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1,2009
惡法上市
惡法來了,不點一根來慶祝一下,怎麼對得起十幾年的老朋友。不抽菸的也別太高興,你今天由得國家把抽菸當成犯罪,明天國家就有可能同理可證,來個熱炒九十九防治法(熱炒的油煙對炒菜者以週圍者的危害,與香菸是足以等量其觀的)。這麼搞,以後東港王船怎麼開?不要開玩笑啊!違憲嗎?侵害人權嗎?反制嗎?先點再說。再補聲幹。

看見沒?先不給喫菸,下一條就不給吃不給喝了。(BTW,在那裡頭還能吃喝點什麼別的嗎?)

看見沒?先不給喫菸,下一條就不給吃不給喝了。(BTW,在那裡頭還能吃喝點什麼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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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Posted by 阿syo
at January 12,2009 00:10

不董氏基金會這段時間來跋扈的樣子實在令人心寒阿!
「日後大家就能體會我們的苦心了」......
以後是不是連早餐要吃什麼都要/可以管啦
Posted by 剛
at January 12,2009 16:42

惡法不過是拒煙者自我膨脹的人權之爭
此法最惡之處在於對與抽菸毫無關連的店家之硃九族連作
典型多數人強姦少數人的假民主
Posted by 被強姦的人
at January 12,2009 18:00
營業場所不能抽煙這點好像就抹煞了專門開一間店給吸煙者消費的可能(「本場所歡迎吸煙,謝絕不吸煙者」),好像有點奇怪。
另外,連煙品都不能讓人看見,也不能刊等廣告這點實在讓人不理解,what for?
Posted by 冠
at January 18,2009 21:05
Posted by pp
at February 3,2009 1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