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24日
推文:新文學的傳統

〈新文學的傳統〉
多年以後,文學史會記得:在2007年元月22日這一天,在那段激昂的日子已經不知道沈寂了多久之後,我們讀到了〈一道共和〉這樣熱情奔放不可遏抑、更洋溢著時代氣息的新文學巨著。在這一天,周奕成重新點燃了火苗,這道火苗,不但讓當年郭沫若、田漢的新羅曼主義精神不死,讓《女神之再生》再一次地再生,而在「一道共和」這樣的標題中,更讓人不禁遙想當年任調梅先生的《黃金赤血》與《共和萬歲》。
ps. 那天和zonble聊〈一道共和〉這篇文章時,我一直希望他做一首歌,但他認為要朗誦比較好,沒辦法,小弟才氣不足,沒辦法DIY弄條歌出來。
2007年01月23日
2007年01月22日
原墾的原罪

在眷改條例牽動統獨神經後,一群原墾會的群眾北上林務局抗議,剛好我今天路過,拍了幾張相片,和他們一些人聊了一下。
榮民該補償,那上山開墾數世代的農民,現在要被趕下山,該不該補償?

這個問題可複雜了。近的來說,還記得2004年的敏督利颱風,造成台灣山區恐怖的災情嗎?當時的元兇,就是直指在山區進行耕作的農民,尤其是漢人農民。不過裡面的問題極其複雜,除了國有林地的侵佔與使用問題,還牽涉到敏感的原漢關係,高金素梅就和原墾農民公開吵了好幾次。
綠色執政還是土黃色執政?誰是土石流元兇系列專題
(一)民進黨立委護航 行政院積極配合 政客將濫墾濫伐當政治資本 土石流問題永遠無解
(二)價值的錯亂 案例:蔡煌瑯與養鱒場
(三)高山農業釀災?中央開放農業市場、縱容政客護航 山地鄉的層層壓迫才是元兇
由於台灣的農業有高度商品經濟的傳統,投資高、產銷廣,平地農民帶著生產技術、市場經驗及行銷通路大舉上山後,被逼上山的弱勢農民,在山地立刻轉為強勢族群,原住民根本無法與之競爭。
所以說由平地漢人組成的「平權會」及「台灣原墾農權聯盟」,基本上是以族群作為動員訴求,來和最底層的原住民作為壓迫關係。

說到平權會,平地人或許不知,但對於原住民來說,可真是咬牙切齒,詳情請見:顧玉珍、張毓芬(1999)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危機:山地鄉「平權會」政治經濟結構之初探,台灣社會研究季刊34,下面是我的摘要:
在1990年代興起的平權會,一開始是由南投縣仁愛鄉的旅館業者首發其軔,而後在台中縣平權會成立後,慢慢擴大為全省性的壓力團體。
由於平權會的成員政經資源豐沛,甚至直達天聽。在地方,各山地鄉的鄉公所、農會、鄉代會、警察機關、土審會、寺廟等機構、村長、公務人員不是都是漢人就是原漢各半,平權會運作的痕跡明顯。
由於牽涉利益龐大,當時要積極開發山地的長億集團,就是平權會背後的重要支持者,原住民部落時常受到黑槍威脅,要求原住民簽下保留地租約。另外,由於平權會的「有辦法」,也常常讓原住民必須仰賴其政商關係以打通關節,到最後成為利益共同體,這種情況以山地鄉的原住民頭人尤其嚴重。
而在中央,則透過國會遊說、立委關係來進行政策的改變。根據顧、張兩人的論文顯示,現今南投縣長林宗男、立委蔡煌瑯,當時都大力支持平權會,而蔡煌瑯還幫忙平權會進行大法官釋憲。
之後平權會為了名字好聽,改名為「台灣原墾農權聯盟」,今天,忽然又看到「台灣農奴聯盟」的名稱,想必要更為低調吧,只是也用著原住民抗爭常用的「還我土地」標語,還是覺得刺眼,漢人是不是要先還給原住民?

不論如何,如果不能透析每個上山農民的結構性因素,光是指責或依法行事,只是徒增民怨,至少也要像munch所說,來個「光榮下山」吧。只是問題是,原墾農民又怎麼看日復一日與大自然已有矛盾的耕作及自己也在裡面運行的壓迫結構。
2007年01月14日
一個有趣的討論:中國列寧統合主義式發展
上星期英國衛報刊登Will Hutton一篇談中國的文章:Power, corruption and lies,提到了他對中國的觀察,他不認為現在中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是「列寧統合主義」:
當然,Hutton有將列寧妖魔化的狀況,但他的觀察還是值得探討,此外在一些地方因為這篇文章也有了一些有趣的討論:
Does the future really belong to China?
Things fall apart?
Leninist corporatism - and which is unstable, monumentally inefficient, dependent upon the expropriation of peasant savings on a grand scale, colossally unequal and ultimately unsustainable.
當然,Hutton有將列寧妖魔化的狀況,但他的觀察還是值得探討,此外在一些地方因為這篇文章也有了一些有趣的討論:
Does the future really belong to China?
Things fall apart?
2007年01月12日
經濟要犯從中國引渡回台之別做大頭夢
王又曾落跑到中國,又引發「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批評,另一方面,中國這個台灣逃犯天堂,又變成爭相指責的對象。查了一下資料,其實可以分成幾個層次談。
第一,關於引渡條約的問題,台灣外交長期被中國打壓,但引渡條約又是高度的國與國談判的問題,所以目前與台灣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南非、史瓦濟蘭、馬拉威、哥斯大黎加及巴拉圭共7國,這是先天不足的問題。
第二,在台灣還沒獨立的情形下,大家也只能先湊合著了。所以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就必須採取「默契」及「協定」的方式進行。所謂默契,就是與各國政府警情檢機關保持良好溝通管道,因為反過來說,這些國家也不希望台灣變成他們的犯罪天堂。不過這裡除了牽涉主權之外,也有別的因素在作祟,比如說,瑞士要引渡台灣要犯回台時,要確定的是這名犯人會不會被判死刑,並要求台灣出具保證函。
第三,就是「協定」,在2002年3月,台灣與美國簽署了《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在這個協定下,兩國基於相互尊重、互惠與共同利益,藉由刑事事務之司法互助,以增進雙方所屬領土內執法機關有效之合作而簽訂。不過這個協定不包括罪犯的引渡,但卻可以進行犯罪證據之取得及犯罪所得之沒收、凍結。
第四,至於兩岸關係上,其實也有不涉及主權的方式洽談引渡問題,兩岸間也有類似於「協定」的東西,那就是1990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為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而簽訂的《金門協議》,得以相互遣返「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這個協議到現在都還在運作,2004年薛球、陳益華、郭錫榮遣返回台,去年也有一堆詐騙集團被送回台灣。不過在兩岸情勢越來越緊張、再加上彼此互不信任,兩岸也常常拿著《金門協議》來互罵。
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台灣不以《金門協議》要求中國遣返,另外,像陳由豪美國、中國兩地跑,除了可用《金門協議》處理之外,也可以要求美國以《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沒收陳由豪的財產。台灣政府不做,我不太知道原因為何,還是做了,但兩國不太理。
除了台灣政府的問題之外,三年前,公視的《面對國家》有一集談到了這個問題,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邱太三提到的說法值得參考:
跟大陸幹嘛???變成………,除了放著《金門協議》爛之外,大概也只有協商,以強化《金門協議》一途,蘇貞昌昨天放話要中國把王又曾遣送,根本是喊假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些論述在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制度性作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議題與建議〉、〈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的可行方案〉、〈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之规划--试拟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草案〉,遣返的前提包括情報的交換、證據的分享、對口的建立,都是要有檢、警、調的合作、交流、互訪,但各位想到張熙懷了嗎???他老兄去中國號稱也是去「兩岸打擊犯罪」,不過對台灣一些人來說,卻是去通敵、投共來著的,以後還有人敢去、有人敢來嗎?更別提已經不太可能的兩岸和解。
所以前天民進黨立委說:〈黃偉哲:兩岸應建立非官方共同打擊犯罪平台〉,你也幫幫忙,別說中國沒這個誠意打擊兩岸犯罪,台灣本身就不允許了好嗎。
延伸閱讀:
〈網摘〉金改‧金管會‧金融風暴(持續更新),有討論到引渡的問題。
公訴檢察官到中國能交換什麼經驗?,這篇文章精彩,想進行兩岸司法合作時必讀:
力霸弊案打出一次金改原形
力霸風暴金管會難辭其咎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學理說明
第一,關於引渡條約的問題,台灣外交長期被中國打壓,但引渡條約又是高度的國與國談判的問題,所以目前與台灣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只有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南非、史瓦濟蘭、馬拉威、哥斯大黎加及巴拉圭共7國,這是先天不足的問題。
第二,在台灣還沒獨立的情形下,大家也只能先湊合著了。所以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就必須採取「默契」及「協定」的方式進行。所謂默契,就是與各國政府警情檢機關保持良好溝通管道,因為反過來說,這些國家也不希望台灣變成他們的犯罪天堂。不過這裡除了牽涉主權之外,也有別的因素在作祟,比如說,瑞士要引渡台灣要犯回台時,要確定的是這名犯人會不會被判死刑,並要求台灣出具保證函。
第三,就是「協定」,在2002年3月,台灣與美國簽署了《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在這個協定下,兩國基於相互尊重、互惠與共同利益,藉由刑事事務之司法互助,以增進雙方所屬領土內執法機關有效之合作而簽訂。不過這個協定不包括罪犯的引渡,但卻可以進行犯罪證據之取得及犯罪所得之沒收、凍結。
第四,至於兩岸關係上,其實也有不涉及主權的方式洽談引渡問題,兩岸間也有類似於「協定」的東西,那就是1990年海基會與海協會為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而簽訂的《金門協議》,得以相互遣返「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這個協議到現在都還在運作,2004年薛球、陳益華、郭錫榮遣返回台,去年也有一堆詐騙集團被送回台灣。不過在兩岸情勢越來越緊張、再加上彼此互不信任,兩岸也常常拿著《金門協議》來互罵。
另一個問題,為什麼台灣不以《金門協議》要求中國遣返,另外,像陳由豪美國、中國兩地跑,除了可用《金門協議》處理之外,也可以要求美國以《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沒收陳由豪的財產。台灣政府不做,我不太知道原因為何,還是做了,但兩國不太理。
除了台灣政府的問題之外,三年前,公視的《面對國家》有一集談到了這個問題,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邱太三提到的說法值得參考:
現在既有的管道,就是在所謂的「金門協議」,民國79年所簽訂的金門協議裡面,有對於大陸的偷渡犯跟我們的刑事犯,我們這邊的刑事犯跟通緝犯,跑到大陸去的時候,雙方有遣返的協議,那這個刑事犯本質上,他隱含了所有類型的犯罪,只是說大陸方面,基本上他現在只針對暴力犯的部分,也就是跟治安有關的,至於像這種經濟犯罪,大陸方面基本上是不願意的,因為誠如剛剛主持人也講,他要把台灣這邊的錢搜括以後,吸納以後,跑到大陸去花費,那當然大陸就不太可能去把他遣返,以免影響很多他們投資的不良效應,那我們已經試圖在跟大陸…
跟大陸幹嘛???變成………,除了放著《金門協議》爛之外,大概也只有協商,以強化《金門協議》一途,蘇貞昌昨天放話要中國把王又曾遣送,根本是喊假的。大家可以看看一些論述在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制度性作法,〈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議題與建議〉、〈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的可行方案〉、〈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之规划--试拟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议草案〉,遣返的前提包括情報的交換、證據的分享、對口的建立,都是要有檢、警、調的合作、交流、互訪,但各位想到張熙懷了嗎???他老兄去中國號稱也是去「兩岸打擊犯罪」,不過對台灣一些人來說,卻是去通敵、投共來著的,以後還有人敢去、有人敢來嗎?更別提已經不太可能的兩岸和解。
所以前天民進黨立委說:〈黃偉哲:兩岸應建立非官方共同打擊犯罪平台〉,你也幫幫忙,別說中國沒這個誠意打擊兩岸犯罪,台灣本身就不允許了好嗎。
延伸閱讀:
〈網摘〉金改‧金管會‧金融風暴(持續更新),有討論到引渡的問題。
公訴檢察官到中國能交換什麼經驗?,這篇文章精彩,想進行兩岸司法合作時必讀:
非常的不可思議,張熙懷卻偏偏在起訴前跑到中國去交換經驗。中國司法的落後和不公,是如此的讓人驚懼。在中國,張熙懷能夠得到什麼經驗?
為什麼不到司法先進的歐美、日本去交換經驗?這就像要研習先進科技,卻跑到落後的非洲國家莫三鼻幾去一樣。而張熙懷將他的經驗講述給中國的人聽,又能有什麼作用?
力霸弊案打出一次金改原形
力霸風暴金管會難辭其咎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學理說明
2007年01月1日
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說真的,我對於游錫堃發動抵制中時沒什麼意見,中國時報去年一年來的表現,實在也是讓人搖頭,對於中時高層的搞法與底層記者之間的矛盾及聯合,才是我想探討的東西,不過可能要過幾天才有時間慢慢談,有點類似的想法是Benla的〈媒體人的文化階級與媒體改革〉、〈互砍螺旋轉啊轉〉。
今天南方朔在中時登的大作〈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反智的傢伙〉,真不知道中時有沒有反省到自己,指綠營反智這當然沒錯,但中時去年一年的搞法,又好到哪裡去?
這一段引美國為例暗諷綠營的話,不也是中時的問題:
真是罵別人容易,反省自己困難,當然,同樣的話,放在自由時報身上,也是一樣的,這也算是台灣媒體的悲哀吧。
今天南方朔在中時登的大作〈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反智的傢伙〉,真不知道中時有沒有反省到自己,指綠營反智這當然沒錯,但中時去年一年的搞法,又好到哪裡去?
這一段引美國為例暗諷綠營的話,不也是中時的問題:
他們指出,在這個媒體時代,極右保守主義者已深體「話說一千遍就成真理」,「大家統一口徑,口徑就會變成標準」。
真是罵別人容易,反省自己困難,當然,同樣的話,放在自由時報身上,也是一樣的,這也算是台灣媒體的悲哀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