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4,2006
七月,新刑法施行
七月一日,新刑法開始施行,對我們的活動而言,具有重大的意義。因為新刑法刪除了連續犯的規定。
舉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假設有某甲,星期一偷、星期二偷、星期三也偷,在修正前的刑法,會以連續犯處理,即以一個竊盜罪論處,但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修正後的刑法,則會以數罪處理,連續三天都偷,也就是三個竊盜罪併罰。
此一改變,將會更便利我們以告發的方式向檢查體系抗議。因為每一天在報紙上找出來的違反偵查不公開的例子,即使行為人相同(如某某襄閱主任檢察官連續數日對同一案件說明案情)都可以獨立成一案,除了告發的威嚇性提升之外,大量而連續的告發,更足以壓迫檢查體系的運作能量。
但為了不過度增加網友負擔,我們預計每週針對當週新聞,推出一份告發狀,其間夾雜針對過去一年的事件所整理的告發狀。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熱心參與和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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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一個星期一份應該很辛苦吧~
加油!
加油!
Posted by Agatha
at July 4,2006 01:58
(請勿貼商業訊息)
Posted by 網友
at July 4,2006 07:30
加油加油~
(請問上面那位網友到底要亂到幾時啊?打廣告沒關係,告發狀也順便寄一下吧!)XD
(請問上面那位網友到底要亂到幾時啊?打廣告沒關係,告發狀也順便寄一下吧!)XD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4,2006 09:59
(請勿貼商業訊息)
Posted by 網友
at July 4,2006 10:26
="= 你告發狀到底寄了沒啊?!
Posted by Nakao
at July 4,2006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