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7,2008
Siūⁿ,Chheh。《野馬河谷》
「你說穴熊族人是野獸,異族是人類?好,你記住:穴熊族人救過一個異族的小孩,而異族曾經害死一個穴熊族小孩。如果要我選擇人或是野獸,我要臭鬣狗!」
這是部成功的小說。
人物的鮮明大家有目共睹。對於每個角色,任何的舉手投足、表情的運用,都具有強烈的個人風格,非此人不為之的感覺。
特別提到的是珍‧奧爾的刻劃入微。精確的描繪,還原了冰河時期的景物,使我們能藉由想像馳騁在原古草原森林之中;我們看得見大地的榮枯,也看得見動植物的肌理紋路,甚至是她們變換色澤的模樣,只需眼睛一閉,就置身其中。
《野馬河谷》的文字不斷受著大地母親讚頌以及圖騰靈的衝突及陪伴。
小說技巧的運用是表面上的東西。更深層的文化意識則更值得我們探討。
「人類」自以為文明,看不起其他的異族類。故事透過喬達拉數次遭逢穴熊族引發他對「野獸」意義的思考。即使相較其他人,喬達拉對扁頭的看法總是溫和,也曾試著說服自己他們說不定「也算是」人類。但是當他面對愛拉時仍不時陷入刻板觀念,對於她(概括穴熊族)所具備的所有能力,質疑與驚訝往往是他的反應。
說不說話是否如所想的重要?語言只是標月指,如果他能使用另一種方式,何必堅持「說話」?充其量也只是文化差異罷了。齊蘭朵妮話跟夏拉木多伊話最初也是完全不通,他們也依照最原始的肢體語言加上情感來彼此了解,卻沒有人認為對方不文明。
那為什麼穴熊族的溝通方式就得被冠上「不會講話」、「聰明的野獸還是野獸」等極度的貶抑辭?只是因為發不出聲音?
人類習慣發聲,即以為沒有相同文明者不配為人。諷刺的是,他們連接觸穴熊族人的動作都不曾做過,一味的用自我認知強加到他們身上,又怎麼有機會去了解穴熊族的社會文化、技巧與天賦?
珍奧爾安排喬達拉兄弟遭遇數種人類文化社會,無疑想表現穴熊也是人類的一支。他們除了是貫串整個故事的核心之外,所表現的文明不輸給任何一族。但是差異一定有,例如最初兩章在愛拉與喬達拉兄弟的衣著、用具上,明顯表現出前者原始而後者精緻,但這並不妨礙愛拉衣物「禦寒」的功能,頂多少了「裝飾」。喬達拉自己也讚嘆過穴熊族毛皮作工之精細,以及工具的實用。任何人只要願意站在客觀立場來看,就會發現穴熊族也具有自己獨特的高文明。
而依據適應環境的不同,穴熊族與異族自然會發展不一樣的習俗。而「習俗」在不習慣的人之間會產生極大的誤會,如果沒有多加認識了解,很容易產生仇恨,卻沒有半點道理。
文化本應多元並濟,雖然弱勢文化往往吃虧,但它卻總有一些智慧永遠值得學習。
信仰方面,如果智人崇敬大地母親是一種偶像崇拜;尼安德塔人相信圖騰靈的護祐就是一種泛靈信仰。兩者既都能與自然和諧相處――甚至穴熊族更優秀一點。愛拉就能完全融入自然,並且尊重生命,而這是她從部落裏學來的(正確說是伊札)――就沒有孰優孰劣。
在觀點上,穴熊族還比較得體,稱呼非我族類「異族」;人類卻單憑相貌稱呼人家「扁頭」,直接將人家降級為野獸。而如上一段所說,穴熊族也尊重野獸,視牠們為同一階級(諸如以野獸為「靈」(升級?),或者相信「狩獵者與被狩獵者關係非永恆」這類的想法),這些都使人覺得異族人類不但度量狹小還自以為是。
如果文明必須建構在藐視非我族類(無論扁頭或野獸)上,這種文明其實也不高明。
小說當然是虛構的,即使作者有考證過,當然還是不可能完整重現過去的觀念或生活模式。但回過頭來看,人類即使到今天還是膨脹過度,而且越漲越大。
愛拉就可以結合部落學習的經驗與異族自己本身特有的創造力,發明了各種獵具及方法;並且在喬達拉出現之後,再加上異族的經驗,讓打獵這件越來越易上手。
她的強悍非出自無由。如果愛拉今天活在異族群中平安成長,她永遠也不懂他所擁有的這些生存技能(也許還是會一點,但總還是得依靠別人)。正因為她活在穴熊族當中,生存的考驗才能使她越磨越閃耀光芒。她永遠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她充滿自信,相信一切她的再世父母、再世同伴們教導的東西,相信她自己,即使沮喪也不曾放棄努力。如果她能做得跟異族一樣,甚至做得比他們好,人類又憑什麼歧視穴熊族?
愛拉也沒有因為穴熊族的撫養而不了解何謂「愛」。她不但被人愛、感受愛、愛族人、愛動物,她也愛著異族,無論他們離她多遙遠,心裏總盼望異族仍會接納自己;喬達拉在遇見愛拉之前,卻從沒想過愛扁頭,而這絕對是大多數人的情況。我們不會知道愛拉將給這些觀念死板的人類多大的衝擊,但肯定能因為她而化解一些誤會。至於能不能使人類愛扁頭,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們也重新審視自己,是否對任何與自己不同的事物施以歧視。
如果有,就學習喬達拉的態度,去觀察,去思考理解,試著熟悉與接觸,不要讓你的成見傷害其他人;若我們不幸成了受歧視的一方,就向愛拉看齊――不只是她的勇敢,更要有那種面對歧視而能堅定立場永不退縮的毅力。
剽悍堅強如愛拉這般女子,正是要來突顯教導我們:只要尊重,願意包容,願意思考,有著大無畏的精神――即使文化差異無窮大――我們都能創造出豐富的「奇蹟」。
人物的鮮明大家有目共睹。對於每個角色,任何的舉手投足、表情的運用,都具有強烈的個人風格,非此人不為之的感覺。
特別提到的是珍‧奧爾的刻劃入微。精確的描繪,還原了冰河時期的景物,使我們能藉由想像馳騁在原古草原森林之中;我們看得見大地的榮枯,也看得見動植物的肌理紋路,甚至是她們變換色澤的模樣,只需眼睛一閉,就置身其中。
《野馬河谷》的文字不斷受著大地母親讚頌以及圖騰靈的衝突及陪伴。
小說技巧的運用是表面上的東西。更深層的文化意識則更值得我們探討。
「人類」自以為文明,看不起其他的異族類。故事透過喬達拉數次遭逢穴熊族引發他對「野獸」意義的思考。即使相較其他人,喬達拉對扁頭的看法總是溫和,也曾試著說服自己他們說不定「也算是」人類。但是當他面對愛拉時仍不時陷入刻板觀念,對於她(概括穴熊族)所具備的所有能力,質疑與驚訝往往是他的反應。
說不說話是否如所想的重要?語言只是標月指,如果他能使用另一種方式,何必堅持「說話」?充其量也只是文化差異罷了。齊蘭朵妮話跟夏拉木多伊話最初也是完全不通,他們也依照最原始的肢體語言加上情感來彼此了解,卻沒有人認為對方不文明。
那為什麼穴熊族的溝通方式就得被冠上「不會講話」、「聰明的野獸還是野獸」等極度的貶抑辭?只是因為發不出聲音?
人類習慣發聲,即以為沒有相同文明者不配為人。諷刺的是,他們連接觸穴熊族人的動作都不曾做過,一味的用自我認知強加到他們身上,又怎麼有機會去了解穴熊族的社會文化、技巧與天賦?
珍奧爾安排喬達拉兄弟遭遇數種人類文化社會,無疑想表現穴熊也是人類的一支。他們除了是貫串整個故事的核心之外,所表現的文明不輸給任何一族。但是差異一定有,例如最初兩章在愛拉與喬達拉兄弟的衣著、用具上,明顯表現出前者原始而後者精緻,但這並不妨礙愛拉衣物「禦寒」的功能,頂多少了「裝飾」。喬達拉自己也讚嘆過穴熊族毛皮作工之精細,以及工具的實用。任何人只要願意站在客觀立場來看,就會發現穴熊族也具有自己獨特的高文明。
而依據適應環境的不同,穴熊族與異族自然會發展不一樣的習俗。而「習俗」在不習慣的人之間會產生極大的誤會,如果沒有多加認識了解,很容易產生仇恨,卻沒有半點道理。
文化本應多元並濟,雖然弱勢文化往往吃虧,但它卻總有一些智慧永遠值得學習。
信仰方面,如果智人崇敬大地母親是一種偶像崇拜;尼安德塔人相信圖騰靈的護祐就是一種泛靈信仰。兩者既都能與自然和諧相處――甚至穴熊族更優秀一點。愛拉就能完全融入自然,並且尊重生命,而這是她從部落裏學來的(正確說是伊札)――就沒有孰優孰劣。
在觀點上,穴熊族還比較得體,稱呼非我族類「異族」;人類卻單憑相貌稱呼人家「扁頭」,直接將人家降級為野獸。而如上一段所說,穴熊族也尊重野獸,視牠們為同一階級(諸如以野獸為「靈」(升級?),或者相信「狩獵者與被狩獵者關係非永恆」這類的想法),這些都使人覺得異族人類不但度量狹小還自以為是。
如果文明必須建構在藐視非我族類(無論扁頭或野獸)上,這種文明其實也不高明。
小說當然是虛構的,即使作者有考證過,當然還是不可能完整重現過去的觀念或生活模式。但回過頭來看,人類即使到今天還是膨脹過度,而且越漲越大。
愛拉就可以結合部落學習的經驗與異族自己本身特有的創造力,發明了各種獵具及方法;並且在喬達拉出現之後,再加上異族的經驗,讓打獵這件越來越易上手。
她的強悍非出自無由。如果愛拉今天活在異族群中平安成長,她永遠也不懂他所擁有的這些生存技能(也許還是會一點,但總還是得依靠別人)。正因為她活在穴熊族當中,生存的考驗才能使她越磨越閃耀光芒。她永遠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她充滿自信,相信一切她的再世父母、再世同伴們教導的東西,相信她自己,即使沮喪也不曾放棄努力。如果她能做得跟異族一樣,甚至做得比他們好,人類又憑什麼歧視穴熊族?
愛拉也沒有因為穴熊族的撫養而不了解何謂「愛」。她不但被人愛、感受愛、愛族人、愛動物,她也愛著異族,無論他們離她多遙遠,心裏總盼望異族仍會接納自己;喬達拉在遇見愛拉之前,卻從沒想過愛扁頭,而這絕對是大多數人的情況。我們不會知道愛拉將給這些觀念死板的人類多大的衝擊,但肯定能因為她而化解一些誤會。至於能不能使人類愛扁頭,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們也重新審視自己,是否對任何與自己不同的事物施以歧視。
如果有,就學習喬達拉的態度,去觀察,去思考理解,試著熟悉與接觸,不要讓你的成見傷害其他人;若我們不幸成了受歧視的一方,就向愛拉看齊――不只是她的勇敢,更要有那種面對歧視而能堅定立場永不退縮的毅力。
剽悍堅強如愛拉這般女子,正是要來突顯教導我們:只要尊重,願意包容,願意思考,有著大無畏的精神――即使文化差異無窮大――我們都能創造出豐富的「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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