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日

我還是要說(三):弱勢者 v.s. 雞蛋暴民

本來想先談「簡訊」問題,但抱歉,還是得延到下一篇了。

樂青528丟雞蛋的事情引發了一些討論,雖然仍把樂生議題侷限在雞蛋該不該丟這件事與否,的確有點像堯所說:「這就好像去看了場電影,卻只記得其中的一場床戲,而荒謬的把所有的劇情全部忘光光一樣。」但我還是覺得裡面有些問題蠻值得每個人自我釐清。

先撇開是不是要丟雞蛋給記者拍,首先一個該談的問題,到底丟雞蛋有什麼大不了的?為什麼有些人覺得這是很基本的抗爭,有些人則覺得這是暴力的展現。

從台灣民主的發展來看,真是感謝阿斌剪了這段片子,從來用雞蛋砸官署,就只是表達對官方不滿的基本動作之一,當年的抗爭,可是一籮筐的公然帶著,曬個兩三天,這樣丟過去又臭又黑,哪像那天偷偷從書包拿出來零零星星的新鮮雞蛋,蛋白還能拿去美容。

不要告訴我台灣已經進入民主時代,所以不需要丟了,台灣是否進入「轉型」,從去年七一五學者提出「轉型正義」後已經有很多的討論,而樂生案暴露出整個政府機制的顢頇、官僚,與過往國民黨執政時期幾無二致,多少理性的溝通、陳情都像泥牛入海?這些雞蛋砸給捷運局,就像以往的勞委會、經建會、立法院、環保署…等等部會一樣,一點都不冤枉。

唯一的差別是,砸雞蛋這件事情從來就不一定等於違法與暴力。以前砸國民黨執政時期的部會,還有家父長遺緒,會自己唾面自乾,現在的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反而卻「見笑轉生氣」,動輒祭出污辱公署罪,還抹黑砸雞蛋的抗議者是暴民。只是許多朋友跟著大驚小怪,也跟著認為砸雞蛋等同於暴民、不理性,這又是為何?

其實528當天一名警察看到砸雞蛋後大吼大叫的反應蠻具有代表性的:「你們知道這樣使用暴力,會讓社會不同情你們嗎?」

從2004年樂生保留運動開始從與院方的抗爭,走上街頭開始,社會觀看的角度及運動本身的自我設定,都以「弱勢者」爭權益作為基調,不可避免的,這會有一種期待,就是樂生院民這群弱勢者需要「被同情」,弱勢者需要社會可憐的,這形成一種弱勢者也必須自我形塑「可憐」的形象。

而樂青一直以來所謂的「抗爭」,其實大家別誤會很暴衝,基本上一直也符合上述的期待,就算從3月初開始的「最後關頭」呼籲,去堵蘇貞昌官邸、兩次六步一跪、大遊行,都是一種「弱勢者」希望受抗議者及社會「看到我們」的抗議形式。我舉個例子,在331新莊大遊行後,樂青譴責周錫瑋的文章,仍強調樂生院民的弱勢處境:「煽動人們把目前生活的不順遂,怪罪在一小群弱勢者身上的做法,是法西斯主義的行徑,也就是當年造成漢生病患隔離的原因。我們要求周錫瑋縣長立即向全民道歉,以免讓恐怖的法西斯主義滋生在台灣美麗的土地上。」

好,那麼一旦這些手段和溝通都無效了呢?弱勢者該不該以「攻擊」的方式表達不滿?社會又允不允許弱勢者用「強硬」的手段進行抗爭?

這其實是個嚴肅的問題,丟雞蛋只是跨界的第一步,是樂生運動的跨界,更是社會自己怎麼觀看樂生運動的挑戰。當弱勢者拿起「武器」,這個武器就算是溫和到不行的「雞蛋」,但這已經代表了弱勢者不只需要社會「同情」,因為弱勢者將用自己的力量挑戰整個國家機器時,這個社會必定有人理解,但也許更多人發現弱勢者的「行為」不再弱勢,自己無法再以高姿態同情、呵護的弱勢者,就變成他們口中的暴民。

你可以希望他們永遠該是理性、到處哀哀泣訴的弱勢者,然後告訴他們這樣媒體就會報導、官方就會受壓力或感同身受,權益就就這樣從天上掉下來,我想我不用點名了,這樣想的在很多記者、部落格、黑米留言中很多,我覺得也可以,那就請各位繼續帶領樂生弱勢院民到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衛生署、工程會、文建會、捷運局、北市政府、北縣政府陳情泣訴,證明給我們看,已經這樣做長達三年的事情現在還有用。

樂生的確弱勢,但它可能會有不弱勢的一天,社會運動本來就是要empower,讓他們大聲站出來,某個時期是以「弱勢者」的身份出來對抗,但更重要的則是他們不該永遠是受同情的客體,弱勢者強勢的站出來,不該只是表面看到的「不理性」,因為這種「形象」的顛覆,需要考量多少的事情、下多大的決心,因為這背後有太多社會評價、法律、運動路線的代價。你我或許都不想看到自己同情呵護已久的弱勢者必須選擇強勢地站出來,但總要稍微去理解弱勢者為什麼不再弱勢背後的社會因素,別忘了楊儒門的炸彈,可是到處投書後無人置理後被逼出來的,看到暴力就抓狂的人當然可以對楊儒門譴責,但面對大鯨魚政府及媒體的怠惰是不是也該花更多力氣批評?或許還可以參與對所謂的「暴民」及「恐怖份子」圍剿,把他們進一步逼到牆角,賭他們被消滅或是反彈更大。

最後,一個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當弱勢者無法被自己注以同情的時候,他們在自己眼中是什麼?

延伸閱讀:

一場「民主」的試煉正降臨在紅軍的身上
台灣人其實並不守法,我們常常在私領域違法,但卻極度缺乏在「公領域」違法、在公共場合「無視」法律存在的勇氣,對法律的「對抗性」違反,顯出對體制的衝撞,有時能產生出極大的力量;違法當然需要付出代價,近年來,我看到最讓人尊敬的行動者就是楊儒門,當他面對審判時,對於他將面臨刑期的無所謂,正充分表現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的精神。


雞蛋該不該丟的主要討論地方: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612728


Posted by torrent at 樂多Roodo! │16:48 │回應(3)引用(2)沒事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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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不管是媒體人或閱聽人,我們又如何面對與評論那些在抗爭現場的手段?
我們如何談論與面對「激烈的抗爭手段」?【迷幻機器】 at 2007年06月2日 01:43
如果5月28日沒有媒體到場,丟雞蛋的意義是?如果5月28日沒有媒體到場,去捷運局的意義是?如果5月28日沒有媒體到場,行動的意義是? 沒有意義。
當暴力都不再真實:向許純美、柯賜海學一堂媒體操作課【左派?好吃嗎?】 at 2007年06月7日 04:05
回應文章
我是在想,結構性分析的弱勢地位,跟公關手法上的弱勢形象,為什麼總是被混為一談呢...
Posted by 瓦礫 at 2007年06月1日 23:31
結構性分析的弱勢地位與公關手法上的弱勢形象之間,在許多社運中,一直是個自我定位及被定位的不斷變動的過程。

樂生或許也可以好好從這個角度來觀察。
Posted by Torrent at 2007年06月2日 02:26
您說的真好:

"一個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當弱勢者無法被自己注以同情的時候,他們在自己眼中是什麼?"

或許該問(每一個人?)是不是真的能有這樣的自省能力呢?如果真的能達到那一刻的話,相信台灣社會面對各式各樣尖銳議題,應當會更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吧?
Posted by cyber runner at 2007年06月4日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