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8,2008

范達拉‧薇達─《現在,你可以離開了》

范達拉‧薇達
一九七二年出生於美國,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以創意寫作取得藝術碩士學位。薇達二○○三年以《現在,你可以離開了》(And Now You Can Go)驚豔美國文壇,她所崇拜的美國文學名家瓊.蒂蒂安對其讚譽有加,認為「《現在,你可以離開了》有引人不斷閱讀的魅力,熟練的文字讓人難以想像只是處女作。范達拉.薇達大有前途。」
從母親那裡繼承瑞典血統的薇達,對北歐與其民族向來嚮往,因此在大受好評的《現在,你可以離開了》後,便以探討暴力與寬恕的相同主題寫下《在極光中遺忘》,同樣席捲全球書市並贏得文壇好評。

《現在,你可以離開了》
我想找人一起死。」
槍管抵著我的太陽穴,我覺得自己已經中彈了,子彈正穿過我的記憶……

二十一歲的艾麗斯在紐約河濱公園散步時,被一陌生男子持槍挾持,他揚言要殺了她再自殺。艾麗斯情急之下背誦詩句轉移他的注意力,最後男子改變心意讓她安全離開。然而,艾麗斯的生活卻因此起了化學變化。
她說話尖銳、直接;和朋友、家人的關係荒謬而微妙;她瘋狂的執念、叛逆為自己隨處招致危險;儘管如刺蝟般保護自己,她卻嚮往親密關係,對人生充滿迷惘。每個人都試圖拯救她、責備她,告訴她該怎麼做而他們已經做了什麼。書中情節融合巧妙,對話充滿嘲弄;儘管筆鋒尖利,作者以她獨特的優雅,呈現二十歲生命內在的騷動不安,與外在圖像的迷亂繽紛,這使范達拉‧薇達以這本小說成為美國文壇炙手可熱的新星。


[精彩試讀]
1 意外事件的後續發展
  十二月二日在河濱公園,當一名持槍的男子走向我時,時間是下午兩點十五分。我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五分鐘前,有位母親推著在藍色嬰兒車中熟睡的女兒,才剛問過我時間。
我當時二十一歲,那年九月剛搬來紐約,所以誰也不認識,白天都耗在那棟空屋的昏暗房間裡,下午幾乎都會到對街的河濱公園去。那裡的樹木高大,但到了十二月,鳥兒全不見蹤影。對我而言,那個事件一直是現在式,永遠開始於兩點十五分。當時我正走在公園的步道上,一名男子在我身後叫道:「女士?」
  我轉身,心想他要問路,或是我掉了手套。誰會把年輕女子稱為「女士」呢?這名男子穿著一件黑皮衣,拉鍊敞開,戴著細框眼鏡。他右手插在外套裡,看起來像扠著左腰,有如拿破崙的招牌姿勢。他長得很魁梧,與其說是高大倒不如說是壯碩,兩隻粗腿併攏站著。我站在步道上,聽見孩子和保母逗狗的嬉笑聲遠遠傳來,而我被孤立在外。我退了一步,轉身繼續朝原本的方向前進,這次走得更快。
  「女士。」我身後的聲音說:「我手上有槍,如果你繼續走我就殺了你。照我的話做。」
我轉過身來面對他,心裡認為、也希望他是在開玩笑。但他卻拉開外套,亮出右手裡的槍。我以前看過槍也拿過槍。在佛羅里達的射擊場,我和前男友跑去買柳橙和萊姆冰淇淋以前,就先感受過槍的重量,以及發射五五手槍產生的後座力。但我從來沒被人拿槍指過。
  「你要錢嗎?」我說,一邊掏出藍色大衣口袋裡的所有東西。襯裡是格子紋,我注意過嗎?我用發抖的手翻出八十分錢給他,說:「我只有這麼多了。」我寧可相信他要的是錢。
  他看著我的手,彷彿上面有個洞似的。「我不要你的錢。」他說:「別再走了,否則我就開槍了。」我並不知道自己正往旁邊走。此刻的我嘴裡反覆說著「不要,不要,不要。」我發現自己並不是對他說,而是對意料中的後續發展說。我知道這種事最後會有什麼下場。
  步道的右邊有一面與河平行的牆,我猜他想把我挾持到牆後,再用槍抵著我的頭,強暴我。
  「我們到那裡去。」他用下巴指向那面牆。我想要趁機脫逃,想要不顧一切沒命地快跑。但我想像自己背部中槍變成癱瘓。不行,我寧可被強暴。
  我和持槍男子沿著步道並肩行走,像在公園散步的情侶。
  「坐在這長椅上吧。」他說。有兩張長椅,一張面向河對岸的紐澤西,一張面向公園。還好他選擇面向公園和步道的坐下來,這裡行人較頻繁,我暗自希望救星趕快出現。
  「我想死。」他說。
  他的睫毛很長。也許他不想殺我,他只是想死。我一直屏住呼吸,並小心翼翼地吐氣,深怕被他發現。
  「我想死。」他又說了一遍。
  聽到了。我想大叫,可是我沒有。他雙眼直盯著面前的樹林。
  「什麼都沒有。」他說。
  我不知道他受了什麼打擊。是被炒魷魚了嗎?他是做什麼的?那副眼鏡透露出某種專業。還是有人甩了他?他選我一定有原因,可能是我長得像離他而去的女人,也或許並沒有什麼原因。我描繪出那個和我一點也不像的女人。我試著想像他坐在一家中國餐廳,或坐在餐桌主位吹熄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卻怎麼也無法想像他在公園裡拿著槍,坐在我身旁。
  「我不想孤單地死去。」他說。
  我的手還戴著手套,被汗水浸溼了。
  「我想找人一起死。」
  我聞得到他外套的皮革味,還看見他眼鏡旁邊有一排細小工整的字母寫著「亞曼尼」(Giorgio Armani)。我就要被一個戴亞曼尼眼鏡的男子殺死了。他從外套裡拿出槍,指著我的頭。
槍管在耳朵上方抵著我的頭,讓我感覺自己已經中槍,子彈穿過了腦海。我回想起唯一一次看見母親掉淚的情形。
  當時我十五歲,父親不在家,我們都不知道他跑去哪。他還是我們的父親,也沒有和母親離婚,但他卻跑去明尼蘇達州住。他推說因為生意的關係,有時候他會在週末回來。但這次他已經好幾個月不見人影了。
  有一天,他終於打電話回家。那個鈴聲聽起來很不一樣,像警鈴般刺耳。電話是媽媽接的,她說了「喂」之後就對著電話哭,我便知道是誰打來的。我以前從沒見她哭過,那一幕真令人難過:她臉上的表情像流沙一樣垮了下來。我跑到廚房水槽旁,抓著她的手,把話筒放回原位。
持槍的男子等著我說句話,但我要說什麼呢?我想像槍管黏在我的腦袋上,像漫畫人物思考時的對話框。
  「也許你只是剛好今天過得不順利。」我歪著頭、懷著希望地對他說。
  他一句話也沒說,沉默良久。
  我聞到大蒜味,從槍管裡傳出來的。是因為這把槍最近剛開過火嗎?還是好幾年沒用了?不知怎的,這似乎是重要的線索。我低頭看看他腳上的馬丁大夫鞋,蝴蝶結綁了兩次。幾步之外,有一只用過的保險套丟在地上。我又看了看蝴蝶結,然後再度歪著頭斜抵槍管││我不想讓他以為我想脫逃。
  他接著把槍放在雙腿上,好方便說話。「我在你身邊覺得很平靜。」他說:「你讓我覺得安心。」他看看手裡的槍。
  「能平靜是件好事。」我說。
  「對啊。」他說:「很好,平靜到能讓我安心死去,讓我們兩個一起死。」
  我看見右邊有人走過來,是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小孩,我真希望走過來的是三個男人。
那名男子還在說話,我看著他皸裂的嘴脣開合著,心想,我還活著。我往那女人和小孩看去,他們已經轉身離去了。離我約七十五尺的對面,一位清潔工正在修剪樹木還是吹掃落葉之類的,我看不清楚他在幹嘛,但他製造的高分貝噪音,讓我即使放聲尖叫也無法讓他聽見。又如果我真的尖叫了,帶槍的男人不會開槍嗎?
  我突然想到,書店,杜樂。我可以把他引到熱鬧的地方,到時就會有人、有電話和警察。我可以把他帶到書店,三個小時前我就在書店,本來想在杜樂買本書的。對了,木刻印刷!我可以藉此引起他對木刻印刷的興趣,或者是壁畫,然後我們可以一起到書店裡的精裝厚書區,他絕對不會對我起任何戒心。也許他會,但是到時候已經太遲了。突然間,我聞到長椅上方傳來樹木的芬芳。
  「你知道嗎?」我說:「這人世間還是有許多好玩的事,像是繪畫啊!」我覺得自己像個發狂的啦啦隊員。
  他雙眼空洞地看著我。
  「還有詩歌啊!」我說,伸手抓緊眼前任何一絲希望。
  「詩歌?」他重複說,把頭轉向我,我心頭一緊││他上鉤了。這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實在太難以言喻了。我以拼字遊戲的參賽者般緩慢又混亂的節奏,對這持槍男子背起艾茲拉‧龐德(Ezra Pound)的<在地鐵站>(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人群中浮現的幽魅面孔/在潮溼魆黑枝椏上的花瓣。」
  媽媽以前總強迫我和我妹佛萊蒂一星期要背一首詩,她很驚訝學校竟沒有教這些。
  接著我又隨口向他背起葉慈(William Butler Yeats)的<麗妲與天鵝>(Leda and the Swan)。「宙斯化身成天鵝,好誘惑麗妲。」我說。但我發覺說錯話了││我可不想給他任何聯想。如果他真的強暴我,我心想,我就把他假裝成別人。我會想成是我那交往三個月的男友湯姆。湯姆對所有的總統瞭若指掌,有時候他會考我:「誰是唯一一位來自新罕布夏的總統?」、「誰是第二十三任總統?」我試圖想起湯姆,卻心生退縮。我知道今天不論發生什麼事,我生命中和他共享的那部分,已經在此刻畫下句點了。
  我換成佛斯特(Robert Frost)的詩,談到森林中的兩條岔路那句。「這句話常出現在高中畢業紀念冊裡。」他一定上過高中,也領過畢業紀念冊,對吧?「呃,有時候我忍不住會想,佛斯特只是想提出諷刺,因為不管你選的是哪條路……」
  我停止了這個想法。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orlos Williams)還不錯,我心想,他比較正面。我媽很愛他的一首詩││有關梅子的││這首詩從我嘴裡唱了出來,變成麗茲‧費兒(Liz Phair)的歌。他透過那副亞曼尼眼鏡看著我,彷彿我是個女英雄、學者或預言家。我無法停止朗誦詩歌,於是又背了菲力普‧拉金(Philip Larkin)的作品:

愛的難題在於
要夠自私,
要盲目地堅持著
以一己私心
攪亂一池春水。
如此厚顏誰可匹敵。

  他看著我,好像我的問題比他還嚴重似的。此刻我猶疑地站著,不敢有什麼大動作,邊背出下一節詩:

而無私的那一方……

  我停了下來,媽的,「對不起。」我說:「剩下的我記不得了。」
持槍的男子點點頭。他點頭是什麼意思?表示我將會感到遺憾,因為情況會急轉直下?或者他感同身受?
  「人生還是有活下去的動力。」我為自己辯護:「像菲力普‧拉金啊。」我說。
  「菲力普‧拉金是什麼?」他說。我突然覺得好笑,但我卻從他眼裡,看到某種困惑的好奇心。
  「我們去書店,我找給你看。」我說:「我們就可以找出我忘掉的最後兩小節。」我屏住呼吸。
  「好啊。」他說。
  他說好啊。
  我領著他和我一起走向書店,心裡邊計畫著一旦到了那裡,就要找個人││坐鎮收銀台那個因穿脣環而傷口發炎蓄膿、每次不管我買什麼書總會對我說「真有眼光」的高個子男生││打電話報警,眼前這個男人就會在閱讀菲力普‧拉金時被逮捕。但是,在我們行走的時候,他手裡仍握著那把槍,一度又把槍指向我。那一刻真是漫長。
  「等等。」他說。
  我停下來舉起雙手,彷彿想藉此保證我的忠貞不二。
  「我先把這拿開。」他拉開黑色背包的拉鍊,像學生收便當一樣地把槍放進背包裡。
  他問我們要走到哪去。
  「往北到百老匯去。」我告訴他。
  他一臉茫然。
  「往北到百老匯去。」我又說了一次。
  他連自己位在這城市的哪一角都不知道。他為什麼要來這裡?我們走回小路上,幾乎要走到河岸大道上了,我想把他帶到吹掃葉子的清潔工身邊去。
  「聽好,現在,你可以離開了,你想去幹嘛就幹嘛吧。」持槍的男子說。「我很抱歉,我真的真的很抱歉。」
  但我沒跑,因為我怕他從背後開槍。接著,他掉頭往門牌號碼遞減的相反方向跑去,他的腳步逐漸加快,每跑幾步卻不忘回頭看我一眼。等到他超過射程以後,我屈著背跑向公園的清潔工。他是個矮小的西班牙裔中年男子。他看見我有話對他說,便把吵鬧的機器關掉。
  「剛剛有人想殺我。」我對他說了兩次,因為說第一次的時候,連自己聽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
那個清潔工把貨車後門打開,我坐進去,用手抱著頭。我怕路旁的樹木會突然倒下,也怕貨車會掉進樹叢裡。
  駕駛座的門打開了,我抬頭確認是不是清潔工。他坐回車裡之前,還先環顧四周,我才明白連他也在害怕。他連上了無線電。我坐在地上,問他可不可以載我回公寓就好。我聽見他說:「治安糟,治安真的很糟。」他帶我回家了。

  我一回到公寓,便開始在走廊上來回踱步,我的室友蘇珊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蘇珊和我並不是好友││在我九月搬來這裡念研究所時,開始以一個月五百五美金的價錢和她分租房間。自從某晚她喝醉酒,失言說出她在感恩節晚上和表哥肛交的事,就沒和我說過一句話。她是天主教徒,也依然認為自己是處女。但此刻我們把這一切拋諸腦後,她擁抱了我,我卻從她身上嗅出一股熟悉的氣味:她偷噴了我的香水。外頭突然響起敲門聲,我躲進廚房,我想一定是他,那名持槍男子尾隨我回家了。
  蘇珊開了門,外面有七名警察,其中兩名身著便服,手裡亮著警徽。
  「是找你的。」沒等他們開口,她便搶先告訴我。我在想,從今以後這會不會成為公式:只要門外有警察,就都是來找我的。
  他們要我去警局,我說我不想,因為四點有一堂史都華戴維斯的課。他們說我最好過去,否則那個人仍會做出同樣的勾當。
  「你一定得來。」他們說││似乎每個人都這麼說││我才明白自己別無選擇。我描述他戴著亞曼尼眼鏡,但警方似乎不認為這特徵有舉出的必要。他們要的是他的身高體重年齡髮色膚色還有衣著的描述。於是我亂猜一通:五呎十吋高、一百八十五磅、二十八至三十五歲、髮色略紅、白種人、黑色皮衣。
  我想告訴他們當皮衣離你如此近時,聞起來是什麼味道,還有,或許這出自我的想像,但當他拔腿跑走時,很有可能正哼著那首露營老歌,講的是母牛踢倒燈籠引起火災、有一句歌詞是「老鎮今夜熱滾滾」的歌。但我怕他們會以為我發瘋了,再也不相信我所說的話。
我坐進福特車的後座,兩名便衣警察直挺挺坐在前方。我癱在椅子上,把臉藏在車門後,目光卻維持在車窗之上。警察在行進沿途不斷停車攔住符合我描述的對象││都穿著皮衣、髮色略紅;我得告訴警方,到底抓的是不是他。我不必靠近端詳,從遠方我就能看出他們都不是公園裡的那個人。但我的確認得其中幾張曾在地鐵或餐廳打過照面的臉,我很確定從今以後,只要我在街上碰到他們,我的心臟一定會怦怦跳。
  兩名警員帶我到警察局,我又向另一名警察重敘發生過的事,他做完筆記後我就回家了。我打電話給正在洛杉磯上班的媽媽。我從十歲起,就沒在她上班時打電話給她了,所以我還得先打查號台才知道號碼。
  我告訴醫院總機情況緊急,他們才把擔任外科護士的媽媽,從手術房裡叫出來接電話。我媽負責協助各種手術,這使我想起因為我一通電話而被她拋在手術台上的病患。躺在手術台上的她││我只會把她想像成女性││剛進行過盲腸移除、縮乳,或膝關節韌帶置換。不管動手術的原因為何,她都是我的孿生姊妹。我已經開始以全新的角度看待自己:一個到處都有孿生姊妹的女人。如果在公園裡的不是我,就可能是別人。我去做筆錄是為了避免其他女人也遭逢此劫。我做的每件事,都是為了別人,為了身在某處的某位女性。
  和我媽說話感覺真好。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好。」我說。我心想,她那裡還不到下午兩點,我真希望自己就在她身邊,在一個還沒下午兩點的地方。
  「學校裡有人能陪你聊聊嗎?」我媽問。義大利裔的她非常堅強,認為只有弱不禁風的美國人才需要治療。我很訝異她會提出這種建議,但我想她是對的。掛上電話之前,她說:「我愛你。」好幾年來她第一次這麼說。
  幾分鐘後,我爸打電話來。
  「親愛的?」他說。他的聲音微微顫抖,彷彿是聽到奶奶的死訊,也像聽到有人把他最愛的歌唱得完美無瑕。和他通電話的感覺非常好,讓我想和他一直聊下去,但沒多久我們就無話可說了。他說他之後會再打電話來看看我情況如何,我很慶幸總算有值得期望的事。

我到諮詢中心和輔導專家碰面,她留著短髮,大大的鏡框讓她的眼睛看起來很小;她不斷用右手食指把鏡架往鼻梁上方推。我說了又說,把所有警方不在乎的細節告訴她││當我提到繪畫時,那名男子的表情無動於衷,但一提到詩歌卻讓他變了樣;還有雖然當時很冷,他卻沒戴手套,手上也沒有婚戒。
  「喔天哪,喔我的天哪。」她說。
  她每一步都做錯了,她不該有這些反應的,她得表現出堅強的樣子。
  在我穿起外套的時候,輔導專家把眼鏡往鼻梁上推了推:「所以,發生的地點到底在哪裡?」
  「這重要嗎?」
  「我只是││」
  「怎樣?」
  「好奇。」
  「為什麼?」我說:「以防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聽好。」她說:「在經歷過這些事以後,你絕對有生氣的權利。」
  「有誰說我沒權利嗎?」
  她提議陪我走回家,已經六點了。
  「不了。」我說:「沒關係。」我不想從此以後都得被人陪著走來走去。她幫我預約明天的會面,我告訴她我會來,但心裡已經在盤算等我好好睡一覺,把這事情忘掉以後,明早就可以打電話取消。她又問了一次要不要陪我走回家,我說不必,然後逕自離開。

  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一個口述歷史部門的男同事。我在那裡的工作,是把所有受訪者錄在錄音帶裡的故事,也就是他們個人的歷史,分門別類整理好。但過了幾星期以後,每個人的故事聽起來都差不多,所以我便離職了。他長得又矮又胖,有一雙蘿蔔腿和一隻不安分的右眼。
  「嗨。」他說。我一直很訝異,這麼一個粗壯的男人,說起話來卻輕聲細氣。他喜歡談論動物,尤其是土狼。去年夏天他看過一隻土狼,在我們過去大約五次的單獨談話中,他已經跟我說過這件事。他非常喜愛土狼。他告訴我,如果碰到一頭美洲獅,必須要和牠四目相接,但如果碰到土狼,就必須迴避牠的目光。在他說話的同時,我盡力讓自己不去盯著那隻不安分的眼睛瞧。
  「嗨。」我說。我們站在人行道的中央,旁邊有個戴耳機的男人坐在沙灘椅上,賣著舊雜誌,有《君子》、《花花公子》和《美食天地》。
  「怎麼啦?」
  他輕聲地問,那隻正常的眼睛溫柔地凝視我,於是我把事情告訴了他。我並不確定自己想把這事告訴他,或告訴任何人。
  「喔!我的老天啊。」他低語著。
  戴耳機的雜誌小販開始大聲唱起了歌。
  「你現在要去哪?」土狼男問道。
  「回家。」
  「不,不,你不應該自己一個人,這太可怕了。」他說。「到我家來吧,走幾條街就到了。我們可以打電話找其他人一起來。」
  想到可以打電話,想到有人可以找,我心裡覺得好多了。
  我們回到他家,只見一張木製摺疊式沙發,還有一本有關閃電的書。
  我們聊起閃電,他說他認識一個女人,曾被閃電擊中過。「兩次。」他說:「她真是個了不起的女人。」
  對於她被閃電擊中兩次竟然還活著,我覺得很有意思。我可以理解她和她的閃電,也可以理解土狼男和他的賊眼,我已經成為「飽受意外之災族群」的一員了。
他問我要不要喝茶、咖啡或低卡汽水。究竟他真的在盯著我的小腹看,或這只是我的錯覺?
  「給我水吧。」我說。
  他牆上掛著一幅裱框的土狼照片,使我聯想起小時候,我和玩伴們在臥室牆壁上掛的動物海報。這些海報多半來自《自然童趣》雜誌裡的跨頁圖片,中間被釘書針戳破的小洞老讓我覺得很礙眼。
他為我端來一杯水,自己喝的卻是啤酒。我們坐在他的木製沙發架上,談起今天發生的事。
  「你要記得,我們都很愛你。」他說。
我想,他嘴裡的「我們」,指的是他自己和其他人。我突然想到,他還沒打電話找人。但是,到底其他人是誰?他把手放在我膝上。我看著他的手,然後轉向他。並沒有其他人。
  「我得走了。」我說。
  「不,別走。」他說:「和我一起躺一下。」
  我看到另外一個房間裡,有一張雙人床,放著酒紅色的棉被和一個枕頭。那張床,看起來十分淒涼。
  「我得走了。」我說。
  「不,你不能走。」他伸手想抓住我的手臂,卻落了空。
  「我得走了。」
  在他家外面,我沒等電梯到就直接走下樓梯,跑步離開這棟大樓。

  回到家以後,我接到三通來自男友湯姆的留言。他是主攻美國史的研究生,我念的則是藝術史。我們兩個都領哥倫比亞大學給的獎學金和生活津貼,以繼續攻讀連自己都拿不定主意的學位。我對自己領的一萬美元津貼感到很心虛,他卻不然。「是他們決定要發給我們的。」他說,我討厭他對此事的斬釘截鐵。
  我是和媽媽一起遇見他的。九月時我剛搬來這裡,她來探望我。我們坐在洛氏圖書館前方的階梯,共享一杯咖啡和兩塊鬆餅。我們的報紙被風吹走了幾版,湯姆及時把報紙攔住交還給我們,並問我們是否可以把體育版留給他。
  「你是運動員嗎?」我媽問他,她和誰都能攀談。
  「我不知道我算不算運動員。」他聳肩說:「我會游泳。」
  「看得出來。」我媽說。
  我看了她一眼。
  「他的頭髮啊。」她以大到足以讓他聽見的聲音對我說。「看起來有點綠綠的,在太陽下特別明顯。」
  「媽。」我說。對他,這位素昧平生的男人,我做了個嘴形說:「對不起。」但她沒有錯,他的髮色雖然是淺金色,但耳朵前方確有幾綹綠色的頭髮。
  「我一直以為頭髮變成綠色是因為吃了太多芹菜。」他微笑說:「你是哪裡人?」
  「你怎麼知道我不是本地人?」我媽問。她拒絕承認大家都聽得出她的義大利口音,因為有些人就是聽不出來。我爸對我說,她來美國越久,口音就變得越重。
  「我來自拿坡里。」她說。
  湯姆去過拿坡里,他尤其喜歡那裡的地標新城(Castel Nuovo)。
  「和我們一起坐坐聊天啊。」我媽說,他也照做了。
  我媽覺得他風趣又英俊,而我很高興他喜歡我媽。只要有人不覺得她完美,我都討厭。
  湯姆研一的時候,曾跑到以色列住;等我媽回去以後,我們首次約會,他給我看一張他戴著毒氣面具的照片。他喜歡吃炸豆泥球,可以把一整顆塞進嘴巴裡,連自己的拳頭也吞得進去,但是我很討厭他這麼做。有時候他的嘴巴夾雜著炸豆泥球和紅酒的氣味,這我並不介意,因為嘗起來有旅行和一點點危險的味道,那就像你初次造訪某個國家,卻在陌生的鄉間泥濘小路上盡情飆車的感覺。
但是最近,尤其在過去幾週裡,我發現有太多男人會令我陷入愛河││在地鐵讓位給孕婦的他;在雜貨店裡,以為沒人看見而偷偷把葡萄葉塞進嘴巴的他;在莎拉哥哥喪禮完畢後的教堂外頭,為我撐起一把傘,讓傘翼像拜占庭繪畫裡聖人頂上的光圈般在我頭上散開的他。
  三天前的晚上,湯姆順道經過我家打招呼。「我不確定我們是否真的不應該和別人約會。」我說。
  湯姆聳聳肩,他仍然很受女孩歡迎。
  「嘿,如果你不希望有人霸占你的話,」他說:「那麼,我讓你霸占吧。」他說這話的樣子太貼心可愛了,讓我想完全地獨占他,也想完全屬於他,我渴望有這樣的慾望。
  今天晚上,他的聲音在答錄機裡聽起來十分焦慮,我知道他已經聽說今天的事了。他究竟是從誰那兒聽到的,我都懶得推測了:什麼事都有可能。我一聽到電話的留言訊號,便望著它靜候。
「艾麗斯,」嗶聲後,傳來一陣大喊。「你在嗎?如果在就接電話。」
  是湯姆打的,除了他和我媽以外,沒有人會喚我「艾麗斯」。大家都叫我艾兒,但也有幾個男人曾喚我寶貝、小猴子、甜心和黛博拉。黛博拉是湯姆前任女友,他不是在床上喊錯,而是在廚房,還喊錯兩次。
  我拿起電話。「我在。」我說。
  他重重地吐了一口氣。「我好高興你沒事。」他要我保持冷靜,他馬上就過來。
我躺在床上,想打電話找人聊天,但卻沒有適合的人選。我可以打給佛萊蒂,但我知道她會擔心。她比我小兩歲,我的人生卻是她煩惱的根源。在我們小時候,她的日記裡總寫滿了在偷看過我日記後,對我交的朋友、和他們參加派對裡喝的酒以及對父母撒的謊表達憂心。從此之後,我開始只記錄消毒過的正面事件,而她也樂在其中。知道我努力向上以後,她在日記裡寫下欣慰的字句。
  雖然當地時間有點晚,我還是打給在愛爾蘭的莎拉。大學畢業後的隔天,她馬上搬到一心嚮往的都柏林。她身兼兩職:擔任一對小雙胞胎兄弟的保母,和李菲河觀光小船的領隊。莎拉總是離不開水。我書桌上擺了兩張她的照片,都剛洗過澡,頭髮由原本的淺棕色變成深棕色。放春假的時候,我們總會開車到有水的地方,不管是佛羅里達、張伯倫湖或是澤西海岸。
  我聽見她的答錄機留言,她的聲音裡有著做作的愛爾蘭口音。
在嗶聲之後,我把所有的細節一五一十向她交代,我告訴她自己如何把一首詩唱成麗茲費兒的歌,莎拉很喜歡麗茲‧費兒。答錄機留言時限已到,我又打了一次給她。
  樓下的對講機響了,我開門讓湯姆上樓。
  「動作真快。」我說。
  「我用跑的。」他說。從他看我的樣子,我知道自己狀況很糟。
  他給我一個擁抱,我進退兩難地想把自己埋進他的毛衣,卻又想和他保持一小段距離。他那圍著圍巾的脖子,聞起來有氯氣的味道。
  「你今天去游泳了嗎?」
  「沒有,是昨天。」他說:「我身上還是有味道嗎?」
  我聳聳肩。
  「為什麼你不馬上打電話給我?」他問。
  我說我並不知道他會如何反應,我需要一個懂得適當回應的人。
  「什麼叫適當的回應?」
  「我也不知道。」我告訴他。
  他問我背了什麼詩,但現在我卻完全想不起內容。他說沒關係。
  「我想,離開這裡一下對你比較好。」他說:「還有,我們得幫你找點東西吃。」
  這就是我喜歡湯姆的地方:他一定要確保我填飽肚子。我的腰部多出了十磅││我不知道,或許十五磅││的贅肉,鬆鬆地垂掛在我的腰帶上。有些男人認為這表示我不能再吃了。「你確定肚子還餓嗎?」每當我提議吃晚餐或叫甜點的時候,他們會問。
  出門之前,湯姆把我轉向他,並且幫我拉上大衣的拉鍊。

  在地鐵的月台上,一個紅頭髮的男人讓我怯步,但我知道只要一看到那個人,我就能馬上認出他,然後我會尖叫、嘔吐甚至昏倒。我以前從沒昏倒過,但現在如果真看到他,我肯定會昏過去。湯姆帶我去洛克斐勒中心看聖誕樹,然後再去市中心的酒吧。
  「唯一一個未婚的總統是誰?」他說。
  「我不知道。」我說:「也不在乎。」我告訴他,現在我才明白人有多寂寞。我的手平放在吧台上,湯姆把他的手疊上來。我伸出空著的左手放上去,他又將另一隻手覆蓋我的手。我抽出壓在最底下的手,沒多久,我們迅速玩起了手疊手的遊戲。
  當我們起身準備離開的時候,我的腳忽然傳來一陣刺痛。我爸有個大鬍子朋友曾告訴過我,腳的俚語是「狗」。「我的狗在狂吠了。」他說。
  我們一走出酒吧,我就對湯姆說:「我的狗在狂吠了。」
  「你要我背你嗎?」他問。不論我說什麼蠢話,他都懂得其中的典故。
  「沒關係。」
  「過來。」他說完便轉身過去。我跳到他背上,他抓住我膝下的腿側背我前進。
  在他背上,我看見大家的頭頂,還有人與人之間的空隙。
  「是布查南。」他說:「詹姆斯‧布查南(James Buchanan)是唯一單身的總統。」
  在回家的地鐵上,他用帶著手套的手,撫摸著我的頭髮,幫我梳開打結的髮尾。我閉上眼睛,把頭靠在他耳邊,周圍全是去向和我們不同的路人。
  到了一一六街,他想進雜貨店買東西。保險套,我心想,憤怒和寒意在我的臉上燃燒。我站在外頭的門簷下不肯陪他進去。我瞪著每個經過的路人,忍住不眨一眼。
  「別單獨在外頭等。」他說完便勾著我的手走進店裡。我杵在收銀員旁,因為那裡一定有個紅色的緊急按鈕以備不時之需。
  湯姆拿了兩袋冷凍豌豆來結帳。
  「給你敷腳用的。」他說。
  回到我家以後,他坐在沙發上,用手拿著冰豌豆幫我敷了半個小時的腳。等包裝變得又冰又溼,他又用枕套包起來繼續敷。
  「好一點沒?」他問。
  我點點頭:「謝謝。」
  在床上他抱著我,頭髮聞起來有氯的味道。我把臉埋進他頭髮裡,用嘴脣夾起一綹髮絲想吹出口哨來。
  他把手伸進我內褲裡。
  「住手。」我說。
  他把手抽出內褲,放在我的臀部。接著,我感覺他的手握住我的乳房,他大拇指上頭有一顆疣。
  我把手掌放在他的指節上,用手指握住他的手,然後抽開。「拜託。」我說。
 


Posted by chiuko at 樂多Roodo! │16:19 │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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