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5月25日
數十名越勞遭仲介性侵,改變不了一絲絲外勞政策
上星期爆發了台南的仲介公司老闆父子,性侵了數十名外勞的新聞,大家可以看這則新聞:〈受害人數前所未聞!〉:
這裡則有相關新聞整理:移工
這個消息,在一個多月前知道的時候,真的覺得非常的扯。覺得大概有兩個層次應該談的,第一,就加害人,要怎麼繩之以法?第二,這件事情有沒有「制度害人」的問題。如果有,怎麼解決?
就第二個問題開始談,大約有幾個點是雇主、仲介、外勞、政府的四角關係上的結構性問題:
1. 家事服務外勞的工作場合就是雇主的家裡,就是雇主的私領域。工作地點封閉的結果,對外求援、求助常常得不到相關的資訊與支援,成為弱勢中的弱勢。
2. 家事服務外勞,不適用勞基法,也沒有相關法令保障其權益。以致於,工作全年無休、每天工時超長。
3. 由於外勞來台常常會以貸款的方式繳交仲介費,如果做沒幾個月救被遣送回國,將會欠下一屁股債,以致於仲介常常掌握了外勞的生殺大權。
4. 外勞被性侵、被暴力相向,在提出告訴期間,這個時候常常身心俱疲無法工作,也要納入來台三年的期限內,所以必須強忍病痛繼續找工作。
5. 外勞被仲介強行送回母國,在機場會向航警求援,但航警只會要求仲介帶回,但仲介常常就是加害者及共犯的情況下,外勞根本不敢跟著仲介回去,以致於選擇回國,縱容加害人進行「遣送滅口」。
6. 外勞只能轉換雇主兩次,在遇人不淑下,只能忍氣吞聲。
第一個問題其實會跟著第二個問題走,這些女性越勞,在極為封閉、壓迫的情況下被性侵,最好有機會好好保存被性侵的證據。
以上都是外勞團體講了好幾年的問題,但勞委會仍然動都不動。之後外勞團體自己在立法院提案《家事服務法》,勞委會只弄了一個「定型化契約」因應(關於這一點,外勞團體在〈給外勞一個喘息的時間 外勞團體催生家事服務法〉有回應)。
這次,外勞團體本來想這麼多受害者,勞委會應該會好好反省,自己的政策出了哪些問題,結果呢?上週五,外勞團體跑去和勞委會副主委賴進麟會談,以上的問題,全部照舊,全部按照現有法令、辦法執行,對於這麼多受害外勞,也將只用個案解決,對於不能工作正在養病的外勞,也不會放寬任何的留台期間、次數的限制。
原來大家都太看得起勞委會了,以為勞委會會因為這麼多受害者而痛定思痛,沒想到還是八風吹不動,應該是到了開罵的時候了。
2005/05/26補記:
新聞追蹤/越南看護工集體遭性侵
外籍傭工 命運握在仲介手上
仲介越南看護工的洪明裕父子性侵害疑雲,今天醜聞雪球越滾越大。經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統計,初估受害人恐高達50人以上,受害人數在國內前所未聞,目前正式接受扶助者共5人。除這起集體性侵害案件外,由於被害外勞中有人完全沒有拿到應得薪資,或只領取到部分薪資,法扶會均將委請賴芳玉律師對這對喪盡天良的父子提出告訴。
今年2月4日才抵達台灣的小阮(化名),短短3個月就被洪氏父子性侵害達4、5次。小阮說,2月4日一到台灣她就被送到山上去幫忙洪明裕爸爸鋤地耕作,3天後被送回洪家中,那天晚上洪安排1位翻譯小姐,那位小姐說「洪叫我進房間」,說要檢查我的國語能力,進去後洪突然用力抱住她,她大叫反抗,吃了拳頭,最後竟被強姦了。
這裡則有相關新聞整理:移工
這個消息,在一個多月前知道的時候,真的覺得非常的扯。覺得大概有兩個層次應該談的,第一,就加害人,要怎麼繩之以法?第二,這件事情有沒有「制度害人」的問題。如果有,怎麼解決?
就第二個問題開始談,大約有幾個點是雇主、仲介、外勞、政府的四角關係上的結構性問題:
1. 家事服務外勞的工作場合就是雇主的家裡,就是雇主的私領域。工作地點封閉的結果,對外求援、求助常常得不到相關的資訊與支援,成為弱勢中的弱勢。
2. 家事服務外勞,不適用勞基法,也沒有相關法令保障其權益。以致於,工作全年無休、每天工時超長。
3. 由於外勞來台常常會以貸款的方式繳交仲介費,如果做沒幾個月救被遣送回國,將會欠下一屁股債,以致於仲介常常掌握了外勞的生殺大權。
4. 外勞被性侵、被暴力相向,在提出告訴期間,這個時候常常身心俱疲無法工作,也要納入來台三年的期限內,所以必須強忍病痛繼續找工作。
5. 外勞被仲介強行送回母國,在機場會向航警求援,但航警只會要求仲介帶回,但仲介常常就是加害者及共犯的情況下,外勞根本不敢跟著仲介回去,以致於選擇回國,縱容加害人進行「遣送滅口」。
6. 外勞只能轉換雇主兩次,在遇人不淑下,只能忍氣吞聲。
第一個問題其實會跟著第二個問題走,這些女性越勞,在極為封閉、壓迫的情況下被性侵,最好有機會好好保存被性侵的證據。
以上都是外勞團體講了好幾年的問題,但勞委會仍然動都不動。之後外勞團體自己在立法院提案《家事服務法》,勞委會只弄了一個「定型化契約」因應(關於這一點,外勞團體在〈給外勞一個喘息的時間 外勞團體催生家事服務法〉有回應)。
這次,外勞團體本來想這麼多受害者,勞委會應該會好好反省,自己的政策出了哪些問題,結果呢?上週五,外勞團體跑去和勞委會副主委賴進麟會談,以上的問題,全部照舊,全部按照現有法令、辦法執行,對於這麼多受害外勞,也將只用個案解決,對於不能工作正在養病的外勞,也不會放寬任何的留台期間、次數的限制。
原來大家都太看得起勞委會了,以為勞委會會因為這麼多受害者而痛定思痛,沒想到還是八風吹不動,應該是到了開罵的時候了。
2005/05/26補記:
新聞追蹤/越南看護工集體遭性侵
外籍傭工 命運握在仲介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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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從台灣人的日常語言習慣來觀察,所謂的「外國人」或「老外」等詞,指稱的常常是白人;至於指涉泰國人、菲律賓人、印度人的時候,「泰勞」、「菲傭」、「阿三」等字眼最常用,全盤否定了泰國人跟菲律賓人來台從事非勞動工作的可能性,真是讓人吐血。
所以這不單是勞權問題,台灣人的種族偏見也糾葛在其中。大衛撂倒一個哥利亞就算贏,台灣的弱勢者卻得單挑好幾個哥利亞。
所以這不單是勞權問題,台灣人的種族偏見也糾葛在其中。大衛撂倒一個哥利亞就算贏,台灣的弱勢者卻得單挑好幾個哥利亞。
Posted by lyreley
at 2005年05月30日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