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8,2006
我寫了一本書
各位朋友大家好:
帶著戒慎心情,在此向各位宣布:我的第一本專業的非專業書,今天出版了。
這本書的書名叫:「法律人專業學習方法:如何成功念好法律」,出版社是秀威資訊,全書近兩百頁,目前僅能在博客來網路書店線上購買的到。
之所以說這是一本專業的非專業書,是因為從一般社會的眼光來看,這是一本關於「法律專業」的書;而從專業的法律觀點來說,討論「法律學習方法」,基本上還不能算是「法律專業的」部分。無論如何,這是我寫的書,請大家多多指教。
會寫這一本書的動機,其實很簡單:我希望自己能夠將這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心得,做有系統的整理,和他人一起分享,特別是法律新鮮人。對我而言,完成這本小書,其實也是對於自己過去這十幾年來研究法律的過程中,所做的一次回顧與檢討。
這本書算是目前國內第一部比較完整的,針對法律學習方法部分的專書。當然,其中一定有很多地方還是不盡理想的,在此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協助我,指正這些不足的地方,讓它變得更好些。我非常希望這本小書可以對台灣的學子,有熱誠學習法律的人士們有所貢獻,至少它會是一套值得參考的標準,雖然這套標準一直以來在台灣不是那樣地受到重視。
我誠懇地說,當我完成這本書的時候,我是很開心的,因為我真的認為自己在這一年裏,至少做了一件有價值的事情。
現在,我把這個小小的喜悅,和大家分享。
剛剛寄出了這封EMAIL給我的法律圈朋友們,內心的喜悅真是難以言喻。
歷經數個月的洽談與修改,在老爸告訴我他收到書的那一刻,覺得一切的辛勞似乎都有了代價。其實我還是挺老派的,雖然說現在數位出版以及發表自己作品的方式這麼多,但我還是喜歡有本屬於自己的書,至少摸的到,拿的到它在手上的份量,那種感覺還是和有點虛幻的網路世界有點差別的。
哎,要感謝的人太多,那就謝天吧!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016964
引用列表:
真是神奇,
聯結他的部落大半年,才發現他是舊識一名,
那時我跟他以及一群朋友一起參加遊行: NON A Le Pen
T086 部落格的場域La Blogosphère【約書亞。羊】
at January 31,2006 12:13
真是神奇,
聯結他的部落大半年,才發現他是舊識一名,
那時我跟他以及一群朋友一起參加遊行: NON A Le Pen
T086 部落格的場域La Blogosphère【約書亞。羊】
at February 4,2006 00:11
恭喜!能出書真的不容易,希望我也能有這一天.
Posted by kuan
at January 18,2006 09:09
哎,要感謝的人太多,那就謝天吧!
這句話
我怎麼好像在小學課本看過??
這句話
我怎麼好像在小學課本看過??
Posted by 阿
at January 18,2006 10:23
(趴!丟筆)
現在開始留言的前五名,狐大老師送你書。
現在開始留言的前五名,狐大老師送你書。
Posted by 豬小草
at January 18,2006 11:35
哎,要感謝的人太多,那就謝天吧!
這句應該是國中課本吧?(陳之藩)
恭喜狐大大拉!
這句應該是國中課本吧?(陳之藩)
恭喜狐大大拉!
Posted by Aixois H
at January 18,2006 13:27
嘎?是這本先出喔,我還以為是「法律人求生手冊」要先出...(失望中)
不管如何,還是恭喜先。
喔,還有,
真的不用送我一本,
我多年前就讀過柏老「死不送書聯盟」這篇大作啦。
不管如何,還是恭喜先。
喔,還有,
真的不用送我一本,
我多年前就讀過柏老「死不送書聯盟」這篇大作啦。
Posted by 阿樂
at January 18,2006 14:53
上述柏老大文連結在此http://nrch.cca.gov.tw/ccahome/website/site4/BY_Collect/b9000b1/b121/cca220003-li-wpkbbyb9000b1210021-0118-u.xml
Posted by 阿樂
at January 18,2006 14:57
感謝各路好漢讚聲。
柏老此文真是深得我心啊,應當列入莒光日指定教材,讓國軍弟兄們也好好琢磨琢磨。
柏老此文真是深得我心啊,應當列入莒光日指定教材,讓國軍弟兄們也好好琢磨琢磨。
Posted by tomlinfox
at January 18,2006 15:40
先預祝 學長的書大賣~
希望在我大力的宣傳下能賣的很好..哈哈...
我想讓學弟妹知道有那麼優秀的學長在法國,應該會更有自信吧~
總之,大賣大賣大賣~
Posted by 小馬
at January 19,2006 03:17
恭喜恭喜!!祝狐大書大賣!!
雖然我不是法律系的
為了在法國生活下去, 倒也碰了一點法律
我也會想辦法來去買一本啦!!
要不, 狐大要不來巴黎辦個簽名會呀!! 呵呵~~
期待哦~~
雖然我不是法律系的
為了在法國生活下去, 倒也碰了一點法律
我也會想辦法來去買一本啦!!
要不, 狐大要不來巴黎辦個簽名會呀!! 呵呵~~
期待哦~~
Posted by yulenhuang
at January 19,2006 09:06
小馬:感謝大力推銷,真是強勢宣傳啊!呵呵。
yulenhuang:我看可能讓狐小子來蓋手印,會賣的好一點...感謝祝福啦!
yulenhuang:我看可能讓狐小子來蓋手印,會賣的好一點...感謝祝福啦!
Posted by tomlinfox
at January 19,2006 12:14
恭喜恭喜~~~~~~~~~~~~~~~~~~~~~~~
我也要買lol~~~~
我也要買lol~~~~
Posted by 小媳
at January 19,2006 13:53
恭喜恭喜
雖然....這本書買了我可能因為看不懂而拿來蓋泡麵....(逃命去)
不過還是恭喜您 祝您新書大賣!!
雖然....這本書買了我可能因為看不懂而拿來蓋泡麵....(逃命去)
不過還是恭喜您 祝您新書大賣!!
Posted by Luisa
at January 19,2006 17:25
喔喔, 所以書的內容不是法律人求生手冊喔?
從書名來看, 會以為是高考叢書系列, 不知道狐大裡面有沒有付歷屆考古題詳解兼作者眉批? XD
從書名來看, 會以為是高考叢書系列, 不知道狐大裡面有沒有付歷屆考古題詳解兼作者眉批? XD
Posted by MEB
at January 21,2006 01:56
恭喜恭喜!真是開春大喜呀
雖然不是學法律的, 不過總覺得人沒有不知法的權利
所以...(我在講啥呀?)
嗯, 哪時要出本讓我等平民百姓在法律叢林中求生的守則呢?
或者是「你不可不知的法條」...一定去買來看
雖然不是學法律的, 不過總覺得人沒有不知法的權利
所以...(我在講啥呀?)
嗯, 哪時要出本讓我等平民百姓在法律叢林中求生的守則呢?
或者是「你不可不知的法條」...一定去買來看
Posted by 閑人
at January 21,2006 03:14
親愛的火狐,
放寒假了,又出了書,
算是有空的閒人,
請響應「幸運信活動」,
推薦五本書、五位藝術家、五部電影。。。。
總之,你被我點名啦!
http://mypaper.pchome.com.tw/board/B/index.htm?s_id=carolin101
放寒假了,又出了書,
算是有空的閒人,
請響應「幸運信活動」,
推薦五本書、五位藝術家、五部電影。。。。
總之,你被我點名啦!
http://mypaper.pchome.com.tw/board/B/index.htm?s_id=carolin101
Posted by LIN
at January 21,2006 13:37
您好!
偶然到你這裏“潛水”已數月...
今天知道您出版此書,首先說聲“恭喜”
但留言的主要目的是想問一下:
你這書是否有針對地區性的學習人士?
是否只適合台灣念法律的人看?
還是所有有興趣念法律的人都適合看呢?
因為我是住在澳門
在社會工作接近10年
從事管理學研究
但越來越發覺懂法律的人地位特別優越(起碼在我的範疇是如此)
所以正計劃重新讀一個法律本科學位
但還有很多顧慮...因很怕念法律
所以對你的書很有興趣
偶然到你這裏“潛水”已數月...
今天知道您出版此書,首先說聲“恭喜”
但留言的主要目的是想問一下:
你這書是否有針對地區性的學習人士?
是否只適合台灣念法律的人看?
還是所有有興趣念法律的人都適合看呢?
因為我是住在澳門
在社會工作接近10年
從事管理學研究
但越來越發覺懂法律的人地位特別優越(起碼在我的範疇是如此)
所以正計劃重新讀一個法律本科學位
但還有很多顧慮...因很怕念法律
所以對你的書很有興趣
Posted by VC
at January 21,2006 23:36
小媳:乾溫乾溫,狐小子的尿片望你牽成啦!
Luisa:沒關係,只要買了你要拿去包檳榔都行,不要被我看到就好啦。
MEB:為什麼大家都以為是「法律人求生手冊」要出版啊?那玩意兒要真出版的話,難免會引起江湖上一陣腥風血雨啊~
閑人大姊:這個...嗯...等我回台灣要是主持個什麼綜藝節目以後,我一定會想辦法穿吊帶褲打領帶,(如下圖)充滿陽光微笑地出版這種生活法律書的,敬請期待!

卡洛. 林教授:厚~你真是夠狠,幸運信居然寄到這來了...
這個嘛,待我想想好啦,如果不寫的話,會不會有什麼可怕的災難發生啊?
VC:你好,當然法律這門學科的屬地性是很強的,也因此我撰寫這本書的基本觀點還是以台灣社會的法律環境作為主要考慮的。像書中提到一些如何在台灣找法律相關資料,法律期刊或法律書籍的基本介紹等等。不過純就學習的「方法」來說,有些部分還是可以跨國界的。
像之前新潮社曾經出版過日本律師黑川康正一系列的法律學習叢書,這系列的書籍雖然是針對日本的社會環境與法律環境所建議的學習方案,但書中的一些方法在台灣社會一樣受到重視與討論,就是一個例子。當然這也牽涉到日本與台灣的法系相近,所以日本經驗在相當程度上是可以讓台灣的學子學習的。
坦白說,這本小書基本上的考慮還是很大陸法系式(台灣是屬於大陸法系,即système continental)的學習觀點,因此是不是適用英美法系( système anglo-américaine, 例如香港、新加坡的法律)的學習上,對此我並沒有把握。所以如果你要學習的是英美法系的法律,我會認為這本書的內容,可能無法完全滿足你的需求。
Luisa:沒關係,只要買了你要拿去包檳榔都行,不要被我看到就好啦。
MEB:為什麼大家都以為是「法律人求生手冊」要出版啊?那玩意兒要真出版的話,難免會引起江湖上一陣腥風血雨啊~
閑人大姊:這個...嗯...等我回台灣要是主持個什麼綜藝節目以後,我一定會想辦法穿吊帶褲打領帶,(如下圖)充滿陽光微笑地出版這種生活法律書的,敬請期待!

卡洛. 林教授:厚~你真是夠狠,幸運信居然寄到這來了...
這個嘛,待我想想好啦,如果不寫的話,會不會有什麼可怕的災難發生啊?
VC:你好,當然法律這門學科的屬地性是很強的,也因此我撰寫這本書的基本觀點還是以台灣社會的法律環境作為主要考慮的。像書中提到一些如何在台灣找法律相關資料,法律期刊或法律書籍的基本介紹等等。不過純就學習的「方法」來說,有些部分還是可以跨國界的。
像之前新潮社曾經出版過日本律師黑川康正一系列的法律學習叢書,這系列的書籍雖然是針對日本的社會環境與法律環境所建議的學習方案,但書中的一些方法在台灣社會一樣受到重視與討論,就是一個例子。當然這也牽涉到日本與台灣的法系相近,所以日本經驗在相當程度上是可以讓台灣的學子學習的。
坦白說,這本小書基本上的考慮還是很大陸法系式(台灣是屬於大陸法系,即système continental)的學習觀點,因此是不是適用英美法系( système anglo-américaine, 例如香港、新加坡的法律)的學習上,對此我並沒有把握。所以如果你要學習的是英美法系的法律,我會認為這本書的內容,可能無法完全滿足你的需求。
Posted by tomlinfox
at January 22,2006 09:29
謝謝您的意見。
可幸... 澳門也是大陸法系的
所以有機會一定要找您的巨著來看看
在這個時便...
順便向您預祝一聲“新年好”
可幸... 澳門也是大陸法系的
所以有機會一定要找您的巨著來看看
在這個時便...
順便向您預祝一聲“新年好”
Posted by VC
at January 22,2006 11:42
關於狐大所說,台灣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不負責任的MEB在這裡有不負責任的意見要說。
根據身繫地檢署的某消息來源指出,台灣最近幾年不是再做司法改革嗎?改的方向呢,一批英美回來的學者致力將台灣的整個訴訟制度與法律改成英美法系,這個事情呢,是正在進行中。那這樣不是跟我們原有的法律概念相抵觸,會不會有窒礙難行的地方呢?
有位身居改革中心的學者曾放話說,如果改了之後不好,再改回來就是了,聽的從美國請來的諮詢學者一愣一愣的。嗚呼,司法體系國之大本,竟然有學者以為是改門牌還是改運,可以說改就改。
據聞日本想司法改革想了很久,但是怕牽動太多,遲遲不敢動手,這次我們總算有勝過日本的地方了XD
所以不知道狐大這本小冊子還可以實用多久?XD
根據身繫地檢署的某消息來源指出,台灣最近幾年不是再做司法改革嗎?改的方向呢,一批英美回來的學者致力將台灣的整個訴訟制度與法律改成英美法系,這個事情呢,是正在進行中。那這樣不是跟我們原有的法律概念相抵觸,會不會有窒礙難行的地方呢?
有位身居改革中心的學者曾放話說,如果改了之後不好,再改回來就是了,聽的從美國請來的諮詢學者一愣一愣的。嗚呼,司法體系國之大本,竟然有學者以為是改門牌還是改運,可以說改就改。
據聞日本想司法改革想了很久,但是怕牽動太多,遲遲不敢動手,這次我們總算有勝過日本的地方了XD
所以不知道狐大這本小冊子還可以實用多久?XD
Posted by MEB
at January 22,2006 15:09
恭喜狐大學長出書。美國法制當然不是全盤移植到台灣都能概括接受,台灣畢
竟有自己的文化、背景、歷史及民族性。不過至少我現在正在美國唸書的這段
時間,感受到美國法學教育的活力,希望狐大學長有朝一日也能寫本「如何教
好法律」這樣的書,以嘉惠莘莘學子。
樓上MEB所提到日本的司法改革,我沒研究不敢斷言,但日本前年在其刑事訴
訟制度裡所倉促引進的陪審團制,應該不論在實務界、學界甚至社會各界觀感
上,都應該算是牽動劇烈的吧?!提供以上消息一則以供參考。
竟有自己的文化、背景、歷史及民族性。不過至少我現在正在美國唸書的這段
時間,感受到美國法學教育的活力,希望狐大學長有朝一日也能寫本「如何教
好法律」這樣的書,以嘉惠莘莘學子。
樓上MEB所提到日本的司法改革,我沒研究不敢斷言,但日本前年在其刑事訴
訟制度裡所倉促引進的陪審團制,應該不論在實務界、學界甚至社會各界觀感
上,都應該算是牽動劇烈的吧?!提供以上消息一則以供參考。
Posted by LuLu
at January 23,2006 09:29
我對陪審團的議題特別有興趣。其實不只日本在朝這方面"改革",俄羅斯在更早之前(1994年)也引進了陪審團制度。我認為,讓公民參與司法,不但更能保障司法公正,也能讓人民更信賴司法。從經驗上來看,各國在引進陪審制度時,總會出現一種反對改革的意見,認為人民的司法專業素養不足以擔負實際的審判任務。莫說英國當初也面臨過這個問題,就連西方最基本的代議制度,兩三百年來也是在公民能力不斷被質疑的情況下才逐步改進完善的。陪審團和代議士似乎是不相干的問題,但這兩個問題在政治學上的本質卻是相同的:認為公民沒有能力組織陪審團的人,又為什麼相信代議士能代表人民立法?法律當然是一種專業,但更重要的是,法律是所有人民的法律,而不只是法律人的法律。這其中的差別,可不是討論法律常識的普及能蓋過去的。哦,個人看法,說說而已啦。
Posted by 大頭魚
at January 23,2006 14:08
VC:也祝您新年愉快!
MEB:你的問題是大哉(災)問,很難說的清楚完全,我只能不負責任的隨便講講囉。
司法改革當然是這幾年學界和實務界的重頭戲啦,但我總覺得台灣有一個現象,就是有一種傾向認為移植某一項比較先進的系統或制度,就可以改善現在既存的許多問題的想法。而通常呢,這種想法如果不是過於樂觀,就是提倡者往往別有所圖...(嗯...我是比較陰謀論一點啦!:P)
勇於嘗試固然很重要,但也不能昧於現實,台灣的司法現在有多少資源可以配合改革?改革的速度在合理的範圍內應該要多快?這都是要仔細評估的。司法這種東西尤重傳統,是國家(立法、司法與行政)三權中相對保守的。從法學教育、法曹的擇選和養成,一直到進入司法實務的系統操作等等,都是互為關連的。
講的具體一點,今天一個大學生進到大學法律系,四年下來他的法學素質如何?是不是可以確實反應法學教育的成果?到學習完畢經過考試,是不是確實可以篩選優秀的法律人才,進入司法體系之中?到司法實務上的操作與訓練,是不是能夠將法學教育與實務訓練完全結合?以及實務訓練結束,實際的司法工作對應上,是否能夠在程序進行與操作上給予人民足夠的信賴?人民能不能去評估司法體系的信賴問題?這個都必需要經過調查、討論與研究,我個人是覺得,這不是開幾個司法改革的大拜拜會議就可以解決的,也不是主張用那個法系就可以達到目標的。
其實在今天這個世界,所謂的法系也在互相交融之中,我們雖然可以從某些特徵去判斷這類型的法律規定是源於或是類似於某某法系,但這種歸類於某某法系的方式,卻不會造成我們對於「法律的目的是在追求正義與公平」這類至高原則理解上的障礙。也就是說,管他什麼法系,做錯事的就要罰,受委屈就要撫慰,這個道理不會因為跨越了國界就消失的,只是關鍵在於如何去掌握住法律這種評價的工具,這就需要一套掌握的「方法」了...
LuLu:
哎呀呀,寫「如何教好法律」這種書是要顧人怨的,連Savigny都沒寫過,我輩何德何能啊...。
那天在MSN上和在美國唸書的朋友聊到,美國的法學教育是做為一種事業在經營的,法學教育是筆好生意,這點倒是值得國內的教育機構仔細思考。
魚大:陪審團制這問題茲事體大,實非三言兩語能盡,包括引進陪審團制度算不算一種「改革」,恐怕也是有爭議的。
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還是比較實用主義一點:如果要做,當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怎麼做?我國的律師法官習慣這個制度嗎?不習慣要怎麼訓練?訓練要在法學教育時就開始,還是要從實務訓練時開始?法院有多少資源可以用?案件的累積壓力要怎麼疏解?陪審團的選任、功能、角色要如何定位?如何漸進式地採取陪審團制度?檢察官的角色、功能要如何定位?檢察官要不要另外再接受刑事證據操作訓練?國內律師事務所的生態、對於訴訟程序的掌握要多久的時間融入?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至於法律,我可以認同法律是所有人民的法律,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了,法律並沒有禁止人民去學習法律,人民也沒有必要都成為專業的法律人才。事實是法律的解釋在制度上必須被普遍與同一性地對待,這種特性往往會讓法律的理解、學習與詮釋傾向於集中在某一個(些)機關--例如民主制度,或是某一個(些)個人--例如君主/獨裁制度上。理論上當然法律應該要屬於人民與表達人民的意志,但實際上卻往往很難做到。
MEB:你的問題是大哉(災)問,很難說的清楚完全,我只能不負責任的隨便講講囉。
司法改革當然是這幾年學界和實務界的重頭戲啦,但我總覺得台灣有一個現象,就是有一種傾向認為移植某一項比較先進的系統或制度,就可以改善現在既存的許多問題的想法。而通常呢,這種想法如果不是過於樂觀,就是提倡者往往別有所圖...(嗯...我是比較陰謀論一點啦!:P)
勇於嘗試固然很重要,但也不能昧於現實,台灣的司法現在有多少資源可以配合改革?改革的速度在合理的範圍內應該要多快?這都是要仔細評估的。司法這種東西尤重傳統,是國家(立法、司法與行政)三權中相對保守的。從法學教育、法曹的擇選和養成,一直到進入司法實務的系統操作等等,都是互為關連的。
講的具體一點,今天一個大學生進到大學法律系,四年下來他的法學素質如何?是不是可以確實反應法學教育的成果?到學習完畢經過考試,是不是確實可以篩選優秀的法律人才,進入司法體系之中?到司法實務上的操作與訓練,是不是能夠將法學教育與實務訓練完全結合?以及實務訓練結束,實際的司法工作對應上,是否能夠在程序進行與操作上給予人民足夠的信賴?人民能不能去評估司法體系的信賴問題?這個都必需要經過調查、討論與研究,我個人是覺得,這不是開幾個司法改革的大拜拜會議就可以解決的,也不是主張用那個法系就可以達到目標的。
其實在今天這個世界,所謂的法系也在互相交融之中,我們雖然可以從某些特徵去判斷這類型的法律規定是源於或是類似於某某法系,但這種歸類於某某法系的方式,卻不會造成我們對於「法律的目的是在追求正義與公平」這類至高原則理解上的障礙。也就是說,管他什麼法系,做錯事的就要罰,受委屈就要撫慰,這個道理不會因為跨越了國界就消失的,只是關鍵在於如何去掌握住法律這種評價的工具,這就需要一套掌握的「方法」了...
LuLu:
哎呀呀,寫「如何教好法律」這種書是要顧人怨的,連Savigny都沒寫過,我輩何德何能啊...。
那天在MSN上和在美國唸書的朋友聊到,美國的法學教育是做為一種事業在經營的,法學教育是筆好生意,這點倒是值得國內的教育機構仔細思考。
魚大:陪審團制這問題茲事體大,實非三言兩語能盡,包括引進陪審團制度算不算一種「改革」,恐怕也是有爭議的。
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還是比較實用主義一點:如果要做,當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要怎麼做?我國的律師法官習慣這個制度嗎?不習慣要怎麼訓練?訓練要在法學教育時就開始,還是要從實務訓練時開始?法院有多少資源可以用?案件的累積壓力要怎麼疏解?陪審團的選任、功能、角色要如何定位?如何漸進式地採取陪審團制度?檢察官的角色、功能要如何定位?檢察官要不要另外再接受刑事證據操作訓練?國內律師事務所的生態、對於訴訟程序的掌握要多久的時間融入?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至於法律,我可以認同法律是所有人民的法律,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了,法律並沒有禁止人民去學習法律,人民也沒有必要都成為專業的法律人才。事實是法律的解釋在制度上必須被普遍與同一性地對待,這種特性往往會讓法律的理解、學習與詮釋傾向於集中在某一個(些)機關--例如民主制度,或是某一個(些)個人--例如君主/獨裁制度上。理論上當然法律應該要屬於人民與表達人民的意志,但實際上卻往往很難做到。
Posted by tomlinfox
at January 23,2006 15:16
學長..
我真的算學妹喔....87年進東海。
無意間 看到這個部落格 又發現這個關心社會脈動 文筆頗佳的你
竟是出於同校的學長,真是與有榮焉^_^
這本書 在實體書店似乎還沒上架...
請問學長 以我畢業已3年〈跑去工作〉...94年中回來唸書準備考試
讀這本書適合嗎?〈因不是新鮮人啦..〉
祝福學長..學業順利!
我真的算學妹喔....87年進東海。
無意間 看到這個部落格 又發現這個關心社會脈動 文筆頗佳的你
竟是出於同校的學長,真是與有榮焉^_^
這本書 在實體書店似乎還沒上架...
請問學長 以我畢業已3年〈跑去工作〉...94年中回來唸書準備考試
讀這本書適合嗎?〈因不是新鮮人啦..〉
祝福學長..學業順利!
Posted by 小妹
at February 16,2006 23:37
小妹:
感謝祝福!
這本書在國家考試篇的部分,主要是我自己國考實戰的心得,以及和朋友討論的結果整理的一些經驗總和。作為一種「提醒」的意見,我想應該是合適的。畢竟考試的準備上,還是有一些細節和容易輕忽的部分是應該注意的。或許聽聽過來人的一些講法,多少也可以給你一些考試上的靈感,就當是一種心理上的準備工作吧。
考試加油喔!
感謝祝福!
這本書在國家考試篇的部分,主要是我自己國考實戰的心得,以及和朋友討論的結果整理的一些經驗總和。作為一種「提醒」的意見,我想應該是合適的。畢竟考試的準備上,還是有一些細節和容易輕忽的部分是應該注意的。或許聽聽過來人的一些講法,多少也可以給你一些考試上的靈感,就當是一種心理上的準備工作吧。
考試加油喔!
Posted by tomlinfox
at February 17,2006 07: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