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3,2005 00:21
空地開出第一朵花
我認識一個小朋友,雖然相差有個五歲或者不只,但我們常混在一起的時候,大概三年前吧,卻不像那種大朋友與小朋友的互動關係,一起幹譙,一起烤肉,一起在煙霧迷漫的KTV裡喝得亂七八糟,吹著BIBI,然後唱著發音恐怕也不準確的〔極速〕,總之咧,我認識一個這樣的小朋友,姑且稱他叫大飛哥。大飛哥是個熱血且坦率的人,在讀書這回事上並不大在行,或者說,不大有興趣。他在行的,是電音,是很大聲地放音樂,是在地下舞廳圍事,是藥物,是在嗝過後坐在酒吧喝酒時,還能明辨來者是客是條,特別這最後一點,他是極為驕傲的。
說起藥物與舞廳,對我來說陌生也不陌生,藥物隨著時代日新月益,舞廳也是。我知道的,是聽學長說幾個人一起呼大麻,然後來個大鍋炒,不亦樂乎,是我高中時代那種,躲在學校廁所用香煙錫箔紙吃的冰,是去西門町的米奇星,聽到DJ播放林強的向前行,全場歡呼,然後隨著最後一句歌詞,全場一起高呼〔喔喔喔,我咧幹恁娘〕的那聲幾乎要踏破舞廳地板的巨響,是幾個認識的妹去了中泰賓館上的KISS,認識了老外時那種閃閃動人的眼神。到了大學時代,我已經淡出這些回事,剩下的,大概是偶而聽聽出去玩回來沒有收獲的L說幾句身為同志的苦悶,說他多久沒有健康的性生活,去舞廳總找不到好的男朋友。畢業後,只剩下有一次聽了一個在媒體界的朋友,有點驕傲地跟我說,他昨天去了搖頭店,對他來說有多新鮮多好玩。
遇到大飛哥,算是讓一些事情重新具象一點。大飛知道我有聽爵士樂,也會跟我交換些聽音樂的心得感想等等,雖他不似我寫字騙錢,但他比我聽爵士樂或者更認真地聽電音,品種功效特色技藝,可是一點也不含糊。對藥物也是一樣,他也不是來了就嗝,他甚至有時還得做些經銷的事,他可以很仔細地跟我介紹國內藥物管制分類,告訴我俗稱的什麼藥其實是什麼藥有什麼功能如何使用,官方分在哪一類,合法不合法等等。
或者說,我不夠帶種,對自己也不夠好,即使認識了像大飛這樣的引路明燈,我也沒再嗝過,也沒再進過舞廳。
但,這事還是一直很怪的。明明,那裡有一群人,明明,大飛跟我同學L也跟在媒體上班的那個朋友各自相差十萬八千里,除了在那裡會合,他們各自也都還有許多相差十萬八千里的事在做著,但他們卻一直被媒體〔同質〕地處置與認識。只要他們上媒體,就是破案消息,只要是破案消息,就總是同一個樣板長相:警方破獲blahblah,多少人blahblah,攝影機跟在警方身後進入,夾岸數十數百人,有外衣者以外衣蒙頭,沒外衣的閃牆角以手摭臉,然後給安上一個名字,叫搖頭族。總之,是負面的。而那些自己也參與其中的〔枱面上的人〕呢?沒爆,就自己賺到個爽,若是爆了,就搖身一變來個全盤否認,甚至加入污名搖頭族的行列。
何姑媽在幾天前放出了消息,她手上企畫了一本名為《搖頭花:一對同志愛侶的E-Trip》的書,將在六月二十一日上市,內容是作者(兩個男同志伴侶大D和小D)相戀六年,泡舞廳嗑藥玩耍五年,分手半年之間的胡言亂語。得到消息我立刻去賀,因為,這塊明明存在的領域,就主流的論述空間來說,一直是空白的。呼大麻大鍋炒是空白的,吸安幹恁娘是空白的,去KISS找老外打一炮是空白的,電音與搖頭,也是空白的。
他們的新聞台,沒去玩過,書,當然也沒看過,沒看過的書,是不能推薦的。我只能說,這本書,大大方方地就站在這塊充滿歧視污名及扭曲的空地上,這樣。
書的網站,有些名家推薦,實在講,有些推薦卻讓我不大舒服,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讀者那麼多種,文化評論人那麼多種,最近還流行〔網路寫手〕,可能更多種。簡言之,我在一些推介裡,嗅到了一種窺視的愉悅與風涼。
這讓我想起大飛哥來,如果,我央他將他圍事嗝藥與音樂的事,用文字寫出來,我能想到的對話大概是這樣
〔幹,這誰要看啊?〕
〔幹,什麼書都有人要看的啦。〕
〔幹,唬爛。〕
〔幹,你寫寫看是會怎樣,很多人會想看的啦。〕
〔看?看熱鬧還是看笑話?〕
〔不要這樣啦,就我的判斷跟你保證,一定會有些什麼知名文化人之類的出來挺。〕
〔挺?我們被抄的時候怎麼沒人出來挺?文化人,文化人懂個雞巴毛。不要再唬爛了,你點的歌來了,喂,麥克風咧?〕
本書部落格: 《搖頭花:一對同志愛侶的E-Trip》
或者說,我不夠帶種,對自己也不夠好,即使認識了像大飛這樣的引路明燈,我也沒再嗝過,也沒再進過舞廳。
但,這事還是一直很怪的。明明,那裡有一群人,明明,大飛跟我同學L也跟在媒體上班的那個朋友各自相差十萬八千里,除了在那裡會合,他們各自也都還有許多相差十萬八千里的事在做著,但他們卻一直被媒體〔同質〕地處置與認識。只要他們上媒體,就是破案消息,只要是破案消息,就總是同一個樣板長相:警方破獲blahblah,多少人blahblah,攝影機跟在警方身後進入,夾岸數十數百人,有外衣者以外衣蒙頭,沒外衣的閃牆角以手摭臉,然後給安上一個名字,叫搖頭族。總之,是負面的。而那些自己也參與其中的〔枱面上的人〕呢?沒爆,就自己賺到個爽,若是爆了,就搖身一變來個全盤否認,甚至加入污名搖頭族的行列。
何姑媽在幾天前放出了消息,她手上企畫了一本名為《搖頭花:一對同志愛侶的E-Trip》的書,將在六月二十一日上市,內容是作者(兩個男同志伴侶大D和小D)相戀六年,泡舞廳嗑藥玩耍五年,分手半年之間的胡言亂語。得到消息我立刻去賀,因為,這塊明明存在的領域,就主流的論述空間來說,一直是空白的。呼大麻大鍋炒是空白的,吸安幹恁娘是空白的,去KISS找老外打一炮是空白的,電音與搖頭,也是空白的。
他們的新聞台,沒去玩過,書,當然也沒看過,沒看過的書,是不能推薦的。我只能說,這本書,大大方方地就站在這塊充滿歧視污名及扭曲的空地上,這樣。
書的網站,有些名家推薦,實在講,有些推薦卻讓我不大舒服,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讀者那麼多種,文化評論人那麼多種,最近還流行〔網路寫手〕,可能更多種。簡言之,我在一些推介裡,嗅到了一種窺視的愉悅與風涼。
這讓我想起大飛哥來,如果,我央他將他圍事嗝藥與音樂的事,用文字寫出來,我能想到的對話大概是這樣
〔幹,這誰要看啊?〕
〔幹,什麼書都有人要看的啦。〕
〔幹,唬爛。〕
〔幹,你寫寫看是會怎樣,很多人會想看的啦。〕
〔看?看熱鬧還是看笑話?〕
〔不要這樣啦,就我的判斷跟你保證,一定會有些什麼知名文化人之類的出來挺。〕
〔挺?我們被抄的時候怎麼沒人出來挺?文化人,文化人懂個雞巴毛。不要再唬爛了,你點的歌來了,喂,麥克風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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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出心聲,不是家累重,是腦子蠢,裝得少,想得慢。趕不上熱潮,還是忍不住插嘴表態,給自己貼貼紙。基於言論自由,即使反對使用/濫用藥物/吸毒,都不該禁止這書得問市。
搖啊搖,搖到資本主義毀滅【bodu's呱呱嚕啦啦】
at June 24,2005 10:10
對搖頭花,我有不大一樣的看法。引了幾句你的話。有空來看,給點意見。
哈哈。除了狂笑外讀來還很爽。
可是,在主流媒體之外,起碼在我工作的地方,這些議題早就談了十年了,一點都不空白哩。
可是,在主流媒體之外,起碼在我工作的地方,這些議題早就談了十年了,一點都不空白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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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inertia
at June 13,2005 23:15
貓伯,
很高興你有加減爽到。
另外,雖然我都嘛有加減利用貴單位增加新知,但我想你們家算不上我原文中所謂的〔主流的論述空間〕......吧?哈哈。
很高興你有加減爽到。
另外,雖然我都嘛有加減利用貴單位增加新知,但我想你們家算不上我原文中所謂的〔主流的論述空間〕......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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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imo
at June 14,2005 00:43
從前面的開場,還以為是什麼青春回憶錄,令人盪氣迴腸。沒想到重點是要談搖頭花,好一個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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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iron
at June 14,2005 03:43
哈哈,賣假,圖那大張放假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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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imo
at June 14,2005 04:38
沒騙你,我真的是直接被文字吸引,沒注意到圖,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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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iron
at June 14,2005 22:17
那,真是感謝。受我一拜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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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imo
at June 14,2005 22:25
總算有人把這事拿出來做了。想起在學校時候的報導文學就是做這個的,時至今日可能都已人事全非。之前寫的不全然是藥物,其實想要講的是rave,不過因為分不開,所以也都混著談。
現在看起來還是覺得以前寫得東西可以再完整一點,只是當年覺得自己寫了駭人鉅作不可一世,現在看起來也還好。
熊熊想到乾脆把文章放上我家,有空看看唄
http://www.wretch.cc/blog/cyberace&article_id=2156137
對了,爺、還等您打球勒!
現在看起來還是覺得以前寫得東西可以再完整一點,只是當年覺得自己寫了駭人鉅作不可一世,現在看起來也還好。
熊熊想到乾脆把文章放上我家,有空看看唄
http://www.wretch.cc/blog/cyberace&article_id=2156137
對了,爺、還等您打球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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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胖虎
at June 16,2005 00:11
書還沒看過
倒是一堆無趣的"作家"寫無趣的推薦和評論
看得都快吐了
倒是一堆無趣的"作家"寫無趣的推薦和評論
看得都快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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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esertrose
at June 16,2005 0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