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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變』，是唯一不變的法則。-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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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網路著作權常識測驗</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reesion (傳奇小湯-ree)   看板   BahaBM          標題   [情報]網路著作權常識測驗                                                時間   Fri Aug 17 19:09:16 2001                                              ──────────────────────────    是□ 否□  1.網路上(Internet)的資料不適用著作權保護?  是□ 否□  2.我自己用繪圖軟體完成的作品沒有著作權?  是□ 否□  3.有登記的著作才享有著作權,才會受法律的保護?  是□ 否□  4.作者死後,他的著作立刻成為公共財產,不受法律保護?  是□ 否□  5.著作人不詳的文章或創作品沒有著作權?  是□ 否□  6.免費的freeware或shareware沒有著作權?  是□ 否□  7.網頁的內容(文字.圖示.小圖片...等)和設計沒有著作權?  是□ 否□  8.刊在個人網站的資料屬於非公開場合的私人使用範圍?  是□ 否□  9.花錢買來的書籍.CD或照片,我可以任意掃描或輸入電腦                      並且放在自己的網頁供人使用?  是□ 否□ 10.我可以修改買來的圖庫光碟的圖形,供個人網頁使用?  是□ 否□ 11.我可以下載別人網頁的原始碼,在沒有抄襲的情況下,作                       為製作個人網頁的參考?  是□ 否□ 12.我有在轉載的文章上註明作者與出處,,就算事先沒有的                        到過作者同意也不會侵犯別人的著作權?  是□ 否□ 13.沒有營利或商業行為,就可以在個人網站上轉載別人的                       作品,不算侵害別人的著作權?  是□ 否□ 14.網頁上註明"版權屬於他人所有,如有侵權會立刻移除"等                        字樣,就可以免除法律責任?  是□ 否□ 15.將別人網頁上的部分文字或圖片直接超鏈結到自己的網                        頁上,沒有下載也沒有存入電腦內,不構成侵害別人的著                        作權?  是□ 否□ 16.我可以先刊登別人的著作品於個人網頁,在支會作者,                       若作者不同意再刪掉?  是□ 否□ 17.對於已知侵權的檔案或著作品,我可以下載使用,但不公開?    打到手軟~~ 如果內容有問題,請跟我說~~ 目前答案應該沒有錯誤~~  除非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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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size="4">作者   reesion (傳奇小湯-ree)   看板   BahaBM        <br/>  標題   [情報]網路著作權常識測驗                                              <br/>  時間   Fri Aug 17 19:09:16 2001                                            <br/>  ──────────────────────────<br/>  <br/>  是□ 否□  1.網路上(Internet)的資料不適用著作權保護?<br/>  是□ 否□  2.我自己用繪圖軟體完成的作品沒有著作權?<br/>  是□ 否□  3.有登記的著作才享有著作權,才會受法律的保護?<br/>  是□ 否□  4.作者死後,他的著作立刻成為公共財產,不受法律保護?<br/>  是□ 否□  5.著作人不詳的文章或創作品沒有著作權?<br/>  是□ 否□  6.免費的freeware或shareware沒有著作權?<br/>  是□ 否□  7.網頁的內容(文字.圖示.小圖片...等)和設計沒有著作權?<br/>  是□ 否□  8.刊在個人網站的資料屬於非公開場合的私人使用範圍?<br/>  是□ 否□  9.花錢買來的書籍.CD或照片,我可以任意掃描或輸入電腦<br/>                      並且放在自己的網頁供人使用?<br/>  是□ 否□ 10.我可以修改買來的圖庫光碟的圖形,供個人網頁使用?<br/>  是□ 否□ 11.我可以下載別人網頁的原始碼,在沒有抄襲的情況下,作<br/>                       為製作個人網頁的參考?<br/>  是□ 否□ 12.我有在轉載的文章上註明作者與出處,,就算事先沒有的<br/>                        到過作者同意也不會侵犯別人的著作權?<br/>  是□ 否□ 13.沒有營利或商業行為,就可以在個人網站上轉載別人的<br/>                       作品,不算侵害別人的著作權?<br/>  是□ 否□ 14.網頁上註明"版權屬於他人所有,如有侵權會立刻移除"等<br/>                        字樣,就可以免除法律責任?<br/>  是□ 否□ 15.將別人網頁上的部分文字或圖片直接超鏈結到自己的網<br/>                        頁上,沒有下載也沒有存入電腦內,不構成侵害別人的著<br/>                        作權?<br/>  是□ 否□ 16.我可以先刊登別人的著作品於個人網頁,在支會作者,<br/>                       若作者不同意再刪掉?<br/>  是□ 否□ 17.對於已知侵權的檔案或著作品,我可以下載使用,但不公開?<br/>  <br/>  打到手軟~~ 如果內容有問題,請跟我說~~ 目前答案應該沒有錯誤~~<br/>  除非修法 ><"<br/>  有關著作權,可以上http://www.copyrightnote.org 有很詳細的介紹!<br/>  <br/>  答案在下面<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br/>  除了第10題跟第11題 選是,其他都是否~~<br/>  你選對幾題?<br/>  </font>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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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Sat, 03 Sep 2005 00:26: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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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學會拒絕</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andraxus (andraxus) 看板: Talk  標題: Re: [問題]怎麼拒絕同學的要求？困擾中~  時間: Wed Nov 24 00:59:40 2004    你需要的課程是"如何拒絕武裝暴徒的要求？"    其實很簡單，把你那可悲的憐憫丟進垃圾桶吧！  怕傷了彼此的感情？  缺課他在缺，報告你在寫，他在爽你在累，值得嗎？  到頭來你也只是被人利用而已，你不需要這種無用的、單方面的人際關係。  不向恐怖份子低頭妥協早已是國際間的共識，更何況此種手無寸鐵的民間人？    請依下表，視敵方強度做戰術性調整：    一. 委婉拒絕，堅守底線  二. 強硬態度  三. 武裝恫嚇  四. 先發制人，殺雞儆猴  五. 格殺勿論  六. 戰略性撤退    此表亦可運用於"如何拒絕異性的告白？"等狀況，讓你在外交場合、  情場戰場無往不利、攻無不克。  祝各位武運昌隆！    --  我絕對不會把"此地禁止攜帶武裝"的警告放在眼裡。  你知道的，任何火力強大、違反華盛頓公約、血腥殘酷的武裝都比嘴砲跟那  可笑的光劍要更有效且更高雅的多。  --  ※ Origin: 巴哈姆特＜www.gamer.com.tw＞ ◆ From: 61.64.14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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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size="4">作者: andraxus (andraxus) 看板: Talk<br/>  標題: Re: [問題]怎麼拒絕同學的要求？困擾中~<br/>  時間: Wed Nov 24 00:59:40 2004<br/>  <br/>  你需要的課程是"如何拒絕武裝暴徒的要求？"<br/>  <br/>  其實很簡單，把你那可悲的憐憫丟進垃圾桶吧！<br/>  怕傷了彼此的感情？<br/>  缺課他在缺，報告你在寫，他在爽你在累，值得嗎？<br/>  到頭來你也只是被人利用而已，你不需要這種無用的、單方面的人際關係。<br/>  不向恐怖份子低頭妥協早已是國際間的共識，更何況此種手無寸鐵的民間人？<br/>  <br/>  請依下表，視敵方強度做戰術性調整：<br/>  <br/>  一. 委婉拒絕，堅守底線<br/>  二. 強硬態度<br/>  三. 武裝恫嚇<br/>  四. 先發制人，殺雞儆猴<br/>  五. 格殺勿論<br/>  六. 戰略性撤退<br/>  <br/>  此表亦可運用於"如何拒絕異性的告白？"等狀況，讓你在外交場合、<br/>  情場戰場無往不利、攻無不克。<br/>  祝各位武運昌隆！<br/>  <br/>  --<br/>  我絕對不會把"此地禁止攜帶武裝"的警告放在眼裡。<br/>  你知道的，任何火力強大、違反華盛頓公約、血腥殘酷的武裝都比嘴砲跟那<br/>  可笑的光劍要更有效且更高雅的多。<br/>  --<br/>  ※ Origin: 巴哈姆特＜www.gamer.com.tw＞ ◆ From: 61.64.140.175<br/>  </font>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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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72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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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ue, 05 Jul 2005 00:54: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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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資訊不對稱的角度來探討上面的問顢</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rsd (The ЯＲ) 看板: Talk標題: [心得]從資訊不對稱的角度來探討上面的問題時間: Fri Jun 18 04:22:06 2004從一個經濟學課本裡的小故事講起.===加州的檸檬收成的季節又到了, 農夫們忙著收成, 準備運到市場販售.這檸檬有兩個品種: 一個是優質品, 又香又甜; 另一種比較差, 酸溜溜.但是從外形實在很難分辨這兩個品種.到了市場, 農夫看看手上的貨品, 決定把兩個各一半一半品種分開來賣.好的那種一斤賣個兩元, 差的價錢是一斤一元, 開始等客人上門.客戶到了市場, 心中猜測起來:"市場這當中有一半的好貨一半的壞貨, 但是一時看不出來.""好吧, 我就折個一半, 用一斤一元五角的價格來買吧."客人買走了一斤一元的劣質品, 回去之後發現不但酸, 還酸到讓人發怒."市場上原來壞貨這麼多..."一邊抱怨, 一邊把心中的價格下修了一點.農夫這邊也不好過, 因為客人漸漸的壓低價格, 好檸檬實在難賣.於是農夫只好多種一點便宜的酸檸檬, 以彌補損失.雙方一來一往, 於是市場上就只有酸檸檬.客人買到酸檸檬的機會越大, 出價就越低.農夫發現價錢越低, 只好多賣一點低品質的檸檬, 才有獲利.終於, 市場上只剩下讓人酸得牙癢癢的檸檬了.===這個問題在哪裡?農夫很清楚他的貨品狀況, 當然也有打算.但是市場客戶對於這些產品的狀況和農夫理解有落差, 只能用一個模糊感覺評估."資訊不對稱", 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稱呼.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就是以這主題獲獎.(http://www.nobel.se/economics/laureates/2001/)這個問題在很多地方也都見得到: 二手車市場, 拍賣網站, 以及人力能力評估.回到主題, 到底一般大學教授會不會歧視技職體系和私校生.遺憾的, 我的答案 "是", 不過與其說歧視, 莫若說是資訊不對稱.假設你是一個私校或是技職體系出身的學生, 準備參加名校甄試, 過程是怎麼準備的?首先你可能需要接受書面審查, 把自認滿意的資料整理寄過去.接著參加了該校的筆試, 假設其實你也自忖表現相當出色.最後衣裝筆挺, 信心滿滿的參加面試, 但是卻不斷感受壓力, 累積了各種不滿和臆測.所有的情緒在接到落選通知單一齊發, 終於你來到這裡, 開始抱怨.問題出在哪裡? 是因為出身不好? 還是根本就對方欺負人?老實說, 你就是個帶著滿箱香甜檸檬, 來到市場的加州農夫.不過當客人知道你是來自盛產酸檸檬的南方, 紛紛不願多嘗試這些好東西.問題不在檸檬, 不在客人, 也不能怪你這個辛勤的農夫.因為想要好檸檬的客人根本提不起勁試吃你的香甜檸檬.教授老實講也很單純, 我們就當作大家都想要收到好學生吧.面試的時候看到一個私校來的學生, 於是翻開了審查的成績單.他看到一個五分鐘前還不曾接觸的學生, 所以當然要找些訊息來判斷.首見的就是畢業學校, 他了解這所學校的平均水準.接著也看到了學業成績, 第一名, 或是後面名次, 這都變成下一個資訊.所以他只能推測你或許是個三流人才, 就很難表現出耐心和尊重.於是一個問題又過一個問題, 心中的焦慮和不安寫在臉上.教授心中如死水, 沒有一點生機, 意興闌珊之下給了個難堪的面試成績.對, 你可以說他看不起你.但是這問題本質是來自他不認識你.一流的人才, 你到底怎麼讓他看到實力? 請記住, 五分鐘前他根本不知道你.到底要用什麼方法看一個人, 教授們各有方法.不過怎麼解讀大量資料, 得到有意義的資訊, 大概像下面這種原則吧.1. 評斷的依據是極值(極大極小)這個方法最顯眼, 但是也是最不準確, 而且容易失去焦點.就像我們自傲的台北 101是世界第一高樓, 但不代表台灣房子就高人一等.我們有時迷信金式世界紀錄, 想成名, 但是卻因此做起蠢事來.筆試與聯考說穿了就有點這種味道.2. 評斷的方法看平均值比起上一點來看, 這實在是進步得多.把一群資料的求個平均, 於是用這個當作指標, 衡量這些群體的單元.所以我們追求國民平均所得, 國民平均壽命.可是, 公平嗎?教授用一個平均的眼光看著你這污泥裡的蓮花, 燕雀中的鳳凰, 就是如此.3. 評斷時也看到變異性(100, 100, 0, 0), (50, 50, 50, 50)兩組數字平均一樣, 但是明顯有一組比較不穩定.多觀察這一點又比只有平均更有效. 貧富差距的研究就屬此種.黑馬固然有潛力, 不過在沒有奇蹟的加持下, 穩定表現的多少較讓人安心.4. 評斷時候詳細的掌握個體資訊簡單的說, 這是最詳細, 但是成本也相對大的方法, 實行上也有困難.出色如你, 當然了解自己不該長久待在泥沼中, 就該在這次翻身.不了解你的教授給出難看的成績, 正顯示他無法和你了解自己一樣的了解你.教授無法用一次考試的勝負(極值)認定你的實力.教授只能從你的學校(平均), 長久累積的成績表現(變異性), 作出令人惋惜的決定.那最了解自己的你, 沒有敗在不公平之下.直接了當的說, 這就是一種公平.為什麼不要某些學校的學生? 因為他無法了解你有多好.為什麼要保護自己的學生? 因為他長久觀察後摸清了狀況.為什麼你在這裡抱怨? 因為你根本沒看到其他對手更優秀的現實.用錄取與否判斷對手受不受肯定, 你不是也犯了看極值(結果)的毛病?認定對方實力比你差的同時, 你曾經想過自己是否了解對方? 教授是否了解對方?筆試的過程就是極值, 運氣好, 每猜必中, 即使實力不如人也能拉回差距.面試的過程是極值, 每個學生拿出最好的一面, 在五分鐘內說服與欺騙審查的教授.書面審核的過程是平均值, 上面寫出來你的學校的確並不好.教授要是刻意留下你, 捨棄其他書面條件相似的競爭者, 公平嗎?若是用這種角度來看, 你口中的 "歧視", 才是真公平... 即使結果讓人沮喪.那麼, 什麼時候才能拿出你的實力?我想一個良好的仲介者將會有很大的幫助.檸檬市場的結局也可以這樣.市場中出現了個中立的鑑定者, 在甜的檸檬袋子外蓋上章.客人終於了解這是好貨品, 於是不再歧視你來自酸檸檬故鄉的加州.漸漸的, 大家找到了想要的東西, 長久背負的惡名得到洗刷, 可喜可賀.你的鑑定者在哪裡? 這個公正且有說服力的仲介者, 是誰?公開的大型活動可以幫助你, 假若你能在各種佼佼者中脫穎而出.證照與檢定考試能幫助你, 只需好好的讓成績說話.這些能助一臂之力的朋友, 你到底多久沒見過了? 或說你到底想過沒有?如果還無法看清楚這部分, 你怎麼確定自己真的比好學校對手優秀?當你抱怨私校生被輕視時, 是否真的考慮該要投資自己?當你怨恨教授錄取了名校畢業生, 這樣的你真的看到對方的優點嗎?當你來到這邊發牢騷, 炫燿那些亮眼的私校生, 那麼, 為什麼這些高手當中沒有你?說明白一點, 井底之蛙, 不先跳出窄小的井, 如何知道天地廣闊?聒聒聲的低鳴聽來既自大又自卑, 自憐而且自私.既然如此, 與其要求別人忽視你在學校上的劣勢, 不如增加自己的優勢.大致上有幾個簡單而基本的建議方向.檢定考: 全民英檢大概只能裝裝樣子, 你需要 GRE等.證照考: 關於你的專業技能建議有證照輔助.大型競賽: 建議是 "單人"的競賽, 比較有說服力.改變環境: 說穿了, 擺脫現有的熟悉環境需要勇氣.以上的方法大概從簡單到困難, 由輕微而重大.仔細想想, 到底這結果公平嗎?對於教授, 對勝利者, 對失敗者, 有各種的解釋.但是確有一個共同的現象.第一個把問題完全推到別人身上, 自怨自艾的, 注定要一直失敗下去.--所以可別稱人偽錄取者啊!--沙耶の唄 ~ 2 ~ the Returner => 殺爺ノ豚車禍中喪失正常感官的郁紀, 終於帶著心愛的小寵物殺爺, 逃離了那些想打散兩人(?)的壞朋友和邪惡醫生, 來到深山中. 有一天一起去散步的時候, 頑皮的殺爺一不小心,掉到了湖裡, 這時候一個燒肉女神浮了上來. "你掉下來的是這個內口咪咪殺爺, 還是,這個綠色史萊姆殺爺?" 郁紀想了一下: "女神, 我掉下的是你!" 燒肉女神很感動, 有人看上了他, 於是把殺爺丟進水裡, 兩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 Happy End 1=--※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40.116.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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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size="4">作者: rsd (The ЯＲ) 看板: Talk<br/>標題: [心得]從資訊不對稱的角度來探討上面的問題<br/>時間: Fri Jun 18 04:22:06 2004<br/><br/>從一個經濟學課本裡的小故事講起.<br/><br/>===<br/><br/>加州的檸檬收成的季節又到了, 農夫們忙著收成, 準備運到市場販售.<br/>這檸檬有兩個品種: 一個是優質品, 又香又甜; 另一種比較差, 酸溜溜.<br/>但是從外形實在很難分辨這兩個品種.<br/><br/>到了市場, 農夫看看手上的貨品, 決定把兩個各一半一半品種分開來賣.<br/>好的那種一斤賣個兩元, 差的價錢是一斤一元, 開始等客人上門.<br/><br/>客戶到了市場, 心中猜測起來:<br/>"市場這當中有一半的好貨一半的壞貨, 但是一時看不出來."<br/>"好吧, 我就折個一半, 用一斤一元五角的價格來買吧."<br/><br/>客人買走了一斤一元的劣質品, 回去之後發現不但酸, 還酸到讓人發怒.<br/>"市場上原來壞貨這麼多..."一邊抱怨, 一邊把心中的價格下修了一點.<br/><br/>農夫這邊也不好過, 因為客人漸漸的壓低價格, 好檸檬實在難賣.<br/>於是農夫只好多種一點便宜的酸檸檬, 以彌補損失.<br/><br/>雙方一來一往, 於是市場上就只有酸檸檬.<br/>客人買到酸檸檬的機會越大, 出價就越低.<br/>農夫發現價錢越低, 只好多賣一點低品質的檸檬, 才有獲利.<br/><br/>終於, 市場上只剩下讓人酸得牙癢癢的檸檬了.<br/><br/>===<br/><br/>這個問題在哪裡?<br/><br/>農夫很清楚他的貨品狀況, 當然也有打算.<br/>但是市場客戶對於這些產品的狀況和農夫理解有落差, 只能用一個模糊感覺評估.<br/><br/><br/>"資訊不對稱", 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稱呼.<br/>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就是以這主題獲獎.<br/>(</font><a href="http://www.nobel.se/economics/laureates/2001/" target="_blank"><font size="4">http://www.nobel.se/economics/laureates/2001/</font></a><font size="4">)<br/>這個問題在很多地方也都見得到: 二手車市場, 拍賣網站, 以及人力能力評估.<br/><br/>回到主題, 到底一般大學教授會不會歧視技職體系和私校生.<br/><br/>遺憾的, 我的答案 "是", 不過與其說歧視, 莫若說是資訊不對稱.<br/><br/>假設你是一個私校或是技職體系出身的學生, 準備參加名校甄試, 過程是怎麼準備<br/>的?首先你可能需要接受書面審查, 把自認滿意的資料整理寄過去.接著參加了該校<br/>的筆試, 假設其實你也自忖表現相當出色.最後衣裝筆挺, 信心滿滿的參加面試, 但是<br/>卻不斷感受壓力, 累積了各種不滿和臆測.所有的情緒在接到落選通知單一齊發, 終<br/>於你來到這裡, 開始抱怨.<br/><br/>問題出在哪裡? 是因為出身不好? 還是根本就對方欺負人?<br/><br/>老實說, 你就是個帶著滿箱香甜檸檬, 來到市場的加州農夫.<br/>不過當客人知道你是來自盛產酸檸檬的南方, 紛紛不願多嘗試這些好東西.<br/>問題不在檸檬, 不在客人, 也不能怪你這個辛勤的農夫.<br/>因為想要好檸檬的客人根本提不起勁試吃你的香甜檸檬.<br/><br/>教授老實講也很單純, 我們就當作大家都想要收到好學生吧.<br/>面試的時候看到一個私校來的學生, 於是翻開了審查的成績單.<br/>他看到一個五分鐘前還不曾接觸的學生, 所以當然要找些訊息來判斷.<br/>首見的就是畢業學校, 他了解這所學校的平均水準.<br/>接著也看到了學業成績, 第一名, 或是後面名次, 這都變成下一個資訊.<br/>所以他只能推測你或許是個三流人才, 就很難表現出耐心和尊重.<br/><br/>於是一個問題又過一個問題, 心中的焦慮和不安寫在臉上.<br/>教授心中如死水, 沒有一點生機, 意興闌珊之下給了個難堪的面試成績.<br/><br/>對, 你可以說他看不起你.<br/>但是這問題本質是來自他不認識你.<br/>一流的人才, 你到底怎麼讓他看到實力? 請記住, 五分鐘前他根本不知道你.<br/><br/>到底要用什麼方法看一個人, 教授們各有方法.<br/>不過怎麼解讀大量資料, 得到有意義的資訊, 大概像下面這種原則吧.<br/><br/>1. 評斷的依據是極值(極大極小)<br/>這個方法最顯眼, 但是也是最不準確, 而且容易失去焦點.<br/>就像我們自傲的台北 101是世界第一高樓, 但不代表台灣房子就高人一等.<br/>我們有時迷信金式世界紀錄, 想成名, 但是卻因此做起蠢事來.<br/>筆試與聯考說穿了就有點這種味道.<br/><br/>2. 評斷的方法看平均值<br/>比起上一點來看, 這實在是進步得多.<br/>把一群資料的求個平均, 於是用這個當作指標, 衡量這些群體的單元.<br/>所以我們追求國民平均所得, 國民平均壽命.<br/>可是, 公平嗎?<br/>教授用一個平均的眼光看著你這污泥裡的蓮花, 燕雀中的鳳凰, 就是如此.<br/><br/>3. 評斷時也看到變異性<br/>(100, 100, 0, 0), (50, 50, 50, 50)兩組數字平均一樣, 但是明顯有一組比較不穩定.<br/>多觀察這一點又比只有平均更有效. 貧富差距的研究就屬此種.<br/>黑馬固然有潛力, 不過在沒有奇蹟的加持下, 穩定表現的多少較讓人安心.<br/><br/>4. 評斷時候詳細的掌握個體資訊<br/>簡單的說, 這是最詳細, 但是成本也相對大的方法, 實行上也有困難.<br/>出色如你, 當然了解自己不該長久待在泥沼中, 就該在這次翻身.<br/>不了解你的教授給出難看的成績, 正顯示他無法和你了解自己一樣的了解你.<br/><br/>教授無法用一次考試的勝負(極值)認定你的實力.<br/>教授只能從你的學校(平均), 長久累積的成績表現(變異性), 作出令人惋惜的決定.<br/><br/>那最了解自己的你, 沒有敗在不公平之下.<br/>直接了當的說, 這就是一種公平.<br/><br/>為什麼不要某些學校的學生? 因為他無法了解你有多好.<br/>為什麼要保護自己的學生? 因為他長久觀察後摸清了狀況.<br/>為什麼你在這裡抱怨? 因為你根本沒看到其他對手更優秀的現實.<br/><br/>用錄取與否判斷對手受不受肯定, 你不是也犯了看極值(結果)的毛病?<br/>認定對方實力比你差的同時, 你曾經想過自己是否了解對方? 教授是否了解對方?<br/><br/>筆試的過程就是極值, 運氣好, 每猜必中, 即使實力不如人也能拉回差距.<br/>面試的過程是極值, 每個學生拿出最好的一面, 在五分鐘內說服與欺騙審查的教授.<br/>書面審核的過程是平均值, 上面寫出來你的學校的確並不好.<br/><br/>教授要是刻意留下你, 捨棄其他書面條件相似的競爭者, 公平嗎?<br/>若是用這種角度來看, 你口中的 "歧視", 才是真公平... 即使結果讓人沮喪.<br/><br/>那麼, 什麼時候才能拿出你的實力?<br/>我想一個良好的仲介者將會有很大的幫助.<br/><br/>檸檬市場的結局也可以這樣.<br/>市場中出現了個中立的鑑定者, 在甜的檸檬袋子外蓋上章.<br/>客人終於了解這是好貨品, 於是不再歧視你來自酸檸檬故鄉的加州.<br/>漸漸的, 大家找到了想要的東西, 長久背負的惡名得到洗刷, 可喜可賀.<br/><br/>你的鑑定者在哪裡? 這個公正且有說服力的仲介者, 是誰?<br/><br/>公開的大型活動可以幫助你, 假若你能在各種佼佼者中脫穎而出.<br/>證照與檢定考試能幫助你, 只需好好的讓成績說話.<br/><br/>這些能助一臂之力的朋友, 你到底多久沒見過了? 或說你到底想過沒有?<br/>如果還無法看清楚這部分, 你怎麼確定自己真的比好學校對手優秀?<br/><br/>當你抱怨私校生被輕視時, 是否真的考慮該要投資自己?<br/>當你怨恨教授錄取了名校畢業生, 這樣的你真的看到對方的優點嗎?<br/>當你來到這邊發牢騷, 炫燿那些亮眼的私校生, 那麼, 為什麼這些高手當中沒有你?<br/><br/>說明白一點, 井底之蛙, 不先跳出窄小的井, 如何知道天地廣闊?<br/>聒聒聲的低鳴聽來既自大又自卑, 自憐而且自私.<br/><br/>既然如此, 與其要求別人忽視你在學校上的劣勢, 不如增加自己的優勢.<br/>大致上有幾個簡單而基本的建議方向.<br/>檢定考: 全民英檢大概只能裝裝樣子, 你需要 GRE等.<br/>證照考: 關於你的專業技能建議有證照輔助.<br/>大型競賽: 建議是 "單人"的競賽, 比較有說服力.<br/>改變環境: 說穿了, 擺脫現有的熟悉環境需要勇氣.<br/>以上的方法大概從簡單到困難, 由輕微而重大.<br/><br/>仔細想想, 到底這結果公平嗎?<br/>對於教授, 對勝利者, 對失敗者, 有各種的解釋.<br/>但是確有一個共同的現象.<br/><br/>第一個把問題完全推到別人身上, 自怨自艾的, 注定要一直失敗下去.<br/><br/>--<br/>所以可別稱人偽錄取者啊!<br/>--<br/>沙耶の唄 ~ 2 ~ the Returner => 殺爺ノ豚<br/>車禍中喪失正常感官的郁紀, 終於帶著心愛的小寵物殺爺, 逃離了那些想打散兩人(?)的壞朋友和邪惡醫生, 來到深山中. 有一天一起去散步的時候, 頑皮的殺爺一不小心,掉到了湖裡, 這時候一個燒肉女神浮了上來. "你掉下來的是這個內口咪咪殺爺, 還是,這個綠色史萊姆殺爺?" 郁紀想了一下: "女神, 我掉下的是你!" 燒肉女神很感動, 有人看上了他, 於是把殺爺丟進水裡, 兩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 Happy End 1=<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40.116.96.60<br/></fon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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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77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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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ue, 03 May 2005 12:51: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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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不要扯政治 !! ]</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godnesss (詩寇蒂) 看板: Talk標題: [閒聊]不要扯政治.....時間: Tue Apr 26 15:19:13 2005以下是一則有趣的文章希望給大家笑笑不要泛政治化拜託連先生去大陸了留下無法去大陸的水扁兄由於連先生都不給水扁兄機會來個會面所以特地吩咐勝文哥哥跟水扁兄見個面勝文哥哥覺得無妨，就跟水扁兄見面了怎知道水扁兄一看到勝文哥哥就熱情的擁抱，並痛哭流涕的大喊：「為什麼你要代替你爹～～～～～～」--※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61-30-73-91.static.tfn.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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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size="4">作者: godnesss (詩寇蒂) 看板: Talk<br/>標題: [閒聊]不要扯政治.....<br/>時間: Tue Apr 26 15:19:13 2005<br/><br/>以下是一則有趣的文章<br/>希望給大家笑笑<br/>不要泛政治化<br/><br/><br/><(__)>拜託<br/><br/><br/>連先生去大陸了<br/>留下無法去大陸的水扁兄<br/>由於連先生都不給水扁兄機會來個會面<br/>所以特地吩咐勝文哥哥跟水扁兄見個面<br/>勝文哥哥覺得無妨，就跟水扁兄見面了<br/><br/><br/>怎知道<br/>水扁兄一看到勝文哥哥就熱情的擁抱，並痛哭流涕的大喊：<br/><br/><br/><br/>「為什麼你要代替你爹～～～～～～」<br/><br/><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61-30-73-91.static.tfn.net.tw<br/></font></p>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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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Wed, 27 Apr 2005 22:1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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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聯合新聞網....愛因斯坦會被氣死吧...</title>
	<description><![CDATA[
			相對論小檔案不要亂寫阿...真是夠了，C是常數，指的是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跟速度快慢沒有關系。『例如一顆石頭扔出手，如果速度慢，產生的力道就小；但如果超快，它產生的力道就很大，可能傷人。』雖然我物理不是很好，但是這也未免太太太...好笑。原子彈威力大是因為他速度快XD，照記者的推論，原子彈質量小M小 但是E大 ，所以控制原子彈強弱的是速度。OMG，期中考週第二個好笑的笑話。btw 還有這篇http://udn.com/NEWS/WORLD/WOR4/2625455.shtml作者  koboy (小凱)                                        BaHa 看板  Talk標題  Re: 聯合新聞阿...orz時間  Tue Apr 19 10:05:37 2005愛因斯坦不相信一個人格化的上帝，我以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說 @@*****************************************************　１９２９年４月２４日紐約的一位牧師Ｈerbert Goldstein  發了一封電報到柏林給愛因斯坦，這封電報只有五個字：「Do you believe in God？」(你相信上帝嗎？)，愛因斯坦在當天就發了回電，第二天，紐約時報刊登了愛因斯坦的回電。愛因斯坦的答覆是這樣的：「我相信史賓諾沙的上帝，一位在萬物和諧秩序中彰顯他自身的上帝。但我不相信一位操控人類命運與行為的上帝。」*****************************************************--※ 修改: 2005/4/19 10:8:18 [h153-203-67-13.seed.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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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font color="#cc0033"><a href="http://udn.com/NEWS/WORLD/WOR4/2624677.shtml"><font color="#3366ff" size="4">相對論小檔案</font></a><br/><br/><font size="4"><font color="#c0c0c0">不要亂寫阿...真是夠了，C是常數，指的是光在真空中的速<br/>度， 跟速度快慢沒有關系。<br/><br/>『例如一顆石頭扔出手，如果速度慢，產生的力道就小；但如果<br/>超快，它產生的力道就很大，可能傷人。』<br/><br/>雖然我物理不是很好，但是這也未免太太太...好笑。<br/>原子彈威力大是因為他速度快XD，照記者的推論，<br/>原子彈質量小M小 但是E大 ，所以控制原子彈強弱的是速度。<br/>OMG，期中考週第二個好笑的笑話。<br/></font><br/></font><font size="4"><font color="#c0c0c0">btw 還有這篇<br/></font><br/></font><a href="http://udn.com/NEWS/WORLD/WOR4/2625455.shtml"><font size="4">http://udn.com/NEWS/WORLD/WOR4/2625455.shtml</font></a><br/><br/></font><font color="#c0c0c0" size="4">作者  koboy (小凱)                                        BaHa 看板  Talk<br/>標題  Re: 聯合新聞阿...orz<br/>時間  Tue Apr 19 10:05:37 2005<br/><br/>愛因斯坦不相信一個人格化的上帝，<br/>我以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說 @@<br/>*****************************************************<br/>　１９２９年４月２４日紐約的一位牧師Ｈerbert Goldstein  發了<br/>一封電報到柏林給愛因斯坦，這封電報只有五個字：「Do you <br/>believe in God？」(你相信上帝嗎？)，愛因斯坦在當天就發了回<br/>電，第二天，紐約時報刊登了愛因斯坦的回電。愛因斯坦的答<br/>覆是這樣的：「我相信史賓諾沙的上帝，一位在萬物和諧秩序<br/>中彰顯他自身的上帝。但我不相信一位操控人類命運與行為的<br/>上帝。」<br/><br/>*****************************************************<br/><br/>--<br/>※ 修改: 2005/4/19 10:8:18 [h153-203-67-13.seed.net.tw]</font></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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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79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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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ue, 19 Apr 2005 10:51: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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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各羅馬拼音的唸法</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xrandy (因為) 看板: SOS  標題: Re: 請問各羅馬拼音的唸法??....  時間: Sun Dec 12 19:26:35 2004    妳問的是這個?    &Alpha;&alpha; alpha       &Beta;&beta; beta        &Gamma;&gamma; gamma    &Delta;&delta; delta       &Epsilon;&epsilon; epsilon     &Zeta;&zeta; zeta    &Eta;&eta; eta         &Theta;&theta; theta       &Iota;&iota; iota    &Kappa;&kappa; kappa       &Lambda;&lambda; lambda      &Mu;&mu; mu    &Nu;&nu; nu          &Xi;&xi; xi          &Omicron;&omicron; omicron    &Pi;&pi; pi          &Rho;&rho; rho         &Sigma;&sigma; sigma    &Tau;&tau; tau         &Upsilon;&upsilon; upsilon     &Phi;&phi; phi    &Chi;&chi; chi         &Psi;&psi; psi         &Omega;&omega; omega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218-170-8-114.dynamic.hinet.net  ※ 修改: 2004/12/12 19:27:53 [218-170-8-114.dynamic.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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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re><font size="4">作者: xrandy (因為) 看板: SOS  <br/>標題: Re: 請問各羅馬拼音的唸法??....  <br/>時間: Sun Dec 12 19:26:35 2004  <br/>  妳問的是這個?<br/>    &Alpha;&alpha; alpha       &Beta;&beta; beta        &Gamma;&gamma; gamma  <br/>  &Delta;&delta; delta       &Epsilon;&epsilon; epsilon     &Zeta;&zeta; zeta  <br/>  &Eta;&eta; eta         &Theta;&theta; theta       &Iota;&iota; iota  <br/>  &Kappa;&kappa; kappa       &Lambda;&lambda; lambda      &Mu;&mu; mu  <br/>  &Nu;&nu; nu          &Xi;&xi; xi          &Omicron;&omicron; omicron    &Pi;&pi; pi          &Rho;&rho; rho         &Sigma;&sigma; sigma  <br/>  &Tau;&tau; tau         &Upsilon;&upsilon; upsilon     &Phi;&phi; phi  <br/>  &Chi;&chi; chi         &Psi;&psi; psi         &Omega;&omega; omega  <br/>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br/>◆ From: 218-170-8-114.dynamic.hinet.net  <br/>※ 修改: 2004/12/12 19:27:53 [218-170-8-114.dynamic.hinet.net]    </font></pr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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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794.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794.html</guid>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hu, 14 Apr 2005 18:48: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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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衛生署：願意繼續提供張家羅倫佐油</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rodes (太九真棒!) 站內: Talk標題: Re: 衛生署：願意繼續提供張家羅倫佐油時間: Tue Apr 12 14:42:52 2005    重點好像不是這個吧?    好吧    即使他們無法在美國買到油    但是要知道    這也代表一個事實    "這個油並不是藥品  沒有治療的功能"    也就是說  代替品其實有很多    芥子油橄欖油一樣可以用    為免被誤會信口開河    連結http://www.ettoday.com/2005/04/12/91-1776545.htm    而事實上  像亞培那樣的藥廠    據說也有在販賣羅倫佐油    那在這樣的情形下    一定要全民替這一家人使用最昂貴的治療方式??    在健保費聲聲要調漲的時刻??    從頭到尾不都是這樣??    一定要去美國接受最好的醫療    一定要用最好的方法    連一般可接受的替代品都不能接受?    在台灣接受這樣的治療僅需200萬台幣    很多同樣的患者甚至連這200萬都出不起    他是有多尊貴要我們用3000萬替他照顧他一家??    更別提他不願意成立基金會的那4000萬    人命沒有貴賤    並不是說枉顧天下父母心    但是誰無父母??    大家都是娘生爹疼愛的    為什麼他們就能占去這樣多的社會資源??    如果全台灣只有這一家人  那也就罷了    問題是還有其他200多個人    其中有很多人的收入可能只有張家的一半    但不是人人都有機會在鏡頭前下跪    若說台灣不供給油是官僚殺人    那他們這樣獨占社會資源  我想根本就是無差別殺人計畫    不同點在於官僚殺人最多三人    無差別殺人我想可能會死個100人吧--※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63.14.12.54--作者: uafone (.) 看板: Talk標題: Re: 衛生署：願意繼續提供張家羅倫佐油時間: Tue Apr 12 16:31:40 2005轉自ptt hate板 作者: jimpeng應該是說有個快餓死的乞丐一直想要去君悅大吃一頓即使大家都告訴他隔壁就有台大排骨飯便宜又大碗但是他還是希望能去大飯店吃好的大家同情他就捐了7萬給他他很高興的帶了3萬多出發而且在填飽肚子前 還先去了木柵動物園玩了一趟而這時苗栗另外一個快餓死的乞丐更可憐只求能吃碗陽春麵就好負責保管錢的人還問贓乞丐能不能給苗栗的15塊錢去吃碗麵髒乞丐馬上覺得有人想要分他的錢而回絕贓乞丐到了大飯店 過了愉快的幾天卻又打電話跟捐錢的人要求因為大飯店注重健康 炒菜都用植物油他比較喜歡吃豬油希望能快遞些豬油去給他...........-------------------------------------我覺得這比喻很貼切Orz--※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61-67-85-2.HINET-IP.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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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作者: rodes (太九真棒!) 站內: Talk<br/>標題: Re: 衛生署：願意繼續提供張家羅倫佐油<br/>時間: Tue Apr 12 14:42:52 2005<br/><br/><br/><br/>    重點好像不是這個吧?<br/><br/>    好吧<br/>    即使他們無法在美國買到油<br/>    但是要知道<br/>    這也代表一個事實<br/>    "這個油並不是藥品  沒有治療的功能"<br/>    也就是說  代替品其實有很多<br/>    芥子油橄欖油一樣可以用<br/>    為免被誤會信口開河<br/>    連結<a href="http://www.ettoday.com/2005/04/12/91-1776545.htm"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3399">http://www.ettoday.com/2005/04/12/91-1776545.htm</font></a><br/>    而事實上  像亞培那樣的藥廠<br/>    據說也有在販賣羅倫佐油<br/>    那在這樣的情形下<br/>    一定要全民替這一家人使用最昂貴的治療方式??<br/>    在健保費聲聲要調漲的時刻??<br/><br/>    從頭到尾不都是這樣??<br/>    一定要去美國接受最好的醫療<br/>    一定要用最好的方法<br/>    連一般可接受的替代品都不能接受?<br/>    在台灣接受這樣的治療僅需200萬台幣<br/>    很多同樣的患者甚至連這200萬都出不起<br/>    他是有多尊貴要我們用3000萬替他照顧他一家??<br/>    更別提他不願意成立基金會的那4000萬<br/><br/>    人命沒有貴賤<br/>    並不是說枉顧天下父母心<br/>    但是誰無父母??<br/>    大家都是娘生爹疼愛的<br/>    為什麼他們就能占去這樣多的社會資源??<br/>    如果全台灣只有這一家人  那也就罷了<br/>    問題是還有其他200多個人<br/>    其中有很多人的收入可能只有張家的一半<br/>    但不是人人都有機會在鏡頭前下跪<br/>    若說台灣不供給油是官僚殺人<br/>    那他們這樣獨占社會資源  我想根本就是無差別殺人計畫<br/>    不同點在於官僚殺人最多三人<br/>    無差別殺人我想可能會死個100人吧<br/><br/><br/><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63.14.12.54<br/>--<br/><br/><br/>作者: uafone (.) 看板: Talk<br/>標題: Re: 衛生署：願意繼續提供張家羅倫佐油<br/>時間: Tue Apr 12 16:31:40 2005<br/><br/>轉自ptt hate板 作者: jimpeng<br/><br/>應該是說有個快餓死的乞丐<br/>一直想要去君悅大吃一頓<br/>即使大家都告訴他隔壁就有台大排骨飯<br/>便宜又大碗<br/>但是他還是希望能去大飯店吃好的<br/>大家同情他就捐了7萬給他<br/>他很高興的帶了3萬多出發<br/>而且在填飽肚子前 還先去了木柵動物園玩了一趟<br/>而這時苗栗另外一個快餓死的乞丐更可憐<br/>只求能吃碗陽春麵就好<br/>負責保管錢的人還問贓乞丐能不能給苗栗的15塊錢去吃碗麵<br/>髒乞丐馬上覺得有人想要分他的錢而回絕<br/><br/>贓乞丐到了大飯店 過了愉快的幾天<br/>卻又打電話跟捐錢的人要求<br/>因為大飯店注重健康 炒菜都用植物油<br/>他比較喜歡吃豬油<br/>希望能快遞些豬油去給他...........<br/><br/>-------------------------------------<br/>我覺得這比喻很貼切Orz<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61-67-85-2.HINET-IP.hinet.net<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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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79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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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ue, 12 Apr 2005 23:41: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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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先把喇叭弄懂，再來敗吧</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mysheros (克拉耶絲)                                  看板  Kuso 標題  OZAKI 時間  Mon Apr 11 02:17:56 2005───────────────────────────────────────大學快畢業了 一邊整理東西 一邊看看有什麼已經不要的東西還可以拿去賣一賣偶然就翻到大一時買的OZAKI喇叭 想說也用不到了 就把它安裝起來 聽個CD測試然後同時上網Po在奇摩拍賣上 可是耳朵被AV寵壞的我 覺得難聽刺耳 心情複雜在那時的感覺之下寫了許多有的沒的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5589128?想不到引起一些網友共鳴...非廣告文=======以下為奇摩拍賣內容======================相信不少人聽過OZAKI/歐沙克/阪京公司的大名,這間公司推出的喇叭就是擁有新穎的外觀,以及良好的包裝設計,價格也很便宜 可惜音質的部份,只要有買過聽過Altec Creative Logitech Klipash等等國外專門製作電腦喇叭的大公司都知道 OZAKI的喇叭在我個人感覺裡實在沒有一款是好聽的,我的朋友常常花了一千元到三千多元買這家公司的喇叭, 換來的音質連我手上六百多元的耳機都不到 OZAKI是台灣知名的大廠 (因為日本大廠不會把總公司設在台灣,而官方網站http://www.ozaki.com.tw進去看到很多國家的國旗,但卻只有台灣網站進得去) (並非盒子有寫日文,多國語言,就是日本或國外的產品,網友勿被其他賣家誤導!!!) 防塵網已髒污 不介意再下標 衛星喇叭一個2W,重低音10W 所謂的W(瓦)數就當做是推動喇叭的力量,力量越小,聲音就越不可能震撼,劇院型的喇叭一定具有相當W數, 像Altec高階的2.1喇叭MX5021也不過90W而已,但卻足夠讓您感受到劇院般震撼 許多賣家也常濫用"家庭劇院"四個字來誇張,非常得不切實際 瓦(W)數有二種標式格式,一種是,RMS一種是PMPO RMS為平均輸出功率,數據非常具有參考性 而PMPO為瞬間輸出功率,10幾W的RMS的喇叭常常可以標示到100~200W的PMPO, 電影院總輸出約一萬多W,但是大賣場裡確常有爛喇叭標示1~2000W,難道在家裡擺5個這種喇叭就會變成電影院嗎?? 現在您就知道這些標示都是PMPO,賣家常利用這個來誤導網友,請多注意 甚至還看到有賣家聲稱喇叭有渦輪增壓,難道喇叭裝上渦輪增壓就能讓鄧風連車尾燈都看不到嗎?? 還有OZAKI所標榜的看得見的聲音,指的是產品外型,而不是聲音有多立體http://www.ozaki.com.tw/global/big5/news/newproduct.php?nID=8 不要再被廣告標語誤導了 訊噪比:>60db 這個數據的意思就是最大不失真訊號與噪音之間的比例,越大越好, 而Hi-Fi的標準是96db以上,一般喇叭沒有80db以上實在沒什麼好表現,許多mp3隨身聽或喇叭都不敢標示此數據, 因為被內行的人一看到就破功了,像這款喇叭才>60db實在是太低了,可是OZAKI確有標示出來,誠信可佳 當您插上電源時可能會聽到啪滋啪滋的電流聲,請不要以為我的喇叭有問題,這對於OZAKI的產品而言,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音質(聲音的品質):粗糙難以入耳,聽久了變覺得有點頭痛,非常適合電腦常被佔用聽音樂的人使用 高音:我第一次聽到交響樂小鈸連敲的聲音可以變成大金鋼康加鼓的聲音 中音(人聲):您可以想像成演唱者被綁票蓋上麻布袋,但他還是硬要唱歌一樣 低音(重低音):音量實在是不小,類似放屁的噗噗聲,有時破音不斷,但是你可以把出風口當吹風機使用,非常超值 買之前請想清楚,確定可以接受再下標,以免事後被朋友嘲笑,覺得自己是花錢受騙上當 喇叭的包裝外盒已破爛不堪,我外面會再以新的裝箱寄出 內容更新: 2005-04-11 00:32先感謝一下大家熱情的回應,那小弟就再提醒一下各位買家們欲選購其他賣場OZAKI的5.1喇叭應該注意的事情 首先,相信大家對於DTS,杜比5.1(AC-3)和聲音定位這些名詞都不陌生吧, 如果您以為買一組6件式喇叭,看DVD時就可以聽到5.1定位效 果,那就大錯特錯了, 許多賣家常以這種方式來展示喇叭,又沒有明確得說明,使得許多人一直被誤導,甚至到現在仍然還一直以為自己聽到的是5.1定位 要說明這些的話,要先從DVD開始來了解一下 一般人對DVD的感覺是什麼?? 畫質比VCD好?? 看到一半不用換片?? 價格比較昂貴?? 用租的就好何必花比VCD多二~三倍的價錢去買?? 其他人我不知道,不過我自己認為DVD最大的貢獻就是DVD有VCD所完全不能與之相比的音效,一片電影DVD裡大部份都是存放音效檔案, 這些音效都要從一部DVD Player取出,透過數位的傳輸介面S/PDIF(註一),傳遞到解碼器(不是看A片用的,不要再問了),解碼器會把DVD Player傳來的資料解開成定位效果,再個別傳到6件式喇叭上去發聲,所有的定位效果都是靠解碼器來解出5.1音效, 所以沒有解碼器,就不可能有定位效果 也許你會說你的6個喇叭都有在發聲,但是 沒有透過解碼器,這些都是"虛擬"的環繞音效,毫無5.1定位可言,只是把二聲道的東西複製到所有喇叭上罷了, 賣家常常會說他們的喇叭支援AC-3(這簡直是廢話),不要再被聽起來好像很了不起的話給呼嚨了 5.1定位是這樣子的,假設一個人站在公園裡說話,只有中置喇叭會有人說話的聲音,其他四顆衛星只會提供公園的臨場感,例如風聲,鳥叫聲,樹葉沙沙聲,或是旁邊有別人走過(您甚至可以明確得聽出那個人是從哪個方向走來,又走往哪個方向) 總之該在主聲道(中置)發聲的,絕對不會跑到其他衛星喇叭上,相同的該在哪個喇叭發生就是哪個喇叭,不會說左邊有人在說話,而確在右邊也微微聽到該聲音 當您聽過DVD裡的杜比5.1或DTS5.1甚至6.1的時候,我想您就不會對DVD市售比VCD高出許多而感到不以為然了 為什麼許多人DVD不用租的要用買的?? 因為出租版的DVD大部份只有杜比5.1音效(壓縮比10~12),而現在市售版的幾乎都有DTS 5.1音效(壓縮比3~4而已!!),馬上就分辨得出優劣,而且還會加東加西,內容非常豐富 (註一)什麼是S/PDIF？這是一個數位訊號的傳遞規格,可以傳遞PCM,AC-3,DTS等訊號,S/PDIF數位訊號可以用同軸(以電為傳輸媒介),也可以用光纖端子(用光為傳輸媒介)來傳遞,雖然傳遞的媒介不同但是內容卻是一樣的 我的電腦沒有解碼器,難道我就不能聽到DVD裡的杜比5.1或DTS了嗎?? 嗚嗚嗚嗚...... 哭個屁呀...如果您有Power DVD這一類的軟體,這類軟體本身可以進行解碼,我們稱之為軟體解碼,當然是一分錢一分貨,效果不及市面上要價好幾千元甚至萬元的硬體解碼器實在是太多囉 那麼我玩遊戲的定位效果也是要解碼器嗎?? 這就不必了,遊戲裡的定位是遊戲中即時運算所得到的,跟DVD裡預先錄進去的完全不一樣,所以遊戲就不能使用S/PDIF來得到5.1音效囉,只需要使用類比的三個線性輸出就可以了 總結以上 若您用電腦看DVD電影想得到5.1或6.1環繞(不論是杜比還是DTS) 大概有四種方法 1. DVD光碟機-->Power DVD 軟體解碼-->5.1音效卡類比輸出至    6件式喇叭2.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擁有解碼功能的音    效卡-->類比輸出至6件式喇叭3.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內建硬體解碼器的    6件式喇叭4.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獨立硬體解碼器-->   類比輸出至6件式喇叭 PS.擁有解碼功能的音效卡(例如Audigy2 ZS)是透過其驅動程式進行解碼,也是屬於"軟體解碼",雖然這種音效卡也不便宜,不過其效果比有的低價的硬體解碼器還要好喔 內容更新: 2005-04-11 00:37Sorry...更正一下 3.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有光纖或同軸的音效卡輸出-->輸入至內建硬體解碼器的6件式喇叭4.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有光纖或同軸的音效卡輸出-->輸入至獨立的硬體解碼器-->類比輸出至6件式喇叭內容更新: 2005-04-11 01:46您需要更多的DVD音效解釋嗎?? 關於Dolby Digital EX DTS-ES Dolby ProLogic II 等等上面未提及的 請看下面簡易解釋 http://www.kyuro.idv.tw/s750/s750rp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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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作者  mysheros (克拉耶絲)                                  看板  Kuso<br/> 標題  OZAKI<br/> 時間  Mon Apr 11 02:17:56 2005<br/>───────────────────────────────────────</p><p><br/>大學快畢業了 一邊整理東西 一邊看看有什麼已經不要的東<br/>西還可以拿去賣一賣</p><p>偶然就翻到大一時買的OZAKI喇叭 想說也用不到了 就把它安<br/>裝起來 聽個CD測試</p><p>然後同時上網Po在奇摩拍賣上 可是耳朵被AV寵壞的我 覺得<br/>難聽刺耳 心情複雜</p><p>在那時的感覺之下寫了許多有的沒的</p><p><a href="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5589128">http://tw.f3.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15589128</a>?</p><p>想不到引起一些網友共鳴...</p><p>非廣告文<br/><br/>=======以下為奇摩拍賣內容======================<br/><br/></p><p><strong><font color="#000000">相信不少人聽過OZAKI/歐沙克/阪京公司的大名,這間公司<br/>推出的喇叭就是擁有新穎的外觀,以及良好的包裝設計,價<br/>格也很便宜</font></strong> </p><p><font color="#407f00">可惜音質的部份,只要有買過聽過Altec Creative Logitech Klipash<br/>等等國外專門製作電腦喇叭的大公司都知道 </font></p><p><font color="#407f00">OZAKI的喇叭在我個人感覺裡實在沒有一款是好聽的,我的朋<br/>友常常花了一千元到三千多元買這家公司的喇叭,</font> </p><p><strong><font color="#c00000">換來的音質連我手上六百多元的耳機都不到</font></strong> </p><p></p><p><strong><font color="#000000">OZAKI是<font color="#c00000">台灣</font>知名的大廠</font></strong> </p><p><font color="#407f00">(因為日本大廠不會把總公司設在台灣,而<strong><font color="#407f00"><u>官方網站<br/></u></font><a href="http://www.ozaki.com.tw" target="new"><font color="#407f00">http://www.ozaki.com.tw</font></a><font color="#407f00"><u>進去看到很多國家的國旗,但卻只<br/>有台灣網站進得去</u></font></strong></font><font color="#407f00"><u>) <br/></u></font></p><p><font color="#c00000"><strong>(並非盒子有寫日文,多國語言,就是日本或國外的產品,網友<br/>勿被其他賣家誤導!!!)</strong> </font></p><p><font color="#000000"><strong>防塵網已髒污 不介意再下標</strong> </font></p><p><strong><font color="#000000">衛星喇叭一個2W,重低音10W</font></strong> </p><p><font color="#407f00">所謂的W(瓦)數就當做是推動喇叭的力量,力量越小,聲音就越<br/>不可能震撼,劇院型的喇叭一定具有相當W數, <br/></font></p><p><font color="#407f00">像Altec高階的2.1喇叭MX5021也不過90W而已,但卻足夠讓您<br/>感受到劇院般震撼 </font></p><p><strong><font color="#c00000">許多賣家也常濫用"家庭劇院"四個字來誇張,非常得不切實<br/>際</font></strong> </p><p><font color="#407f00">瓦(W)數有二種標式格式,一種是,RMS一種是PMPO </font></p><p><font color="#407f00">RMS為平均輸出功率,數據非常具有參考性 </font></p><p><font color="#407f00">而</font><font color="#c00000"><strong>PMPO為瞬間輸出功率,10幾W的RMS的喇叭常常可以標<br/>示到100~200W的PMPO,</strong></font> </p><p><font color="#407f00">電影院總輸出約一萬多W,但是大賣場裡確常有爛喇叭標示<br/>1~2000W,<u><strong>難道在家裡擺5個這種喇叭就會變成電影院嗎??</strong></u> <br/></font></p><p><font color="#407f00">現在您就知道這些標示都是PMPO,</font><font color="#c00000"><strong>賣家常利用這個來誤導網<br/>友,請多注意</strong></font> </p><p><font color="#407f00">甚至還看到有賣家聲稱喇叭有<strong><font color="#c00000">渦輪增壓</font></strong>,<strong><u>難道喇叭裝上渦輪<br/>增壓就能讓鄧風連車尾燈都看不到嗎?? </u></strong></font></p><p><font color="#407f00">還有OZAKI所標榜的<strong><font color="#c00000">看得見的聲音</font></strong>,指的是產品外型,而不是<br/>聲音有多立體</font><a href="http://www.ozaki.com.tw/global/big5/news/newproduct.php?nID=8" target="new"><font color="#7721a5">http://www.ozaki.com.tw/global/big5/news/newproduct.php?nID=8</font></a> </p><p><strong><font color="#c00000">不要再被廣告標語誤導了</font></strong> </p><p><strong><font color="#0000bf">訊噪比:>60db</font></strong> </p><p><font color="#407f00">這個數據的意思就是最大不失真訊號與噪音之間的比例,越大<br/>越好,</font> </p><p><font color="#407f00"><font color="#c00000"><font color="#407f00">而Hi-Fi的標準是96db以上,一般喇叭沒有80db以上實在沒什麼<br/>好表現,</font><strong>許多mp3隨身聽或喇叭都不敢標示此數據</strong></font><strong>,</strong></font> <br/></p><p><font color="#407f00"><strong><u>因為被內行的人一看到就破功了,像這款喇叭才>60db實在<br/>是太低了,可是OZAKI確有標示出來,誠信可佳</u></strong></font> <br/></p><p><font color="#407f00">當您插上電源時可能會聽到<strong><u>啪滋啪滋的電流聲</u></strong>,請不要以為<br/>我的喇叭有問題,這<strong><u>對於OZAKI的產品而言,這是很正常的現<br/>象</u></strong> </font></p><p><strong><font color="#407f00">音質(聲音的品質):</font>粗糙難以入耳,聽久了變覺得有點頭痛,<br/>非常適合電腦常被佔用聽音樂的人使用</strong> <br/></p><p><strong><font color="#407f00">高音:</font>我第一次聽到交響樂小鈸連敲的聲音可以變成大金<br/>鋼康加鼓的聲音</strong> </p><p><strong><font color="#407f00">中音(人聲):</font>您可以想像成演唱者被綁票蓋上麻布袋,但他<br/>還是硬要唱歌一樣</strong> </p><p><strong><font color="#407f00">低音(重低音):</font>音量實在是不小,類似放屁的噗噗聲,有時破<br/>音不斷,但是你可以把出風口當吹風機使用,非常超值</strong> </p><p><font color="#794a72"><strong></strong></font></p><p><strong><font color="#6000bf">買之前請想清楚,確定可以接受再下標,以免事後被朋友嘲<br/>笑,覺得自己是花錢受騙上當</font></strong> </p><p><strong><font color="#7f3f00">喇叭的包裝外盒已破爛不堪,我外面會再以新的裝箱寄出<br/></font></strong> </p><p><strong><font color="#7f3f00"></font></strong><br/><a href="http://tw.bid.yahoo.com/tw/booth/myshiros" target="new"></a><br/><br/><b>內容更新: 2005-04-11 00:32</b><br/><br/></p><p><font color="#000000">先感謝一下大家熱情的回應,那小弟就再</font><font color="#407f00"><u>提醒一下各位買家們<br/>欲選購其他賣場OZAKI的5.1喇叭應該注意的事情</u></font> </p><p><font color="#000000">首先,相信大家對於DTS,杜比5.1(AC-3)和聲音定位這些名詞都<br/>不陌生吧,</font> </p><p><font color="#c00000"><strong>如果您以為買一組6件式喇叭,看DVD時就可以聽到5.1定位<br/>效</strong></font> <font color="#000000"><strong><font color="#c00000">果,那就大錯特錯了</font></strong>,</font> </p><p><font color="#007f40"><u>許多賣家常以這種方式來展示喇叭,又沒有明確得說明,使得<br/>許多人一直被誤導,甚至到現在仍然還一直以為自己</u></font><u><font color="#007f40">聽到的是<br/>5.1定位</font></u> </p><p><u><font color="#007f40"><br/></font><font color="#0000bf"><strong>要說明這些的話,要先從DVD開始來了解一下</strong></font></u> <br/></p><p><font color="#407f00">一般人對DVD的感覺是什麼?? 畫質比VCD好?? 看到一半不用<br/>換片?? 價格比較昂貴?? 用租的就好何必花比VCD多二~三倍<br/>的價錢去買??</font> </p><p><font color="#000000">其他人我不知道,不過我自己認為DVD最大的貢獻就是DVD有<br/>VCD所完全不能與之相比的音效,一片電影DVD裡大部份都是<br/>存放音效檔案,</font> <font color="#000000">這些音效都要從一部DVD Player取出,透過數位<br/>的傳輸介面<strong><font color="#c00000">S/PDIF</font></strong>(註一),傳遞到<strong><font color="#c00000">解碼器</font></strong>(不是看A片用的,不要<br/>再問了),解碼器會把DVD </font><font color="#000000">Player傳來的資料解開成定位效果,<br/>再個別傳到6件式喇叭上去發聲,所有的定位效果都是靠解碼<br/>器來解出5.1音效,</font> </p><p><font color="#000000">所以</font><font color="#c00000"><strong>沒有解碼器,就</strong></font><strong><font color="#c00000">不可能有定位效果</font></strong> <br/></p><p><font color="#000000">也許你會說你的6個喇叭都有在發聲,但是</font> <br/></p><p><font color="#007f40"><u><strong>沒有透過解碼器,這些都是"虛擬"的環繞音效,毫無5.1定位<br/>可言,只是把二聲道的東西複製到所有喇叭上罷了,</strong></u></font> <br/></p><p><strong><font color="#c00000">賣家常常會說他們的喇叭支援AC-3(這簡直是廢話),不要再<br/>被聽起來好像很了不起的話給呼嚨了</font></strong> </p><p><font color="#407f00">5.1定位是這樣子的,假設一個人站在公園裡說話,只有中置喇<br/>叭會有人說話的聲音,其他四顆衛星只會提供公園的臨場感,<br/>例如風聲,鳥叫聲,樹葉沙沙聲,或是旁邊有別人走過(您甚至可<br/>以明確得聽出那個人是從哪個方向走來,又走往哪個方向)</font> <br/></p><p><font color="#407f00"><strong><font color="#c00000">總之該在主聲道(中置)發聲的,絕對不會跑到其他衛星喇叭<br/>上,</font></strong>相同的該在哪個喇叭發生就是哪個喇叭,不會說左邊有人<br/>在說話,而確在右邊也微微聽到該聲音</font> </p><p><font color="#407f00">當您聽過DVD裡的杜比5.1或DTS5.1甚至6.1的時候,我想您就<br/>不會對DVD市售比VCD高出許多而感到不以為然了</font> <br/></p><p><font color="#407f00">為什麼許多人DVD不用租的要用買的?? </font></p><p><font color="#407f00">因為出租版的DVD大部份只有杜比5.1音效(壓縮比10~12),而<br/>現在市售版的幾乎都有DTS 5.1音效(壓縮比3~4而已!!),馬上就<br/>分辨得出</font><font color="#407f00">優劣,而且還會加東加西,內容非常豐富</font> </p><p><font color="#000000">(註一)什麼是S/PDIF？<br/>這是一個數位訊號的傳遞規格,可以傳遞PCM,AC-3,DTS等訊<br/>號,S/PDIF數位訊號可以用同軸(以電為傳輸媒介),也可以用光<br/>纖端子(用光</font><font color="#000000">為傳輸媒介)來傳遞,雖然傳遞的媒介不同但是內<br/>容卻是一樣的</font> </p><p><font color="#0000bf"><strong>我的電腦沒有解碼器,難道我就不能聽到DVD裡的杜比5.1<br/>或DTS了嗎?? 嗚嗚嗚嗚......</strong></font> </p><p><font color="#407f00">哭個屁呀...如果您有Power DVD這一類的軟體,這類軟體本身<br/>可以進行解碼,我們稱之為軟體解碼,當然是一分錢一分貨,<strong><u>效<br/>果不及市面上要價好幾千元甚至萬元的硬體解碼器實在是<br/>太多囉</u></strong></font> </p><p><font color="#0000bf"><strong>那麼我玩遊戲的定位效果也是要解碼器嗎??</strong></font> </p><p><font color="#407f00">這就不必了,遊戲裡的定位是遊戲中即時運算所得到的,跟<br/>DVD裡預先錄進去的完全不一樣,所以遊戲就不能使用S/PDIF<br/>來得到5.1音效</font><font color="#407f00">囉,只需要使用類比的三個線性輸出就可以了</font> <br/></p><p><font color="#407f00"><strong><u>總結以上 若您用電腦看DVD電影想得到5.1或6.1環繞(不論<br/>是杜比還是DTS) 大概有四種方法</u></strong></font> </p><p><font color="#000000">1. DVD光碟機-->Power DVD 軟體解碼-->5.1音效卡類比輸出至<br/>    6件式喇叭<br/><br/>2.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擁有解碼功能的音<br/>    效卡-->類比輸出至6件式喇叭<br/><br/>3.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內建硬體解碼器的<br/>    6件式喇叭<br/><br/>4.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獨立硬體解碼器--><br/>   類比輸出至6件式喇叭</font> <br/></p><p><font color="#407f00">PS.擁有解碼功能的音效卡(例如Audigy2 ZS)是透過其驅動程<br/>式進行解碼,也是屬於"軟體解碼",雖然這種音效卡也不便宜,<br/>不過其效果比有的低價的硬體解碼器還要好喔</font> <br/><br/><br/><b>內容更新: 2005-04-11 00:37</b><br/><br/></p><p><strong><font color="#c00000">Sorry...更正一下</font></strong> </p><p><font color="#000000">3.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有光纖或同軸的音<br/>效卡輸出-->輸入至內建硬體解碼器的6件式喇叭<br/>4. DVD光碟機-->Power DVD S/PDIF輸出-->有光纖或同軸的音<br/>效卡輸出-->輸入至獨立的硬體解碼器-->類比輸出至6件式喇<br/>叭</font><br/><br/><b>內容更新: 2005-04-11 01:46</b><br/><br/></p><p><strong><font color="#c00000">您需要更多的DVD音效解釋嗎??</font></strong> </p><p>關於Dolby Digital EX DTS-ES Dolby ProLogic II 等等上面未提<br/>及的 </p><p>請看下面簡易解釋 <br/></p><p><a href="http://www.kyuro.idv.tw/s750/s750rp06.htm">http://www.kyuro.idv.tw/s750/s750rp06.htm</a><br/><br/></p>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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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Mon, 11 Apr 2005 12:22: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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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幹啥要禁注音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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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c (パオラ命！弘子命！) 看板: FlameWar標題: 幹啥要禁注音文？時間: Wed Dec 11 22:28:24 2002我的主張是，禁止注音文是為了設一道門檻。選舉過了，大家都知道北市總共有一百多萬票，選市長有兩個限制（非充要），一個是年齡，另一個是非政黨推薦候選人需要交保證金。我們有參選的權利，拿錢來限制我們參選是一件很沒道理的事情，我可以這麼說，「不爽你可以不投我呀！」為什麼要利用金錢來限制我們參選的權利？若沒有保證金的規矩會有什麼狀況？假如一萬人中有一個熱血青年要選市長，那一百萬人就有一百人參選，選舉的時候選票上將有一百個欄位並造成圈選時的麻煩。（當年北市二選區將近四十人的選票就讓投票、開票的人傷透腦筋了，何況是一百人。）甲：夭壽呦！加解郎，爸瓦ㄟ，挖ㄟ哩硬完裡對？（台語）乙：咦？馬櫻酒不是九號？然而，村里長選舉不用交保證金。在我們學校附近的兩個村子，選舉人約 4-500人，兩個村子中，一個三人參選，一個四人參選，這麼看來如果沒限制的話將是兩百人左右就有一個熱血青年要出來幹，上述一萬人出一人其實還是低估呢！因此這個限制看似違反參選的權利，但卻能夠節省下許多社會成本，如選舉人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時間精力、製作選票及選舉公報的錢。門檻是必要的，關鍵在於在哪裡用什麼門檻。對於禁注音文，個人認為算的是理由的理由1.妨礙閱讀2.減少垃圾文（別急著罵，後面會說明）（那個什麼不爽、外國人不能讀的丟一邊）從妨礙閱讀這個地方來看，不少人說自己文章經過克漏字解碼才能看，耗費了不少時間；但也有人宣稱他可以瞬間反應，毫無障礙，關於這點我們也先丟到一邊去。至於我將注音文視為垃圾文其實不公平，我沒看盡天下注音文怎知皆是垃圾文？不過我也看過不少注音文，卻從沒看過好文章。注音文不等於垃圾文，但多數注音文是垃圾文。（好了，接下來你們就要我證明，但我知道沒用，因為我舉的理由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之前我曾舉了制約反應的例子，既然有這麼多人討厭注音文，那表示注音文必定有某種程度的垃圾無用才會造成眾人反感，甚至部份板面明文禁止。（要證明我的推論是錯誤的很簡單，只要找出一些值得收藏的注音文就行了。）禁止注音文是個門檻，他能夠有效的減少在其他地方以注音文形式呈現的垃圾文進來，這是一種擋掉垃圾文的方式。（然而，不是垃圾的注音文也會被擋掉。）簡單的說，就像ro逆滲透的純水機一樣，有害的東西被濾掉了，無害的東西也被濾掉了。當然，不是拿來喝的水不用透過逆滲透，水質好的地方是不需要用ro，在水質差的地方想喝水，純水機自然大賣。以參選和逆滲透這兩個例子來看，需要用到禁注音文這種無差別過濾垃圾文的方式要有三個條件1.文章量大2.討論區的性質較嚴肅3.全部的文章中有一定比例的垃圾文注音文的好處，一曰懶，二曰裝可愛，三曰我的權利干你屁事。禁注音文的優點，一曰禁懶，二曰禁裝可愛，三曰禁無視他人。禁止偷懶，可以減少文章的數量，因為他們要多花時間禁止裝可愛，可以讓文章、討論區更嚴肅。禁止無視他人，可以讓別人不會生氣。然而「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禁止注音文只是設了個門檻，垃圾文表面上減少了，實際上使用者不會因此改變。例如在gameac上面發垃圾文下雅好爛ㄛ，還是我ㄉㄚ姆羅最強（注音錯字文）如ㄊ下雅好爛喔，還是偶滴阿母螺最強（裝可愛錯字文）餓死抬頭夏亞好爛喔，還是我的阿姆羅最強（沒錯字的垃圾文）如題不用注音一樣可以裝可愛，一樣可以發垃圾文，禁止注音文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使用者不會因為注音文被禁就能寫出好文章。就像保證金、因貪污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的限制，並不代表參選人當選後不會貪污。（這裡只是舉例，沒有任何影射政治人物或網路使用者的意思。）巴哈姆特的制度應該是各討論區自治的狀態，換句話說，就是該討論區（站務板例外）的走向由該討論區的使用者（包含板主）共同決定。要怎麼使用禁注音文這個門檻是因地制宜的，如 sysop我認為不該設門檻，因為這是站務諮詢處；但若一天冒個三百篇文章出來，禁了能夠增進總管們的效率那也無妨。chat禁注音那我會罵吃飽沒事幹....總結：1.禁止注音文是一種權宜之計，需要看各板情況而定2.禁止注音文只能表面上改善文章品質3.禁止注音文的討論區有下列性質  a.文章量大  b.討論區的性質較嚴肅  c.全部的文章中有一定比例的垃圾文4.禁止注音文應由該討論區全體使用者同意後實施，解禁時亦同--說了一堆漂亮（噁心）的話，都是為了騙HIT數....HC的違章建築http://hirokofan.24cc.com能騙多少次，就騙多少次--※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63.27.108.193※ 修改: 2002/12/12 12:56:6 [163.27.10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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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c (パオラ命！弘子命！) 看板: FlameWar<br/>標題: 幹啥要禁注音文？<br/>時間: Wed Dec 11 22:28:24 2002<br/><br/>我的主張是，禁止注音文是為了設一道門檻。<br/><br/>選舉過了，大家都知道北市總共有一百多萬票，選市長有兩<br/>個限制（非充要），一個是年齡，另一個是非政黨推薦候選<br/>人需要交保證金。<br/><br/>我們有參選的權利，拿錢來限制我們參選是一件很沒道理的<br/>事情，我可以這麼說，「不爽你可以不投我呀！」為什麼要<br/>利用金錢來限制我們參選的權利？<br/><br/>若沒有保證金的規矩會有什麼狀況？假如一萬人中有一個熱<br/>血青年要選市長，那一百萬人就有一百人參選，選舉的時候<br/>選票上將有一百個欄位並造成圈選時的麻煩。（當年北市二<br/>選區將近四十人的選票就讓投票、開票的人傷透腦筋了，何<br/>況是一百人。）<br/><br/>甲：夭壽呦！加解郎，爸瓦ㄟ，挖ㄟ哩硬完裡對？（台語）<br/><br/>乙：咦？馬櫻酒不是九號？<br/><br/>然而，村里長選舉不用交保證金。在我們學校附近的兩個村<br/>子，選舉人約 4-500人，兩個村子中，一個三人參選，一個<br/>四人參選，這麼看來如果沒限制的話將是兩百人左右就有一<br/>個熱血青年要出來幹，上述一萬人出一人其實還是低估呢！<br/><br/><br/>因此這個限制看似違反參選的權利，但卻能夠節省下許多社<br/>會成本，如選舉人和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時間精力、製作選<br/>票及選舉公報的錢。<br/><br/>門檻是必要的，關鍵在於在哪裡用什麼門檻。<br/><br/><br/>對於禁注音文，個人認為算的是理由的理由<br/>1.妨礙閱讀<br/>2.減少垃圾文（別急著罵，後面會說明）<br/>（那個什麼不爽、外國人不能讀的丟一邊）<br/><br/>從妨礙閱讀這個地方來看，不少人說自己文章經過克漏字解<br/>碼才能看，耗費了不少時間；但也有人宣稱他可以瞬間反<br/>應，毫無障礙，關於這點我們也先丟到一邊去。<br/><br/>至於我將注音文視為垃圾文其實不公平，我沒看盡天下注音<br/>文怎知皆是垃圾文？不過我也看過不少注音文，卻從沒看過<br/>好文章。注音文不等於垃圾文，但多數注音文是垃圾文。<br/>（好了，接下來你們就要我證明，但我知道沒用，因為我舉<br/>的理由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br/><br/>之前我曾舉了制約反應的例子，既然有這麼多人討厭注音<br/>文，那表示注音文必定有某種程度的垃圾無用才會造成眾人<br/>反感，甚至部份板面明文禁止。（要證明我的推論是錯誤的<br/>很簡單，只要找出一些值得收藏的注音文就行了。）<br/><br/><br/>禁止注音文是個門檻，他能夠有效的減少在其他地方以注音<br/>文形式呈現的垃圾文進來，這是一種擋掉垃圾文的方式。<br/>（然而，不是垃圾的注音文也會被擋掉。）<br/><br/>簡單的說，就像ro逆滲透的純水機一樣，有害的東西被濾掉<br/>了，無害的東西也被濾掉了。當然，不是拿來喝的水不用透<br/>過逆滲透，水質好的地方是不需要用ro，在水質差的地方想<br/>喝水，純水機自然大賣。<br/><br/>以參選和逆滲透這兩個例子來看，需要用到禁注音文這種無<br/>差別過濾垃圾文的方式要有三個條件<br/><br/>1.文章量大<br/>2.討論區的性質較嚴肅<br/>3.全部的文章中有一定比例的垃圾文<br/><br/>注音文的好處，一曰懶，二曰裝可愛，三曰我的權利干你屁<br/>事。<br/><br/>禁注音文的優點，一曰禁懶，二曰禁裝可愛，三曰禁無視他<br/>人。<br/><br/>禁止偷懶，可以減少文章的數量，因為他們要多花時間<br/>禁止裝可愛，可以讓文章、討論區更嚴肅。<br/>禁止無視他人，可以讓別人不會生氣。<br/><br/>然而「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br/>以禮，有恥且格。」<br/><br/><br/>禁止注音文只是設了個門檻，垃圾文表面上減少了，實際上<br/>使用者不會因此改變。例如在gameac上面發垃圾文<br/><br/>下雅好爛ㄛ，還是我ㄉㄚ姆羅最強（注音錯字文）<br/>如ㄊ<br/><br/>下雅好爛喔，還是偶滴阿母螺最強（裝可愛錯字文）<br/>餓死抬頭<br/><br/>夏亞好爛喔，還是我的阿姆羅最強（沒錯字的垃圾文）<br/>如題<br/><br/>不用注音一樣可以裝可愛，一樣可以發垃圾文，禁止注音文<br/>只是治標而非治本，使用者不會因為注音文被禁就能寫出好<br/>文章。就像保證金、因貪污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的限制，並<br/>不代表參選人當選後不會貪污。（這裡只是舉例，沒有任何<br/>影射政治人物或網路使用者的意思。）<br/><br/>巴哈姆特的制度應該是各討論區自治的狀態，換句話說，就<br/>是該討論區（站務板例外）的走向由該討論區的使用者（包<br/>含板主）共同決定。要怎麼使用禁注音文這個門檻是因地制<br/>宜的，如 sysop我認為不該設門檻，因為這是站務諮詢處；但<br/>若一天冒個三百篇文章出來，禁了能夠增進總管們的效率那<br/>也無妨。chat禁注音那我會罵吃飽沒事幹....<br/><br/>總結：<br/>1.禁止注音文是一種權宜之計，需要看各板情況而定<br/>2.禁止注音文只能表面上改善文章品質<br/>3.禁止注音文的討論區有下列性質<br/>  a.文章量大<br/>  b.討論區的性質較嚴肅<br/>  c.全部的文章中有一定比例的垃圾文<br/>4.禁止注音文應由該討論區全體使用者同意後實施，解禁時<br/>亦同<br/>--<br/>說了一堆漂亮（噁心）的話，都是為了騙HIT數....<br/><br/>HC的違章建築<br/><a href="http://hirokofan.24cc.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003399">http://hirokofan.24cc.com</font></a><br/><br/>能騙多少次，就騙多少次<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63.27.108.193<br/>※ 修改: 2002/12/12 12:56:6 [163.27.108.193]<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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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80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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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Sat, 09 Apr 2005 20:13: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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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赴美求醫斷藥 ALD三兄弟寫信回台求助</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wellsmith (幕末浪漫) 看板: Talk標題: Re: [心得]赴美求醫斷藥 ALD三兄弟寫信回台求助時間: Fri Apr  8 22:32:00 2005【記者王瑞伶／高雄酖美國明尼亞波里斯報導】「我們還是中華民國國民，有繳健保費，拜託政府繼續照顧三兄弟，減輕我們的負擔！」患ALD的張家三兄弟父親張明輝，昨晚在越洋電話中激動地說。他說出國前台灣所有醫生都叫三兄弟要繼續喝羅倫佐油，到美國兩個多月，彼得斯醫療團隊成員也沒有任何人要求三兄弟不再喝，赴美當天，台大寄了廿四瓶油到左營住家，並強調日後會繼續寄油到美國；政府也在媒體面前信誓旦旦繼續照顧三兄弟。「為什麼隔了兩個多月，都變了樣，我們的油快沒有了，拜託衛生署繼續供應！」張明輝對衛生署傾向暫不寄油到美國，感到很洩氣、傷心。張明輝說在美看病、生活，每一樣都很貴，如果向美國醫生買油，一瓶五百CC、約四千元，三兄弟一天喝兩次，三天喝一瓶，開銷驚人。在台灣時還好有政府補助，現在雖然有機會赴美就醫，還是要靠政府幫助，因為民眾捐的三千二百多萬元，是長期醫療費用。至於台大醫師胡務亮談及美國醫生初步評估張家三兄弟病情，暫不需要進行骨髓移植說法，三兄弟母親蘇亭竹說，彼得斯團隊對家屬都講得很保守，不太可能透露患者隱私。目前三兄弟還在檢查評估中，檢查結果一出來，會馬上向台灣民眾報告，希望外界不要猜測。==================================================美國醫生都說暫時不需用藥了....張父既然要給美國醫，又不肯聽美國醫生的診斷，難道美國醫生有藥錢賺，還故意不賺嗎？3200萬是「長期醫療費」，那油錢不算在在長期醫療費嗎？一罐4000，三兄弟三天喝掉一罐油，3200萬夠他三個兒子喝65年又9個月普通人，能不能活到65歲還不一定勒那為什麼張父會覺得3200萬不夠？張家全家在美國的生活費，是自付？還是用捐款付？全家去迪士尼玩、滑雪....是自付？還是用捐款付？如果全家生活費都是由捐款來付，再加上最後最貴的手術費的話，可能就不夠囉因為一家人生活消費是很大的所以才又厚臉皮跟台灣政府要補貼吧--※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218-170-151-32.dynamic.hinet.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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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ellsmith (幕末浪漫) 看板: Talk<br/>標題: Re: [心得]赴美求醫斷藥 ALD三兄弟寫信回台求助<br/>時間: Fri Apr  8 22:32:00 2005<br/><br/>【記者王瑞伶／高雄酖美國明尼亞波里斯報導】<font color="#ff0000">「</font><font color="#ff0000">我們還是<br/>中華民國國民，有繳健保費，拜託政府繼續照顧三兄弟，減<br/>輕我們的負擔</font><font color="#ff0000">！」</font>患ALD的張家三兄弟父親張明輝，昨晚在<br/>越洋電話中激動地說。<br/><br/><br/>他說出國前台灣所有醫生都叫三兄弟要繼續喝羅倫佐油，到<br/>美國兩個多月，彼得斯醫療團隊成員也沒有任何人要求三兄<br/>弟不再喝，赴美當天，台大寄了廿四瓶油到左營住家，並強<br/>調日後會繼續寄油到美國；政府也在媒體面前信誓旦旦繼續<br/>照顧三兄弟。<br/><br/>「為什麼隔了兩個多月，都變了樣，我們的油快沒有了，拜<br/>託衛生署繼續供應！」張明輝對衛生署傾向暫不寄油到美<br/>國，感到很洩氣、傷心。<br/><br/>張明輝說<font color="#00ff00">在美看病、生活，每一樣都很貴</font>，<font color="#ff0000">如果向美國醫生<br/>買油，一瓶五百CC、約四千元，三兄弟一天喝兩次，三天喝<br/>一瓶，開銷驚人。在台灣時還好有政府補助，現在雖然有機<br/>會赴美就醫</font><font color="#ff0000">，</font><font color="#ffff00"><font color="#ff6600">還是要靠政府幫助，因為民眾捐的三千二百多<br/>萬元，</font><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ff">是長期醫療費用。</font></font><br/><br/>至於台大醫師胡務亮談及美國醫生初步評估張家三兄弟病<br/>情，暫不需要進行骨髓移植說法，三兄弟母親蘇亭竹說，彼<br/>得斯團隊對家屬都講得很保守，不太可能透露患者隱私。目<br/>前三兄弟還在檢查評估中，檢查結果一出來，會馬上向台灣<br/>民眾報告，希望外界不要猜測。<br/><br/>==================================================<br/><br/>美國醫生都說暫時不需用藥了....<br/><br/>張父既然要給美國醫，又不肯聽美國醫生的診斷，<br/><br/>難道美國醫生有藥錢賺，還故意不賺嗎？<br/><br/>3200萬是「長期醫療費」，那油錢不算在在長期醫療費嗎？<br/><br/>一罐4000，三兄弟三天喝掉一罐油，3200萬夠他三個兒子喝65年又9個月<br/><br/>普通人，能不能活到65歲還不一定勒<br/><br/>那為什麼張父會覺得3200萬不夠？<br/><br/>張家全家在美國的生活費，是自付？還是用捐款付？<br/><br/>全家去迪士尼玩、滑雪....是自付？還是用捐款付？<br/><br/>如果全家生活費都是由捐款來付，再加上最後最貴的手術費的話，可能就不夠囉<br/><br/>因為一家人生活消費是很大的<br/><br/>所以才又厚臉皮跟台灣政府要補貼吧<br/><br/><br/><br/><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218-170-151-32.dynamic.hinet.ne<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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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80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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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Sat, 09 Apr 2005 18:38: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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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閒聊]做人重要?還是做事重要?</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ctj (秋天到了) 站內: Talk  標題: Re: [閒聊]做人重要?還是做事重要?  時間: Fri Dec 31 13:29:47 2004  作者: ctj (秋天到了) 站內: Lv2  標題: Re: [閒聊]難道我真的是活在自己象牙塔裡面的人嗎？  時間: Tue Dec 14 12:31:33 2004    [原文恕刪]    前文有板友也很明確的提到，有些東西非常重要，但是學校卻不容易學到。  例如人際關係，人脈的建立，不同領域資訊的涉獵，互信互助的重要‧‧‧      我想不管出社會要走哪一方向的路，終究會有與同事之間的相處問題。  除非你執著於個人力量也能有所發揮的行業，例如藝術﹝純舉例﹞；    人際關係重不重要？非常重要。    你的工作能力非常強，效率再高，績效再好；  也不可能整個企劃的案子都只由你一個人完成。  假設案子寫的很棒，那麼交給主管或是負責匯整的同仁之後；  人際關係就開始有所影響了。  當你在公司人緣好，加上主管對你的印象也不差，  於是整個案子也許就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送達老闆的手上來裁決；  但若是人際關係很差，那麼主管也許今天就先把你的案子放在一旁，  或是同仁之間處理你的企劃案時，拖延個些許時日再向高層傳遞這個案子，  於是你本來努力希望老闆能感受到的高效率，可能就消失了。  這個的案子本身的內容可能沒有變，但是也已經減少了效率與時效性的附加價值。      再者，我想不管今天是好同學好朋友情侶等各種關係；    每一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人脈，  而這人脈的大小將會影響自己未來的發展性。    即使你已經具備了創業的所有條件，但是你不見得擁有資金；  跟銀行借是一個方法，但我找可以信任、有眼光的朋友合資不是更好？  也許今天你的朋友只是跟你借精采片子的交情，  但是誰能說未來他不會是個投資事業的好夥伴？  中小型的公司就已經不是單一能力可以全部自己著手，  起碼你需要各種人才，會計行銷生產管理什麼都需要；  如果這些人才在朋友之間就有，不是更完美？  至少你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信任他，他有什麼缺點也多少了解一些；  這比起應徵一個陌生人，從零開始了解來得好多了。  就算只是經營小本生意，賣個雞排，  但我想也需要朋友來捧場或是指教一下吧？      接著是不同領域的資訊涉獵，  例如在同學之間，總會有一些人電腦還不錯；  可能你對電腦興趣不高，但是我想多少每一個人總需要一些相關知識與資訊；  同學朋友之間交流互相學習一下對方有興趣的知識，有益無害。  也許某天你電腦中毒了，請問你是願意每次都花點錢請電腦公司處理，  還是去虛心請教高手同學朋友？    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最重要的就是一種感覺。    有形無形的東西，價值最珍貴。  以上一段的電腦高手同學為例子，  大到你開公司，整個公司系統的維護、設定與管理，  小到你開網咖，所有電腦的安全防護、調整與更新；  這些所有能力，不是相關的人才可能永遠也學不到。  何況學半調子沒什麼用，不是嗎？ :)  也許有一天，這個同學將在你的公司幫助你，因為他這方面的專業；  說不定憑著交情還算你便宜，甚至大家老朋友吃頓飯就好；  這些人情所能獲得的一切資訊與知識，都是無價的。  請電腦公司來管理要花錢，而且他不見得願意教育貴公司的資訊人才；  但是這些無形的人情，卻可以讓上述的情況變成可能。      最後一個是互信互助的觀念。  出社會以後，才來學習信任與互助，就真的是用血淚換取經驗了。  畢竟職場上，是各種能力的切磋與比較，  就一個企劃案來說，你需要實際上去執行的人才，  而這個人當然必須是你信任，而且期望值高的人；  但是這樣的人容不容易找呢？我想不是那麼簡單。  就算在同一家公司，當執行部門將你的案子做好，  卻也不見得和你想像的一樣。  除非你已經是老闆，不然他憑什麼願意照你的想法去調整已經做好的東西？  而你又憑什麼去要求人家修改？又怎麼能確定他改出來是更好而不是更差？    同學朋友之間的關係說起來，算是單純許多了。  沒有太直接的利益往來，建立信任感算是容易許多；    如果連比較單純的友誼關係都無法使你信任，  那麼出社會之後又該如何去信任別人？  況且別人也不敢信任你，因為你只相信自己。  而信任是會互相影響的，慢慢的從同事之間發酵，最後傳到老闆；  老闆一開始就不信任你嗎？我想不見得；  但是公司裡面，大家無法信任他的人，能力多強也沒有用。  血淋淋的例子真的太多太多，各行各業都一樣。    既然不信任別人，又怎麼能期望同仁能對你的事情有幫助？  既然不被別人信任，又如何去請求別人的幫助？      上面這四個是小弟一時之間有感而發，好像離題了？ XDD  一點淺見，也許還有不足與遺漏的地方，  希望大家一起來思考，畢竟人生的課題人人都需要了解。 :D    --   [m  [30;47m╔═══   ☆★☆★☆http://www.wretch.twbbs.org/album/ctj☆★☆★☆╔══╗ [m   [30m  [33;47m║  [1;35;40m╔══╗ [;33;47m  [31;40m ═╦═ [m    [33;47m  [40m ═╦═ [m  [33;47m  [1;32;41m It&#039s Time For Us To Do   Something  [;30;47m║ [m   [30m  [33;47m║  [1;35;40m║ [30;47m  [m▄ [33;47m    [31;40m║ [33;47m  [40m║ [30;47m ╔ [37;45m Just Follow ME,Take It   Funny  [30;47m ║ [m   [30m  [33;47m║  [1;35;40m║ [30;47m  [;30;47m▄ [33m    [31;40m║ [32;47m  [30m▄  [33;40m║ [30;47m ╔╬╗ [1;33;44m For   Music＆Dance＆Fashion [;30;47m╔╗║ [m   [30m  [33;47m║  [1;35;40m╚══╝ [;33;47m  [m  [31m╩ [m  [33;47m    [40m╚═╝ [30;47m ║╚╬╝ [1;31;43m Yeah,It&#039s My Style！    [;30;47m╚╬╝║ [m   [30m    [47m╚═════════════════╩═╩═════════════╩═╝ [m [m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218-170-57-4.dynamic.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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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4">作者: ctj (秋天到了) 站內: Talk<br/>  標題: Re: [閒聊]做人重要?還是做事重要?<br/>  時間: Fri Dec 31 13:29:47 2004<br/>  作者: ctj (秋天到了) 站內: Lv2<br/>  標題: Re: [閒聊]難道我真的是活在自己象牙塔裡面的人嗎？<br/>  時間: Tue Dec 14 12:31:33 2004<br/>  <br/>  [原文恕刪]<br/>  <br/>  前文有板友也很明確的提到，有些東西非常重要，但是學校卻不容易學到。<br/>  例如人際關係，人脈的建立，不同領域資訊的涉獵，互信互助的重要‧‧‧<br/>  <br/>  <br/>  我想不管出社會要走哪一方向的路，終究會有與同事之間的相處問題。<br/>  除非你執著於個人力量也能有所發揮的行業，例如藝術﹝純舉例﹞；<br/>  <br/>  人際關係重不重要？非常重要。<br/>  <br/>  你的工作能力非常強，效率再高，績效再好；<br/>  也不可能整個企劃的案子都只由你一個人完成。<br/>  假設案子寫的很棒，那麼交給主管或是負責匯整的同仁之後；<br/>  人際關係就開始有所影響了。<br/>  當你在公司人緣好，加上主管對你的印象也不差，<br/>  於是整個案子也許就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送達老闆的手上來裁決；<br/>  但若是人際關係很差，那麼主管也許今天就先把你的案子放在一旁，<br/>  或是同仁之間處理你的企劃案時，拖延個些許時日再向高層傳遞這個案子，<br/>  於是你本來努力希望老闆能感受到的高效率，可能就消失了。<br/>  這個的案子本身的內容可能沒有變，但是也已經減少了效率與時效性的附加價值。<br/>  <br/>  <br/>  再者，我想不管今天是好同學好朋友情侶等各種關係；<br/>  <br/>  每一個人都有著屬於自己的人脈，<br/>  而這人脈的大小將會影響自己未來的發展性。<br/>  <br/>  即使你已經具備了創業的所有條件，但是你不見得擁有資金；<br/>  跟銀行借是一個方法，但我找可以信任、有眼光的朋友合資不是更好？<br/>  也許今天你的朋友只是跟你借精采片子的交情，<br/>  但是誰能說未來他不會是個投資事業的好夥伴？<br/>  中小型的公司就已經不是單一能力可以全部自己著手，<br/>  起碼你需要各種人才，會計行銷生產管理什麼都需要；<br/>  如果這些人才在朋友之間就有，不是更完美？<br/>  至少你在某種程度上可以信任他，他有什麼缺點也多少了解一些；<br/>  這比起應徵一個陌生人，從零開始了解來得好多了。<br/>  就算只是經營小本生意，賣個雞排，<br/>  但我想也需要朋友來捧場或是指教一下吧？<br/>  <br/>  <br/>  接著是不同領域的資訊涉獵，<br/>  例如在同學之間，總會有一些人電腦還不錯；<br/>  可能你對電腦興趣不高，但是我想多少每一個人總需要一些相關知識與資訊；<br/>  同學朋友之間交流互相學習一下對方有興趣的知識，有益無害。<br/>  也許某天你電腦中毒了，請問你是願意每次都花點錢請電腦公司處理，<br/>  還是去虛心請教高手同學朋友？<br/>  <br/>  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最重要的就是一種感覺。<br/>  <br/>  有形無形的東西，價值最珍貴。<br/>  以上一段的電腦高手同學為例子，<br/>  大到你開公司，整個公司系統的維護、設定與管理，<br/>  小到你開網咖，所有電腦的安全防護、調整與更新；<br/>  這些所有能力，不是相關的人才可能永遠也學不到。<br/>  何況學半調子沒什麼用，不是嗎？ :)<br/>  也許有一天，這個同學將在你的公司幫助你，因為他這方面的專業；<br/>  說不定憑著交情還算你便宜，甚至大家老朋友吃頓飯就好；<br/>  這些人情所能獲得的一切資訊與知識，都是無價的。<br/>  請電腦公司來管理要花錢，而且他不見得願意教育貴公司的資訊人才；<br/>  但是這些無形的人情，卻可以讓上述的情況變成可能。<br/>  <br/>  <br/>  最後一個是互信互助的觀念。<br/>  出社會以後，才來學習信任與互助，就真的是用血淚換取經驗了。<br/>  畢竟職場上，是各種能力的切磋與比較，<br/>  就一個企劃案來說，你需要實際上去執行的人才，<br/>  而這個人當然必須是你信任，而且期望值高的人；<br/>  但是這樣的人容不容易找呢？我想不是那麼簡單。<br/>  就算在同一家公司，當執行部門將你的案子做好，<br/>  卻也不見得和你想像的一樣。<br/>  除非你已經是老闆，不然他憑什麼願意照你的想法去調整已經做好的東西？<br/>  而你又憑什麼去要求人家修改？又怎麼能確定他改出來是更好而不是更差？<br/>  <br/>  同學朋友之間的關係說起來，算是單純許多了。<br/>  沒有太直接的利益往來，建立信任感算是容易許多；<br/>  <br/>  如果連比較單純的友誼關係都無法使你信任，<br/>  那麼出社會之後又該如何去信任別人？<br/>  況且別人也不敢信任你，因為你只相信自己。<br/>  而信任是會互相影響的，慢慢的從同事之間發酵，最後傳到老闆；<br/>  老闆一開始就不信任你嗎？我想不見得；<br/>  但是公司裡面，大家無法信任他的人，能力多強也沒有用。<br/>  血淋淋的例子真的太多太多，各行各業都一樣。<br/>  <br/>  既然不信任別人，又怎麼能期望同仁能對你的事情有幫助？<br/>  既然不被別人信任，又如何去請求別人的幫助？<br/>  <br/>  <br/>  上面這四個是小弟一時之間有感而發，好像離題了？ XDD<br/>  一點淺見，也許還有不足與遺漏的地方，<br/>  希望大家一起來思考，畢竟人生的課題人人都需要了解。 :D<br/>  <br/>  --<br/>   [m  [30;47m╔═══ <br/>  ☆★☆★☆http://www.wretch.twbbs.org/album/ctj☆★☆★☆╔══╗ [m<br/>   [30m  [33;47m║  [1;35;40m╔══╗ [;33;47m  [31;40m ═╦═ [m <br/>   [33;47m  [40m ═╦═ [m  [33;47m  [1;32;41m It&#039s Time For Us To Do <br/>  Something  [;30;47m║ [m<br/>   [30m  [33;47m║  [1;35;40m║ [30;47m  [m▄ [33;47m <br/>   [31;40m║ [33;47m  [40m║ [30;47m ╔ [37;45m Just Follow ME,Take It <br/>  Funny  [30;47m ║ [m<br/>   [30m  [33;47m║  [1;35;40m║ [30;47m  [;30;47m▄ [33m <br/>   [31;40m║ [32;47m  [30m▄  [33;40m║ [30;47m ╔╬╗ [1;33;44m For <br/>  Music＆Dance＆Fashion [;30;47m╔╗║ [m<br/>   [30m  [33;47m║  [1;35;40m╚══╝ [;33;47m  [m  [31m╩ [m  [33;47m <br/>   [40m╚═╝ [30;47m ║╚╬╝ [1;31;43m Yeah,It&#039s My Style！ <br/>   [;30;47m╚╬╝║ [m<br/>   [30m <br/>   [47m╚═════════════════╩═╩═════════════╩═╝ [m [m<br/>  --<br/>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  218-170-57-4.dynamic.hinet.net<br/>  </fon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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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81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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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Fri, 18 Mar 2005 11:27: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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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檢討]盡信媒體不如無媒體</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mstar (Wayne Su) 站內: Talk  標題: Re: 高鐵為什麼要換系統阿  時間: Sat Jan 29 22:43:42 2005       某些媒體已經「全知全能」到「無所不包」的地步了   甚至轉述抄寫別人的文章演講時還能幫忙添加原作者本來沒有的語句     所以....盡信媒體不如無媒體       參考看看這篇文章    ───────────────────────────────────   作者  stgoodspeed@yahoo.com.tw (goodspeed),                看板  RAIL   標題  高鐵問題多?--田中宏昌的原文與聯合報之出入   時間  Yahoo!奇摩大摩域 (Tue Dec 14 02:57:55 2004)  ───────────────────────────────────    東京特派員陳世昌／二十七日電    即將試車的台灣高鐵，是個問題多多的「混血兒」？日本鐵道技術協會十月號  會刊刊登一篇專文，揭露台灣高鐵不為外界所知的「秘辛」。  這篇由日本東海道株式會社顧問田中宏昌所寫的「台灣高鐵計畫的現狀與課題  」，指出台灣高鐵雖以日系東海道山陽新幹線七○○系為基礎，但至少有三成  採用歐洲系統，未來如何確保「混合系統」的安全性、信賴性與耐久性及後續  維修保養，都將是大問題。    田中細數台灣高鐵與新幹線有幾處不同之處。第一是車頭，台灣高鐵採用德鐵  的設計，駕駛室沒有日本新幹線的專用進出門，側面也沒有可開啟的窗戶，位  於第六號車廂的列車長室，窗戶也不能打開，當列車開行及停止時，駕駛員將  無法像新幹線駕駛員可以掌握停車位置及作安全確認，必須仰賴月台上的站務  人員協助，緊急狀況時，將無法迅速及時因應。    其次，台灣高鐵刪除新幹線列車車門僅能從列車長室逐一開啟，以及開門前須  先開列車長室窗戶，探頭確認外面狀況的規定，變成列車長可從任何一節車廂  直接開啟整列車的車門，人為疏失的機率大增。    第三，台灣高鐵七○○Ｔ列車採用法鐵的定點停車設計，需要與複雜的電腦自  動控制系統互相協調配合，但新幹線車速減至卅公里時，即改手控操作，相對  較為簡化；另外，新幹線的駕駛員在駕駛室只要面對八個緊急燈號，台灣高鐵  因加入歐洲系統，總燈號數高達十五個，比日系繁雜很多。    緊急應變方面，一旦列車在行進途中偵測到前方有危險時，新幹線會操作緊急  地面開關，讓鄰近供電系統全部斷電，立即緊急煞住附近所有列車。但台灣高  鐵列車不會立即緊急煞車，而是繼續減速前進，這與日系主張遇到危險優先停  車的設計概念截然不同。    台灣高鐵還有一個備受議論之處，就是號誌系統，田中指出，台灣高鐵棄新幹  線的單向號誌，導入了歐洲的雙向號誌技術，所以包括運轉路線、車站及場站  等內部路線的進出，都大幅增加了信號控制的困難度與複雜性。    針對列車故障時的緊急救援方式，台灣高鐵按歐洲的行控設計，是由行控中心  指揮救援車輛到指定地點，如果列車剛好停擺在軌道兩個感應器的中間，行控  中心將無法精準透過感應器掌控列車故障停擺的位置，因歐規設計救援車輛的  時速高達五十公里，一旦撞上列車，後果嚴重。  至於新幹線是由搶修人員開車，可目視清楚看到列車停擺的位置，加上救援車  速度只有卅公里，設計上相對安全。    對外自稱是「最好組合」的台灣高鐵，即將進行試車，田中在專文中也指出，  這個採用歐日混血系統的高速鐵道，正受到世界鐵道界的注目。    【2004/11/28 聯合報】      因為本人對鐵道有興趣, 當初看到這篇報導, 對高鐵有些失望. 不過最近本人  找到了田中宏昌先生「台灣高速鐵道之現狀與課題」(JREA 2004, Vol.47 No.  10)的原文, 細讀之下, 發現記者的報導有所偏頗.    本人認為記者的報導(原文如上)有數處不適當    1 在聯合報該篇報導的第二段報導「未來如何確保混合系統的安全性、信賴性    與耐久性及後續維修保養，都將是大問題。」田中先生的原文是「未來的重    要課題」.    2 有關高鐵歐日混合的情形, 報導原文為「至少有三成採用歐洲系統」, 但田    中先生的原文為「恐怕大約有三成」. 田中先生本人尚且以推測的語氣描述    , 該報導為何逕自斷言「至少有三成」?    3 該報導第三段指出,「當列車開行及停止時，駕駛員將無法像新幹線駕駛員    可以掌握停車位置及作安全確認，必須仰賴月台上的站務人員協助，緊急狀    況時，將無法迅速及時因應。」 田中先生原文為「車掌無法進行安全確認    及停車位置的確認, 須仰賴駕駛員和站員」, 高鐵的駕駛員仍能? T認停車    位置. 而報導中的「緊急狀況時，將無法迅速及時因應」則為記者的畫蛇添    足, 田中先生根本支字未提.    4 該報導的第四段指出,「列車長可從任何一節車廂直接開啟整列車的車門，    人為疏失的機率大增。」 事實上, 田中先生有提到高鐵的車掌可從任何一    節車廂直接開啟整列車的車門是「參考法國TGV, 與新幹線截然不同」, 而    「人為疏失的機率大增」亦為記者畫蛇添足, 田中先生的原文裡並未提到.    5 有關緊急狀況時停車的部份, 該報導的第六段只提到新幹線立即斷電停車    的方式, 而田中先生的原文亦有指出高鐵不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避開乘    客不方便避難的隧道及橋樑後再停車」, 而且田中先生也提到高鐵在緊急    狀況時也會有 general alarm 發出訊號給附近的列車. 該篇報導對於田中    先生所提到的高鐵的緊急狀況處理方式卻支字未提.    田中先生在這篇「台灣高速鐵道之現狀與課題」的文章裏, 大致上是先提出  新幹線的方式, 再提出高鐵的方式, 然後表示兩者的不同之處是很重要的課  題, 對於非新幹線系統的部份, JR東海無法支援, 僅能提供建議, 文章最後  以緊接而來的試車是高鐵能否照原定計畫通車的關鍵做結尾.    以上為田中先生的文章和聯合報報導的不同之處, 提供給各位鐵道的愛好者  參考. 也希望高鐵能夠克服歐日混合系統的難題, 為大家提供舒適便捷且安  全的運輸服務.    ───────────────────────────────────    該文章日文原文  http://www.jterc.or.jp/mihon_kenkyu/seiken/kenkyu_katudo/seminar/dat/sem_22.htm    聯合報報導的連結就找不到了...    --   Sincerely,        日本自助旅行紀錄   Wayne Su          http://mstar.myweb.hinet.net/JPtour                       2005年2月 南北東西走透透 鐵路與雪景 一萬三千公里之旅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61-229-25-243.dynamic.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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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star (Wayne Su) 站內: Talk<br />  標題: Re: 高鐵為什麼要換系統阿<br />  時間: Sat Jan 29 22:43:42 2005<br />  <br />  <br />   某些媒體已經「全知全能」到「無所不包」的地步了<br />   甚至轉述抄寫別人的文章演講時還能幫忙添加原作者本來沒有的語句<br />  <br />   所以....盡信媒體不如無媒體<br />  <br />  <br />   參考看看這篇文章<br />  <br />  ───────────────────────────────────<br />   作者  stgoodspeed@yahoo.com.tw (goodspeed),                看板  RAIL<br />   標題  高鐵問題多?--田中宏昌的原文與聯合報之出入<br />   時間  Yahoo!奇摩大摩域 (Tue Dec 14 02:57:55 2004)<br />  ───────────────────────────────────<br />  <br />  東京特派員陳世昌／二十七日電<br />  <br />  即將試車的台灣高鐵，是個問題多多的「混血兒」？日本鐵道技術協會十月號<br />  會刊刊登一篇專文，揭露台灣高鐵不為外界所知的「秘辛」。<br />  這篇由日本東海道株式會社顧問田中宏昌所寫的「台灣高鐵計畫的現狀與課題<br />  」，指出台灣高鐵雖以日系東海道山陽新幹線七○○系為基礎，但至少有三成<br />  採用歐洲系統，未來如何確保「混合系統」的安全性、信賴性與耐久性及後續<br />  維修保養，都將是大問題。<br />  <br />  田中細數台灣高鐵與新幹線有幾處不同之處。第一是車頭，台灣高鐵採用德鐵<br />  的設計，駕駛室沒有日本新幹線的專用進出門，側面也沒有可開啟的窗戶，位<br />  於第六號車廂的列車長室，窗戶也不能打開，當列車開行及停止時，駕駛員將<br />  無法像新幹線駕駛員可以掌握停車位置及作安全確認，必須仰賴月台上的站務<br />  人員協助，緊急狀況時，將無法迅速及時因應。<br />  <br />  其次，台灣高鐵刪除新幹線列車車門僅能從列車長室逐一開啟，以及開門前須<br />  先開列車長室窗戶，探頭確認外面狀況的規定，變成列車長可從任何一節車廂<br />  直接開啟整列車的車門，人為疏失的機率大增。<br />  <br />  第三，台灣高鐵七○○Ｔ列車採用法鐵的定點停車設計，需要與複雜的電腦自<br />  動控制系統互相協調配合，但新幹線車速減至卅公里時，即改手控操作，相對<br />  較為簡化；另外，新幹線的駕駛員在駕駛室只要面對八個緊急燈號，台灣高鐵<br />  因加入歐洲系統，總燈號數高達十五個，比日系繁雜很多。<br />  <br />  緊急應變方面，一旦列車在行進途中偵測到前方有危險時，新幹線會操作緊急<br />  地面開關，讓鄰近供電系統全部斷電，立即緊急煞住附近所有列車。但台灣高<br />  鐵列車不會立即緊急煞車，而是繼續減速前進，這與日系主張遇到危險優先停<br />  車的設計概念截然不同。<br />  <br />  台灣高鐵還有一個備受議論之處，就是號誌系統，田中指出，台灣高鐵棄新幹<br />  線的單向號誌，導入了歐洲的雙向號誌技術，所以包括運轉路線、車站及場站<br />  等內部路線的進出，都大幅增加了信號控制的困難度與複雜性。<br />  <br />  針對列車故障時的緊急救援方式，台灣高鐵按歐洲的行控設計，是由行控中心<br />  指揮救援車輛到指定地點，如果列車剛好停擺在軌道兩個感應器的中間，行控<br />  中心將無法精準透過感應器掌控列車故障停擺的位置，因歐規設計救援車輛的<br />  時速高達五十公里，一旦撞上列車，後果嚴重。<br />  至於新幹線是由搶修人員開車，可目視清楚看到列車停擺的位置，加上救援車<br />  速度只有卅公里，設計上相對安全。<br />  <br />  對外自稱是「最好組合」的台灣高鐵，即將進行試車，田中在專文中也指出，<br />  這個採用歐日混血系統的高速鐵道，正受到世界鐵道界的注目。<br />  <br />  【2004/11/28 聯合報】<br />  <br />  <br />  因為本人對鐵道有興趣, 當初看到這篇報導, 對高鐵有些失望. 不過最近本人<br />  找到了田中宏昌先生「台灣高速鐵道之現狀與課題」(JREA 2004, Vol.47 No.<br />  10)的原文, 細讀之下, 發現記者的報導有所偏頗.<br />  <br />  本人認為記者的報導(原文如上)有數處不適當<br />  <br />  1 在聯合報該篇報導的第二段報導「未來如何確保混合系統的安全性、信賴性<br />    與耐久性及後續維修保養，都將是大問題。」田中先生的原文是「未來的重<br />    要課題」.<br />  <br />  2 有關高鐵歐日混合的情形, 報導原文為「至少有三成採用歐洲系統」, 但田<br />    中先生的原文為「恐怕大約有三成」. 田中先生本人尚且以推測的語氣描述<br />    , 該報導為何逕自斷言「至少有三成」?<br />  <br />  3 該報導第三段指出,「當列車開行及停止時，駕駛員將無法像新幹線駕駛員<br />    可以掌握停車位置及作安全確認，必須仰賴月台上的站務人員協助，緊急狀<br />    況時，將無法迅速及時因應。」 田中先生原文為「車掌無法進行安全確認<br />    及停車位置的確認, 須仰賴駕駛員和站員」, 高鐵的駕駛員仍能? T認停車<br />    位置. 而報導中的「緊急狀況時，將無法迅速及時因應」則為記者的畫蛇添<br />    足, 田中先生根本支字未提.<br />  <br />  4 該報導的第四段指出,「列車長可從任何一節車廂直接開啟整列車的車門，<br />    人為疏失的機率大增。」 事實上, 田中先生有提到高鐵的車掌可從任何一<br />    節車廂直接開啟整列車的車門是「參考法國TGV, 與新幹線截然不同」, 而<br />    「人為疏失的機率大增」亦為記者畫蛇添足, 田中先生的原文裡並未提到.<br />  <br />  5 有關緊急狀況時停車的部份, 該報導的第六段只提到新幹線立即斷電停車<br />    的方式, 而田中先生的原文亦有指出高鐵不這麼做的原因是為了「避開乘<br />    客不方便避難的隧道及橋樑後再停車」, 而且田中先生也提到高鐵在緊急<br />    狀況時也會有 general alarm 發出訊號給附近的列車. 該篇報導對於田中<br />    先生所提到的高鐵的緊急狀況處理方式卻支字未提.<br />  <br />  田中先生在這篇「台灣高速鐵道之現狀與課題」的文章裏, 大致上是先提出<br />  新幹線的方式, 再提出高鐵的方式, 然後表示兩者的不同之處是很重要的課<br />  題, 對於非新幹線系統的部份, JR東海無法支援, 僅能提供建議, 文章最後<br />  以緊接而來的試車是高鐵能否照原定計畫通車的關鍵做結尾.<br />  <br />  以上為田中先生的文章和聯合報報導的不同之處, 提供給各位鐵道的愛好者<br />  參考. 也希望高鐵能夠克服歐日混合系統的難題, 為大家提供舒適便捷且安<br />  全的運輸服務.<br />  <br />  ───────────────────────────────────<br />  <br />  該文章日文原文<br />  http://www.jterc.or.jp/mihon_kenkyu/seiken/kenkyu_katudo/seminar/dat/sem_22.htm<br />  <br />  聯合報報導的連結就找不到了...<br />  <br />  --<br />   Sincerely,        日本自助旅行紀錄<br />   Wayne Su          http://mstar.myweb.hinet.net/JPtour<br />  <br />                     2005年2月 南北東西走透透 鐵路與雪景 一萬三千公里之旅<br />  --<br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 />  61-229-25-243.dynamic.hinet.net<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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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Fri, 18 Mar 2005 11:23: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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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討]中時報導劈腿事件-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原作ptt wuliaude</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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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itcat (咪~!) 看板: Talk  標題: [轉錄] 中時報導劈腿事件-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時間: Wed Mar  2 21:30:26 2005    原作者    ptt的wuliaude       作者  wuliaude (............)                              看板    Anonymous   標題  [建議] 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時間  Wed Mar  2 21:19:12 2005  ───────────────────────────────────────    (有點長 但希望有人可以看完....)    鄉民站起來!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中國時報教育線記者陳洛薇一項慣常擷取BBS文章，製造聳動新聞，前科累累，  往往造成對當事人與網路文化的傷害。如今她更擷取PTT恨版網友發洩文章，小題  大作，而中國時報主編更為求聳動，完全不顧職業道德，將此無新聞價值的訊息  置於頭條，不顧著作權剽竊網友文字，加強偏頗描寫，甚至刊出疑似主角的照  片。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困擾，更嚴重侵犯BBS自由開放的文化。如果你我曾  經受益於網路文化，網路是你我生活中的一部份，我們都該譴責陳洛薇記者與中  國時報的粗暴行為，並且加以抵制。        網路文化中的自由開放並非憑空得來　卻容易被傷害    我們生長的時代，網路已經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其中BBS從九零年代開始發  展，豐富許多人的生活。我們在BBS營造的文化當中自由的交換意見，取得資  訊，溝通歧見，發洩情緒，安慰心靈。BBS 對許多人而言，不僅是物質上的便  利，更在精神上豐富了我們。    不同於門檻較高，從經營管理，消息發布等等都呈階序權力運作，且與現實政商  勢力糾結不清的主流媒體(如報紙，電視，出版等)，主要建基於學生社群與學術教  育網路的BBS 站作為一種新興媒體，顯然有自由開放的特色。他不嚴格設限發言  者的門檻，他對各種言論的容忍程度較高，他的訊息發送即時回應也即時，他的  管理者位置與發言者位置較接近，他較不受政商利益團體左右，他准許各種歧異  且富有創造力的語言形式，他的參與社群相對而言權力關係較為平等，且這群人  必然將是我們社會的中堅。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享受了BBS的便利與自由，然  而我們卻也知道，這種種便利與自由並非憑空得來。    就台灣最大的BBS站批踢踢而言，批踢踢從台大宿舍的小站成長為全台灣使用者  最多的站台，絕非商業團體的支持或政治勢力的介入，而是有一群人無私地營造  一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他們與使用者溝通互動，創造出各種民主而可行的制  度，從版主，群組，到法庭等，順應實際需求開發各種工具與模式。批踢踢成功  的地方在於有一群人的奉獻，讓此意見空間的運作更為完善，且同時保有自由開  放的特質，而終成為台灣網路族群，網路文化的重鎮。    相信像我這從批踢踢草創之始一路上來的使用者，都會承認批踢踢是網路文化自  發性地由管理者與使用者共同自治與自制的一個優良範例。BBS作為一種新的傳  播媒體，其運作方式還有待摸索，如何可以保持自由開放的特質，並且不傷害他  人的權益與自由，當然有其努力空間(但是我們也要同時注意，即使存在幾百年的  主流媒體，也從來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然而這種主流強勢媒體肆無忌憚的粗暴介  入與侵害，不僅無助於網路文化的成熟，甚至可能戕害已有的難得成果。        主流媒體粗暴的侵害　只會扼殺網路文化的自由風氣　並顯示主流媒體的腐敗    BBS不同於主流媒體而受年輕族群歡迎的特點很多。例如他是一個小眾媒體，發  言者與回應者共處於一種文化，對彼此的行動可以預期，並且知道會有與自己相  似的人，對自己的意見產生共鳴。例如他是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可以讓我們  發揮自己的創意，發洩自己的情緒。例如他同時具有隱與顯的曖昧樂趣，我們可  以顯現自己的意見，可以隱藏自己的身分，在各種扮演與更換，發表與躲藏當  中，製造更多彈性空間，以此包裝自己的情緒慾望與創意。    然而在中國時報這次的事件中，掌握主流權力的報紙媒體完全不尊重網路媒體的  特性，不尊重其使用族群，完全以自己的利益驅使，破壞網路媒體的自由與互  信。他將屬與特定族群文化的訊息粗暴地強力傳播到發言者完全沒有預期的角  落，引起所有網路使用者不樂見的效應。他自許為全民知識權的代表，卻實質扮  演保守勢力道德檢查的角色，迫使社會上其他權力團體(如學校，法院，政府)不得  不介入原本無傷的網路互動，實質驅使推動社會上其他勢力壓迫網路空間的自由  發表權，特殊並污名化網路族群，斲害其創意。他完全不顧網路文化的隱顯曖昧  空間，粗魯的將之拖到大眾面前並加以道德批判，讓原屬與網路間的樂趣或單純  互動變成對無論哪方而言都沒有預期到的痛苦折磨。(我想這在溜鳥俠事件是最清  楚的)    由於此次中國時報的嚴重脫軌報導，讓批踢踢的hate版不能表達恨意，匿名版無法  匿名，許多版面被迫要壓縮其自由發表空間。我們鄉民們該從這個事件中學習到  一些什麼東西，但完全不需要以另一種惡質媒體粗暴攻擊來得到這種結果。實際  上我們不停的經歷各種事件，從中商量妥協，而逐漸改善我們的網路環境，但是  主流媒體的惡質報導除了激起網眾憤怒外，並不會改善我們的網路生態。    這並不是我們要以網路的特殊性來拒絕跟社會的其他部分溝通，而是網路的特殊  性一直是其他媒體建構出來的。網路一直都是跟現實社會緊密連結者，而其他媒  體往往將之獵奇般的特殊化，更阻絕社會其他部分跟網路世界溝通。換言之，這  種粗魯的介入從來不是網路文化與社會溝通的方式，網路文化有自己與社會間的  互動，不需要其他媒體介入。    主流媒體的腐敗眾所皆知，這裡無須多加評論。大家對平面或視聽媒體之沉淪與  墮落心裡有數。主流媒體自許為民眾意見代表，受政治與商業勢力左右，卻毫無  自制，自我檢驗的機制，能力與意願，相較於BBS空間大家努力與求取自由與節  制的平衡，這老大勢力簡直顢頇而自大。除了平日表達不滿與無力之外，當其顢  頇自大侵犯到我們網路文化中建立起來的特色時，我們豈能不深自檢討，並且提  出抗議?        陳洛薇記者的不良紀錄與這些報導對網友們的可能影響    陳洛薇記者為製造聳動話題，創造所謂報導價值，而擅自扭曲網路訊息，忽視網  路使用者權益的前科，已經累積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她扭曲數字讓政大學術  排名台灣第四十八以求報導效果，而不顧政大學生與校友的心情。她誇大報導中  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動物戀網頁讓其負責人何春蕤教授屢上法庭，不僅壓縮網路上  性異議，性多元的討論空間，更是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的幫兇兼主謀。她主動且擴  大報導溜鳥俠事件，讓原是網友間戲虐有趣的打賭，成為當事人難以負擔的壓  力。如今，她更不顧原發言者不願意擴大此事的意見，將之大幅報導，甚至選擇  性誇大扭曲細節，造成對當事人更大的傷害，而中國時報不明事理的主編更將之  放上頭版頭條，佔據最主要的版面，不僅降低該報的格調，違反新聞的原則與道  德，各是對所有網路使用者的無禮挑釁!      試想，當你在網路上一時玩笑話都可能變成明天報紙頭條，傷害你不想傷害的  人﹔試想當你在網路上所有的行為與言論，都可能被一個無所不在的老大哥監  視，成為你沒有預期到的機構或個人用來定你罪，評判你的依據﹔試想當BBS站  台都懼於其他機制因為媒體引來而越來越嚴重的干預，讓你每ｐｏ一篇文章都要  戒慎恐懼。這將不是恐嚇或幻想，而是進行中越來越頻繁的事件。      (兔槽版不能兔槽?性版不能談性?八卦版不能八卦?恨版不能罵幹？)    而這些事件，都是某些記者或媒體，為了自身利益而導引出來的。他們完全不尊  重你在網路上發言的著作權，不尊重你網路身分所代表的人權，不尊重你在網路  上發言行動的自由權，不尊重你實際生活的隱私權。而以所謂報導自由掩蓋自己  從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我們可以怎麼做　這麼做有什麼意義    相較於網路上的管理者與使用者所做的努力，主流媒體絲毫沒有反省的能力這點  實在令人心寒，而且效應不斷擴大。針對這一點，如果我們都是受益於網路文  化，BBS發言空間的網路族群，我們可以做什麼來表達我們的不滿?    我可以想到的是:    在中國時報不對這件脫軌報導做出適當處置之前，不購買且鼓勵身邊的朋友不購  買中國時報，中時晚報等任何中時報系，以及時報出版體系的任何出版品。    所謂適當處置可能包括:　懲處或開除陳洛薇記者，懲處或調離處理此報導之明顯  不適任主編，以報社全體名義對當事人以及網路族群發表道歉聲明，保證日後報  導尊重網路文化以及社會上各種多元文化，不發表窺奇或抹黑式的偏頗報導。  或許大家會認為，這樣做有何意義?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既然hate版可以同時有一萬人在板上，如果大家都拒絕時報產  品，以營利為目標的時報集團會損失多少潛在消費者。更不用說，主要分布在15-  35歲的BBS使用族群，跟多少時報集團產品的目標消費者重疊。    更重要的是，這種宣示性的拒絕消費，如果引起夠大的效果，時報集團將賠上他  們的企業形象，其效應將比拒絕消費更大。    中時報系一向(或曾經)以最受知識分子重視的報紙自居，如果他失去了現在或將來  會成為知識階層的學生族群，BBS使用族群支持，而在其他層面又顯然不能與其  他報系競爭，那想想看，這個報紙還會剩下什麼?如果經營者還在乎網路族群，或  者是我們表現出夠強的實力，我相信懲處與道歉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或許有人會認為，墮落的媒體那麼多，影音媒體尤其誇張，針對中國時報有鳥用?    然而，首要原因是，中國時報這此逸軌的太過離譜了。把BBS恨板上的消息當成  代表報紙精華的頭版大頭條?就算是最低級的報紙都不會這麼做，更何況曾經以報  導品質自豪的中國時報。同時也是因為中國時報的誇張報導，而引起其他影音媒  體的跟進。如果我們對於這種在台灣報業史算是標竿之一的中國時報這麼離譜的  行為不表達抗議，要對怎樣的行為才能抗議?如果他們沒有辦法約束自己，我們又  不表達不滿，只在網路上激憤，那又會有何用處?    因此，如果大家都受益於網路文化，珍惜網路上的自由與已有的成果，不希望自  己的隱私與自由被侵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抵制時報產品，直到他們道歉。    如果有人同樣這樣的看法，希望可以用BBS上各種方式，如推文或回文表達贊同  之一，當然也歡迎以不打擾別人的方式傳達給別人知道。如果不同意這種方式，  也希望能有理性的批評與討論。    謝謝各位看完的鄉民..... orz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61.66.2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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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itcat (咪~!) 看板: Talk<br />  標題: [轉錄] 中時報導劈腿事件-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br />  時間: Wed Mar  2 21:30:26 2005<br />  <br />  原作者<br />  <br />  ptt的wuliaude<br />  <br />  <br />   作者  wuliaude (............)                              看板  <br />  Anonymous<br />   標題  [建議] 鄉民們我們可以做些什麼?<br />   時間  Wed Mar  2 21:19:12 2005<br />  ───────────────────────────────────────<br />  <br />  (有點長 但希望有人可以看完....)<br />  <br />  鄉民站起來!　我們可以做些什麼?<br />  <br />  中國時報教育線記者陳洛薇一項慣常擷取BBS文章，製造聳動新聞，前科累累，<br />  往往造成對當事人與網路文化的傷害。如今她更擷取PTT恨版網友發洩文章，小題<br />  大作，而中國時報主編更為求聳動，完全不顧職業道德，將此無新聞價值的訊息<br />  置於頭條，不顧著作權剽竊網友文字，加強偏頗描寫，甚至刊出疑似主角的照<br />  片。不僅對當事人造成嚴重困擾，更嚴重侵犯BBS自由開放的文化。如果你我曾<br />  經受益於網路文化，網路是你我生活中的一部份，我們都該譴責陳洛薇記者與中<br />  國時報的粗暴行為，並且加以抵制。<br />  <br />  <br />  <br />  網路文化中的自由開放並非憑空得來　卻容易被傷害<br />  <br />  我們生長的時代，網路已經是我們生活中的一部份。其中BBS從九零年代開始發<br />  展，豐富許多人的生活。我們在BBS營造的文化當中自由的交換意見，取得資<br />  訊，溝通歧見，發洩情緒，安慰心靈。BBS 對許多人而言，不僅是物質上的便<br />  利，更在精神上豐富了我們。<br />  <br />  不同於門檻較高，從經營管理，消息發布等等都呈階序權力運作，且與現實政商<br />  勢力糾結不清的主流媒體(如報紙，電視，出版等)，主要建基於學生社群與學術教<br />  育網路的BBS 站作為一種新興媒體，顯然有自由開放的特色。他不嚴格設限發言<br />  者的門檻，他對各種言論的容忍程度較高，他的訊息發送即時回應也即時，他的<br />  管理者位置與發言者位置較接近，他較不受政商利益團體左右，他准許各種歧異<br />  且富有創造力的語言形式，他的參與社群相對而言權力關係較為平等，且這群人<br />  必然將是我們社會的中堅。我們這一代的年輕人，享受了BBS的便利與自由，然<br />  而我們卻也知道，這種種便利與自由並非憑空得來。<br />  <br />  就台灣最大的BBS站批踢踢而言，批踢踢從台大宿舍的小站成長為全台灣使用者<br />  最多的站台，絕非商業團體的支持或政治勢力的介入，而是有一群人無私地營造<br />  一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他們與使用者溝通互動，創造出各種民主而可行的制<br />  度，從版主，群組，到法庭等，順應實際需求開發各種工具與模式。批踢踢成功<br />  的地方在於有一群人的奉獻，讓此意見空間的運作更為完善，且同時保有自由開<br />  放的特質，而終成為台灣網路族群，網路文化的重鎮。<br />  <br />  相信像我這從批踢踢草創之始一路上來的使用者，都會承認批踢踢是網路文化自<br />  發性地由管理者與使用者共同自治與自制的一個優良範例。BBS作為一種新的傳<br />  播媒體，其運作方式還有待摸索，如何可以保持自由開放的特質，並且不傷害他<br />  人的權益與自由，當然有其努力空間(但是我們也要同時注意，即使存在幾百年的<br />  主流媒體，也從來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然而這種主流強勢媒體肆無忌憚的粗暴介<br />  入與侵害，不僅無助於網路文化的成熟，甚至可能戕害已有的難得成果。<br />  <br />  <br />  <br />  主流媒體粗暴的侵害　只會扼殺網路文化的自由風氣　並顯示主流媒體的腐敗<br />  <br />  BBS不同於主流媒體而受年輕族群歡迎的特點很多。例如他是一個小眾媒體，發<br />  言者與回應者共處於一種文化，對彼此的行動可以預期，並且知道會有與自己相<br />  似的人，對自己的意見產生共鳴。例如他是個自由開放的發言空間，可以讓我們<br />  發揮自己的創意，發洩自己的情緒。例如他同時具有隱與顯的曖昧樂趣，我們可<br />  以顯現自己的意見，可以隱藏自己的身分，在各種扮演與更換，發表與躲藏當<br />  中，製造更多彈性空間，以此包裝自己的情緒慾望與創意。<br />  <br />  然而在中國時報這次的事件中，掌握主流權力的報紙媒體完全不尊重網路媒體的<br />  特性，不尊重其使用族群，完全以自己的利益驅使，破壞網路媒體的自由與互<br />  信。他將屬與特定族群文化的訊息粗暴地強力傳播到發言者完全沒有預期的角<br />  落，引起所有網路使用者不樂見的效應。他自許為全民知識權的代表，卻實質扮<br />  演保守勢力道德檢查的角色，迫使社會上其他權力團體(如學校，法院，政府)不得<br />  不介入原本無傷的網路互動，實質驅使推動社會上其他勢力壓迫網路空間的自由<br />  發表權，特殊並污名化網路族群，斲害其創意。他完全不顧網路文化的隱顯曖昧<br />  空間，粗魯的將之拖到大眾面前並加以道德批判，讓原屬與網路間的樂趣或單純<br />  互動變成對無論哪方而言都沒有預期到的痛苦折磨。(我想這在溜鳥俠事件是最清<br />  楚的)<br />  <br />  由於此次中國時報的嚴重脫軌報導，讓批踢踢的hate版不能表達恨意，匿名版無法<br />  匿名，許多版面被迫要壓縮其自由發表空間。我們鄉民們該從這個事件中學習到<br />  一些什麼東西，但完全不需要以另一種惡質媒體粗暴攻擊來得到這種結果。實際<br />  上我們不停的經歷各種事件，從中商量妥協，而逐漸改善我們的網路環境，但是<br />  主流媒體的惡質報導除了激起網眾憤怒外，並不會改善我們的網路生態。<br />  <br />  這並不是我們要以網路的特殊性來拒絕跟社會的其他部分溝通，而是網路的特殊<br />  性一直是其他媒體建構出來的。網路一直都是跟現實社會緊密連結者，而其他媒<br />  體往往將之獵奇般的特殊化，更阻絕社會其他部分跟網路世界溝通。換言之，這<br />  種粗魯的介入從來不是網路文化與社會溝通的方式，網路文化有自己與社會間的<br />  互動，不需要其他媒體介入。<br />  <br />  主流媒體的腐敗眾所皆知，這裡無須多加評論。大家對平面或視聽媒體之沉淪與<br />  墮落心裡有數。主流媒體自許為民眾意見代表，受政治與商業勢力左右，卻毫無<br />  自制，自我檢驗的機制，能力與意願，相較於BBS空間大家努力與求取自由與節<br />  制的平衡，這老大勢力簡直顢頇而自大。除了平日表達不滿與無力之外，當其顢<br />  頇自大侵犯到我們網路文化中建立起來的特色時，我們豈能不深自檢討，並且提<br />  出抗議?<br />  <br />  <br />  <br />  陳洛薇記者的不良紀錄與這些報導對網友們的可能影響<br />  <br />  陳洛薇記者為製造聳動話題，創造所謂報導價值，而擅自扭曲網路訊息，忽視網<br />  路使用者權益的前科，已經累積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她扭曲數字讓政大學術<br />  排名台灣第四十八以求報導效果，而不顧政大學生與校友的心情。她誇大報導中<br />  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動物戀網頁讓其負責人何春蕤教授屢上法庭，不僅壓縮網路上<br />  性異議，性多元的討論空間，更是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的幫兇兼主謀。她主動且擴<br />  大報導溜鳥俠事件，讓原是網友間戲虐有趣的打賭，成為當事人難以負擔的壓<br />  力。如今，她更不顧原發言者不願意擴大此事的意見，將之大幅報導，甚至選擇<br />  性誇大扭曲細節，造成對當事人更大的傷害，而中國時報不明事理的主編更將之<br />  放上頭版頭條，佔據最主要的版面，不僅降低該報的格調，違反新聞的原則與道<br />  德，各是對所有網路使用者的無禮挑釁!<br />  <br />  <br />  試想，當你在網路上一時玩笑話都可能變成明天報紙頭條，傷害你不想傷害的<br />  人﹔試想當你在網路上所有的行為與言論，都可能被一個無所不在的老大哥監<br />  視，成為你沒有預期到的機構或個人用來定你罪，評判你的依據﹔試想當BBS站<br />  台都懼於其他機制因為媒體引來而越來越嚴重的干預，讓你每ｐｏ一篇文章都要<br />  戒慎恐懼。這將不是恐嚇或幻想，而是進行中越來越頻繁的事件。<br />  <br />  <br />  (兔槽版不能兔槽?性版不能談性?八卦版不能八卦?恨版不能罵幹？)<br />  <br />  而這些事件，都是某些記者或媒體，為了自身利益而導引出來的。他們完全不尊<br />  重你在網路上發言的著作權，不尊重你網路身分所代表的人權，不尊重你在網路<br />  上發言行動的自由權，不尊重你實際生活的隱私權。而以所謂報導自由掩蓋自己<br />  從中獲得的經濟利益。<br />  <br />  <br />  我們可以怎麼做　這麼做有什麼意義<br />  <br />  相較於網路上的管理者與使用者所做的努力，主流媒體絲毫沒有反省的能力這點<br />  實在令人心寒，而且效應不斷擴大。針對這一點，如果我們都是受益於網路文<br />  化，BBS發言空間的網路族群，我們可以做什麼來表達我們的不滿?<br />  <br />  我可以想到的是:<br />  <br />  在中國時報不對這件脫軌報導做出適當處置之前，不購買且鼓勵身邊的朋友不購<br />  買中國時報，中時晚報等任何中時報系，以及時報出版體系的任何出版品。<br />  <br />  所謂適當處置可能包括:　懲處或開除陳洛薇記者，懲處或調離處理此報導之明顯<br />  不適任主編，以報社全體名義對當事人以及網路族群發表道歉聲明，保證日後報<br />  導尊重網路文化以及社會上各種多元文化，不發表窺奇或抹黑式的偏頗報導。<br />  或許大家會認為，這樣做有何意義?<br />  <br />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既然hate版可以同時有一萬人在板上，如果大家都拒絕時報產<br />  品，以營利為目標的時報集團會損失多少潛在消費者。更不用說，主要分布在15-<br />  35歲的BBS使用族群，跟多少時報集團產品的目標消費者重疊。<br />  <br />  更重要的是，這種宣示性的拒絕消費，如果引起夠大的效果，時報集團將賠上他<br />  們的企業形象，其效應將比拒絕消費更大。<br />  <br />  中時報系一向(或曾經)以最受知識分子重視的報紙自居，如果他失去了現在或將來<br />  會成為知識階層的學生族群，BBS使用族群支持，而在其他層面又顯然不能與其<br />  他報系競爭，那想想看，這個報紙還會剩下什麼?如果經營者還在乎網路族群，或<br />  者是我們表現出夠強的實力，我相信懲處與道歉是比較明智的選擇。<br />  <br />  或許有人會認為，墮落的媒體那麼多，影音媒體尤其誇張，針對中國時報有鳥用?<br />  <br />  然而，首要原因是，中國時報這此逸軌的太過離譜了。把BBS恨板上的消息當成<br />  代表報紙精華的頭版大頭條?就算是最低級的報紙都不會這麼做，更何況曾經以報<br />  導品質自豪的中國時報。同時也是因為中國時報的誇張報導，而引起其他影音媒<br />  體的跟進。如果我們對於這種在台灣報業史算是標竿之一的中國時報這麼離譜的<br />  行為不表達抗議，要對怎樣的行為才能抗議?如果他們沒有辦法約束自己，我們又<br />  不表達不滿，只在網路上激憤，那又會有何用處?<br />  <br />  因此，如果大家都受益於網路文化，珍惜網路上的自由與已有的成果，不希望自<br />  己的隱私與自由被侵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抵制時報產品，直到他們道歉。<br />  <br />  如果有人同樣這樣的看法，希望可以用BBS上各種方式，如推文或回文表達贊同<br />  之一，當然也歡迎以不打擾別人的方式傳達給別人知道。如果不同意這種方式，<br />  也希望能有理性的批評與討論。<br />  <br />  謝謝各位看完的鄉民..... orz<br />  --<br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61.66.249.34<br />  <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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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81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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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Fri, 18 Mar 2005 11:21: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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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心得]我就是正義 [From 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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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uciferII (西瓜超人) 看板: Talk  標題: [心得]我就是正義...  時間: Fri Mar  4 14:23:20 2005      我們這一萬個拿超級小刀已經把人戳到滿身是血的，理應屬於正義之士，  最後那個拿菜刀補上一刀的傢伙，真不是東西。  所以讓我們一起來抵制中時。  正義必勝！正義萬歲！正義很有錢！      2005.03.04　中國時報    網路鄉民正義與暴力    陳中寧    網路上喧騰的劈腿事件，在ＢＢＳ上已稍稍的減退其熱度。  而在這次事件中，「鄉民」的角色，（「鄉民」一詞語出  周星馳電影，就是觀看熱鬧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我想  是事件發展的主要動力。這種現象與其後續發展，值得注  意。    一開始的發文者Ａ君，也就是被劈腿苦主，其實也不過是  在遭遇到感情上的挫折，去網路空間發洩滿腔的怒火。事  件的發生場域，也就是ＢＢＳ站ＰＴＴ的「恨版」，其目  的本就是讓人透過發文罵髒話的方式紓解心中的壓力與生  活中的不順遂。而網友們也時常會表達同理心或是安慰的  詞語。因此有「溫馨的恨版」之稱。但是這次的事件，網  友們的熱心，卻產生了過度的效果。      在Ａ君的文章之後，許多熱心的版友基於對Ａ君遭遇的義  憤，紛紛加入了查真相的行列。而許多鄉民也在這股大義  之名下，加入了討伐的行列。追查的同時也不斷的透過言  詞對東海大學兩名同學撻伐。而這樣的聲浪越來越膨脹，  膨脹到Ａ君與恨版的版主都感覺到無法收拾。結果是Ａ君  發文宣告之前說的一切全是謊言，目前抓到的「兇手」也  並非真兇。而版主則是以刪除文章與關閉版面的方式去試  圖降溫。    但是網路鄉民們卻依然的紛擾不休，甚至轉戰數個版面去  進行討伐大業。而事件的主角被掏空，只剩下不可收拾的  騷亂群眾。    在這個事件中，我將參與撻伐的人，區分為兩種主要的論  調。有些參與者自認是正義的一方，認為劈腿的人本就有  錯，因此撻伐的行為是正當的、對的。但是在這個事件中，  東海大學的兩位同學受到了傷害。一位被誤認為女主角的  路人受到了傷害，甚至連可能要負擔法律責任的Ａ君，我  想他也受到了壓力跟傷害。這些人受傷，卻看不到幫助，  換句話說，這樣的正義行動，並未樹立起任何正面性的價值。    正義有不同的定義，但無論是古代的柏拉圖或當代的羅爾  斯其基礎都是規範性的價值，可能是集體的善，或是個體  的公平待遇。而在這次的事件中，僅僅是基於對某種惡（  劈腿）的反動。在缺乏中心思想與基本原則的情況下，網  路上的正義就只被表現為惡意的語言暴力，體現為對他者  的強烈敵意（甚至隱藏了轉化為肢體暴力的可能性）。當  需要捍衛的價值與理念，正義與集體暴力似乎畫上了等號。  被掏空的正義竟是如此的危險。    而另一種論調便是，我只是鄉民，是進來看熱鬧的。大家  都在罵，那我也不過是跟著罵而已。而相對於之前的正義，  我似乎看到了「平庸之惡」的存在。漢娜鄂蘭再討論納粹  高層艾克曼之時，提出了平庸之惡的概念，鄂蘭認為，艾  克曼其罪惡在於在專制體制中的不思考。在體制中，人們  服從著制度的行為，遵從著集體的行動，在缺乏思考的情  況下跟著空泛的大家起舞。網路劈腿事件不正是呈現了這  樣的平庸之惡嗎？    「大家都這樣」這是一個相當危險的詞彙，因為這正暴露  的行為本身的缺乏思考。當有個虛幻的「大家」作為認同  的集體存在、有著某項「都這樣做」的行為，作為集體的  律令而存在，遵循律令似乎變得理所當然，而事件或行為  的本身的價值或目的，就不再有被討論的必要了。透過隱  藏在集體之中，人們去逃避自身所應擔負的責任，而個體  「隱形」在集體的情況下，不受注視的個體，就很輕易的  脫離常規的限制，而變得極端和瘋狂。    而空洞的正義帶出的平庸之惡，並非第一次在 PTT這個站  發生，但是這次超過萬人的規模與效應卻是空前的廣大；  雖然未在事件中發表任何言論的人佔大部分。但我不禁想  問：作為相對於社會主流的異端行為與意見，如果可以有  包裝與正當性支撐其呈現，我們的社會是否輕易的就陷入  集體的瘋狂與暴力之中呢？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生）  --  其實到了今日，所謂的知識傳播仍然只是口耳相傳的道聽塗說，事實只建立在多數  人相信的事物上。換句話說，在這個傳言中充滿真實的世界上，對人類而言，多數  的陳述式，包含本陳述式，其實並沒有真或偽、並沒有事實與虛假，單純的只有相  信，或者是不相信而已。  你怎麼敢大聲說，地球是球型的呢？                ～～摘自《矩陣中的楚門》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218-167-228-181.dynamic.hine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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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uciferII (西瓜超人) 看板: Talk<br />  標題: [心得]我就是正義...<br />  時間: Fri Mar  4 14:23:20 2005<br />  <br />  <br />  我們這一萬個拿超級小刀已經把人戳到滿身是血的，理應屬於正義之士，<br />  最後那個拿菜刀補上一刀的傢伙，真不是東西。<br />  所以讓我們一起來抵制中時。<br />  正義必勝！正義萬歲！正義很有錢！<br />  <br />  <br />  2005.03.04　中國時報<br />  <br />  網路鄉民正義與暴力<br />  <br />  陳中寧<br />  <br />  網路上喧騰的劈腿事件，在ＢＢＳ上已稍稍的減退其熱度。<br />  而在這次事件中，「鄉民」的角色，（「鄉民」一詞語出<br />  周星馳電影，就是觀看熱鬧的人），在一定程度上，我想<br />  是事件發展的主要動力。這種現象與其後續發展，值得注<br />  意。<br />  <br />  一開始的發文者Ａ君，也就是被劈腿苦主，其實也不過是<br />  在遭遇到感情上的挫折，去網路空間發洩滿腔的怒火。事<br />  件的發生場域，也就是ＢＢＳ站ＰＴＴ的「恨版」，其目<br />  的本就是讓人透過發文罵髒話的方式紓解心中的壓力與生<br />  活中的不順遂。而網友們也時常會表達同理心或是安慰的<br />  詞語。因此有「溫馨的恨版」之稱。但是這次的事件，網<br />  友們的熱心，卻產生了過度的效果。<br />  <br />  <br />  在Ａ君的文章之後，許多熱心的版友基於對Ａ君遭遇的義<br />  憤，紛紛加入了查真相的行列。而許多鄉民也在這股大義<br />  之名下，加入了討伐的行列。追查的同時也不斷的透過言<br />  詞對東海大學兩名同學撻伐。而這樣的聲浪越來越膨脹，<br />  膨脹到Ａ君與恨版的版主都感覺到無法收拾。結果是Ａ君<br />  發文宣告之前說的一切全是謊言，目前抓到的「兇手」也<br />  並非真兇。而版主則是以刪除文章與關閉版面的方式去試<br />  圖降溫。<br />  <br />  但是網路鄉民們卻依然的紛擾不休，甚至轉戰數個版面去<br />  進行討伐大業。而事件的主角被掏空，只剩下不可收拾的<br />  騷亂群眾。<br />  <br />  在這個事件中，我將參與撻伐的人，區分為兩種主要的論<br />  調。有些參與者自認是正義的一方，認為劈腿的人本就有<br />  錯，因此撻伐的行為是正當的、對的。但是在這個事件中，<br />  東海大學的兩位同學受到了傷害。一位被誤認為女主角的<br />  路人受到了傷害，甚至連可能要負擔法律責任的Ａ君，我<br />  想他也受到了壓力跟傷害。這些人受傷，卻看不到幫助，<br />  換句話說，這樣的正義行動，並未樹立起任何正面性的價值。<br />  <br />  正義有不同的定義，但無論是古代的柏拉圖或當代的羅爾<br />  斯其基礎都是規範性的價值，可能是集體的善，或是個體<br />  的公平待遇。而在這次的事件中，僅僅是基於對某種惡（<br />  劈腿）的反動。在缺乏中心思想與基本原則的情況下，網<br />  路上的正義就只被表現為惡意的語言暴力，體現為對他者<br />  的強烈敵意（甚至隱藏了轉化為肢體暴力的可能性）。當<br />  需要捍衛的價值與理念，正義與集體暴力似乎畫上了等號。<br />  被掏空的正義竟是如此的危險。<br />  <br />  而另一種論調便是，我只是鄉民，是進來看熱鬧的。大家<br />  都在罵，那我也不過是跟著罵而已。而相對於之前的正義，<br />  我似乎看到了「平庸之惡」的存在。漢娜鄂蘭再討論納粹<br />  高層艾克曼之時，提出了平庸之惡的概念，鄂蘭認為，艾<br />  克曼其罪惡在於在專制體制中的不思考。在體制中，人們<br />  服從著制度的行為，遵從著集體的行動，在缺乏思考的情<br />  況下跟著空泛的大家起舞。網路劈腿事件不正是呈現了這<br />  樣的平庸之惡嗎？<br />  <br />  「大家都這樣」這是一個相當危險的詞彙，因為這正暴露<br />  的行為本身的缺乏思考。當有個虛幻的「大家」作為認同<br />  的集體存在、有著某項「都這樣做」的行為，作為集體的<br />  律令而存在，遵循律令似乎變得理所當然，而事件或行為<br />  的本身的價值或目的，就不再有被討論的必要了。透過隱<br />  藏在集體之中，人們去逃避自身所應擔負的責任，而個體<br />  「隱形」在集體的情況下，不受注視的個體，就很輕易的<br />  脫離常規的限制，而變得極端和瘋狂。<br />  <br />  而空洞的正義帶出的平庸之惡，並非第一次在 PTT這個站<br />  發生，但是這次超過萬人的規模與效應卻是空前的廣大；<br />  雖然未在事件中發表任何言論的人佔大部分。但我不禁想<br />  問：作為相對於社會主流的異端行為與意見，如果可以有<br />  包裝與正當性支撐其呈現，我們的社會是否輕易的就陷入<br />  集體的瘋狂與暴力之中呢？<br />  <br />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研究生）<br />  --<br />  其實到了今日，所謂的知識傳播仍然只是口耳相傳的道聽塗說，事實只建立在多數<br />  人相信的事物上。換句話說，在這個傳言中充滿真實的世界上，對人類而言，多數<br />  的陳述式，包含本陳述式，其實並沒有真或偽、並沒有事實與虛假，單純的只有相<br />  信，或者是不相信而已。<br />  你怎麼敢大聲說，地球是球型的呢？                ～～摘自《矩陣中的楚門》<br />  --<br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 />  218-167-228-181.dynamic.hinet.n<br />  <br />  <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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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tefachiang/archives/2620819.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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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Fri, 18 Mar 2005 11:2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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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反省]另一位「性（權）被侵害者」的省思-何春蕤</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kitcat (咪~!) 看板: Talk標題: 另一位「性（權）被侵害者」的省思-何春蕤時間: Wed Mar  9 11:30:37 2005http://reset.dynalias.org/blog/archives/000358.html■另一位「性（權）被侵害者」的省思◎何春蕤（文化研究學會理事長）我今天替這位受害人代為宣讀發言稿，除了因為我是這位受害人的朋友，是主辦單位文化研究學會的理事長，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也是個媒體與司法的受害人。下個月將出版的《台灣社會研究季刊》中有一篇我的文章，「一場官司的誕生」，下面我要唸一段這篇文章和媒體相關的部份，用這一段來看媒體建構事件的方式與其共犯結構。從2003年4月到2004年9月，動物戀網頁事件被一般人稱為「何春蕤的人獸交官司」，這個事件在整個社會層次上有其結構性因素（我在其他文章已有分析），但是媒體卻是整個事件的直接肇因。事件發生於2003年４月初，中國時報陳姓記者用很大的篇幅報導我所建立的「性解放」網站中含有人獸交的網頁，記者描述網頁提倡人獸交且有人獸交色情圖片 ，並以此徵詢宗教團體、教育部、新聞局、中大校方等意見，結論當然是極度負面的，此一聳動報導隨即進一步被電視媒體以煽動的處理手法廣為傳播，掀起將我與網站都污名化、妖魔化的肅殺氛圍。在各方報導中，保守宗教團體宣佈已列印網頁圖片及文字，將把相關資料送教育部處理；教育部受訪人員則直接宣稱網站已經違反學術網路規範，將函請中大對性／別研究室網站內容及網路資源使用進行處置；新聞局廣電處受訪時甚至暗示性解放網頁的內容已達檢舉的程度，並且點出刑法235條有關猥褻的相關範疇和刑期。後來的發展就不必在此贅述了。但是這個事件有它發生的特定的媒體因素。2003年初，台灣主流報紙在面對即將創刊的蘋果日報時表現出異常的焦躁，紛紛開始模仿蘋果風格，以蘋果日報化來因應蘋果日報的競爭，有些記者則偷懶地在網路上找新聞題材，憑空創造聳動事件。三月英美入侵伊拉克，全球掀起反戰運動，國際邊緣網站也發起裸體反戰，這位陳姓媒體記者因此注意到國際邊緣的存在，後來她發現在國際邊緣網站入口的眾多連結網站中還有性解放網站，於是開始在其中尋找新聞題材。然而已經存在多時的靜態學術網頁有什麼可以炒作的呢？在這裡，最具有新聞性的重要元素──衝突──就必須被製造出來：所以針對學術網站內的動物戀網頁，記者沒有去詢問學術專業人的意見，反而跑去詢問修女（善牧基金會執行長）的意見，因為修女可想而知的保守回應不但可以製造出衝突的效果，也可以戲劇性的使得新聞變得聳動起來。在這裡還需要簡單地談談「聳動報導」的建構。「聳動報導」其實不是因為議題本身聳動，而是因為報導採取了極度保守的角度。要是一篇報導採取開明的道德觀或最開放的讀者觀點，那麼無論任何議題都會變成「那沒有什麼大不了」，也就無法形成聳動效果。這也就是說，只有在報導時先預設召喚／建構最保守的讀者，並且從最保守的道德觀點來描述呈現報導的內容，才可能因為對照這種保守封閉而製造出新聞極度聳動的效果。說白一點，保守團體雖然常常譴責媒體聳動，卻未意識到自己的保守道德正是構成聳動新聞的共謀。媒體從無到有地憑空創造一個新聞事件，但是它搞出來的「飛機烏龍」（fiasco）卻有其實際的後果，也就是導致社會性言論的寒蟬效應，更導致一場官司。當然，新聞事件本身還不足以導致法律起訴，箇中還有其他因素在背後作祟，這在我的文章裡有談。值得一提的是：新聞事件發生後，我的社運界朋友、學術界朋友、學生社團、人權團體等等曾經舉辦過兩次座談會來聲援我，裡面不但有學者專家還甚至有立法委員，但是媒體都沒有報導，基本上無法看到我的觀點與聲音。換句話說， 媒體把你妖魔化以後，是不會替你平反的。就算替你平反，那個力道也抹不去聳動化已經留下的醜化效應。其實這是個根本不應該上法庭的案子。把一個龐大的性學術網站、一個大眾不會感興趣的文字網站中深層底部的兩個圖片連結特別挑選出來加以起訴入罪，此事本身就是荒謬至極的。我的網站既未擁有也未下載這些圖片，而只是提供連結到今日還存在的某貼圖網站，如果說提供連結到色情圖片觸法，那麼人們可以輕易地從眾多搜索引擎取得數百萬筆以上的人獸交圖片連結，這些入口網站豈不是同樣觸法？保守團體認為提供連結就是散佈猥褻，其實是枉顧網際網路的操作本質和具體現實的。 動物戀網頁起訴事件充分凸顯了聳動媒體、保守團體、保守道德、過時法律的共謀 。我們常看到的是，媒體掀起聳動的腥風血雨之後，保守團體跳出來以正義姿態譴責，以道德淪喪來勾動焦慮，然後法律就有了充分的正當性來仲裁判決。這樣一個循環反反覆覆的運行，不但壯大了媒體、保守團體、司法體系的正義形象，也因而把邊緣的、非主流的言論和行為打下十八層地獄。最後我要特別提出司法機關對於性相關案件缺乏保密的問題。假設今日東海的兩位當事人提出告訴，司法機關有沒有配套的機制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呢？我看是沒有。我的案件在審理期間，法院寄來的公文書都會把「妨害風化」的字樣印在信封上，這對我或許無所謂，但是對很多性權受到侵害的人來說，就可能造成嚴重傷害，性污名將使她們不敢上法庭、不敢尋求支援、不敢直言保護自己、不敢伸張本身權益。所以我在這裡呼應前面這位受害人的主張：我們應該把「性權侵害」和「性侵害」都做同樣的隱私保護。畢竟，性侵害本身就是一種性權侵害，而性權侵害就是性侵害。現在坐在電腦前面上網就可以上班辦公的專業不只記者，警察也有同樣的作為。警察不出門不上街去追捕真正的犯罪，而只上網去抓援交，抓完援交後又抓徵求一夜情，抓貼圖者，甚至貼幾篇色文也要抓，「瓦哥」遲早是要遭殃的。這種「掃性」的做法已經造成了無數冤枉的靈魂，我之所以知道這些事情，正是因為很多苦主直接寫信打電話，或者透過台灣人權協會來找我幫忙。在保守團體與利益團體的慫恿下，警察不斷地被鼓勵上網辦案，得到的獎勵累積起來搞不好比抓通 緝犯還多，而這樣一抓再抓，送給媒體報導，又進一步合理化今年十月即將上路的網路內容分級制度。可悲的是，被抓的人往往都不敢抗告警察，不敢不合作。為什麼？就是因為怕家裡知道、怕朋友同事知道，也就是害怕性污名，最後只得接受檢察官的緩起訴條件，用捐錢給保守團體來作為懲罰。性的慾望、性的狂想、性的言論、性的資訊、性的圖像、性的邀約、性的互動──都是國際性學會推崇的基本性權，但是在台灣的網路上越來越沒有空間，要不是被急公好義的警察當成業績，就是被見獵心喜的媒體當成下一個聳動祭品。今天網路劈腿的風潮事件凸顯了「性（權）侵害」的複雜面貌，顯示對性權的漠視牽涉到許多環環相扣的不公平、不正義；作為回應，我們也需要連結許多不同的運動與團體，一起來抗爭這些不同環節的壓迫。--※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63.3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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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作者: kitcat (咪~!) 看板: Talk<br/>標題: 另一位「性（權）被侵害者」的省思-何春蕤<br/>時間: Wed Mar  9 11:30:37 2005</p><p><a href="http://reset.dynalias.org/blog/archives/000358.html">http://reset.dynalias.org/blog/archives/000358.html</a></p><p>■另一位「性（權）被侵害者」的省思</p><p>◎何春蕤（文化研究學會理事長）</p><p>我今天替這位受害人代為宣讀發言稿，除了因為我是這位受害人的朋友，是主辦<br/>單位文化研究學會的理事長，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也是個媒體與司法的受害人<br/>。下個月將出版的《台灣社會研究季刊》中有一篇我的文章，「一場官司的誕生<br/>」，下面我要唸一段這篇文章和媒體相關的部份，用這一段來看媒體建構事件的<br/>方式與其共犯結構。</p><p>從2003年4月到2004年9月，動物戀網頁事件被一般人稱為「何春蕤的人獸交官司<br/>」，這個事件在整個社會層次上有其結構性因素（我在其他文章已有分析），但<br/>是媒體卻是整個事件的直接肇因。</p><p>事件發生於2003年４月初，中國時報陳姓記者用很大的篇幅報導我所建立的「性<br/>解放」網站中含有人獸交的網頁，記者描述網頁提倡人獸交且有人獸交色情圖片<br/> ，並以此徵詢宗教團體、教育部、新聞局、中大校方等意見，結論當然是極度負<br/>面的，此一聳動報導隨即進一步被<font color="#ff0000">電視媒體以煽動的處理手法廣為傳播，掀起將我<br/>與網站都污名化、妖魔化的肅殺氛圍。</font>在各方報導中，保守宗教團體宣佈已列印網<br/>頁圖片及文字，將把相關資料送教育部處理；教育部受訪人員則直接宣稱網站已經<br/>違反學術網路規範，將函請中大對性／別研究室網站內容及網路資源使用進行處置<br/>；新聞局廣電處受訪時甚至暗示性解放網頁的內容已達檢舉的程度，並且點出刑法<br/>235條有關猥褻的相關範疇和刑期。後來的發展就不必在此贅述了。<br/>但是這個事件有它發生的特定的媒體因素。</p><p>2003年初，台灣主流報紙在面對即將創刊的蘋果日報時表現出異常的焦躁，紛紛<br/>開始模仿蘋果風格，以蘋果日報化來因應蘋果日報的競爭，有些記者則偷懶地在<br/>網路上找新聞題材，憑空創造聳動事件。三月英美入侵伊拉克，全球掀起反戰運<br/>動，國際邊緣網站也發起裸體反戰，這位陳姓媒體記者因此注意到國際邊緣的存<br/>在，後來她發現在國際邊緣網站入口的眾多連結網站中還有性解放網站，於是開<br/>始在其中尋找新聞題材。然而已經存在多時的靜態學術網頁有什麼可以炒作的呢<br/>？在這裡，<font color="#ff0000">最具有新聞性的重要元素──衝突──就必須被製造出來</font>：所以針對<br/>學術網站內的動物戀網頁，記者沒有去詢問學術專業人的意見，反而跑去詢問修<br/>女（善牧基金會執行長）的意見，因為修女可想而知的保守回應不但可以製造出<br/>衝突的效果，也可以戲劇性的使得新聞變得聳動起來。</p><p>在這裡還需要簡單地談談「聳動報導」的建構。<font color="#ff0000">「</font><font color="#ff0000">聳動報導」其實不是因為議題<br/>本身聳動，而是因為報導採取了極度保守的角度。</font>要是一篇報導採取開明的道德<br/>觀或最開放的讀者觀點，那麼無論任何議題都會變成「那沒有什麼大不了」，也<br/>就無法形成聳動效果。這也就是說，只有在報導時先預設召喚／建構最保守的讀<br/>者，並且從最保守的道德觀點來描述呈現報導的內容，才可能因為對照這種保守<br/>封閉而製造出新聞極度聳動的效果。說白一點，<font color="#ff0000">保守團體雖然常常譴責媒體聳動<br/></font><font color="#ff0000">，卻未意識到自己的保守道德正是構成聳動新聞的共</font><font color="#ff0000">謀。</font></p><p>媒體從無到有地憑空創造一個新聞事件，但是它搞出來的「飛機烏龍」（fiasco<br/>）卻有其實際的後果，也就是導致社會性言論的寒蟬效應，更導致一場官司。當<br/>然，新聞事件本身還不足以導致法律起訴，箇中還有其他因素在背後作祟，這在<br/>我的文章裡有談。值得一提的是：新聞事件發生後，我的社運界朋友、學術界朋<br/>友、學生社團、人權團體等等曾經舉辦過兩次座談會來聲援我，裡面不但有學者<br/>專家還甚至有立法委員，但是媒體都沒有報導，基本上無法看到我的觀點與聲音<br/>。換句話說， <font color="#ff0000">媒體把你妖魔化以後，是不會替你平反的</font><font color="#ff0000">。</font>就算替你平反，那個力<br/>道也抹不去聳動化已經留下的醜化效應。</p><p>其實這是個根本不應該上法庭的案子。把一個龐大的性學術網站、一個大眾不會<br/>感興趣的文字網站中深層底部的兩個圖片連結特別挑選出來加以起訴入罪，此事<br/>本身就是荒謬至極的。我的網站既未擁有也未下載這些圖片，而只是提供連結到<br/>今日還存在的某貼圖網站，如果說提供連結到色情圖片觸法，那麼人們可以輕易<br/>地從眾多搜索引擎取得數百萬筆以上的人獸交圖片連結，這些入口網站豈不是同<br/>樣觸法？保守團體認為提供連結就是散佈猥褻，其實是枉顧網際網路的操作本質<br/>和具體現實的。<br/> <font color="#ff0000">動物戀網頁起訴事件充分凸顯了聳動媒體、保守團體、保守道德、過時法律的共<br/>謀 。</font>我們常看到的是，媒體掀起聳動的腥風血雨之後，保守團體跳出來以正義姿<br/>態譴責，以道德淪喪來勾動焦慮，然後法律就有了充分的正當性來仲裁判決。這<br/>樣一個循環反反覆覆的運行，不但壯大了媒體、保守團體、司法體系的正義形象<br/>，也因而把邊緣的、非主流的言論和行為打下十八層地獄。</p><p>最後我要特別提出司法機關對於性相關案件缺乏保密的問題。假設今日東海的兩<br/>位當事人提出告訴，司法機關有沒有配套的機制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呢？我看是<br/>沒有。我的案件在審理期間，法院寄來的公文書都會把「妨害風化」的字樣印在<br/>信封上，這對我或許無所謂，但是對很多性權受到侵害的人來說，就可能造成嚴<br/>重傷害，性污名將使她們不敢上法庭、不敢尋求支援、不敢直言保護自己、不敢<br/>伸張本身權益。所以我在這裡呼應前面這位受害人的主張：我<font color="#ff0000">們應該把「性權侵<br/>害」和「性侵害」都做同樣的隱私保護。畢竟，性侵害本身就是一種性權侵害，<br/>而性權侵害就是性侵害。</font></p><p>現在坐在電腦前面上網就可以上班辦公的專業不只記者，警察也有同樣的作為。<br/>警察不出門不上街去追捕真正的犯罪，而只上網去抓援交，抓完援交後又抓徵求<br/>一夜情，抓貼圖者，甚至貼幾篇色文也要抓，「瓦哥」遲早是要遭殃的。這種「<br/>掃性」的做法已經造成了無數冤枉的靈魂，我之所以知道這些事情，正是因為很<br/>多苦主直接寫信打電話，或者透過台灣人權協會來找我幫忙。在保守團體與利益<br/>團體的慫恿下，警察不斷地被鼓勵上網辦案，得到的獎勵累積起來搞不好比抓通<br/> 緝犯還多，而這樣一抓再抓，送給媒體報導，又進一步合理化今年十月即將上路<br/>的網路內容分級制度。可悲的是，被抓的人往往都不敢抗告警察，不敢不合作。<br/>為什麼？就是因為怕家裡知道、怕朋友同事知道，也就是害怕性污名，最後只得<br/>接受檢察官的緩起訴條件，用捐錢給保守團體來作為懲罰。</p><p><font color="#ff0000">性的慾望、性的狂想、性的言論、性的資訊、性的圖像、性的邀約、性的互動─<br/>─都是國際性學會推崇的基本性權，但是在台灣的網路上越來越沒有空間，要不<br/>是被急公好義的警察當成業績，就是被見獵心喜的媒體當成下一個聳動祭品。</font>今<br/>天網路劈腿的風潮事件凸顯了「性（權）侵害」的複雜面貌，顯示對性權的漠視<br/>牽涉到許多環環相扣的不公平、不正義；作為回應，我們也需要連結許多不同的<br/>運動與團體，一起來抗爭這些不同環節的壓迫。<br/>--<br/>※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163.32.122</p>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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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hu, 10 Mar 2005 11:46: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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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譯]他們抓不往真相</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imwish (唯希) 看板: Talk  標題: [譯]他們抓不往真相  時間: Thu Mar  3 21:10:13 2005    本文轉載自ptt-media-chaos板  譯者為Fitzwilliam    ----------------------------------------------------------    作者: Fitzwilliam (Uhlander) 看板: media-chaos  標題: [譯] 他們抓不住真相  時間: Thu Mar  3 20:17:49 2005      之前板友提供的那篇洛杉磯時報評論台灣媒體的專欄。  我試著把它給翻出來。      http://tinyurl.com/5vvc4  (需登錄LATimes會員)    (by Mark Magnier, Times Staff Writer)          台灣媒體用盡一切辦法製造新聞，即使事件根本不存在。媒體改造者對如此放縱無忌  的媒體文化也毫無辦法。          【台灣‧台北】          身著亮藍色套裝，戴著墨鏡的艾爾頓‧強爵士在午夜時分來到這裡時，在機場歡迎他  的是一群向他推擠上來，對著他的臉猛按快門，並且咆哮著問問題的本地記者。        這位流行樂巨星想要躲開，但很快就面紅耳赤，開始怒罵三字經。        義不受辱的台灣記者們也回嘴大罵。有些人叫他滾到別的地方去。          「要是台灣人都像你們這樣，我們很樂意離開台灣。豬！你們這群豬！」這位擁有爵  位的藝人，在去年秋天發出這樣的怒吼。          「我去過六十個國家，機場裡的那些電視記者和攝影記者，是我見過最沒教養的。」  幾個小時後的演唱會上，坐在鋼琴前的強對歌迷說：「如果我侮辱到任何台灣人，對不起  ，我不是有意的。可是對於那些人，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衝著他們的。」          姑且不論大明星的裝腔作勢，但台灣媒體確實是全亞洲最具攻擊性的。在台灣這個地  方，文字和電子媒體時常為特定政商勢力搖旗吶喊，而人們對毫無節制的新聞自由看法也  呈兩極化：或譽為對執政者大無畏的監督，或視之為亂源。          媒體內外的改造者們早已對媒體的放縱不羈，以及對他人名譽和生命的破壞力量憂心  忡忡，也努力抵抗媒體內部蔚然成風的煽色腥、黨同伐異和腐敗墮落。有些人則辯稱，媒  體只是台灣社會的寫照，反映這個亞洲最自由開放社會的現狀。          對島國這些自命為伍華德和伯恩斯坦(兩位揭發水門案的記者)再世，卻獲得食人魚、  吸血鬼，和各種不堪入耳稱號的傢伙避之唯恐不及的，還不只是外國名人。幾年前，當時  的台灣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在出訪多明尼加後甩開記者，秘密走訪烏克蘭，結果全台  灣各大報社全體動員，在全球各地四處搜索他。          過了幾個月，外交部長章孝嚴又在出訪南非途中上演類似的脫逃戲碼。在密訪比利時  後，章氏一回到台北就被憤怒的記者圍剿，於是提出「外交煮飯論」為自己辯護。他說，  在記者的緊迫盯人之下辦外交，就像煮飯時鍋蓋不停被人掀開一樣。        但為免進一步開罪這些靠墨水吃飯的傢伙，他連忙道歉，並請求記者們見諒。          還有人指控，幾年前電視明星白冰冰的女兒被綁架時，就是因媒體的放縱而造成致命  後果。這位歌星批評媒體駕著大小車輛和直昇機追著她全家跑，甚至在交付贖金的過程中  窮追猛打。        「你們是在幫我還是害我？」她在一場記者會問道。          在她女兒的屍體尋獲之後，對媒體的控訴也就更尖銳了。「記者有罪！」白家鄰居們  拉起了這樣的布條。        新聞界則少見反省，他們將問題歸咎於編輯的壓力。          「你漏掉這條新聞的話，從十四樓跳下去還便宜了你。」一位《聯合報》編輯在報社  十四樓開會時說的這句話，後來被一篇呼籲媒體改造的文章引用：「你應該爬上二十樓，  再跳下去！」          在台灣這個兩千三百萬人的市場裡，據政府統計，共有六個二十四小時播送的電視新  聞台，4185家雜誌，172個廣播電台，135個有線電視台，2524家報紙，還有977個地方新  聞通訊社。批評者說，收視率的肉搏戰帶來的只是對色情、謀殺、道德敗壞和綁架的渲染  。          台北世新大學的新聞系教授管中祥，說到他的一位得意門生在某家地方電視台找到工  作，卻在幾個月後匆匆辭職的故事。上司要她穿一件短裙，跨過排水溝裡的針孔攝影機，  以完成一個關於遍布台灣的針孔攝影機如何偷拍猥褻鏡頭的「追蹤」報導。電視台手上沒  有猥褻的影片，所以得自己製作一個。          管說，這位初入社會的學生強烈反對，她的老闆則反問：「你要的是良心，還是收視  率？」          台灣媒體的性格部分反映了它的演進過程，有人把這樣的轉變說成是哈巴狗變成瘋狗  。在1988年之前，主流的報紙和電視台都是國民黨政權的傳聲筒，協助他們維持數十年的  鐵腕統治。          政府控制的減弱帶來了私有化，但幾家重要的電視台仍由政黨經營。政治在這個兩極  對立的社會裡是血腥的格鬥(立院諸公的鬥毆直到幾年前仍屢見不鮮)，而媒體的客觀公正  最多只能說是時好時壞。          陳水扁總統的民進黨當局，自有一套操縱媒體的手段，也有人說是操弄真相的手段。  「台灣媒體的行徑實在很可恥。」華府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的葛萊儀(Bonnie   Glaser)說  ：「但政府也經常參一腳。雙方都毫無顧忌。」          新聞界的守門人表示，有兩億五千萬的預算是用在「說服」電視台邀請將領和政府希  望的人選上談話性節目，及編寫有利於推動政策或宣傳政令的劇本之上。          「台灣政府在國外搞金元外交搞了這麼久，當然也會在國內這麼做。」師大大傳系教  授胡幼偉以當局付錢給外國政府換取邦交的作法比喻。          以小利籠絡新聞界，換取有利報導，在送禮傳統往往根深柢固的亞洲文化裡可謂司空  見慣，目前也仍是台灣媒體的一大問題；儘管許多媒體觀察家認為這一現象正逐漸消失。          廣電基金會董事長，同時也是大學教授的盧世祥，兩年前開過一門關於新聞倫理的課  ，結果沒有一個新聞系的學生選這門課。他問學生們為什麼，有幾位學生回答，他們不想  被現實世界裡毫無用處的道德束縛，讓自己「精神分裂」。          大多數新聞機構極少查證消息來源，也極少更正錯誤報導。記者都知道，搶先同業一  步就能獲得重賞，報導錯誤也無需付出什麼代價。誹謗罪的傳統根本不存在。          「許多記者根本不查證他們的報導。」TVBS新聞網的資深記者陳昭仁提起台北一樁爆  炸案的報導。友台在九點新聞裡發出一條最新消息，指當局已經逮捕一名嫌犯。          「我跟老闆說這是錯的，但他要我報了再說。」陳說：「然後到了十點，大家都在最  新消息中說，那個人不是嫌犯。」          在去年總統大選裡，每家電視台都爭先恐後公布結果。某家電視台報導國民黨獲得八  百萬票，當它知道國民黨其實只得了600萬票，尷尬的電視台趕緊停止計票，並宣布最新  資料還沒送到。          然而，在一個國家政治領袖極少受到挑戰的世界裡，台灣記者對政治人物的攻擊性，  和對大明星一樣強悍。資訊自由流通，其中一部分是事實。在包道格(Douglas   Paal)2002  年就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成為實際上的美國駐台大使之後，敏感消息的迅速  曝光就一直令他困擾不已。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國際記者協會和自由之家等監督團體在2004年的調查結果  ，台灣媒體擁有全球最高的新聞自由度。        不過，還是有人希望媒體能做些有意義的改變。          「從政治談話節目到新聞，綜藝節目，本地的電視節目全是一片慘不忍睹。」新聞局  長林佳龍在一篇呼籲媒體改革的文章裡寫道：「媒體環境與機制的再造是當務之急。」          改革的呼聲正持續高漲，其中也包含了對政黨色彩和過度商業化減弱媒體告知大眾能  力的憂慮。一項新法案要求所有政黨在年底前放棄他們在媒體持有的股份。廣電基金會也  鼓勵全民杯葛不負責任的媒體，並提出誹謗告訴。名譽被媒體損害的人也開始打贏官司。          其他提升節目水準和媒體社會責任的提案也陸續出籠，包括一個以英國BBC或日本NHK  為原型，由政府補助或訂戶繳費支持的公共電視網。          2003年，在被輿論批判為假中立之名偷渡政治利益之後，政府決定放棄對全台最大的  六家中文報紙的報導正確度和公正性評比計畫。決策官員也做出回應，要求媒體更善盡自  律之責。          媒體改革能在多快的時間見效還有待觀察，但也有論者相信，媒體只是反映了社會百  態。          「我們的民主很可悲，媒體也一樣。」中天電視網資深副總裁陳浩說：「台灣社會既  不穩定，又充滿黨派對立，我們得找到一個中間地帶。解決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容易。」          在那之前，名人和政客仍需繼續抵抗媒體的窮追猛打。電視主播出身的陳說：「我們  帶給他們知名度。這是他們要付的代價。」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59-104-233-95.adsl.dynamic.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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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imwish (唯希) 看板: Talk<br />  標題: [譯]他們抓不往真相<br />  時間: Thu Mar  3 21:10:13 2005<br />  <br />  本文轉載自ptt-media-chaos板<br />  譯者為Fitzwilliam<br />  <br />  ----------------------------------------------------------<br />  <br />  作者: Fitzwilliam (Uhlander) 看板: media-chaos<br />  標題: [譯] 他們抓不住真相<br />  時間: Thu Mar  3 20:17:49 2005<br />  <br />  <br />  之前板友提供的那篇洛杉磯時報評論台灣媒體的專欄。<br />  我試著把它給翻出來。<br />  <br />  <br />  http://tinyurl.com/5vvc4<br />  (需登錄LATimes會員)<br />  <br />  (by Mark Magnier, Times Staff Writer)<br />  <br />      <br />  台灣媒體用盡一切辦法製造新聞，即使事件根本不存在。媒體改造者對如此放縱無忌<br />  的媒體文化也毫無辦法。<br />  <br />  <br />      【台灣‧台北】<br />  <br />      <br />  身著亮藍色套裝，戴著墨鏡的艾爾頓‧強爵士在午夜時分來到這裡時，在機場歡迎他<br />  的是一群向他推擠上來，對著他的臉猛按快門，並且咆哮著問問題的本地記者。<br />  <br />      這位流行樂巨星想要躲開，但很快就面紅耳赤，開始怒罵三字經。<br />  <br />      義不受辱的台灣記者們也回嘴大罵。有些人叫他滾到別的地方去。<br />  <br />      <br />  「要是台灣人都像你們這樣，我們很樂意離開台灣。豬！你們這群豬！」這位擁有爵<br />  位的藝人，在去年秋天發出這樣的怒吼。<br />  <br />      <br />  「我去過六十個國家，機場裡的那些電視記者和攝影記者，是我見過最沒教養的。」<br />  幾個小時後的演唱會上，坐在鋼琴前的強對歌迷說：「如果我侮辱到任何台灣人，對不起<br />  ，我不是有意的。可是對於那些人，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是衝著他們的。」<br />  <br />      <br />  姑且不論大明星的裝腔作勢，但台灣媒體確實是全亞洲最具攻擊性的。在台灣這個地<br />  方，文字和電子媒體時常為特定政商勢力搖旗吶喊，而人們對毫無節制的新聞自由看法也<br />  呈兩極化：或譽為對執政者大無畏的監督，或視之為亂源。<br />  <br />      <br />  媒體內外的改造者們早已對媒體的放縱不羈，以及對他人名譽和生命的破壞力量憂心<br />  忡忡，也努力抵抗媒體內部蔚然成風的煽色腥、黨同伐異和腐敗墮落。有些人則辯稱，媒<br />  體只是台灣社會的寫照，反映這個亞洲最自由開放社會的現狀。<br />  <br />      <br />  對島國這些自命為伍華德和伯恩斯坦(兩位揭發水門案的記者)再世，卻獲得食人魚、<br />  吸血鬼，和各種不堪入耳稱號的傢伙避之唯恐不及的，還不只是外國名人。幾年前，當時<br />  的台灣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在出訪多明尼加後甩開記者，秘密走訪烏克蘭，結果全台<br />  灣各大報社全體動員，在全球各地四處搜索他。<br />  <br />      <br />  過了幾個月，外交部長章孝嚴又在出訪南非途中上演類似的脫逃戲碼。在密訪比利時<br />  後，章氏一回到台北就被憤怒的記者圍剿，於是提出「外交煮飯論」為自己辯護。他說，<br />  在記者的緊迫盯人之下辦外交，就像煮飯時鍋蓋不停被人掀開一樣。<br />  <br />      但為免進一步開罪這些靠墨水吃飯的傢伙，他連忙道歉，並請求記者們見諒。<br />  <br />      <br />  還有人指控，幾年前電視明星白冰冰的女兒被綁架時，就是因媒體的放縱而造成致命<br />  後果。這位歌星批評媒體駕著大小車輛和直昇機追著她全家跑，甚至在交付贖金的過程中<br />  窮追猛打。<br />  <br />      「你們是在幫我還是害我？」她在一場記者會問道。<br />  <br />      <br />  在她女兒的屍體尋獲之後，對媒體的控訴也就更尖銳了。「記者有罪！」白家鄰居們<br />  拉起了這樣的布條。<br />  <br />      新聞界則少見反省，他們將問題歸咎於編輯的壓力。<br />  <br />      <br />  「你漏掉這條新聞的話，從十四樓跳下去還便宜了你。」一位《聯合報》編輯在報社<br />  十四樓開會時說的這句話，後來被一篇呼籲媒體改造的文章引用：「你應該爬上二十樓，<br />  再跳下去！」<br />  <br />      <br />  在台灣這個兩千三百萬人的市場裡，據政府統計，共有六個二十四小時播送的電視新<br />  聞台，4185家雜誌，172個廣播電台，135個有線電視台，2524家報紙，還有977個地方新<br />  聞通訊社。批評者說，收視率的肉搏戰帶來的只是對色情、謀殺、道德敗壞和綁架的渲染<br />  。<br />  <br />      <br />  台北世新大學的新聞系教授管中祥，說到他的一位得意門生在某家地方電視台找到工<br />  作，卻在幾個月後匆匆辭職的故事。上司要她穿一件短裙，跨過排水溝裡的針孔攝影機，<br />  以完成一個關於遍布台灣的針孔攝影機如何偷拍猥褻鏡頭的「追蹤」報導。電視台手上沒<br />  有猥褻的影片，所以得自己製作一個。<br />  <br />      <br />  管說，這位初入社會的學生強烈反對，她的老闆則反問：「你要的是良心，還是收視<br />  率？」<br />  <br />      <br />  台灣媒體的性格部分反映了它的演進過程，有人把這樣的轉變說成是哈巴狗變成瘋狗<br />  。在1988年之前，主流的報紙和電視台都是國民黨政權的傳聲筒，協助他們維持數十年的<br />  鐵腕統治。<br />  <br />      <br />  政府控制的減弱帶來了私有化，但幾家重要的電視台仍由政黨經營。政治在這個兩極<br />  對立的社會裡是血腥的格鬥(立院諸公的鬥毆直到幾年前仍屢見不鮮)，而媒體的客觀公正<br />  最多只能說是時好時壞。<br />  <br />      <br />  陳水扁總統的民進黨當局，自有一套操縱媒體的手段，也有人說是操弄真相的手段。<br />  「台灣媒體的行徑實在很可恥。」華府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的葛萊儀(Bonnie <br />  Glaser)說<br />  ：「但政府也經常參一腳。雙方都毫無顧忌。」<br />  <br />      <br />  新聞界的守門人表示，有兩億五千萬的預算是用在「說服」電視台邀請將領和政府希<br />  望的人選上談話性節目，及編寫有利於推動政策或宣傳政令的劇本之上。<br />  <br />      <br />  「台灣政府在國外搞金元外交搞了這麼久，當然也會在國內這麼做。」師大大傳系教<br />  授胡幼偉以當局付錢給外國政府換取邦交的作法比喻。<br />  <br />      <br />  以小利籠絡新聞界，換取有利報導，在送禮傳統往往根深柢固的亞洲文化裡可謂司空<br />  見慣，目前也仍是台灣媒體的一大問題；儘管許多媒體觀察家認為這一現象正逐漸消失。<br />  <br />      <br />  廣電基金會董事長，同時也是大學教授的盧世祥，兩年前開過一門關於新聞倫理的課<br />  ，結果沒有一個新聞系的學生選這門課。他問學生們為什麼，有幾位學生回答，他們不想<br />  被現實世界裡毫無用處的道德束縛，讓自己「精神分裂」。<br />  <br />      <br />  大多數新聞機構極少查證消息來源，也極少更正錯誤報導。記者都知道，搶先同業一<br />  步就能獲得重賞，報導錯誤也無需付出什麼代價。誹謗罪的傳統根本不存在。<br />  <br />      <br />  「許多記者根本不查證他們的報導。」TVBS新聞網的資深記者陳昭仁提起台北一樁爆<br />  炸案的報導。友台在九點新聞裡發出一條最新消息，指當局已經逮捕一名嫌犯。<br />  <br />      <br />  「我跟老闆說這是錯的，但他要我報了再說。」陳說：「然後到了十點，大家都在最<br />  新消息中說，那個人不是嫌犯。」<br />  <br />      <br />  在去年總統大選裡，每家電視台都爭先恐後公布結果。某家電視台報導國民黨獲得八<br />  百萬票，當它知道國民黨其實只得了600萬票，尷尬的電視台趕緊停止計票，並宣布最新<br />  資料還沒送到。<br />  <br />      <br />  然而，在一個國家政治領袖極少受到挑戰的世界裡，台灣記者對政治人物的攻擊性，<br />  和對大明星一樣強悍。資訊自由流通，其中一部分是事實。在包道格(Douglas <br />  Paal)2002<br />  年就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成為實際上的美國駐台大使之後，敏感消息的迅速<br />  曝光就一直令他困擾不已。<br />  <br />      <br />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國際記者協會和自由之家等監督團體在2004年的調查結果<br />  ，台灣媒體擁有全球最高的新聞自由度。<br />  <br />      不過，還是有人希望媒體能做些有意義的改變。<br />  <br />      <br />  「從政治談話節目到新聞，綜藝節目，本地的電視節目全是一片慘不忍睹。」新聞局<br />  長林佳龍在一篇呼籲媒體改革的文章裡寫道：「媒體環境與機制的再造是當務之急。」<br />  <br />      <br />  改革的呼聲正持續高漲，其中也包含了對政黨色彩和過度商業化減弱媒體告知大眾能<br />  力的憂慮。一項新法案要求所有政黨在年底前放棄他們在媒體持有的股份。廣電基金會也<br />  鼓勵全民杯葛不負責任的媒體，並提出誹謗告訴。名譽被媒體損害的人也開始打贏官司。<br />  <br />      <br />  其他提升節目水準和媒體社會責任的提案也陸續出籠，包括一個以英國BBC或日本NHK<br />  為原型，由政府補助或訂戶繳費支持的公共電視網。<br />  <br />      <br />  2003年，在被輿論批判為假中立之名偷渡政治利益之後，政府決定放棄對全台最大的<br />  六家中文報紙的報導正確度和公正性評比計畫。決策官員也做出回應，要求媒體更善盡自<br />  律之責。<br />  <br />      <br />  媒體改革能在多快的時間見效還有待觀察，但也有論者相信，媒體只是反映了社會百<br />  態。<br />  <br />      <br />  「我們的民主很可悲，媒體也一樣。」中天電視網資深副總裁陳浩說：「台灣社會既<br />  不穩定，又充滿黨派對立，我們得找到一個中間地帶。解決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容易。」<br />  <br />      <br />  在那之前，名人和政客仍需繼續抵抗媒體的窮追猛打。電視主播出身的陳說：「我們<br />  帶給他們知名度。這是他們要付的代價。」<br />  --<br />  ※ Origin: 巴哈姆特＜bbs.gamer.com.tw＞ ◆ From: <br />  59-104-233-95.adsl.dynamic.seed<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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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Thu, 10 Mar 2005 11:39: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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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錄]關於出版新制與書店業者之應對</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kitcat (咪~!) 看板: GameAC  標題: [轉錄]關於出版新制與書店業者之應對  時間: Wed Dec  1 10:29:27 2004    原作已聲明可以自由轉載。    ---------------------------------------------------------------------------    優若乳 　於　2004/11/25 11:50  Re:莫名其妙的法規    跟你講  問題不在新聞局。    第五條的這四項，基本上是分級的大概範圍，只是大概而已，可以很嚴，也可以  很鬆。    還有，條文裡頭，沒有明確指出示否超過這條文規定的問題，也就是說，不適合  十八歲以下青少年小孩看的，一律列為限制級，而不是禁止級，因此沒有所謂不  能出版的問題。    還有，這只是分級辦法，而不是立法院通過的實行法，所以僅指示行政院單行法  規而已。    分級，是必須，總比之前國民黨執政的出版法好太多了，至少現在新聞局官員不  全是豬腦。    這分級實施辦法，你仔細看，沒有規定違規的罰則!?對不對，說明這只是行政法  規。    還有，完全沒有指出是否禁止出版的問題，這是高明的地方，但是也是令人詬病  的地方，這條文不禁止出版，也不說能出版，也就是說這是模糊政策的來源。    另一個，就是沒有講主管機關是誰!?    新聞局頒布，但卻沒有正式公告是誰管的!?到時新聞局會說，我只是頒布分級標  準，不過沒規定是誰來判定，這部份要回歸法院法官的自由心證。    這才是現實.......    目前這套辦法，就算開始實施，也只是參考性質，不具強制性，因為就算違反這  部份的條例，該用哪些條款處罰?還不是回歸少福法和刑法第二三五條?    這些分級規定，主要增加了暴力血腥犯罪和自殺等項目，對於以往被重點重視的  性行為描述問題，反而沒有增加或是減少，大致維持原樣。    這是基本上好事，但是，規定過於籠統則是事實。    以及，這辦法根本沒送到立法院去審，立院沒通過還不是正式法條哩。    很多書商，書店，根本是自己笨，不懂法，還在哪邊窮緊張，搞得自己人心惶惶  而已。    賭一塊錢，這辦法實施後，跟之前的狀況不會有太大差別.......    違規?新聞局出版法廢止後它沒檢查權，它憑啥可以判違規?新聞局最多只有判視  的建議權而已。    抓的是誰?各縣市警察?    警察只有執行權，沒有檢查權，指示警察會欺負百姓不知道法，會把看起來像的  通通移送，然後把人關一晚，但是這樣執行都是違法的，可以告警察瀆職，只是  被關的書店老闆自己不知道這權益而已......    只有檢察官可以直接抓而已，但是檢察官是不告不理.......      最後，只有誰可以判?    答案是只有法官.....    別忘了，少福法的執行單位是新聞局?不是吧?    刑法第二三五條，只有法官可以判，釋憲第四零七號，更是指出交由法官根據現  今社會狀況進行自由心證，而沒有所謂標準。    這跟是否民進黨執政沒有太大關連。    問題出在國人觀念上，普遍敵視性行為的出版品或是相關東西，但是卻又私下喜  歡搞，這是矛盾的中國萬惡淫為首的問題。    先是要破除此莫名奇妙的觀念，回歸自主意識。    性，是人的本能，沒有對錯，但是一方以暴力武力強制他人，則就是不對，也就  是違反自由意志以及傷害他人，但是，這跟性無直接關係，除性侵害外，搶劫，  暴力傷害，等等都是。    唯有正確的認知性的正常存在，這才能加以討論。    性是人的自由，而自由是首先必須加以保障的，這無庸置疑。    保障自由是現代國家之原則，包括性的自由選擇權，以及出版自由。    這是台灣目前普遍欠缺的，官方的各機關局處，各自為政，各自有看法，執行時  漫無標準，要抓時，隨便只要露點或是有性行為描述的漫畫出版品通通抓起來，  然後檢查官威脅店家，要求捐錢換緩起訴。到法官那裡，比較進步的地方的法  官，就把人放出去，宣判無罪，但是保守的地方法官就把人判有罪，罰錢抵刑期  了事。    所以有關十八限的出版品，莫衷一是，可能有罪，可能無罪。    私人建議，十八限出版品的發行，已是世界先進國的保障原則，但是執行方式可  以大加改善，一昧的禁止，以及各執政官方的態度不一，這不是辦法。    最好是對於分級後的出版品及錄影帶節目一類的，加以開放，總之禁止十八潠未  滿者取得是原則之外，所有成人都有購買觀閱的權利，取消莫名奇妙的刑法第二  三五條的猥褻品罰則，重新擬定一套總和的管理辦法。    刑法第二三五條可以以新的統合辦法加以凍結使用。    比如，以分級辦法加上成人出版品管理辦法，也就是說，分級後加以管理的條  例，朴除刑法第二三五條的使用，不是分級後就沒事，造成各單位執行不一，人  民徒倍增困擾而已。    這部份要形成法案，這才是民進黨政府和黨團要做的事。    另外，請大家注意，有一個叫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基金會的，宣稱得到  新聞局的認可，然後在一邊說他才有審議權等等一類的說詞，並且到處謾罵十八  禁出版品，想壟斷，審議權，還高開價碼說審議一本收一萬元，實在很離譜。    一個財團法人，有何對公領域的審議權?    財團法人對政府可以超越?    財團法人超過法官?    答案是，他們狐假虎威，到處騙吃騙喝，詐欺這些笨笨的出版商。    法官判決，會理會他們?法官根本不理他們圖書評議基金會，會大吼說判決的權  力是我法官，不是圖書評議基金會!!    連警察單位都會說圖書評議基金會?那是什麼東西?又不是政府單位呀。    好了，圖書評議基金會是啥?    就是以許文彬等泛藍的惡棍為首的詐欺集團而已。    他們的後台是誰?    我公開一下，就是新黨的黃珊珊，之前親民黨的陳朝容，董事長是前國民黨立委  曾蔡美佐!!    那各位懂了吧........    ---------------------------------------------------------------------------    優若乳 　於　2004/11/26 18:44  Re:莫名其妙的法規    好了  我來解釋一下好了。    反正朋友遇到事有經驗,我就順便普度大家。    可能出租店系統聽了不太中聽，但是，這是真實狀態。    首先，出租行為，基本上違反著作權法的，沒經授權，理論上，是不能出租牟利  的。    答案是，出版社販賣書籍，僅售予家庭或是個人觀閱權利，而沒有給予出租獲利  的權利，所以出租店不必再講什麼出版社保證等等的，他們不會理你們的。    因為出租店系統一定沒有支付出租的權利金，無論依法或是照道理，他們無義務  幫出租系統處理這問題。    就像家庭錄影帶和出租錄影帶，價格不同，一個是家庭用(含個人欣賞)，台灣的  一般家庭帶DVD價格大約三五百元不等，但是出租帶就會上升到一千多元以上不  等，這就是授權個人家庭使用和出租牟利的權利金不同之處。    如果漫畫出租店沒付權利金，那出版社有何義務替你們善後呢?    或許法令不完全，所以出租店可以仗著這漏洞，出租獲利，出版社通常也不追  究，畢竟是共生系統，但是，出版社上層大多敵視出租店，這也是事實，不過，  這是漫畫出版和出租業者間是否能達成全力使用共識問題，就不在這裡多加討  論。    其實多數店家真的太天真了，簡單的說是沒腦袋，難聽一點是不用功。    我不敢說我講的一定對，但是這問題，剛好有興趣，所以加以注意了一番，而且  有朋友剛好遇到，知道了很多不聞人知的秘密。    首先，國家法令不全，這是先天問題。    這次分級，是新聞局進行分級的宣告，但是，新聞局做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  者，以及兼顧成人權益，我要分級，但分了之後，不關我的事（基本上就是，我  不想被社會大眾罵，又不想被扣上違憲防害出版自由的帽子，所以做了這樣法令  的宣示，撇清責任）。    也就是說，新聞局做了分級標準，但是他不是主管機關，所以他不管。    還有這只是行政命令或是行政法規，沒有罰則，沒有主管機關的載明，可見他們  只是大致說，有問題，反正法院沒有法調依據，也不會看這份規定有啥    最好笑的是，是難道那些出版業者和出租店書店老闆們，難道沒注意這是在選舉  期間？    在選舉如何開會通過法案？    所以這根本不是正式法案呀，緊張個鳥呀.......    還有，該辦法，也沒有告示是哪個單位來執行，所這份東西，最多只是給各縣市  相關單位看看，而且還不一定會下達到各單位去，信不信，賭一塊錢，多數的分  局派出所，縣市新聞局處，壹年內說不定還有人沒看過這些東西。    因為沒有標示受文單位和管理單位，這連行政命令可能還不到哩，僅能說是新聞  局做做樣子，既不得罪家長和保守勢力，又沒踩到妨礙出版自由的地雷而已，出  版相關業者自己在恐慌罷了。    所以這些規定和辦法，僅具備參考價值，不是硬性的既成法條。    老實說，各縣市警政機關，要抓的話，根本不理會這辦法。    各位看清楚一下    警察是怎麼對付你們的，如何因應，教你們一些秘訣，不一定保証有效，但是  如果有效，就當賺到也好，姑且聽之吧。    警察會查緝所謂猥褻刊物，多半以之前的出版法管制的觀念來搞，但是出版法廢  止後，他們仍然有此觀念，還以為他們可以抓。    警察改採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礙風化來論處，或者刑法第二三五條，找店家麻  煩，但是，出版自由是憲法優先保障，所謂社會風俗的維持是其次。    所以店家，必須硬起腰桿，不是任警察宰割，不聽我言，你們自己倒大楣而已，  反正我只是說說。    首先，要警察出示搜索票，也就是先得向檢察官要求開搜索票，沒搜索票，店家  依法可以拒絕警察的要求，如果警察不爽，不必理他們，警察若是不知趣繼續機  機車車，請打電話到警政署或是110中心，大聲要警政署人員告訴你警察執行勤  務的基本法令，這樣很多警察會知難而退。    沒有檢察官的搜索票，得不配和警察的搜索，這是保障，請善用。    若無搜索票，不給拆書，警察要你們拆，就不理他們，就算犯罪，你們也有緘默  權，來個不回應就行。    其次，警察會宣稱這是猥褻物品，必須查緝，沒收之外，還會帶店家去蹲個晚  上。    對應方法：大聲嗆回去，猥褻物品不是警察單位可以判視，必須交由法官審理，  不然要警察叫新聞局人員來看，而且第四零七號釋憲案，很清楚的是交由法官來  自由心證，而不是警察人員。    如警察說這是現行犯，那麼一樣，大聲嗆警察，這是法官來判定，警察依法沒有  判定權利，所以這不是現行犯，最多是嫌疑犯，既是嫌疑犯只能函送，不能抓  人，如果警察有疑問或是要強力執行，就要他們掏槍出來，否則不需要跟他們  走，沒有拘票，又不是現行犯，警察不能逮人，最多函送，不必理會他們。    如果被逮入警局？    很好，也有方式，那就是筆錄上，如果有利才簽名，如果不利，那拒絕簽名，千  萬不要上警察的當，被勸誘簽下去，那你就慘了。請行使緘默權，不理不簽不答  不說話堅稱沒有犯罪，此是四不一沒有原則，請善用。反正你簽了，也是隔天早  上才被移送，況且簽下不利的筆錄，那不是自己倒大楣嗎？不簽最好。    記得跟警察據理力爭，而不是在那邊唯唯諾諾，只有硬起腰桿，不管你懂不懂  法，就說你懂，因為警察也是一知半解而已，吵半天，有的警察會以為你懂，就  撤兵，有的不會，那就再說了。    因為，警察是所有公務單位裡，素值最差的，而且他們會用各種理由亂抓，因為  要衝業績，店家個個像軟柿子，一捏就低頭，任他們宰割，又不像槍擊要犯會開  槍還擊，對警察來說，來踐踏這些店家是最安全的，不宰你們宰誰？請硬起來，  不然你們就是魚肉，警察是刀俎。    好了，還有檢察官對不對？    那麼檢察官會以什麼東西來抓？    答案就是刑法第二三五條。    法條我就不貼了，自己去看。    但是，這法條，是可以抓所謂限制及性行為描述書籍或是產物。    可是，不是一定如此，因為有釋憲案，所以不會通通敗訴。機率是一半一半。    比如說檢察官通常會高壓威嚇店家，妳賣色情書要開罰等等。    別理他，堅稱自己無罪，並且說出版品都是合法的，要求辯論和證人上台，不要  一庭就認輸，不然你就得面掄三到六萬不等的不樂之捐，簡單的說，就是你不花  時間和口舌辯論，煩到檢察官放你走，否則就是檢查官樂得輕鬆要你捐錢換緩起  訴。倒楣是店家自己而已。    記得不管懂不懂，先堅稱無罪，並且援引憲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要求出版自  由，必須在妨礙風化之前，要出版社來作證說明，以及釋憲案第四零七號的引  用。      記住，堅稱無罪和援引第四零七號釋憲案！！檢察官將無可奈何，不是不起訴處  分，就是起訴你，但是無法判你罰任何錢，而且此時因為還沒到法院，你還是無  罪的，而且一罪不能兩罰，不起訴處分可以換到以後平安，起訴期間，警察來，  你可以說還在訴訟期間，妳是無罪的，警察也對你無可奈何，請記住一罪不會兩  罰原則。    這樣，就算起訴，也還不會罰錢，警察也不能在此期間再抓你，妳可繼續租售。    好了，重點來了，刑法第二三五條，這才是威脅店家和出版業的惡法。    但是，可否阻止這法條的啟用！？    有辦法，但是不一定全有效！！然而一半一半，大可試試。    第一，要求辯論，不管是否是檢察庭和法庭，都有辯論的機會，請掌握，多說並  要求調查對自己有利條件等等。不管是不是有律師，自己的說法在庭上絕對是保  障自己最好的工具。    第二，堅稱無罪，要檢察官起訴你有罪的話，要他拿出證據，無罪証，妳將被視  為無罪。    第三，釋憲第四零七號引用，並且以社會先進到已經不會將性行為當作妨害風化  的惟一標準之說法，宣稱性行為對社會沒友任何破壞力，如果檢察官說有害社會  風俗等等說法，請檢察官提出受害者的証明，叫他讓法官看看受害找是誰？沒有  明確受害者，那檢察官的說法很可能被推翻。    在者，說電影都有性行為描述，為何他們無罪可以播映，賣書卻被判有罪？你必  須大聲說這是歧視出版品歧視漫畫書，大聲要求平等權利。以及出版自由，創作  無罪的原則。    第四，堅稱有先行分級管制（當然店家自己賣給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請自己去死  一死，誰都救不了你），也就是沒有賣給不特定人等，而且有包收縮膜，排除買  書之外的人和未成年人，因此你是賣給成年群眾的特定人等，以及因為包膜，所  以不是公開陳列販售，盡量用這方式排除刑法第二三五條，所謂散佈給不特定人  等的啟動條件。    第五，這是攻防重點請注意看，刑法第二三五條成立條件，就是猥褻出版品，並  致使人噁心，感到不悅，等等的控訴，那有一個條件，就是猥褻兩字，這兩字，  有法律解釋的名詞，而非一般形容詞，猥褻的條件，是人對人，不是物對人或是  人對物，也就是書本身不會猥褻到人，人也不會猥褻到書，更不會書對書發生猥  褻，所以，沒有猥褻出版品的存在，這項指控是無有根據的，否則，要檢察官，  在法庭上（請記得不是檢察庭喔）當庭證明看看，書可以猥褻人！！答案將會讓  檢察官目瞪口呆。      還有，檢察官指控內容令人臉紅心跳致人噁心等等，那你一定要回答，妳看了不  會如此，並且說性行為乃天經地義，何有令人噁心等等之虞？同時，反問檢察  官，看他自己有否性行為？難道性行為就是猥褻？也就是說，性行為不是令人噁  心不悅，而且是自然的，是健康的。也就是說推翻檢察官指控，並要法官以釋憲  第四零七號的先進解釋為準，也就是說社會可以接受性行為描述的內容。    這樣，妳將有一半以上被判無罪的機率，至少，台北縣市等等比較進步的都市  區，多半可以獲判無罪，只有較保守的區域有可能被判有罪，自己把握吧。況  且，就算被判有罪，還可以上訴，再度辯論一次，還不一定輸哩，就算輸，也是  一年半載後，最多幾個月可以易科罰金，通常兩三萬可以解決，有興趣的自己把  握吧。    法律，多半不是一刀切的，有不少是得自己爭取，不去講的，不去辯論的，那死  得是自己，別怪法條不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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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kitcat (咪~!) 看板: GameAC<br />  標題: [轉錄]關於出版新制與書店業者之應對<br />  時間: Wed Dec  1 10:29:27 2004<br />  <br />  原作已聲明可以自由轉載。<br />  <br />  ---------------------------------------------------------------------------<br />  <br />  優若乳 　於　2004/11/25 11:50<br />  Re:莫名其妙的法規<br />  <br />  跟你講<br />  問題不在新聞局。<br />  <br />  第五條的這四項，基本上是分級的大概範圍，只是大概而已，可以很嚴，也可以<br />  很鬆。<br />  <br />  還有，條文裡頭，沒有明確指出示否超過這條文規定的問題，也就是說，不適合<br />  十八歲以下青少年小孩看的，一律列為限制級，而不是禁止級，因此沒有所謂不<br />  能出版的問題。<br />  <br />  還有，這只是分級辦法，而不是立法院通過的實行法，所以僅指示行政院單行法<br />  規而已。<br />  <br />  分級，是必須，總比之前國民黨執政的出版法好太多了，至少現在新聞局官員不<br />  全是豬腦。<br />  <br />  這分級實施辦法，你仔細看，沒有規定違規的罰則!?對不對，說明這只是行政法<br />  規。<br />  <br />  還有，完全沒有指出是否禁止出版的問題，這是高明的地方，但是也是令人詬病<br />  的地方，這條文不禁止出版，也不說能出版，也就是說這是模糊政策的來源。<br />  <br />  另一個，就是沒有講主管機關是誰!?<br />  <br />  新聞局頒布，但卻沒有正式公告是誰管的!?到時新聞局會說，我只是頒布分級標<br />  準，不過沒規定是誰來判定，這部份要回歸法院法官的自由心證。<br />  <br />  這才是現實.......<br />  <br />  目前這套辦法，就算開始實施，也只是參考性質，不具強制性，因為就算違反這<br />  部份的條例，該用哪些條款處罰?還不是回歸少福法和刑法第二三五條?<br />  <br />  這些分級規定，主要增加了暴力血腥犯罪和自殺等項目，對於以往被重點重視的<br />  性行為描述問題，反而沒有增加或是減少，大致維持原樣。<br />  <br />  這是基本上好事，但是，規定過於籠統則是事實。<br />  <br />  以及，這辦法根本沒送到立法院去審，立院沒通過還不是正式法條哩。<br />  <br />  很多書商，書店，根本是自己笨，不懂法，還在哪邊窮緊張，搞得自己人心惶惶<br />  而已。<br />  <br />  賭一塊錢，這辦法實施後，跟之前的狀況不會有太大差別.......<br />  <br />  違規?新聞局出版法廢止後它沒檢查權，它憑啥可以判違規?新聞局最多只有判視<br />  的建議權而已。<br />  <br />  抓的是誰?各縣市警察?<br />  <br />  警察只有執行權，沒有檢查權，指示警察會欺負百姓不知道法，會把看起來像的<br />  通通移送，然後把人關一晚，但是這樣執行都是違法的，可以告警察瀆職，只是<br />  被關的書店老闆自己不知道這權益而已......<br />  <br />  只有檢察官可以直接抓而已，但是檢察官是不告不理.......<br />  <br />  <br />  最後，只有誰可以判?<br />  <br />  答案是只有法官.....<br />  <br />  別忘了，少福法的執行單位是新聞局?不是吧?<br />  <br />  刑法第二三五條，只有法官可以判，釋憲第四零七號，更是指出交由法官根據現<br />  今社會狀況進行自由心證，而沒有所謂標準。<br />  <br />  這跟是否民進黨執政沒有太大關連。<br />  <br />  問題出在國人觀念上，普遍敵視性行為的出版品或是相關東西，但是卻又私下喜<br />  歡搞，這是矛盾的中國萬惡淫為首的問題。<br />  <br />  先是要破除此莫名奇妙的觀念，回歸自主意識。<br />  <br />  性，是人的本能，沒有對錯，但是一方以暴力武力強制他人，則就是不對，也就<br />  是違反自由意志以及傷害他人，但是，這跟性無直接關係，除性侵害外，搶劫，<br />  暴力傷害，等等都是。<br />  <br />  唯有正確的認知性的正常存在，這才能加以討論。<br />  <br />  性是人的自由，而自由是首先必須加以保障的，這無庸置疑。<br />  <br />  保障自由是現代國家之原則，包括性的自由選擇權，以及出版自由。<br />  <br />  這是台灣目前普遍欠缺的，官方的各機關局處，各自為政，各自有看法，執行時<br />  漫無標準，要抓時，隨便只要露點或是有性行為描述的漫畫出版品通通抓起來，<br />  然後檢查官威脅店家，要求捐錢換緩起訴。到法官那裡，比較進步的地方的法<br />  官，就把人放出去，宣判無罪，但是保守的地方法官就把人判有罪，罰錢抵刑期<br />  了事。<br />  <br />  所以有關十八限的出版品，莫衷一是，可能有罪，可能無罪。<br />  <br />  私人建議，十八限出版品的發行，已是世界先進國的保障原則，但是執行方式可<br />  以大加改善，一昧的禁止，以及各執政官方的態度不一，這不是辦法。<br />  <br />  最好是對於分級後的出版品及錄影帶節目一類的，加以開放，總之禁止十八潠未<br />  滿者取得是原則之外，所有成人都有購買觀閱的權利，取消莫名奇妙的刑法第二<br />  三五條的猥褻品罰則，重新擬定一套總和的管理辦法。<br />  <br />  刑法第二三五條可以以新的統合辦法加以凍結使用。<br />  <br />  比如，以分級辦法加上成人出版品管理辦法，也就是說，分級後加以管理的條<br />  例，朴除刑法第二三五條的使用，不是分級後就沒事，造成各單位執行不一，人<br />  民徒倍增困擾而已。<br />  <br />  這部份要形成法案，這才是民進黨政府和黨團要做的事。<br />  <br />  另外，請大家注意，有一個叫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基金會的，宣稱得到<br />  新聞局的認可，然後在一邊說他才有審議權等等一類的說詞，並且到處謾罵十八<br />  禁出版品，想壟斷，審議權，還高開價碼說審議一本收一萬元，實在很離譜。<br />  <br />  一個財團法人，有何對公領域的審議權?<br />  <br />  財團法人對政府可以超越?<br />  <br />  財團法人超過法官?<br />  <br />  答案是，他們狐假虎威，到處騙吃騙喝，詐欺這些笨笨的出版商。<br />  <br />  法官判決，會理會他們?法官根本不理他們圖書評議基金會，會大吼說判決的權<br />  力是我法官，不是圖書評議基金會!!<br />  <br />  連警察單位都會說圖書評議基金會?那是什麼東西?又不是政府單位呀。<br />  <br />  好了，圖書評議基金會是啥?<br />  <br />  就是以許文彬等泛藍的惡棍為首的詐欺集團而已。<br />  <br />  他們的後台是誰?<br />  <br />  我公開一下，就是新黨的黃珊珊，之前親民黨的陳朝容，董事長是前國民黨立委<br />  曾蔡美佐!!<br />  <br />  那各位懂了吧........<br />  <br />  ---------------------------------------------------------------------------<br />  <br />  優若乳 　於　2004/11/26 18:44<br />  Re:莫名其妙的法規<br />  <br />  好了<br />  我來解釋一下好了。<br />  <br />  反正朋友遇到事有經驗,我就順便普度大家。<br />  <br />  可能出租店系統聽了不太中聽，但是，這是真實狀態。<br />  <br />  首先，出租行為，基本上違反著作權法的，沒經授權，理論上，是不能出租牟利<br />  的。<br />  <br />  答案是，出版社販賣書籍，僅售予家庭或是個人觀閱權利，而沒有給予出租獲利<br />  的權利，所以出租店不必再講什麼出版社保證等等的，他們不會理你們的。<br />  <br />  因為出租店系統一定沒有支付出租的權利金，無論依法或是照道理，他們無義務<br />  幫出租系統處理這問題。<br />  <br />  就像家庭錄影帶和出租錄影帶，價格不同，一個是家庭用(含個人欣賞)，台灣的<br />  一般家庭帶DVD價格大約三五百元不等，但是出租帶就會上升到一千多元以上不<br />  等，這就是授權個人家庭使用和出租牟利的權利金不同之處。<br />  <br />  如果漫畫出租店沒付權利金，那出版社有何義務替你們善後呢?<br />  <br />  或許法令不完全，所以出租店可以仗著這漏洞，出租獲利，出版社通常也不追<br />  究，畢竟是共生系統，但是，出版社上層大多敵視出租店，這也是事實，不過，<br />  這是漫畫出版和出租業者間是否能達成全力使用共識問題，就不在這裡多加討<br />  論。<br />  <br />  其實多數店家真的太天真了，簡單的說是沒腦袋，難聽一點是不用功。<br />  <br />  我不敢說我講的一定對，但是這問題，剛好有興趣，所以加以注意了一番，而且<br />  有朋友剛好遇到，知道了很多不聞人知的秘密。<br />  <br />  首先，國家法令不全，這是先天問題。<br />  <br />  這次分級，是新聞局進行分級的宣告，但是，新聞局做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br />  者，以及兼顧成人權益，我要分級，但分了之後，不關我的事（基本上就是，我<br />  不想被社會大眾罵，又不想被扣上違憲防害出版自由的帽子，所以做了這樣法令<br />  的宣示，撇清責任）。<br />  <br />  也就是說，新聞局做了分級標準，但是他不是主管機關，所以他不管。<br />  <br />  還有這只是行政命令或是行政法規，沒有罰則，沒有主管機關的載明，可見他們<br />  只是大致說，有問題，反正法院沒有法調依據，也不會看這份規定有啥<br />  <br />  最好笑的是，是難道那些出版業者和出租店書店老闆們，難道沒注意這是在選舉<br />  期間？<br />  <br />  在選舉如何開會通過法案？<br />  <br />  所以這根本不是正式法案呀，緊張個鳥呀.......<br />  <br />  還有，該辦法，也沒有告示是哪個單位來執行，所這份東西，最多只是給各縣市<br />  相關單位看看，而且還不一定會下達到各單位去，信不信，賭一塊錢，多數的分<br />  局派出所，縣市新聞局處，壹年內說不定還有人沒看過這些東西。<br />  <br />  因為沒有標示受文單位和管理單位，這連行政命令可能還不到哩，僅能說是新聞<br />  局做做樣子，既不得罪家長和保守勢力，又沒踩到妨礙出版自由的地雷而已，出<br />  版相關業者自己在恐慌罷了。<br />  <br />  所以這些規定和辦法，僅具備參考價值，不是硬性的既成法條。<br />  <br />  老實說，各縣市警政機關，要抓的話，根本不理會這辦法。<br />  <br />  各位看清楚一下<br />  <br />  警察是怎麼對付你們的，如何因應，教你們一些秘訣，不一定保証有效，但是<br />  如果有效，就當賺到也好，姑且聽之吧。<br />  <br />  警察會查緝所謂猥褻刊物，多半以之前的出版法管制的觀念來搞，但是出版法廢<br />  止後，他們仍然有此觀念，還以為他們可以抓。<br />  <br />  警察改採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礙風化來論處，或者刑法第二三五條，找店家麻<br />  煩，但是，出版自由是憲法優先保障，所謂社會風俗的維持是其次。<br />  <br />  所以店家，必須硬起腰桿，不是任警察宰割，不聽我言，你們自己倒大楣而已，<br />  反正我只是說說。<br />  <br />  首先，要警察出示搜索票，也就是先得向檢察官要求開搜索票，沒搜索票，店家<br />  依法可以拒絕警察的要求，如果警察不爽，不必理他們，警察若是不知趣繼續機<br />  機車車，請打電話到警政署或是110中心，大聲要警政署人員告訴你警察執行勤<br />  務的基本法令，這樣很多警察會知難而退。<br />  <br />  沒有檢察官的搜索票，得不配和警察的搜索，這是保障，請善用。<br />  <br />  若無搜索票，不給拆書，警察要你們拆，就不理他們，就算犯罪，你們也有緘默<br />  權，來個不回應就行。<br />  <br />  其次，警察會宣稱這是猥褻物品，必須查緝，沒收之外，還會帶店家去蹲個晚<br />  上。<br />  <br />  對應方法：大聲嗆回去，猥褻物品不是警察單位可以判視，必須交由法官審理，<br />  不然要警察叫新聞局人員來看，而且第四零七號釋憲案，很清楚的是交由法官來<br />  自由心證，而不是警察人員。<br />  <br />  如警察說這是現行犯，那麼一樣，大聲嗆警察，這是法官來判定，警察依法沒有<br />  判定權利，所以這不是現行犯，最多是嫌疑犯，既是嫌疑犯只能函送，不能抓<br />  人，如果警察有疑問或是要強力執行，就要他們掏槍出來，否則不需要跟他們<br />  走，沒有拘票，又不是現行犯，警察不能逮人，最多函送，不必理會他們。<br />  <br />  如果被逮入警局？<br />  <br />  很好，也有方式，那就是筆錄上，如果有利才簽名，如果不利，那拒絕簽名，千<br />  萬不要上警察的當，被勸誘簽下去，那你就慘了。請行使緘默權，不理不簽不答<br />  不說話堅稱沒有犯罪，此是四不一沒有原則，請善用。反正你簽了，也是隔天早<br />  上才被移送，況且簽下不利的筆錄，那不是自己倒大楣嗎？不簽最好。<br />  <br />  記得跟警察據理力爭，而不是在那邊唯唯諾諾，只有硬起腰桿，不管你懂不懂<br />  法，就說你懂，因為警察也是一知半解而已，吵半天，有的警察會以為你懂，就<br />  撤兵，有的不會，那就再說了。<br />  <br />  因為，警察是所有公務單位裡，素值最差的，而且他們會用各種理由亂抓，因為<br />  要衝業績，店家個個像軟柿子，一捏就低頭，任他們宰割，又不像槍擊要犯會開<br />  槍還擊，對警察來說，來踐踏這些店家是最安全的，不宰你們宰誰？請硬起來，<br />  不然你們就是魚肉，警察是刀俎。<br />  <br />  好了，還有檢察官對不對？<br />  <br />  那麼檢察官會以什麼東西來抓？<br />  <br />  答案就是刑法第二三五條。<br />  <br />  法條我就不貼了，自己去看。<br />  <br />  但是，這法條，是可以抓所謂限制及性行為描述書籍或是產物。<br />  <br />  可是，不是一定如此，因為有釋憲案，所以不會通通敗訴。機率是一半一半。<br />  <br />  比如說檢察官通常會高壓威嚇店家，妳賣色情書要開罰等等。<br />  <br />  別理他，堅稱自己無罪，並且說出版品都是合法的，要求辯論和證人上台，不要<br />  一庭就認輸，不然你就得面掄三到六萬不等的不樂之捐，簡單的說，就是你不花<br />  時間和口舌辯論，煩到檢察官放你走，否則就是檢查官樂得輕鬆要你捐錢換緩起<br />  訴。倒楣是店家自己而已。<br />  <br />  記得不管懂不懂，先堅稱無罪，並且援引憲法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要求出版自<br />  由，必須在妨礙風化之前，要出版社來作證說明，以及釋憲案第四零七號的引<br />  用。<br />  <br />  <br />  記住，堅稱無罪和援引第四零七號釋憲案！！檢察官將無可奈何，不是不起訴處<br />  分，就是起訴你，但是無法判你罰任何錢，而且此時因為還沒到法院，你還是無<br />  罪的，而且一罪不能兩罰，不起訴處分可以換到以後平安，起訴期間，警察來，<br />  你可以說還在訴訟期間，妳是無罪的，警察也對你無可奈何，請記住一罪不會兩<br />  罰原則。<br />  <br />  這樣，就算起訴，也還不會罰錢，警察也不能在此期間再抓你，妳可繼續租售。<br />  <br />  好了，重點來了，刑法第二三五條，這才是威脅店家和出版業的惡法。<br />  <br />  但是，可否阻止這法條的啟用！？<br />  <br />  有辦法，但是不一定全有效！！然而一半一半，大可試試。<br />  <br />  第一，要求辯論，不管是否是檢察庭和法庭，都有辯論的機會，請掌握，多說並<br />  要求調查對自己有利條件等等。不管是不是有律師，自己的說法在庭上絕對是保<br />  障自己最好的工具。<br />  <br />  第二，堅稱無罪，要檢察官起訴你有罪的話，要他拿出證據，無罪証，妳將被視<br />  為無罪。<br />  <br />  第三，釋憲第四零七號引用，並且以社會先進到已經不會將性行為當作妨害風化<br />  的惟一標準之說法，宣稱性行為對社會沒友任何破壞力，如果檢察官說有害社會<br />  風俗等等說法，請檢察官提出受害者的証明，叫他讓法官看看受害找是誰？沒有<br />  明確受害者，那檢察官的說法很可能被推翻。<br />  <br />  在者，說電影都有性行為描述，為何他們無罪可以播映，賣書卻被判有罪？你必<br />  須大聲說這是歧視出版品歧視漫畫書，大聲要求平等權利。以及出版自由，創作<br />  無罪的原則。<br />  <br />  第四，堅稱有先行分級管制（當然店家自己賣給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請自己去死<br />  一死，誰都救不了你），也就是沒有賣給不特定人等，而且有包收縮膜，排除買<br />  書之外的人和未成年人，因此你是賣給成年群眾的特定人等，以及因為包膜，所<br />  以不是公開陳列販售，盡量用這方式排除刑法第二三五條，所謂散佈給不特定人<br />  等的啟動條件。<br />  <br />  第五，這是攻防重點請注意看，刑法第二三五條成立條件，就是猥褻出版品，並<br />  致使人噁心，感到不悅，等等的控訴，那有一個條件，就是猥褻兩字，這兩字，<br />  有法律解釋的名詞，而非一般形容詞，猥褻的條件，是人對人，不是物對人或是<br />  人對物，也就是書本身不會猥褻到人，人也不會猥褻到書，更不會書對書發生猥<br />  褻，所以，沒有猥褻出版品的存在，這項指控是無有根據的，否則，要檢察官，<br />  在法庭上（請記得不是檢察庭喔）當庭證明看看，書可以猥褻人！！答案將會讓<br />  檢察官目瞪口呆。<br />  <br />  <br />  還有，檢察官指控內容令人臉紅心跳致人噁心等等，那你一定要回答，妳看了不<br />  會如此，並且說性行為乃天經地義，何有令人噁心等等之虞？同時，反問檢察<br />  官，看他自己有否性行為？難道性行為就是猥褻？也就是說，性行為不是令人噁<br />  心不悅，而且是自然的，是健康的。也就是說推翻檢察官指控，並要法官以釋憲<br />  第四零七號的先進解釋為準，也就是說社會可以接受性行為描述的內容。<br />  <br />  這樣，妳將有一半以上被判無罪的機率，至少，台北縣市等等比較進步的都市<br />  區，多半可以獲判無罪，只有較保守的區域有可能被判有罪，自己把握吧。況<br />  且，就算被判有罪，還可以上訴，再度辯論一次，還不一定輸哩，就算輸，也是<br />  一年半載後，最多幾個月可以易科罰金，通常兩三萬可以解決，有興趣的自己把<br />  握吧。<br />  <br />  法律，多半不是一刀切的，有不少是得自己爭取，不去講的，不去辯論的，那死<br />  得是自己，別怪法條不長眼。<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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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Fri, 03 Dec 2004 20:03: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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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結局</title>
	<description><![CDATA[
			作者  osolemio (七瀨戀愛上鬼作)              看板  BaHaTalk  標題  結局  時間  Sun Jun 20 05:25:14 2004  ──────────────────────────────　        翻開書本最後一頁，是的，結局總是這麼的完美，王子和公主過著  幸福快樂的日子，繽紛的色彩填滿了最後一頁的插圖，滿天的汽球、飛  翔的白鴿、輕快的音樂。        晶瑩的淚水和玻璃鞋在舞會後的階梯閃耀光芒，惆悵的王子循鞋找  到真愛，笙歌夜宴歌詠傳唱。公主吐出蘋果乘著白馬，小女孩足蹬玻璃  鞋身披白紗。        然後故事就這麼結束了。        沒錯，不論情節怎麼不合常理，曲折離奇，在童話故事裡面，正義  的一方永遠必勝，到最後有情人一定終成眷屬，歌詠著愛情的神話。即  使全國人腳的大小永遠只有灰姑娘合適，即使噎到該用哈母立克法而非  人工呼吸，王子一定有辦法和公主排除萬難。        於是一個個完美的結局讓讀者笑出聲音，滿足的闔上書本，然後開  始對愛情充滿憧憬還有嚮往，彷彿一切的感情就是等待著乘著白馬的王  子駕臨，帶走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可是，王子究竟做了什麼呢？        很遺憾的，我想不出來。從頭到尾王子只有拿著鞋子叫家臣找人，  乘著白馬吻了公主屍體，然後就沒了不是嗎？  這樣說來王子的確是有點變態癖好的，收藏女孩的鞋子開始驗全國  女孩的腳，親吻美麗的屍體，聽起來很像是鬼作常幹的事情不是嗎？於  是我也慢慢不懂什麼是愛情了。        泛政治化一點，王子可是沒有任何舉證就要求驗腳呢！    有時候童話故事是很殘忍的，而愛情也是。當你拯救了受難的公主  ，天天辛苦工作養著公主，整天逗她笑，讓她成為森林裡最美的一位，  可是有天忽然出現一個王子，把朝夕相處的公主帶走了，任誰都會感到  不平的不是嗎？    然後公主就離去了，乘著白馬翩然離去，過著她幸福的生活，至於  小矮人呢？很遺憾，我不知道，書本沒寫。我想童話故事至少某部分是  很合理的，小矮人有七個，王子只有一個，大部分的人都是小矮人，只  有少數的人可以成為王子。    那麼你就記住這點立志成為王子吧，只要你肯，你可以在路邊走著  親吻一口就帶走佳人，只要你肯你可以開個舞會灰姑娘自動上門。那就  讓其他人成為小矮人吧！    記住，你只要在最後一刻帶走公主就可以了，反正公主難過，有小  矮人幫他擦眼淚，反正公主無聊，有小矮人逗他笑，反正公主孤單，有  小矮人可以整晚不睡陪她失眠，反正公主聊到王子，有小矮人可以強顏  歡笑要公主把握難得的愛情去追求王子，反正公主快樂，小矮人願意為  她付出一切，你只要當個最後勝利的王子就可以了！    那麼小矮人就盡情的看著繽紛的結局掉眼淚吧，然後還可以欺騙自  己說是感動的落淚。那麼就把對公主的愛埋藏內心深處吧，說出來除了  讓公主傷心尷尬之外，也沒有別的好處了，不屬於你的公主還是會離開  森林的。    只是忽然覺得看清了什麼，有些事情怎麼努力都沒有用的，就好像  忽然發現原來自己的一切，比不上他的萬分之一一樣。就好像我不懂為  什麼我消失幾天她沒問候，而對方沒跟她說話一天她卻哭了。    我輸在我沒讓她流下眼淚，這些或許就是分別吧！    當你重視一個人，他就算皺一皺眉頭你都會心酸，當你不重視一個  人，他就算消失了你也不難過。總覺得這一切很現實，卻不得不讓人去  想想原來一切就是這樣啊，原來早該看透的東西我現在才懂，原來，重  不重要不是嘴上說的，當比較之下，才知道什麼是彼此的不同。    然後把書本翻開，故事終於走到了結局，公主跟王子依然過著幸福  快樂的日子，小矮人依舊在森林裡祝福著她。生活沒有什麼不同，日子  依然要過，只是森林裡的夜晚寂寞多了幾個百分比罷了。    最難過的原來不是：「你是個好人。」而是：「我從來沒有對你動  過心。」然後心頭一揪，鼻頭一酸。　    小矮人還是輸了，但是不很痛苦，只是覺得有點惋惜，    似乎失去了原本就不曾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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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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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osolemio (七瀨戀愛上鬼作)              看板  BaHaTalk<br/>  標題  結局<br/>  時間  Sun Jun 20 05:25:14 2004<br/>  ──────────────────────────────　<br/>  <br/>  <br/>  <br/>  翻開書本最後一頁，是的，結局總是這麼的完美，王子和公主過著<br/>  幸福快樂的日子，繽紛的色彩填滿了最後一頁的插圖，滿天的汽球、飛<br/>  翔的白鴿、輕快的音樂。<br/>  <br/>  <br/>  <br/>  晶瑩的淚水和玻璃鞋在舞會後的階梯閃耀光芒，惆悵的王子循鞋找<br/>  到真愛，笙歌夜宴歌詠傳唱。公主吐出蘋果乘著白馬，小女孩足蹬玻璃<br/>  鞋身披白紗。<br/>  <br/>  <br/>  <br/>  然後故事就這麼結束了。<br/>  <br/>  <br/>  <br/>  沒錯，不論情節怎麼不合常理，曲折離奇，在童話故事裡面，正義<br/>  的一方永遠必勝，到最後有情人一定終成眷屬，歌詠著愛情的神話。即<br/>  使全國人腳的大小永遠只有灰姑娘合適，即使噎到該用哈母立克法而非<br/>  人工呼吸，王子一定有辦法和公主排除萬難。<br/>  <br/>  <br/>  <br/>  於是一個個完美的結局讓讀者笑出聲音，滿足的闔上書本，然後開<br/>  始對愛情充滿憧憬還有嚮往，彷彿一切的感情就是等待著乘著白馬的王<br/>  子駕臨，帶走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br/>  <br/>  <br/>  <br/>  可是，王子究竟做了什麼呢？<br/>  <br/>  <br/>  <br/>  很遺憾的，我想不出來。從頭到尾王子只有拿著鞋子叫家臣找人，<br/>  乘著白馬吻了公主屍體，然後就沒了不是嗎？<br/>  這樣說來王子的確是有點變態癖好的，收藏女孩的鞋子開始驗全國<br/>  女孩的腳，親吻美麗的屍體，聽起來很像是鬼作常幹的事情不是嗎？於<br/>  是我也慢慢不懂什麼是愛情了。<br/>  <br/>  <br/>  <br/>  泛政治化一點，王子可是沒有任何舉證就要求驗腳呢！<br/>  <br/>  有時候童話故事是很殘忍的，而愛情也是。當你拯救了受難的公主<br/>  ，天天辛苦工作養著公主，整天逗她笑，讓她成為森林裡最美的一位，<br/>  可是有天忽然出現一個王子，把朝夕相處的公主帶走了，任誰都會感到<br/>  不平的不是嗎？<br/>  <br/>  然後公主就離去了，乘著白馬翩然離去，過著她幸福的生活，至於<br/>  小矮人呢？很遺憾，我不知道，書本沒寫。我想童話故事至少某部分是<br/>  很合理的，小矮人有七個，王子只有一個，大部分的人都是小矮人，只<br/>  有少數的人可以成為王子。<br/>  <br/>  那麼你就記住這點立志成為王子吧，只要你肯，你可以在路邊走著<br/>  親吻一口就帶走佳人，只要你肯你可以開個舞會灰姑娘自動上門。那就<br/>  讓其他人成為小矮人吧！<br/>  <br/>  記住，你只要在最後一刻帶走公主就可以了，反正公主難過，有小<br/>  矮人幫他擦眼淚，反正公主無聊，有小矮人逗他笑，反正公主孤單，有<br/>  小矮人可以整晚不睡陪她失眠，反正公主聊到王子，有小矮人可以強顏<br/>  歡笑要公主把握難得的愛情去追求王子，反正公主快樂，小矮人願意為<br/>  她付出一切，你只要當個最後勝利的王子就可以了！<br/>  <br/>  那麼小矮人就盡情的看著繽紛的結局掉眼淚吧，然後還可以欺騙自<br/>  己說是感動的落淚。那麼就把對公主的愛埋藏內心深處吧，說出來除了<br/>  讓公主傷心尷尬之外，也沒有別的好處了，不屬於你的公主還是會離開<br/>  森林的。<br/>  <br/>  只是忽然覺得看清了什麼，有些事情怎麼努力都沒有用的，就好像<br/>  忽然發現原來自己的一切，比不上他的萬分之一一樣。就好像我不懂為<br/>  什麼我消失幾天她沒問候，而對方沒跟她說話一天她卻哭了。<br/>  <br/>  我輸在我沒讓她流下眼淚，這些或許就是分別吧！<br/>  <br/>  當你重視一個人，他就算皺一皺眉頭你都會心酸，當你不重視一個<br/>  人，他就算消失了你也不難過。總覺得這一切很現實，卻不得不讓人去<br/>  想想原來一切就是這樣啊，原來早該看透的東西我現在才懂，原來，重<br/>  不重要不是嘴上說的，當比較之下，才知道什麼是彼此的不同。<br/>  <br/>  然後把書本翻開，故事終於走到了結局，公主跟王子依然過著幸福<br/>  快樂的日子，小矮人依舊在森林裡祝福著她。生活沒有什麼不同，日子<br/>  依然要過，只是森林裡的夜晚寂寞多了幾個百分比罷了。<br/>  <br/>  最難過的原來不是：「你是個好人。」而是：「我從來沒有對你動<br/>  過心。」然後心頭一揪，鼻頭一酸。　<br/>  <br/>  小矮人還是輸了，但是不很痛苦，只是覺得有點惋惜，<br/>  <br/>  似乎失去了原本就不曾擁有的東西。<br/>  <br/><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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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巴哈BaHa天地  許多巴哈好文章</category>
	<pubDate>Sat, 23 Oct 2004 17:51: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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