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8日
搬家公司敲詐,契約暗藏陷阱
假藉名目層層剝削 消費者吃虧又受氣 簽約時仔細看清楚
記者鄭育容/台北報導【2004-02-21/聯合報/C3版/理財】
不少換屋族趁這一波房市回春買了新家,正準備搬入新家。提醒搬家民眾,須慎選搬家公司,以免遇上惡霸搬家公司來個臨門喊價,淪為「待宰羔羊」。
崔媽媽基金會近期就接獲數宗消費者遭搬家公司「層層剝皮」的檢舉案例,受害者從學生到一般家庭都有。
多數受害情形都是搬家公司先以口頭議價,但在搬家當天亂舉名目加價,甚至還有事後追討價款的案例。
>三千元敲到一萬三
某大四學生在學期結束前打算搬家,透過網路搜尋搬家公司,搬家公司在電話中估價3000元成交。到了搬家當天,
搬家公司卻告知「公會集體漲價」,原先講定的價格要漲為6000元。這名同學勉強同意簽約,沒想到抵達新居時,
搬家業者又以新居樓梯太小為由,搬運較費人工須另行加價,總價款追加到13000元。
搬家業者一日之內兩度私自大幅加價,讓身上沒有多餘經費的同學一時付不出來,只先付7000元要求日後補付,
業者則要求簽下借據,並於一周內補款。事後,這名同學發覺不對勁,打電話與業者溝通無效,便一狀告到崔媽媽
基金會的「搬家審議庭」。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另一對夫妻身上。搬家業者先以一車2500元報價,搬家日當天再將寫有「人工勞務費另外計算」
的契約書請當事人簽名,等貨物上車後,才說明搬運費的計算方式,除了2500元車資,還加上人工勞務費、中庭費,
兩車共索價16000元。雖然當事人發現不對勁而據理力爭,卻因搬運工人擺出惡煞臉孔,當事人只得乖乖付錢。
崔媽媽基金發現,不肖的搬家業者不斷翻新敲詐伎倆。以往一般搬家公司沒有簽約習慣,這幾年消費者卻開始重視簽約,
並以有無簽約來斷定業者好壞。不過,近期消費者的檢舉案例發現,不肖業者也開始簽約,他們通常先在電話估價時以低價
吸引消費者,隨後在搬家日的契約中埋下陷阱,讓消費者吃悶虧。
>簽約留意三大重點
根據崔媽媽所作的調查顯示,最常發生的搬家糾紛原因為物品受損、遲到或早到、搬運契約糾紛、估價糾紛以及服務內容不符等,
消費者背負身家財產暴露在搬家業者面前,為避免危險,最後只能花錢消災。
為防止搬家不愉快的經驗,崔媽媽基金會提醒消費者簽約時務必看清幾項重點:
一、車資是否包含工資。二、計費方式是以車為單位,還是以搬運人數為單位。三、不要貪小便宜輕易簽約。
>糾紛可找警方蒐證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提醒消費者,搬家前除電話估價,最好請搬家公司到府估價,並仔細看好合約再簽約。
搬運過程中遇有糾紛,可當場直撥110要求警方到現場協調,並蒐集證據。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謝世瑩表示,
類似加價糾紛適用民法92條,消費者可以檢附相關證據,循司法途徑自保,因此消費者最好妥善保管契約、付款收據
與業者統一編號。
引用URL

以服務宗旨為基礎的搬家公司,經過不斷的完善自身,提高員工素質,擁有一流的搬家服務質量和效率,準確高效安全快捷。現已樹立起了為提供高品質的搬家公司的形象。為需要搬家的客戶提供“質量放心、服務稱心、搬運省心”的最佳服務,一定能夠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