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9,2007

長相思‧Ⅰ

長相思,在長安


當男人遇到女人,可以產生各種故事。最常見,也被傳頌最久的形式是:「戀愛」。關於「戀愛」的解釋有千種、有萬種,不過被理解最廣的是「愛情互補說」,也就是喜歡自己所沒有的部分。



要先說明的,這是以正常方式進行的狀況,非正常手段進行的方式不在討論範圍內。



互補的最低階考量,就是性別不同,也就是說,一男一女、一陰一陽,這種結合滿足了最低階互補的要求,在哲學界也有「一陰一陽之謂道」這種說法。



層級稍微向上拉一點,除開性別外,接著是肉體上的互補。簡單來說,就是以帥哥/正妹,或是巨棒/巨乳等喜好來找尋。



層級不往上拉,平行移動的考量,則是物質界的渴求。「這個人能給我什麼好處?」鑽戒?洋房?珠寶?華服?榮耀?美色?以及,贍養費?



上拉到頂,尋求「不可改變」的互補。



前面幾種考量,在這種社會裡,都有可能會改變,例如有錢變沒錢、沒錢變有錢、腸妖A卡普變G卡普,甚至,男女翻轉。



這樣一說,追求這種互補似乎很膚淺?你可以這樣說,不過,追求這種互補的人是單純且幸福的,                 

--因為他們要的東西很明顯。



就算用一些彆腳的演技或無趣的謊言來掩飾,但在銳眼下,那都無所遁形。所以一旦他們所追求對象的所欲消失,他們可以瞬間轉台而神色自若。

 

這是單純,且幸福的。



那麼,不膚淺的人就比較高尚嗎?高不高尚我不知道,不過,表面上看來層級愈高的人,他們所遇到的問題也愈多。

 

「不可改變」的互補,何謂也?要解釋起來很麻煩,所以就簡單地以「靈魂」來代替好了,雖然這不太一樣,不過大體上是類似的東西。

 

這類層級的人,不管或明或暗,他們都是有發光能力的人。他們喜歡的靈魂,有些人清楚知道;有些人則模模糊糊地只是有個印象而已。



而有發光靈魂的人,會互相吸引。



就像走在黑壓壓的人海之中,少數幾個能閃爍的人,會彼此看見,然後相認。



但,問題從這裡開始產生。



因為有那樣光芒的人,不會看中那些沾滿柏油的人,所以他們會互相選擇。要找G卡普的女人,絕對比找擁有詩心的女人容易。就像正妹滿街走,可是美人/佳人卻萬中無一。



低等級要的東西,很簡單,是可以放在同一套標準下比較的,錢、高、乳、腰、臀、目、唇、髮、色、技......全部有一套資本主義社會的法則,因此很容易訂出排名與高下。



但光與光之間是沒辦法互相衡量的,例如我沒有辦法比較出會彈鋼琴或是會彈吉他,哪種樂器較優?我也沒辦法表示音樂素養與美學素養,哪一種才是不可或缺的基礎?



在低等級的人類裡,「愛」與「被愛」的標準是一樣的,但是高等的狀況,「所喜歡」與「被喜歡」的方向是不同的。



舉例來講,設有某高等男性L君。L君自稱喜歡的女性類別是「氣質」。從他的自稱是「氣質」,而不是「巨乳」、「正妹」、「好騎」之類的條件來說,我們可以暫且相信他是高等人類。



雖然很多男人口裡喊氣質,但身體還挺正直的,不過我可以掛保證他不是那樣的人,讀者就算不相信他,也要相信我。



那麼,我來介紹一下L君,他擁有不錯的學歷,是國立大學某高分的外語科系,有178的身高,容貌堂堂,是美男子,體格也好,雖然他說「每天照鏡子都覺得悲哀,難道這就是中年的氣息?」但他絕對沒有啤酒肚,身體線條也很勻稱。



挑明了講,以上所有條件,L君都優於小弟。



他也是音樂男,之前在他就讀的學校中擔任音樂方面的義工,也會吉他。個性方面也很溫和,幾乎整天都可以看到他帶著微笑。



簡單來說,以上所有的條件彷彿都是為了吸引異性而生的。對女性來說,他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存在。



可是,就我認識他以來,他一直有感情方面的苦惱,雖然這邊用了「苦惱」兩個字,但也不是如字面上所述一般,有交友方面的苦惱,事實上,外界對他的印象也都是「順順的」這樣。



高等的問題再一次浮現。



因為站得高,看的事自然多,固然不會注意到小問題,但會看到更多的大問題。



讓我們再重複一遍,L君自述喜歡「氣質」型的,不過,他本人較偏向「氣質」型(在臺灣男性中相較),「氣質」與「氣質」之間,能否互相吸引?這我不敢妄下定論,但我希望可以。



再來,依小弟的觀察,喜歡L君的女人,的確是以崇尚氣質型的女性居多。這邊請看清楚,「氣質型」和「崇尚氣質型」是兩回事。那麼我們再來看,什麼時候需要「崇尚」呢?



當然就是「沒有」的時候,才需要「崇尚」。就像一個社會的道德淪亡之時,才需要崇尚道德;就跟沒有DieOne這個國家,所以才需要崇尚DieOne國、勇敢的DieOne人,這是一樣的道理。



雖然說這樣不太禮貌,但是我認為L君的現任與前任,都是沒有氣質,這樣說不太好,對不起,應該說需要從L君那獲得氣質的類型。



當我看到、聽到L君與前後任吵架的狀況,那是非常膽戰心驚的事。



那是連我都認為是膽戰心驚的局面。



舉例而言,L君的前任,在L君考研究所前夕,對他放大絕外加連到死Combo



--前一天晚上提分首,大肆數落。



我想沒有幾個人能挨住這麼強烈的連續技,當然,L君也不能例外。而且,對他放大絕的那位女士,是那間以女生數量著名學校中,戰力最強的一位。



但是,現任其實也沒有弱到哪裡去。



前日我們討論到這項狀況,讓我想要探究原因,就跟社會工作者常見案例一樣,被家暴女子就算離婚,也有高達80%左右的機率被下一任丈夫家暴的狀況類似。(2005年的臺灣數據)



其實我想,這應該是「所喜歡」與「被喜歡」的不同調所造成的吧。



 


 


Posted by skytealin at 樂多Roodo! │22:42 │回應(6)引用(0)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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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光芒打開了契機,有時候理想條件就不是那麼絕對了
因為人是會對煞那的光芒迷戀的。
但是迷戀的程度又是因人而異,
如果戀愛的開始是一定程度的迷戀,
那當迷戀變清醒的時候是不是愛情要變質的時候呢
希望不是,
想清楚的話,我相信愛情是能持久的。
而且理想條件是能成現實的。
Posted by saugea at July 11,2008 14:54
唉!
這個問題這麼說就很玄了,靈氣、靈性這玩意兒,很容易消磨的。

不見得是他消磨了,而是因摩擦消磨後,原本滿眼看見靈性的眼被消磨了。

因此,自古才子佳人多薄命,他們受了一時的青眼,卻常受一輩子的白眼。

青眼、白眼之間,原也無本來的不同,只是消磨了而已!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July 14,2008 11:32

搬家時把密碼忘記了,到現在才找回來,
真KUSO……

***

小杜兄提到青眼與白眼,讓我想到一個流傳在藝術界已久的故事。

男主角是一名畫家,在DieOne這種文化沙漠裡當然是窮困潦倒,但這樣的男性也吸引到一名富家千金。

他們相愛,當然,女方家長大力反對。

當時,那個女人是這樣說的:
「跟著他,到地獄我也願意。」

之後,他們結婚,然後離婚。

女人說:
「我所說的地獄,是他那種如撒旦般的魅力,而不是這個為了錢而煩憂的生活地獄。」

***

前半段就像相如與文君的故事,
但後半段不然,這就是時代的變遷吧?
Posted by tom at July 26,2008 20:01

另外再補一下發展。

文中所提到的L君,在今年的07.02已正式被他女友宣告分手。

由於他前女友是基礎教育的老師,現在正是暑假中,在她網頁以每天1.5篇的速度幹譙L君。

相較之下,L君並未如此,只希望能好聚好散。

「君子絕交,不出惡聲。」

我們的基礎教育,嗯。
Posted by tom at July 26,2008 20:11
文君與相如的故事,相如後來可是大大發達,發達到想搞小老婆!

如果相如一生落魄,搞不好和那個畫家的命運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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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相處這件事,固然可以磨合。

但有人就是好磨,有人卻是難磨。

好磨、難磨,和氣質、吸引力等等,並沒有關係。

要說什麼?
只能祝大家善緣好運!
Posted by 小杜白雲 at July 27,2008 17:22

喔~~
小杜兄果然一語切中核心,再想想近日看到小杜兄的舊作(辦公室的流言與愛情)中的那句名言,果然是深刻的觀察啊!
Posted by tom at August 5,2008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