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3,2007

他奶奶的, 借放一下

這是我要罵 '媒抗' 上一個中國腦袋的內容, 媒抗當機只好借放這裡!

又來一個…

<<現在法官就是抓了這個把柄
質疑若當時陳陣營掌握的證據真的這麼可信又有力
怎麼不循法律途徑解決?
……
卻大張旗鼓的開記者會、上節目、發簡訊
所以這些行為被認定是選舉的動作
而遭判違反選罷法>>


法官是這個意思嗎?
這個質疑根本胡扯是個狗屁,起訴檢察官及法官質疑陳營事證「可信力」就應該要證明陳菊當初掌握的事證不足以讓她這麼做,但走路工案被起訴,不就是證明當初掌握的證據足以讓正常人做出正確的判斷而行正義之舉嗎?那這個質疑不就是等於質疑走路工一案的起訴是錯的?

怎麼不循法律途徑解決? 陳菊陣營有向警方舉發ㄚ,你(法官)的意思是陳菊應該等選舉結束再舉發?

把三歲小孩的道理推到五歲好了:
今天若是偷的是別人的東西,小朋友可能會 '報告老師' 就好
但偷的是她的東西,這個幼稚園小朋友當然除了報告老師外,還會急著到處「喊抓賊」,趕快要把賊抓到,怎麼還會等那個動作慢如蝸牛,又習慣性袒護賊頭的老師?

再說你(法官)這個看法不就等於小偷闖空門不能喊抓賊,要等他「完成偷竊行為」才能喊?如果是意圖強姦也不能喊,要等到「強姦完成」收集必要證據才能「循法律途徑解決」?厚,中國人的法律觀真他媽的跟一般凡人大大不同。

結論:
其實偶對陳菊沒甚麼特別好感,重選我也認為會贏,陳菊這個市長的下場我根本不在意,那麼我在意甚麼呢?幹麻在這浪費時間呢?主要是要台灣人從藍綠的討論認清一個事實:絕對不能讓台灣再回到中國人的社會,要不你被中國人強姦不但不能叫,還一定要配合讓「強姦完成」才能「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是「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所以你只能當個賤民奴才(記得有個中國人強姦犯說他的XX是被強姦受害者在他夫婦XX後偷偷收集自己放進保險套的,天阿)。
支持中國黨,不只作賤自己,更作賤你的後代子孫,切記。

Posted by tiger3883 at 樂多Roodo! │23:54 │回應(0)引用(0)政治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351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