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7月24日
94/4/28搬家教育訓練:『搬家與估價簽約注意事項Ⅱ』
為什麼崔媽媽要針對搬家公司舉辦教育訓練?
為能保障消費者與搬家公司的權益,進而達到搬家市場的健全,降低搬家過程中的糾紛案件,崔媽媽基金會每年,針對搬家公司的從業人員,開設一系列搬家教育訓練的課程。
課程名稱:『搬家與估價簽約注意事項Ⅱ』
開課日期:94年4月28日
師資
李明洲 律師
經 歷:
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91年4月起至今)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諮詢律師(92年1月至94年12月)
國立空中大學及空中專科進修學校兼任講師
德明技術學院兼任講師(91年2月起至今)
現 職:
明曜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84年度律師高考及格,執業年資:自87年2月起至今)
課程目的
當今社會,搬家業者在進行搬運時,會遇到哪些跟消費者保護法牴觸的地方?甚至搬家公司自訂的紙本定型化契約中,哪些條文會與消費者保護法牴觸而不自知。本課程將透過實際案例探討,為搬家公司剖析搬家過程哪些行為會涉及法律問題及政府法規。
課程內容簡介
1、電話估價及到府估價會遇到的法律糾紛實例分享。
2、搬家公司紙本定型化契約,遇到消費糾紛時,對哪方有利呢?哪些會與消費者保護法牴觸。
契約在法律上來說,規範的是業者與消費者雙方,當消費者與業者發生搬家糾紛時,紙本定型化契約,往往是雙方有利的證據。但是,一旦契約與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或精神相違背時,法律會優先保護消費者,而業者將為「無過失責任」,因此糾紛發生後,善意的和解與賠償,是業者須注意的部分。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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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網友
at 2006年07月4日 15:25

以服務宗旨為基礎的搬家公司,經過不斷的完善自身,提高員工素質,擁有一流的搬家服務質量和效率,準確高效安全快捷。現已樹立起了為提供高品質的搬家公司的形象。為需要搬家的客戶提供“質量放心、服務稱心、搬運省心”的最佳服務,一定能夠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Posted by dfdf
at 2009年11月14日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