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4日

各位清算張熙懷的台僑們,你們能不能稱台灣為祖國?

立足美國、關心祖國

台灣不僅是個移民國家,也是個國族意識型態非常複雜的國家。在台灣、中國關係上,國族認同的糾葛,有其複雜的歷史及情感因素,不論認同台灣或認同中國,都有其可理解性,但可惜的是,兩方動輒都祭起翻天印,將自己的國族認同無限上綱,沒有相互理解性。像沒出息又猥瑣的愛國同心會,弄的什麼「台獨頑劣名單登錄專欄」,要在「國家統一後,對其家族進行批鬥與剷除之參考」,就是一例。

不僅僅台、中關係,這十幾年來台灣還有許多東南亞來的新移民,要是國家認同的標尺越來越偏狹,純粹就是將自己片面的意識型態強加至它人身上,真是齜牙咧嘴。

我們不要舉張熙懷好了,我們假設一個越南新娘來台灣10幾年,也考上公務員了,她能不能回越南?能不能在越南或台灣公開稱越南為「祖國」?當然可以嘛,越南當然是這名越南新娘的祖國,而且她愛祖國也是自然的,要是這名越南新娘的下場,像張熙懷這樣被清算,這樣像話嗎?

再舉另外一個例子,台灣人在全世界各地打拼落地生根,不管有沒有取得當地國籍,有沒有在當地擔任公務員、檢察官、法官之類的,其實內聚力都很強。不說別的,台灣同鄉會的實力,強得不得了,愛台也愛得不得了。但,這樣有錯嗎?

但各位看「全美台灣同鄉會」的網站可鮮了,許多文章的最下面,都有「立足美國 關心祖國」的字樣,這個「祖國」應該不是中國吧,百分之百是「台灣國」。還有全美台灣同鄉會會長程韻如在這篇文章中,白紙黑字寫著「全美會在此鄭重呼籲各地同鄉會,立即動員所有關懷咱祖國台灣安危的鄉親們」。

事實上,從這裡就可以看出,旅外台僑口稱台灣為祖國者「罄竹難書」。按照批鬥張熙懷的標準,生在美國、活在美國,居然心懷另一國,全美台灣同鄉會全體都應該拿出來清算,理監事、會員有擔任軍公教者,領美國納稅人的薪水,卻做台灣事,美國政府都該以叛國罪論處。

這次拿「祖國」一字鬥爭張熙懷的朋友中,許多是旅外的台僑,要是那個國家,有一群瘋子,只要看各位講出「台灣是我的祖國」,就如餓虎撲羊般地狠咬,你們又會怎麼想?

立足美國、關心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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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麥卡錫主義的人還有臉自稱台灣派?【迷幻機器】 at 2006年12月26日 05:12
看到這麼多朋友參與了這個連署,實在不自覺得興奮了起來,民眾以自己的力量,對政治人物進行監督,也只有
段宜康,有種就辦連署聲援張熙懷【紅有機的06年末記憶書寫】 at 2006年12月26日 11:54
回應文章
哈!虧得好!
Posted by veter at 2006年12月24日 19:59
這些人的三段論是這樣的:
1. 中國是台灣的敵國
2. 張是公務員,領台灣人的薪水
3. 張不得心懷祖國(中國)

所以他們大概會回你:情況不同,不能概一而論。

很多人可能也就此被說服了,但是我無法認同。因為我不認為任何人或政權有權替我決定哪個國家是我的敵國。
Posted by Portnoy at 2006年12月24日 21:10
可以幫KMT贏回政權,請他們定義新的敵國。
有許多人大概這麼想的...
Posted by CHWu at 2006年12月25日 09:51
>>各位清算張熙懷的台僑們,你們能不能稱台灣為祖國?

我雖然已入籍美國, 但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還有台灣的國籍, 所以當然能稱台灣為祖國.

張熙懷以前有, 或現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嗎?
Posted by 六次 at 2006年12月26日 07:22
唉!想起林獻堂的「祖國事件」。悲。

國家主義的無限上綱,令人憂心。
Posted by judie35 at 2006年12月26日 09:49
「祖國事件」絕大部分是總督府一手策劃來整林獻堂的,但現在卻是政治人物與群眾齊心清算,真不知道台灣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

至於六次,這樣說好了,有了美國國籍,但卻還有台灣國籍,不才是更嚴重的事情?美國更可以據此清算吃碗內、看碗外的台灣人。另外,就算放棄了台灣國籍,難道就不能認同台灣為祖國嗎?

上面越南新娘的例子,因為入籍台灣,都要放棄越南國籍,請問,她還能不能認越南為祖國?

再者,認誰為祖國,需要以曾經有沒有國籍作為標準嗎?這又是誰規定的?林獻堂何時又有中華民國的國籍?他能不能稱中國為祖國?
Posted by Torrent at 2006年12月26日 11:15
想起朱天新的南都一望,如果大家再這樣仇恨下去,
台灣總一天會分裂成兩國,南國和北國。
到時候,大家就會高興了吧!
Posted by 福熊 at 2006年12月27日 11:15
我會主張我來自台灣或中華民國,
但是不會是【台灣省】。
當有700多顆飛彈瞄準你,
可是您卻說不需要跟我說誰是敵國?
了不起!
Posted by 曹阿舍 at 2006年12月27日 12:31
「突發性精神病」- 邱興華 V.S 吳淑真
斯斯─ 有兩種
2006年10月19日,在陕西杀害10人又流窜作案的邱兴华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认为,邱兴华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十分严重,社会 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故依法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一审判决后,邱兴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陕西省高院做出的终审裁定认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没有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裁定维持原判。
12月28日上午9时50分,邱兴华被押到刑场,9时57分被执行枪决。

自白─“我沒有任何精神病”!
( 邱興華)
“不然讓人說這是瘋子寫的書,沒啥看頭。”
“生死兩婦人”;他始終認為自己在鐵瓦殿殺人都是因為何不守婦道

金筆─ 情定江山
心裏(理)專家問其因,妻族干涉婚姻案。
淫夫法官羅汪人,八五九七(1985年9月7日)藏殺機。
何故古廟殺道人,打酒必問提壺人。
他若不摸我的妻,親眼所見誰能忍。
若有高師他能忍,願當兒子願當孫。
要知全部特殺案,投石問井才知因。
要想我來原諒她,除非我活二世人。

程序─ 心理障礙
“憂鬱症、狂躁以及偏執”,都是典型的心理疾病的症狀.不是絕症但的確是病。
心理不健全,身體行為不好了,歹活不如好死;千萬別說”致哀”!!
檢辯─ 各說各話
12月8日的二審中,何冉鳳從老家村委會和親屬處開的“邱家族有多人患精神病”的證明,提供給了法庭。但因在公訴人出具的證據中,也有邱興華老家村委會關於邱家族無遺傳精神病的證明,兩者大相徑庭,而前者未被法庭採信。」
函覆─ 此時彼時
中國大陸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问题随之出现。集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不统一”“同一刑罚出现两种程序规定”“各地适用标准不一致”等。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个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的法律界人士说,这个修改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有利于从程序上防止发生冤假错案,也有利于在死刑适用上贯彻“慎用死刑、少杀慎杀”的方针。
人氣─“坏人神气,好人受气”
“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以避冤假错案 ,“可杀可不杀的人一定要不杀”;
毛澤東曾用“杀头不像割韭菜”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成本─“不予采纳”
 邱兴华案原本可以成为体现中国司法进步的里程碑案件,陕西高院原本可以产生一个伟大的判决,但是现在,未经鉴定就执行了死刑,慎杀的精神未能在邱兴华身 上体现,邱兴华这桩公案就成了一桩永远的疑案。正义,终究没有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邱兴华也最终没有成为中国的辛克利。
司马昭之心……
启蒙-歹戲拖棚
您等會..再說矛盾。
Posted by 流連 at 2006年12月29日 22:25
連宋王馬 + 呂游蘇謝
剛好7男1女 可稱「台灣新八仙」
八仙過海 各顯神通 苦的是蝦兵蟹將 黎民百姓
Posted by 歹戲拖棚 at 2007年01月8日 19:46
繼90年代後半的「51俱樂部」後,近來宣揚台灣是美國屬地的美屬論也開始發聲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71&Itemid=71

對這些人來說,美國和台灣同是祖國天經地義吧 OTZ
Posted by anarch at 2007年01月14日 23:19
http://www.wretch.cc/blog/hema&article_id=5371565
上面那篇對照了共匪和美匪。再看看大法官釋字第618號解釋,真的很無言....
Posted by Zulu at 2007年02月10日 12:44
torrent:"按照批鬥張熙懷的標準,生在美國、活在美國,居然心懷另一國,全美台灣同鄉會全體都應該拿出來清算,理監事、會員有擔任軍公教者,領美國納稅人的薪水,卻做台灣事,美國政府都該以叛國罪論處..."
英國人搬到美國後說英國是他的祖國,ok
中國人搬到台灣後說中國是他的祖國,ok
台灣的檢察官跑到中國"歡迎台灣省台北地區...",加上那未審先
判的不公正態度...說中國是祖國的確沒犯法,只是更突顯他的不適任.
Posted by xm at 2007年04月15日 01:40
版主說:"我們假設一個越南新娘來台灣10幾年,也考上公務員了,她能不能回越南?能不能在越南或台灣公開稱越南為「祖國」?當然可以嘛,越南當然是這名越南新娘的祖國,而且她愛祖國也是自然的"

請問版主:

台灣與越南的關係有等同於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嗎?

越南有一千多顆飛彈對著台灣嗎?越南有說台灣是越南的一省或台灣是越南自古以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

台灣人從小被"中國國民黨"的中國人教育我們是屬於中華民族,我們是中國人,台灣人的國家意識被大中國思想的中國國民黨教育的精神錯亂.

別騙了啦!也別坳了啦!有中國心,沒台灣心就講明吧!台灣就是出一大堆像版主這種扭曲事實,指鹿為馬仍臉不紅氣不喘,在加上一堆弱智,無能辨是非的台灣人才會這麼亂.要想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認為你是中國人就大聲說出來,不要在那幫中國搞統戰,玩花樣.可恥!
Posted by 台灣到處都是奎斯林 at 2009年06月11日 12:37
樓上的該吃藥了
Posted by Doru at 2009年06月16日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