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7,2006

就是酷+Miles Davis邊欄

本文同樣是為表演藝術雜誌2006年七月號所寫。

編輯大人將我的標題改成〈何以曰cool?就是爵士「酷」!〉,嗯,no comment。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有個節目,叫做文字獵人,是由BBC與牛津字典編輯小組合作,企圖讓牛津字典更豐富與正確。他們的做法倒不是在找字典裡的「錯誤」,而是向全國人民公開募集,要找尋比「字典裡的辭源還要早的文字證據」,報了信,求了證,將證據提供給牛津字典編輯小組,一旦被接納,字典就得重修。收看這個節目時,心裡多少會感佩英國人對於自身文字語言的誠意,誠意之一,是很多近年的流行用字、新發明字,或舊字的新意義,都會被收進字典裡;誠意之二,是這個節目還企圖去補充牛津字典,追根溯源。據我所知,日本也有單位在做類似的事,例如朝日新聞社每年都會出一本厚厚的知惠藏,把當年的政治經濟拉里拉雜包括新字詞與流行用語,收錄整理成冊。

相對上,台灣的工具書對於新詞或者舊詞新義的補充,恐怕就落後他人一截。例如近幾年來,報章雜誌或者網路蒐尋,劈腿,全部是指某人同時與兩人以上交往,但翻開辭典,劈腿,你可能會找到個金瓶梅的例句,卻不會有今日用辭的意義。或者,得在誠實面對語言文字流動變化的國度裡,考試出現火星文注音文,才不會有那麼多無謂的雜音。

好像說遠了,這BBC的文字獵人,有一集出現了英國當代數一數二的爵士樂旗手Courtney Pine,他帶著一組人馬赴美國黑人社區,找尋「COOL」這個字何以從一個低溫的形容詞,增加了今日「很棒很風神」這類意義。追查了半天,原來酷會這麼酷,還跟爵士樂有關,大抵是從酷爵士問市以來,酷這個字,才增加了這類意義。

那麼,酷爵士是怎麼回事?

自一九四零年代Bebop問市以來,爵士樂的主流,一度往流行的反方向發展,雖然有人驚艷,但一般消費群眾以及許多從業人員,並跟不上他的速度,他的高度,以及他的複雜。

在那樣的時代裡,有一個年輕人叫麥爾斯‧戴維士(Miles Davis),我們姑且稱他為小麥(嗯,我知道有人稱他老麥,但這個時候他應該還是小麥)。這小麥出身其實還不錯,家裡有點錢,自幼也有栽培,學了點音樂,被老爸送到紐約的朱莉雅(Juilliard)音樂學院進修。

大學生,各位多少也是知道的,出了家門,到了都會,總之是一個五光十色,年輕真好。

沒多久,他就沈淪(亦或是提昇?)了。他不再去學校上學,轉而每天往五十二街(當時爵士樂酒吧集中的一級戰區)報到,不幾時,找到了差事,交了些朋友,從個音樂學院的新鮮人,變成個現場實戰的爵士樂手。對了,他是吹小號(trumpet)的。

恐怕也是技藝不錯,一起上班的長輩小號手"昏炫"葛萊斯彼(Dizzy Gillespie),將他引介給老友菜鳥帕克(Charlie "Yardbird" Parker),就這樣,他變成了帕克的室友兼同事,一起生活,一起吸毒,一起搞bebop。

小麥與帕克不同,他的成長經歷沒有那麼多苦悶,他的學藝經歷也算正規,他不是通過音樂要發洩些什麼,現在看,他恐怕更想來個大冒險,當個大明星。

沒幾年,從四四年在紐約落腳,四九年他就已經想與bebop分手。是他吹不快吹不高嗎?是他發現bebop其實(當時的)市場不大嗎?是他其實無法與一種音樂長相左右嗎?總之,他不想玩了。

在小麥還在搞bebop的時候,有一個由法國號手克勞德‧尚席爾(Claude Thornhill)領團的白人樂團,這團裡的音樂家除了團長克勞德之外,編曲好手吉爾‧伊文斯(Gil Evans)以及李‧康尼茲(Lee Konitz)的音樂也都算是有創意。四零年代初,他們比較像個搖擺樂團,因二次世界大戰而中斷了幾年,戰後復出時,他們不拘泥於搖擺不搖擺,勇於吸收新知,也將新興的bebop發展出的許多做法帶進他們的樂曲,但他們的音樂比起bebop,旋律清楚一點,速度慢一點,一般而言,悅耳一點。這種比較慢的bebop,當時,還沒有個名稱。

四九年,小麥想要與bebop分手時,找上了他們。於是,他們有了個實驗性質的合作,大約是這個樂團的班底如李.康尼茲(Lee Konitz),比爾.巴伯(Bill Barber),傑利.摩利根(Gerry Mulligan)等人,加上小麥,組成了個九重奏,由吉爾.伊文斯主導概念與編曲,錄製一張唱片,名為《酷的誕生(The Birth Of the Cool)》。

發行了,賣錢了,各位,有個新玩意兒好聽啊,叫做酷來的。

之後的發展,就亂了。首先,這批參與了《酷的誕生》的樂手之後各自領導些樂團續繼發展類似的理念,這些錄音,都以酷的名義發行。另一方面,因為酷的市場好像比bebop大,所以有一些並不似bebop般尖銳的演出,管你什麼淵源做法,都被冠以酷的名義發行。又一方面,一些在美國西岸發展的樂團或樂手演出,他們的演出也不似bebop尖銳,因為地緣關係,還有個名義叫做「西岸爵士」,有人說西岸爵士就是酷,也有人說不是。

就這樣,為了賣唱片,有關係沒關係相同不相同,都急著要跟酷掛勾,演變到後來,即使同樣貼著酷的標籤,很多音樂聽起來差別卻很大。這麼發著發著,酷,即使好像沒個清楚的定義與面貌,他還是變成了一個類目,一個派別,座落在爵士樂的歷史裡。

唱片行裡的對話,變成這付德行:「這張,酷嗎?」「酷!」嗯,買單。然後,這個音樂圈的事,傳到了街坊,連語文的意涵都因此而改變,台灣的辭典或許遜,但還查得到酷哥酷妹酷斃了這些辭條。

怎麼樣,酷吧?
邊欄:麥爾斯‧戴維士(Miles Davis)

說起來,在台灣介紹爵士樂,也算是奇特的經驗。年幼時,因為滾石魔岩出了一套爵士樂聖經,第一次接觸了爵士樂入門介紹及樂手身平簡介。稍長,總之因緣際會,在雜誌寫了些入門介紹及樂手身平簡介。過幾年,又有人找,又是要寫入門介紹。題目相同,不外主要風格若干,不可不聽大人物幾位。 

這麼多年來,這麼多不同人,針對相同的主題,差不多的篇幅,寫過這麼多版本的介紹,然後,現在又要再寫一次。或想,包括我自己寫過的那些介紹,大概都是失敗的,否則,應該是有所累積,成為某一種入門工具,而不會是隔個幾年,就得像是輪迴一樣,再來一次。

以這個邊欄為例,打算用一千字左右介紹麥爾斯‧戴維士(Miles Davis)。

麥爾斯‧戴維士(Miles Davis),美利堅合眾國伊利諾州(Illinois)亞頓(Alton)人士,雙子座。此君個性善變,沒有包袱,不在乎打破成規,也不在乎破壞傳統,於是開創了許多新的藝術型式,也獲得了多次商業上的豐收。

他在爵士樂界打滾五十年,開創或參與的爵士變革從咆勃(bebop)、酷(cool)、精純咆勃(hardbop)、調式爵士(modal jazz)到融合樂(jazz-rock fusion)。在這幾十年裡,為嚐試不同的音樂型態而先後找來合作的伙伴,多少都因為與他一起發展了個新玩意兒,在日後變成一個大明星。

因為許多次爵士樂的轉彎,他都站在路口拿著指路標,想聽聽一九四零年之後的爵士樂,要能都不碰到麥爾斯‧戴維士,簡直不大可能。

但,並不是常常碰到,就一定是好朋友。由於不同年代的他,做的東西非常不一樣,以至於看到他的名字,能夠提供的資訊,反而變得很少。這話的意思是,有一種聽音樂的方便法門,是從人物著手,例如聽了Charlie Parker,喜歡他的快速高音變幻,喜歡bebop,然後更進一步找尋更多的Charlie Parker來討好自己的耳朵。這招十之八九是成立的,但用在麥爾斯身上就很危險了,至少我就認識許多人,很喜歡某一時期的麥爾斯,卻很討厭某一時斯的麥爾斯。

那,怎麼辦?嗯,有一招,是根據麥爾斯‧戴維士的話演化而來。他曾這麼說:我會先演奏,等一下再告訴你這是什麼東西。(I'll play it first and tell you what it is later)

我們根據這句心法,來聽麥爾斯‧戴維士的音樂,就是要把一切的分類跟介紹丟開,看到他的名字,就聽。

你都說他變化多端了,還介紹人這麼聽,這豈不是有意為難人嗎?

我也沒辦法,你想嘛,在網路蒐尋器鍵入他的大名,零點一三秒之後,回報了36,600,000個鏈結。有的介紹他的音樂,有的寫他的生平,有的賣他的唱片,有的貼偶像明星的照片畫像,也有記載他的滿口髒話、八卦消息、女人關係以及政治立場。

這樣一個人,我寫個一千字,你期待我能寫出什麼?

Posted by timojazz at 樂多Roodo! │05:55 │回應(4)引用(0)├爵士樂:人/團
樂多分類:待產/育兒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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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酷!

呵呵呵
Posted by Linus at July 9,2006 13:47
酷!
Posted by Arkun at July 9,2006 18:00
爵士狗是該多汪汪叫!

其一,小的幾乎不可能去看「表演藝術雜誌」,必然會錯過這等妙文。
其二,小的看其他人寫的音樂文章,總是有「改建後的建成圓環」的感覺,嗯,玻璃帷幕,很有設計感、現代感的建築師傑作,可進去了,人反而慌了,找不到想要味道,可愛小攤子的小吃的味道,以及老圓環歷史積累的人的味道...然後落荒而逃。

難怪,每次學人風雅,「午后,泡壺咖啡,拿本書,放最愛的麥爾斯.戴維士陪伴...」,隨手跟人要來的吸滴,每次都,咦!這是老麥?這也是老麥...很想學酷,卻風雅不起來!
Posted by 肉腳堯 at July 20,2006 00:35
堯君,你聽那重金屬搖滾不也挺好,何苦學什麼風雅。

而且,學不會風雅也不是什麼壞事。一起幹譙打球飲酒鬼混,才是人生啊。
Posted by timo at July 20,2006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