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8,2008
●國安考試規則修正 放寬應考年齡上限為35歲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05/08 20:54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八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考選部所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暨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放寬應考年齡上限為三十五歲。
其他修正重點包括因應用人機關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充實基層人力需求,增列四等及五等考試,其中四等考試參照三等考試分設政經組、社會組、國際組、資訊組、電子組、數理組等六組別,五等考試分設行政組、社會組、資訊組、電子組等四組別,並配合訂定四等、五等考試各組別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
此外,配合用人機關實際任務體能要求,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增列第二試體能測驗;應行訓練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由訓練機關(構)指定的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
考選部表示,相關考試規則修正詳細內容將等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九十七年國安特考各等組別實際需用名額,將等用人機關提報考試計畫並經彙報考試院核定後公告,歡迎有志從事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的優秀青年,注意國安特考相關事項訊息。970508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八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考選部所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暨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放寬應考年齡上限為三十五歲。
其他修正重點包括因應用人機關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充實基層人力需求,增列四等及五等考試,其中四等考試參照三等考試分設政經組、社會組、國際組、資訊組、電子組、數理組等六組別,五等考試分設行政組、社會組、資訊組、電子組等四組別,並配合訂定四等、五等考試各組別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
此外,配合用人機關實際任務體能要求,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增列第二試體能測驗;應行訓練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由訓練機關(構)指定的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
考選部表示,相關考試規則修正詳細內容將等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九十七年國安特考各等組別實際需用名額,將等用人機關提報考試計畫並經彙報考試院核定後公告,歡迎有志從事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的優秀青年,注意國安特考相關事項訊息。9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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