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7,2006
「討論空間」豈是用在此處?
界定偵查不公開 討論空間大
中時電子報 陳俊雄/北縣報導 2006-07-07 03:50
「偵查不公開」正與民眾「知的權利」相抗衡!
最近網路上有一群自稱「還我偵查不公開」的網友開設部落格,並在網路提供告發狀讓民眾下載,包括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等檢警調人員全成被告。檢調對此低調表示,「偵查不公開」與民眾知的權利分寸不易拿捏,兩者仍存有相當大的模糊地帶。
自六月十九日起,該部落格就在網站上提出「台開案,告台北地檢署」後,迄今已針對二○○五年縣市長選舉告發桃園地檢署及宜蘭、台中、台南等地檢署,以及高雄市警局、台中市警局、台南地檢署、嘉義縣警局、台北縣警局土城分局、新竹市刑警大隊、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等單位。
另外,該部落格還針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碧霞在台開、趙建銘案及南迴搞軌案的發言,準備了告發狀供網友下載用印後告發。
對於民間出現「還我偵查不公開」聲音,檢方人士低調表示,偵查不公開分際不易拿捏,加上民眾、媒體都想知道案件的偵辦進度,「知的權利」也必須列入參酌要件,如何界定偵查不公開界限,仍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
(感謝Agatha網友知會)
...繼續閱讀July 5,2006
是的,我們是有心人
台開案外案/被指違反不公開 顏大和、林邦樑挨告
【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國元、劉世森/台北報導】
2006.7.4
台北地檢署為了何時起訴趙建銘,還在傷透腦筋時,現在卻又發生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及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因為在對外發言時,被認為違反偵查不公開,遭人具名檢舉刑事告發,一時間追查台開弊案的檢察官,現在卻等著被人調查。
他是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顏大和,他則是副手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他們倆是檢方偵辦台開案的兩大龍頭。
現在卻也跟趙建銘一樣,在本案中當了另類被告,原因就在這張刑事告發狀,舉發的民眾直接點出顏大和和林邦樑涉嫌洩密罪,還洋洋灑灑依據媒體報導,列出14大罪狀,指證他們的對外發言,違反了偵查不公開。
比照起告發狀,林邦樑確實有說出相似的內容,但是仔細聽,其實他說的,都是應媒體要求,講出一些不著邊際,官話連連的答案,但聽在有心人的耳中,可就是變成具體的告發狀,啞巴吃黃蓮的檢方,只能依法分案調查,讓辦人犯罪的,現在等著被人辦,此情此景,顏大和和林邦樑也只能苦笑以對。
(感謝SYS網友告知本則新聞)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