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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Les essais de Tomlinfox 大度山居閒話-千秋萬歲亂評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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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A vous de juger</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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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壯陽式領導與災難防救系統</title>
	<description><![CDATA[
			馬英九總統昨天連續召開兩場國內及國際媒體記者會，試圖為救災不力畫下停損點。在《ＣＮＮ》（美國有線電視網）進行「台灣領導人是否應該為救災延宕而下台」的網路民調後，外國媒體在記者會上連番針對馬英九的領導能力提出質疑，甚至打斷馬英九談話追問。馬英九則回應，「我的領導是強而有力的。」 （文圖轉自：中時電子報）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span style="color: #ff6600"><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span style="font-size: x-large"><font size="5"><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48ce19b.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48ce19b_s.jpg" border="0" alt="C988190A.jpg" hspace="5" width="160" height="152" align="left" /></a></div><br />馬</font></span></span></span>英九總統昨天連續召開兩場國內及國際媒體記者會，試圖為救災不力畫下停損點。在《ＣＮＮ》（美國有線電視網）進行「台灣領導人是否應該為救災延宕而下台」的網路民調後，外國媒體在記者會上連番針對馬英九的領導能力提出質疑，甚至打斷馬英九談話追問。馬英九則回應，「我的領導是強而有力的。」 （文圖轉自：中時電子報）<br /><hr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48ce19b.jpg" target="_blank"></a></div>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9794437.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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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19 Aug 2009 17:02:5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做鬼也不放過你</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些日子，在學校碰到朱朝亮老師，他們一些對日本刑事訴訟法研究有興趣的學界及實務界人士組了一個讀書會，定期地就一些刑事訴訟法議題交換意見。我上前和朱老師打招呼，他自然是不記得我了，十八年前上他的刑分時，我是個非常不用功的學生，但對於朱老師認真上課的印象還是很深的。當時我們就這樣聊起天來，後來加入聊天的還有陳老師，大家話題免不了提到扁案。陳老師跟他開著玩笑說：「人家阿扁說做鬼也不放過你了啦！我看你檢察官不要做了啦，還要被監察委員彈劾哩！這什麼爛工作啊！」朱老師嘆口氣，苦笑了一下，自嘲地說，「是啊，這工作真難做，白天要辦案，下午要給長官罵，然後晚上睡覺時人家做鬼還不放過你...」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rgin: 0.7em 0px; width: 194px; height: 232px; border-width: 0px" src="http://pics18.blog.yam.com/15/userfile/t/tomlinfox/blog/149e2a8f2b7876.jpg" alt="" /></div><span style="color: #ff6600"><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標楷體"><span style="font-size: large"><font size="4">前</font></span></span></strong></span>些日子，在學校碰到朱朝亮老師，他們一些對日本刑事訴訟法研究有興趣的學界及實務界人士組了一個讀書會，定期地就一些刑事訴訟法議題交換意見。<br /><br />我上前和朱老師打招呼，他自然是不記得我了，十八年前上他的刑分時，我是個非常不用功的學生，但對於朱老師認真上課的印象還是很深的。當時我們就這樣聊起天來，後來加入聊天的還有陳老師，大家話題免不了提到扁案。陳老師跟他開著玩笑說：「人家阿扁說做鬼也不放過你了啦！我看你檢察官不要做了啦，還要被監察委員彈劾哩！這什麼爛工作啊！」<br /><br />朱老師嘆口氣，苦笑了一下，自嘲地說，「是啊，這工作真難做，白天要辦案，下午要給長官罵，然後晚上睡覺時人家做鬼還不放過你...」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8693583.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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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Mon, 13 Apr 2009 10:57:0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又踏水又飛天的，是不是吊「威也」？ </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幾天台灣最熱的話題，當然不是喬治亞死了多少人，也不是全球開發替代性能源的成果探討，而是北京奧運。所有開心的、不開心的、歡喜的、興奮的、期待的、憤怒的、嘆息的一切，似乎全部和奧運脫不了關係。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img class="pc_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71/2755931042_d9be381632_m.jpg" alt="hbrb04b809c_5" width="240" height="160" /><br /><br />這幾天台灣最熱的話題，<strong><font size="4">當然</font></strong>不是喬治亞死了多少人，也不是全球開發替代性能源的成果探討，而是北京奧運。<br /><br />所有開心的、不開心的、歡喜的、興奮的、期待的、憤怒的、嘆息的一切，似乎全部和奧運脫不了關係。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6768043.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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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1:53:3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插播】總歸是一個態度的問題  </title>
	<description><![CDATA[
			&nbsp;「愚蠢的傢伙！不認得余之容顏了嗎？」&nbsp;-- 暴坊將軍，準備砍人時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pc_img"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044/2353755683_689a22853f_m.jpg" alt="vr9ea" width="168" height="240" /></div><p align="center">&nbsp;</p><font size="3">「愚蠢的傢伙！不認得余之容顏了嗎？」</font>&nbsp;<br /><br />-- 暴坊將軍，準備砍人時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5757813.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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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26 Mar 2008 13:01:3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我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et alors？</title>
	<description><![CDATA[
			嗯，這樣說或許有點不公平，也不政治正確，因為台灣加入或重返或管他是什麼聯合國的議題，早在幾百年前就已經被提出來了，而如果你在台灣，問大家台灣要不要加入聯合國，十之八九保證沒有人敢說不要。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reflect" src="http://farm2.static.flickr.com/1143/1363710369_706a218252.jpg?v=0" alt="" width="455" height="288" /></div><br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class="MsoNormal"><br /><font size="2">嗯，這樣說或許有點不公平，也不政治正確，因為台灣加入或重返或管他是什麼聯合國的議題，早在幾百年前就已經被提出來了，而如果你在台灣，問大家台灣要不要加入聯合國，十之八九保證沒有人敢說不要。</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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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12 Sep 2007 06:36:0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太難看了！</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已經受夠民進黨老是拿自己和老蔣，和國民黨相比。民進黨難道不能作自己嗎？一定要拿國民黨的民主標準才能彰顯自己的「進步」嗎？總是那種「現在已經很好啦，這要是在以前啊，....」或是「你說我們怎樣，可是國民黨更是....」等等的制式句型，難道這些當年的民主先進們，不會覺得自己太沒有志氣了嗎？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58b5d066.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58b5d066_s.jpg" width="160" height="231" border="0" alt="951002p_03.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p><font size="2">我已經受夠民進黨老是拿自己和老蔣，和國民黨相比。民進黨難道不能作自己嗎？一定要拿國民黨的民主標準才能彰顯自己的「進步」嗎？總是那種「現在已經很好啦，這要是在以前啊，....」或是「你說我們怎樣，可是國民黨更是....」等等的制式句型，難道這些當年的民主先進們，不會覺得自己太沒有志氣了嗎？</font></p><p><h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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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ue, 03 Oct 2006 02:43:1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人人有功練</title>
	<description><![CDATA[
			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對所謂的倒扁或倒施的戲碼，其實還是樂觀其成的：至少人民有權力上街去吼吼，宣洩一下情緒，跟可能賦閒在家實施暴力的情形相比，或許會是件好事。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c02fe6b.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09" alt="828094.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c02fe6b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p><font size="2">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對所謂的倒扁或倒施的戲碼，其實還是樂觀其成的：至少人民有權力上街去吼吼，宣洩一下情緒，跟可能賦閒在家實施暴力的情形相比，或許會是件好事。</font> </p><p /><p /><hr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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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ue, 22 Aug 2006 05:38:4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法學教改？改哪？怎麼改？</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但願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改革，別像捷運木柵線或是台灣高鐵一樣，搞個什麼拼裝系列出來。對國家來說，這火，可燒不得哪。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br />
<div class="pict"><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06ba2632.jpg"><img width="160" hspace="5" height="213" border="0" align="left" class="pict" alt="6月6日 011.jpg"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06ba2632_s.jpg" /></a></div><font size="2">但願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改革，別像捷運木柵線或是台灣高鐵一樣，搞個什麼拼裝系列出來。對國家來說，這火，可燒不得哪。</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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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21 Jun 2006 06:45:0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有那麼嚴重嗎？</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不過就是換個領導人而已，這讓我想起那年阿扁調侃趙少康的那句話：「有那麼嚴重嗎？」就算罷免成功，呂秀蓮副總統上台遞補，那又如何呢？現在權力不是在我們人民的手裏嗎？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div class="pict"><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ccebaa5.jpg"><img width="160" hspace="5" height="151" border="0" align="left"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ccebaa5_s.jpg" alt="1650688.jpg" class="pict" /></a></div><p><font size="2">不過就是換個領導人而已，這讓我想起那年阿扁調侃趙少康的那句話：「有那麼嚴重嗎？」</font></p><p><font size="2">就算罷免成功，呂秀蓮副總統上台遞補，那又如何呢？</font></p><p><font size="2">現在權力不是在我們人民的手裏嗎？</font></p><p><font size="2"></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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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Sun, 04 Jun 2006 09:45:3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親一下就好了</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說，算啦，這一切都是壞習慣養成的。既然如此，大家親一下就好了，不過，別跟我攀關係啊。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div class="pict"><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cfa6946.jpg"><img width="160" hspace="5" height="151" border="0" align="left"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cfa6946_s.jpg" alt="775651.jpg" class="pict" /></a></div><font size="2">我說，算啦，這一切都是壞習慣養成的。既然如此，大家親一下就好了，不過，別跟我攀關係啊。</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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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hu, 25 May 2006 13:22:2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好一場彆腳的政治爛戲</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一個事件，總統出國訪問，可以鬧成「美國羞辱台灣」、「終統論效應」甚至是「不畏打壓，越挫越勇」的表現，著實令人難以想像。本來是一件「拼外交」的事件，卻成了「拼內政」的效應。有人說：「外交是內政的延長」，看來台灣現在應該把這句話改改，變成「外交是內鬥的延長」。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div class="pict"><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ce21052e.jpg"><img width="160" hspace="5" height="139" border="0" align="left"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ce21052e_s.jpg" alt="0079.jpg" class="pict" /></a></div><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font size="2">一個事件，總統出國訪問，可以鬧成「美國羞辱台灣」、「終統論效應」甚至是「不畏打壓，越挫越勇」的表現，著實令人難以想像。本來是一件「拼外交」的事件，卻成了「拼內政」的效應。有人說：「外交是內政的延長」，看來台灣現在應該把這句話改改，變成「外交是內鬥的延長」。</font></span>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1547133.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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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Sun, 07 May 2006 06:22:0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老人家與綜合果汁</title>
	<description><![CDATA[
			
「文化台獨」這名詞，不知道又是哪位文人吃飽飯後的狂想傑作。「文化」和「台獨」本來就是指涉不同領域範疇的兩個概念，硬扯在一起，還真不知道是誰形容誰。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br />
<p><font size="2"><img width="240" height="180" src="http://static.flickr.com/50/137758126_18cb1d908b_m.jpg" /></font></p><p><font size="2">「文化台獨」這名詞，不知道又是哪位文人吃飽飯後的狂想傑作。「文化」和「台獨」本來就是指涉不同領域範疇的兩個概念，硬扯在一起，還真不知道是誰形容誰。</font></p>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1502550.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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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Mon, 01 May 2006 07:28: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司法的難題</title>
	<description><![CDATA[
			問題永遠出在「人」身上，一個紙上的案件，和一個會說謊的、避重就輕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差別的，Burgaud的新聞價值也在於此，我們怎麼知道，台灣有多少像Burgaud這樣的司法實務者，也在提心吊膽著從事著他們自己不確定的工作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 align="center"><font size="2"><img hspace="0" src="http://static.flickr.com/25/98018408_8d7e2e20d5_m.jpg" align="baseline" border="0" /></font></p><p><font size="2">問題永遠出在「人」身上，一個紙上的案件，和一個會說謊的、避重就輕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差別的，Burgaud的新聞價值也在於此，我們怎麼知道，台灣有多少像Burgaud這樣的司法實務者，也在提心吊膽著從事著他們自己不確定的工作呢？</font></p>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1108591.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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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Sat, 11 Feb 2006 05:20:2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兩個關於全球化的疑問</title>
	<description><![CDATA[
			每次WTO開會，這種反全球化的示威就會來個「全球化式」的串連，而且一年比一年的手段要激烈。這讓我不禁想到兩個問題...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45763eb1.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98" alt="dr_evil_1.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45763eb1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font size="2"><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bidi-font-size: 11.0pt">每次</span><span lang="FR" style="COLOR: black; mso-bidi-font-size: 11.0pt">WTO</span><span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bidi-font-size: 11.0pt">開會，這種反全球化的示威就會來個「全球化式」的串連，而且一年比一年的手段要激烈。這讓我不禁想到兩個問題...</span></font>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891831.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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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21 Dec 2005 08:16:2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這叫什麼改革？評銓敘部版退休合理化方案</title>
	<description><![CDATA[
			改革人人會說，但要看是什麼改革。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f2842758.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31" alt="f_22381_1.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f2842758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2"><font color="#ff3300" size="5"><strong>改</strong></font>革人人會說，但要看是什麼改革。</font></span></p>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719674.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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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Sun, 13 Nov 2005 09:30:3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留一地青屎</title>
	<description><![CDATA[
			中時晚報會不會青史留名，這我不知道，但依照最近下台外加被追繳勳章的規矩看來，中時晚報這樣匆匆道別，恐怕是已經在台灣傳播界留下一地的青屎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73ea1110.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20" alt="沛熙10月31日 026.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73ea1110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font size="2">中時晚報會不會青史留名，這我不知道，但依照最近下台外加被追繳勳章的規矩看來，中時晚報這樣匆匆道別，恐怕是已經在台灣傳播界留下一地的青屎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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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Sun, 06 Nov 2005 16:26:3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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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國力與縱深</title>
	<description><![CDATA[
			畢竟，國際競爭還是很現實的：是的，我們可以期待台灣成為下一個法國。當然，也不無可能成為下一個菲律賓。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da69db05.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213" alt="沛熙10月25日 001.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da69db05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font size="2">畢竟，國際競爭還是很現實的：是的，我們可以期待台灣成為下一個法國。當然，也不無可能成為下一個菲律賓。</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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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Fri, 28 Oct 2005 14:05:1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法律人與科技焦慮：從KURO案談起</title>
	<description><![CDATA[
			P2P是什麼東西呢？簡單地說，這是一種傳輸的方法。用過BT一類下載影音檔案的人應該都不難理解這種傳輸方式的好處。而這種傳輸方法又跟犯罪有什麼關係？沒事幹嘛法院要去抓人來判刑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6e724879.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20" alt="沛熙9月23日號 009.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6e724879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font size="2">P2P是什麼東西呢？簡單地說，這是一種傳輸的方法。用過BT一類下載影音檔案的人應該都不難理解這種傳輸方式的好處。而這種傳輸方法又跟犯罪有什麼關係？沒事幹嘛法院要去抓人來判刑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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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Mon, 26 Sep 2005 07:42: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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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阿諾、婚姻、同性戀</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不反對同性戀者為自己爭取締結婚姻的權利，但如果這場運動最後的結果只是要證明同性戀者與一般異性戀者無異，所謂解放的時代又要何時才會到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size="2"></font></p><p><font size="2"><img hspace="0"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4726cafe.jpg" align="baseline" border="0" /></font></p><p><font size="2">我不反對同性戀者為自己爭取締結婚姻的權利，但如果這場運動最後的結果只是要證明同性戀者與一般異性戀者無異，所謂解放的時代又要何時才會到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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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hu, 08 Sep 2005 20:57: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玻璃娃娃案：真相與司法</title>
	<description><![CDATA[
			而無論如何，怪罪法院的判決或是立法，確實要比真正的討論問題來的容易的多了。那麼，問題到底是出在於法官的理解，還是我們自己對判決的理解呢？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665de009.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33" alt="avocat.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665de009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font size="2">而無論如何，怪罪法院的判決或是立法，確實要比真正的討論問題來的容易的多了。那麼，問題到底是出在於法官的理解，還是我們自己對判決的理解呢？</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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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31 Aug 2005 21:31:4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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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高學費與高教公共化</title>
	<description><![CDATA[
			在台灣，社會和政府對於大學所應扮演的功能與角色期待過高了些，而忽略了另一個技職教育的系統的掌握。大學成了職業的訓練所，就業的保證班，但大學存在的目的就應該是如此麼？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2ffd42d9.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20" alt="130-3058_IMG.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2ffd42d9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font size="2">在台灣，社會和政府對於大學所應扮演的功能與角色期待過高了些，而忽略了另一個技職教育的系統的掌握。大學成了職業的訓練所，就業的保證班，但大學存在的目的就應該是如此麼？</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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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28630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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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ue, 19 Jul 2005 23:11:0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藍馬不鍍金</title>
	<description><![CDATA[
			國民黨主席選舉結束了，小馬哥當選，從電視上看到他壓抑著那種狂喜的情緒，盡量冷靜地發表一些不著邊際的言論，對照王金平的悶，看起來真是有趣極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8f19b42.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08" alt="465-20.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38f19b42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font size="2"><font face="細明體"><font color="#ff3300">國</font>民黨主席選舉結束了，小馬哥當選，從電視上看到他壓抑著那種狂喜的情緒，盡量冷靜地發表一些不著邊際的言論，對照王金平的悶，看起來真是有趣極了。</font></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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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28302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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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ue, 19 Jul 2005 01:34:4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喂！冰箱裏還有公權力嗎？</title>
	<description><![CDATA[
			坦白講，從台灣社會開始民主開放以來，「公權力」三個字的形象只能用每況愈下來形容。原因可能只是很簡單的一個理由：大家都怕惹禍上身。這種怕麻煩的心態，讓我們學會了挑戰既有的權威之餘，還順便把公權力的形象一起打倒了。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83fc2eab.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09" alt="604425.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83fc2eab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p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坦白講，從台灣社會開始民主開放以來，「公權力」三個字的形象只能用每況愈下來形容。原因可能只是很簡單的一個理由：大家都怕惹禍上身。這種怕麻煩的心態，讓我們學會了挑戰既有的權威之餘，還順便把公權力的形象一起打倒了。</font></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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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hu, 14 Jul 2005 22:45:3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幫農民發財</title>
	<description><![CDATA[
			我的看法是，徹底建立一套台灣的農業產區管理制度，是最根本的方法。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54ad1bf8.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158" alt="watermelons150601.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54ad1bf8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font size="2">我的看法是，徹底建立一套台灣的農業產區管理制度，是最根本的方法。 </font><br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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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24094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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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ue, 05 Jul 2005 00:01:1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台灣，日本或中國？</title>
	<description><![CDATA[
			 這幾天台灣人似乎槓上日本人了：說是有心人操弄也好，說是漁民反應過度也好，但台日雙方因為漁業權利問題互相看不順眼，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更何況這個小島曾經淪為日本的殖民地過，民族的情緒讓這場國際政治戲碼顯得有些荒腔走板起來。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李明峻先生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了「護漁　擅用國際法」的文章，我認為李先生的文章是很正確的。事件起因其實在於台日的漁業談判還未解決，使得專屬經濟海域的問題成為各說各話的情形。整件事情變的有點混淆：民族情緒、領海、專屬經濟海域以及領土爭議等全部交雜在一起，然後在野黨再毫不客氣的扣上一頂「護國衛民」的大帽子，讓人更是霧裡看花，搞不清楚究竟怎麼回事。台灣這陣子猛下雨，空氣中瀰漫著一股焦躁的情緒。南台灣淹水了，我們的漁民被人趕，郭大鯨魚放話說政府是共產黨，原住民立委在日本被人「軟禁」（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由台灣媒體創造的，有關外國政府行使公權力的另一種新新聞名詞），流浪教師走上街頭．．．。大家很自然地把不滿的情緒指向政府機關，認為過去「大有為」的政府而今真是安在哉：特別是民族統一陣線的情緒被挑起，事情更變得沒完沒了。討海人很苦，大家都知道，可是把專屬經濟海域和領海或領土主權的問題混為一談，那就是張飛打岳飛了。專屬經濟海域的概念是國際海洋法中在二十世紀的新研究課題之一，兩百海浬也是國際法上認可的範圍，這和領土擴大或領海範圍爭議基本上是兩件事。現在有人把他們全部綁在一起，還要主張派軍艦護漁，難怪會被指責成為有心煽動挑撥中日關係。中國在此時也趁機作勢聯合台灣，把矛頭指向日本，民族統一陣線的基本操作模式又來了，弄得台灣漁民氣的說要掛五星旗省得被欺負。結果，這也有事，謝長廷說，不行，你們這樣做等於送死。謝長廷說的也沒錯，那怎麼辦？漁民還是繼續生悶氣，在野黨依舊大作文章。然而，撇除別的不說，對於台灣島內現在這種非中即日的方法，我實在不以為然。在野黨對中國的幻想就先不提了，像金美齡女士批評高金素梅的那種：「要把歷史給搞清楚，當年清朝戰敗，把台灣割讓給日本，後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很多原住民都是自願參戰的。」的親日說法我也非常感冒。我總以為無論是中國或日本，這兩方沒有一個真的把台灣和台灣人真心當成一回事的。要真的論到歷史，這兩個國家一個把我們當成棋子，一個把我們當成工具，他們當中有人真把台灣人當自己人嗎？我很懷疑。我不喜歡高金素梅，但這不妨礙我對她主張迎回原住民祖靈這件事上的支持。今天哪怕是只有一個原住民這樣主張著，我都認為會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就算原住民們自願參戰是事實，但殖民的歷史難道不是事實麼？他們的子孫覺醒了，不願意被一個曾經在他們頭上殖民的國家祭祀自己的祖靈，這種事情難道不應該支持嗎？不願支持就算了，但當這些人說出自己心裡話的時候，像金美齡女士這樣的冷潮熱諷，這是把這些說出自己主張的原住民們，當成我們自己台灣人來看待嗎？台灣人想要站起來，靠誰都是沒有用的，這世上沒有人會把我們當成一回事，只有我們自己而已。現在只剩下了我們自己了哪！我真的很想這麼大喊，台灣人！ 
		]]>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target="_blank"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165830cf.jpg"><img class="pict" height="123" alt="200206040001_137174.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165830cf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strong><font size="5">這</font></strong><font size="2">幾天台灣人似乎槓上日本人了：說是有心人操弄也好，說是漁民反應過度也好，但台日雙方因為漁業權利問題互相看不順眼，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更何況這個小島曾經淪為日本的殖民地過，民族的情緒讓這場國際政治戲碼顯得有些荒腔走板起來。</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李明峻先生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了「</font><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061600346,00.html"><font size="2">護漁　擅用國際法</font></a><font size="2">」的文章，我認為李先生的文章是很正確的。事件起因其實在於台日的漁業談判還未解決，使得專屬經濟海域的問題成為各說各話的情形。整件事情變的有點混淆：民族情緒、領海、專屬經濟海域以及領土爭議等全部交雜在一起，然後在野黨再毫不客氣的扣上一頂「護國衛民」的大帽子，讓人更是霧裡看花，搞不清楚究竟怎麼回事。</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台灣這陣子猛下雨，空氣中瀰漫著一股焦躁的情緒。南台灣淹水了，我們的漁民被人趕，郭大鯨魚放話說政府是共產黨，原住民立委在日本被人「軟禁」（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由台灣媒體創造的，有關外國政府行使公權力的另一種新新聞名詞），流浪教師走上街頭．．．。大家很自然地把不滿的情緒指向政府機關，認為過去「大有為」的政府而今真是安在哉：特別是民族統一陣線的情緒被挑起，事情更變得沒完沒了。</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討海人很苦，大家都知道，可是把專屬經濟海域和領海或領土主權的問題混為一談，那就是張飛打岳飛了。專屬經濟海域的概念是國際海洋法中在二十世紀的新研究課題之一，兩百海浬也是國際法上認可的範圍，這和領土擴大或領海範圍爭議基本上是兩件事。現在有人把他們全部綁在一起，還要主張派軍艦護漁，難怪會被指責成為有心煽動挑撥中日關係。</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中國在此時也趁機作勢聯合台灣，把矛頭指向日本，民族統一陣線的基本操作模式又來了，弄得台灣漁民氣的說要掛五星旗省得被欺負。結果，這也有事，謝長廷說，不行，你們這樣做等於送死。</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謝長廷說的也沒錯，那怎麼辦？漁民還是繼續生悶氣，在野黨依舊大作文章。</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font size="2"><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然而，撇除別的不說，對於台灣島內現在這種非中即日的方法，我實在不以為然。在野黨對中國的幻想就先不提了，像金美齡女士批評高金素梅的那種：「</span><span style="COLOR: #333333; 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ө; mso-hansi-font-family: ө">要把歷史給搞清楚，當年清朝戰敗，把台灣割讓給日本，後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很多原住民都是自願參戰的。</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的親日說法我也非常感冒。我總以為無論是中國或日本，這兩方沒有一個真的把台灣和台灣人真心當成一回事的。要真的論到歷史，這兩個國家一個把我們當成棋子，一個把我們當成工具，他們當中有人真把台灣人當自己人嗎？我很懷疑。</span></font></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我不喜歡高金素梅，但這不妨礙我對她主張迎回原住民祖靈這件事上的支持。今天哪怕是只有一個原住民這樣主張著，我都認為會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就算原住民們自願參戰是事實，但殖民的歷史難道不是事實麼？他們的子孫覺醒了，不願意被一個曾經在他們頭上殖民的國家祭祀自己的祖靈，這種事情難道不應該支持嗎？不願支持就算了，但當這些人說出自己心裡話的時候，像金美齡女士這樣的冷潮熱諷，這是把這些說出自己主張的原住民們，當成我們自己台灣人來看待嗎？</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size="2">台灣人想要站起來，靠誰都是沒有用的，這世上沒有人會把我們當成一回事，只有我們自己而已。現在只剩下了我們自己了哪！我真的很想這麼大喊，<strong>台灣人！</strong></font></span></p><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LEFT: 0cm; TEXT-INDENT: 24pt; LINE-HEIGHT: 150%; MARGIN-RIGHT: 0cm; mso-char-indent-count: 2.0; mso-char-indent-size: 12.0pt"><span lang="EN-US"> </span></p><p />
		
		]]>
	</content:encoded>
	<link>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195173.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195173.html</guid>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hu, 16 Jun 2005 11:48:3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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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簡論歐洲國家「民事共同生活體」（PACS）法規比較</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前言：這篇文章是老文了，原來只是隨手的筆記，然後加減東西變成簡單的短評。最近波爾多上訴法院否認了同性戀婚姻，這件案子在法國也引起了一些注意，案子還沒完，當事人主張要打到歐洲人權法院為止。個人因宗教信仰與性向上使然，情感上並不贊成同性戀婚姻，然而我卻是認為世俗的法律是可以多一些彈性的（有完全反對同性戀婚姻，也有完全贊成同性戀婚姻的看法，這個議題吵的可兇了。）當然這牽涉到對於法律底理念的討論，以及平等權的詮釋問題。在此只有老話一句：這些都在本文範圍以外，故不擬討論。）前言 婚姻，原則上為建立家族法的核心制度。不過這項制度一直都受到其他各種相類似的制度的挑戰。在法國，民法有所謂的「同居」（concubinage）制度，也有所謂的「民事共同生活體」制度（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 簡稱PACS），這兩項制度都為法國既有的家族法體系創造了新的法律關係。 這種「民事共同生活體」制度，事實上是因應著社會的需求而來的。在歐洲各國，目前幾乎都有相應的制度，可資對照。從1989年6月1日丹麥的第372號法律開始掀起浪潮，先是北歐各國（斯坎地維亞國家），而後荷蘭、西班牙加太隆尼亞省、比利時、德國、奧國瑞士、乃至於法國，甚至東移到立陶宛、克羅埃西亞等，一連串的立法旋風，使得這個新型態的社會組織，受到各方的矚目。 「民事共同體」制度基本上因著各國的風俗、文化及習慣的差異，所造成的法律效果也是各自不同。例如在收養子女的部分，由於北歐各國多將這類型制度限定於同性戀者，並認其具有「準婚姻」（quasi-mariage）性質，所以其限制民事共同體的任何一方有收養子女的權利。相反的，荷蘭和比利時則採取了比較開放的態度。荷蘭2001年生效的新法中規定，這種民事共同體的一方，可以收養居住在荷蘭的他方未成年子女。比利時雖也跟進，但其對於這種民事共同體所造成的屬人法上法律關係，卻較荷蘭要保守的多，特別是民事共同體的任一方對他方並不負「忠貞義務」這一點，最具特色。 以下僅略就民事共同體的組成要件（一），以及其法律上所造成的不同效果（二），分別就歐洲各國法制規定，比較概述之。 一、民事共同體組成要件之比較 因為歐洲各國對於民事共同體的見解不同，影響到其認定該共同體是否有效組成的結果，基本上的類型雖難以一併概括規類，但仍具有相當脈絡可循。 有關組成要件上的比較，本文按照傳統上的法學分類，將之分為形式要件（1）與實質要件（2）二部分說明。 1. 形式要件 關於民事共同體的看法，有將之視為準婚姻者，是以對於形式要件上，如何組成一個民事的共同體，則課之以與婚姻相同之要件。例如斯坎地維亞國家與荷蘭，便要求民事共同體的組成，在形式要件上與婚姻相同，亦即必須有真正的公開儀式以及踐行註冊的程序，共同體始得成立。 另外一類，如法國，並不將民事共同體認為有「準婚姻」性質者，則不以這種儀式的踐行為必要。易言之，欲成立民事共同體的當事人，僅需將其共同生活之聲明備案於其居所地之地方法院書記官室，形式要件即為已備。 2. 實質要件 與前述推論相同，認為民事生活共同體具有準婚姻性質的國家，如斯坎地維亞等國，對於實質要件的要求也幾乎與婚姻相同。不但有親等的限制，也有「單一制」的限制：亦即自「單婚制」的概念衍生而來。同樣的，在法國、荷蘭等國，也對民事共同體的締結對象，設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法國民法第515-2條即規定直系親屬、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已經與他人締結婚姻或民事共同體者之間，禁止締結此類民事生活共同體契約。第506-1條並規定受司法保護之成年人締結此種民事共同生活體契約時，必須得到其監護人的同意，其立法用意與婚姻之於受司法保護成年人如出一轍。 成問題者，各國目前都面臨「詐欺法律的共同生活者」（patenariats blancs）難題（即藉由民事共同生活體的締結取德國及或是居留權）。如同婚姻一般，這種情形最常出現在兩方國籍相異的場合。是以各國均在設法，或以事前預防的方式阻絕這種現象的發生，或以事後審查的方式檢驗是否有使該共同生活體不生效力的事項發生。例如在法國，1999年11月15日法令第12條規定，締結民事共同生活體契約必須要與法國具有「屬人連結」（liens personnels）始得為之；又如荷蘭與比利時規定，一方必須具有該國國籍，或已居住在該國；又如加太隆尼亞（西班牙）規定，一方必須要住在加省「鄰近」之處，始得締結此項共同生活契約。 二、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 對於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可從兩個方向切入觀察。首先是經濟上財產效力的部分，這也是以法國代表等國家所承認民事共同生活體的主要目的所在：透過契約，創造一個新的基本社會經濟互助單位，代替婚姻建立的家族扶養經濟系統。（1），其次則是有關身份上的法律效果，因不同的國家風俗、文化及歷史背景，對此類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亦賦予不同之權利義務。（2） 1. 一般效力 在斯坎地納維國家與荷蘭，由於其接受此類民事共同生活體為準婚姻之概念，（荷蘭新法更進一步承認同性戀婚姻，不過在該國此與民事生活共同體為平行的制度。）因此對於一般法律效果上，特別是經濟的層面，採取與婚姻相仿的原理原則。在荷蘭，共同生活體的一方對他方互負扶養義務，並對於共同生活所應擔負的債務負連帶責任。共同體一方過世時，他方有繼承權，並得對他方遺囑執行繼承，請領他方對第三人之賠償或補償金額。 在比利時，原則上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與婚姻相同，特別是在財產規定部分。並有共同財產制之觀念，即雙方不能證明財產為其所特有者，推定為共有的規定。法國亦同，原則上共同體之一方對他方因共同生活所必須，以及為共同居住所負擔之支出，負連帶之責。加太隆尼亞亦同，並要求共同生活體一方對他方互負扶養義務，於共同生活體一方為承租人死亡時，他方並得代其承受其原先締結之租賃契約，成為契約的當事人。 2. 身份上的效力 身份上的效力部分，各國的寬嚴標準則不一。姓名權部分，在瑞典，因民事共同生活體的締結，原則上雙方得選擇其共同之姓氏，而這種規定在法國則無。法國立法者並極力想將此一制度與同性戀婚姻的問題分開。法國前司法部部長基古夫人（Mme. Guigou）在1998年11月 8日於國會中報告指出，所謂的共同生活體基本上並非婚姻。（Le PACS est un contrat et, sauf disposition contraire particulière, les règles du droit commun des contrats et elles seules sont applicables. Je veux que le PACS ne puisse pas être comparé au mariage. Il n’en est ni un décalque, ni un substitut, ni un ersatz. Le PACS est fondamentalement différent du mariage.）法國民法第515-1條也開宗明義定義民事共同生活體者，乃由二個成年自然人，同性或異性，為組織其共同生活所締結的一項契約。 在收養子女的部分，斯坎地維亞國家原則上不允許共同生活體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並且限制其申請人工醫療生殖扶助。（AMP，assistance médicale de procréation）德國在立法上受斯坎地維亞國家影響，規定亦同。荷蘭則在新法中准許一方收養他方居住在荷蘭境內的子女，並准許子女從一方之姓氏，共同生活體之女性並得請求人工醫療生殖扶助。 在比利時，身份上的事項則限制較嚴格，雖然比利時新法承認同性戀婚姻，但對於平行的民事共同生活體的雙方，並不課以忠貞義務。在加太隆尼亞則限制僅異性的民事共同生活體得擁有收養子女的權利。 結論 民事共同生活體制度總結來說，有三種潮流，首先是以北歐各國為特徵的，僅限於同性始得締結此類共同生活契約的立法體例，其將民事共同生活體視為具有準婚姻效果，並需經過登記，踐行一定儀式始得成立。其次，則是克羅埃西亞、立陶宛和義大利這些國家，傾向異性同居的觀點，而限制同性締結此項契約，相關的辯論在該國仍未休止。最後，則是無所區分性別，採取比較開放方式態度承認締結此項契約的自由性，例如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然而伴隨的，則是在身份法律效果上的相對限制。 歐洲各國，以荷蘭最為前衛。不但承認同性戀婚姻，對於同居、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承認，無論在財產上或是身份上的效果，都要較其他國家來的廣泛。然而，因著各國法制的不同，加以歐盟四項自由流通原則的貫徹，相關的爭議日後必當有增無減。特別是牽涉到國際私法的層面，例如：一個荷蘭男子和一個法國男子在荷蘭成立同性戀婚姻，嗣後法國人又在法國與另一法國女子成立婚姻，或與另一法國男子締結成立民事共同生活體契約，相關的定性問題，應如何解決？選法上應如何適用？是否有重婚問題？又若其在荷蘭收養子女，在法國之效力如何？這都將成為問題，有待日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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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9ba79960.jpg" target="_blank"><img class="pict" height="228" alt="france_mariage_homo.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9ba79960_s.jpg" width="160" align="left" border="0" /></a></div><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trong>（<font size="2">前前言：這篇文章是老文了，原來只是隨手的筆記，然後加減東西變成簡單的短評。最近波爾多上訴法院否認了同性戀婚姻，這件案子在法國也引起了一些注意，案子還沒完，當事人主張要打到歐洲人權法院為止。</font></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size="2"><span><span><span><strong></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size="2"><span><span><span><strong></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trong><font size="2">個人因宗教信仰與性向上使然，情感上並不贊成同性戀婚姻，然而我卻是認為世俗的法律是可以多一些彈性的（有<a href="http://vbru.club.fr/src/actualite/mariage_homo_divers.htm#Trans. CPDH 15/05/04 : L'impossible mariage homosexuel Tony Anatrella*">完全反對同性戀婚姻</a>，也有<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narzissmus&article_id=1659659">完全贊成同性戀婚姻</a>的看法，這個議題吵的可兇了。）當然這牽涉到對於法律底理念的討論，以及平等權的詮釋問題。在此只有老話一句：<font color="#ff6600">這些都在本文範圍以外，故不擬討論。</font></font>）</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trong></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trong></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trong></strong></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left"><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span><span><span></span></span></span></font></span></div><div align="center"><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font size="4"><strong><span><span><span></span></span></span></strong></font></font></span><span><font face="Verdana, Geneva, Arial, Sans-serif" color="#333333"><div align="left"><font color="#ff0033"><strong><span></span></strong></font></div><div align="left"><font color="#ff0033"><strong><span></span></strong></font></div><div align="left"><font color="#ff0033"><strong><span>前言</span> </strong><br /></font><br />婚姻，原則上為建立家族法的核心制度。不過這項制度一直都受到其他各種相類似的制度的挑戰。在法國，民法有所謂的「同居」（concubinage）制度，也有所謂的「民事共同生活體」制度（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 簡稱PACS），這兩項制度都為法國既有的家族法體系創造了新的法律關係。 <br /><br />這種「民事共同生活體」制度，事實上是因應著社會的需求而來的。在歐洲各國，目前幾乎都有相應的制度，可資對照。從1989年6月1日丹麥的第372號法律開始掀起浪潮，先是北歐各國（斯坎地維亞國家），而後荷蘭、西班牙加太隆尼亞省、比利時、德國、奧國瑞士、乃至於法國，甚至東移到立陶宛、克羅埃西亞等，一連串的立法旋風，使得這個新型態的社會組織，受到各方的矚目。 <br /><br />「民事共同體」制度基本上因著各國的風俗、文化及習慣的差異，所造成的法律效果也是各自不同。例如在收養子女的部分，由於北歐各國多將這類型制度限定於同性戀者，並認其具有「準婚姻」（quasi-mariage）性質，所以其限制民事共同體的任何一方有收養子女的權利。相反的，荷蘭和比利時則採取了比較開放的態度。荷蘭2001年生效的新法中規定，這種民事共同體的一方，可以收養居住在荷蘭的他方未成年子女。比利時雖也跟進，但其對於這種民事共同體所造成的屬人法上法律關係，卻較荷蘭要保守的多，特別是民事共同體的任一方對他方並不負「忠貞義務」這一點，最具特色。 <br /><br />以下僅略就民事共同體的組成要件（一），以及其法律上所造成的不同效果（二），分別就歐洲各國法制規定，比較概述之。 <br /><br /><br /><strong><font color="#ff0066"><span>一、民事共同體組成要件之比較</span> <br /></font></strong><br />因為歐洲各國對於民事共同體的見解不同，影響到其認定該共同體是否有效組成的結果，基本上的類型雖難以一併概括規類，但仍具有相當脈絡可循。 <br /><br />有關組成要件上的比較，本文按照傳統上的法學分類，將之分為形式要件（1）與實質要件（2）二部分說明。 <br /><br /><u><span>1. 形式要件</span> <br /></u><br />關於民事共同體的看法，有將之視為準婚姻者，是以對於形式要件上，如何組成一個民事的共同體，則課之以與婚姻相同之要件。例如斯坎地維亞國家與荷蘭，便要求民事共同體的組成，在形式要件上與婚姻相同，亦即必須有真正的公開儀式以及踐行註冊的程序，共同體始得成立。 <br /><br />另外一類，如法國，並不將民事共同體認為有「準婚姻」性質者，則不以這種儀式的踐行為必要。易言之，欲成立民事共同體的當事人，僅需將其共同生活之聲明備案於其居所地之地方法院書記官室，形式要件即為已備。 <br /><br /><u><span>2. 實質要件</span> <br /></u><br />與前述推論相同，認為民事生活共同體具有準婚姻性質的國家，如斯坎地維亞等國，對於實質要件的要求也幾乎與婚姻相同。不但有親等的限制，也有「單一制」的限制：亦即自「單婚制」的概念衍生而來。同樣的，在法國、荷蘭等國，也對民事共同體的締結對象，設有一定的限制。 <br /><br />例如，法國民法第515-2條即規定直系親屬、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已經與他人締結婚姻或民事共同體者之間，禁止締結此類民事生活共同體契約。第506-1條並規定受司法保護之成年人締結此種民事共同生活體契約時，必須得到其監護人的同意，其立法用意與婚姻之於受司法保護成年人如出一轍。 <br /><br />成問題者，各國目前都面臨「詐欺法律的共同生活者」（patenariats blancs）難題（即藉由民事共同生活體的締結取德國及或是居留權）。如同婚姻一般，這種情形最常出現在兩方國籍相異的場合。是以各國均在設法，或以事前預防的方式阻絕這種現象的發生，或以事後審查的方式檢驗是否有使該共同生活體不生效力的事項發生。例如在法國，1999年11月15日法令第12條規定，締結民事共同生活體契約必須要與法國具有「屬人連結」（liens personnels）始得為之；又如荷蘭與比利時規定，一方必須具有該國國籍，或已居住在該國；又如加太隆尼亞（西班牙）規定，一方必須要住在加省「鄰近」之處，始得締結此項共同生活契約。</div><div align="left"> </div><div align="left"><div><span><font color="#ff0033"><strong><span>二、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span> </strong></font><br /><br />對於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可從兩個方向切入觀察。首先是經濟上財產效力的部分，這也是以法國代表等國家所承認民事共同生活體的主要目的所在：透過契約，創造一個新的基本社會經濟互助單位，代替婚姻建立的家族扶養經濟系統。（1），其次則是有關身份上的法律效果，因不同的國家風俗、文化及歷史背景，對此類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亦賦予不同之權利義務。（2） <br /><br /><u><span>1. 一般效力</span> <br /></u><br />在斯坎地納維國家與荷蘭，由於其接受此類民事共同生活體為準婚姻之概念，（荷蘭新法更進一步承認同性戀婚姻，不過在該國此與民事生活共同體為平行的制度。）因此對於一般法律效果上，特別是經濟的層面，採取與婚姻相仿的原理原則。在荷蘭，共同生活體的一方對他方互負扶養義務，並對於共同生活所應擔負的債務負連帶責任。共同體一方過世時，他方有繼承權，並得對他方遺囑執行繼承，請領他方對第三人之賠償或補償金額。 <br /><br />在比利時，原則上共同生活體的法律效果與婚姻相同，特別是在財產規定部分。並有共同財產制之觀念，即雙方不能證明財產為其所特有者，推定為共有的規定。法國亦同，原則上共同體之一方對他方因共同生活所必須，以及為共同居住所負擔之支出，負連帶之責。加太隆尼亞亦同，並要求共同生活體一方對他方互負扶養義務，於共同生活體一方為承租人死亡時，他方並得代其承受其原先締結之租賃契約，成為契約的當事人。 <br /><br /><span><u>2. 身份上的效力</u></span> <br /><br />身份上的效力部分，各國的寬嚴標準則不一。姓名權部分，在瑞典，因民事共同生活體的締結，原則上雙方得選擇其共同之姓氏，而這種規定在法國則無。法國立法者並極力想將此一制度與同性戀婚姻的問題分開。法國前司法部部長基古夫人（Mme. Guigou）在1998年11月 8日於國會中報告指出，所謂的共同生活體基本上並非婚姻。（Le PACS est un contrat et, sauf disposition contraire particulière, les règles du droit commun des contrats et elles seules sont applicables. Je veux que le PACS ne puisse pas être comparé au mariage. Il n’en est ni un décalque, ni un substitut, ni un ersatz. Le PACS est fondamentalement différent du mariage.）法國民法第515-1條也開宗明義定義民事共同生活體者，乃由二個成年自然人，同性或異性，為組織其共同生活所締結的一項契約。 <br /><br />在收養子女的部分，斯坎地維亞國家原則上不允許共同生活體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並且限制其申請人工醫療生殖扶助。（AMP，assistance médicale de procréation）德國在立法上受斯坎地維亞國家影響，規定亦同。荷蘭則在新法中准許一方收養他方居住在荷蘭境內的子女，並准許子女從一方之姓氏，共同生活體之女性並得請求人工醫療生殖扶助。 <br /><br />在比利時，身份上的事項則限制較嚴格，雖然比利時新法承認同性戀婚姻，但對於平行的民事共同生活體的雙方，並不課以忠貞義務。在加太隆尼亞則限制僅異性的民事共同生活體得擁有收養子女的權利。 <br /><br /><font color="#ff0033"><strong><span>結論</span> <br /></strong></font><br />民事共同生活體制度總結來說，有三種潮流，首先是以北歐各國為特徵的，僅限於同性始得締結此類共同生活契約的立法體例，其將民事共同生活體視為具有準婚姻效果，並需經過登記，踐行一定儀式始得成立。其次，則是克羅埃西亞、立陶宛和義大利這些國家，傾向異性同居的觀點，而限制同性締結此項契約，相關的辯論在該國仍未休止。最後，則是無所區分性別，採取比較開放方式態度承認締結此項契約的自由性，例如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等。然而伴隨的，則是在身份法律效果上的相對限制。 <br /><br />歐洲各國，以荷蘭最為前衛。不但承認同性戀婚姻，對於同居、民事共同生活體的承認，無論在財產上或是身份上的效果，都要較其他國家來的廣泛。然而，因著各國法制的不同，加以歐盟四項自由流通原則的貫徹，相關的爭議日後必當有增無減。特別是牽涉到國際私法的層面，例如：一個荷蘭男子和一個法國男子在荷蘭成立同性戀婚姻，嗣後法國人又在法國與另一法國女子成立婚姻，或與另一法國男子締結成立民事共同生活體契約，相關的定性問題，應如何解決？選法上應如何適用？是否有重婚問題？又若其在荷蘭收養子女，在法國之效力如何？這都將成為問題，有待日後研究。<br /></span></div></div></font></span></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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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archives/8754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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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Fri, 22 Apr 2005 03:46:2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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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權的墮落</title>
	<description><![CDATA[
			首先，我們來看這條新聞：侯水盛澄清防治、人權保障兩回事。 2005-04-13 （記者張振峰 台北報導）針對民進黨立委侯水盛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6條之1及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刪除條例中的「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等，昨天引發數十個NG0團體召開記者會抗議，侯水盛聞訊表示，愛滋病防治與愛滋病患的人權保障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為讓愛滋病防治能夠有效推動，這樣的修改有必要。 （註：區隔愛滋病防治與人權保障的概念） 侯水盛澄清強調，此法主要是在防治愛滋病，若增加相關愛滋者患人權保障條款，不僅與立法原意不符，且如恐將使此防治條例難以推行，最後形同空有條文，無法執行，讓台灣愛滋病防治更形困難。 （註：也就是說，愛滋病的防治和人權的保障是相衝突的。） 他指出，修刪的條例第6條之1及第17條條文僅留「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與保障。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避免其傳染於人，得予必要之限制。」這是人權保障文字，其他人權更一進步保障或對病患的教育、就業保障者，應另外立法，在防治法上制定，反而疊床架屋難以推動，不僅無助於防治，更無助於病患人權。 （註：就業保障應另外立法，所以刪除了保障就業工作不歧視條款沒關係，還可以另外立法針對就業部分保障愛滋病患者） 侯水盛說，若人權團體有需要，要為愛滋病患人權作更進一步保障，應另提案立法，他也願意為他們提案；他重申，關心愛滋病防治問題，也關心愛滋病患人權問題，但為了全民健康福祉，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2005-04-13【台灣日報】 其次，我們來看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怎麼規定的(民國 89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 ： 第 1 條 為防止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之感染、蔓延及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條例第一條就指出，這是一個防治愛滋病感染、蔓延及維護國民健康為目的的條例。審查條例全文，可以發現確實也是跟著這個目的在走的。然而，第六條的部分卻加強了防治過程中，有關愛滋病患者人權保障的條文： 第 6 條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及因業務知悉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姓名及病歷有關資料者，對於該項資料，不得無故洩漏。 第 6- 1 條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未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所從事之工作，為避免其傳染於人，得予必要之限制。 侯立委先生想要動手刪除的，就是這個第六條之一。問題是，第六條之一第三項已經有說明，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為必要之限制了，為何又要以「愛滋病防治與人權保障不可混為一談」的理由將之刪除？這個條文並非與愛滋病的防治無關，在立法技術上置於本條例之中，原來也是無可厚非的。 刪掉第六條之一的影響，是該條前兩項的問題，主要在於不歧視條文的爭議。這個條文原本可以援引作為受歧視者請求賠償的法源依據，也就是說，受到歧視時，我們可以在民事上轉為要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而無故錄音、錄影或攝影者，也必須因此擔負法律責任，這是對於愛滋病患人格權的重要保護條文，但現在卻要被刪除。 確實，愛滋病的防治與人權保障是有相衝突之處，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完全捨棄一方，而去遷就另外一方。就比例原則上來說，防治愛滋病仍然必須在對人權侵害最小的手段上去執行的，如果逾越了這個最小侵害的範圍，都是不被允許的。現在的作法卻是倒反過來，以愛滋病防治為前提，然後在人權保障的問題上去模糊焦點，認為「可以另外立法解決」...。 這不叫為了全民健康福祉，這叫人權的墮落。 按照這種推論，那麼是不是基因劣等者也應該被排除生育呢？是不是防治基因劣等者生育，以維護「國民健康」是一回事，而人權保障又是另一回事呢？ 如果沒有另外立法的必要，如果愛滋病防治與人權保障是可以被調和的，那麼刪除第六條之一，除了「人權的墮落」這種形容，我實在是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詞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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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img class="pict" height="101" alt="xk204a.jpg" hspace="5"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0aa8fe1a.jpg" width="141" align="left" border="0" /></div><p><font size="2"><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font size="5">首</font><font size="2">先，我們來看這條新聞：</font></span></font></p><p><font size="2"><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侯水盛澄清防治、人權保障兩回事。 2005-04-13 </span><br /><br />（記者張振峰 台北報導）針對民進黨立委侯水盛的「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6條之1及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刪除條例中的「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等，昨天引發數十個NG0團體召開記者會抗議，侯水盛聞訊表示，愛滋病防治與愛滋病患的人權保障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為讓愛滋病防治能夠有效推動，這樣的修改有必要。 （<span style="COLOR: red"><strong><font color="#000000">註：</font></strong>區隔愛滋病防治與人權保障的概念</span>） <br /><br />侯水盛澄清強調，此法主要是在防治愛滋病，<span style="COLOR: red">若增加相關愛滋者患人權保障條款，不僅與立法原意不符，且如恐將使此防治條例難以推行</span>，最後形同空有條文，無法執行，讓台灣愛滋病防治更形困難。 （<span style="COLOR: red"><strong><font color="#000000">註：</font></strong>也就是說，愛滋病的防治和人權的保障是相衝突的。</span>） <br /><br />他指出，修刪的條例第6條之1及第17條條文僅留「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與保障。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避免其傳染於人，得予必要之限制。」這是人權保障文字，其他人權更一進步保障或對病患的教育、就業保障者，應另外立法，在防治法上制定，反而疊床架屋難以推動，不僅無助於防治，更無助於病患人權。 （<strong>註：</strong><span style="COLOR: red">就業保障應另外立法，所以刪除了保障就業工作不歧視條款沒關係，還可以另外立法針對就業部分保障愛滋病患者</span>） <br /><br />侯水盛說，若人權團體有需要，要為愛滋病患人權作更進一步保障，應另提案立法，他也願意為他們提案；他重申，關心愛滋病防治問題，也關心愛滋病患人權問題，但<span style="COLOR: red">為了全民健康福祉，兩者不應混為一談。</span> .....2005-04-13【台灣日報】 <br /></font><font size="2"></font><br /></p><p /><hr /><p /><p><strong><font size="5">其</font></strong><font size="2">次，我們來看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怎麼規定的(民國 89 年 07 月 19 日 修正) ： <br /><br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第 1 條 </span><br />為防止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之感染、蔓延及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br /><br />條例第一條就指出，這是一個防治愛滋病感染、蔓延及維護國民健康為目的的條例。審查條例全文，可以發現確實也是跟著這個目的在走的。然而，第六條的部分卻加強了防治過程中，有關愛滋病患者人權保障的條文： <br /><br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第 6 條 </span><br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及因業務知悉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姓名及病歷有關資料者，對於該項資料，不得無故洩漏。 <br /><br /><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第 6- 1 條 </span><br /><br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br /><br />未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br /><br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所從事之工作，為避免其傳染於人，得予必要之限制。 <br /><br /></font></p><p><font size="2">侯立委先生想要動手刪除的，就是這個第六條之一。問題是，第六條之一第三項已經有說明，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為必要之限制了，為何又要以「<strong>愛滋病防治與人權保障不可混為一談</strong>」的理由將之刪除？這個條文並非與愛滋病的防治無關，在立法技術上置於本條例之中，原來也是無可厚非的。 <br /><br />刪掉第六條之一的影響，是該條前兩項的問題，主要在於<strong>不歧視條文的爭議。這個條文原本可以援引作為受歧視者請求賠償的法源依據</strong>，也就是說，受到歧視時，我們可以在民事上轉為要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而無故錄音、錄影或攝影者，也必須因此擔負法律責任，這是對於愛滋病患人格權的重要保護條文，但現在卻要被刪除。 <br /><br />確實，愛滋病的防治與人權保障是有相衝突之處，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要完全捨棄一方，而去遷就另外一方。就比例原則上來說，<strong>防治愛滋病仍然必須在對人權侵害最小的手段上去執行的</strong>，如果逾越了這個最小侵害的範圍，都是不被允許的。現在的作法卻是倒反過來，以愛滋病防治為前提，然後在人權保障的問題上去模糊焦點，認為「可以另外立法解決」...。 <br /><br /><strong>這不叫為了全民健康福祉，這叫人權的墮落。</strong> <br /><br />按照這種推論，那麼是不是基因劣等者也應該被排除生育呢？是不是防治基因劣等者生育，以維護「國民健康」是一回事，而人權保障又是另一回事呢？ <br /><br />如果沒有另外立法的必要，如果愛滋病防治與人權保障是可以被調和的，那麼刪除第六條之一，除了「人權的墮落」這種形容，我實在是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詞彙了。</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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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hu, 14 Apr 2005 19:22:2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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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全球化思考：亞洲戰略觀察</title>
	<description><![CDATA[
			網上閒晃時看到了一篇「全球化與亞洲崛起」的系列文章，於是順手寫了點心得，然後發表在某個BBS上。說到底，我還真是夠無聊的。「全球化思考：亞洲戰略觀察」1. 乍看之下，這個題目很大，大到不知道該怎麼下筆。所謂全球化的概念，隨著時間的進行一直在變化定義，而「亞洲戰略觀察」，也是一個空泛的說法，亞洲的範圍到哪裡？研究的對象應該是哪些？這都是首先必須要釐清的。然而，也因為這題目的範圍是如此地廣大，所以有很多是可以拿出來與許多人一同檢討的，而不只是一家之言。亦即以BBS論壇的特性來說，這些觀察與戰略的問題，可以藉由不斷的參與及補充加以更新。所以我選擇「全球化思考：亞洲戰略觀察」作為一個討論的起點：而非文章的題目。2. 全球化的現象，主要建立於兩條原則之上：第一是自由貿易原則，第二是利己原則。從國家的角度來說，每一個國家在這個世界上都必須為了他的成員的繁榮而生存。也因此在國際競爭的過程中，如何取得最有利的位置，都將成為國家政策與戰略佈署的考慮原則。在「沒有一個國家願意被滅亡」的前提下，思考所謂的全球化問題，才會使得全球化的推論富有意義。因此，亞洲戰略的構想前提，也是應該界定於和平共存的這個假設下進行的。戰爭是應該被排除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它所造成的結果太不確定。換言之，沒有一個國家有把握在一場對外戰爭中獲取絕對的利益時，那麼國家將偏向於以戰爭以外的手段為其成員獲取利益。3. 上頭轉貼的文章，其思路也是照著這樣走的。這是典型的美國自由經濟派學者的論調：自由貿易有益於各國的發展，重點在於如何在全球化的「全球市場」中做好正確的準備與投資。反抗自由貿易的潮流，將不利於國家競爭力與發展。然後文中舉出兩個例子：印度與中國，說明他們可能的走向與預測。一、 全球化下的亞洲戰略壓縮：遵循自由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4. 無論我們同意文章中的分析與否，至少從這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發現幾個切入點，是值得省思的。首先是在確保自由貿易與不更動全球市場這個概念之下，各國應該如何調整他們自己的組織，以因應殘酷的國際競爭？文中提到的幾個方向，例如能源問題、政治體制問題、語言優勢問題、技術優勢問題、法制革新問題、人口勞動力問題、社會救濟制度問題等，都成為國家競爭力的評比指標。從我們前面所述的兩項前提來說，如果自由貿易走向不變、戰爭不發生，那麼這些指標將無可避免成為各國所先後面對的問題。換句話說，國家的戰略因此不是主動地部署，而是被動地調整。如果國家希望在全球化的競爭下保持他們的競爭力，就無可避免地面臨這些必要的體制調整與問題對策。就好像魚在水中存活，必須遵循「水裏的規則」一般。5. 現在，我們把比例尺放大，關注在亞洲上，也可以發現這個有趣的現象。如果全球化這個趨勢不變，而也沒有任何亞洲國家具備能力，從全球化市場與自由貿易經濟的體制中脫出的話，那麼亞洲的國家戰略政策，自主性也將越來越小。易言之，這些國家與其說是在開創新猷，不如說是在消極因應。每一步都是受到自由經濟規則的制約，亞當斯密那一隻「看不見的手」不但存在於經濟上，也存在於政策上。我們把比例尺放的更大來看，以中國、日本與台灣三方為例，這三方的政府事實上早已被彼此糾纏錯結的市場關係所拘束了，政府所能夠發展的空間十分有限，與其說是自主自導，倒不如說是被迫演出。這也就是從三月以來反分裂法通過後，三方關係事實上並未有所波動的原因。各國政府的領導們人心理都有數，他們正在走一條不能回頭的路，誰回頭便是要輸了這場競爭遊戲。6. 也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總理溫家寶先生出訪印度這個舉動，其目的便是意識到中國將無可避免的與亞洲另一個經濟引擎：印度互相合作的重要性。印度的市場結合中國的市場，打開兩國貿易之門，對中國處於全球化浪潮下的戰略部署只有加分的效果。這套出訪印度的劇本，與其說是臨時起意，不如說是早就定本的了。也因此，在自由貿易與拒絕戰爭的前提下，所實施的國家戰略，事實上是可以預期的。但這之中最困難，也是最大的變數，在於各國如何在適當的時機調整他們適當的位置，取得最佳的競爭地位，這也往往是分析各國戰略走向上最困難的部分：因為決策做成者不可能總是英明的，特別是一個僵化的體制，對於市場關係的應變更嫌不足。二、全球化下的亞洲戰略調整：並立共存7. 然而，全球化是否意味著國家對於其戰略部署將陷入趨於同一，甚至毫無選擇的餘地？而造成「公司恆在，國家消亡」的極端推論成立？個人對此持保留的意見。雖然我們可以認為國家為了維持其生存，而主動調整其體制以適應自由貿易競爭，然而這不意味著將與作為國家結合根底的某些要素：例如傳統文化、家庭價值與倫理哲學等互相衝突。8. 全球化也可以是多元並存的政策契機之一，事實上，全球化這種「趨於同一」的弔詭只是表象，「多元分立」才是全球化的精神所在。簡單地說，如果市場上有中國米、日本米、台灣米、泰國米四種米並列著，去除掉各個產品的來源地來看，通通都是米，那麼在自利的動機下，消費者會購買廉價成本的產品，而放棄昂貴成本的產品。然而，事實上產品的價值並非是產品本身，而是附著於產品之上的價值。這種附著的價值或以品牌商譽訴求，或以文化訴求而取得消費者的認同，在區隔市場的努力下，往往可以使產品的價值翻升數倍之多。而這些產品不需要以壟斷市場的方式來獲取他們的利益，相反的是以「各取所需，各投所好」的形式並存。也因此，我們可以喝到廉價的美式咖啡，也可以喝到昂貴的Starbucks咖啡，這兩種咖啡自然都有他們的市場群，但他們可以不需要消滅掉彼此而互相存在著。事實上台灣與日本的農業，也已經朝向這個方向去努力了。而這種努力所耗費的成本，應該也必須由公權力機構負擔。9. 我想可以簡單地先做一個小結論，那就是在全球化的市場整合下，亞洲國家的戰略應該是朝向一個互助共榮、避免戰爭的前提下規劃的。北韓是一個典型的封鎖市場失敗例子，如果沒有一個國家想要向北韓學習的話，那麼就必須要體認到，在和平穩定的亞洲政經結構下，國家的戰略應當處在什麼樣的位置。我們同樣可以把這個結論套在抵制日貨的戰略上、套在兩岸關係的戰略上、套在南亞印度的戰略上去檢驗。而無論如何，這些戰略都顯示出一個基本的傾向，那就是競爭的對象不是他國，而是本國，競爭的目的不在消滅他國的生存，而在於如何互利共生。【轉錄文章全文，來源：新浪網 http://content.sina.com/news/20/90/8209091_1_b5.html 】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一) 【MarketWatch加州3月30日訊】亞洲的崛起－－尤其是中國和印度的崛起－－必然會對美國在全球的統治地位形成挑戰，這一點已經毋庸置疑，目前惟一的變數只是時間問題。筆者撰寫這一系列文章，是希望能夠確定美國可以透過資本輸出和外包在亞洲經濟勢力的成長進程中發揮怎樣的影響，對中國和印度在二十一世紀未來的全球市場中的角色進行比較，及從長期角度評估上述這一切對美國投資者的影響。 一些西方論者將這亞洲的崛起視為古老的「黃禍」預言的初步兌現，認為是西方社會為自己培養了一股邪惡的力量，而後者反過來卻將成為前者的掘墓人。一方面是整個美國正在被零碎出口，一方面是非法移民潮水一般湧入美國本土，最終必將使得美國繁榮的基礎受到損害。最終，回歸經濟孤立政策將成為我們惟一的救命稻草。 另外一些專家則認為，我們目前所經歷的是一場前所未有的全球化進程，這一進程是不可避免也不可逆轉的。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嶄新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裡，商品、資本、技術和人力都可以自由地從一個國家遷移到另外一個國家，從一個大陸遷移到另外一個大陸，遷移的規模和速度都是幾十年前無法設想的。誰能夠順應並利用這一趨勢，誰就能成為二十一世紀最大的財富創造者。 兩派觀點的爭執由來已久。事實上，資本主義在上升階段就曾經上演過類似的局面。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斯密(Adam Smith)和李嘉圖(David Ricardo)的著述標誌著盎格魯撒克遜世界成為了自由貿易理念的旗手。在對外貿易研究中，李嘉圖創造了比較利益理論。他以十九世紀的兩個國家－－英國和葡萄牙－－和兩種商品－－紡織品和酒類－－為例，得出了即便葡萄牙在兩種商品生產都擁有絕對有利，兩國間的貿易仍然是對雙方有利的。他指出，如果兩國都全力生產那些自己擁有比較利益的產品，並和對方的商品貿易，雙方就都能夠有利可圖。最終，兩國的整體收入水平都將增長。這一理論在今天仍然和在兩百年前一樣有效。 歐洲大陸則在法國帶領之下，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這一政策源自於十七世紀的重商主義，其核心理念在於，國家之間的貿易競爭對於所有參與者的利益而言是一場零和遊戲。 毋庸贅言，自由貿易獲得了最後的勝利，為大英帝國十九世紀的空前繁榮構建了框架，甚至成為美國繁榮的肇因。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伴隨歐洲和日本的法西斯勢力及俄羅斯的共產主義勢力崛起，這一繁榮時代開始落幕，因為上述所有新興勢力天性上都帶有貿易保護主義的色彩。然後，1930年代的大蕭條對資本主義信仰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即便西方民主國家也開始懷疑過去的理念能否適應將來的時代。第二次世界大戰不久後爆發，宣告自由貿易及其帶來的所有益處的擴張時代正式結束。 二戰之後，局面又為之一變。美國推出了一個世紀的時間中最富有洞察力的措施之一－－馬歇爾計劃。這一計劃不但對外國開放了美國的市場，而且事實上資助了德國在內的諸多國家的國民經濟重建，使得他們後來成為美國在全球市場上的重要競爭對手。這一計劃發揮了超乎所有人想像的效力，而且其後不久，美國更進一步對日本也打開了市場的大門。 美國對歐洲和日本都採取了非常寬和的政策。在利率方面，我們允許日本將日圓對美元匯率保持在360圓的水平，允許德國將馬克對美元匯率保持在4馬克的水平。這一作法很快就導致了日本和德國的出口商品大量湧入美國市場，並在全球其他地方搶佔原本屬於美國的市場份額，因為他們在這些商品的生產上具有比較利益。不過，美國對這一切不以為意，沒有改變既定的政策。 1950年代，培育地區自由貿易體系的理念在歐洲大陸深深扎根。在這個十年當中，歐洲人先是接受了歐洲煤鋼共同體，而後又建立了廣泛的歐洲市場。1957年，「羅馬協定」簽署，包括德國、法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在內的一個配額及關稅自由貿易區正式形成。 當時，筆者曾經受歐洲經濟聯盟下屬一個委員會(Die Europaeische Wirtschaft und die Drittlaender)的委託撰寫一部著作，筆者在書中預言，這一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將帶動其最初六個成員國家的經濟以爆炸速度成長。其後十年的歷史發展證明了這一預言的正確。又過了幾十年，伴隨柏林牆的坍塌，超保護主義的共產主義體系崩潰，包含東歐和西區在內的全歐自由貿易區出現在我們眼前。 從西邊的葡萄牙到東邊的波蘭，今天的歐盟已經擁有了二十四個成員國。與此同時，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也簽署了「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令區域內三國獲得了新的和持久的經濟成長動力。 伴隨自由貿易再度擴張的潮流，各個地區及全球性自由貿易系統內的關鍵國家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繁榮。事實上，美國能夠在1990年代獲得空前繁榮的十年，首先就要感謝這一歷史潮流。 現在，我們又站在了徹底全球化的新路口，對於這一潮流，我們將在隨後的文章中進行討論。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二) 【MarketWatch加州4月1日訊】正如前文結尾處所說，美國現在正站在徹底全球化的十字路口，面對著各種全新的機遇和挑戰。 一些論者認為，美國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正是就業機會大量外流到中國和印度等國家及地區使然；另外一些論者則擔心，我們在融資應對貿易赤字和預算赤字時都高度依賴外國資本，長此以往，必將出現狀況。 在離岸製造業外包方面，各方面的分析都已經非常透徹而且細緻，因為這一話題早已不新鮮了。早在美國歷史的童年時期，我們的紡織業就是新英格蘭地區經濟的關鍵部分。這一行業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逐漸遷移到南部諸州，又遷移到部分拉美地區，再遷移到中國，今天則到了印度。這一變遷的結果就是：今天我們可以在威名百貨花9.99美元買到當年要59.99美元的運動鞋，或者在Macy's花99美元買到當年在Saks要399美元的羊絨衫。 我們的通膨率近些年來一直維持在很低的水平，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功於進口商品的低廉價格。在這一前提下，利率－－尤其是三十年抵押利率之類的長期利率－－才可能降至近四十年的低點，為住宅市場前所未有的繁榮奠定基礎，並極大地推動了經濟成長和國民財富的增加。正如聯儲主席葛林斯潘不久前在議會作證時所指出的，全球化已經大幅提升了美國和全世界的生活水準。 當然，我們在享受前述好處的同時，也感受到了就業機會外流的苦惱，但是一些人卻在盡力抹煞前者、誇大後者，這種作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除了進口貿易規模正處於歷史最高峰之外，我們的失業率其實也不過只有5.4%而已。此外，全球化中的外包趨勢不但現在未能對美國就業狀況形成重要威脅，而且未來相當時期內恐怕也沒有這種可能。聯儲副主席弗古森(Roger Ferguson)近期就曾經指出，雖然這一問題目前還沒有確實的數據，但是研究公司Forrester已經估算出，未來十年間美國人每年因為外包而失去的就業機會不會超過30萬。 關於外包的疑慮既然已經解除，我們不妨來看看全球化反對者的另外一個理由。 這些人的另外一枚重磅炸彈其實完全是個童話。他們聲稱，外國央行手中控制著價值2兆美元以上的美國國債，而且其數量每年還在以千億美元的數量級迅速成長，這一情況不但現在已經對美國形成了威脅，而且最終還將導致美國財政的大災難。事實上，正如葛林斯潘不久前作證時所指出的，如果沒有如此大規模的資本出口，美國國內的資本投資水平就會大幅降低，其最終結果只能使得美國陷入漫長的經濟停滯。何以見得？因為大規模的資本投資必須有相同水平的儲蓄作為支持。不幸的是，美國人的儲蓄水平根本無法滿足這一需要。因此，我們必須借重日本人、中國人、韓國人和印度人的儲蓄來滿足美國國內的投資需求，否則我們就無法獲得3.5%的國內生產毛額年均成長速度，無法為95%願意並能夠工作的美國人提供就業機會。所有這些亞洲國家的央行都樂於利用他們從對美貿易盈餘中獲得的巨大財富來購買美國的國債，我們為什麼要拒絕用這些資本來彌補儲蓄的不足，填補貿易赤字和預算赤字的缺口呢？ 某種程度上說來，所有這些好處對於美國人都是免費的午餐。我們惟一的願望應該是盛筵不要在美國財政重新走上正軌之前結束才對。 不過，如果這免費午餐的盛筵真的結束了呢？ 今年二月下旬，我們曾經看到過一個小小的訊號。在以美元為主要外匯儲備的國家和地區中，韓國控制的美元資產居於第五位。當時，韓國財長似乎是發出了某種暗示，表示他們正在考慮對外匯儲備進行多元化調整。這就意味著他們將開始建立歐元和日圓儲備，並相應削減其美元儲備的比重。無論匯市，還是債市和股市，紐約的所有金融市場都立即遭到了重創，因為市場參與者都自然想到了同樣的問題：如果中國、印度，乃至於日本都效法韓國，將出現怎樣的局面？美元將崩潰，而且其他金融市場會受到災難性打擊。 第二天，韓國從原來的立場上退卻了，問題似乎是得到了祕密解決。不過疑問依舊存在：這種風險變成現實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穆迪外債評級前高層萊維(David Levey)和雪城大學經濟學教授布朗(Stuart Brown)近期就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聯合撰文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在這篇名為「超級荒誕童話」(The Overstretch Myth)的文章中，他們首先確認了一個基本事實，即直到1989年，美國都一直是一個債權國，但是今天卻已經成為全球史上最大的債務國。2004年年底，美國的債務為10兆5000億美元，債權卻只有7兆9000億美元，意味著美國的淨外債(NIIP)已經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的24%，而且伴隨外貿赤字情況的持續，這一比重還將繼續增長。巴菲特認為，這一進程最終將使得美國變成一個依附於外國地主的佃農社會。 萊維和布朗的看法則與巴菲特不同，他們認為後者過份看重淨外債數字，而忽略了美國在制度、技術和人口方面的巨大優勢。「在美國經濟和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洲地區－－經濟本質互補性的支撐下，這些優勢將進一步擴大。美國仍然將從戴高樂所謂的『過份特權』(exorbitant privilege)中獲取巨大利益，因為惟有美國能夠消化外部世界的失衡局面，長期扮演全球流動性提供者的角色。」 他們的結論是：美國霸權的最大威脅並非來自於外國投資者的信心，而是來自於美國本土的貿易保護主義和孤立主義思想。 這一結論短期之內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是在未來整整一個世紀當中，它還能繼續保持正確嗎？或者更為明確地說，亞洲－－尤其是中國和印度－－多久之後就會成為美國經濟及財政霸權的真正挑戰者？ 我們將在後續文章中討論這一問題。 (本文作者：Paul Erdman)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三) 【MarketWatch加州4月4日訊】亞洲－－主要是中國和印度－－多久之後就會成為美國經濟及財政霸權的真正挑戰者？ 中央情報局資助的智庫國家情報委員會(National Intelligence Council)最近就試圖找到這一問題的答案。他們研究認為，這兩個國家將會在2020年羽翼豐滿，真正成為具有制衡全球能力的重要經濟力量。他們同時並預計，中國的國內生產毛額在2042年將會超過美國。不過，二十年前就日本作出種種美妙預言的，難道不正是這些「專家」嗎？如果他們當年的預言兌現的話，日本的國內生產毛額應該早就超過了美國才對。我們為什麼要相信他們對於中國的預言是準確的呢？ 沈卡爾(Oded Shenkar)在由沃頓商學院出版的新著「中國世紀」(The Chinese Century)中作出了簡潔的回答。他寫道，1980年代的日本經濟根本就是貿易保護主義的同意辭。保護主義政策加上人口迅速老齡化和因巨大壞賬負擔而崩潰的銀行系統，使日本經濟遭受了致命的打擊。於是到1990年代，日本經濟的成長動能消耗殆盡。在此後的十餘年中，日本始終原地徘徊，從一個衰退墮入另外一個衰退。 中國的崛起恰恰開始於日本成為美國經濟霸權最大的潛在威脅的時刻，但是這一崛起的姿態卻與日本和當年的所謂亞洲四小龍的貿易保護政策恰恰相反。 沈卡爾認為，與其說中國今日的崛起是其亞洲競爭對手經驗的複製，還不如說是一個世紀前的美國興盛的翻版。中國的開放政策是關鍵中的關鍵，這使得該國成為了全球惟一一個國內製造業廠商與外國對手平等競爭的地方。這就使得競爭雙方都能夠全力改善其經營實踐和豐富其知識，而這些都是他們各自單獨努力下無法達到的。這種競爭局面目前正廣泛存在於中國的各個行業，從汽車和拖拉機製造到半導體和行動電話生產莫不如此。英特爾和惠普的製造及研發部門現在都同時存在於Palo Alto和上海。 現在，直接在中國投資的已經不僅僅限於美國企業。德國的福斯汽車和西門子，瑞士的諾華製藥和羅氏製藥等等同樣進入了這一市場。中國企業中的外國直接投資規模目前的成長速度已經超過了每年500億美元，而且近期之內還沒有任何減緩的跡象。換言之，中國現在已經結束了起跑階段，正在以全速向未來奔去。 這一經濟巨人的出現必將對全球局勢造成一系列影響－－毋庸贅言，其中自然會有一些消極影響。首先，中國必須有東西來填滿巨大的胃口。或者更為精確地說，中國經濟的成長引擎必須得到燃料。這些燃料主要是以石油及其衍生產品的面目出現的。我們不妨進行一下歷史數據的比較：1984年至2002年間，美國的石油消費量增長了16%；而中國同期的石油消費量卻增長了192%之多。 今天，中國的整體經濟雖然已經趨於成熟，但是其石油消費量年增長速度仍然維持著25%的水平。目前，中國已經超過日本，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石油消費國。 無論石油和天然氣，中國國內的供給都非常有限。因此，這一巨大的需求主要必須由進口來滿足。中國進口的石油大部分來自中東－－由於石油全球供給是有限的，在中東地區，中國的需求已經和歐洲、美國及日本形成了直接競爭。消費者會直觀地感受到這一競爭局面的影響，沙烏地阿拉伯的原油價格和美國國內的汽油價格就是證據。同樣，在其他重要商品期貨－－比如銅、鋁、鉑和木材等－－市場上，中國的胃口也在不斷擴大。 中國在亞洲的崛起遲早將成為對美國經濟霸權的挑戰，僅此就足夠美國頭痛的了。問題在於，事情到這裡並非結束，印度或遲或早都會成為重量級不下於中國的挑戰者。 如果我們從人口增長的角度來觀察這兩個國家，我們還將對即將吞噬我們的這場全球經濟革命擁有更為深刻的印象。聯合國近期的「世界人口展望」(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報告預計，中國人口到2025年將達到14億4000萬，2050年則將回落到13億9000萬。不過，在此期間之內，印度將取代中國，成為全球第一人口大國：2050年時達到15億9000萬。 人口持續成長必然帶來勞動力增加和需求的擴大，同時，具有革新色彩的技術不斷刺激現代經濟的發展。在這些推動力量作用下，印度經濟到下個世紀中葉，未必不會超過中國和美國，登上全球第一的寶座。 本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將著重研究嶄新的印度以及當地可以利用的投資機會。 (本文作者：Paul Erdman)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四) 【MarketWatch加州4月5日訊】印度人口的持續成長必然帶來勞動力增加和需求的擴大，同時，當地先進的技術還將不斷推動現代經濟的發展。在這些因素作用下，印度經濟到下個世紀中葉，未必不會超過中國和美國，登上全球第一的寶座。 從許多角度看來，印度二十一世紀的前景甚至還要好於中國。兩國的組織結構本身就截然相反。 印度擁有成熟的民主制度，新德里的議會完全可以同倫敦或者渥太華相提並論。中國則仍然保留著共產主義制度，處於一黨專制之下。 印度的英國式法制重視個人人身和財產權，這一精神也為國家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好處。與印度相反，中國的法律系統在人身與財產權方面最好只能說是黑暗。 印度在語言方面也擁有相當的優勢，英語是當前的全球商業及科技通用語言。納拉亞南(Ram Narayanan)在其研究印美關係的精彩論文中指出，印度的大學教育可以大規模培養頂尖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且這些人才較之其在亞洲的競爭對手擁有一個獨特的優勢－－他們可以透過英文「思維」。 我們當中有很多人都已經習慣了在晚飯的時候接到來自班加洛的電話，而很多印度人也學會了帶著濃重鼻音的西部腔。 印度還有一個被許多人忽略的重大優勢，那就是他們還擁有大量擁有出色企業管理和科學研究能力的年輕人才，這些人很多都是美國矽谷的「畢業生」。事實上，印度人目前正成為美國的第二大合法移民源頭，僅次於墨西哥。通常，他們都會在英特爾或者惠普磨練自己的能力，結識創投資源，然後回到印度開創自己的事業。 這一潮流的結果就是，各種大小科技園區在印度為主的整個南亞地區遍地開花，這些園區基本上都是矽谷的翻版。 印度南部的班加洛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那裡的印度高科技企業僱用了成千上萬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才。當地是印度半導體行業的中心，為英特爾和德州儀器這樣的客戶提供產品。這裡的人力資源主要來自於Tata Institute fo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和政府的空間研究組織(ISRO)。當地的班加洛大學和Karnantaka大學為這些企業提供技術和專業支持，扮演著史丹佛大學在矽谷開發進程中的角色。不過，班加洛真正的力量還是來自於其在資訊技術領域的專業優勢。從電腦軟體系統到醫療診斷技術，他們為美國和歐洲的客戶提供各種各樣的外包服務，而且現在已經在這些市場上奠定了自己的領先地位。在外包業務領域之中，印度專注的是服務提供，而中國專注的則是製造業。這就意味著印度正在逐漸成為亞洲第一位的以知識推動成長的經濟體。 不過，正如「金融時報」近期在一篇題為「印度的機會喪失在中國的迷惑中」(India's opportunities lost amid China obsession)的文章中所指出的，美國的主流商業出版物幾乎沒有任何一家關注印度的投資機會，他們全都在吹捧中國的投資產品。從購買力標準看來，印度已經是全球第四大經濟體；印度經濟增長率保持接近10%的水平；印度通貨匯率有迅速增長的儲備為其支持；印度政府已經保證在十年中斥資近5000億美元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所有這一切足以說明忽視印度是沒有道理的。 這些媒體之所以對印度投資心存躊躇，原因之一可能正是在於這方土地上仍然有數以億計的人生活在赤貧之中，而與此同時，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少數富人卻享受著種種特權。 多年來，筆者曾經在巴黎、倫敦、紐約和洛杉磯等地方入住過多家全球最好的旅館，但是所有著名品牌都無法與印度各主要商業及旅遊中心的Obernoi旅館相提並論。連鎖旅館的每一家都是這樣的排場－－正餐有數十名侍者伺候，先是伊朗魚子醬，然後是挪威燻鮭魚，法式鵝肝，阿根廷烤牛肉……任何你能夠想像到的美食。正餐之後，你可以到酒吧享受一杯雞尾酒和一支古巴雪茄。終於到了談生意的時間了，司機駕駛著積架車帶你穿過大街小巷，你才突然發現車外是一個如此不堪的環境：成千上萬瘦弱的兒童居住在狹小的木質房屋裡，到處都堆滿垃圾，散發惡臭，疾病和死亡的陰影無所不在。 此外，印度社會中還有一個兩極分化極為嚴重的領域：醫療健保。有人可能會認為印度是當今世界上最後一個居民並不害怕生病的國家，他們錯了。我在德里有一位朋友，一位和阿波羅醫院(Apollo Hospital)有業務合作關係的神經外科專家。他帶我參觀了這家著名的當地醫院。所有的設施－－從腦掃描儀器到手術操作間－－都是絕對的全球一流水平。我還看到了他的病人，這些人並非都是特別的富有。許多人專門從倫敦、香港、甚至加州趕到阿波羅醫院來進行腦部檢查，治療癌症，或者進行器官移植。他們居住在醫院的豪華套間裡，受著全球最好的護理。至於費用，通常都只有他們家鄉的十分之一。 不過，距離醫院幾個街區之外的地方，卻幾乎每天都有一些兒童因為並非絕症的疾患喪生。 好消息在於，印度目前正經歷一場革命性的變革，以變革的規模和速度看來，至多半個世紀的時間，我們今天在印度大街小巷中所看到的一切悲慘影響基本都將成為不快的回憶。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明智的投資者應該搶在這個機會真正大白於天下、不再成其為機會之前作出作出投資的決定呢？答案或許是肯定的。不過，要真正操作起來卻沒有那麼容易。印度企業中很少有在美國上市的，而且即便這少數美國市場上的印度股票，其價格也有過於昂貴之嫌－－尤其是在印度當地市場上市的企業相比，後者的股票本益比極低，而盈餘年均成長率卻高達20%左右。 那麼，應該如何投資印度？「金融時報」作出了正確的回答。他們指出，如果你不想將大量資產投入印度股市，那麼現在你只有三個管道可以選擇。三者全部都是將投資組合的主要部分配置於印度股市的基金，可以幫助股東跨越進入印度市場的障礙。三支基金中兩支是封閉型－－摩根士丹利的India Investment Fund和獨立管理的India Fund(IFN)，後者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最後是Eaton Vance家族的開放式共同基金Greater India基金，後者2003年回報114%，2004年損失18%。 至此，我們這一系列文章的最後結論也呼之欲出了：全球化不該成為我們的敵人，應該成為我們的投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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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9788c9e7.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9788c9e7_s.jpg" width="160" height="120" border="0" alt="le1avril 020.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p><hr />網上閒晃時看到了一篇「全球化與亞洲崛起」的系列文章，於是順手寫了點心得，然後發表在某個BBS上。</p><p>說到底，我還真是夠無聊的。</p><p /><p><strong><font color="#ff8c00" size="5">「全球化思考：亞洲戰略觀察」<br /><br /></font></strong>1. 乍看之下，這個題目很大，大到不知道該怎麼下筆。所謂全球化的概念，隨著時間的進行一直在變化定義，而「亞洲戰略觀察」，也是一個空泛的說法，亞洲的範圍到哪裡？研究的對象應該是哪些？這都是首先必須要釐清的。<br /><br />然而，也因為這題目的範圍是如此地廣大，所以有很多是可以拿出來與許多人一同檢討的，而不只是一家之言。亦即以BBS論壇的特性來說，這些觀察與戰略的問題，可以藉由不斷的參與及補充加以更新。所以我選擇「全球化思考：亞洲戰略觀察」作為一個討論的起點：而非文章的題目。<br /><br />2. 全球化的現象，主要建立於兩條原則之上：第一是自由貿易原則，第二是利己原則。從國家的角度來說，每一個國家在這個世界上都必須為了他的成員的繁榮而生存。也因此在國際競爭的過程中，如何取得最有利的位置，都將成為國家政策與戰略佈署的考慮原則。<br /><br />在「<strong>沒有一個國家願意被滅亡</strong>」的前提下，思考所謂的全球化問題，才會使得全球化的推論富有意義。因此，亞洲戰略的構想前提，也是應該界定於和平共存的這個假設下進行的。戰爭是應該被排除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它所造成的結果太不確定。換言之，沒有一個國家有把握在一場對外戰爭中獲取絕對的利益時，那麼國家將偏向於以戰爭以外的手段為其成員獲取利益。<br /><br />3. 上頭轉貼的文章，其思路也是照著這樣走的。這是典型的美國自由經濟派學者的論調：自由貿易有益於各國的發展，重點在於如何在全球化的「全球市場」中做好正確的準備與投資。反抗自由貿易的潮流，將不利於國家競爭力與發展。然後文中舉出兩個例子：印度與中國，說明他們可能的走向與預測。<br /><br /><b><font size="4"><font color="#ff8c00">一、 全球化下的亞洲戰略壓縮：遵循自由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font></font></b><br /><br />4. 無論我們同意文章中的分析與否，至少從這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發現幾個切入點，是值得省思的。首先是在確保自由貿易與不更動全球市場這個概念之下，各國應該如何調整他們自己的組織，以因應殘酷的國際競爭？<br /><br />文中提到的幾個方向，例如能源問題、政治體制問題、語言優勢問題、技術優勢問題、法制革新問題、人口勞動力問題、社會救濟制度問題等，都成為國家競爭力的評比指標。從我們前面所述的兩項前提來說，如果自由貿易走向不變、戰爭不發生，那麼這些指標將無可避免成為各國所先後面對的問題。<br /><br />換句話說，國家的戰略因此不是主動地部署，而是被動地調整。如果國家希望在全球化的競爭下保持他們的競爭力，就無可避免地面臨這些必要的體制調整與問題對策。就好像魚在水中存活，必須遵循「水裏的規則」一般。<br /><br />5. 現在，我們把比例尺放大，關注在亞洲上，也可以發現這個有趣的現象。如果全球化這個趨勢不變，而也沒有任何亞洲國家具備能力，從全球化市場與自由貿易經濟的體制中脫出的話，那麼亞洲的國家戰略政策，自主性也將越來越小。易言之，這些國家與其說是在開創新猷，不如說是在消極因應。每一步都是受到自由經濟規則的制約，亞當斯密那一隻「看不見的手」不但存在於經濟上，也存在於政策上。<br /><br />我們把比例尺放的更大來看，以中國、日本與台灣三方為例，這三方的政府事實上早已被彼此糾纏錯結的市場關係所拘束了，政府所能夠發展的空間十分有限，與其說是自主自導，倒不如說是被迫演出。這也就是從三月以來反分裂法通過後，三方關係事實上並未有所波動的原因。各國政府的領導們人心理都有數，他們正在走一條不能回頭的路，誰回頭便是要輸了這場競爭遊戲。<br /><br />6. 也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總理溫家寶先生出訪印度這個舉動，其目的便是意識到中國將無可避免的與亞洲另一個經濟引擎：印度互相合作的重要性。印度的市場結合中國的市場，打開兩國貿易之門，對中國處於全球化浪潮下的戰略部署只有加分的效果。這套出訪印度的劇本，與其說是臨時起意，不如說是早就定本的了。<br /><br />也因此，在自由貿易與拒絕戰爭的前提下，所實施的國家戰略，事實上是可以預期的。但這之中最困難，也是最大的變數，在於各國如何在適當的時機調整他們適當的位置，取得最佳的競爭地位，這也往往是分析各國戰略走向上最困難的部分：因為決策做成者不可能總是英明的，特別是一個僵化的體制，對於市場關係的應變更嫌不足。<br /><br /><font size="4"><font color="#ff8c00"><b>二、全球化下的亞洲戰略調整：並立共存</b></font></font><br /><br />7. 然而，全球化是否意味著國家對於其戰略部署將陷入趨於同一，甚至毫無選擇的餘地？而造成「公司恆在，國家消亡」的極端推論成立？個人對此持保留的意見。雖然我們可以認為國家為了維持其生存，而主動調整其體制以適應自由貿易競爭，然而這不意味著將與作為國家結合根底的某些要素：例如傳統文化、家庭價值與倫理哲學等互相衝突。<br /><br />8. 全球化也可以是多元並存的政策契機之一，事實上，全球化這種「趨於同一」的弔詭只是表象，「多元分立」才是全球化的精神所在。簡單地說，如果市場上有中國米、日本米、台灣米、泰國米四種米並列著，去除掉各個產品的來源地來看，通通都是米，那麼在自利的動機下，消費者會購買廉價成本的產品，而放棄昂貴成本的產品。<br /><br />然而，事實上產品的價值並非是產品本身，而是附著於產品之上的價值。這種附著的價值或以品牌商譽訴求，或以文化訴求而取得消費者的認同，在區隔市場的努力下，往往可以使產品的價值翻升數倍之多。而這些產品不需要以壟斷市場的方式來獲取他們的利益，相反的是以「各取所需，各投所好」的形式並存。<br /><br />也因此，我們可以喝到廉價的美式咖啡，也可以喝到昂貴的Starbucks咖啡，這兩種咖啡自然都有他們的市場群，但他們可以不需要消滅掉彼此而互相存在著。事實上台灣與日本的農業，也已經朝向這個方向去努力了。而這種努力所耗費的成本，應該也必須由公權力機構負擔。<br /><br />9. 我想可以簡單地先做一個小結論，那就是在全球化的市場整合下，亞洲國家的戰略應該是朝向一個互助共榮、避免戰爭的前提下規劃的。北韓是一個典型的封鎖市場失敗例子，如果沒有一個國家想要向北韓學習的話，那麼就必須要體認到，在和平穩定的亞洲政經結構下，國家的戰略應當處在什麼樣的位置。<br /><br />我們同樣可以把這個結論套在抵制日貨的戰略上、套在兩岸關係的戰略上、套在南亞印度的戰略上去檢驗。而無論如何，這些戰略都顯示出一個基本的傾向，那就是競爭的對象不是他國，而是本國，競爭的目的不在消滅他國的生存，而在於如何互利共生。<br /></p><p /><p><hr /></p><p><strong>【轉錄文章全文，來源：新浪網 </strong><a href="http://content.sina.com/news/20/90/8209091_1_b5.html"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0000">http://content.sina.com/news/20/90/8209091_1_b5.html</font></a><strong> 】</strong></p><p><strong>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一)</strong> <br /><br />【MarketWatch加州3月30日訊】<br /><br />亞洲的崛起－－尤其是中國和印度的崛起－－必然會對美國在全球的統治地位形成挑戰，這一點已經毋庸置疑，目前惟一的變數只是時間問題。<br /><br />筆者撰寫這一系列文章，是希望能夠確定美國可以透過資本輸出和外包在亞洲經濟勢力的成長進程中發揮怎樣的影響，對中國和印度在二十一世紀未來的全球市場中的角色進行比較，及從長期角度評估上述這一切對美國投資者的影響。 <br /><br />一些西方論者將這亞洲的崛起視為古老的「黃禍」預言的初步兌現，認為是西方社會為自己培養了一股邪惡的力量，而後者反過來卻將成為前者的掘墓人。一方面是整個美國正在被零碎出口，一方面是非法移民潮水一般湧入美國本土，最終必將使得美國繁榮的基礎受到損害。最終，回歸經濟孤立政策將成為我們惟一的救命稻草。 <br /><br />另外一些專家則認為，我們目前所經歷的是一場前所未有的全球化進程，這一進程是不可避免也不可逆轉的。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嶄新的時代，在這個時代裡，商品、資本、技術和人力都可以自由地從一個國家遷移到另外一個國家，從一個大陸遷移到另外一個大陸，遷移的規模和速度都是幾十年前無法設想的。誰能夠順應並利用這一趨勢，誰就能成為二十一世紀最大的財富創造者。 <br /><br />兩派觀點的爭執由來已久。事實上，資本主義在上升階段就曾經上演過類似的局面。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斯密(Adam Smith)和李嘉圖(David Ricardo)的著述標誌著盎格魯撒克遜世界成為了自由貿易理念的旗手。在對外貿易研究中，李嘉圖創造了<font color="#ff0000">比較利益理論</font>。他以十九世紀的兩個國家－－英國和葡萄牙－－和兩種商品－－紡織品和酒類－－為例，得出了即便葡萄牙在兩種商品生產都擁有絕對有利，兩國間的貿易仍然是對雙方有利的。他指出，<font color="#ff0000">如果兩國都全力生產那些自己擁有比較利益的產品，並和對方的商品貿易，雙方就都能夠有利可圖。最終，兩國的整體收入水平都將增長。</font>這一理論在今天仍然和在兩百年前一樣有效。 <br /><br />歐洲大陸則在法國帶領之下，實行貿易保護主義政策。這一政策源自於十七世紀的重商主義，其核心理念在於，國家之間的貿易競爭對於所有參與者的利益而言是一場零和遊戲。 <br /><br />毋庸贅言，<font color="#ff0000">自由貿易獲得了最後的勝利</font>，為大英帝國十九世紀的空前繁榮構建了框架，甚至成為美國繁榮的肇因。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伴隨歐洲和日本的法西斯勢力及俄羅斯的共產主義勢力崛起，這一繁榮時代開始落幕，因為上述所有新興勢力天性上都帶有貿易保護主義的色彩。然後，1930年代的大蕭條對資本主義信仰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即便西方民主國家也開始懷疑過去的理念能否適應將來的時代。第二次世界大戰不久後爆發，宣告自由貿易及其帶來的所有益處的擴張時代正式結束。 <br /><br />二戰之後，局面又為之一變。美國推出了一個世紀的時間中最富有洞察力的措施之一－－<font color="#ff0000">馬歇爾計劃。這一計劃不但對外國開放了美國的市場，而且事實上資助了德國在內的諸多國家的國民經濟重建，使得他們後來成為美國在全球市場上的重要競爭對手。</font>這一計劃發揮了超乎所有人想像的效力，而且其後不久，美國更進一步對日本也打開了市場的大門。 <br /><br />美國對歐洲和日本都採取了非常寬和的政策。在利率方面，我們允許日本將日圓對美元匯率保持在360圓的水平，允許德國將馬克對美元匯率保持在4馬克的水平。這一作法很快就導致了日本和德國的出口商品大量湧入美國市場，並在全球其他地方搶佔原本屬於美國的市場份額，因為他們在這些商品的生產上具有比較利益。不過，美國對這一切不以為意，沒有改變既定的政策。 <br /><br />1950年代，培育地區自由貿易體系的理念在歐洲大陸深深扎根。在這個十年當中，歐洲人先是接受了歐洲煤鋼共同體，而後又建立了廣泛的歐洲市場。1957年，「<font color="#ff0000">羅馬協定</font>」簽署，包括德國、法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在內的一個配額及關稅自由貿易區正式形成。 <br /><br />當時，筆者曾經受歐洲經濟聯盟下屬一個委員會(Die Europaeische Wirtschaft und die Drittlaender)的委託撰寫一部著作，筆者在書中預言，這一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將帶動其最初六個成員國家的經濟以爆炸速度成長。其後十年的歷史發展證明了這一預言的正確。又過了幾十年，伴隨柏林牆的坍塌，超保護主義的共產主義體系崩潰，包含東歐和西區在內的全歐自由貿易區出現在我們眼前。 <br /><br />從西邊的葡萄牙到東邊的波蘭，今天的歐盟已經擁有了二十四個成員國。與此同時，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也簽署了「<font color="#ff0000">北美自由貿易協定</font>」，令區域內三國獲得了新的和持久的經濟成長動力。 <br /><br />伴隨自由貿易再度擴張的潮流，各個地區及全球性自由貿易系統內的關鍵國家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繁榮。<font color="#ff0000">事實上，美國能夠在1990年代獲得空前繁榮的十年，首先就要感謝這一歷史潮流。</font> <br /><br />現在，我們又站在了徹底全球化的新路口，對於這一潮流，我們將在隨後的文章中進行討論。<br /><br /><br /><b>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二) </b><br /><br />【MarketWatch加州4月1日訊】<br /><br />正如前文結尾處所說，美國現在正站在徹底全球化的十字路口，面對著各種全新的機遇和挑戰。 <br />一些論者認為，美國國內失業率居高不下，正是就業機會大量外流到中國和印度等國家及地區使然；另外一些論者則擔心，我們在融資應對貿易赤字和預算赤字時都高度依賴外國資本，長此以往，必將出現狀況。 <br /><br />在離岸製造業外包方面，各方面的分析都已經非常透徹而且細緻，因為這一話題早已不新鮮了。早在<font color="#ff0000">美國</font>歷史的童年時期，我們的<font color="#ff0000">紡織業</font>就<font color="#ff0000">是新英格蘭地區經濟的關鍵部分</font>。這一行業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font color="#ff0000">逐漸遷移到南部諸州</font><font color="#ff0000">，又</font><font color="#ff0000">遷移到部分拉美地區，再遷移到中國，今天則到了印度。</font>這一變遷的結果就是：今天我們可以在威名百貨花9.99美元買到當年要59.99美元的運動鞋，或者在Macy's花99美元買到當年在Saks要399美元的羊絨衫。 <br /><br />我們的<font color="#ff0000">通膨率近些年來一直維持在很低的水平，很大程度上應該歸功於進口商品的低廉價格。</font>在這一前提下，利率－－尤其是三十年抵押利率之類的長期利率－－才可能降至近四十年的低點，為住宅市場前所未有的繁榮奠定基礎，並極大地推動了經濟成長和國民財富的增加。正如聯儲主席葛林斯潘不久前在議會作證時所指出的，<font color="#ff0000">全球化已經大幅提升了美國和全世界的生活水準。 </font><br /><br />當然，我們在享受前述好處的同時，也感受到了就業機會外流的苦惱，但是一些人卻在盡力抹煞前者、誇大後者，這種作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font color="#ff0000">除了進口貿易規模正處於歷史最高峰之外，我們的失業率其實也不過只有5.4%而已。</font>此外，全球化中的外包趨勢不但現在未能對美國就業狀況形成重要威脅，而且未來相當時期內恐怕也沒有這種可能。聯儲副主席弗古森(Roger Ferguson)近期就曾經指出，雖然這一問題目前還沒有確實的數據，但是研究公司Forrester已經估算出，未來十年間美國人每年因為外包而失去的就業機會不會超過30萬。 <br /><br />關於外包的疑慮既然已經解除，我們不妨來看看全球化反對者的另外一個理由。 <br /><br />這些人的另外一枚重磅炸彈其實完全是個童話。他們聲稱，外國央行手中控制著價值2兆美元以上的美國國債，而且其數量每年還在以千億美元的數量級迅速成長，這一情況不但現在已經對美國形成了威脅，而且最終還將導致美國財政的大災難。事實上，正如葛林斯潘不久前作證時所指出的，<font color="#ff0000">如果沒有如此大規模的資本出口，美國國內的資本投資水平就會大幅降低，其最終結果只能使得美國陷入漫長的經濟停滯。何以見得？因為大規模的資本投資必須有相同水平的儲蓄作為支持。不幸的是，美國人的儲蓄水平根本無法滿足這一需要。因此，我們必須借重日本人、中國人、韓國人和印度人的儲蓄來滿足美國國內的投資需求，否則我們就無法獲得3.5%的國內生產毛額年均成長速度，無法為95%願意並能夠工作的美國人提供就業機會。</font>所有這些亞洲國家的央行都樂於利用他們從對美貿易盈餘中獲得的巨大財富來購買美國的國債，我們為什麼要拒絕用這些資本來彌補儲蓄的不足，填補貿易赤字和預算赤字的缺口呢？ <br /><br />某種程度上說來，所有這些好處對於美國人都是免費的午餐。我們惟一的願望應該是盛筵不要在美國財政重新走上正軌之前結束才對。 <br /><br />不過，如果這免費午餐的盛筵真的結束了呢？ <br /><br />今年二月下旬，我們曾經看到過一個小小的訊號。<font color="#ff0000">在以美元為主要外匯儲備的國家和地區中，韓國控制的美元資產居於第五位。</font>當時，<font color="#ff0000">韓國財長似乎是發出了某種暗示，表示他們正在考慮對外匯儲備進行多元化調整。這就意味著他們將開始建立歐元和日圓儲備，並相應削減其美元儲備的比重。</font>無論匯市，還是債市和股市，紐約的所有金融市場都立即遭到了重創，因為市場參與者都自然想到了同樣的問題：如果中國、印度，乃至於日本都效法韓國，將出現怎樣的局面？美元將崩潰，而且其他金融市場會受到災難性打擊。 <br /><br />第二天，韓國從原來的立場上退卻了，問題似乎是得到了祕密解決。不過疑問依舊存在：這種風險變成現實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br /><br />穆迪外債評級前高層萊維(David Levey)和雪城大學經濟學教授布朗(Stuart Brown)近期就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聯合撰文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在這篇名為「超級荒誕童話」(The Overstretch Myth)的文章中，他們首先確認了一個基本事實，即直到1989年，美國都一直是一個債權國，但是今天卻已經成為全球史上最大的債務國。2004年年底，美國的債務為10兆5000億美元，債權卻只有7兆9000億美元，意味著<font color="#ff0000">美國的淨外債(NIIP)已經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的24%，而且伴隨外貿赤字情況的持續，這一比重還將繼續增長。</font><b>巴菲特</b>認為，<font color="#ff0000">這一進程最終將使得美國變成一個依附於外國地主的佃農社會。 </font><br /><br /><b>萊維和布朗</b>的看法則與巴菲特不同，他們認為後者過份看重淨外債數字，而忽略了美國在制度、技術和人口方面的巨大優勢。「<font color="#ff0000">在美國經濟和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洲地區－－經濟本質互補性的支撐下，這些優勢將進一步擴大。美國仍然將從戴高樂所謂的『過份特權』(exorbitant privilege)中獲取巨大利益，因為惟有美國能夠消化外部世界的失衡局面，長期扮演全球流動性提供者的角色。</font>」 <br /><br />他們的結論是：<font color="#ff0000">美國霸權的最大威脅並非來自於外國投資者的信心，而是來自於美國本土的貿易保護主義和孤立主義思想。</font> <br /><br />這一結論短期之內無疑是非常正確的，但是在未來整整一個世紀當中，它還能繼續保持正確嗎？或者更為明確地說，亞洲－－尤其是中國和印度－－多久之後就會成為美國經濟及財政霸權的真正挑戰者？ <br /><br />我們將在後續文章中討論這一問題。 <br /><br />(本文作者：Paul Erdman)<br /><br /><br /><b>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三)</b> <br /><br /><br />【MarketWatch加州4月4日訊】<br /><br />亞洲－－主要是中國和印度－－多久之後就會成為美國經濟及財政霸權的真正挑戰者？ <br /><br /><b>中央情報局資助的智庫國家情報委員會</b>(National Intelligence Council)最近就試圖找到這一問題的答案。他們研究認為，<font color="#ff0000">這兩個國家將會在2020年羽翼豐滿，真正成為具有制衡全球能力的重要經濟力量。他們同時並預計，中國的國內生產毛額在2042年將會超過美國。</font><br /><br />不過，二十年前就日本作出種種美妙預言的，難道不正是這些「專家」嗎？如果他們當年的預言兌現的話，日本的國內生產毛額應該早就超過了美國才對。我們為什麼要相信他們對於中國的預言是準確的呢？ <br /><br /><b>沈卡爾(Oded Shenkar)</b>在由沃頓商學院出版的新著「中國世紀」(The Chinese Century)中作出了簡潔的回答。他寫道，<font color="#ff0000">1980年代的日本經濟根本就是貿易保護主義的同意辭。保護主義政策加上人口迅速老齡化和因巨大壞賬負擔而崩潰的銀行系統，使日本經濟遭受了致命的打擊。</font>於是到1990年代，日本經濟的成長動能消耗殆盡。在此後的十餘年中，日本始終原地徘徊，從一個衰退墮入另外一個衰退。 <br /><br />中國的崛起恰恰開始於日本成為美國經濟霸權最大的潛在威脅的時刻，但是這一崛起的姿態卻與日本和當年的所謂亞洲四小龍的貿易保護政策恰恰相反。 <br /><br />沈卡爾認為，<font color="#ff0000">與其說中國今日的崛起是其亞洲競爭對手經驗的複製，還不如說是一個世紀前的美國興盛的翻版。中國的開放政策是關鍵中的關鍵，這使得該國成為了全球惟一一個國內製造業廠商與外國對手平等競爭的地方。</font>這就使得<font color="#ff0000">競爭雙方都能夠全力改善其經營實踐和豐富其知識，而這些都是他們各自單獨努力下無法達到的。</font>這種競爭局面目前正廣泛存在於中國的各個行業，從汽車和拖拉機製造到半導體和行動電話生產莫不如此。英特爾和惠普的製造及研發部門現在都同時存在於Palo Alto和上海。 <br /><br />現在，直接在中國投資的已經不僅僅限於美國企業。德國的福斯汽車和西門子，瑞士的諾華製藥和羅氏製藥等等同樣進入了這一市場。<font color="#ff0000">中國企業中的外國直接投資規模目前的成長速度已經超過了每年500億美元，而且近期之內還沒有任何減緩的跡象。換言之，中國現在已經結束了起跑階段，正在以全速向未來奔去。 </font><br /><br />這一經濟巨人的出現必將對全球局勢造成一系列影響－－毋庸贅言，其中自然會有一些消極影響。首先，中國必須有東西來填滿巨大的胃口。或者更為精確地說，<font color="#ff0000">中國經濟的成長引擎必須得到燃料。</font>這些燃料主要是以石油及其衍生產品的面目出現的。我們不妨進行一下歷史數據的比較：<font color="#ff0000">1984年至2002年間，美國的石油消費量增長了16%；而中國同期的石油消費量卻增長了192%之多。</font> <br /><br />今天，<font color="#ff0000">中國的整體經濟雖然已經趨於成熟，但是其石油消費量年增長速度仍然維持著25%的水平。目前，中國已經超過日本，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石油消費國。 </font><br /><br />無論石油和天然氣，中國國內的供給都非常有限。因此，這一<font color="#ff0000">巨大的需求主要必須由進口來滿足。</font>中國進口的石油大部分來自中東－－由於石油全球供給是有限的，在中東地區，中國的需求已經和歐洲、美國及日本形成了直接競爭。消費者會直觀地感受到這一競爭局面的影響，沙烏地阿拉伯的原油價格和美國國內的汽油價格就是證據。同樣，在其他重要商品期貨－－比如銅、鋁、鉑和木材等－－市場上，中國的胃口也在不斷擴大。 <br /><br />中國在亞洲的崛起遲早將成為對美國經濟霸權的挑戰，僅此就足夠美國頭痛的了。問題在於，事情到這裡並非結束，印度或遲或早都會成為重量級不下於中國的挑戰者。 <br /><br />如果我們從人口增長的角度來觀察這兩個國家，我們還將對即將吞噬我們的這場全球經濟革命擁有更為深刻的印象。聯合國近期的「世界人口展望」(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報告預計，<font color="#ff0000">中國人口到2025年將達到14億4000萬，2050年則將回落到13億9000萬。不過，在此期間之內，印度將取代中國，成為全球第一人口大國：2050年時達到15億9000萬。 </font><br /><br /><font color="#ff0000">人口持續成長必然帶來勞動力增加和需求的擴大，同時，具有革新色彩的技術不斷刺激現代經濟的發展。在這些推動力量作用下，印度經濟到下個世紀中葉，未必不會超過中國和美國，登上全球第一的寶座。</font> <br /><br />本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將著重研究嶄新的印度以及當地可以利用的投資機會。 <br /><br />(本文作者：Paul Erdman)<br /><br /><br /><br /><b>全球化與亞洲的崛起(四)</b> <br /><br /><br />【MarketWatch加州4月5日訊】<br /><br />印度人口的持續成長必然帶來勞動力增加和需求的擴大，同時，當地先進的技術還將不斷推動現代經濟的發展。在這些因素作用下，印度經濟到下個世紀中葉，未必不會超過中國和美國，登上全球第一的寶座。 <br /><br /><font color="#ff0000">從許多角度看來，印度二十一世紀的前景甚至還要好於中國。兩國的組織結構本身就截然相反。 </font><br /><font color="#ff0000">印度擁有成熟的民主制度，新德里的議會完全可以同倫敦或者渥太華相提並論。中國則仍然保留著共產主義制度，處於一黨專制之下。 </font><br /><br /><font color="#ff0000">印度的英國式法制重視個人人身和財產權，這一精神也為國家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好處。與印度相反，中國的法律系統在人身與財產權方面最好只能說是黑暗。</font> <br /><br /><font color="#ff0000">印度在語言方面也擁有相當的優勢，英語是當前的全球商業及科技通用語言。</font>納拉亞南(Ram Narayanan)在其研究印美關係的精彩論文中指出，印度的大學教育可以大規模培養頂尖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且<font color="#ff0000">這些人才較之其在亞洲的競爭對手擁有一個獨特的優勢－－他們可以透過英文「思維」。 </font><br /><br />我們當中有很多人都已經習慣了在晚飯的時候接到來自班加洛的電話，而很多印度人也學會了帶著濃重鼻音的西部腔。 <br /><br />印度還有一個被許多人忽略的重大優勢，那就是他們還擁有大量擁有出色企業管理和科學研究能力的年輕人才，這些人很多都是美國矽谷的「畢業生」。事實上，<font color="#ff0000">印度人目前正成為美國的第二大合法移民源頭，僅次於墨西哥。</font><br /><br />通常，他們都會在英特爾或者惠普磨練自己的能力，結識創投資源，然後回到印度開創自己的事業。 <br /><br />這一潮流的結果就是，各種大小科技園區在印度為主的整個南亞地區遍地開花，這些園區基本上都是矽谷的翻版。 <br /><br />印度南部的<font color="#ff0000">班加洛</font>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那裡的印度高科技企業僱用了成千上萬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才。當地<font color="#ff0000">是印度半導體行業的中心</font>，為英特爾和德州儀器這樣的客戶提供產品。這裡的<font color="#ff0000">人力資源主要來自於Tata Institute fo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和政府的空間研究組織(ISRO)。當地的班加洛大學和Karnantaka大學為這些企業提供技術和專業支持，扮演著史丹佛大學在矽谷開發進程中的角色。</font><br /><br />不過，班加洛<font color="#ff0000">真正的力量還是來自於其在資訊技術領域的專業優勢。</font>從電腦軟體系統到醫療診斷技術，他們<font color="#ff0000">為美國和歐洲的客戶提供各種各樣的外包服務</font>，而且現在已經在這些市場上奠定了自己的領先地位。<font color="#ff0000">在外包業務領域之中，印度專注的是服務提供，而中國專注的則是製造業。這就意味著印度正在逐漸成為亞洲第一位的以知識推動成長的經濟體。 </font><br /><br />不過，正如「金融時報」近期在一篇題為「印度的機會喪失在中國的迷惑中」(India's opportunities lost amid China obsession)的文章中所指出的，美國的主流商業出版物幾乎沒有任何一家關注印度的投資機會，他們全都在吹捧中國的投資產品。<font color="#ff0000">從購買力標準看來，印度已經是全球第四大經濟體；印度經濟增長率保持接近10%的水平；印度通貨匯率有迅速增長的儲備為其支持；印度政府已經保證在十年中斥資近5000億美元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所有這一切足以說明忽視印度是沒有道理的。 </font><br /><br />這些媒體之所以對印度投資心存躊躇，<font color="#ff0000">原因之一可能正是在於這方土地上仍然有數以億計的人生活在赤貧之中，而與此同時，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少數富人卻享受著種種特權。 </font><br /><br />多年來，筆者曾經在巴黎、倫敦、紐約和洛杉磯等地方入住過多家全球最好的旅館，但是所有著名品牌都無法與印度各主要商業及旅遊中心的Obernoi旅館相提並論。連鎖旅館的每一家都是這樣的排場－－正餐有數十名侍者伺候，先是伊朗魚子醬，然後是挪威燻鮭魚，法式鵝肝，阿根廷烤牛肉……任何你能夠想像到的美食。正餐之後，你可以到酒吧享受一杯雞尾酒和一支古巴雪茄。終於到了談生意的時間了，司機駕駛著積架車帶你穿過大街小巷，你才突然發現車外是一個如此不堪的環境：成千上萬瘦弱的兒童居住在狹小的木質房屋裡，到處都堆滿垃圾，散發惡臭，疾病和死亡的陰影無所不在。 <br /><br />此外，<font color="#ff0000">印度社會中還有一個兩極分化極為嚴重的領域：醫療健保。</font>有人可能會認為印度是當今世界上最後一個居民並不害怕生病的國家，他們錯了。我在德里有一位朋友，一位和阿波羅醫院(Apollo Hospital)有業務合作關係的神經外科專家。他帶我參觀了這家著名的當地醫院。所有的設施－－從腦掃描儀器到手術操作間－－都是絕對的全球一流水平。我還看到了他的病人，這些人並非都是特別的富有。許多人專門從倫敦、香港、甚至加州趕到阿波羅醫院來進行腦部檢查，治療癌症，或者進行器官移植。他們居住在醫院的豪華套間裡，受著全球最好的護理。至於費用，通常都只有他們家鄉的十分之一。 <br /><br />不過，距離醫院幾個街區之外的地方，卻幾乎每天都有一些兒童因為並非絕症的疾患喪生。 <br /><br /><font color="#ff0000">好消息在於，印度目前正經歷一場革命性的變革，以變革的規模和速度看來，至多半個世紀的時間，我們今天在印度大街小巷中所看到的一切悲慘影響基本都將成為不快的回憶。 </font><br /><br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明智的投資者應該搶在這個機會真正大白於天下、不再成其為機會之前作出作出投資的決定呢？答案或許是肯定的。不過，要真正操作起來卻沒有那麼容易。<font color="#ff0000">印度企業中很少有在美國上市的，而且即便這少數美國市場上的印度股票，其價格也有過於昂貴之嫌－－尤其是在印度當地市場上市的企業相比，後者的股票本益比極低，而盈餘年均成長率卻高達20%左右。</font> <br /><br />那麼，應該如何投資印度？「金融時報」作出了正確的回答。他們指出，如果你不想將大量資產投入印度股市，那麼現在你只有三個管道可以選擇。三者全部都是將投資組合的主要部分配置於印度股市的基金，可以幫助股東跨越進入印度市場的障礙。三支基金中兩支是封閉型－－摩根士丹利的India Investment Fund和獨立管理的India Fund(IFN)，後者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 <br /><br />最後是Eaton Vance家族的開放式共同基金Greater India基金，後者2003年回報114%，2004年損失18%。 <br /><br />至此，我們這一系列文章的最後結論也呼之欲出了：<font color="#ff0000">全球化不該成為我們的敵人，應該成為我們的投資對象。</font>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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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Thu, 07 Apr 2005 05:39:3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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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去他的反分裂法</title>
	<description><![CDATA[
			對一個了無新意的法律，本來是不需要太多的反應的，特別當這個法律是「外國」立法機關制定的時候。

隨著中國人大審核反分裂法的時間逼近，台灣島內似乎瀰漫著一種交雜憤怒與失望的情緒，當然，更多的是冷感與麻木。

中國說台獨就要對台動武，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甚至開宗明義地把台灣納入中國的領土中。正常來說，按照憲法所制定的法律不過是將憲法的精神給明確化了而已。那麼過去不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何現在就大張旗鼓地抗議反分裂法呢？

我們眼睛看的到法律，卻看不到憲法。如果說中國從來未真正落實他們憲法的精神，那又何必擔心他會落實法律的意旨呢？抗議反分裂法，當然無可厚非，但之前存在了那麼久的憲法規定，為何台灣的媒體和政治圈都視而不見呢？

或許應該這麼說，我們只看到了我們想看到的東西，卻忘了其他的東西也是依然地存在著？問題擺著，問題依然還是存在，不會自己消失。這種簡單的道理卻被大家遺忘很久了，反分裂法同時間造成了媒體與政客們精神分裂，大家依然繞著圈圈不肯出來，就像在華府抗議的人群一般。

中國的意圖再清楚也不過：這只是一個戰略上的「造勢」行動，算是統一的開胃小菜，中國根本不在意法律是怎麼通過怎麼規定的，只要他的政治體制維持現狀，所有的法律都是可以被妥協的。之所以大張旗鼓地說要通過反分裂法，目的只有幾個：對國內的激昂民族主義有所交代、牽制住台灣維持現狀、製造議題並透過間接的方式影響台灣政治生態，進而掌握兩岸談判的主動權。這是個一石數鳥的妙招，而這塊打鳥的石頭長什麼樣，根本不重要。

反過來看，如果今天台灣政府真的自認為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對中國發聲的機構，應該是外交部，而不是陸委會。行政院大陸事務委員會就是這樣一個尷尬的機構。奇怪的是，我們一方面可以說兩岸事務具有特殊性，需要專責的機構來處理，一方面又可以漠視這個特殊性，把主權獨立與干預內政喊的漫天作響，挺直腰桿大罵中國政府的野蠻與卑劣：我們是不是也精神分裂了？

李肇星氣焰囂張的對媒體說，台灣是地區，哪來的憲法？大家都會說他睜眼說瞎話：如果台灣沒有憲法，中國又何必在意台灣修憲？同樣地，台灣大罵中國干涉內政，違反聯合國憲章，也是多此一舉：中國政府干涉他國內政和違反聯合國憲章也不是今天才做的，你對大家說歹徒是歹徒，歹徒早就知道了，他會在乎你多說了這句話嗎？而大家也會因為你說他是歹徒而改變立場嗎？

姚嘉文呼籲朝野各界要冷靜思考，勿隨中國起舞，確實，我們也是該冷靜思考一下的時候了－那些明明擺在眼前卻故意視而不見的困難，那些在國際強權角力下不得不順勢而為的外交做法。中國的鷹派正得意著認為，他們不讓台灣人民存有獨立幻想的作法已經獲得了效果，他們沒說錯：追求獨立自主的台灣人民確實別再幻想了：台灣應該看清楚眼前的障礙，台灣應該審時度勢做好正確的判斷。國際情勢並不是台灣所一廂情願認為的那樣理所當然，我們有多少籌碼可以跟這個對手玩權力遊戲？

而反分裂法呢？三個月以後有誰還會記得反分裂法？去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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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deea20e0.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log.roodo.com/tomlinfox/deea20e0_s.jpg" width="160" height="183" border="0" alt="1110434244.jpg" hspace="5" class="pict" align="left"></a></DIV>對一個了無新意的法律，本來是不需要太多的反應的，特別當這個法律是「外國」立法機關制定的時候。<br />
<br />
隨著中國人大審核反分裂法的時間逼近，台灣島內似乎瀰漫著一種交雜憤怒與失望的情緒，當然，更多的是冷感與麻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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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說台獨就要對台動武，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甚至開宗明義地把台灣納入中國的領土中。正常來說，按照憲法所制定的法律不過是將憲法的精神給明確化了而已。那麼過去不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何現在就大張旗鼓地抗議反分裂法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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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眼睛看的到法律，卻看不到憲法。如果說中國從來未真正落實他們憲法的精神，那又何必擔心他會落實法律的意旨呢？抗議反分裂法，當然無可厚非，但之前存在了那麼久的憲法規定，為何台灣的媒體和政治圈都視而不見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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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應該這麼說，我們只看到了我們想看到的東西，卻忘了其他的東西也是依然地存在著？問題擺著，問題依然還是存在，不會自己消失。這種簡單的道理卻被大家遺忘很久了，反分裂法同時間造成了媒體與政客們精神分裂，大家依然繞著圈圈不肯出來，就像在華府抗議的人群一般。<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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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意圖再清楚也不過：這只是一個戰略上的「造勢」行動，算是統一的開胃小菜，中國根本不在意法律是怎麼通過怎麼規定的，只要他的政治體制維持現狀，所有的法律都是可以被妥協的。之所以大張旗鼓地說要通過反分裂法，目的只有幾個：對國內的激昂民族主義有所交代、牽制住台灣維持現狀、製造議題並透過間接的方式影響台灣政治生態，進而掌握兩岸談判的主動權。這是個一石數鳥的妙招，而這塊打鳥的石頭長什麼樣，根本不重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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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看，如果今天台灣政府真的自認為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對中國發聲的機構，應該是外交部，而不是陸委會。行政院大陸事務委員會就是這樣一個尷尬的機構。奇怪的是，我們一方面可以說兩岸事務具有特殊性，需要專責的機構來處理，一方面又可以漠視這個特殊性，把主權獨立與干預內政喊的漫天作響，挺直腰桿大罵中國政府的野蠻與卑劣：我們是不是也精神分裂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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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氣焰囂張的對媒體說，台灣是地區，哪來的憲法？大家都會說他睜眼說瞎話：如果台灣沒有憲法，中國又何必在意台灣修憲？同樣地，台灣大罵中國干涉內政，違反聯合國憲章，也是多此一舉：中國政府干涉他國內政和違反聯合國憲章也不是今天才做的，你對大家說歹徒是歹徒，歹徒早就知道了，他會在乎你多說了這句話嗎？而大家也會因為你說他是歹徒而改變立場嗎？<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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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嘉文呼籲朝野各界要冷靜思考，勿隨中國起舞，確實，我們也是該冷靜思考一下的時候了－那些明明擺在眼前卻故意視而不見的困難，那些在國際強權角力下不得不順勢而為的外交做法。中國的鷹派正得意著認為，他們不讓台灣人民存有獨立幻想的作法已經獲得了效果，他們沒說錯：追求獨立自主的台灣人民確實別再幻想了：台灣應該看清楚眼前的障礙，台灣應該審時度勢做好正確的判斷。國際情勢並不是台灣所一廂情願認為的那樣理所當然，我們有多少籌碼可以跟這個對手玩權力遊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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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反分裂法呢？三個月以後有誰還會記得反分裂法？去他的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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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千秋萬歲亂評論</category>
	<pubDate>Wed, 16 Mar 2005 16:36:1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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