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0,2007

社工師法修法96/12/19三讀通過

社會工作師法修法96/12/19三讀通過

  經過三年多的努力,社會工作師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終於在96/12/19下午三點半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能順利通過,要特別感謝王榮璋立法委員提案修法!社工師法修法聯盟代表於社工師法三讀通過後,贈花于王榮璋立委,向其表達感謝之意!(照片左起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呂寶靜理事長、王榮璋立法委員、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翁慧真理事、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林惠珠常務理事


社工師法修法通過  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  提升服務品質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使社工專業制度再向前邁進一大步。社工師法修法聯盟(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學會、台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特別感謝王榮璋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並感謝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召集人田秋堇委員及黃淑英、吳英毅、陳東榮、許德祥等委員之支持

社會工作師法自八十六年四月二日總統公布施行以來,雖經歷三次修正,但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的基礎架構並未隨時代進步而同步調整。為了提昇社工師的專業品質,保障受服務對象之權益,本次社工師法修法,修正之重點為:新增專科社工師、法制化繼續教育,增列社會工作師充任資格之排除條款,及加強社工師事務所管理等。修法精神乃是社工專業自律的充分展現。

新增專科社工師之規定,提供專精深入之服務

專科社會工作師制度之設立,係因社會變遷與發展下,社會工作專業所服務之對象日趨多元,故社會工作專業逐漸發展出專門領域,各領域之社工專業人員,依其專長針對特定服務族群提供專精深入之服務。未來社工師完成專科社工師訓練並經過中央主管機關甄審合格,可請領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此制度不但提供社會工作師持續精進自身專業知能之前景,對案主或民眾而言,亦得針對自身需求,尋求各種專長社會工作師之協助。

法治化專業繼續教育,以提升專業服務品質

社工師及專科社工師執業應該接受繼續教育,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增列社會工作師充任資格之排除條款,以保障案主權益

因社工師經常處理有關案主家庭、經濟、保護等相關事宜,故增列社會工作師充任資格之排除條款:(1)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2)犯貪污罪、家庭暴力罪、性騷擾罪、妨害性自主罪,經有罪判決確定;(3)因業務上有故意犯罪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能擔任社工師,或應撤銷、廢止社工師證書(或執照)。再者,增列不得出租或租借社會工作師證照、社會工作師事務所開業執照之規定,又如因此涉及刑事責任,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租借證照使用者,並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加強社工師事務所管理,以確保服務連續性

若社會工作師事務所因故未能繼續開業,其相關服務紀錄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如因負責社會工作師死亡或無承接者,該所全部服務紀錄應交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保存;另增列主管機關對事務所之查核督導功能。

保障社工師權益,維護其人身安全

除保障案主權益外,隨著社會福利發展,社會工作師業務逐步擴大到介入家暴、性交易、性侵害、性騷擾等較具爭議性之服務對象,恐會受到傷害,因此增訂社會工作師權益保障條文。未來社會工作師依法執行公權力職務,如有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得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如社工師依據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執行業務時涉及訴訟,所屬工作單位得提供必要之法律協助。

社工師為實踐社會正義未來將更加努力

社會工作師以「促進人民及社會福祉,協助人民滿足其基本人性需求,關注弱勢族群,實踐社會正義」為使命,本屆立法院會期順利修正通過更符合時代需求的「社會工作師法」,象徵我國社工專業制度向前邁進一大步,有助於更優質之社工師投入社會福利服務,持續為實踐社會正義而努力。


社會工作師法三讀後立委王榮璋之感言

社會工作師法歷經各界多年研商與相關民間團體奔走推動,今天在委員們的高度共識下,終於完成三讀;在此要感謝在這個過程中,所有一起努力過的委員同仁及包括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在內的相關民間團體。

台灣近年來,由於社會經濟結構受到全球化的影響,出現國際移民增加、貧富差距拉大,再加上人口老化速度加快、婦女生育率下降等等現象,連帶也產生許多新興的社會問題,如果缺少具備充足專業知能的社工人員,這些問題就無法獲得即時、妥善的處理。

但是,社會工作師法自86年公布施行以來,雖有過三次小幅修正(88年、91年及92年),卻沒有因應上述社會急遽變遷,進行過任何澈底的檢討與調整,也因此,一般民眾還是認為有愛心的人就可以來做「社會工作」,這樣的狀況不僅打擊從業人員的士氣,更不利社會福利服務的輸送,導致弱勢者的權益得不到應有的支持與協助。

有關專技人員的法規,前提都在有效規範專業,以保障受服務對象的權益,因此,本次修法主要的重點,首先是:建立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及甄審相關制度,藉此要求社工師持續精進專業知能、提升專業服務品質;其次是,增訂充任資格的排除條款以及加重業務過失的罰則。

在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衛生法等等重大社會福利法案已經本屆修正通過、行政院也正在執行「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等重大社福政策的今天,「社會工作師法」順利三讀通過尤其具有意義,因為這些法案和政策都需要專業工作者才能確實執行,期待各位關心弱勢族群的委員同仁們,持續地關心本法的落實,讓弱勢者能獲得符合需求且專業協助。

立法委員王榮璋 於96年12月19日 

立法委員王榮璋國會辦公室- yam天空部落
 


Posted by tasw2007 at 樂多Roodo! │13:41 │回應(51)引用(0)及時議題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4692353
回應文章

專科社工師...
最好是準備的半死的社工師考過了之後
再來甄審個專科社工吧
考考考
考死一次算一次
老闆會給你時間準備考試?
放下工作全力準備?
不食人間煙火的專家
拜託
我有小孩要養
我有人生要過
我不想折磨一生在考試制度之下
或許你是想要提高那個門檻
讓考到社工師的福利能更好

福利還沒規定出來~就會有一群社工師被操死了~
每六年繼續教育證明...
很好
如果你這個想法可以行得通
那告訴你
育嬰假跟育嬰津貼大家都會想要的
但沒有人敢要
老闆不給你再進修的時間跟管道
動不動就扣薪扣考績
不是你們想的老闆都很大方的
找一個大方的老闆?
別開玩笑了
台灣目前的社工好職缺沒有多到淹腳目
養家糊口的多的是
拜託
要修法前先了解一下社工職場的現況好嗎?
不要用浪漫修法
會被你們玩死...
Posted by 喬社工師 at December 20,2007 16:56
針對喬社工師所言,我認為當要批評前,可否先耐心了解修法的用心;情緒不該是用在無知的抱怨,社群已經因為如此的內耗失去太多的時機。與其埋怨,不如挺身而出,投入你認為養家活口的行業,讓這個可以養家活口的行業更好,如你所言改善這個行業的困境。當然可以同理你抒發情緒,但也請你理性看待社群的努力,至少你應該參與或投入後,甚至是了解後,才有立場批判。
Posted by 看懂修法的人 at December 20,2007 23:48

先這樣~讓台灣社會工作者一起討論吧
我發表的是我個人的看法
相信我有立場批判吧
這是個民主的社會
言論是自由的
不是嗎?
如果你們不允許別人批判
那用公告的就可以
Posted by 喬社工師 at December 21,2007 08:26
我可以了解[喬社工師]的心情,我也是考了好幾次沒考上社工師的人.不過聽我有去內政部開修法會議的朋友說,專科社工師並不是一定要去考,所以他叫我不用緊張!聽說是像醫師那樣,醫師專技考試及格後,可以照個人興趣和專長朝一個領域去走,去接受專科醫師訓練,接受訓練後再經過甄審便可取得專科醫師資格.大家想想看,如果今天你鼻子不舒服會去看醫生,通常是找耳鼻侯專科醫師吧,但是我也曾有這樣的經驗是,找不到耳鼻喉科醫師,在很不舒服的情況下就給只有醫師證書的醫生看了(不過當然我心理會有點毛毛的啦,但是心想她畢竟也受過七年醫師訓練,雖然不是這方面專家,但基本的醫治還是沒問題吧)!以後案主也可以依照自己需要找有那方面專長的社工師吧!社福單位要聘人也是.
像我自己在醫院做社工,醫師受七年訓練,心理師也要碩士畢業並實習一年,他們根本瞧不起只受四年訓練的社工師(更別提還有20學分出來者),我還蠻期待自己拿到社工師證書之後,能接受醫務社工相關訓練然後進一步取得(專科)醫務社會工作師證書的,就我看起來,專科社工師是讓做了十年社工的我,增強自我專業的一個進修目標.否則做了十年(當然實務上有進步)還是社工師.此外,對於[看懂修法的人]所言,看了說真的為自己感到汗顏,一開始聽說在修法時,我抱著質疑的態度,後來去了解才知道是我有誤解.為何汗顏是因為自己在這過程中好像也沒去參與或表達意見,沒有對著修法有什麼貢獻,但現在卻期待著有天能取得專科社工師證書...
Posted by 路人乙 at December 21,2007 11:23

路人乙
容我補充一下
甄審不等同甄選
是要口筆試的
另外醫師國考的錄取率是近七成
社工師高考的錄取率~恩~A~
且專科醫師甄審是要向各專科學會申請
有其資格及口筆試規定
目前社工界專科學會則尚未成形
以上補充
如有疏漏請多指教
Posted by 喬社工 at December 21,2007 17:44

會想努力考上社工師的目的
只因為不願意再忍受接受那些只會賣弄專業術語卻毫無熱情對案主缺乏同理心的社工夥伴們
望著考試院今年核發的社工師錄取證明
對於遠離社工界的我而言
已經失去任何喜悅的心情
也不知道這張證書對我而言有何意義
專業的象徵????
地位的提升????
我想除了在社工領域工作可以加薪幾千元之功用外
似乎想不出它的意義
在醫療領域幾年的我
也不認為擁有了證照
工作地位會有任何的提升
讓我更感難過
身邊有許多考上社工師證照的朋友
仍努力著讀書補習
只為了考上公職人員
前輩們努力爭取的社工師
不如公職文憑
老師們專家們真的了解實務工作者真實的工作情境嗎?

跳離了社會福利工作的圈子
猛然驚覺
原來社會大眾對於社會工作者認知是如此的不解
但不可否認
透過準備證照考試的過程
更了解自己專業的不足及無知
但讀的越多
心越徬徨
為何書本寫的價值觀工作理念
在我的工作職場中卻成為沉重的負擔

我極為認同證照實施這條路
但少了核心價值與態度
再多的證照
也無法獲取社會大眾對社會工作者的認同

M型社會已在台灣慢慢形成
沒想到社福領域也出現M型結構
不是藉口
但有多少實務社工者終日忙於處理不完的業務
又有多少心力可以持續進修
又有多少機構願意給予實務社工者進修的支持
.................................
Posted by 無能的社工 at December 21,2007 18:58

會想努力考上社工師的目的
只因為不願意再忍受接受那些只會賣弄專業術語卻毫無熱情對案主缺乏同理心的社工夥伴們
望著考試院今年核發的社工師錄取證明
對於遠離社工界的我而言
已經失去任何喜悅的心情
也不知道這張證書對我而言有何意義
專業的象徵????
地位的提升????
我想除了在社工領域工作可以加薪幾千元之功用外
似乎想不出它的意義
在醫療領域幾年的我
也不認為擁有了證照
工作地位會有任何的提升
讓我更感難過
身邊有許多考上社工師證照的朋友
仍努力著讀書補習
只為了考上公職人員
前輩們努力爭取的社工師
不如公職文憑
老師們專家們真的了解實務工作者真實的工作情境嗎?

跳離了社會福利工作的圈子
猛然驚覺
原來社會大眾對於社會工作者認知是如此的不解
但不可否認
透過準備證照考試的過程
更了解自己專業的不足及無知
但讀的越多
心越徬徨
為何書本寫的價值觀工作理念
在我的工作職場中卻成為沉重的負擔

我極為認同證照實施這條路
但少了核心價值與態度
再多的證照
也無法獲取社會大眾對社會工作者的認同

M型社會已在台灣慢慢形成
沒想到社福領域也出現M型結構
不是藉口
但有多少實務社工者終日忙於處理不完的業務
又有多少心力可以持續進修
又有多少機構願意給予實務社工者進修的支持
.................................
Posted by 無能的社工 at December 21,2007 18:58

DEAR無能
別灰心
我也曾把考上的社工師證丟到垃圾筒
不用法令規定撤銷哦~(笑)
我也是你口中考上社工師後還拚命在準備公職考試的其中一員
至於薪水嘛..哈哈
醫生的薪資是十來萬
社工的薪資是...
算了
講這個話題又一堆人要出來公幹我
說我只算價錢不算價值
ANYWAY
一個制度如果沒有實質的功能
只有飄緲的未來
是會讓人擔心的
這是我的看法
Posted by 喬社工師 at December 22,2007 08:06
我是一位護士..目前在職..但我對社工科小有興趣..但是二技學校很少有此係可讀..
Posted by 陳小蓉 at December 23,2007 13:50
我是一位護士..目前在職..但我對社工科小有興趣..但是二技學校很少有此係可讀..
Posted by 陳小蓉 at December 23,2007 13:50
我是一位護士..目前在職..但我對社工科小有興趣..但是二技學校很少有此係可讀..
Posted by 陳小蓉 at December 23,2007 13:50

ㄟㄟㄟ(注音文退散!)
專科通過其實是立院裡最沒有爭議的法!也在意料之中!
也沒啥好說的!
但是專協沒說的是,第一階的社工師,考試院的錄取率規定就是16%,未來會不會錄取率放寬,專協沒給答案,因為他們也不知道考試院願不願意放寬!只是說有可能而已,他們會努力跟考試院溝通......
Posted by 突然明白 at December 24,2007 10:20

小護士
護理專業其實在台灣的地位有在提升哦
而且是提升很多
別太小看自己的專業了
至於二技沒社工相關科系
這個我不懂
無法幫你解答
Posted by 喬社工師 at December 24,2007 11:53

這是今天2007聖誕夜在奇摩網站看到的
貼在這裏以免日後跳票...
先聲明不支持特定的人
但支持替社工想的人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今天下午公布社會福利政策,釋出「新婚首購」、「生育換屋」一生兩次房貸兩年兩百萬零利率利多,馬英九並主張恢復婦幼節放假,二到四歲兒童幼托基本費用可列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昨天說他的「幸福經濟」可以讓年輕人都有房子住,馬英九今天的社福主張就提出更具體的年輕人購屋利多方案。馬英九批評,民進黨執政讓台灣從「經濟奇蹟」變成「M型社會」,從「福利國家」淪為炒短線的「政策買票」,民進黨扭曲社福,也失去了公義。
2歲前育嬰 假維持6成薪
馬英九指出,他主張提供人民優質生育養育環境上,除了給予人民「新婚首次購屋」及「生育子女換屋」一生兩次房貸零利率優惠外,也支持子女兩歲前,父母育嬰假維持六成薪,未就業父母可領取每月5000元育兒津貼到子女滿兩歲止。
開辦照顧者津貼
馬英九說,在落實對年長者照顧部分,他主張開辦照顧者津貼,推動長期照護保險和立法,並在四年內上路;對身心障礙者,除提供每年一次免費的身障健檢外,也推動成立信託基金,協助老人及身心障礙者。
馬英九也主張啟動積極性脫貧方案,建立緊急處遇機制,並修訂「社會救助法」,讓真正需要者獲得適當協助;提供新移民子女在學前階段免費輔導與協助,對中低收入家庭因照顧老人或身心障礙家人犧牲就業,提供照顧者津貼。
對現行社福機關分屬不同部會,出現多頭馬車的亂象,馬英九也表示,將推動將中央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提升至部級單位,並建構從中央至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的一條鞭社工專業服務體系。
Posted by 喬社工 at December 24,2007 20:34

第一次被感動
是大二教授團體工作的老師
聆聽著老師實務工作經驗
讓我對社會工作由心燃起神聖的使命感
老師心甘情願24小時待命著
只因擔心案主發生突發狀況

第二次被感動
是大三某科老師請假
請黃韻如前輩分享學校社工實務經驗
聆聽著前輩敘述與中輟生一段段互動的故事
讓我相信從事社會工作是一門有意義終生職業

畢業後從事社會工作
雖然專業能力不足的我
每每在實務工作歷經挫折後
看到案主們的笑容
其他領域同仁的肯定與改變
及書本裡強調的社工核心使命價值觀
疲累的心靈
注入一劑劑強心針
告訴自己要堅持下去

但猛然回頭
才發現
我們的使命
所謂的工作專業態度
是否深深的束縛著我們

多年的實務經驗
竟然讓我害怕著社工團隊夥伴
多年來不斷思索著
仍不知其來原因
竟是在離開後才突然驚醒
原來社工不是在扮演神聖的角色
我們只是一群平凡人
盡力的運用我們的專業知識
協助
我們所謂的案主群

社工也是人
所以有七情六慾
有愛恨情仇
也會分不清所謂的黑白或是灰色空間
不同的情境
不同的角色
建構不同的社會關係

實務經驗過程中
認識許多社工夥伴
彼此曾相互分享彼此潛藏的故事
許多夥伴也來自於破碎的家庭
暴力的環境
弱勢的成長情境
想投入社會工作
只因為夢想....

但人總是不斷從錯誤中學習著
有時候
心掌控不住腦
拉不住
不自覺
用所謂的專業術語
形成自我保護的外衣
卻殊不知
這只是件國王的新衣
當我們失去核心價值觀
終日忙碌於工作
證照考試
及所謂社會專業認同
我們已經漸漸失去最初的我們
不需要新自由主義或是保守主義的牽制
作為福利代言人的我們
也漸漸失去該堅持的立場
而案主只是成為我們逃避的盾牌

回首過往
讓自己疲累的不是處理不完的工作量
個案數
而是定位錯誤的社工角色
認同證照考試
相信實務與學術知識必須相輔相成
但當我們強調著案主自覺
同理案主的感受之際
是不是忘了支持同理自己的社工夥伴
我們包括我
都曾苛刻的要求自己身邊社工夥伴
有能力的
用無數的專業用語保護自己
無能力的
看盡弱勢專業的環境之後
選擇遠離
但受傷害的
不是別人
而是曾經我們都深愛過的社工領域

曾經深深感受到在社工領域無助的滋味
那種苦痛迫使自己陷入迷亂之中
現在的我才漸漸明瞭
當時夥伴的冷眼觀望
只因為大家都處在弱勢邊緣
都沒有足夠的能力伸出救援的雙手

實務界期待學術界多些同理
學術界總殷切盼望實務界可以充實自我專業
但不論是實務界夥伴們
還是學術界夥伴們
是否嘗試著我學來的同理心概念
彼此相互扶持

喜歡後現代某些概念
但尚未建構社會認同的台灣社工界
是否必須經歷專業高漲情境
才能夠逐而瓦解所謂的專業權威
專業霸權

大學時期
社工等同志工概念
在台灣極為普遍
以為多年前輩們老師們默默的努力
總會有些開花結果
社會工作這門專業
獲得社會認同
沒想到多年後
暫時遠離社工領域到外地走走看看的我
才發現
台灣普遍社會大眾
依舊視社工等同志工
這也沒有什麼不好
如果我們社工人自己玩的快樂
工作的幸福
認同自己
充滿成就感
社會大眾的認知
其實
只是一種.........
Posted by 期待有天有能力再歸隊的社工人 at December 25,2007 14:19

提供美國緬因州社工師分級證照分類網站網址
http://www.maine.gov/pfr/professionallicensing/professions/social_workers/index.htm
給大家參考
思考一下別人的制度規劃與我們的制度規劃有什麼不同
(各類證照的職掌及資格也有說明~可以點進去看)
還有
美國各州的的制度規劃都不盡相同
有興趣的可以去找找
感謝我古錐的留美小同事提供以上資料
Posted by 喬社工師 at December 26,2007 08:44

轉載:
http://www.epochtimes.com/b5/7/9/6/n1825066.htm
香港五千社工罷工爭同工同酬
【大紀元9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紮鐵工潮尚未平息,社福界昨日發起25年以來最大規模的工業行動,大約5千名志願福利機構的社工與家屬參加,爭取與政府社工同工同酬,並要求港府檢查「整筆撥款」的津貼制度。多位勞工和福利界議員到場聲援,他們指出,機構社工與紮鐵工人都是備受盤剝,他們不但要爭取合理薪酬,更要爭取社會公義。

社福界爭取同工同酬大聯盟發起集會遊行,約5千名志願機構社工與家屬參加,爭取與社會福利署社工同工同酬,同時要求港府切實檢討令志願機構營運陷入困境的整筆撥款制度,恢復原有撥款基準。如不滿回應將升級行動

數千社工下午3時半前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合,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張國柱代表業界提出社工的要求,並批評行政長官曾蔭權沒有履行2月9日對社福界的競選承諾:「他當日也都答應我們,說我會回去告訴下屬,和你們一起檢討業界的撥款原則,即是『整筆撥款』制度他是答應檢討的,今日是6個月後,他做過甚麼?」他警告說,若政府不作回應,或回應不令人滿意,下一次的工業行動不會是集體請假。「這幾個禮拜有人說社工為甚麼搞請願,搞罷工,我想告訴說這些話的人聽,社工也是工人,工人絕對有罷工的權利,我們和紮鐵佬一樣的!」

參與集會的社工紛紛訴說政府壓縮對志願機構資助造成的不公。李先生批評港府的一整過撥款制度不合理,令社署與志願機構社工之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非常嚴重,「現在申請入職社署的同工,人工比我們幾年前入職的同工要多,同時合約的同工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社工李小姐也指出,目前社會福利行業中薪酬的差距相當大,譬如:「家庭服務在政府裏面入職的起薪點可能是2萬2千元,但是我認識的一些朋友他們可以只有1萬多,差距已經有1萬,或最少5、6千。」

機構社工流失率一成半

據社署資料顯示,去年有1千1百名非政府機構社工離職,流失率一成半。社福界希望政府檢討撥款機制,讓他們可獲合理加薪,挽留人才。

代表非政府志願機構的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表示,他們理解和尊重員工的意見及行動,而政府近年不斷削減撥款,令機構營運出現困難。

多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昨日到場聲援,職工盟李卓人指責港府是個無良政府,「所以整個制度本身是一個非常爛的制度,令到今時今日根本社工界、社福界,大家進去做從業員的,都覺得這個行業是非常不公平,前景不知如何。現在今時今日,青年大使仍是4千元人工的,有沒有搞錯?是不是可恥?」

他說,整個一筆過撥款都是一個可恥的制度,「我們在此呼籲,大家今天這麼齊心這麼團結,我們就繼續團結下去,去爭取跟政府談判,跟機構談判,要將現在整個形勢扭轉,還我們一個公道,好不好!還我繁榮成果!還我公道!同工要同酬!」

集會後,下午4點開始,數千社工出發遊行,繞行立法會大樓之後前往政府總部。抵達政府總部後,社工們將黃絲帶綁在閘門上,部分人把紙飛機擲向閘內,以表達訴求。社工代表還將4個諷刺港府的模型送交給港府。雖然期間部份社工不滿當局阻止他們進入大閘內而一度鼓譟,但最終在代表向警員遞交致行政長官的請願信後,大家和平離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社工罷工時表示,社署已就整筆過撥款重新召開督導委員會,聽取業界的意見。他說:「透過一個集思廣益,開放式地探討業界面對的問題及挑戰,逐一希望剖析尋求可行的措施,解決業界的問題。」

他並表示,政府已經按照公務員加薪幅度,批准3億3千多萬元予資助機構,數星期後將會正式向機構撥出。◇


(大紀元記者鄭麗駒報導)2000年入職社福界的羅小姐說,當時政府是一筆過撥款,福利機構控制成本很緊張,「對我們已凍薪4年,市道好就象徵式加(薪)。我們和舊制的距離很遠,我的職位(和舊制下的同一職位)人工相差100%。當我知道相差1倍薪金時,我就很不開心,他只是早我2年(入行)。要同工同酬,現今市道好了所以要爭取」。

張生說:「我覺得其實今天這麼多人出來,都是想爭取他們應有的尊嚴和權益,我是主管,所以可以出來,都希望幫助業界的同工,爭取有尊嚴的薪酬或制度。整筆撥款的過程,我們有機會去傾,當初(政府)有很多承諾,但它甚麼也沒有做。我覺得政府欺騙了我們7年,所以我出來支持。」

陳小姐是剛剛畢業的學生,她說:「我覺得這不是單單人工的問題,整筆撥款其實是直接影響到社會服務的質素。我認為社工不單只為自己要爭取自己的人工,同時也是為了服務的質素:一筆過撥款,我覺得類似外判,價低者得,所以很影響服務質素。」

黃伯今年76歲,在9年前退休後,一直在港島西灣河基督教青年中心渡過他的晚年,使到他的晚年多姿多采,他希望活到80歲。他認為,現在政府削減社會福利資源,首先受害的是他們這班老人家:「我們有些服務要收錢,有些服務要終斷……社工他們的損失等於我們的損失。」所以黃伯出來支持今次行動。

有社區學生表示,要向政府爭取全面檢討一筆過撥款,他們不願意見到在不完善的制度下,社褔機構變成無良顧主,亦不願意見到一些獲承諾薪酬不被改變的員工受欺騙,還希望社工將時間擺放在服務使用者身上,而不是浪費在跟政府斡旋上。◇
Posted by 社工人 at December 26,2007 19:14

香港有5000個社工
台灣有多少社工咧?
公私立機構加一加
社福的、醫療的、教育的、勞工的、司法的
應該也有不少人吧?
除了社工以外
被社工服務的弱勢團體
以及跟社工一起打拚的志工
都是穩定社會變遷帶來的失衡問題的支持力量
真不懂社工們為什麼還要忍氣吞聲的被指責只是花納稅人的錢(電視上的名嘴講的)
真想叫他想像一下台灣沒社工的情況
那時候剝削與不公就不是新聞了~只是一個常態現象..一個資本社會人吃人的常態現象
Posted by 喬社工 at December 27,2007 00:12

各位社工先進大家好!
  個人有個懝問?新的法條中,好像看不到舊法中第五條的考試資格的部份
Posted by 潘 at January 2,2008 14:02

社工師法又要修正了,每次都會提到專精化的問題,以下僅就後學的實務觀點提出分析:

一、專精化所帶來的是工作的專業分科,還是設立階層體制以利雇主剝削?
  眼下剛從學校初畢業的社工新鮮人平均起薪不到2萬5千元,較為資深的社工員收入約2萬8千元,擔任組長督導者每月收入約3萬元上下,與數年前相較社工員的起薪與待遇並未有所增加,社工師法施行時取得社工師證照者當時業主尚提供5千元左右的加薪幅度,但現下有無社工師證照之薪給待遇似乎無多大的分別,是以若專精社工分級實施後,是否有助於社工人員的待遇提供,或者是增加階級體制,造成社工員待遇的無形降低,甚至於無形中又降低社工員的待遇與薪酬。
二、專精化是符合社會之期待或是社工界自己的閉門造車?
  所謂的分科專精應受到消費者的認同或是市場的需要所衍生之自然演化過程,強調為業界受到市場需求所為之回應,若以醫療觀點申述之係就醫療行為之需要,其治療領域已足以和其他一般科別有所區別,非經專業訓練者無從精確妥適提供該專科之醫療行為方有醫療專精分科,若以心理師觀點,心理師僅區分為臨床與諮商心理師,尚未有區分家庭諮商、婚姻諮商、臨終關懷諮商、創傷壓力諮商的如此多類之分科,是以眼下廣大社會大眾對於社工之認知僅止於表面狀態,且社工之社會形象尚待精確認定及形成,專精化是否為市場或消費者所接受,尚待審酌,況以目前社工之勞動條件與權益,若專精化僅止於社工界閉門造車,那對於社工改善社工處境又有多少助益?
三、忙於專精化修法何不集中火力於改善社工待遇?
  近來社工遭受攻擊事件屢見不鮮(臺中醫院社工受攻擊事件、社會局低收入戶承辦人遭受恐嚇威脅等),且遭受雇主壓迫之事件亦見諸於(臺北線生命線社工員強制捐贈),尚有許多同業遭受攻擊或剝削而未被披露,以英美國家之研究,社工員遭受攻擊風險僅次於警察,以現下社工執行業務未有任何保障(人身安全保護、職業災害保障、法律訴訟協助、薪資勞動安全保障)甚至於社工亦被摒除於法院開庭之專家證人身分,這般亟需修法提供社工工作之基本權益尚未落實,專精化對於社工之基本工作權有何助益?

基於上述觀點,個人認為修法方向亟需以下列面向為主軸
一、基本工作權益保障
  社工之基本職場安全,如雇主應提供何種條件之工作環境以確保社工之安全,如:危險津貼、警力協勤、人身安全保險、訴訟協助。
二、爭取社工員專家證人身分
  若強調修法專精化僅為社工之專業化,那何不修正刑是訴訟法第182條增列社工之專家證人身份,由法庭審理程序作為社工專業之改革。若修正刑事訴訟法有所困難,那可否於社工師法中加以增列?
三、社工師依法執行公權力,有受到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可以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必要協助。列之警力協助保護,訴訟協助僅止於抽象概念,且部分社工係為執行業務,公權力之概念十分抽象,該項修法僅止於具文,應調整
  第一項:社工人員因執行業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或有之虞者,警察或司法機關應提供必要之保護,必要時社工人員或所屬得向法院聲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得依職權核發下列數款之保護令:
      一、禁止相對人對社工人員或其家庭成員實施騷擾或暴力威脅恐嚇行為。
      二、命相對人遠離社工人員之相關特定處所。
      三、命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第二項:有關保護令之審理準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

對於修法過程中曾經付出努力的人,個人給予肯定,但就此次修法的內容個人覺得是沒有修到最重要的部分,這是我的感覺。
Posted by 修了N次都覺得沒有修到重點的小社工 at January 3,2008 18:59

回覆潘:
新法條總統尚未公佈
但依內政部版建議修正草案條文
第七條內容為: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
一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
以上社會工作系 (組)、所畢業者。
二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
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系 (組)、所畢業,修滿社會工作
至少四十學分者。
三 國內已設立十年以上之宗教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社會工
作相關系、所畢業並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二年以
上者。

草案說明:
社會工作專業之養成需時間與實務工作之參與,為維護社會工作專業發展,並以案主利益為前提,應重視專業教育之必要性,故建議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從嚴規定,非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者,不得報考。
Posted by 社工人 at January 4,2008 00:16

回覆社工人


謝謝您的解答
Posted by 潘 at January 7,2008 14:03

講再多
權威也只是漠視
這是我最近的無奈
所以不大想講了...
Posted by 喬社工師 at January 11,2008 12:08

陶蕃瀛 ----社工專業嗎?修法能幹什麼?
轉載:
http://www.replacing.org/forum/viewtopic.php?t=54

社會工作界總是宣稱社會工作是助人之專業.
這麼說來社會工作者們應該最懂得如何是正確的助人工作或至少能掌握最佳的助人工作判斷與執行能力,
再退一步,至少在助人工作上做得比別人好.
在如何助人這一件事情上,社會工作專業應該有獨到的正確判斷,掌握到助人的真義,建立起助人決策專業判斷的社區權威.真實情況是這樣子的嗎?實踐場域裡是誰在決定或指導社會工作者如何幫助案主?如果決策者不能是第一線對案主負責的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就還不夠專業.
社會工作專業在發展的道路上必須全力支援第一線社工成長,有能力,有自信.
社工學者必須放下虛妄不實的指導角色和父家長心態,虛心的和基層社工者一起學習才有能力在講堂上少說錯一些.
如果社會工作專業在如何助人這一個課題上,沒有專業之社區權威.沒有紮根本土文化和實踐場域的理論.搬再多國外的新舊理論,再怎麼 和國家結盟立法排擠人,再有錢,再有權,再有勢,有再多博士學位.不專業就是不夠專業.
換一種說法,誰比較懂得真正的助人是怎麼一回事並且有能力實踐,誰就比較是專業社會工作者.誰比較專業真正的判準不是專業訓練背景,不是證照,不是有沒有社工經驗.
社會工作專不專業更不能靠國家立法.目前這個社會工作師法有比沒有更糟
而且不管怎麼修都無助於真正的專業建立.
不過藉著這次修法大家好好大鳴大放,交流溝通.
應該有助於專業社群的發展.
其實修法可以是一場好玩的遊戲,希望大家快樂的玩.玩耍出一些對真正助人是怎麼一回事的體會洞察.
不過別忘了修法終究是一場政治權力遊戲,別太當真地寄予厚望.
政治實力不夠就只能享受過程喔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2,2008 00:31

王行--立志做好乳牛
轉載:
http://blog.hiall.com/swrvictim/2005/11/post_10.html



從前,有一群牛,立志做一隻「好乳牛」,

因為,有人告訴牠們,「好乳牛」可以幫助很多人得到養分;

使人更健康、更快樂,社會就會變的更好。




當這群牛,從「好乳牛」訓練班出來後,

就被送到不同的生產線,每天乖乖的讓人擠出很多,很多牛乳;

而牠們從不抱怨,在生產線上工作過量,並且每餐吃的也不夠營養。

因為牠們被教育:

「好乳牛」在惡劣的環境下,仍然能調適自己的身心,

而生產出好品質的牛奶,否則就太對不起牠們所服務的對象…。


有一天,生產線的工頭說:

「你們生產的牛奶,品質不夠好,我們得想辦法管控你們的生產能力!」

這群乾扁的牛,口中嚼著已經反芻過N次的食物,瞪大了牛眼,流著口水問:

「好啊!我們該怎麼配合?」

「透過專業考試,來提昇品質!」

工頭興奮的說,牛群也跟著興奮起來。

「透過證照,使我們像隔壁工廠會生金蛋的母雞般,受人重視!」

工頭熱情的說,牛群也跟著熱情起來…。


於是,這群牛,白天在生產線上工作,晚上還得挑燈夜戰準備考試。

幾年之後,乾扁的牛,變的更乾扁了!

但是牠們仍然相信:

「好乳牛」在惡劣的環境下,仍然能調適自己的身心,而生產出好品質的牛奶,否則就太對不起牠們所服務的對象…。


有一天,生產線的工頭又說:

「你們生產的牛奶,品質還是不夠好,我們得再想辦法管控你們的生產能力!」

這群更加乾扁的牛,口中嚼著已經反芻過N+N次的食物,瞪大了牛眼,流著口水,有氣無力的問:

「好啊!我們該怎麼配合?」

「再透過另一次專業考試,來提昇品質!」

工頭興奮的說,牛群中有牛昏倒了!

「透過專精化的證照,使我們更像隔壁工廠會生金蛋的母雞般,更受人重視!」工頭熱情的說,牛群中有牛哭了…。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2,2008 00:33

王行-特稿:證照、秀異與野蠻遊戲
轉載:http://www.replacing.org/forum/viewforum.php?f=10


證照文化」是一種集體的投資運動,而「投資」是資本主義下的市場活動。美國社會學者Randall Collins 在其名為「The Credential Society」的著作中,討論關於教育、專業與社會階層化的議題,就強調文化與知識的資本市場化後,充滿了「不公平」與「野蠻」的現象;在資本主義下的文化市場,追求文化利益的知識分子成了「野蠻的高貴人」。專業證照這類每年數百人玩的「文化區隔」遊戲,在「優勝劣敗」、「好運歹運」…等等決定因素之下,主宰著專業工作者的生涯路徑,這種專業主義社群的「入會儀式」如同「野蠻遊戲」般,充滿了階級暴力。

台灣社會工作發展一直是殖民式的,不只是英美為主的制度與方法的移入,更是思想與意識型態的灌入,例如:社工師法與證照制度。殖民地的屬民對強大的宗主國總有複雜的矛盾情節,愛恨交織的又想自主又怕分離,並且迴盪在自戀與自貶的兩極,一方膨脹母文化的神聖性,一方誇大宗主國的優越性。在許多社會工作專業研討會上,都會出現:有些論述很自然的將宗主國(英美)的文獻與方法放在殿堂上,而得到合理的知識地位;而也有些論述嘗試將已塵封的母文化精粹,或被忽略遺忘的草根性實踐,翻到台面上努力的付予其現代性的專業價值!\r
台灣的社會工作近半世紀以來,不斷地以「西方」為效標,努力擠身於「專家」的行列,好不容易透過國家機器的操作,得到了象徵「專業」的符號-「社會工作師」,然而「證照化」的結果也加速度地將社會工作陷入資本主義市場化的命運,一些基層社會工作人員在被「國家考試」宰制後已逐漸的發出不滿的呻吟。為了一張得來不易,卻「食之無味」證照,不知折損了多少士氣,消耗了多少青春,卻無法提昇基層社工的勞動待遇,反而使得知識集團的權力與利益蒸蒸日上。

我們從小就被「考試制度」規訓,而知道:「考試時要寫標準答案」。雖然有些「標準答案」離我們的生活很遠、很不可思議、甚至很荒謬,它仍然是保障自己擠入「秀異行列」的通關密碼,所以我們要拼命記著這些護身符,在考場中拋掉自己在專業生涯中磨練的知識,與實際生活裡累積經驗,而秉持著「政治正確」態度,將各各「通關密碼」填在應有的位置,期盼取得評量者的肯定。這種遊戲我們已經玩了很多年了!千百錘鍊、多少次過關斬強,多少次名落孫山。各位專業同道,這次考試努力記著一堆通關密碼有用到嗎?是否有把握進入「有證照的專業社工師」這種「秀異階層」。還是…。

從知識權力的角度而言:考試是一種屬於知識領域的政治活動,出題的人有其知識上的立場,考試的人也有其知識上的立場,但是「考人家的人」與「被人家考的人」由於權力位階不同,所以「被人家考的人」的人必須要放棄自己的立場,而「政治正確」的在考卷上表示自己的「正確性」,以作答的方式高呼「正確的口號」。熬到考完了!再躲到暗處嘔吐一番。過程中所有自我異化的苦楚,就等待放榜的補贖,祈禱從此擠進「秀異行列」了!

「社工師法」就是依附在國家權力體系下,以立法的方式促成專業的發展,進而達到助人的品質提昇。在此簡單的邏輯下,國家考試機器開始啟動,建制了專業位置的保護傘。從此「證照」成為條件象徵,並以此「象徵」區格出不同的勢力範圍,也以此「象徵」區格誰有資格擠進專業人士的行列。而無法取得證照者就被逐出勢力範圍,喪失了專業認同,剝奪了發展機會,因此我認為以證照做為條件來區格能力位置的作法,對追求主體性的專業工作者而言:是一種「象徵暴力」。

其實我們都知道,考試不能驗証實力,
其實我們都知道,證照不能代表能力,
我們也都知道,現行的社工師制度,有很多爭議。

因此,
我們反對的不只是考試的題目,更是考試的方法;
我們反對的不只是考試的方法,更是考試的範圍;
我們反對的不只是考試的範圍,更是社工人被蛋頭化:
現行的制度無法激發有創意性的社工人,
卻將所有的社工人納入標準化的學程與知識體系,個個都像放在盒子裡的雞蛋。
現行的制度無法培養有主體性的社工人,
知識集團透過國家機器操弄的結果,非但無法將社工「專業化」,反道將社工專業「建制化」,使得專業工作者的發展,在體制中失去了主體性,而主體性卻是專業化的靈魂…。

社工師法日前已在積極的準備修法,參與修法討論的成員皆來自國內具代表性之專業與學術團體為主,例如:社工師全國公會、社工專協、醫務社工協會,以及社會工作暨心理衛生學會等(以下簡稱四大家族)。能夠被上述這些組織委派來參與修法討論,亦是該團體中具有相當學術與專業經歷的精英分子,因此不容置喙的評斷:社工師法的修法的討論過程需要有更多的基層社工、年輕社工、邊緣社工的關心及參與,畢竟社工師法的修法結果,對這些族群的權益影響是最直接的。然而四大家族的修法方向、不是保障基層社工的勞動待遇、不是改善考試制度的不合理壓力、不是加強對社工實務經驗的重視、不是使社工專業社群朝平等、多元、流動的目標前進,而是藉「專精化」之名,行「建制化」之實,成就「階級化」的精英式權控關係。而再一次的設計一場「象徵暴力」的野蠻遊戲,以「秀異化」來吸引基層社工加入遊戲,彼此排斥、相互「區隔」,而在優勝劣敗的殘酷邏輯下,知識集團成為競技場的審判長。這種野蠻遊戲的結局將會是:知識集團成為最大的利益者,而成就了學術巨塔中想像的「專業圖像」。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2,2008 00:35

文章主題: 想我在山上的夥伴們~社工師修法請不要把偏遠地區當犧牲品
轉載:
http://www.replacing.org/forum/viewtopic.php?t=51

記得幾年前,社工師法剛起步的時候,我在原住民區當社工「督導」,這次看到了專協上的社工師法修法草案,突然讓我想起了那些還留在山上的夥伴。

修正草案第5條第3款,要把非社工科系畢業生考社工師的資格,從20學分提高40學分,我想起了那時候跟在我旁邊的那個大專畢業,有志用社會工作協助自己族人的原住民助理,那時我總鼓勵他要去修社工學分班,然後考個社工師,就可以拿到台北來的補助,幫助需要協助的族人,我的助理花了大把鈔票,跟許多的時間成本,他辛苦地修完了20學分,然後考了幾年的社工師,可惜,超低的錄取率讓他總是不能如願,可是,偏遠地區能給的微薄薪資與現代化程度較低的生活環境請不到平地來的有牌照的漢人社工師,我走了之後,他還是得自己來,幸好,他有學分班的資格,還可以充當社工相關人員,這幾年也還能拿到台北來的補助,只是,一旦修法過關,提高到40學分,為了考社工師,他又得重來一次,只為了修法理由中的一句「顯示社工人力之供給應不虞匱乏,實不需要另闢管道讓無專業背景人士輕易進入社會工作體系,以致專業服務輸送品質可慮,更危及社工專業制度之發展。」

台北漢人所謂的專業,就從最根本的同理心來說好了,我四年大學、兩年研究所,到了山上,因為語言的隔閡,老人家說的話我一句都聽不懂,我的助理卻總能哄得老人家心滿意足,在山上,我六年學來的同理心叫做狗屁,只讓我有資格拿我助理兩倍的薪水,卻讓我幫不了任何人,甚至是我自己。

所以我走了,留下了一堆符合台北漢人要的表格跟資料,讓他們可以繼續拿到台北來的補助,只是,直到現在,我還很深刻地記得,某天,在我斥責送飯的服務員為什麼送給老人吃一堆野菜煮的稀飯之後,在家訪的現場,透過翻譯,老人家告訴我,便當難吃死了,他們比較喜歡吃我所謂的「野菜稀飯」,但是,因為「專業」,我只能告訴助理,這樣的食物只能每週送一次,而且如果有長官來訪視的時候,千萬不能送這種食物,台北的經費補助者,要看到的是老人家吃豐盛的平地式便當,那才是他們想要「給」的服務,如果他們看到「野菜稀飯」一定會取消補助的。
專業,對那時的我而言,只是台北漢人口中的專業,不是山上的。

後來,聽說我走了之後,因為經費不足,他們再也沒有請過平地人社工,也沒有人願意到那樣的山上去,畢竟,如果我記得沒錯,我的社工同學多半來自中上階級、好人家的家庭,山上的生活,對他們而言是難以想像,難以接受的。

所以,偏遠地區社工人力的缺乏,絕對不是台北的漢人菁英們可以想像的,那再看看修正草案第13條:「研究發展、督導、評鑑及教育訓練業務,須具備專精社會工作師方可執行…」,山上沒有社工師,更不會有專精社工師,如果我的助理又花了一筆錢去補到40學分,然後千辛萬苦考上社工師,那他會是那層層山巒裏唯一的社工師,但是他不能做督導工作,也不能做教育訓練,如果真要講專業服務品質,我相信他能傳承給新來服務者的經驗,一定比台北整天想搞個社工師事務所自行開業的專精社工師強得多,如果要維持山上的社工專業服務,要維護山上案主接受的服務品質,能倚靠的不是山下的專精社工師,而是願意實實在在留在山上服務的那些沒有社工資格的夥伴們,但是,這樣修法的結果,只是讓山上的社工夥伴難以生存,也讓山上的服務經驗無法傳承,無疑是要斷了山上社工夥伴的工作權跟山上案主接受優質服務的權力。可惜,台北的社工菁英不懂。

很多年以前,平地來的日本人用大砲、飛機、毒氣屠殺山上的人,很多年以後,平地的台北漢人用筆,修改了幾條法律,就要把我山上的社工夥伴再度逼到絕境,我不知道歷史竟然可以這樣重演。記得那時山上原住民的語言中,平地人叫做「掰郎」,我常笑說,是不是我們平地人的祖先太壞了,總是欺負他們,以至於他們用我們閩南語的「壞人」發音來稱呼平地人,但是看看這樣的修法,我相信,他們這樣的語彙是有道理的。

台北的社工先進啊!當你們在有空調系統的紫籐廬裡,高談闊論著社工專業的美好未來,當桌上蔚紅爐火沸騰著上好的茶葉時,請別忘了,水從山上來,茶葉從山上來,甚至我們的土地也是從山上的人手中巧取豪奪來的,所以,請你們修法的大筆揮舞前,能心存善念,設身處地,照顧弱勢,給我山上的社工夥伴留條生路好嗎?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2,2008 00:37

幫助別人應該專業主義化嗎? 陶蕃瀛、王增勇
本文公開發表於應用心理研究第三十一期(2006秋)。應用心理研究第三十期,專題裡王增勇與陶蕃瀛有一篇專業化=證照=專業自主?。本文則是對於該專題回響文章的回應。


社會工作、諮商、輔導、心理工作、教師或民俗的助人者、宗教的助人者所處所生的文化社會脈絡固然不同,但各自做為助人者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對人與社會的貢獻。

企圖壟斷助人工作是不正義的作為
我們的文章裡有一個基本且十分重要的主題,我們反省思考助人工作應該專業化的合理性,也質疑助人專業透過國家立法排除他人的正當性。基本上我們認為助人工作應當專業化是被建構出來的現代迷信,專業化被論說為能確保並提昇執業品質的努力。專業當然可以也應該用科學的研究檢驗這種努力的成績。然而縱使專業化被證明萬無一失的使得所有專業社群的從業成員服務有效,依然不足以支持專業有權利排除非專業社群成員的其他人從事助人工作的機會和權利,何況有時候助人還是這些非專業社群成員的自然責任或社會責任。另外,專業也不能剝奪人們選擇誰是他或她的助人者的權利。基於這樣子的信念,很自然地我們質疑壟斷排他的助人專業立法。

專業的本質是職業社群的形成與強化。如果專業社群知所節制不企圖壟斷與排他,專業化尚不至於導致服務對象選擇服務提供者的自主空間與機會被限制與壓縮的倫理道德問題。很不幸地,所見的各種助人專業立法都企圖以國家權力為倚靠劃界封疆排他地壟斷某些助人行為或助人的名稱。支持心理師法、社會工作師法或其他助人專門職業立法者,特別是認為透過立法就可以排除非我社群者助人的論說者,迄今還沒有提出足以說服我們改變反對立場的言說。

我們檢視台灣地區以社工師法為權力來源的社工師證照化歷程在社會工作界內部宰制關係結構化的現象,直有內部殖民的慨嘆。宣稱以追求社會正義為職志的專業,而有這種官學聯手的認證制真是一齣荒謬自諷劇。

助人發生於社群生活關係網裡
一般而言,功能建全的社群裡,人們的第一個教師是其母親或父親;第一個諮商師是其同儕;第一個社工師是其生活社群裡的兄長;第一個心理師是社群宗教裡的長老。所有的助人關係都在社群生活原本的脈絡裡面發生進行。關於求助歷程的研究大體上都顯示人們傾向尋找生活社群關係網裡的人求助。專業助人者是社群生活過程異化與過度分工下的產物,專業助人者對於受助者而言,經常是不得已與有些無奈的替代人選。助人工作透過立法而排除他人是霸道而非王道,更不是仁者之道。這種論說無意貶低專業助人者助人的能耐與實際貢獻的珍貴。只是要強調專業助人者要自覺其在社群生活關係網裡的行動位置,更能知所進退,行為表現的像個社群裡的智者與仁者,而不會傲慢地排除其他助人者與抑制社群互助能力的發展。專業社群認同在培育專業助人者的過程裡有其功\能,但是不應超越對助人工作的認同與對生活社群的覺知與認同。我的社會工作教育經驗讓我承認專業助人教育的有限,最好的教育策略是選擇日常生活裡顯現出助人傾向且拯救者,以及父長傾向不強的人在實踐裡成長為專業助人者。

人在生活過程裡承擔風險而成長

支持助人專業立法者常認為透過立法與專業認證可以保證受助者得到好的服務者與好的服務。前文我已經說過,這個理由不足以正當化排除他人的霸道作為,因為特定專業社群之外,還有許多可能好的服務者與服務存在。這點即便是自栩最專業的醫療專業亦不例外。此處我還要申論不支持這種善意排他的另外一種言說。\r

首先,所謂好的服務和好的服務者,最主要的決定者並不是專業人員,更不是專業與政治權力結合的認證制度。決定好或不好的自然權力當屬於當事人。通常當事人會根據自身的狀況條件選擇一個最適合、可親、可負擔的服務與服務者,而不會選最好的。這種選擇是當事人直觀的選擇,而不是當事人理性分析的選擇。我的看法也許與劉淑慧的接近。實證理性不是真實生活世界裡的主流,只是家父長制與科技官僚理性的主流,一種合理化宰制關係的工具。人們在生活世界裡直觀地選擇,勇敢的承擔風險與後果(常會是創傷),持續前進成長。實證的工具理性對時空之流裡的生活者是昂貴且不切實際的玩具,對於身心靈的全面成長並無效益。

公民社會裡的專業或家父長社會裡的專業

最後採藉劉淑慧文章裡的譬喻引申。她文首與文章結尾用山的意象說出對心理師法的生存姿態。文末她說﹕「我既不要留在山下野餐,也不要上山去看太空船,我要往另一座山去。」我要藉題發揮:生存就是一場文化戰爭,做一個戰士,創傷就是勳章。在這場生活的文化戰爭裡,有另一座山可以選擇嗎?現存的山是父家長式競逐名利的階層威權社會。我們沒有另一座山可去。只能將之改造成想像中公民社會,山勢不再那麼險峻,氣候變化不再天威難測。山中的旅人可以專一的在身心靈上互助互愛地向山頂前行。競爭與名利不再是驅使人們前行的動力。\r

所謂知識份子面向真理前進,在政治文化權力下透視複雜難以言明的人生現象,敢於挑戰成見,學著真誠地說出自己的洞見。我夢想﹕在互愛互助的社群生活裡,最後每一個人都成為獨一無二的自己。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2,2008 00:44

粗俗~
你貼的太學術了
看得有點不太習慣
還是用"普通話"講吧...
Posted by 喬社工 at January 14,2008 00:40

轉貼王增勇老師文章
http://tywangster.blogspot.com/search/label/%E7%A4%BE%E5%B7%A5%E5%B0%88%E6%A5%AD
敘事與社工
2007年『教育探究另類取徑:自我敘說與社會參與』研討會
〈圓桌論壇:自我敘說與社會實踐〉引言稿
看著當權者的眼睛,大聲說「不!」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
王增勇
2007/06/29

有人說,九0年代是社會福利的「黃金十年」,
因為我們通過了大量的社會福利法規;
但我認為,九0年代是社會工作專業良知最煎熬的時刻,
因為我們大量地被吸納進入體制內,
與我們矢口要服務的弱勢族群漸行漸遠。

工作,要考證照;
背誦著工作中用不上的理論,
我們放棄自己追求答案的權利。
評鑑,要會寫漂亮的數據;
書寫著委員理想中的圖像,
我們失去表達實務困境的機會;
升等,要寫英文文章,
思考著期刊編輯有興趣的題目,
我們不再擁有與身邊伙伴對話的能力;
書寫,總是為著不認識的陌生人。

曾經存在於竊竊私語、促膝長談的親密對話空間逐漸被吸納而消失,
社工與案主的故事逐漸只允許一種形式的聲音被聽見、被敘說;
無所不在的表格,時時提醒著我們要以統治者的角度,
「正確地」詮釋案主的世界;
逐漸地,我們聽不懂案主的聲音,
一如體制不懂我們工作的辛苦;
我們聽不見彼此的聲音,
一如我們聽不見自己當初要作社工的召喚。

當我們正為自己在體制內努力掙得的位置而沾沾自喜之際,
巨大的孤立與斷裂正累積在每個有血有肉的社工人心中,
卻沒有語言可名之;
當我們忠實地將案主分門別類送進福利體制的生產線上,
因為不符規格而被淘汰的需求,時時考驗著我們信守的工作理念,
卻沒有伙伴可以訴說。
我們唯恐自己是團體內的異端,
小心收藏著自己的情緒,唯恐被認出。
靜靜等待著,
起義的大纛被舉起。

有個故事是這樣的…

不久以前,
有一個學者到美國進修,
回國後舉著「優點個案管理」的牌位,
昭告天下:這是台灣家庭暴力服務體系的未來趨勢;
透過國家、民間組織、學者三位一體的加持下,
優點個管的語彙成為家暴體系中最時髦的名詞。

一群社工被欽點成為優點個管聖殿的守護女神,
背負著宣揚優點個管的使命,
在研討會上,只要主管一個眼神,
女神們就身先士卒地舉手發言,
證明優點個管的神效。

直到,有一天,女神們發現:
為了配合研究,他們花大量的時間寫報表;
為了完成案例報告,他們沒有時間與個案相處;
即使個案沒有進展,他們也要依進度生產報告;
他們不知道,到底他們服務案主,是為了研究還是案主?

他們被要求無限制地提供友誼支持,
卻發現機構並沒有相對減輕他們的工作量;
他們被要求「優點」地對待案主,
卻無法要求機構「優點」地對待他們;
這個矛盾被埋在深處,
因為優點個管是不容質疑的,
做不到一定是個人的專業能力問題。
他們以為自己是神選的子民,
卻發現那些沒被選擇的過的比他們幸福;
女神生氣了!

在一場被機構指示進行的行動研究中,
女神們聚在一起敘說原本被預設的腳本,
意外地卻浮現「為什麼優點個管只能是專家詮釋下的版本?」的提問,
女神們開始尋找自己所認識的優點個管,
並集體把它書寫成「我與優點個管之間的舞曲」報告。

這回,機構主管生氣了,
說這個研究裡只有「敘說」,沒有「行動」,所以不是行動研究,
「敘說」不是「行動」,因為女神沒有依照原先說好的腳本演出;
當被消音的故事開始被敘說與被聽見時,
被壓在底層的社工員超越了對權威的依賴,
相信自己的經驗是值得被敘說的,
說出的故事值得被紀錄成文字,
當個人的故事被說出時,其他社工的故事也蓄勢待發,
因為這是屬於這個世代的社工人共同的故事,
誰說,敘說不是行動?!

機構需要優點個管為機構的祖靈增加靈力,
好維持機構下次競標的爭奪賽中脫穎而出。
在機構二十週年的研討會上,
女神們堅持以自己的面貌出場,
要面對所有的當權者,
大聲說:不!這是我的故事,沒有人可以否定她!

女神,當他勇敢的說出自己的故事,
此時才真正地成為可以召喚眾人的女神。

張貼者: 王增勇 位於 下午 10:24 0 意見

標籤: 敘事, 社工專業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7,2008 03:04

社工,你對誰效忠?-- 轉載王增勇老師文章‏

加拿大原住民正在進行一項兒童社會工作的教育改革,我本來以為是課程內容、教學師資、實習方式的改變,結果卻發現重點在於,當社工進入部落擔任兒保社工時,在接受部落對他的訓練之後,當他要正式成為一個社工員時,他要在部落眾人面前接受長老的祝福,表示他願意從部落手中,在部落長老的指引下,承擔保護部落兒童的重任,一旦失去部落的信任,他將失去執行這份工作的權利。這個儀式要告訴社工的是:當社工進入部落時,你要很清楚知道自己效忠的是部落,不是民間組織、不是國家。
回到台灣,在部落工作的社工效忠的是誰?每月要交的報表是回應誰的需求?實務中看到多少有新的部落工作者淹沒在政府要求的報表中?或是花力氣辦理部落不需要卻是政府要看見的活動?承接到政府方案的組織,有多少是部落的在地組織,或是與在地部落有密切連結的組織?進入部落的文化能力在政府委託案的評鑑中,又該算在那個項目中?社工相關科系的學歷要求更扮演排除對部落有感情的助人者進入部落社工位置的角色。證照化建立在排除別人參與助人工作的邏輯之上,我們社工專業到底是助人還是害人?論述上不斷說充權或優點觀點,卻看不見我們所建立的專業制度正在不斷製造「原住民只能是案主、漢人才能是社工」的種族排除機制。助人者(專業)沒有看清楚自己害人的潛力,就不會停止好心卻害人的可能。
部落需要很高的自信與勇氣,對每個進入部落工作的社工進行這樣的入行儀式。當這一天降臨時,我會笑著記錄這歷史性的一刻。
張貼者: 王增勇 位於 下午 2:15
標籤: 兒童福利, 原住民, 社工專業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7,2008 03:42
本部落格歡迎大家發表意見,惟請勿撰寫不當之言論(例如:粗話),請共同維護部落格的清新風氣。版主擁有所有權力刪除不當之留言,敬請配合,謝謝。
Posted by 社工專協 at January 17,2008 11:06

TO白色社工專協:
贈送曾經以為是我的安全港協會一句話
晉惠帝至理名言:「何不食肉糜?」
與你共勉之
繼續發揚光大喔
祝福你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7,2008 14:15

粗話VS清新
藍領犯罪VS白領犯罪
很高興
我面對的案主群
我面對的同儕夥伴
不知道何謂清新特質(我是這般推想ㄉ)
我們只是社會階層最底層一群粗人

但我心疼專協你
原來你是如此缺乏自信與勇氣
所以必須採取高壓的模式
維持政權的穩定性
再與你分享一些影片(64天安門事件)
如果在清新工作結束前
有空可以上去看看喔
印象最深刻
是李鵬在大會上表述的重要一句話及手勢
讓我想到你

毋忘六四 - 血染的風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gKd6MOTw5g

改編毋忘六四 - 血染的風采

詞:陳哲

曲:蘇越

唱:梅豔芳

也許我告別將不再回來,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也許我倒下將不再起來,你是否還要永久的期待?
如果是這樣,你不要悲哀,社會工作的旗幟上有我們血染的風采。
如果是這樣,你不要悲哀,社會工作的旗幟上有我們血染的風采。

也許我的眼睛再不能睜開,你是否理解我沉默的情懷?
也許我長眠再不能醒來,你是否相信我化做了山脈?
如果是這樣,你不要悲哀,社會工作的土壤里有我們付出的愛。
如果是這樣,你不要悲哀,社會工作的土壤里有我們付出的愛。
血染的風采

與專協公勉之~~~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7,2008 14:29

粗話是一種情緒
社工們應該懂吧?
在既成的事實下
無奈的人連一句粗話都不能講
那人性的尊嚴又幾何?
不是為社工好的人
不會來這裏發聲的
有不妥的用字用語
看的人不舒服
說出來便是
刪別人的文字就有點霸道了(他又沒傷害到別人)
還是說
專協與父權社會劃上等號了?
或者是說
要教社工把專業建築在霸權的基礎之上?
呵呵
我父親常常告訴我
讀書別讀到背上
看樣子讀書讀到背上的人還真是不少...
如果這篇文章讓你們不舒服
就請刪了
副本我謄在自己的部落格便是
Posted by 喬社工 at January 17,2008 21:41

看過"粗俗ㄉ社工"那篇文章
也是不見了的文章
然後覺得專協真是小題大作了
Posted by anotherJane at January 17,2008 23:03

引用王增勇老師撰寫的一句話
九0年代是社會工作專業良知最煎熬的時刻

撰寫那篇專協所謂不合宜的文章
是在寂靜夜半
面對自己良知
熬不過
痛恨自己
哭著寫出來

想到盡了全力
我的案主還是走上自殺
因為我們自以為專業的介入
讓案主背負更沉重的烙印
而我們還......如此自以為

我並不反專業證照
但這時刻
有多少一線社工
仍處在懵懂未知甚至雙重剝削的情境之中
專精化
其意義何在

我擁有形式外ㄉ條件
我可以不顧倫理道德繼續享受世俗高品質的工作環境
但這不是我從事社會工作的初衷
我的良知懲罰著我

很多朋友的社工學弟妹
已經放棄考社工師證照
不是少數
而是一群
但這不是反對社工證照精英化的目的
也不該是形成這般對立
非黑即白的互動關係
但很顯然的
主流派
已經越趨獨裁

謝謝喬社工師
套用我同事說的一句話
總還是有一群人默默的在為社會工作實務界盡力
但這個霸道的組織
雖然它不介意
但已經失去一位社工夥伴的認同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7,2008 23:28

本來我習慣逛逛專協的部落格,但是我再也不會上來,因為這裡成為粗俗的社工及喬社工員不斷抒發情緒的看版,如果這是關心社群的方式,至少我要表示,我不要再忍受你們的言論可以嗎?如果你認為專協是霸道的,那你們又要使用它的管道發聲,有本事回到自己的部落格啊!說穿了,你們還不是希望很多人看,因為專協部落格很多人會上。算了就當作你們崩熬了!讓你們繼續發作吧!不過我拒絕再看了!!!
Posted by 無法忍受粗話的社工 at January 18,2008 20:00

朋友我支持你
Posted by 同意無法忍受粗話的社工的社工 at January 18,2008 20:01

無法忍受粗話的社工:
謝謝你的指教
很抱歉
個人過多且情緒抒發的發言
造成你甚至更多社群同仁的不舒服
我想像你說聲抱歉
但也請你毋須為了邊緣社工的言語
而影響你對社群部落格的支持
這是屬於大家的空間
若我影響了諸位
我想是我該作為修正
而非你們遠離社群討論
在此鄭重向你說聲道歉
粗俗ㄉ社工
Posted by 粗俗ㄉ社工 at January 19,2008 12:51

恩~
我也道歉
舒發了過多的情緒
"無法忍受粗話的社工"
以及"同意無法忍受粗話的社工的社工"
跟你們說抱歉

粗俗的社工
就到此為此吧
人生還有許多其他的事要做
未來的路一起加油~^^

已經不是社工的喬 2008/1/20
Posted by 喬 at January 21,2008 00:00

有容乃大
聽聽不同的聲音
並沒有什麼不好
Posted by anotherJane at January 21,2008 23:09

他們說的都是事實與困境.
畢竟修法的人已經爬到某"階級"
所以也許忘記這工作的核心價值在哪??
追逐權力是一種慾望.達到之後的快感與優越感早已籠罩在這些人的心中,而忘了自己的權力原是來自於眾人所賦予.....而要別人閉嘴.
修法是為了解決目前實務上的困境.

個人認為目前既然實務上已經逐漸肯定社工師執照並視之為評鑑的內容,實在沒有必要增設專精社工師執照.

如何保障社工在職業上的人身安全與報酬和專業認同才是刻不容緩之事.

...看來醫拹那張專科社工師的執照可以丟到垃圾筒去了...
Posted by 支持勇敢的喬社工和粗魯社工 at March 6,2008 01:21

社會工作師法出現重大瑕疵,所以不論有執照或沒有執照大家都是社會工作師

各位親愛的伙伴,因為最近社會工作師法修正後頒佈施行,但個人研讀相關法條與歷年修法記錄發現重大問題,在指出問題前,有幾個問題大家不妨試著回答。

問題1:依據社會工作師法規定社會工作師是指?
   1.指依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技術,協助個人、家庭、團體、社區,促進、發展或恢復其社會功能,謀求其福利的專業工作者。
   2.中華民國國民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3.以上皆是。

問題2:依據社會工作師法在哪種社會工作師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虞者可以請求警方協助?
   1.由社會工作師執照且登記職業的社會工作師
   2.公職社會工作師施行業務。

問題3:依據社會工作師法規定社會工作師依據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守則執行業務,涉及訴訟可向何者尋求法律協助?
   1.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2.社會工作師公會
   3.各直轄市、縣
   4.受雇用之機關母團體
   5.以上皆是






以下就法律面為大家解答

問題1的答案為3,原因是因為社會工作師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與第二章資格取得之第四條做了不一樣的規定,所以只要符合
第2條或第4條的社工伙伴們,恭喜大家,我們都是社工師。但是第4條的社工師比較慘雖然是有牌照也可以使用社會工作師或專精社工師這個名詞
,但也因為這個名詞所以違反相關規定會被罰錢。

問題2的答案為2,很抱歉對於那些領有社工師證書的社工伙伴,因為你們沒有具備廣義公務人員身分,因此依照社會工作師法規定
受到保護的只有依據社會工作師法具有廣義公務人員身分(如:接受政府單位方案委託之社會工作師)才能適用,所以,請有執照但沒有廣義公務人員身分的
社會伙伴記得工作時遇到危險,打110報警務必要請警察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例如被人跟蹤,可以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處以罰鍰,所以為確保各位社工伙伴的人身安全,請務必熟讀社會秩序維護法,並在適當時機提醒警察同仁有這個法規喔。

至於問題3的答案為5,因為所屬之團體有很多種類,但如果以社工師法第3條規定,中央為內政部,在地方為縣市政府,而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為地方自治團體,故自負有提供法律協助之責任,至於社工師公會為人民團體法所規範,故也適用,至於雇主本原本就有提供法律協助之義務,故答案為以上皆是。

上面這些問題只是讓大家有機會可以看到一些社工師法的重大問題,這次的修法從內政部公布的施行細則草案,僅見關於社會工作師執業的規定,但是社會工作師法第2條與第4條如此重大之立法缺漏,竟然沒有再修法時修正,也沒有在施行細則中謀求補救,所以就法論法,有些社工伙伴因為未變更執業處所而遭處罰鍰,但社會工作師法自立法以來重大缺漏即告存在,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是否有無效之疑慮,尚有極大討論空間,若有人可聲請大法官解釋法律,不知道社會工作師法在法律明確性上,能否受到大法官之認同。

社工日將近,又到了準備社工師考試的前夕,經過深入研讀社會工作師法後竟發現如此嚴重問題,不知道各位先進如何看待,但我個人又有一種被所謂專精立法迫害的感覺,甚至覺得
社工師法為社會排除做了最佳的立法示範。

大家不妨轉寄給社工伙伴,最好有學界或參與立法的先進可以出來解釋或澄清,否則今年社會工作師考試若問到社會工作師法相關問題實在不知如何回答起。
Posted by 修了N次都覺得沒有修到重點的小社工 at March 14,2008 16:47

謝謝,修了N次都覺得沒有修到重點的小社工,提供不同層面思考的方向及用心!
小小小社工思考中~~~~~~
Posted by 小小小社工 at March 15,2008 00:16

只要修法迴避掉社工工作權的一天
社工專業發展就從不可能

薪水低 工時長 勞心費神還有工作危機
就算一個新鮮人多有熱誠
當初進社工這一行的熱情也會磨損

助人工作不是也不只靠錢去鼓動的
也不是只靠無垠的理想 還是偉大的自我犧牲
兩者並重 畢竟助人工作在這功利社會下
工作者沒以
自我實現的意志與養家餬口的打算
是難以持續下去的

但做不久,還要發展什麼專業?

專業的發展
假若是創新更符合案主需求的協助策略與模式的話
我想可以這麼說:
專業從來不可能是從政策擬出來的
你要發展助人專業
就只能讓第一線工作者們從長期的工作生涯裡
共同發展出來
可惜絕大部分基層社工與社工專業團體(我從不認為有什麼高層,因為有沒有代表性都是個問題)關係疏離

聽不到沒關係 放下身段
走進我們身邊吧
假若你能體會
我們不是常常有空去開會
到了現場也不一定能吐苦水
但現狀或許還繼續維持呢


我話不粗俗 或許刺耳
社工百百種 我相信大部分社工的處境
都是會在心中產生以上的疑慮
Posted by Exic at May 12,2008 17:57
專業社工師請瞭解法規後區分為
法院組刑事組醫療組兒少組婦女組中輟生組
綜融組配合警察局 醫療院所 學校單位 記者 等
讓民眾瞭解術業有專攻不是三腳貓功夫而已
社會工作不單純只是助人工作是減少社會新聞發生的工作一樣是社會科學動筆桿請將良心拿出來
想想若是只以慈善為志業任將他人的捐贈不知愛惜任意糟蹋一再缺乏當前國難貧窮時期危機感
專業人員請有解決社會問題的專業能力
Posted by 小蝦米 at July 16,2008 19:12
我今年報名考社工師,但是隨著考試時間越近,越不知道要不要去考,即使努力的準備,看著錄取率極低的社工師考試,又心想著擁有這張證照對我的幫助有多大?讓我準備的越來越無力…

很多人知道我讀社工系,都以為我以後要去當慈濟志工,
我努力拼死拼活的準備,卻不一定能考得上,大家說考個三、四年拿到社工師執照是正常的,當你擁有執照,每個月也僅多出一、二仟的薪水,工作福利、薪資、社會地位卻沒有成正比的改變。

那考取社工師的證照對我們這些社工新鮮人來說,意義到底在哪兒呢?

有哪位前輩可以告訴我嗎?
Posted by 剛畢業的社工人 at August 11,2008 13:37

噯!看了大家的諸多想法,真的很贊同。
尤其是喬老師。

我剛從台灣社工界龍頭之ㄧ的某基金會離職,
說來可悲,是我抗壓不足嗎?
但在當我踏入我夢想中的工作後,一整年的時間,
我的上班時間根本不是按照正常的時間,幾乎是12小時工作。是!我領的是超過三萬的薪水,這對一個初踏入社工界的人來說,真的很優渥,但優渥到我是賺錢買棺材,天天靠營養品維生。

超時工作,沒關係,我有熱誠。
但與你共事的組長,卻是個對案主沒有同理心,等待退休且已工作20年資不求上進與專業的人,你的熱誠,只會成為她的威脅,擔心你功高震主。

每天,你要處理案主的事情就算了,還要一天到晚寫計畫,辦活動、開課程,搞的自己像公關公司的一樣,核銷時你還會發現你的經費都是在維持機構營運,實際用在案主上的少的可憐,多用一點,主管就罵,你怎麼可以亂花錢?我不懂,我是福利機構,還是營利機構。

物價上漲,要讓孩子吃到好一點的菜色,勢必超過60元,但不被允許,更別說為孩子們爭取個飲料。我看到的只有一堆人為了討主管歡心,犧牲著案主的權益,努力把政府補助的經費往機構裡丟,要告訴我社福機構沒錢,我...不屑。口口聲聲說要用在孩子身上,我卻一點也沒有看到,組長還自豪的告訴其他同事,我們這組為機構賺了最多錢,我們是大金主,真是大言不慚呀!

你問我,看不慣,離職了要去做什麼?是的,我是那讓許多人嗤之以鼻的輔系生,雖然我選修了超過20個社工學分(實際上38個),主管三不五時表現專業時,噹個兩句,說我不專業的,不如正規社工系的同事。只有在我幫他申請到一筆一筆額外活動經費贊助,外加媒體曝光時,才會對我說,你辛苦了!

要去做什麼?呵~不得不搭上考試的列車,去打拼那一張社工師證照。因為我知道對案主有同理心,沒有用!有熱誠,沒有用!所以,只好加入補習班,參加紙上談兵就能證明自己專業的行列(說真的,我還沒考,就覺得社工師證照的有無,根本無法判定你專業與否?),再不然就是進入公部門,天呀~好無言的台灣社工社會呀!

學界,別說了!當我在研究所口試的時候,那些個道貌岸然的教授,先瞭解的不是你是不是個有心從事社工的人,他在乎的是你是不是有某某基金會、某某公部門的位階,為的是什麼?將來大學部的學生才能去實習,有了實習就有了就業機會,再不然就是希望將來研究計畫,可以相互合作,這就是那些幫我們制訂與修改社工師法的最大受益者。(因為我曾經無聊到,將某大學社工所率取的一般生名單,一個個上網查,率取的沒有一個是一般生,全都是在各大社工機構中擔任要職的中年主管)

噯!說了這樣多,真的有用嗎?我想又只是上網抱抱怨,吐吐苦水,然後世界依舊轉動,社工依舊案量大、流動率大、大家又要參加一年一度的社工師朝聖之旅(講到修法,就不能像會計師那樣,及格的科目保留2年嗎?何必每年大家都這樣辛苦吶?),社工員人生安全依舊只是發個防狼噴霧劑就解決得事情,難道真要有某社工被性侵,大家才要覺醒嗎?呼~越講覺得社工越黯淡...不過我還是發自內心,希望不久的將來,社工界能夠全方位的思考,去蕪存菁,而不是將門檻窄化,讓有考試能力的人當社工,而將真正有同理心,為案主著想的人摒除在外。
Posted by 剛離職的社工員 at September 23,2008 12:25

各位同志:
個人社工所畢業+工作6年後的感想是:社工師法一直以考試做為建立專業地位和爭取社會認同的手段,我也在學校畢業後一度的支持肯定學者們的努力;可怕的是一直出現但我自我實現的衝突當中,原因是基本需求、安全需求在我工作6年後仍無法滿足。
研究所畢業第一份工作在某社福基金會(薪水28,000),工作內容我想大家都有共同經驗,後來努力爭取機會進到企業型基金會(薪水32,000),學做企劃+活動行銷,這之前的經驗共4年,當中呆了二個機構從未加薪。結婚後考量經濟因素只好到社福公部門當人力派遣人員(連約聘都不算喔,薪水多點35,000)。
想表達的是,研究所畢業工作6年了,現在是人力派遣員工+薪水35,000,有更好的嗎?相信很少。未來怎麼辦?目前只想到考公職。考上社工師+專科社工師後?有加薪or退休保障嗎(千萬別回答我勞退6%)?
冒昧的分享自己的經驗是希望,敬愛的老師們:社會工作的未來不要只關心專業制度的建立+爭取認同的方法。我愚昧的認為依市場經濟的供需法則不難發現,思考台灣 有社工需要的、願意花較多錢聘社工的是誰?是什麼產業?是何種提供者?是有必要的。我們能不能多鼓勵增加、多開創這樣的提供者,否則,對我們社工而言,一個產業相對最好的去處竟然是公部門的時候,我相信多數人會認同:「1張高考及格證書比社工師執照分10級專業要好吧?」
Posted by 考高考中的社工 at February 18,2009 16:10
喜歡各位社工先進充滿各種聲音的討論,
讓我可以從不同的觀點思考何謂「專業」。
「專業」似乎不能僅從證照、學分、制度來思考。

在我心理師的工作生涯裡,
互動過的每個公部門、私部門社工,
都讓我打從心裡感動。
Posted by 阿明 at September 8,2009 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