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整個案子當然是良心問題

「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語出宋太宗趙匡義竄改五代孟昶《頒令箴》而來的《誡石銘》阿扁的政治案件發展到現在,簡直就是在上國文課了。這些檢察官都是「
搶救國文教育聯盟」派來的,因此檢察官要當庭炫燿一下國文程度?還是阿扁這個台灣狗蟻的,最大的罪其實就是國文程度太差,所以檢察官在法庭中要上一段國文課?我不確定這位林怡君檢察官的國文程度是不是真的很好,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他的國文程度應該比他的法律程度跟邏輯程度好——這對於扁案的檢察官來說,或許是件值得驕傲的事。
用一場不知所云的的簡報就要當作論告,是以為別人都易虐,還是自以為難欺?林怡君大概是忘了或者沒注意到,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畢竟不是十三世紀的宋國,我不是下民,他也不是上天,這場
酷酷嫂猴戲的論告,就想要讓我相信阿扁有罪嗎?笑話,我又不是蔡守訓,腦袋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裝大便的。
林怡君這場猴戲,其實只有一個前提同時也是結論,那就是阿扁有罪,他的所有演出(結論)都在阿扁有罪這個前提上引申出來。不過很明顯的,前提=結論這種套套邏輯所能證明的,除了論說者本身的惡意或愚蠢以外,什麼也不能證明。試著想像一下,「某甲偷東西,所以某甲是小偷」,這句話有什麼意義?
林怡君就是這樣玩的(所以他是惡意還是愚蠢?我不知道),譬如他說,阿扁承認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但是他又在審裡期間不斷說謊。林怡君直接跳過的,是阿扁所謂的法律不允許的事,就是他否認的事嗎?阿扁說他做了法律不允許的A,但是他否認他做了B,這能夠說阿扁說謊嗎?很顯然這根本不是說謊行為,但是林怡君直接把A等同於B,就說阿扁說謊,也因此直接指控阿扁做了B,這到底是惡意還是愚蠢?
又譬如說,林怡君說扁家的洗錢手法與國際專業犯罪集團手法沒有不同,這裡他又跳過一件事,那就是所謂的洗錢手法到底是什麼?要簡單說的話,所謂的
洗錢手法就是透過一連串的交易轉帳,把非法所得加上合法外貌。這意思是說,其實所謂的洗錢手法,其實只不過就是錢的轉帳流動,就好像你把你的錢利用購買或轉帳轉移到另一個帳戶裡,差別在於你的錢是合法所得,而洗錢的錢是非法所得。於是,任何人的轉帳手法都跟國際專業犯罪集團手法沒有不同,這是廢話,因為方法上都是一樣的,不然難道林怡君的錢就是用銀行轉帳,而犯罪集團的錢就只能用白蘭洗衣粉轉帳嗎?重點在於,林怡君得先證明阿扁的錢是非法所得,才能說扁家的轉帳行為是洗錢。林怡君跳過了證明阿扁的錢是非法所得的步驟,直接用洗錢手法形容扁家的轉帳行為,然後說這就是證據。這是證據?笑話都比這還有邏輯。
同樣的洗罪手法又在跟阿告的特別費案比較中施展。特別費案跟國務機要費案性質差不多,而阿告的特別費案罪證確鑿,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沒有證據。但是林怡君放過了阿告是在特別費案爆發後才趕快從不知道誰的口袋吐出來的錢當成因公支出,卻質疑阿扁任期內因公支出的錢是誰的錢。林怡君跳過證明阿扁的錢從誰口袋拿出來是有罪從誰口袋拿出來是無罪的過程,這所代表的也就是說,不管你阿扁的錢是從誰口袋拿出來,反正你的錢就是黑錢。質疑從誰口袋中拿出來只不過是障眼法,不然看檢方所謂的「
大水庫理論必須要收支相抵」,其中的收支相抵有說要分辨是從誰的口袋相抵嗎?
林怡君說阿扁是因為涉及貪污遭到調查,所以不是政治迫害;但林怡君沒有說或說不出口的是,涉及貪污遭到調查當然不是政治迫害,但是調查不到貪污證據卻直接以貪污入罪而違法羈押,這就是政治迫害。林怡君要反駁政治迫害,他就得證明阿扁真的貪污,那就得拿出證據,但問題是拿得出來嗎?從林怡君的所有演出來看,就只不過是把前提當成結論,也就是用阿扁有罪來證明阿扁有罪,這種東西,叫作論告嗎?這種東西,叫作梟叫狼嚎。
是的,林怡君說對了,他最終還是說對了一件事:這整個案子都是良心問題。因為阿扁這整件事就是因為意識型態跟政治立場的不同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定罪,
阿扁是不折不扣的良心犯,這整件事當然是良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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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質疑良心何在? 扁保持緘默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陳俊諺、杜宇雯台北28日電)台北地院審理扁案今天進行前總統陳水扁的言辯,北檢檢察官林怡君表示,全案都是良心問題,並多次質疑陳水扁良心何在?陳水扁對檢方論告則仍保持沉默。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的給款案,今天提訊陳水扁進行言詞辯論。
林怡君以長達133頁的簡報及陳水扁去年11月11日在特偵組高舉雙手上手銬的照片開始,並引用宋太宗「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來形容本案。另外,並引陳水扁日前延押庭時,希望審判長蔡守訓有良心,表示這整個案件都是良心的問題。
林怡君表示,陳水扁去年8月間坦承自己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情,可是在偵查、審理期間陳水扁又一再說謊,這是有良心的嗎?貪污民脂民膏,良心何在?
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中辯駁,認為自己的因公支出大於國務機要費的總額,適用總統馬英九特別費中的「大水庫理論」,檢方認為,大水庫理論必須要收支相抵,陳水扁沒有辦法證明那些錢是他自己口袋所付出的,還是又由別人的口袋來支付。
林怡君強調,馬總統的特別費案中,最高法院認為特別費非實質補貼、仍應公款公用,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都已經因公支出,沒有不法所得。
對於陳敏薰的給款案,檢方認為,總統是人民的公僕,不是喬事情的黑道大哥,陳水扁國家大事沒有做好,還去喬私人企業的人事。
在洗錢案部分,林怡君說,陳水扁家的洗錢手法與國際專業犯罪集團手法沒有不同,在國內也堪稱手法一流,以專業洗錢手法將新台幣數億元匯往海外。
林怡君指出,陳水扁遭調查後,一再表示自己遭到政治迫害,但陳水扁是因為涉及貪污案件才遭調查,何來政治迫害?陳水扁又說自己遭到司法迫害,林怡君反問,「到底是誰迫害誰」?
她說,陳水扁不僅在前案抹紅前北檢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又將國務費案核定為永久機密,遭羈押後3度絕食,還出書、寫求救信給馬總統,試圖混淆司法。林怡君表示,陳水扁常說「阿扁錯了嗎?」,她希望蔡守訓秉持良心,用判決告訴陳水扁,「他真的錯了」。
皇帝說的話了不起?我也記得一兩句啊
明帝國曾有皇帝說過:『姓朱名德正 家住北京城 二十歲還沒訂過親』 XD
>所以他是惡意還是愚蠢?
整個馬集團作事的風格都是這樣
今天有看到林怡君的照片了耶~原來東廠、錦衣衛長的跟一般人一樣嘛~也沒有生毛帶角真令人失望....
扁家洗錢手法和馬英九匯錢養女兒沒什麼不同。
經調查馬英九沒有用貓懶運錢,是清白的!
她是善意而且聰明的
她所做所為都在幫阿扁~~~
一個男的檢察官把自己當作審判耶穌的羅馬大官
一個女的檢察官把自己當作宋朝的皇帝
這樣的法庭會出現正常的結果嗎?
做為一個老百姓,我要把這16個字送給上述的檢察官: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含一般公務員沒有的養廉費),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司法官訓練所結業沒幾年的有資格審理這種案件嗎?
法院真像是2100開的。講給自己爽的。
寫的很好,可以整篇轉貼、但標題不同嗎?
阿扁再怎麼樣都比馬英九清廉多了!
到目前為止,到底誰可以告訴我們阿扁到底貪污了什麼?
沒有!
包括扁偵組的前檢察官,都CALLIN到2100說證據不足!
到是馬英九把公款匯給老婆,卻被蔡守訓法官(也就是現在羈押阿扁的法官)
引用500年前大宋律例的『公使錢』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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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洗錢應該是必要之惡, 否則台電去年七月,在馬英九上台後,高價購煤一口氣簽訂十年契約,年虧新台幣2000億元,
到現在都沒看到檢調有具體動作跟結論。
海外購煤,如果虛報高價 如果串通勾結, 如果利益輸送...
巨大差價必然都在海外處理
三中買賣, 當初海外紙上公司是 owner
市井傳聞的黨產 想必也是有經由海外金錢移轉,因為 BVI 是 交易方
想當年 深藍的這票人,黨營事業 投資公司巴拉圭置產 越南置產....
2300萬台灣人每年都要負擔高電價, 幫「海外洗錢」的人買單
馬英九一上台, 國營企業馬上成了 海外洗錢大戶
海外洗錢進了那些人或那個黨的口袋
想也知道高級種豬專搞這種事
拉法葉就是最佳範例
從郭力恆到汪傳浦都是高級種豬
陳由豪如果從 2004 2008 大選到現在, 都還能夠捐款給中國國民黨
如果經濟犯在北京可以捐款給 kmt
馬若沒有貪腐, 所有的官員都是澈底清廉啦,
不必說魚翅宴, 國發院土地,
光看他連台北市警局違規罰款每個用那一點點錢, 他都納入私囊, 不毛不放過,
竟不是直接給辦公室部屬分一分,
特別費要給他跑紅白帖, 馬奶竟然把特別費納私囊,
再拿市府業務費人民血汗錢去跑紅白帖!!!
馬連這種小錢都要偷人民的, 一毛不放過,
這種人不是天下第一貪才有鬼!!!--------------------------------------------------------------
我一項最講求公平正義
就讓 馬下列事跡一次公投一了百了:
1. 市長特支費匯到老婆戶頭算不算侵占公款?
2. 15億貓覽搞到50億開工半年停擺有沒貪贓? *
3. 與敵國簽ECFA不敢公開內容 算不算叛國?
4. 全家拿美國綠卡卻要全台灣人關入鐵幕 算不算變態?
陳水扁如果拿幾億政治獻金就算貪腐,
馬拿幾百億政治獻金, 搞在最高檔長約購煤還把購煤合約公文報失竊,
在國際煤價跌了七成的現在, 郤把台灣電價漲到歷史高點,
一年購煤多拿人民千億血汗錢去幹嘛?? 放私人口袋吧?!
馬才是最大貪腐首謀!!!
* 參考:
馬英九的【217】件污職政績 真驚異!
貓纜塔柱攏是假?! 週刊爆:馬英九前市府爆集體舞弊
馬系官員搞鬼中鼎吃下300億中油工程
未來8年, 每年電價都要大虧2000 億台灣人民買單這些錢都進到誰的口袋?
瓦斯國際跌50%,國內從未降價,原因是這些欣字輩的天然氣公司都是(國民黨)營事業!
"葉武台的能力值" 台北市存款 -> 台北市負債馬英九的【217】件污職政績 真驚異
馬英九三中賤賣涉洗錢收回扣
問問這群整天靠妖阿扁貪污的惡劣藍營﹐什麼叫做貪污? 保證他們講不出個所以然﹐因為所有為扁量身定罪的定義﹐全部適用於馬英九和所有藍營﹐而且貪更多。人在做天在看啦! 我相信馬英九這樣迫害陳水扁﹐會被收拾去的啦!
貪污與否是馬英九、特偵組和蔡守訓私下定義的﹐不必法律的明文規定。所以對扁軟硬施壓屈打成招﹐讓扁自己認罪﹐強迫說阿扁承認貪污了﹔讓大家不再注意到貪污的定義很虎爛﹔讓特偵組無限的操作空間﹐愛治誰罪﹐就可以治誰。
歐美國家的「貪污」﹐是朝野全國達成的共識﹐明確的法律規定什麼樣的行為不合法。扁案呢? 完全是蔡守訓在導演﹐他說誰貪污就算了。只要綠營中和誰出去吃飯﹐送誰禮物﹐就被他定罪。各位難道忘了﹐阿珍的出身客家旺族﹐她本來就蠻有錢﹐有可能所有的錢都是貪污所得嗎? 還有阿扁當八年總統﹐有可能沒有政治獻金嗎? 馬英九把貪污的大帽子隨便戴在扁上﹐對他自己實在太方便了。
合議庭經過近半年審理羈押後, 還蓄意地假裝,傻傻分不清楚, 無法向國人解釋說明阿扁 哪一個是私人財產, 哪一個是政治獻金, 將阿扁所有的錢都黑屬為"貪污", 這證明北院自己辦案不力, 羈押阿扁只為合議庭權力腐敗,偏袒馬英九!
司法是捍衛清白的防線﹐不是檢察官做秀的舞台。
扁案的最大問題是法官和檢察官聯合﹐否認被告清白的機會。法庭外又是這群黨工到處造謠抹黑﹐硬亂戴帽子。
同樣的思維﹐反映在馬英九的黨主席選舉上﹐先是做掉其他候選人﹐讓馬英九成為唯一的候選人﹐然後又是鞭砲慶祝自己當選。
廢話少說了! 犯罪的證據在那裡? 引用宋朝﹐表示沒有法令規定可以給檢檢察官靠嘛!! 啥司法阿?!
漢堡:
這個應該是蔡守訓輩把妹引用的。
寶姨:
大概是程度差不多,所以記得特別清楚吧。
大腸:
這就好像全國百大部落客知名大忌者一樣
醜惡不一定會表現在外表啊
委員長:
搞不好是用詐胡線運錢,為了怕被人看見,所以故意把乘客趕去走軌道啊!
鉑鎂鑼:
也就是說,他是阿扁的臥底!
rtt:
本來就是一齣戲而已啊,這兩個人只是跑龍套的,串場串場罷了。
beckett:
不是講給自己爽的,是講給阿告爽的
昆蟲:
謝謝,請笑納
danila:
是的,這完全就是政治清算,一點也不是正常的司法
古人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現在人,欲加之罪,又愛修辭。不善原創,沈溺故紙。自我作古不打緊,法庭還成了法事道場,連五子哭墓的也來湊熱鬧。你我稅金倒也好用,養了個有模有樣的「勤快」班子。還是宋朝的。
慕容兄,也就是說,比戲子還不如的奴才。
甚麼時候上街要求
[檢察官出庭服裝須符合所扮演角色之一般印象]
那就有一個大義滅親的[凱蒂]羅漢跟變裝演出的宋朝皇帝可以看了XD
這些檢察官們真是噁心啊,足見我國法律專業教育與訓練是失敗的...... ~"~
法律系的素質真低 看來我當年沒去讀是真的
"笑話,我又不是蔡守訓,腦袋是拿來用的,不是拿來裝大便的。"
哈哈,看到這句我笑了,雖然是事實但真的有笑點..
蔡守訓果真沒良心. 在他老家嘉義溪口大家都知道他爺爺的墓碑被挖.有這子孫害到已往生的人真的是....
蔡守訓的爸媽仍在老家種田,他現在都不敢回老家.
這個林怡君也是...奇怪辦扁案的都不講邏輯的嗎? 也是啦...要是真的講起邏輯怎麼能把阿扁關起來呢.
黑手黨:
不會吧,應該是有小狗可以看吧....XD
safa:
對啊,如果只靠台灣的教育而不靠自己進取,那比沒受過教育還差啊.....
AXER33:
其實應該是說,這些人本身的素質低,不然平平都是從法律系出來的,還有不少優秀人才的,像本部落格出沒的一些機車......XD
jo:
原來蔡守訓已經變成過街老鼠了嗎?那嘉義鄉親應該要出面打老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