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8,2005

街頭奇遇記

今天怡廷放我自己上街去聖誕後綜合市場調查,以及,花錢。天氣很棒,出門前下了場冰,一出metro就遇上一場雪,但是各個店家倒是買氣火熱,並不會感到寒冷。自己出門不用隨時分一支眼睛看著諒,也算輕鬆自在。

總之,花了錢,淋了雪,也拍了些照片,一切都不錯。兩點左右,想吃點東西再回家,便去了一家kebab店,然後,遇到了來英國一年多來最,嗯,奇怪,的經驗。

也許因為時間不是用餐主流時間,我去到時店裡只有兩個小姐在等pizza,沒有其他客人,我點了kebab,便找個坐位坐下,吃。

不一會兒,我身後來了幾個男生,我專心地在看滿牆還算繽紛的各種舞會海報,連他們幾個人長什麼樣都沒去注意。

突然,我覺得有東西打上我的背包,我想了一下,漏水?我還看了一下天花板,然後就聽到後面的那幾個男生在嘻笑,其中一個說:〔alright, brave man blahblah〕。嗯,逗我?

然後,又一下,又一下,我回頭看了一下,地上是幾個薯條的小塊,隔著走道坐著四個男生,標準運動套裝造型,或者低頭或者看向另一邊。

我回過頭繼續吃,又來一下。裝孝維?〔so, what's your problem here?〕
〔what? what?〕其中兩個這麼應。

這幾個小鬼看起來十幾歲吧,照身高及臉蛋看,恐怕是國中年紀,兩個人加起來可能還比我年輕,想了一下,我實在也不知道要不要跟他們嗆起來,就回過頭來繼續吃我的kebab。

沒想到我這一放軟,他們給我繼續來,先在後面給我學起Little Britian的Ann:〔Eh-Eh-Eh〕〔Eh-Eh-Eh〕然後笑了起來。又丟了幾次薯條,然後,還用裝薯條的盒子折個紙飛機丟過來。

我看著身旁的紙飛機,其實百感交集,心裡其實有要來跟這幾個小鬼打一架的打算,但想年紀,怎麼想都覺得一個三十幾歲人跟四個國中生打架好像不成體統,便又回頭看了他們一眼,表達我的知悉,主事者應是其中同一個人-也就是我回頭永遠別過頭去的那個。

反正也吃得差不多了,連同盒子,把剩下幾口丟了(垃圾桶還剛好在我們兩桌中間),走過去他們的桌子旁,那小鬼還是別過頭去,其他三個也沒什麼反應。

〔i can't understand, why do you have to do this?〕
〔what?〕
〔is it for fun or what?〕
〔i don't know〕(幹,店裡就我們兩桌,你還裝傻會不會太蠢了一點)
〔you even don't know why you do this?〕

最遲最遲到這裡,照我在台灣成長的經驗,就算主角沒有嗆,其他三個兄弟就要跳出來,出聲或站起來都好,給個理由:這裡是我們的地盤,討厭黃種人,背包太難看,甚至單純看你不爽都可以。結果,什麼屁都沒有,別說打起來,連嗆起來都還差很遠,根本連自己做了什麼都不敢承認。其他三人也糟糕,連幫腔都做不到。四個在地的對一個外來的還鳥成這樣,我還真的想都沒想過。

幹,什麼爛貨,〔garbage!〕我轉身就走了,至少到我走出店外,他們都沒有回任何一句話。

我的感覺非常非常空虛。說這叫種族歧視嘛,不對。話說全球都有會捉弄別人的人(應該對吧?電視電影都有拍),我並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因為種族而如此,或者他們平常也會如此對其他人?既然無法知道是否被〔差別待遇〕,我自己並沒有被〔歧視〕的感覺。

所以,也就是小混混?說真的,在我的成長經驗裡,也有參與去圍過人,也有落單被幾十個人團團圍住過,也看過撞球場鄰桌的小朋友突然拿出西瓜刀就殺了起來,我真的沒遇過這麼奇怪的事,幹,跟台灣差那麼多,在台灣應該會打上一架,或者最少也會嗆幾句難聽的,就算小混混的理由你未必聽得懂,但那裡是要一個理由的,而且,為這個理由而〔理直氣壯〕。

在店裡全部沒有別人的狀況下,對著一個陌生人丟薯條,然後不承認,這是在幹嘛?太末流,不,是根本不入流嘛,brave man?brave my arse。

出了店外,我繼續幾個腦中規劃了的拍照行程,又遇到了一場冰。回程,metro上想起一個很久之前遇到的事,也是在metro上,幾個二十歲上下的小鬼,喝醉了,抽著煙,在車廂裡大聲談話,走動打鬧,一個老人大聲地斥責,他們依然故我,裝做沒聽到。然後,在下一站下車又上車去了另一個車廂,另外一個老人,特別對我們幾個看起來是外國人的乘客很慎重地說:〔we're really sorry〕

回家,跟怡廷說遇到這件事的空虛,怡廷說:〔英國人可能不敢真的打架吧,所以BJ單身日記裡頭兩個男主角在路上打起來,BJ那個朋友去找人來看熱鬧時才需要說〔a real fight〕咩......他們應該有類似的成功經驗,不管在學校或在外面,就是被捉弄的人不會反應,就承受,他們才會繼續。可能你看起來像小鬼吧?還是他們是捉弄過比較年輕的,想挑戰個看起來年紀比較大的。有挑戰精神,但是自己完全還沒準備好。......他們應該想都沒想到你會走過去他們桌邊吧.......如果在台灣,你可以突然拿出個小本子和筆來,問他們什麼學校,幾年幾班,應該會很好玩。〕

嗯,怡廷的反應都很不錯,但我還是很空虛,我覺得好想快點搞定回台灣,我才不要諒在這裡長大,變得一樣蠢,一樣沒種承諾自己做的事,一樣沒有為自己辯護的勇氣,一樣沒有為兄弟贊聲的義氣。

Posted by timojazz at 樂多Roodo! │10:32 │回應(27)引用(1)├流英日記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23251
引用列表:
看了 Timo的 街頭奇遇記 有感...
是不是種族歧視?【不務正業辦公室】 at December 30,2005 03:48
回應文章
"我覺得好想快點搞定回台灣"

那就加油吧!
我們等你們全家^^

--一樣好想快點搞定論文的老研究生
Posted by Amo at December 28,2005 13:07
倒是想問問Timo,電影上老英講粗口或表誇張語氣時,
總愛加個「血淋淋」〈Bloody〉當作形容詞或語助詞什麼,
在當地也是如此嗎?
Posted by Dannyboy at December 28,2005 14:05
「...我覺得好想快點搞定回台灣,我才不要諒在這裡長大,變得一樣蠢,一樣沒種承諾自己做的事,一樣沒有為自己辯護的勇氣,一樣沒有為兄弟贊聲的義氣...」

不只是父愛,這裡面還有很多很多的鄉愁。看來某人才離台沒幾個月,又想家了說。

我也討厭random acts of mischief,但那總比random acts of violence要好些。PEACE!
Posted by lyreley at December 28,2005 16:56
帶種也是需要學習的。或許這幾個小朋友還要一點時間。

怡廷說得好。

有時候場子讓人幹到不行,幽默感反而會跑出來。

題外話:歐文「回」利物浦,以前的主場現在變成客場,軟腳是因為近鄉情怯嗎?(德國的報紙似乎蠻同情他的)
Posted by Irrenhaeusler at December 28,2005 17:57
謝謝Amo。

丹尼伯,bloody還算常聽,但最常聽到並不是bloody,而是
gorgeous形容人,例:oh~~he is gorgeous.
nice形容茶,例:do you like a nice cup of tea?

第一次在路上聽別人用gorgeous形容諒,我心裡還嘀咕了一下,哇,用這麼高級的字眼來形容個嬰兒會不會太誇張了?後來發現,他們根本什麼都gorgeous,不然就marvelous,brilliant,在日常用語上算得上是很誇大的。

順道一提,還有一個我自己不大適應的,是他們很愛用反問句,而且,常常是整句都廢話,例如這樣:
甲:I don't like that one.
乙:no, you don't, do you?

阿亮,想家是飛機一起飛就開始想的。至於惡作劇和暴力相向,在昨天的例子裡,我還真的寧願他們幾個tough一點,我比較不會那麼空虛。我真的一直在想,這樣做到底有什麼好處(如果說人做個什麼事總是想得到點什麼心理身理上的好處的話)?他們丟薯條過來時,是期待我怎麼回應?他們最後的應對,真的跟我心裡盤算的所有可能都差別太大,我連要生氣都不知道要跟誰生氣。唉,原來世界真的大到什麼人都有,不是我所能盤算想像。

學長,其實是利物浦的守備一直很厲害啊。這近鄉情怯說在這裡也有人討論了一些。Gerrard公開放話,他對那天開賽前球員介紹時在地球迷Boo了歐文,非常失望,〔我知道噓聲並不多,但他是我們的傳奇,他為利物浦進過那麼多球,應該值得大家站起來鼓掌才對。〕是說軟掉歸軟掉,Rafael Benitez還是放了風聲說要把歐文再簽回去。
Posted by timo at December 28,2005 19:14
Timo,
我也有過類似的經驗,走在路上小鬼對著我亂叫。
這些小鬼(或稱yobs)成群結隊穿著hoodie專門惹事生非,
不僅對外國人,對自己人也很沒禮貌,
騷擾老年人、在公車二樓抽煙、破壞公物、叫囂吵鬧...
暑假時黑人青少年Anthony Walker被殺害也是yobs犯下的案子。
英國政府警覺yobbing情形越來越嚴重,
把cracking down on anti-social behaviour列為施政目標之一。

遇到這種事的時候我也會心情很差,
但是想想,我在英國遇到的好人多過壞人,一直以來受人幫助很多,
這樣想我就會比較寬心了。
在這裡住久了,慢慢知道要避開哪些人或地方,
就像我們在台北住久了,知道哪些地方不要去,哪些人不要理會;
也算消極,也算是local knowledge。

Yobs只是為了在同儕間show off,對自己的行為也說不出所以然來,
其實他們才是最空虛的啊~
Posted by Gumi at December 28,2005 20:12
我們來英國這一年多,遇到的好人遠遠超過壞人(好壞實在很空很不準確,況且昨天這根本連壞都稱不上,叫做糟糕吧?),其實也有發展出所謂local knowledge,加上常常是帶著諒在身邊,像這樣的青少年,其實早就知道少惹保平安,昨天是剛好自己一個人,才有機會探探究竟。

我對〔anti-social behaviour〕這個字眼一直很敏感,因為〔符合社會規約〕常常都是被極保守地解釋,所保護的,常是當權者的既有利益。對各種對規約的反抗或不遵守,其實我的接受程度很高。

如果他們都站起來,展現出〔不然你要怎樣?〕的態勢,我會比較難處理,但我可能會舒服一點,至少,他們還像有在反抗些什麼,或者,在表現自己,但,我實在想不出丟薯條然後不承認到底算什麼?表現出什麼?破壞了什麼?得到了什麼?就是說,OK,你現在要欺負人了,結果連〔我要欺負你〕都不敢承認,說不出口,連虛張聲勢的能力都沒有,說到底竟然是表現出自己的無能,這到底是哪門子的〔混混〕?

台灣的小兄弟-至少我遇到過的-就算做的事等級差不多,但應對上實在比他們像樣,比他們有氣魄。不得不讓人思鄉啊。
Posted by timo at December 28,2005 22:23
了解。這是連混混都稱不上的無聊到極點。

想不想重看『童年往事』或『風櫃來的人』?
我這裡有,可以借你一解鄉愁。
Posted by Gumi at December 28,2005 22:41
安全第一
Posted by THOXT at December 28,2005 23:00
太精采了這一段:
「說真的,在我的成長經驗裡,也有參與去圍過人,也有落單被幾十個人團團圍住過,也看過撞球場鄰桌的小朋友突然拿出西瓜刀就殺了起來,我真的沒遇過這麼奇怪的事,幹,跟台灣差那麼多,在台灣應該會打上一架,或者最少也會嗆幾句難聽的,就算小混混的理由你未必聽得懂,但那裡是要一個理由的,而且,為這個理由而〔理直氣壯〕。」

雖然timo看起來很斯文,但這是我心目中的台灣男人^^。若把這種負責的態度發揮在民族性格(好的行為方面)上,就是,有種,夠順!媠氣!讚!...

沒幹個架真的很空虛~雖然跟國中生較量不太成體統,但他們也太沒魄力了吧!該培養一下。
Posted by Bichhin at December 29,2005 01:25
說句題外話 (也是句情緒話,也是句沒有經過大腦的偏見)

在所有歐洲人中,我覺得英國跟法國人是最鳥的,尤其是法國人。

最屌的,是德國人。
Posted by 睏狼 at December 29,2005 05:21
總之,出門在外問題多,平安回家最好!
只能說保重了!
Posted by Chi at December 29,2005 05:29
照顧好身體,家人平安最重要.

我突然想到,我們台灣的不良青少年對待外籍人士(特別是勞動階層)是否也會這樣? 將心比心,真應該要好好把種族問題攤在陽光下檢視,以免有進一步擴大的衝突發生.
Posted by 猴子 at December 29,2005 05:33
對於猴子的提問, 其實在台灣, 很多一般大眾都會對外籍人士側目, 而且也不僅限於外籍人士少的區域, 在大台北一樣很常見. 一位朋友的先生碰到一位怪伯伯湊上前一直拉著說話, 可是說什麼都沒人懂, 或是不管走在哪裡, 計程車都喜歡在身邊停下. 雖然不像街頭奇遇這麼鳥, 不過常碰到了也是會煩. 如果大家又跟你說人家在跟你表達善意, 又不是在欺負你, 那更是不知如何發洩了. 這只是針對白種人而說, 推想如果是黑人, 在街上被盯著的時間大概就更長了. 還有, 想到在台外勞的處境, 不知道是不是有比較好點?
寫到這裡, 我就更堅信我不要搬家了, 在英國我就要住在我現在住的地方, 畢竟走在路上完全不會被別人看上第二眼實在是一件舒服的事.
離題了, 抱歉.
Posted by 廚娘 at December 29,2005 05:53
Timo,
昨天看你寫對anti-social behaviour的看法,後來我去查字典,Longman上的解釋是:
『antisocial behaviour is violent or harmful to other people, or shows that you do not care about other people』

你說的"反社會規約"應該是指後者(show that you do not care about other people),而此地媒體所稱anti-social behavior 是以前段解釋(violent or harmful to other people)為用意。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可以使用anti-social behavior這個詞彙。

請指教。
Posted by Gumi at December 29,2005 19:42
〔anti-social behavior〕應是一個社會學上的用語,社會學教科書有的還專章解釋之。也許簡單一點的方法,是看wiki的解釋。該解釋把噴漆也算成anit-social的行為,英國政府現在也把噴漆列入法定犯罪了。

我自認接受程度很高的意思是,例如,我很喜歡噴漆。我覺得噴漆是空間無力者對空間定義者美麗的抗議。

所以我之前的回應才會說,什麼是social behavior,什麼是anti-social behavior,什麼是社會規約,或者接續你把出的解釋,什麼叫care或是不care,什麼叫做會有傷害,常常被既有權力者定義,統治者不喜歡,就送個大帽子給你,說整個社會都不喜歡。我當然也反對一些行為,例如殺人,但我對〔anti-social behavior〕這種字眼還是提醒自己保持敏感,一旦被他們擴大解釋起來,穿著講話姿態,都可能入罪。
Posted by timo at December 29,2005 21:07
很能認同這句話: "我覺得好想快點搞定回台灣,我才不要諒在這裡長大", 我不但不想下一代受到同樣的對待, 連想到讓他一輩子活在 "這是不是就是種族歧視"的問號下, 我都會覺得對不起他
看到您這篇特別有感觸, 所以另寫寫了心得, 也順便敬告一下, 我把您的網站加入我的連結中, 不知您介意嗎? 如果有問題麻煩告訴我, 我會立刻拿掉, 謝謝!
Posted by xuli at December 30,2005 03:58
一直忘了回廚娘的話,其實Newcastle算是友善的都市,例如以球隊來講,Newcastle United官方,包括球迷,都算得上是對各種族平等友善的一個球會,當初要把在Leeds有種族歧視前科的Lee Bowyer簽過來的時候,還引起球迷間很大的反彈。來也一年半多了,走在路上也從沒有什麼人多看我一眼(多看諒幾眼的倒是不少),算是舒服的。

Xuli,關於種族歧視,我一方面很討厭,但另一方面我又很不喜歡什麼都怪種族歧視。像你那篇裡提到的ECHO Study,把一些條件設定成相同,再丟進情境去看看那些細微的差別對待,看起來就很有意思。另外,要加連結完全沒問題。
Posted by timo at December 30,2005 04:56
是不是種族歧視﹐有可能。是不是青少年幫派到處惹事不管是誰﹐也有可能。如果
Timo 是女學生﹐情況可能更不好﹐這就變成是性別議題。有時候這些因素可能單獨
存在造成情勢的緊張﹔有時糾葛在一起。很難分辨。要看該地區族群分佈和互動程
度來判斷。

個人為了消除空虛感﹐不必要把困難盡歸因種族因素。不管怎樣﹐人不論屬什麼膚
色和族群﹐應該被平等對待。太過容易訴諸 race 的問題﹐是我們的偏見懷疑被該
事件挑起。常常動用這種推論﹐習慣會固著﹐就被偏見者勝過。Racism is wrong.
It is wrong. Period.

青少年幫派在美國大都市的市郊﹐特別是靠近工廠的市郊﹐構成治安的困擾。還有
就是經濟蕭條的區域這種問題也非常嚴重。如果還有移民﹐不管是在地人為難移民
或相反﹐就加上種族歧視的問題。法國最近的動亂就是經久不處理移民的經濟問題﹐
加上不把偏見問題放上檯面談﹐假仙誇什麼民主自由平等﹐積壓引爆了就變成那樣。

英國和澳洲的學校最近大肆向亞洲國家招募學生﹐不發獎學金﹐成為賺錢的方式。
但是不見得學校附近的週邊設施和社區對外國學生友善。畢業後也在附近找到實習
或甚至工作的機會也不高。這種情況也發生在美國中西部或南部的一些學校。這些
個案都最好能列入我們國家的教育記錄﹐成為評鑒學校的整體指標﹐讓後來申請的
人作參考﹐不能只看學校的學業排名。如果我們的國家無能﹐這樣的個案應該也要
書面列入該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讓學校有所警覺。自費的高等教育是種生意﹐提
供服務的單位應該要讓客戶的學習和生活愉快。如果客戶經常遇到這種困擾影響生
活和學習﹐那學校本身再好﹐都不值得去。
Posted by Tony at December 30,2005 05:32
我的空虛是因為沒有打成架,原文也說了,我不將這個事情推論為種族歧視。

關於偏見,以及偏見應該放在檯面上談,深表同意。台灣其實也是不把偏見放在檯面上談的一個社會,內部言,動不動就指責誰誰誰挑起族群衝突,但為什麼挑得動?到底發生了什麼?有什麼還沒解決?卻都避而不談,好像頭也不回的往前看就能天下太平似的。對外言,像廚娘在前面回應說的,在台灣的外國人也不大好受,尤其是來工作的,受到的包括國家體制,僱主以及社會的差別待遇,也一直被扭曲著。

只是,關於最後一段,我意見略有不同。首先,是我自己的態度問題,我認為出來,就是來學習台灣學不到的,看看外國人搞什麼鬼,然後把這些帶回台灣。據此,如果談的是台灣的國家機制介入這回事,那麼在當地實習的機會或者有必要注意,但是工作機會?我以為完全沒有必要被國家列入考量。

以台灣的狀況來看,國家有鼓勵人民出國進修,這事從兩件事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證明,其一,給銀行錢,讓銀行辦無息留學貸款,其二,有國家層級發出的公費獎學金。前者恐怕不難申請,請到了你跟銀行無息貸款,國家幫你付利息。後者並不是一種通通有獎的狀態,而是鼓勵特定國家判斷欠缺的學門,發給獎學金,並規定學成後要歸國就業。

是,台灣教育部並沒有提供哪些國家哪些學校排名如何研究專長如何等資料供台灣學生參考,只有發錢,但要以此嫌棄國家無能的話,我認為有點問題。

要談這事同時有另外幾件事要考量。首先,據我所知,各國的所謂評鑑,都是民間單位做的,並不是由官方做的,台灣官方是否能拿國外各別民間單位的調查,以國家層級提供?哪個單位的才可信?要提供幾份?

那如果台灣政府自己做?需知世界之大學校之多,學科之雜,指標之多種,而且年年有變化,要做出能信任的全球大學報告,恐怕整個教育部的編置都還不夠做這單一個報告。如果照你所說,連工作機會都要列入考量,首先,所在國家社區狀況變化多端,判斷指標比學術指標還沒個準,很多事連在地地方政府都不一定搞得定,叫台灣政府做?等等,工作機會?國家花錢養人還放在國外?千萬不可,千萬不可,我的稅金不要這麼花。

另,自費的高等教育是不是個生意,我理智上反對,事實上接受。提供服務的單位(學校)應該拿出來對價的是研究能力的訓練及智識的傳遞,校內學習環境及資源還能算是這個買賣的一部分,但是週邊都市裡的青少年,我覺得學校能干預及影響的實在有限,舉例言,木柵在地河兩岸兩大角頭以及急欲進入木柵舊街的竹聯外來勢力之間的恩怨情仇,也有可能影響到政大學生的週邊生活,但,政大能做什麼呢?該列入政大的評鑑或指標嗎?我個人認為不必,也不對,把這種帳算在學校頭上並不合理。
Posted by timo at December 30,2005 07:18
在台灣遇到相同情形,我會「禮貌性」的拿出證件,「請」他們到少年隊走一趟,讓他們知道惹錯職業,不是惹錯人(有些少年很怕這招)
Posted by 諒舅 at December 30,2005 16:13
關於族群議題 --

Timo ﹐台灣的電臺不是沒有談族群偏見問題﹐但是評論者如果沒有跳出來看整個
歷史文化的圖像﹐談的方式都只是在撩起彼此的傷痛和防衛。台灣的族群問題在國
共內戰前﹑中國新移民還沒遷入台灣前就存在。客家﹑福佬﹑平地﹑和高地原住民
之間的歧視仇恨﹐明顯到歷來的殖民者都加以利用進行分化便利統治。現在中國對
台灣的壓迫伎倆一樣炒冷飯﹐根本不是什麼新招。

在台灣我們很欠缺真正跨族群文化經驗的人﹐所以一般的座談只找各方來辯論﹐卻
沒有辦法跳出自己的情緒和立場﹐站在個體化的共同經驗 (the universal experience of an individual) 來看整個的議題。這跟血緣混合沒有直接關連﹐台灣跨族群婚嫁的後裔很多﹐但不代表這些人都能深刻了解父系和母系兩方﹐比較兩邊的文化。

有幾個層次必須先達到。第一要先誠實承認有族群的差異。在“大家都是中國人”
的大帽子下﹐文化歷史感的差異性就被抹殺。否認差異﹐就否認有對話的需要。現
在台灣多元文化已被看成正常﹐這方面已經有改善。

第二是在承認有差異後﹐要承認這種差異造成不同雙方的困擾﹐而且要了解唯有雙
方一起著手解決﹐而不是只有單方面﹐才能減輕這種困擾。這個層次還有待努力。


第三是誠實面對歷史的傷痕。人為了自己的生存去傷害別人﹐在台灣一般都還認為
是天經地義。這種自己要活最大﹑可以罔顧別人生存權利的價值觀﹐ 不應該被認定
是當然。這是個文化價值觀基本的問題。在相信競爭生存的非宗教文化國家﹐這種
我活你就得死的觀念根深蒂固。

第四是得理後不能佔便宜﹐同時﹐另一方如果認錯還不夠。要一起合作去防止類似
的情況再度發生﹐才真正走出悲情﹐達到尊重生命。歷史事件的衝突﹐涉及的因素
通常很複雜﹐難以簡單定義誰是加害者誰是受害者。所以有不同角度的史料和解釋。
衝突的雙方如果要合作﹐必須一起研究雙方的歷史論述﹐彼此用求了解的心情和行
動﹐就在歷史課本裡並陳同個事件不同的歷史解釋﹐而不是單版﹐這樣來建立歷史
的共同記憶。


關於留學政策 --

你談到無息留學貸款和公費考試留學。我覺得那是好的政策。公費留考也正如你指
出的問題﹐不能只給錢就好。我不反對公費留考﹐但譴責國民黨時代的短視經濟政
策和人才培育。代工式的中小企業經濟奇跡﹐在歷史上是註定不會長久。

到現在中國和台灣的藍綠兩方都還陷在這種經濟形態和成長指標的迷思。在 70 年
代的台灣經濟成長缺的是管理和資訊人才﹐留考就都鼓勵這個方向。基礎學科﹐也
就是物理﹑化學﹑數學﹑生物﹑和經濟理論的學位難拿﹐加上在台灣的就業市場窄﹐
很少人願意去讀。但這些學科是研究發展和環保取得平衡的基本。國家如果要發展
計劃經濟和社會福利﹐而不是放任的資本市場時﹐必須保障這些人才在台灣的就業
機會﹐才能鼓勵學生留學的時候選擇這些學科﹐使得國家有長遠的潛力。

中國在這方面人才的培養不遺余力。現在就看中國這波代工式的經濟奇跡後﹐這些
人才會不會投入中國自創品牌的研發。目前看來﹐連美國的民間研發單位都陸續外
移到中國﹐表示美國和台灣在人才培養方面都不如中國。日本比較均衡﹐加上二戰
前的工業和人才基礎並沒有完全喪失﹐經濟最近雖然低迷﹐但是在工商研究上一直
有所突破﹐還保有優勢。


關於學校所在的社區環境和生活品質 --

學校的確很難管到校外的環境。留學生自己要當心當地的社會動態。不過如果有什
麼生活上的困擾﹐用書面留作記錄給該校的留學生辦公室﹐案例累積起來﹐好的留
學生辦公室如果真的是在服務學生﹐而不只在審查留學證件﹐會在學校辦的新生座
談會裡跟新學生通知﹐不會讓新生在有問題的地方毫無警覺。

台灣教育部雖然還繼續鼓勵海外學校的台灣同學會的學生﹐寒暑假回台灣辦準留學
生講習會﹐並沒有有系統的記錄這些講習會的文案。也沒有適當管道發表給意願要
留學的人 (也許有﹐我不知道)。自費出國留學是個人意願﹐政府不必也沒有能力每
件事都管。辦留學考試補習的機構 (比方美加) 其實有學訊報導各校消息﹐但為了
促進考試生意﹐通常是報學校的好處而不報留學居住的問題。台灣教育部避免得罪
招生的學校﹐這個棘手的事也不碰。這個其實是個可以做的民營生意。在美國有幾
家非營利或營利單位就專門在收集出版大學(研究所) 學業和校園生活評鑒。我知道
的比方有 Princeton Review 和 College Board 。各家評鑒的指標不同。不少是用
問卷寄給正在該校就學的學生回答﹐拿到第一手的消息。消費者多看幾份報導﹐就
有所比較。

至於學業完成後的就業管道﹐的確不是一般留學生身為外國人的考慮。但是有些學
科須要實習。而學校和企業界有不同的重點﹐沒有實際參與生產﹐回台灣後也不會
了解台灣大多數工作者不在教界裡的經驗。這樣去教學生﹐不見得對學生的將來好。
大學是不是自己存在就是意義﹐很值得探討。大部份人擠進去教書不管企業界的需
要﹐學校自己難免就變成是另一種生意。
Posted by Tony at December 31,2005 04:48
成熟穩重。真的。看了很佩服,雖然你覺得很空虛。
因為我一定會丟回去(阿對,我是台灣人)。
Posted by 阿如 at December 31,2005 15:00
之前在學校宿舍住GF,雖然加上鐵窗,半夜還是有酒鬼狂搖鐵窗或敲窗叫我出去喝酒(反正裡面住誰也不知道).有次趕作業被吵很生氣,就拉開窗簾怒氣沖沖看著他們,結果這些小酒鬼(大學生吧?)一看到是黃皮膚就正經起來說:哀呀不好意思我以為是我朋友的房間,我是找他去喝酒的,不然你要不要去?我想他大概以為我一定會拒絕,就可以此案了結.結果此時我做錯了一件事,我氣沖沖的說要也是下次,我今天要趕作業.結果過幾天他們真的又來敲窗戶找我喝酒...真是依個很認真的民族啊,台灣的客套法在他們身上還真是沒用...
Posted by pp at January 2,2006 10:55
我看,就跟他們去喝吧XD
Posted by timo at January 2,2006 20:56
pp的回應很有趣,當我看到「結果此時我做錯了一件事」時,我還以為接下來pp會對他們說「那好啊,我就跟你們去!」

不過,timo在這裡所關心的做人道德標準不就是言行一致嗎:實踐自己所說的,說自己所實踐的。雖然其中可能有套套邏輯,可能未能反思自己的意識形態,但言行一致似乎比言行不一、不敢承認自己所為的人要勇敢多了。
Posted by 政小四 at January 6,2006 13:39
Hi

i am just someone who searched "Little Britian" when i am here in Taiwan for holiday. I had some bad experiences about life in UK as well, in Manchester. Actuly our GPS just stolen 2 days ago. It happends while i am here in Taiwan. My boyfriend told me they broke the car window for it and it happend right infront my house. we live in a place that a house cost over 200,000. but so what, still not as safe as it should be. this is not the only or worse experience i ever had. me and my boyfriend were attacted by 3 men and one woman about one year ago. Again, right infront of my door. we didnt do anything wrong. ut we got punched on the face and arm and places.....
some experiences put me off for staying in UK. but i had met my best man there. so i will probablly staying there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if i get married to the English man.
anyway just to share my thought of life in UK. and good luck for us for the furture in UK or Taiwan or any place in the world.
No place likes home...I bet you agree...
ps. I like little britian too....
Posted by yen at January 10,2006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