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8,2005

吃豆腐大獎賽

部落格原本有一些可能異於主流媒體的意義,《We the Media》在台翻譯上市那左右,我這裡還跟幾個人討論過〔部落格如何改變主流媒體?〕這一類事,簡單說,我的想法是這樣:
如果說,討論與主流媒體抗衡的標的,是關於新聞報導,且這裡討論的新聞,是關於一個〔真實〕的報導,那麼,以我在學校所學,真實原本不可能,但在逼近真實時,要以精確新聞為手段,並至少要做到平衡報導,如此,是在求至少不能只從一面看事物,來構築真實的一部。那麼,網路所提供的環境,有機會為閱聽人可以提供同一個事件的更多角度的觀看,或者,更能逼近真實。當然,當我接受網路的無秩序及無身份時,我同時就接受了她帶來的大量未經查證也或者根本無法查證的流言。但即使如此,我還是認為〔去身份〕還是在對抗主流對抗權威時網路特性中最可貴,最不該退讓的。

我同時認為,與主流媒體抗衡的標的,除了新聞報導外,還應該包括〔什麼是資訊〕。雖然商業確實在背後執掌著篩檢網,將他們認為沒有交換價值的資訊等同為沒有使用價值的資訊,網路的自由發言空間,還是能提供異於資本主義邏輯的資訊態度。如就這點來說,其實網路資訊散佈者如果提供出主流媒體所不願提供的資訊,未必要像iron說的〔直接攻擊〕,其實她已經在跟主流媒體對抗。
台灣還真奇妙,發展到最近,部落格好像沒有辦法改變任何一點點主流媒體,反過頭來,是主流媒體想要進來改變部落格。

好像聽到主流媒體說,既然這個東西可能危害到我,不如,把它閹了吧。

剛開始的那個什麼編輯部部落格〔嚴選〕的,我就已經有點這種感覺:輪得到中時選?他媽的中時可能連什麼是部落格都還搞不清楚,是又可以選得多嚴?看見有人貼什麼嚴選的貼紙,也就是一笑置之,心裡最多嘀咕幾句:部落格也算新科技,而且一部分特質還是要提供異於主流媒體的訊息,由一個老報編輯台推薦,就好像〔一艘由馬車製造業推薦的太空船〕或者是〔由微軟推薦的最佳蘋果軟體〕,一點說服力都沒有。但,大家還都貼那麼大一張在自己家門口,原來,只有科技新,改造媒體也只是說說,大家還是很信任老報,信任媒體嘛!

最近,中時還變本加利,舉辦所謂「第一屆全球華人部落格大獎」,就我看,這叫做主流媒體直接把手伸進來,給定義,評好壞,進場限制部落格發展。

當然,台灣部落格的發展:例如貼貼紙風潮:原本有點奇特,還曾經見過有人是以〔文章裡有大量連結〕這類很奇怪的原則,來判斷文章的好壞,在這種局面裡,有個主流媒體感受到有利可圖,或有被攻擊之虞,想要收服這個新玩具為自己所用,也還不算太驚人的消息,阿Q點想,人家想要染指,可見部落格可能還真有幾分姿色?

原本,這回事根本不值得浪廢時間寫東西,但經過這個朋友又去了那個朋友那裡,最後去看了他們的參賽規則,我說鄉親啊,這是啥siau?

先看原因:
然而,隨著部落格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如何從茫茫網海中找到認真創作且有料的部落格,也成了一件益發困難的事。

為了鼓勵用心的部落格寫手、提昇整體部落格書寫的品質,中時電子報決定舉辦第一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這話的意思是,部落格雖然很多,但大部分是爛貨,要找到(他們自己定義的)好的很難很難,這是直接在污名部落格了不是?其次,由中時來為大部分書寫品質很爛的部落格提昇,其結局難保不會變成〔這篇〕。

其次,再看部落格定義(依他們的參加資格):
5. 「部落格」資格認定:
(3) 由部落格功能來加以認定:
A. 是否有RSS?
B. 是否可以單篇迴響?
C. 文章是否可依時序排列?
所以,我如果選擇不開迴響,就不叫部落格,所以,你開車不按喇吧就不叫開車?

其三,來看評審:(依他們的評選辦法
1. 初審(資格審):
參賽者報名後,將由主辦單位就報名內容做確認,如果報名內容沒有疑義,參賽者部落格將於36小時內出現在該分類之報名區。初審指標如下:
(1) 是否為本人報名(信箱回覆確認)
(2) 報名網站是否確定為部落格?
(3) 部落格內容是否1/2以上為華文?
(4) 部落格是否可以連結(評審以點選兩次為限,若間隔一小時點選兩次以上仍未能開啟網站,則視同自動棄權)?
(5) 部落格內容是否有違善良風俗?(如色情露點圖片、教唆犯罪、自殺等等)
其中第一條到第四條,大概約是廢話,但第五條非常可笑。首先,中時的善良風俗是什麼?從他們報系這幾年來的片面觀察,例如中時頭版刊過的白曉燕的照片,例如中時的社會版,例如中時的分類廣告,例如中時政治新聞出現過的假消息。中時都這麼幹了這些年,我原本還以為他們很具批判進步性,早已把陳腐的善良風俗定義丟進垃圾桶了,但這個規則突然跟我談起善良風俗,我還真不知如何應對。所以,這裡談的,絕不是我們想像的善良風俗,那麼,是誰的善良?誰的風俗?什麼叫違反?答案的白話文恐怕是:中時不爽看到的,就沒了。這條就是要用他們善良風俗進來檢查部落格的善良風俗,想要限制他們不喜歡看的資訊的發展(雖然部落格本來就不靠他,但他們這做法是有這個意味)。

另外,通過初選後,入圍那部分的規定也很棒:
(3) 入圍遴選指標如下:
A. 發表數量:是否已發表該類別相關文章20篇以上
B. 發表品質:文章或照片的品質有一定水準及觀點
C. 發表頻率:過去三個月內發表文章數量是否有10篇以上
D. 互動頻率:利用部落格與其他網友之互動情況
E. 引用數量:所發表文章被引用之數量多寡

(4) 網友可對參賽者所發表之「入圍宣告文章」進行迴響、留言,字數不拘,至決選結果出爐前一日24:00為止,每類別將選出一位留言篇數最多的「人氣王」。並從9位人氣王的留言者中各抽出一位「加油打氣」獎。
就是說,他們的想像裡,部落格好壞先是以〔量〕為判斷,其中唯一提到〔質〕的是空話一句,能夠說出來的,全是數量,就是說,如果不量產,就不會是好的部落格。有的人一輩子寫一篇好東西,就足以名留千古,為什麼一定要量產?另外,他們可能甚至不知道,世界知名的起步甚早的部落格平台之一Blogger,根本沒辦法送引用過去,台灣學生大宗的無名,引用功能也是後期才出現,而且半殘了好一陣子,只會用這些表面的(而且無法普同的)數字來評斷,也算是膚淺無知的一種表現。

更荒唐的是還有人氣王,他們的舉辦原因才在那邊說什麼不著邊際的大話,說部落格水準不夠,立刻在比賽辦法裡露餡,原來他們也就是在意什麼〔字數內容不限的〕人氣這類回事。原來,他們所謂的〔提昇〕,是〔提昇人氣〕這麼回事。這會不會也把部落格的回應功能(也就是他們認為一定要有的一個功能)想得太幼稚了一點?

起因是嫌部落格爛,定義是有問題的,審議是要過濾他要看的,然後還兼幼稚化所有參與的公眾,結果,還要把部落格導向衝人氣的方向,這種大獎賽,也算擺明了吃部落格豆腐。或有人說,真正〔正〕的也不會去參加選美,但這麼說,未免還是落入有人正有人不正的圈套裡,去站在台上由人用他們自己的標準評頭評屁股,怎麼想都不對勁。

如果部落格是日記,還有我的日記寫得比別人的日記好還不好的問題嗎?部落格如果是參與公眾各自的意見與真相的一部,大家都是試圖拼出真相的其中一塊拼圖,還有這塊比那塊好或不好的事嗎?部落格如果提供〔主流認為沒有價值〕的資訊,又怎麼會有〔我的資訊比你的資訊有價值〕的事呢?

依台灣的風氣,這時候,該是要發起一個反中時摸頭貼紙串連的時候了。

PS,當然啦,如果結果變成這樣,我覺得可以。

Posted by timojazz at 樂多Roodo! │04:43 │回應(42)引用(7)├電腦/網路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46664
引用列表:
最近在BLOG界
I\'m a Free Blogger, I Don\'t Read China Times!-- 中國時報,你在幹什麼?【馬康多小鎮】 at November 2,2005 03:42
        最近在BLOG界及棒球迷間,中國時報都
I'm a Free Blogger, I Don't Read China Times!-- 中國時報,你在幹什麼?【馬康多小鎮】 at November 2,2005 03:49
句引@球迷要加油,那你們呢?【園物動里底斯歇】 at November 2,2005 07:10
秋日的夜晚,再一次扭開冷氣與秋老虎抗衡。 原本應該愜意且雲淡風輕的周末夜晚,在翻「格」讀了幾篇blogger的文章後,心頭一沉。 本有千言萬語之澎湃想言,但張望著我那可能成為今年
【網摘】上台容易、下台難!--部落格、雜誌、報紙?誰該下台一鞠躬?【查理王.看世界-部落格-CHARLIE'S BLOG!】 at November 6,2005 00:14
今天在家邊看書邊煮飯邊飛行那頭傳來台灣電視新聞正在吵什麼羅文嘉....周錫瑋....blog.....的好奇之下, 在衝完一本書之後就上網休閒一下跑到
這個最好笑【Vol de nuit 夜間飛行】 at November 23,2005 08:31
入圍的資格應該會被撤銷吧!^_^
我把貼紙拿掉了【Real Gone的視覺日誌】 at November 23,2005 10:24
又亂寫~XD
http://spaces.msn.com/itswolf/Blog/cns!CDD546D95B4BBC70!778.entry【itswolf】 at May 25,2006 10:26
回應文章
同意,我率先把中時的貼紙拿掉響應。
Posted by 酥餅 at October 28,2005 08:41
我倒是覺得那是主流媒體想把這些異議吸納收編的手段

現在的BLOG 很大部份取代了個人網站發表個人作品的功能,
只是給個更方便的書寫介面,不用跟以前一樣一頁頁更改再上傳

目前的情況,我覺得只是重演一次幾年前個人網站開始興起的情況而已


唉!我也想做個反中時的串連貼紙
Posted by TRUEVOICE at October 28,2005 11:17
曾經虛榮地貼過中時貼紙,
但後來想想,其實似乎只是在為中時宣傳而己,就把貼紙拿掉了。

blog本來就是主觀的,
誰有資格來評斷優劣好壞?
寫得好!
拒絕再被吃豆腐!

Posted by ysw at October 28,2005 12:55
這個好,作個反中時貼紙的串連貼紙吧,聽起來不錯。
Posted by 酥餅 at October 28,2005 13:49
中時本來的文章裡把blog閹的更徹底,timo您看到的已經是改良版了。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1136.html
Posted by Portnoy at October 28,2005 14:25
反中時貼紙的串連?

You do this only when you care.

最好的應對方式是,當它是個屁,理都不理。
Posted by znamenny at October 28,2005 16:38
Timo這篇應該又會得到一大堆掌聲吧!讀得真爽。

我向來不愛貼紙,但為此事發動串連我絕對支持。(有沒有貼紙以外的方式啊?)我想,有同感的部落客們多多寫文章回應,可能比貼紙效用更大吧。

另一方面,從最近「你的部落格值多少錢」的遊戲會誘惑那麼多部落客參加,可以看出為何中時想要做這類事情,以及為何它的部落格品評會完全是量化考量,而且重點在於人氣。人氣潛藏的商業價值,是這個活動所最關心的吧?他們哪裡會去在意什麼內容?那條「違反善良風俗」條款,隨便說說而已吧,中時編輯部落格中就有不少限制級內容,看不慣的人大有人在,但是這類羶腥本來就是吸引人氣的一大利器啊。

想要出名、想要有人氣,似乎是當前文化塑造出來的普遍價值觀,是這娛樂工業和新聞媒體過度膨賬的時代人性的基本考驗。只要有人喜歡出名的感覺,喜歡得獎的感覺,中時這套就玩得下去。

Timo這裡似乎提出一個「部落格格格平等運動」,我很贊成。

部落格不過是一種新的媒體形式,是否會被操控還是操之於個人的自覺,以及主流文化的價值觀影響。有點像解嚴前後自由化的情況,大家拼命衝撞,感覺什麼都有可能,但到頭來還是有新秩序會出現,權力仍然集中,到頭來還是有些人比別人「更平等」。

「格格平等,格格等值」是值得呼籲的倫理概念。



Posted by judie35 at October 28,2005 17:02
呃......我最後一句話其實是想嘲笑什麼事的都做貼紙的風氣口也
......嗯,大概文筆不好,好像效果也不好。
Posted by timo at October 28,2005 17:24
哈哈哈,不如這樣,把自己的露點照放在首頁或是為文置頂好了。
Posted by yvette at October 28,2005 18:03
當然,中時看起來就是想要進來收編部落格的能量,或是用他們那邊那些〔知名文化人〕來〔建立部落格新(其實是舊的,原有的,跟部落格無關的)秩序〕。我原本想,中時未免可笑,平面報都辦得一日不如一日,快辦不下去了,還有臉在落後別人數年(例如破應該搞了有個一兩年了吧)之後號稱〔第一個編輯台什麼什麼〕,後來搞那個嚴選的,大概就是情勢誤判,誤以為自己還是個有公信力單位(而且還是在網路世界裡的公信力)?

但是,當我在這個那個那個這個部落格都看到嚴選標之後,我其實重新評估了一下,或者,時代沒有那麼新,或者,還是有很多人認為中時在網路在部落格是有公信力的。那,大家接受,也就是了。

新時代--如果有這個玩意兒--是所有參與的人去形塑出來的,又不是我自己想一想就算數的,如果時代要洮汰中時這種做法,他自然會落得沒人參賽沒人貼標。大動作鬥他,反而為這個落伍者提昇人氣,好像他還真有點什麼影響似的,也很奇怪。

這至少還是一個我可以選擇跟別人一樣或不一樣的回事,我可以寫自己的意見來嘲笑這樣的比賽,但,這也就是我自己的想法罷了,他們愛辦也就是去辦,有人愛參加,也就是去參加,這樣而已。
Posted by timo at October 28,2005 21:49
早就不讀中時這即將過氣的爛報啦,本沒被他性搔擾的問題。反而是讀了大作,方知教這不成材的東西給硬吃了1大把豆腐。
攏嘛俚害耶
我比較贊同znamenny說滴,當它是個屁

恕咱引用魯迅語錄:『最高的輕蔑是無言,而且連眼珠也不轉』
Posted by Kh`o at October 28,2005 23:05
唉,我那不成材的目珠就這麼轉了,還為了屁放了屁,害到你,真歹勢。

受我一拜Orz。
Posted by timo at October 29,2005 01:07
看完Timo的這篇,突然有種感觸
一段時間以來,可以說是對台灣的媒體感到異常的失望
「新聞綜藝化,綜藝低級化,戲劇無聊化」
這是自己常掛在嘴邊對現今台灣媒體的想法
可是也許自己正被媒體玩弄於手掌心而不自知.....
厭倦了媒體的玩弄及操作......
Posted by cobainyeh at October 29,2005 01:30
http://baseballtaiwan.net/forum/viewtopic.php?t=161

有關中時造假的新事件
Posted by fetus at October 29,2005 01:59
俗?什麼叫違"返"?答案的
Posted by balduran at October 29,2005 02:48
喔喔,來改,謝謝。
Posted by timo at October 29,2005 09:05
大俠啊,你知道咱老愛故意逞強的啦
玆來回拜orz

不過捏,那些該死的為啥還沒死?因為:
總會(還)活在咱們嘴里或筆下
Posted by Kh`o at October 29,2005 13:35
原來最近部落格這麼熱鬧啊!謝謝timo提醒介面問題,原來我在想取名部落格是否有約定俗成之概念,而其承載或想改變的可能是一種{思潮}之變遷,看來我可能想太多了,又或者仍有繼續觀察之餘地,看心情了!
Posted by 葫蘆 at October 30,2005 20:43
「呃......我最後一句話其實是想嘲笑什麼事的都做貼紙的風氣耶
......嗯,大概文筆不好,好像效果也不好。」

自己承認好了:我也沒看出來...
「據說」irony是最典型的英式幽默?

台灣的主流媒體倒是跟主流音樂很像。很糟,慘賠,但還是很多人買他們的帳。
Posted by 枕頭阿亮 at October 31,2005 19:51
我是有看出來啦!*自信滿滿*
但前頭擲地有聲的東西太多,這笑點自然就給忽略掉了。
Posted by Dannyboy at October 31,2005 20:44
喔喔,強者住樓上啊!
Posted by 枕頭阿亮 at November 1,2005 14:55
說起這吳清和,也許可以用這樣的濕露根:

I Can't, I Can't.......
I Can't read ChinaTimes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2,2005 15:15
引言:所以,你開車不按喇吧就不叫開車?

看到這句話我笑了~ 形容的真是再貼切不過啦!
Posted by Paul at November 2,2005 16:12
剛去bodu那裡,在談吳清和被捉包案的文章裡點了吉米伯演唱艾爾頓伯的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實在點得點題,特別在首頁撥送一下英國在地男孩團阿藍演唱的版本,呼應一下。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3,2005 07:06
大家還都貼那麼大一張在自己家門口~~~~我也有貼,他發了我就貼咩,哈哈 )))
第一屆全球華人部落格大獎~~~~我有報,丟進去就沒事了,麻煩的是評審吧!看到死,怎麼選都被罵,吃力不討好
人氣王~~~~這個我很反感,通常回應最多的,都是口水戰,而且沒內容,無意義的~~~~


其實部落格無所謂好壞吧!全都是個人想要書寫的模式,或是利用的工具~~~

我也有寫一篇,不過我懶些,沒你寫得這麼有責任感,哈哈 ))))
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2348&md=entry&id=18439


Posted by 海豚飛 at November 6,2005 11:32
國內美國職棒迷用下面這個符號串聯



Posted by DLowe at November 7,2005 18:44
這跟部落格大獎賽無關,算是為吳清和耍無賴才出現的。可參站內另一篇〔誰在散佈謠言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7,2005 22:31
單單以(中時部落格)的那樣難看的版面,就可以宣告他們沒資格評斷別人的部落格,更何況辦大獎!!
Posted by Ku at November 8,2005 04:30
哈哈我今天終於拿掉中時部落格優選貼紙
因為我喜歡的部落格都沒入圍
太令人失望了
可見他們的品味和我不一樣
所以貼紙就拿掉吧
沒什麼好玩的了~~~~~
Posted by 海豚飛 at November 21,2005 23:56
恩.最近選文貼紙我拿掉了.

當初看到(應該是第一版)部落格大賽的說明
心中有所質疑
所以也沒有參加

自由的部落格無價.
Posted by 南瓜 at November 23,2005 11:31
給你拍拍手^^..與媒體對抗就是要這樣子的..
Blog的自主性與完整性..本來就是要維護,
除了互相尊重外,從來就沒有誰可以主導誰,
更何況是訂出優劣!
Posted by magicat at November 23,2005 12:33
拿掉了中時嚴選的banner,謝謝版主這一篇的文字…
晚上回家後,加入聯播,讓更多朋友,分享你看事情的角度…感謝!
Posted by 塵襲 at November 23,2005 12:50
其實我倒覺得這個活動並不需要用這麼嚴肅的態度去看待他。為什麼?

1.中時在blog圈的地位為何??各位應該心裡有數。
2.活動只是短期,對各個blog的影響也是短期,只需要把它當作短期行銷的手法即可。
3.大部分的blogger參加這個活動的目的都是以宣傳自己blog為主。


綜觀以上三點。其實反映不需要這麼大的。

中時頒獎給某個blog,只是代表那個blog又多了一個肯定他的人,只是對blogger的一種鼓勵。

相反的,沒得獎也不代表blog差,而是代表中時評審團不認同這個blog。但,這又如何?本來這種東西就有愛與不愛之別,沒有差與不差的分別吧!?
Posted by 好手 at November 23,2005 13:31
我還是願意嚴肅一點看這回事。不要說嚴肅到什麼寫論文的地步,但至少要看他兩眼,他手伸進來,就把他手推開,一點反應都沒有,人家以為我們軟杮子。

俗話說,面對性騷擾,要一反應二記錄三告訴別人,不然,這個性騷擾就不搆成性騷擾的存在。你對他笑一個,他以為你高潮了,把性騷擾說成談戀愛。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23,2005 18:31
你所說的也不無道理
但叫入圍的人情何以堪
會出現部落格大獎是遲早的事
就算中時不辦也會有別的媒體會辦
只是剛開始技術層面可能有問題需要改進
今天如果辦的單位不是中時
而是PCHome.Hinet.Yahoo.Yam等網路媒體
或許就沒有這麼多爭議了...

老實說,我有入圍
當初參加只為增加曝光率
入圍是意料之外
但也受到鼓舞
樓上的timo先生把入圍比成性騷擾
也太言過其實了
Posted by 不小心入圍者 at November 24,2005 11:28
前兩句

你說"性騷擾"也不無道理
但叫"本來不知道被性騷擾的發現自己原來被性騷擾了"的人情何以堪

是這樣嗎
Posted by yvette at November 24,2005 13:41
人說 幻想是美麗的
可是 現實卻如此殘酷
我只是小小世界的blogger
並不想接受這樣的批判呀
總之 我還是持著「人之初、性本善」這樣的信念堅信著
Posted by 也是不小心入圍者 at November 24,2005 16:32
我的親友也是有獲中時推薦,也掛牌,但不會有他被我批判的問題,我批判的是中時,包括未來任何想把手伸進來的主流媒體或是財團,我可不想批判參加者。我說的也就是我看到的現象一種以及我對這種現象的理解。

正如同,如果說批判〔黨職併計公職年資〕,該被批判的是把這兩個混起來,黨國不分圖利自己人的國民黨,而不會是因為有這種制度而領有怎麼樣一筆退休金的某一個個人。如果這個個人曾經是能左右主導這種政策的人,他算上要被一起批判,但如果只是一個小黨工,他也就是領筆錢過日子,何罪之有?

不小心入圍者,你原本想增加曝光,現在也有增加曝光,想被肯定,有得到肯定,想被鼓舞,也有得到鼓舞,求仁得仁,何必情有不堪。

性騷擾的定義,從來是被騷擾的人覺得有被騷擾,就成立,每個人尺度不同,理解也不同,你能接受我不能,我能接受你不能,不會有誰言過其實的問題。

也是不小心入圍者,你是好人,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主流媒體之善不善,恐怕不是靠堅信就可以的。

最後,我這篇有引起什麼爭議嗎?有的話,就太好了。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24,2005 18:58
各位大大有沒有想過一個可能性,就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
連貼兩張貼紙,

上面一張拒看中時的貼紙
下面一張中時嚴選部落格的貼紙,

這樣說不定會比較有說服力!XD
Posted by fansue at November 28,2005 09:54
一,這裡沒有大大,大大在我兒子的尿布裡。
二,連貼兩張的建議看不懂,被自己反對的單位推薦,應該是沒有什麼說服力吧。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28,2005 20:12
對不起,第一次送出引用通告時失敗,重送的結果就變成現在這樣了。麻煩您刪了其中一則吧。
Posted by 阿餅 at March 25,2006 23:21
隔一年再看,還是很好看。
Posted by bodu at November 6,2006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