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19日

又來了: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專案

今天下午勞委會要「盛大」召開一個記者會,叫做「僱用行蹤不明外勞雇主420重罰上路」,勞委會主委李應元、內政部部長李逸洋、警政署署長侯友宜三大巨頭均將與會,宣示「重罰雇主‧鼓勵投案‧加強查緝,聯手出擊拼治安」。

真是夠了,勞委會始終樂此不疲地玩這種遊戲。我查到的資料是,1999年一次:「行政院勞委會加強外籍勞工管理方案」,2003年又一次:「加強查緝逃逸外勞及非法雇主專案」,結果呢?外勞行方不明人數依舊節節高昇。

這種「遊戲」最糟糕的是,一次次將「外勞行方不明」和「治安」掛勾,奇怪了,外勞落跑後,又犯了什麼罪,有什麼威脅到「治安」的地方嗎?勞委會、內政部從來沒說清楚過。

外勞為什麼要落跑,可以參考這篇文章:〈落跑外勞的鐐銬
但是會讓外勞淪落到幾近奴工的悲慘狀況,讓仲介公司得以上下其手,經常是因為勞委會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所致。在此政策下,外勞會從合法走向落跑之路通常是碰到類似奴工的工作條件才會落跑。前幾日勞委會決定全面嚴懲雇用落跑外勞的雇主,這一樣是倒果為因,此政策只是保障了仲介與雇主的利益結合,但無法解決破洞百出的外勞政策,外勞勞動人權不會因此受到更高一層的保障,甚至可能因為落跑更困難而進一步遭到戕害。

這種將外來者的「失控」,毫無證據地直接連結到治安的手法,大家可以想想這是什麼「用意」,為了人權、民主、還是自由?

這一次之所以又搞出查緝外勞專案,其實還是因為配合行政院的「強化治安會報」,在「行政院召開『第一次強化治安會報』」可以看出來,各部會都想盡方法想一個治安項目以配合行政院的政策,勞委會呢,就想出一個「預防及查緝行蹤不明外勞」。

而且這個專案還要搞對帳單喔:〈蘇揆:以治安對帳單 檢視拚治安成果
下個月將以治安對帳三聯單方式,檢討各部會成效,至於,拼治安所需經費,請主計處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

也就是說,逃跑外勞及抓到逃跑外勞的數目之後要月月檢討「控管」,實在是效率政府啊。

剛剛某報同業在問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每個勞工局都說重罰沒有宣導期,難以執行,最快也要7月才能做。不過所謂的重罰是罰雇主,這要拖到7月,但重抓外勞還是會抓,警政署現在就可以開始做了。


完稿:犧牲外勞拼治安 勞委會又來了


Posted by torrent at 樂多Roodo! │12:58 │回應(0)引用(0)採訪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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