料是,1999年一次:「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外籍勞工管理方案」,2003年又一次:「加強查緝逃逸外勞及非法雇主專案」,結果呢?外勞行方不明人數依舊節節高昇。
這種「遊戲」最糟糕的是,一次次將「外勞行方不明」和「治安」掛勾,奇怪了,外勞落跑後,又犯了什麼罪,有什麼威脅到「治安」的地方嗎?勞委會、內政部從來沒說清楚過。
外勞為什麼要落跑,可以參考這篇文章:〈落跑外勞的鐐銬〉
這種將外來者的「失控」,毫無證據地直接連結到治安的手法,大家可以想想這是什麼「用意」,為了人權、民主、還是自由?
這一次之所以又搞出查緝外勞專案,其實還是因為配合行政院的「強化治安會報」,在「行政院召開『第一次強化治安會報』」可以看出來,各部會都想盡方法想一個治安項目以配合行政院的政策,勞委會呢,就想出一個「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
而且這個專案還要搞對帳單喔:〈蘇揆:以治安對帳單 檢視拚治安成果〉
也就是說,逃跑外勞及抓到逃跑外勞的數目之後要月月檢討「控管」,實在是效率政府啊。
剛剛某報同業在問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每個勞工局都說重罰沒有宣導期,難以執行,最快也要7月才能做。不過所謂的重罰是罰雇主,這要拖到7月,但重抓外勞還是會抓,警政署現在就可以開始做了。
完稿:犧牲外勞拼治安 勞委會又來了
真是夠了,勞委會始終樂此不疲地玩這種遊戲。我查到的資料是,1999年一次:「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外籍勞工管理方案」,2003年又一次:「加強查緝逃逸外勞及非法雇主專案」,結果呢?外勞行方不明人數依舊節節高昇。
這種「遊戲」最糟糕的是,一次次將「外勞行方不明」和「治安」掛勾,奇怪了,外勞落跑後,又犯了什麼罪,有什麼威脅到「治安」的地方嗎?勞委會、內政部從來沒說清楚過。
外勞為什麼要落跑,可以參考這篇文章:〈落跑外勞的鐐銬〉
但是會讓外勞淪落到幾近奴工的悲慘狀況,讓仲介公司得以上下其手,經常是因為勞委會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所致。在此政策下,外勞會從合法走向落跑之路通常是碰到類似奴工的工作條件才會落跑。前幾日勞委會決定全面嚴懲雇用落跑外勞的雇主,這一樣是倒果為因,此政策只是保障了仲介與雇主的利益結合,但無法解決破洞百出的外勞政策,外勞勞動人權不會因此受到更高一層的保障,甚至可能因為落跑更困難而進一步遭到戕害。
這種將外來者的「失控」,毫無證據地直接連結到治安的手法,大家可以想想這是什麼「用意」,為了人權、民主、還是自由?
這一次之所以又搞出查緝外勞專案,其實還是因為配合行政院的「強化治安會報」,在「行政院召開『第一次強化治安會報』」可以看出來,各部會都想盡方法想一個治安項目以配合行政院的政策,勞委會呢,就想出一個「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
而且這個專案還要搞對帳單喔:〈蘇揆:以治安對帳單 檢視拚治安成果〉
下個月將以治安對帳三聯單方式,檢討各部會成效,至於,拼治安所需經費,請主計處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也就是說,逃跑外勞及抓到逃跑外勞的數目之後要月月檢討「控管」,實在是效率政府啊。
剛剛某報同業在問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每個勞工局都說重罰沒有宣導期,難以執行,最快也要7月才能做。不過所謂的重罰是罰雇主,這要拖到7月,但重抓外勞還是會抓,警政署現在就可以開始做了。
完稿:犧牲外勞拼治安 勞委會又來了
2006年04月15日
東森S台准予換照
去年鬧得滿台風雨的東森S台撤照事件,4月12日有了新發展:
NCC發出了新聞稿表示:對東森新聞S台附負擔准予換照
針對這個事情媒體觀察基金會和媒改社,也發佈了新聞稿回應:
針對NCC裁決東森S台准予換照一案,媒改社、媒觀聲明稿
大概怕大家看不懂NCC的「附負擔」是什麼意思,媒改社、媒觀先解釋:
我想白話一點,應該就是要承擔起負擔的意思啦。
媒改社及媒觀的看法是,NCC的決議,只針對了東森S台新聞節目比例與營運計畫不合要求改善,但對於另外三大點的問題,沒有具體著墨,包括1. 有多起違規和被處分記錄、2. 附負擔無改善期限、3. 所謂東森集團的優勢地位該承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語焉不詳。
所以媒改社及媒觀的結論是:
我的看法則是,其實NCC只是隨便找個改善的形式要件,就放水讓東森S台過關。
大家可以看這一則在「媒體訐譙區」出現的文章:〈東森S台即將復播.但NCC尚未審議完..〉
這一則在3月24日貼出的文章,已經指出,東森S台居然已經事先知道可以復播甚至復播的時間。此外,據一些同業傳來的消息,東森S台在三月初就已經在找人了,這裡的「玄機」值得繼續追蹤。
由於NCC是委員會合議制,委員名單在此,不知道這件事情在決議時,每個人的意見為何,有沒有「投票」決議?此外,在NCC的新聞稿中,表示石世豪委員有「協同意見」,不知道他的協同意見又是什麼?
NCC發出了新聞稿表示:對東森新聞S台附負擔准予換照
對於非利用稀有資源之媒體如衛星頻道,因其無總量管制,本會原則上均予換發;惟對於具有垂直整合優勢之集團性所屬衛星頻道,則視同利用稀有資源之事業,於換照時將要求其運作確實符合設立宗旨,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考量消費者權益。
「東森新聞S台」頻道為具有垂直整合優勢之集團性所屬衛星頻道,其營運計畫明示該頻道係一專業新聞性節目頻道,提供深度新聞資訊服務,惟該頻道過去非新聞性節目比例較高,而新聞報導來源又多出自東森新聞頻道,未來如何提昇為專業新聞性頻道,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可行之配套計畫,否則即應依法提出營運計畫變更之申請。
針對這個事情媒體觀察基金會和媒改社,也發佈了新聞稿回應:
針對NCC裁決東森S台准予換照一案,媒改社、媒觀聲明稿
大概怕大家看不懂NCC的「附負擔」是什麼意思,媒改社、媒觀先解釋:
所謂負擔,是基於該台當初「營運計畫明示該頻道係一專業新聞性節目頻道」,但非新聞性節目比例較高,而新聞報導來源又多出自東森新聞頻道,因此應就未來如何提昇為專業新聞性頻道,「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可行之配套計畫,否則即應依法提出營運計畫變更之申請」。
我想白話一點,應該就是要承擔起負擔的意思啦。
媒改社及媒觀的看法是,NCC的決議,只針對了東森S台新聞節目比例與營運計畫不合要求改善,但對於另外三大點的問題,沒有具體著墨,包括1. 有多起違規和被處分記錄、2. 附負擔無改善期限、3. 所謂東森集團的優勢地位該承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語焉不詳。
所以媒改社及媒觀的結論是:
NCC應待東森S台提出具體改進計畫和時間表之後,重因與以重新予以審查,再決定是否予以復照。除非NCC對東森S台之附負擔要求僅只是形式作業,預期必然合格,否則,如若屆時改進不符要求,反而增加該台復播之風險。
我的看法則是,其實NCC只是隨便找個改善的形式要件,就放水讓東森S台過關。
大家可以看這一則在「媒體訐譙區」出現的文章:〈東森S台即將復播.但NCC尚未審議完..〉
這一則在3月24日貼出的文章,已經指出,東森S台居然已經事先知道可以復播甚至復播的時間。此外,據一些同業傳來的消息,東森S台在三月初就已經在找人了,這裡的「玄機」值得繼續追蹤。
由於NCC是委員會合議制,委員名單在此,不知道這件事情在決議時,每個人的意見為何,有沒有「投票」決議?此外,在NCC的新聞稿中,表示石世豪委員有「協同意見」,不知道他的協同意見又是什麼?
2006年02月25日
228與孫運璿:感動行銷與歷史詮釋

進入一年一度的228,日前在網路上出現「228全球接力秀台灣,24小時共筆書寫」的活動,正要迎接之時,忽然有人橫柴入灶,在225前,發起了「向孫院長最後的敬禮」。兩個網路上的感人抒情行動,剛好可以看到台灣藍綠間高度一致的現象。
從情感出發,絕對沒有什麼錯,只是藍綠雙方看到對方的「感動」時,卻常常嗤之以鼻,這又是為何?
先看228活動的文案:
二二八,這個對台灣每年時序交替都必然到來,卻又有著一絲苦澀尷尬的日子……。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悲劇,與隨之而來的苦難,是台灣歷史上的一個沈重而無法被抹滅的歷史記憶。
說它沈重,不但是其標誌著隨之而來的迫害、壓制、嗚咽與暗夜飲泣,更在於它被迫在我們的歷史中失血、蒼白甚至被淘空失憶。然而,沒有正確的認識我們的歷史,我們無法認清真正的自己,也無法邁向正確的未來。因為,恐懼與謊言並不能帶給我們正常與進取的正確心態,卻只有卑屈與失焦的陰影與幽暗。
長期以來,它,先被恫嚇,繼而噤語,我們無由知曉,更不敢知曉。它,先是因恐懼而讓我們不敢碰觸,進而被扭曲而不願碰觸。先以創痛的血色讓我們不忍逼視,後以負面消極的灰色不被鼓勵凝視。那樣的「它」,是「二二八」的記憶與真實,同樣也是「台灣」的意識與認同。
你感動嗎?還是非常不屑?
再看看聯合報號稱催淚的祭文〈人生的短暫交會〉:
我不知道想過多少次,孫先生大可不必回覆我們這群毛頭小子的信,我們不禁意的「作業」,他卻花了那麼大的功夫一一回覆。或者他也可以請人代勞,一位官方的回信,不要說是當時,就算是現在,也足以滿足大多數的人了。但是他卻選擇了最困難的方式,用他的親筆,一字一字的寫下對我們的期許。每個字看在眼裡,都是一陣的心疼...。
我沒有見過孫先生,孫先生也永遠不會知道我這個人,但是他的人格卻深深的影響了我。來美這麼多年,大家都以為我不會回去了,因為我在美國真的適應的很好,許多人希望我留下來,甚至要幫我找工作,但是我的答案永遠是否定的。大家也許不知道,1989年讀了孫先生的信之後,我就在心中許下了一個願,不論將來我到哪裡,我會回台灣,將自己的所學,貢獻給這塊土地上的人。
其實捨不得孫先生走是自私的,他已經中風22年了,在這22年之中,他要承受多少復健的苦?醫生說,通常像他這樣重度中風患者,最多再存活五、六年,孫先生是個特例。除了家人的細心照顧外,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顆堅強心。孫先生走了,他念念不忘的是這大他兩歲的哥哥─中華民國。我相信他一定會再回來的,因為他愛這個國家,他也愛這塊土地...。
你感動嗎?還是非常不屑?
我可以理解這篇〈對孫運璿的批判!〉的不屑。
其實在碩論寫作時,曾經研讀過尹仲容、李國鼎、孫運璿等人的論著,先撇開時代背景不談,就談個人而言,我最欣賞尹仲容。此人大開大闔,推行政策時,只要它人有意見,位居高位的他不是放話謾罵或相應不理,而是投書至《自由中國之工業》雜誌,論理論據辯論,耐著性子一論、再論、三論,不僅之後國民黨的李國鼎、孫運璿、俞國華之流無此胸襟,民進黨歷任閣揆也是毫無此素養,更別提杜正勝、姚文智等疵牙咧嘴、輕佻飛揚、猥瑣跋扈之政客了。
但尹仲容等人「成就」,卻的的確確是時代造就的。在政治上的白色恐怖,警總、軍方的肅殺,卻形成了經建部門的「隔離」效果,這些技術官僚不論是自願還是被迫,得以成為意識型態的中立者,以所謂的「專業」進行經濟擘劃,這種結構類似於當年的德國納粹時期。相比同一時期中共強調的「又紅又專」,既強調專業,卻又要意識型態正確,是極為不同的。
跳脫歷史的詮釋,當然令人生氣與不爽,尹仲容、李國鼎、孫運璿的成就來自於時代,侷限也來自於當時的歷史背景。整個社會肅殺所換來的「專業」、「中立」,剛剛好一點都不中立,本身就是意識型態扭曲的結果,同為共犯結構的一部份。現在一堆泛藍,居然能倒果為因,只強調專業、認真帶來的「感動」,這個感動相應帶來的對歷史的扭曲,不論是政客發起操弄或是打蛇隨棍上的利用,都已經形成了歷史詮釋權的讓渡,為國民黨統治的合理性張目。
同樣的標準,也可以來看這幾年許多感動化的228活動,用感動詮釋228,結果現在是誰在詮釋228的歷史?從解嚴以來我看到的228,從原本的模糊到清晰,到現在又再度模糊。由感官出發的228詮釋,難道不是一種政治正確的過程,切除我們的歷史重現與詮釋權?
這幾天看到二二八紀念基金會、民進黨、國民黨、李敖在吵228歷史,政客間拿228當手榴彈互丟不值一提,我覺得最有意義的還是「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與李敖之間的部分論爭。當然裡面有無聊的部分,比如說吵228到底死幾個人、到底死幾個本省人幾個外省人。有意義得以繼續討論地方在於,在228誰的責任上,除了蔣介石、陳儀、彭孟緝……等一干我們早就知道是罪人的政客之外,在那個過程中,每一個或高尚或醜陋的台灣人或外省人,是在什麼情況下犧牲自己或出賣它人,每一個身處在228時期的你我,能不能表現得好或是更壞?原因又為何?
8年前,北京大學的比較文化研究所教授戴錦華曾經來世新大學客座,由於她的上課實在是抑揚頓挫、生動具像、鏗鏘流轉、淺顯易懂,精彩絕倫的程度就像在說單口相聲一樣,所以印象一直非常深刻。
曾經在青少年時期經歷過文革的她,在評判文革後的傷痕文學時,看法大致是這樣的:傷痕文學總是描述一個作為無辜受害者的主角,被書裡的每個角色及全中國的批鬥風欺凌。但以她為例,文革剛發動時,她還是個小女孩,曾經代表學生,在大庭廣眾下批鬥一名婦女,她至今仍還記得當時伸出手指,指著那名婦女所說的話及場景。也就是說,能夠在文革時期活下來的人,不僅僅曾經作為那個少數的受害者,絕絕對對也曾是那個指者別人批鬥、代表多數的加害者。傷痕文學將「我」設定為絕對的受害者,讓受害者又伸出手指控訴每一個加害人,對於當時經歷文革的讀者來說,實在是最最簡易的脫罪工具,讓讀者得以投射於主角的無辜位置,又忘記了自己伸出一隻手指時,卻又四隻手指指著自己。所有的讀者結合起來,不就是每一個中國人,難道每一個人都是被迫害的可憐蟲,那且不是只剩四人幫加毛澤東才是加害人?
戴錦華強調,這種論述,其實無助於中國的文革反省,看似有清晰化可能的文革歷史,又立刻模糊起來,傷痕文學後來反而被鄧派利用,為鄧小平上台鋪路。
不需要期待政客會反省自己,利用228和孫運璿的歷史詮釋的政客都一樣,他們只會利用歷史、扭曲歷史以打擊政敵、更上層樓,難道我們,作為人民,只能把我們鮮血所撰寫的歷史,被這樣操弄?你我曾經看過類似於戴錦華評論文革的方式,來認真檢視所謂「台灣人的悲哀」?如果無法回首認真看看當時的我們是如何被扭曲的,和不知反省的政客何異?又要如何成為自己的主人以真正民主的方式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