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很親近的人寄來的轉寄信,一整個無言,我只好勉強撥出一點空檔簡短回了信,希望這位親近的人可以聽進去我的話。最近的詐騙集團越來越猖獗,請接受我善意的勸告,不要輕易的上當了。
因故無法更新部落格很久了,就拿這封回信權充新文好了~XD
FW: 認清一階段投票ㄉ詭計
認清一階段投票ㄉ詭計lang=EN-US style='font-size:10.0pt;font-family:Verdana'>
style='font-size:12.0pt;color:black'> size=4 color=black face=新細明體>一階段投票跟兩階段投票都是可以拒領公投票的color=black>
style='font-size:13.5pt;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black'>兩階段投票size=4 color=black>
想投公投的:lang=EN-US>
我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再去領公投票
圈選-->投票-->走人。lang=EN-US>
style='font-size:12.0pt;color:black'>
不想投公投的:
先領了總統選票
圈選好投入票櫃
我就可以轉頭就走人
style='font-size:12.0pt;color:black'>
style='font-size:13.5pt;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black;background:#FBEE00'>一階段投票color=black>
在領票處一次領2種票
會有很多人以為一定要領
所以就領票了
還有一種可能
你不想領票但是可能說慢了
或是選務人員沒有問你要不要領票
直接在你的領票本上蓋上你的章
你不領也不行
(這就跟郵局在你的信封上蓋入聯的章,管你贊成不贊成,你寄信就成了他的一個棋子) lang=EN-US>
style='font-size:12.0pt;color:black'>
領了票~~~你就不得不投
(將選票帶出投票所是違法的,將選票撕毀也是違法的)
你投廢票也沒用
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lang=EN-US>50%
公投就算成立
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
就算 2%同意 1%反對lang=EN-US> 97%廢票
他就是通過的
會這樣弄
大概就是怕上次公投的情況發生
大家不領票
投票率不超過50%
所以提案不成立
執政黨面子掛不住
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style='background:#FBEE00;font-weight:bold'>
同意~~~是一種意見
反對~~~是一種意見
還有另一種意見
我覺得議題太無聊,懶得理你
這難道不可嗎
尤其台灣的公投對政府沒有法律約束力
上次公投買飛彈
提案不成立
飛彈還不是編預算再買
入聯(反聯)這種公投lang=EN-US>
通過了
聯合國就會打開大門請你去坐嗎??
不通過
政府難道就不該繼續努力嗎??
老搞這種沒意義的議題
下次來公投『臺灣人出國到世界各國,攏總免簽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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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font-size:12.0pt;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black;background:#FBEE00'>這叫做一廂情願,無聊!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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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font-size:24.0pt;font-family:新細明體;color:#EE1C21;background:#FBEE00'>【歡迎轉寄,功德無量】lang=E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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