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3,2005

搖擺(swing)

爵士源流-搖擺(Swing)

 Swing 如果當成一個形容詞,它通常是指一種感覺,一種對爵士樂的切分音的感覺,因為重拍與古典樂不同而產生的一種swing 的感覺。 這種感覺,通常成為判斷一個音樂是不是爵士樂的標準之一。 所以,大家有時會聽到這種話: Keith Jarrett 的東西不夠swing,或是說,swing 不起來等等,即是將Swing 變成一種判斷的標準。

 這種判斷有時感覺起來很無聊,但是,就像統一教是不是基督教一樣,總會有些判斷的標準,而swing 就是標準之一。這樣聽起來,好像所有的爵士樂都會swing,那麼它又如何成為一種爵士樂的「種類」?

 其實是這樣的,三零年代的大樂團型式的那種東西,通常被稱為swing,或有人譯為搖擺樂,而三零年代同時也被稱為 Swing-era。(也有人稱三零年代中期到一九四六年為止。)

 若說二零年代以前是爵士樂的草創期,則三零年代是爵士樂的流行期。三零年代初期,因為流行工業(如留聲機、廣播以及唱片)的發展,爵士樂的重鎮從芝加哥移轉到紐約,配合著為了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經濟蕭條中站起來的美國消費界,爵士樂手一方面失去單獨(或是小編制)表演的機會,一方面卻也使得大樂團的表演型式更加流行。三零年代中期後,搖擺樂大樂團已是流行音樂中的大將,一直到四零年代中期,這股風潮才開始隨著二次世界大戰的終戰退去。這段由搖擺樂大樂團獨領流行樂界風騷的時期,就是一般所稱的:搖擺時代(Swing-era)。在這一段爵士樂的黃金時期裡,收音機傳來的盡是搖擺樂大樂團的演奏錄音,酒吧、舞場及其他表演場地裡,盡是大樂團的天下,就在他們的樂音的攪拌之下,美國人民用狂舞來度過他們的經濟低潮、工潮與世界大戰。

Fletcher Henderson和 Don Redman是這類音樂的,到後來Dorsey Brothers 和 Benny Goodman等人使之大為流行,那種大樂團的,像是 for dancing 的爵士樂,便被稱為是Swing。

 這樣的解釋,也常讓人誤會Swing不過是為了跳舞的?其實,大樂團著重的是編曲,而各個樂團裡的獨奏樂手,也擁有相當的空間進行即興演奏,如果沒有這個時代的領班們對於樂理的探討以及獨奏樂手們對即興演出的研究,日後的咆勃是無法出現的。

在談論嚴肅創作的大樂團領班時,Duke Ellington總是會被提及,他日後幾個大部頭作曲嚐試,也都值得擁有,但若要說對日後爵士樂的發展的影響,我認為 Count Basie的樂團可能是更重要的。Count Basie樂團的風格與Duke Ellington不同,或者可以這麼說,Duke Ellington的東西紳士一點,相對的,Count Basie的東西土味重一點,更率直而讓我喜歡,他在搖擺時代的樂團除了有很強的節奏組(號稱全美節奏組之冠)之外,另外他團裡也出了許多著名的樂手,Count Basie的音樂及樂手,有人認為是日後bebop的一個前哨,甚至有人認為他才是真正的咆勃之父(The real father of bebop)。

延伸閱讀:請讀小威老師寫的:〈最搖擺的樂團、最快樂的音樂:Count Basie__談兩套紀念貝西伯爵百歲冥誕的雙 CD 專輯

Posted by timojazz at 樂多Roodo! │05:27 │回應(5)引用(0)├爵士樂:名詞/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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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呃...沒想到我剛剛在別的帖文裏抱怨keith的理由,瀏覽到這篇文章,在第一段就看到。

「it don't mean a thing, if it ain't got that swing」,沒有搖擺的感覺,沒有搖擺的感覺,怎麼jazz?

如果我要聽美美的古典樂,我就會去聽美美的古典樂,不會去聽keith。沒有要和你爭定義的問題,只是陳述個人想法。
Posted by caca at November 30,2005 14:13
你我豈有資格爭論〔定義問題〕?人家爵士樂發展了一百多年,包羅萬象,雖然swing可以算是判斷的原則一種,但你引的那句公爵名言,實在也是很久以前的事(六七十年前,意思是,那已經是日本時代的事了),現在已經無法成為一個絕對的標準,或者說,什麼是swing,其實也一直在微妙的變化。

唉,這實在也是我行文說得不夠周延,你的回應正好讓我補充一下,我在這篇中有說到,爵士樂的定義,根本缺乏共識,只要是在這個傳統下發展出來的音樂,都已被算成爵士樂的一種,爵士,也因此而豐富精彩。

別急著定義是或不是,讓耳朵開放地聽各種聲響,是我的建議,不然你會錯過更多,有太多東西是在那些既定的框之外的,也都有趣〔好〕聽。自由爵士?微分音?前衛?其實bebop根本也不符合公爵口中的swing定義,怎麼辦?只聽紐奧良和搖擺樂?太可惜了。

另,你不喜歡Keith Jarrett 是你的事,他的爵士樂很厲害,恐怕也不是你不喜歡就可以不算數的,你不喜歡就跳過,這本來就是個人口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實在沒必要四處嫌棄他吧?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30,2005 22:06
引用那首歌名,也是因為只有它比較能貼切表達我的感受,忘了在哪裏看過這樣一句話,「藍調是身體的音樂」,而爵士和藍調的關係焦不離孟,如果我沒有辦法感受到身體的律動與切分重音落拍所帶來的不同效應,真的很難說,「哦~這是爵士樂,哦~這不是爵士樂」。

keith只是個人程度不足與喜好的不同,不認同可以跳過,說四處嫌棄有點嚴重。
Posted by caca at November 30,2005 22:52
還有,swing,直譯是"搖擺",不一定只指swing-era的東西。只聽紐奧良或搖擺樂?那我一定是瘋了
Posted by caca at November 30,2005 22:57
〔swing,直譯是"搖擺",不一定只指swing-era的東西〕

這不就是這篇在說的嗎?我想我知道。

身體的音樂?與藍調焦不離孟?這跟搖擺一樣,已經很難講了喔。例如我現在首頁放的機關槍,人家可是十之八九會被分在爵士樂這個大類目裡的作品,藍不藍調?爵不爵士?搖不搖擺?現在的標準真的不是切分音重拍而已。

我當然知道你引那話表示你的感受如此,只喜歡聽〔有搖擺〕的爵士樂也是很棒的事。你的喜好我個人一點意見也沒有,我也只是要跟你說,要用這句日本時代的話來定義判斷評論從那時到現在這六七十年間的音樂,恐怕會不準?

這樣而已。
Posted by timo at November 30,2005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