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21,2008

我的逆轉勝(四之二) - 民主制度與制衡

民主簡單的說就是相信每個人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決定自己的未來,而「選舉」即是實踐民主的手段之一,選出意見領袖來代表我們的主張,代替我們實踐我們的願望.但同時又本著「人性本惡」,相信「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以致於設立各種制度來讓其互相制衡、監督.這也就是西方政治學所說的三權分立,相互制衡監督的概念.而在台灣的情況,簡單來說,就是行政權提出治國政策與預算,立法權一方面審查其預算,另一方面提出法律案來規範政府的所作所為、以及其與人民間的互動關係,而司法權在後監督、彈劾之職的公務員,在上面還有大法官負責解釋紛爭.當然,以期望短時間達到快速發展的目標來說,民主絕對不是最好的制度,不過在人民具有高水平及有適度關心的前提下,卻是帶領國家邁向正確方向同時風險最小的制度.

然而在今年一月十二號立委選完之後,暫且撇開所謂選制的不公平以及選區的劃分造成票票不等值得問題,泛國民黨在國會掌握四分之三的席次已經是個擺在眼前的事實了.我在猜想選民投票時,心中所想的應該是給這八年執政乏善可陳的民進黨一個教訓,但並不是真心想讓權力失衡,使國民黨在立法院掌握絕對的多數,而所謂的第三勢力更是一席未達…在這樣懸殊的比例之下,民進黨在國會裡可以說已經是沒有意義的少數了,在這個算人頭的國會裡,將正式的變成只剩一張嘴.甚至連提交大法官解釋憲法的權力都喪失了(「法律」規定要有三分之一的立委才能提出解釋案).在這樣的情況下,若總統依然是國民黨籍的人當選,整個國家就真的掌握在國民黨的手裡了!這真的不是危言聳聽,除了公民投票,人民對政治人物已經沒有任何監督力量了!你或許會問,那司法權、監察權呢?目前的制度下,司法院長、最高檢查總長、監察院長、監察委員、都是由總統提名,立委同意之,你覺得這樣還有足夠的監督力量嗎?而公民投票的門檻更是高的不像話,之前社會團體要求立委降低公投門檻的公投法補正案更已經被國民黨否決了…

失去制衡的民主,徒留民主的外殼,卻已經失去民主的真諦了.國民黨與馬英九跟我們說,「請相信我們,我們會自制」,「讓我們完全執政,我們會謹守分際、尊重少數」.My friends,do you really believe it?記住!法律是立委們在設立,當沒有有力的少數可以適時的提出大法官釋憲,所有的東西將是馬先生最常講的:「我們依法處理」.誠如文章開頭所言,身為現代公民,我們不能把公平正義的希望寄望在統治者的善意之上,那樣的公平太廉價,那樣的正義將不堪一擊,而台灣的民主將有可能如風中殘燭…

相反的,若由不同黨的謝長廷當選總統,他將不得不事事與國民黨協商來尋求最大公約數,也將會跟這八年民進黨執政的朝小野大卻又魯莽硬行有所不同,因為在如此懸殊的比例差距之下,不尋求共識是無法前進的.謝也公開向社會大眾說未來的閣揆由國會多數黨來擔任,期望能真正走向兩黨共治的時代!


Posted by TimSpirit at 樂多Roodo! │14:09 │回應(0)引用(0)政治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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