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9,2005

因為看到你的blog很喜歡

是這樣,最近遇到一件事,讓我更加真實地感受到網路上的喜歡實在太過廉價與不真切。

如果常來的朋友,應該或多或少會看到這幾天站上來了兩個留言,其一是一位研究生,正在做關於部落格的研究,另一是一位記者,正要做關於部落格的專題報導。

先來談研究生林佳靜同學好了。林佳靜同學挺有禮貌,在留言版留下了應是事先預備好的留言,內容說明了她的研究的簡單方向及題目,並邀請部落格的主人前往某一網站協助填寫線上問卷。我雖然不大清楚她的研究方法及抽樣是如何進行,但做過問卷或是看過同學朋友做量化研究的,大概都會對正在撒問卷做研究的人多一份同情與理解。總之,都選到我了,我是願意去協助填寫的。

但是,我還沒填完基本資料,我就卡住了,因為基本資料裡的居住地全是台灣國內的各行政區,並沒有〔其他〕可以選擇,所以,我寫了封信去給她,說明我無法完成填寫的原因,也由於網路上留言及發信機器人日新月益,殺廣告殺得已經沒什麼耐心,所以,我的回信可能兇狠了一點。我說:
我現在住在英國。貴問卷我只能填到居住地就卡住了,因為那是一個必填項目,但是沒有〔其他〕可選。如果妳要的是〔住在台灣國內的人〕,那我剛好不是。
如果妳真的是要〔住在台灣國內的人〕卻又向我發出邀請,可見妳沒有看我的部落格,別說文章內容,連分類都沒看,那你這種邀請,等於是spam。
如果妳並沒有打算限制居住在國內這個條件,那妳的問卷設計有點問題。
總之,祝研究順利

後來,林同學也來信說明了,由於她的研究對象是居住在台灣國人的人,以至於,應是抽樣過程發生了失誤。她的來信說(節錄):
因為研究限制,目前只能做台灣地區的樣本,
盼望了解在相同的文化環境下,blogger生活型態及書寫行為變化如何?
謝謝您願意將此事告訴我,我會更注意這些細節,以免再次發生這種不禮貌的事情.
再一次向您致歉.

後來想想,我自己用華文書寫,定居在台灣的樂多公司提供的系統裡,人家做研究可能一抽樣是幾千個站,要她一個一個仔細看那主人到底是不是住在台灣,或者也要求太高了?總之,這樣要說人家是spam,可能快了一點。

林同學的問卷在這裡,從她之前的留言,好像也不拘是否由她發出邀請才能填寫,住在國內的朋友有空的話看就去幫個忙吧?(雖然我還是不知道這樣抽樣的信度效度是怎麼算)

林同學的案例,是拿來當對照組的。接下來的案例,才是本題。

台灣時間六月五日星期日,在本站 Jimmy Scott《Over The Rainbow》 一文中,出現了這樣的回應(原回應為保護當事人飯碗,我就刪了,媒體及記者的名字我也不想提了)
你好,我是XXXXXX的記者,關於blog有事想請教,可否回個信給我?謝謝!!2005-06-05 21:26:39

首先,我自己出去玩是這樣,如果是這種和文旨無關的內容,除非開張賀詞,盡量去留言板(如果有提供)留言,自己這裡,倒不特別硬要別人怎樣,打屁聊天兼而有之也是一樂,像之前一篇球隊的文,回到後來都在談CHE,也沒什麼不好。但我跟這記者也非親非故的,也不是來打屁聊天的,就沒頭沒腦的叫人回信,還不用留言板,我就有點討厭了。總之,我還是去了信,內容極簡單:
什麼問題?

又,這種跟該文題旨無關的留言,請利用留言版。

對方的回信口氣倒是裝得很熟,大意是說,〔喔抱歉,別生氣,因為看到你的blog很喜歡,想請您來談談如何經營blog的過程以及心得,並想約個星期三或四大約一小時來談一談。〕關於約時間這件事,實在讓我大吃一驚,我不得不再次去信詢問,所謂的〔約時間〕還大約一小時的意思,難道是要見面?對方也很快的回信確認,〔是的,如果你時間允許,當面聊聊囉〕

這厲害了,這個人又說〔很喜歡〕我的部落格,又說要見面談,幹,大公司果然本錢夠粗,也或者我這未滿一年的部落格菜鳥真的幹得出神入化,值得人家花好幾萬塊二三十時小時派個人來回英國來見我一面?那,我當然也就一口答應了。人家要遠道而來,時間還得看班機,當然由他決定,地點,我們當地主的當然不能失禮,心裡盤算,就帶去我們TYNE河畔一家舊麵粉廠改建成的現代美術館頂樓的咖啡座好了,建物本身有意義,展品有意思,景觀更是本城頂級。

但是隨著他所說的星期三已經到了,還沒接到確認的時間,再不飛,星期四也是趕不上了,我又很期待這次高規格的越洋面訪,便去信詢問,沒想到,對方說因為很忙,所以不能面訪,問我不知道是否可以電話訪問。這就讓人有點覺得記者大人規矩不好了,時間,是他開出來的,我說全力配合,但全力配合可不是就那兩天勢必什麼突然事都不會發生,那好,就算我真的把所有事都排開來了,所說的時間也已經到了,時間到之前,總該來信確認約時間好安排吧?這種極為不守信的約會方法,不由得讓人懷疑起他的真心,好吧,你很忙,就很忙吧,那你要問什麼也都還沒說清楚咧,我便寫了這樣一封信:
我在接受訪問前,想知道幾件事。
一,你們這個專題叫〔BLOG〕,但〔BLOG〕能談的東西很多,簡單講,這個題目很〔空〕,我想知道你們想談〔BLOG〕的什麼?
二,你說想找〔台灣的BLOGGER談談如何經營〕,這句話同樣是空的。我想知道你所謂的〔經營〕是什麼內涵?

可不可以用電話訪問,你不應該問我,應該問你們雜誌社能不能接受。因為電話訪問跟當面談是有很大不同的,例如見面談,很多事是可以很雜亂的談,然後做出一個像樣的整理,但是電話訪問,受訪者的限制大,採訪者的限制也大,拿著話筒說上一兩小時的話是極其無趣的回事,也因此,常常淪為要答案,而談不出個細節來。結局,叫做浪費互相的時間。

如果你真心有要訪問,請你提供訪談的簡單大綱,我再給你MSN,也許更能互動地談出點什麼來。

這次的回信,總算讓一切真相大白大意是說:〔所以我們會切不同角度讓不同的人說話,讓blogger談談經營心得供他人參考,你的blog以音樂方面取勝,版面也很豐富,blahblah,我不知道你怎麼經營的,花了多少力氣,多少時間,有什麼特別的經驗等,blahblahblah,就像朋友聊天一樣,這題目真的很大很難做blahblah〕

如果真的看過我的部落格幾篇文字,大概都知道我人在英國,大概知道我對資本主義那一套算是反感,大概知道本站主力根本是諒諒,大概也猜想得到我是個口氣極差又好詭辯的人。猶記日前已算不大客氣的跟個傳說中的學運大前輩多扯了幾句,幾個老朋友竟紛紛留言捧腹大笑,笑我這痞子生了兒子竟然變得慈眉善目,足見本人給人印象之差。老一點的朋友,可能還會知道我大學是新聞系畢業,對記者不用功胡亂採訪這回事極為厭惡。

這人,一定沒看過我的部落格,不然,一,之前不會約面談,二,不會用〔經營〕這種字眼跟我談,三,不會說我是〔音樂〕取勝,四,不會還是不提個採訪的大綱來。

終於,我決定把這個狀況外的案子結掉了,去信如下:
記者甲先生小姐,我想是夠了。

我不打算接受訪問,請另尋更適合人選吧。我跟你說我的理由。
我無法接受一個人在沒有看我的部落格的狀況下,就輕易的說他很喜歡我的部落格,還說要訪問我,還不知要問什麼。

說明如下:

一,我的部落格裡,有超過247篇文章,其中至少我的日記,我兒子的日記,我兒子的相簿及我的拍照作品,都很清楚的說明了一件事:我人在英國。加上我在英國看電視聽音樂的記錄,這類文章,我相信超過一百五十篇,足以辨識我人在英國這件事。另外,我寫給你的EMAIL的簽名檔,也是留我在英國的地址。但你竟然說要跟我約當面談談。我原本以為貴單位本錢雄厚,要讓你出國觀光,但後來你就沒再聯絡了,等我去了信,你回應說你很忙,若是在很忙的季節,是不可能安排出國的,所以,我斷言你之前根本不知道我在英國。

二,你說我的部落格以音樂取勝。本部落格文字與圖像等,除開翻譯的玻利維亞日記28篇,其他共計219篇,其中音樂相關(爵士樂35加上其他音樂16)還不到百分之二十五,我不知道你又是用什麼理由說我的部落格是以音樂取勝?或者,你覺得我其他百分之七十五的東西都很爛?若此,那你怎麼會很喜歡一個有百分之七十五爛東西的部落格?

綜合以上,你說喜歡我的部落格,恐怕是只看了皮沒看文字。但,我的部落格外表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裡面二百多篇文字。我還想,或者你有什麼想法,想問問你採訪大綱,結果你說要閒聊。

你反正只看皮就能說很喜歡,而且也不知道要問什麼,那你請找更多把皮做得比我還美麗許多,也更有好心腸跟你閒聊的人去採訪吧。

對了,我挺希望你回個信,說說你的解釋或立場或態度,好讓我知道是誤解了你還是什麼。

現在,對方已經回信了,大體是說:一,果然不知道我人在英國,二,他要找各種類的BLOG,音樂類找上我,原因是因為他同事推薦(特別感謝這位協助推廣本站的先生小姐),三,要看很多站,很忙,所以不可能仔細看,四,我的信讓他很傷心,雖然他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五,是,雖然你要尊重,雖然我花的時間不多,但這專題真的很難做,六,總之謝謝你。

這樣,我沒有誤解他,而且,他還說〔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可見真的是沒看本部落格了。那,我特別blog一篇以為說明,我真的是故意的。

順便,如果記者只能問這種問題(你怎麼經營的,花了多少力氣,多少時間,有什麼特別的經驗),我倒也可以給個答案:

答一,用筆記型電腦和包月制ADSL。
答二,十指敲鍵盤數月以來大約累積五四點零八八公斤重。
答三,數月累加大約八百九十三小時四十七分八秒(至秒字為止,之後請自己計時累加)。
答四,遇到你這種沒看內容卻能說出很喜歡我的部落格的人。

Posted by timojazz at 樂多Roodo! │06:01 │回應(46)引用(6)├電腦/網路
樂多分類:網路/3C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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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76817
引用列表:
在網路上有些東西真的廉價,端視自己是如何對待了。不過倒是沒有特別在意研究樣本取得的問題,或許真的以偏蓋全了,不過多少也該能顯露部份blogger的書寫動機、生活型態及書寫行為等等
關於問卷調查研究的若干隨想【風中的老古董】 at June 9,2005 13:43
前幾天某著名雜誌前來專訪查理王與工頭堅,主題是: 部落格(Blog)在企業之應用,我想對於部落客(Blogger)來說,這已經不是過
【今日閱聽】部落格在企業之應用可行呼?!【blogging】【查理王.看世界-部落格-CHARLIE'S BLOG!】 at June 14,2005 00:46
這個標題,是我今日MSN的ID,基本上體現了近幾日的心情;乍看容易令人誤解,彷如工頭是為了部落圈之事在努力奔走著,不過其實是兩回事。近況簡述如下。 1. 周一晚上從金邊(柬埔寨)飛回台北,結束五日帶團造訪吳哥窟的行程。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當一種感動是如此龐大,龐大到超過一般資訊量的時候,你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消化,更不用說書寫了。 我以前常懷疑為什麼這麼多領隊到處飛來飛去,留下的文字記載卻很少,有一部份原因或許也因為這種資訊量的累積,實在是常人體力所無法負荷。更何況我累積的東西實在很多,加拿大、沖繩、泰國、韓
【我在忙什麼】風起雲湧部落圈‧東奔西走工頭堅【[ Blog Worker ] 工頭堅部落】 at June 16,2005 00:27
近三日,大概是「部落格(Blog)」及「部落客(Blogger)」兩個名辭再度引起一般民眾漸次關切的黃金72小時吧?事件過多,條列以明示:
【部落格新聞黃金72小時事件簿】詹偉雄:「在學童當中」,不是一種最好的幸福嗎?【近日閱聽】【查理王.看世界-部落格-CHARLIE'S BLOG!】 at June 20,2005 00:49
艾瑪寫了一篇:[抱怨] 被訪問的快樂與哀愁,不禁也想要把艾瑪的文章與一個多月前timo的熱門文章「因為看到你的blog很喜歡」來網摘串連一
Blogger的所見略同【Think of Joe】 at July 14,2005 14:21
記者這一行沒名聲了
http://spaces.msn.com/members/waina-mi/blog/cns!1pNYqP8yX3HBqw2Uy9X13Afg!285.entry【waina-mi】 at July 17,2005 14:19
回應文章
好酷。
Posted by 酥餅 at June 9,2005 07:55
前天也才剛拿美工刀砍過一個網路小白
虧那傢伙的Blog還看起來有模有樣的
結果居然是個超級大犬儒,x的
回我東西的方式比你講的這位記者還blahblah


Posted by Desertrose at June 9,2005 08:35
to 酥餅,普通。

to 沙漠羅絲,網路小白歸網路小白,小白總是殺不完的,而且,誰說他白,他才會真的白?

但記者要採訪,不該約會放鳥,不該不做功課。
Posted by timo at June 9,2005 08:35
我遇到最大的災難是,學生在校時拿了我的手機號碼(怕他們課外有問題需要打緊急電話給我,結果......),然後學生畢業時去了X果日報,結果又將我的手機轉給同事(而且不只一個),現在我的處境就是,三不五時接到「房地產廣告用fuck off是否為髒話?」「某百貨公司促銷送XX妳有何看法」這種XXOO的問題。
若有X果的記者朋友在看這個blog,請你們轉告跑民生消費的記者別在打電話給我了,因為是我學生出賣我的,我並不想被採訪。
Posted by wisconsin at June 9,2005 08:36
威姨,我看妳就換號碼吧,如果真的夠煩。

說起這換號,有一陣子我因種種原因已經換過若干手機門號(公司),現在出來,想把舊的停了省錢,回去又要換一個。也就是發出集體簡訊或email給需要知道的人,一切就結束了。

這個滿地都是sim卡的時代,臭了,就放水流了吧。況且,放水流會比請水果的記者放過妳,要有效率得多吧,哈哈。
Posted by timo at June 9,2005 08:44
太認真了啦!

不過54088不錯.
Posted by fetus at June 9,2005 09:09
我猜這位記者甲先生小姐會認為"此部落格以音樂取勝"
大概是踩進樂多看到"爵士"狗
然後踏進格內又看到"音樂"是途中的安魂曲的副標
加上推薦CD的封面就...

不過timo還挺有耐心的啊
Posted by JC at June 9,2005 10:55
我想,這一切應該是timo預謀的吧?我怎麼看都巷是「戲弄小記者」的佈局啊!不過,人家很忙阿,應該也沒時間看到你這篇就是了。
Posted by 豬小草 at June 9,2005 13:16
什麼是小白??
spam??

yahoo上查的
Spam 
 n. ( 名詞 noun )

n. ( 名詞 noun )

1. 【物】 【商標】 斯帕姆午餐肉



Posted by grace at June 9,2005 13:50
看到啼魔「三戲無冕小白」的案例,只嘆:「有時間玩真好!」
自己也有過幾個案例,但都只能回個信曰:「最近很忙,沒空,抱歉。」了事。
Posted by Dannyboy at June 9,2005 15:14
本人對啼爸這番動作激賞無比
句句直入我心坎
贈上三顆大拇指

相形之下
我跟工頭真的是太假好心了
就算遇到有不懂的學生
都還是看到他們親切的笑容與稚嫩的青春而寬容地講著我們的BLOG
唉...
這種案例就像是:
"詐騙集團四處放簡訊就算只有一人回應就可以削翻了"的感覺是一樣的
Posted by 凱洛 at June 9,2005 17:22
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哈哈

沒事
Posted by Linus at June 9,2005 17:30
草伯,疑,呃,草叔,丹尼伯:

我是這樣,我是很願意相信人的,他說喜歡,我就接受他喜歡,他說忙,我也接受他忙,像草叔說是草叔,我也就相信是草叔。或者就結局看起來,你們覺得我單純就是在玩,但是,在終於沒有採訪大綱之前,我其實也一直給他機會。只要在任何一封來往信中,他突然真的來看看我的部落格,或者看看我的簽名檔,突然發現我在英國了,不管他是再扯個謊來圓他的之前的說法,或者是直接說聲對不起,總之是找個樓梯讓自己走下來,我就會放過他了。

那時他遲遲沒有約時間,最後說很忙的時候,我還一度以為他已經發現了,找了個-雖然不大高明的-樓梯,我也就要讓他下來了,後面的那封信,就回得長一點正式一點,也多說了我的想法,講真的,如果那時候他來了個我覺得有意思的採訪大綱,我應該會MSN給他,接受他訪問了。

我在一開始放了對照組,也是這個意思,我已經不像小時候那麼狠,發作間也不是那麼快了其實。早幾年,他第一封信來我就痛下殺手了。

萊伯之前說過的,有些時候,放過他,其實是放過自己。
Posted by timo at June 9,2005 17:33
凱洛姨真好心。

萊伯,謝謝你的笑聲。很讓人安心啊。
Posted by timo at June 9,2005 17:39
Dear Timo,

這兩位我都遇過,尤其後面那位,5/13就跟我約了,到現在都還沒跟我聊過....唉....相較之下,佳靜同學比較好一點....

所以,如果想知道更詳細的內容,請在台灣的大家,期待6月中旬的某本"數XXX"雜誌吧!(在此聲明,我真的不是在幫後面那位打廣告....)
Posted by Alice at June 9,2005 18:25
看來有小孩真好阿,真是四海通殺,每個年紀比自己小的,都立刻升級成為伯叔姨姑了...我也要!!
Posted by 豬小草 at June 9,2005 19:39
你不是已經有了,啊,不是,是露娘不是已經有了。
Posted by timo at June 9,2005 19:49
阿彌‧陀佛
Posted by THOXT at June 9,2005 23:34
timo

「猶記日前已算不大客氣的跟個傳說中的學運大前輩多扯了幾句,幾個老朋友竟紛紛留言捧腹大笑,笑我這痞子生了兒子竟然變得慈眉善目,足見本人給人印象之差。」

這是說我嗎?呵呵!我跟你一樣是痞子,不是什麼"傳說中的學運大前輩"。

你自言口氣極差又好詭辯,倒覺得你算性情中人,太多這樣的朋友。對你不大客氣的對待,了然於心,所以一直不敢再留言請教,但並不影響對你網站的喜愛,以及到此拜讀你的大作。

對了!我也會說幹!發音挺準的。

Posted by munch at June 10,2005 00:46
哈哈
這些記者啊
不知該說什麼好
Posted by camus at June 10,2005 00:55
munch前輩請寬心,我說的確實不是你啦(雖然是同一篇對啦,但我是指那個相應不理的poiesis學運大前輩)
但,這樣說起來,你也覺得有被我不客氣喔,嗚嗚,我記得我對你還不錯吧,好像還跟你分享了點內衣什麼的。難道我的所謂慈眉善目是我自己的誤會嗎,嗚嗚。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0,2005 01:49
好哩加在,不是罵我,還想說那句話說錯,打算向你同學哲政訴苦一番。

別分享內衣啦,分享音樂倒是真的,都乖乖照著你介紹的買囉。

再拜託!沒啥前輩的,早立志當痞子了。

Posted by munch at June 10,2005 03:30
比起您小時候,還真是慈眉善目啊!真是有耐性,和這樣的人磨這麼久,以提供大家大笑三分鐘、大喊痛快的材料!

你確定那位佳靜同學真的是同學嗎?現在有這種問卷調查法呀?正如你說的,信度效度怎麼算?

在台灣真是被騙怕了。這類東西我通常相應不理。相較之下,Timo還是很有愛心啊!

Posted by judie35 at June 10,2005 05:19
您用您真是讓人覺得很不合適.....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0,2005 05:22
有所謂

沒事多笑笑
多笑笑沒事

昨天得知想要推薦你去的bill cafe已經關了
這下,得在想想厲害的咖啡館

昨天也把你的網站推薦給一個孕婦朋友
她直說
好可愛喔好可愛喔

我想
你的音樂網站做得很成功喔

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

沒事
Posted by Linus at June 10,2005 09:41
「這厲害了,這個人又說〔很喜歡〕我的部落格,又說要見面談,幹,大公司果然本錢夠粗,也或者我這未滿一年的部落格菜鳥真的幹得出神入化,值得人家花好幾萬塊二三十時小時派個人來回英國來見我一面?那,我當然也就一口答應了。人家要遠道而來,時間還得看班機,當然由他決定,地點,我們當地主的當然不能失禮,心裡盤算,就帶去我們TYNE河畔一家舊麵粉廠改建成的現代美術館頂樓的咖啡座好了,建物本身有意義,展品有意思,景觀更是本城頂級。」

這一段最是精彩,令人叫絕,更令人想去那個咖啡館一坐
Posted by iron at June 11,2005 02:39
心驚!
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希望大家心情快快好起來.



Posted by 研究生 at June 11,2005 04:49
咦,這裡有誰心情不好嗎?
被Timo很有禮貌地ㄎㄠ成這樣,不是應該是研究生跟記者兩位心情不好嗎......
嗯,希望他們心情趕快好起來。
Posted by 路人丙 at June 11,2005 23:05
timo真的是很認真的人耶!
把訪問當成重要的一回事,也為它悶成這樣!
我想是為輕飄的"很喜歡"三字,感到很受傷吧!呵呵!
Posted by 福熊 at June 11,2005 23:52
福熊錯,路人丙對。

純粹個人事,還好有這篇裡的兩件事,不然更悶。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2,2005 02:28
忘了說,研究生,妳對我沒那麼重要的,真的。
再次祝研究順利。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2,2005 02:29
昨天看了後面編輯邀稿那段,,一直顛顛地笑~
今天下班在麥當勞看到6月號《數×時尚》「紛飛剪影 舞動的【部落格】」專題,我猜這就是正主兒啦~
Posted by anarch at June 13,2005 21:42
噓......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4,2005 00:44
你的經歷讓我想起去年在上個工作所遇到的一件事...

有一天 某新聞頻道一位記者來電求助:
我們最近想製作一系列的校園民歌專題報導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透過你們聯絡上李雙澤先生?

一時之間 實在不知要如何回答這問題
差點要回她一句話:
這位小姐 真是不好意思
敝單位並不提供觀落陰的仲介服務喔

有此天兵
果真不愧是天字號的頻道...
Posted by ROXYTOM at June 14,2005 09:12
阿湯哥的觀落陰這個真的是一絕!

另外講講今天才發生的事兒好了.....

話說今晚BLOG界知名達人SCHEE接到"本公司"某人電話說,想要做BLOG合作不知是否可一談。

SCHEE訝然說,『那你知道Carol吧,她對blog很熟阿!』(言下之意本公司的blog一事找我即可幹麻還跨界找上他?)

本公司某人說,『我不認識carol...』

這件事情已成了今晚本馬戲團團員們的笑柄了。可見我林凱洛在公司多~~麼的低調。對不起我好像離題了。希望本公司的人不會看到這個留言。
Posted by 凱洛 at June 14,2005 20:19
D調很好啊,D調D調...只是網路是很神秘的,什麼人都有機會看到的......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4,2005 21:25
看來有些搞部落格的,網路大頭病病的不輕啊

就像古早有某方網路電子報「文化人」,又有bbs大大,現在有部落格達人

大頭大頭,現在下雨,正好大頭,網路大頭,滿地爬

Posted by 小頭 at June 14,2005 22:30
不知道樓上的小頭,又是要諷刺誰呢?
Posted by anarch at June 14,2005 22:41
阿,真的很抱歉,我想我沒有表達清楚。

我的意思是說,既然是我們公司要推動的事情應該可以就近找人來做即可,不過很多時候我們通常都不會發現身邊有哪些人存在著。我上面的留言當然多半是開玩笑語氣,因為我提到的人都跟我滿熟的,他們笑的在笑我而已。如果造成什麼所謂"大頭症"的誤會、或是對Schee的誤解,敬請見諒。算了,我再繼續多blahblahblah也只是造成更多誤解而已。

啼魔不好意思,打擾了你的版。
Posted by 凱洛 at June 14,2005 23:14
To: anarch

諷刺那些有點網路空間就以為世界繞著他們自轉的大頭狂

(ps. 不包括我尊敬的timo)
Posted by 小頭 at June 14,2005 23:19
呃,我這裡很隨便的,大家慢慢玩。

還有啊,拜託不要尊敬我,我頭小,也怕下雨。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4,2005 23:22
唷!小頭講話真酸,噴酸氣的樣子讓我想到一位仁兄,他老兄的架勢跟你實在有拼。該不會你跟他也有點淵源,換個名字上來噴酸氣?
Posted by 小小頭 at June 16,2005 13:00
插個話,首先,我這裡支持匿名留言,你換五百個代號來留,我也不會也懶得去猜你是誰,我比較在意的是留了什麼言,有沒有得討論,好不好玩。

另外,小小頭,但我這裡稱讚別人酸得有架勢,是說,他比我酸比我有架勢嗎?這樣我不是很沒面子。:(
Posted by timo at June 16,2005 18:33
timo老大,我那敢這麼說?只是因為看小頭講話的架勢和諷刺的對象,與數月前一場BoF所引發的辯證過程很像,所以才有這等假設。我怎麼敢說timo老大架勢不夠呢?真是罪過、罪過啊!
Posted by 小小頭 at June 17,2005 08:42
難怪"數OOO"的Blog專題做的這麼差,看就知道一群沒玩過也很少瀏覽的編輯找一堆資料來看所整理出來的"報導"!
Posted by peishian at June 22,2005 15:59
感覺是個剛入社會的小記者~
Posted by 11 at January 24,2007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