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channel>
<title>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這個星期喜憨兒基金會的事情吵得很熱，隨著事件的發展，甚至有情緒對立的情況。但談談這件事情仍然是蠻應該的。

這幾年觀察一些NGO搞生產，其實有它尷尬的層面在。一個角色是理應為弱勢爭取權益的NGO、另一個角色則是資方，不同的NGO，分別座落於光譜的不同點。

曾經看過月薪800元的庇護工場，但實在不覺得它是剝削，其實有點像是「托兒」。社區的家長上班時，就把智障兒送到這個工場，下班帶回，與社區間取得良好的互動與溝通。

Roach在〈餐廳賺錢，喜憨兒就該加薪？〉所說：
我不敢說喜憨兒基金會的庇護商店真的做得很好。但，要質疑喜憨兒基金會，也拜託專業一點好嗎，不要連什麼是「庇護性就業」都搞不清楚就大發噱詞。我會想問的，是喜憨兒基金會是否有積極訓練、轉介，讓憨兒們有能力轉到外面職場，從「庇護性就業」轉為「支持性就業」。
不過喜憨兒基金會的性質，到底是庇護性就業還是支持性就業，恐怕還得再檢視，至今它都沒有公布帳目不是嗎？重點不是執行長的薪資，而是資源怎麼incoming？商品怎麼販賣？喜憨兒的人事成本佔的比例？利潤怎麼處理？行銷經費的細目？政府補貼怎麼應用？人事流動率？

這些種種，牽涉到喜憨兒基金會到底是搞庇護工場，抑或者根本就是一個販賣同情的餐廳，或者兩種性質兼有。

但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並不等於喜憨兒的勞動條件不應該爭取。

是一家餐廳或者是別種工場，喜憨兒能領到時薪66元的基本工資就應該謝天謝地了嗎（別忘了，時薪66元符不符合勞基法也有爭論，青年95聯盟就認為應該是時薪95元）？一旦喜憨兒的父母親戚有朝一日不能照護，喜憨兒成為社會原子化的一員，他的工資，應該是多少？一個月15840夠嗎？不足的部分，有多少是應該加薪達到？有多少應該是政府補貼？更何況勞動條件還不只工資，還有工作環境、性騷擾問題等等。

但喜憨兒或其它的弱勢，怎麼爭取自己的勞動條件？組工會？呵呵，恐怕有點太作夢了。基本上，能為他們代言的有三個角色，第一，他們的父母親戚；第二，NGO組織；第三，勞政主管機關。

所以喜憨兒基金會如果是個庇護工場，這三個角色應該都有一個認知，未來喜憨兒真的從事就業後，如何讓讓他們真的能自食其力，又不會被剝削，更不會因為工作而受到職業傷害。也不會因為要求加薪，甚至要求改善極爛的工作環境，而被不當解雇，在精神上受到二度傷害。

在庇護的時候，喜憨兒、父母親戚、NGO組織、勞政主管機關的四角關係就要開始建構，彼此教導、互動成一個得以穩定操作的勞動條件談判系統，這也該是庇護的一部份。

初步來看，喜憨兒基金會的角色難以拿捏的地方也就在這裡，它一方面是個需要和市場競爭的餐廳，而喜憨兒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它的「市場利基」，另一方面又是訓練喜憨兒謀生技能的庇護工場，希望喜憨兒未來能找到好的工作。

從這次受到市議員質疑後喜憨兒基金會的一些應對，可以看得出來他們雙重角色在作祟。一下子說是教育，自己是庇護工場，一下子又立刻關廠歇業，像極了勞工一爭取薪資就關廠的資本家。

還有兩件事情值得查，第一，側面瞭解，台北市政府這幾年的社福預算大幅縮減；第二，如果喜憨兒基金會的一些工場如果是庇護性質的，遇到經營困難，政府該不該接手運作，避免造成骨牌效應，使得弱勢反而受害。第三，喜憨兒基金會的勞動條件好壞只是其中的一部份，重要的是在一般勞動市場就業的喜憨兒，他們怎麼了？誰有做調查？喜憨兒基金會有沒有呢？

推薦閱讀：
餐廳賺錢，喜憨兒就該加薪？
時薪66元的喜憨兒，被剝削了嗎？
[社會] 社會福利與資本邏輯
一段回憶─兼談組織工作者的退場時機
人性‧剝削‧困境

10月11日補記：

勞委會職訓局在昨天發了一個針對報載喜憨兒有否薪資過低問題，勞委會再度回應新聞稿，大家參考看看：
目前庇護工場有福利型、復健型及就業型等多種型態，其中以福利型的庇護工場占大多數。

勞政主管之就業型之庇護工場係以就業為目的，具有勞雇關係，並應該依照庇護就業者之產能予以核薪。又依照身心障礙者保護法30條之規定，庇護性就業是以具有工作意願但工作能力不足之身心障礙者為對象，由於大部分之庇護工場經營者多為非營利組織，對於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需要時間建立行銷管道及營運，以逐漸達到收支平衡之目標。因此勞委會訂有推動計畫以輔導庇護工場以及協助推廣其產品。又基於庇護工場無法立時達到目標，職訓局並規定有兩年工作能力強化期，一方面協助庇護工場漸趨穩定經營，另一方面，透過庇護職場中對身心障礙者的工作適應訓練，協助庇護就業者能逐漸提高工作穩定度及產能，更進而能從庇護職場慢慢回歸一般職場就業。 

勞委會對於福利型、復健型及就業型的庇護工場的定義值得再去深究。另外，庇護工場、建教合作、支持性就業、實習之間的異同，也值得探討。

另外，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剛剛也發佈簡訊，明天早上要去新竹，喜憨兒加油打氣。]]>
	</description>
<language>zh-tw</language>
<generator>Roodo Blog System</generator>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atom:link href="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comment.xml"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經你提醒，才看到你有新文章。稍微看了一下，和我今天問了勞委會職訓局身就組的內容有點相關，稍早也把一些法令釐清的部分另寫了一篇〈<a href=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85103.html>庇護工場、庇護性就業服務的法令細節及行政歸屬</a>〉，我想在我們進一步討論「勞委會邏輯」時，可以先行參考一下。]]>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29</guid>
	<author>torrent.org@gmail.com(Torrent)</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17:30:3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Torrent:

  我還沒送 trackbacks 來，不曉得你看到我那篇新文章沒？勞政系統現在不只是要建立勞雇關係而已，還有另外一套完整的邏輯在，從你昨天張貼的新聞稿就可以看到一些面貌了。搶救甜心那次活動的庇護商店，被停掉的公開理由（審核委員的理由），就是那套邏輯。但有沒有其他因素或私人問題，這我不知道，也不便亂猜。

  但這套邏輯之所以稱為邏輯，其實也沒有很明文規定的規範在，但一些庇護商店都可以感受到這套邏輯存在的壓力。今年被停掉鄭村棋時代補助款的庇護商店有好幾家，可見不是個案，也不純粹是個別組織的問題。

  StarChen 道歉了，我也罵了，氣也消了，當然沒事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27</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17:20: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潛望鏡：

  喜憨兒基金會跟我從來沒有什麼關係喔，以前從沒打過交道，未來也還沒計畫去認識。]]>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25</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17:11:5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既然Starchen已經道歉了，我想我就暫時不對他的文章進行處理，不知道你覺得如何？

另外，我覺得我想清楚瞭解你某一段話的看法：「因為，這樣的主張，這樣的邏輯，不只是包含將庇護工場勞雇關係化，還包括要「收支平衡」，要講究經營能力，講究產能..........。」

你似乎認為，只要有勞僱關係化，其它的收支平衡、經營能力、講究產能等等資本主義的邏輯也會跟著跑進來。但就我認為，有了勞僱關係，並不等於不能挑戰收支平衡、經營能力、講究產能這些邏輯，甚至更有挑戰的可能。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這樣的前提，你才對勞僱關係這樣感冒？

對了，我也蠻好奇心生活庇護商店是以什麼理由被取消補助。

潛望鏡，

基本上，智邦做的事情，我認為值得討論與探討，好壞不論，智邦的經驗在公益行銷、NGO與社會運動的關係上，是蠻重要的事情。不過你這樣的寫法，我覺得太過簡單與隨便，而且有點是沒有說清楚事件來龍去脈的辱罵，我想，如果Roach有意見的話，我會刪除你的留言。當然，如果你能寫得更清楚、更有憑有據，我覺得更好。]]>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23</guid>
	<author>torrent.org@gmail.com(Torrent)</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17:09:1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StarChen

ROACH沒直接收錢啦！太難看！他只是任職公益平台，找些免費寫手助拳，在網路協助NGO大一統，整合到那個平台之下，創造行銷績效，企業利益就會合理存在。收錢！你也太小看文化資本的邏輯。

所以喜憨兒事件，拜託！對公益平台而言，加入的是基金會，不是喜憨兒，當然要力挺組織。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21</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15:50:1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曹愛蘭今天寫了一篇：
<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101200336,00.html">庇護工場困境 中央應解決</a>]]>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19</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10:10:2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非常抱歉，搶救甜心智邦沒有收錢，這是我的誤解，因為我以為智邦算是個公司，應該有個對價關係的。在此深深致歉。如果Torrent要把這一句刪除，我沒有意見。

不過其它的問題，我想還是成立的，例如對實際狀況瞭解多少？有沒有將瞭解到一半的事情當成是現實的全部？到底是什麼原因取消了補助？等等]]>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17</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09:47:0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你提到的內政部修法過程的討論，在哪裡可以看到資料呢？我跟ROACH一樣好奇這中間的變化？]]>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15</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07:01:4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StarChen:

  你是誰？看來你是個匿名的誹謗者嗎？Torrent 你要不要管管？

  我的天，搶救甜心，誰收錢了？任由你這種不具名的誹謗者如此侮衊？我的天啊，在台灣做公益的人如此可憐，還要被隱匿身份的人如此誹謗。]]>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13</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05:30:4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勞雇關係化有這麼嚴重嗎？有勞健保，有基本工資保障又有代價、又有災難，我的天，其實你的邏輯，可以適用在所有的企業中，不僅僅值得同情的弱勢庇護工場。當初勞基法通過時，一堆企業也在哀，也是災難論、降低競爭力論、不知現實論。所有的企業都有它不該適用勞基法的理由，包括庇護工場，我不知道庇護工場有什麼好特殊化的？

那個搶救甜心的活動，我看了一下，裡面沒說清楚到底是什麼問題取消了補助：「勞工局新聘請的庇護商店小組三位審查委員都沒有精神復健的背景，有兩位是沒有實務經驗的企管人員。無法理解慢性精神復健的審查委員以金錢收入的「績效」為由，大筆一揮，否決了心生活協會庇護商店的所有補助款。」我看不太懂這一段的意思，是因為審查委員太企管太講究產能還是怎樣？

另外，如果當初心生活庇護商店有這樣的案例，你也收了錢搞了公益行銷，或許貨銀兩訖，背後的政策問題沒解決但或者沒啥瞭解你也就算了，這我是無所謂，但不是應該將問題提出來，看是給誰好好追下去，到底是基本工資的問題，還是勞工局對庇護工場的認知有問題。

我不知道你瞭解狀況到多少，但真的沒必要把瞭解到一半的案例，當成是現實的全部，也沒有什麼比人瞭解現實面的。]]>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11</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00:57: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Torrent:

  或者應該說，最後修法的方向，是往勞政的主張走去了。

  對於這樣的走向，我是很有疑慮的。因為，這樣的主張，這樣的邏輯，不只是包含將庇護工場勞雇關係化，還包括要「收支平衡」，要講究經營能力，講究產能..........。

  不要以為看到「勞雇關係化」，以為有勞健保，以為有基本工資保障，好像就真的很好，好像就真的對身心障礙者很有保障。我們要看的，是勞政單位背後整套邏輯。今年初智邦生活館辦的「搶救甜心」活動，追究起來，就是因為有些庇護商店，在勞政的這套邏輯下，被認為不具競爭力，不具產能，所以市政府勞工局停止補助。同時被停止補助的精障庇護商店，還有好幾家。所以，我們才要搶救。

  我想我比網路上多數論述者瞭解現實面，我知道勞委會的勞雇關係邏輯，背後的代價是什麼。網路上的論述者或許出於善意，認為將庇護商店勞雇關係化可以保障身心障礙者。但我看到的是，災難早已發生，論述者卻還以為自己是保護了誰。]]>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09</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12 Oct 2005 00:15:3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judie35，

抱歉，我超笨的，其實我兩個都要放，結果只放了一個，還弄錯了連結。嘿嘿。]]>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07</guid>
	<author>torrent.org@gmail.com(Torrent)</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23:12:0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對不起，只是想提醒一下，你上面所做的連結：人性‧剝削‧困境連錯了，連到我那裡去而不是OJ的文章。

另外，相當同意你的觀察。究竟是庇護工廠還是支持性就業，實在應該弄清楚。

勞政和社政在這裡的角色也需要進一步探討。看來對喜憨兒，或更多種類的differet-able，政府並無一套較完整的照顧政策。目前庇護工廠的規定，事實上對整個社會支持differet-able的生存幫助不大。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05</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23:06:0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今天晚上都在查資料，發現一個今年勞委會關於庇護工場的報告。

報告認為，庇護工場的性質基於不同之目的（社政以生活重建、勞政以就業、衛政以復健為目的），設立或獎勵設立各類型庇護工場。勞委會主管的庇護工場以就業為主，需具備勞僱關係、僱主應為庇護就業者投保勞保與健保、庇護就業者應具備一定之產能及薪資與勞動權益之保障等。

這份報告提到的另一個重點是，內政部目前進行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之修法討論過程中，已漸朝向將庇護工場經營者與庇護工場學員定義為正式僱用關係，並強調庇護學員之勞動權益之保障。

也就是說，社政機關和勞政機關的差異，恐怕沒有你想像中的大。

但不知道內政部為什麼有這樣的判斷與政策擬定傾向，明天打電話來問一下。只是不知道喜憨兒這件事情發生後，會不會有不同的變化。]]>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03</guid>
	<author>torrent.org@gmail.com(Torrent)</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23:03:2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勞委會的觀點，正可以看出勞政與社政爭詮釋權後的重重問題。

其他的，先不多說了。看得懂的人，自然看得懂吧。]]>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7001</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22:30:0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StarChen:

  方向正確的公益行銷是好事。但NPO進行公益行銷之後，對於支持者可進行更多理念的溝通，比如什麼是庇護商店，基金會的作業流程是什麼，資金如何運用等等。從踴躍的捐款來看，喜憨兒基金會的公益行銷算做得很好吧。但從記者會後捐款流失的數字來看，似乎支持者也很快就對基金會失去信心。

  我不太瞭解喜憨兒基金會做得如何，不過，從記者會後不論媒體或網路上出現的一段沈默期，我的感覺是，似乎連喜憨兒的支持者都不太知道如何為基金會說話。所以，我懷疑基金會對支持者的溝通與教育似乎不夠。

  智邦可以幫忙一些公益行銷，但支持者內部的溝通，就得組織自己來做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6999</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12:07:4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你說欠缺第一線工作者的看法，我想這個算一個吧：<a href=http://blog.roodo.com/plies/archives/573947.html>搶救喜憨兒</a>。

不過我看不太懂什麼叫做「仰賴公益行銷」，像智邦，不也在推行公益行銷？裡面有啥不同？]]>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6997</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11:24: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Torrent:

  我覺得今天喜憨兒的問題一直沒辦法好好談，有個問題是：其實就整個嚴重慢性化身心障礙者的一生來看，大部分都跟社政有關，但因為現在勞政有財源，勞政決定了最後一端的庇護性就業與支持性就業，於是勞政的發言權大，把大家的焦點引導到薪資的問題。

  如果以現有的資源來分配，勞政系統堅持最低時薪 66 元的作法，是否恰當？一位身心障礙者領 66 元時薪，另一位因為沒有經費而不能受訓，是否會好過兩位身心障礙者一起受訓，領 33 元時薪？台灣各地還有至少數千名每天在機構內做庇護性工作的身心障礙者，要怎麼看待他們的薪資問題？財源從哪裡來？這問題可是一大串的。]]>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6995</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11 Oct 2005 07:57:5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Roach，

勞政或社政難免都會本位主義，但很多事情的釐清，還是有賴彼此的溝通與互動。其實你的文章釐清了我很多看法，你我之間我覺得差距並不大。

另一個比較勞政的看法，是我的同業，蘋果日報跑勞委會的記者陳鳳蘭，一個非常認真的記者，她的blog也值得參考〈<a href=http://spaces.msn.com/members/nettychen/Blog/cns!1pjbkPT-5ZiR8wacbgk4Qa3g!285.entry?owner=1>台北市勞工局很差勁</a>〉，也推薦給大家閱讀。

比較麻煩的是，不論是不是在庇護工場工作，只要有勞僱關係，其實相對應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應該存在，基本工資是一個，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也是一個，職災補償也是。庇護工場的勞僱關係該不該取消是可以討論的，但取消後，裡面的一些問題的衍生，我就比較沒有把握處理了。比如說，這樣一來，喜憨兒就不應該保勞保，以後上下班走路坐車自己要小心，就沒有勞保職災給付。

關於大學實習生，至於有沒有勞僱關係，我則覺得值得深究。現在因為沒有爭議，一些實習生也沒有認知去爭取，所以大家得過且過，勞委會也樂得不去作認定。

至於社政單位可以接手中老年喜憨兒，我想又回到政府資源配置的問題。我是認為對於喜憨兒而言，工作只是謀生的一種非必要條件，甚至是治療的一種，最重要的還是社政系統的支持與介入，但看到台灣現在社福預算節節降低，「自然」二字，似乎太自然了。不過就這一點而言，我覺得還是得對<a href=http://blasts.blogspot.com/2005/10/blog-post_10.html>blasts的說法</a>細細思考：
<blockquote>如果說大家願意多納稅支持社會福利，讓所有的身心障礙者都領津貼不用工作，也不用去面對「able/disable」這種資本邏輯的殘酷評斷，是否這對整個社會比較好？雖然他們可能被完善的福利照顧得很好，但是讓一般人在職場、社會上接觸不到「different-able」的人，豈不讓大眾更加喪失了接納異己的能力？</blockquote>]]>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6993</guid>
	<author>torrent.org@gmail.com(Torrent)</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Mon, 10 Oct 2005 22:57:4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喜憨兒事件的初步隨寫</title>
	<description><![CDATA[torrent:

  就這幾天事情發展下來，我覺得喜憨兒基金會如果有犯什麼過錯，其中一個就是過去太仰賴「公益行銷」，而且是很片面的公益行銷，沒有花時間去教育社會大眾什麼是「庇護商店」，甚至連捐款者也不清楚，媒體也不清楚，議員的爆料才會瞬間產生巨大衝擊。

  我是政策取向的，看來你也是。我覺得台灣有個悲哀處，就是政策取向思考的人，不太多。

  本來今天從花蓮回來後，想用條列式一點一點清楚地分析為什麼不能「台北喜憨兒餐廳有盈餘就要求要讓台北喜憨兒加薪」。不過，網路上清楚的思辯開始出現了，我可以先休息一下再說吧。

  又：我無法不去想到，喜憨兒新竹站關站是個政治動作，是為了凸顯議員要求台北喜憨兒加薪的荒謬處。台灣運作 NPO ，也得配合媒體做政治動作，悲哀。

  名目上，台北喜憨兒餐廳，是不折不扣的庇護工場，雖然裡面夾雜了兩個得到「支持性就業」補助的全職喜憨兒。真正要檢討的，是喜憨兒基金會有沒有按照庇護工場的精神去做，還是脫離了庇護工場的精神，反而變成為「公益行銷」而做了。

  再又：看來你是跑勞政的。勞政與社政對庇護商店的看法有些出入，我想應該也涉及對「庇護商店」的詮釋權之爭。我是念衛生福利政策的，雖然我是個很不乖的學生啦。

  目前網路上看到對喜憨兒事件的討論，好像還沒看到真正的實務工作者的意見，很不過癮。看來都沒有人去提到，為什麼庇護商店要發薪水？既然是學習，乾脆不發也可以啊，很多大學實習生也沒薪水啊，甚至還要繳實習費勒。喜憨兒必須拿薪水的原因，第一是當成「誘因」，這是行為治療的一部份。第二是要保護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喜憨兒（或中重度的精神障礙者）多數不解現實，無法爭取自己的權益，如果不特別保護，很容易被剝削，當成廉價勞工。在政府財政允許的情況下，如果能為庇護商店的學員訂定基本工資，可減少被剝削的程度。這才是喜憨兒領基本工資的意義，而不是機構有盈餘，就要分給庇護商店學員，那才真是莫名其妙。

  喜憨兒的父母如果有一天老了，無法照顧了，社政這邊自然有機構接手。中老年喜憨兒的養護問題，不是工資能解決的，你給他三萬薪水，他沒有個家庭或機構庇護，一樣會出事的。這就有點接近我的研究範圍了，講起來故事很多，問題重重，來日再說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578401.html#comment-7306991</guid>
	<author>roach@exxxxx.org(ROACH)</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Mon, 10 Oct 2005 22:17:17 +08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