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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9,2009

他者是地獄

剛從牛棚劇場回來,久久不能釋懷。我是去看《奧利安娜》的演後論壇,不論是上星期看演出,回想五年前看首演的《奧利安娜的迷惑》,還是今晚論壇的討論內容,以及討論的氣氛,都彷彿在為我製造私人地獄。沙特說:「他者是自我的地獄。」到底是議題討論,還是語言本身,抑或是別的,才是為我造就地獄的他者?實在弄不明白。

也剛看到牛棚劇訊刊出新一期,有我〈我如何重讀劇評?〉的第二部份。說實的,我還未準備好開始任何關於劇評話語的研究,文章只是我的閱讀筆記。文中我寫道:「所謂對劇評話語的閱讀,無非是一場摸著石頭過河、看著螢火認路之舉,毫不值得讚頌,卻是一種生存之必要。那時我把書中記載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劇評都讀了一遍,現在剛好又把之後二十年的文字又看了一番,如此閱讀,我又怎可能得到什麼結論呢?不,我不是要結論,我只是回溯,看看我跟同代人所寫的劇評文字,和我跟同代人所抱的評論信念,到底是怎樣來的。」不是故作姿態,也不是為自己封後門,而是肺腑之言。

但地獄還有後著。牛棚劇訊同期刊出陳炳釗和董啟章的精采對談,所談的幾乎時我近年一直在想的主要內容。董生再一次提到我在《明報》的文章,虛榮感油生之餘,也深感惶恐:董陳兩位早已在創作上深刻介入了「公共性」的命題裡,什麼時候才到我幹出點成績來?他們都是我十分欣賞的創作者,卻同時又是我的夢魘:他們的創作和言論無時無刻都刺激著我,我沒能及時對此作出有效回應,總覺得是對世界有所虧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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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2009

又是多餘的話



這張告示貼出來的時候,我不在香港。我沒有別的話要跟貼告示的那幾位說,就只有一句:「我常與你們同在。」

同樣沒話好說的,是其餘的所有人。讓我感到安慰的,是朋友們都只跟我說上一句:「可惜!」,而沒有補上多餘的一句:「為什麼?」大概他們都心中雪亮:「話既然是多餘的,又何必說呢?」

這些朋友,都是知己。我實在幸福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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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9,2009

小籠包的汁與熱

(原載於《字花》第十七期(2008年12月)‧「食買瞓‧食」)

我怎能忘記那童年時代的傷痛?媽媽早就告訴我,那肉汁的騰熱,是舌尖所無法承受的,而我就是如此賴皮,如此饞嘴,也顧不得筷子拿得夠不夠正宗,手起筷落,便夾起了那隻蒸氣直冒的小籠包。包子小巧精緻,包皮白裡透黃,皮上的皺紋起伏有致,據媽媽說,包子確是出自的大師之手。可那時的我又怎會有判斷食物美色的能力?二話不說,便把包子塞進嘴裡去。

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還是經常為饞嘴付出代價,然後我便會馬上記起那次小籠包燙舌的傷痛。畢竟燙傷舌頭是一種程度最低的痛苦,但卻又是最丟臉的事。男人大丈夫流血不流淚,可是舌頭之痛,卻遠非一般皮肉之苦可比。像那次小籠包燙舌事件,同桌家人沒有一個同情我,那完全是因為我愚蠢貪婪所造成的,實在活該。

不過,我並沒有為那次饞嘴而後侮。大概是第二次吃小籠包吧?我發現了三件事:第一,我從此愛上小籠包;第二,吃小籠包必須一口一隻,否則滋味全無;第三,吃小籠包的原因之一,就是為了燙傷舌頭。事實是,當那隻白裡透黃的小籠包給塞進嘴裡時,我除了燙得眼淚直標,還遇上了幾重感官上的轉折。

首先是中式包子特有的溫熱和鬆軟,這並非純然的騰熱,更夾纏著只有蒸籠才能焗製出來的火候。然後,為了抵禦突如其來的熱感,我把小籠包停在舌頭上,舌頭微向內捲,在包底和舌頭之間形成一道小坑,再使勁呼氣,希望用氣流帶走熱力。這時熱力會隨風漸散,但小籠包的濃香卻同時直襲味嗅兩覺,我登時血氣上湧,急不及待便咬破包皮,任由包中肉汁流出,這便是小籠包的二度騰熱。

我相信那次燙傷,應該就是在這階段發生。肉汁愈發流出,我也停不了咀嚼,因為肉香溢出,刺激食慾,同時熱力騰發,更需要靠口腔活動來散熱。之後肉汁混和餡肉從包皮破口處爆出,我不得不緊閉嘴唇,任由仍然騰熱肉汁在嘴裡翻滾。汁、香和熱肆意擠進舌底、齒夾和咽喉,整個口腔系統都浸泡在熱汁之中,我終於能用齒夾嚐出肉包之香了。

後來我才聽到「齒夾留香」這個成語,而我也一直相信,這成語是專為吃小籠包而設的,跟鎮江醋和薑絲一樣。

Posted by yam_iamchingkin at 樂多Roodo!23:55回應(0)引用(0)

December 15,2008

訪問

接受沈旭暉訪問,刊出之後一如所料,遭到友儕調侃。迴響最大居然是「洗盡鉛華」、「背後的男人」、「公共知識份子」、「不愛炫耀」、「多才多藝」和「李香蘭」,反而我更想多說的「social phobia」、「role models」和「publicity」,卻不得民心。鉛華洗盡之後,感覺有二:

1. 年輕時幹過的荒唐事,天網恢恢,別妄想可以隱瞞;
2. 記者有其天職,他們都不願為寫篇亮麗鏗鏘訪問稿,而來個斷章取義指鹿為馬。錯的是「訪問」這一表達形式本身。

二樓書房兩極生存之道
《明報》「星期日生活」
20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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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5,2008

那街頭藝人的夢

(原載於《META》(革新號 - 05),Roundtable,2008。)

那早就不是一個可堪記憶的時空。我記得那時的空氣淒冷徹骨,心火卻燒得正旺,如果說這是一種消耗青春的方法,大抵我再也無法經歷另一次如斯的旅程。或者說,把那些街道名字牢牢記著,本就是奢侈之舉,既然國度是陌生的,人也如同陌路,那麼就只有這些身懷絕技的街頭表演,才能讓青春變成另一場表演。是的,青春可供表演,也因此之故,我才能輕描淡寫便記住了那群歐洲街頭上的無名藝人。是一份街頭表演的特殊靈光,照亮了我在旅途上一片丹心,我於是忘記了自己居然曾是一個冷淡的街頭觀眾,把零落的銅板投在地上,對藝人輕身挪移一顰一笑卻絲毫未覺。

直至很久以後,我才在一個炎夏潮溼的書房裡,讀到一個街道現代性的小故事。在一段很長的時間裡,人們的房門都是緊緊閉著,他們把自己最私密的心事巧妙地鎖在心房,好好保存,然後隨手帶上面臉,便輕裝上街,幹著公共人應幹的事。歷史社會學家心存懷念,把那一個美好歲月說成是大方得體的時代,因為人們都懂得修好心房,也有本事在街上演好自己。然後呢?據說有人把街道開得平直寬闊,有人將街頭兩旁裝得琳瑯滿目,之後燈泡亮起了,煤火也燃燒著,遊蕩者也給帶上時代光環,變成現代街道的帝王。但很不幸,他們再不願為公共領域說些什麼,甘心做沉默的觀眾。

這可算是一個最壞的時代吧?歷史社會學家誠心誠意地告訴我,公共人走了,退出了歷史舞台,剩下一小撮愛在公眾視野中騷手弄姿的政客、知識份子和潮流達人。公共藝人努力鑽營化妝術和演說技巧,務求為著一場又一場驚心動魄的歷史表演全力以赴。聽到這裡,我心下一驚,連忙打開電視機,只見一眾魑魅魍魎乘勢而出,直襲而來。他們技法精奇,演出神化,大有身心合一之能耐,是我輩平民無從企及的。我看得眼傻了,世間竟有如斯化境之輩?還道這才是最好的時代?

後來我終於醒過來了,手上仍握著那厚厚的社會學巨著。黃昏之光剛過,我亮了桌燈,櫃中書影紛至沓來,我以為又是那群無度的魑魅魍魎,嚇得身子不受使喚,突然,腦子映出我曾聽過讀過的一堆理論、真理、觀念和意見,如絲網般羅織著腦膜,在腦子裡壓出一道網痕,然後是血跡,再是血注如泉。我感覺暈眩,身體卻毫無異樣。就在我失去知覺前的那一刻,突然眼前一白,我再一次遇見了那道深秋的石橋。

我已經忘記了,那裡到底是巴黎、布拉格、維羅納(Verona)還是亞威農(Avignon)?跨過城河的橋,也跨越了現代性,輕沾著中世紀的水面。那時,橋上的人在看風景,而你卻在注視著她。這個近乎完美的女體好像一絲不掛,只將皮膚髹成青鐵之色,再弄出一副莊嚴的優雅狀。路人走過駐足觀看,有人面露不解,有人一臉好奇,有人會心微笑,也有人說三道四,這時你才發現,原來女體不是舞台上的超級偶木,她生活於表演與真實之間,在私密跟公共之間遊蕩。你的心神給折騰了幾番,才狠下心腸掏出一枚銅板,放在女體前的小布籃裡。終於,她笑了,那是一個衝著你而來的笑靨,美得不可方物,美得顧盼自豪,你,只自覺無地自容。

當我們只願做旁觀者,我們就要永遠失去面對世界的激情。這是歷史社會學家的預言。我曾經認真觀察過香港街頭的藝人,但每次我跟只願當旁觀者,最終敗興而回。橋上風景終究迷人,他們創意無限,陰陽怪氣,遠勝於暗街後角的潦倒乞丐拉著走音二胡,也強於不知何來的殘肢廢人賣弄淒涼。有時我良心發現,掏出銅板輕放地上,然而那橋上女體的笑靨終是勾魂攝魄,我想念得起勁,終歸也比苦命人來得吸引。也許長期活在沉悶城市中的我們,青春之火早就消耗得一干二淨。你還能記得小時候的唱遊課嗎?不,在我的記憶中,僅僅依稀藏有大學迎新活動中的營火熊熊。他們教曉我跳一支不知所云的怪舞,然而我卻樂在其中。那時我不再有旁觀者的憂心忡忡,因為世界已然灼熱起來,我們都成了表演者,給自己消磨張狂。歷史社會學家的預言彷彿突然失效了,我終於能真心真意地把私密鎖在心房,讓身體徹底暴露在公共之中。那支給我跳得極度難看的舞,終成了我的墓誌銘,自此之後,表演的我死了,跟青春一同埋葬土下。

靈光畢竟只是靈光,當蠟炬成灰,靈光泯滅,一切又復歸舞台邏輯,別人好好的演,我冷漠地看。我想把一整櫃的書籍推倒在星火中,容它釀成巨火,讓我在浴火中經驗火與身體的表演關係。我也想化作另一個飾演街頭塑像的女體,跟那群演奏詼諧音樂的音樂人、拋樽呑火的雜技人、說相聲罵街棟篤笑的街頭智者、還有下筆如有神助,演說鏗鏘動人的公共知識份子,同心重建城市,創造出一座奇觀處處的公民社會。

圖片來源:http://mooreslore.corante.com/

Posted by yam_iamchingkin at 樂多Roodo!4:10回應(0)引用(0)

July 28,2008

夏讀戰記

書展之期,倒反不願與書為伍,在書店攤裡盤桓天半,刮來幾本想讀未讀的特價書,也為朋友的新書發佈插科打諢一番,書展之約依然如故。日前《明報》黎佩芬來電約稿,引得我思潮不定,老想著關於閱讀的種種。匆匆為文,總覺有欠輕盈,黎佩芬編者言道:「我本來是要請他來一帖清涼劑的,用讀書解暑,他卻說,書海茫茫,他做的是作戰的準備,他從不輕看書本的重量。」實在慚愧,書未必要天天讀,但書的重量,終究未敢忘記。這是為「執」之一種。

(本文原載於《明報》「星期日世紀」2008-07-27)

夏讀戰記

以書為伴,是一種被虐狂。我很少覺得閱讀是消閒好玩意,每當深陷閱讀的狀態時,書便成為了敵人,它要讓我戰勝,讓我征服。可閱讀是一場終身大戰,我總是被擊敗,被嚇倒,尤其在香港的七月天,這個號稱閱讀的季節裡,我們都以為可以大快朵頤,讀個不亦樂乎,誰不知這才是書本盛氣凌人之時,我們之敗,自然在於形勢比人強,好書太多,時間太少,早已是閱讀的金科玉科。但更多時候卻屬非戰之罪。

大概是第一屆的香港書展吧?我跟哥各湊了幾百塊零用錢,浩浩蕩蕩來到書展現場,買下一套三十六冊的《金庸作品集》。然後媽便說,先別逛了,馬上坐的士回家吧。自此我也再沒有為書展而「打的」回家,然而直至很久以後,我才明白,為了保持與書本作戰的狀態,「打的」此等安逸之舉,是決計不行的。書展其實不是「逛」,而是「戰」,書展根本就是一個「與書抗爭」的戰場,沒有戰意,你便不會有猶在百萬軍中穿插遊走,突破重重人海的勇氣和決心;沒有戰意,你就無法在面對堆成書山、砌成書堡的攤位前不動聲色,冷靜地尋找山中寶藏;沒有戰意,你亦沒可能按奈得住,靜待書山將近崩塌的書展尾聲,在減價牌子下搜出大堆十元八塊的好書。於是,我堅決讓自己變得幹練,置好大背囊、購物袋、以至旅行喼等裝備,清楚盤算好在展館內外的長征路線和主要戰場,然後等待一個最佳時機,通常是平日下午或書展結束前一兩小時,便昂然邁開大步,逆水之寒,紛至沓來。

買書跟閱讀都是殘酷的,書展過後「打的」回家,只會讓我自覺懦弱,無法駕馭書的重量。是的,書的重量,首先在其物質重量,然後才是它的價值重量。有一個說法是這樣的:在香港,如果你拿著一部沉甸甸的名著,比如說是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吧,然後坐在地鐵車廂內細心閱讀,你很可能會遭到無情的白眼歧視。遭人白眼我絲毫不怕,怕的僅是書的重量。

與書作戰的首要條件:力量。打閱讀的仗,時間一長必敗無疑,這便是「時間太少」之迷。我們只能效法毛主席打游擊,偷來坐車等人吃飯睡前的時間,翻上兩頁,細讀幾行。沉重的書,攜帶不便,捧著不順,不利於站著閱讀,尤其是在搖晃擠迫的書廂裡。我常努力練習握好各式重量形狀大小的書本的竅門,但歸根究底,力量凌駕一切,你有本事一手捧著一本七八百頁的《尤利西斯》,另一手緊緊握著車廂扶手,再開出一個四平馬,在顛簸的車途上仍能穩住馬步,穩若泰山,你才有跟重書拉鋸的資格。

所以我才一直是喬伊斯的手下敗將,是曹雪芹的手下敗將,也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手下敗將——除了《地下室手記》一役之外。後來我轉戰小書,以為書身輕了,就有勝利的把握,於是我把本雅明的《機械複制時代的藝術作品》放進小背囊裡,拍手便走。手執不上百頁的小書,自然游刃有餘,然而我還是輸了,而且輸得相當難看。只能慨嘆時不與我,七月之夏果真是好眠之時,這時的公眾地方彷彿都是供人經過,而不容人們駐足。當然夏陽未必毒,但配上煙麈廢氣,還有經過精密設計的短窄街路,夏日街頭,盡成荒漠沼澤。於是我急急攜著那本輕巧的本雅明,撤出日照之地,退入冷氣瀰漫的場所裡。

從沒有人說過公眾地方是不准閱讀的,事實上一眾考生學子早就進駐了快餐店和咖啡室,但對於我輩與書作戰的戰士來說,難道不是應該追隨巴黎左岸知識分子的身影嗎?為何偏偏要跟考生學子爭一日之長短?他們所到之處,遍地筆記,討論之聲此起彼落,靜心閱讀的氣氛蕩然無存不在話下,我甚至曾經試過在某星巴克裡瑟縮牆角,為跟旁座的學子共享一盞甚具「情調」的暗燈,得被迫把他們的微積分都聽得清清楚楚了,反而任由本雅明的消逝靈光真的消逝了。後來我也試過轉戰麥當勞、大家樂、商場food court以至樓上cafe,所到之處,雖然偶有勝仗,但還是損兵折將、敗陣而回居多。

幸好,我終於讀完這本多年前從書展買來的本雅明,儘管為了戰勝它,我已不知轉戰了多少個冷氣場所和擠迫車廂,也不知受了多少可能遭人白眼的心理折騰——是的,那不過是心理折騰,而不是真正的白眼,事實上歧視我在公眾場所讀本雅明的,可能只有我自己,而狀況更可能是:根本從沒有人注意你看什麼書,更枉論是歧視白眼了。可是,這種不經已的漠視,難道不是一種更大的歧視嗎?每年書展過後,總有朋友問我這年買了多少書,花了多少錢,而我卻總是期待他們能問我買了什麼書。可惜每次期望也準是落空的。這個自然,好書既多,朋友們不是藏書家也非出版商,縱使我能如數家珍把書名一一說出,他們也只會報以一臉茫然,讓我弄個自討沒趣。若連朋友也都如此,何況別人?

少年時候,我常有一個俗庸的幻想:在咖啡店內,我捧讀著一本頗有水準的書,忽然眼前出現一位美貌女郎,亦拿著相同的書,迎面而來向我搭訕。當然這種青澀情節從未發生,如今想來,不是美貌女郎也行,不是相同的書也行,不跟我搭訕也行,我唯一所願,有人跟我一樣看著書,也願意花上一瞥的時間打量一下我所讀的書,然後報以或是欣賞或是鼓勵的眼神——這不為吹噓我這故作文人的姿態,而只為對我與書作戰作出一點精神支援。起碼讓我知道,閱讀雖是一個人的戰爭,從未進入公共視野,卻仍有很多的跟我一樣的同志,在夏日的長街上,而不是躲在靜寂家中,與書本孤獨地作戰,以保存艷陽下的閱讀靈光,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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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3,2008

《字花》十四字花語:文學共同體

(此為《字花》之序。每想到香港文學領域之情態,總覺思緒紊亂,點滴心頭。字花之語既是雜誌之精神,也純屬個人之未完心圖。)



(原載於《字花》第十四期(2008年6月))

搞文學雜誌,總會有很多人問你「什麼是文學?」之類的問題。因為《字花》的緣故,我也曾回答過這問題很多次。每次回答起來,雖然定必是冠冕堂皇洋洋灑灑,但心裡卻實在很不踏實。我對文學自有一些很私人的想法,但作為一本文學雜誌的編輯,我又應該如何看待文學呢?之前我曾在〈字花語〉中寫過,文學雜誌應當有其「黨派性」,所以自上一期《字花》改版以來,我們也特別期望讀者能注意到《字花》的個性轉向。我聽過最有趣、但實際上又是最在預計之中的讀者意見,可能就是:「《字花》好像愈來愈政治化了」。真的政治化了嗎?對於一本文學雜誌,怎樣才算是「政治化」呢?

或許,很多人都覺得文學應該要乾淨乾淨的,文學抒發情懷、令心感動,是心靈的故鄉,一切與政治掛勾的文學都是要不得的,所以才會有「純文學」這一彆扭說法。某些老先生曾「告誡」過我們,搞文學雜誌從來都是困難的,《字花》的成績得來不易,我們實在應當懷著「感恩」的心,更應當持守搞文學所必備的「獻身精神」,千萬不要常常在資助和市場的問題上轉牛角尖,還是好好推廣文學吧。我明白老先生們的立場,也體諒「純文學」的說法,但我實在無法忍受這種空洞腐陳的修辭。有人說《字花》過份政治化,我倒想反問一句:為何總是要用如此「潔癖」的心態看待文學?文學不是空談心性,沒有足夠的資源、沒有市場的考量,如何能在現實上「推廣文學」?更何況,要真正「推廣文學」,我們務必要將文學從空中樓閣逼迫下來,然後把生活浸泡在文學之中。這樣,文學就必得是一種政治,一種生活的政治。「純文學」之說沒錯,但只是把握了文學中的一小部份而已。

為了改版的編輯工作,我曾花了好些時間,把過去的《字花》都重讀一遍。令我驚訝不已的是,當中居然已凝聚了很多反覆出現的名字,大量一同關心的議題,還有互相感染的思想情懷,以及共同擁有的文學經驗。直到此刻,我才真正相信,文學確實有集結人群、令世界變得美好的能耐,這是因為,文學本就在共同生活之中,而不是在經典作品之內。借用當代法國哲學家南希(Jean-Luc Nancy)的說法,一個文學的共同體就是「不斷抵抗將它帶向完成的一切,它表明了一種難以壓制的政治危機,這種政治危機反過來又對『文學』、對我們無限抵抗的銘刻提出了要求」。哲學家用語艱澀難懂,但他的意思倒是顯淺不過:文學早就寫在生活之中,文學製造政治危機,也解決生活困局,因此文學必須存在,我們才能擁有共同的生活經驗。

我想像,《字花》就像一部文學機器,當它的煙囪噴出蒸氣,當它的齒輪高速運轉,文學的能量就能慢慢被釋出,而人們也將結束精神上的飄泊生涯,就地紥根居住。漸漸地,一個「文學共同體」就會形式,並以「文學」之名,開始改變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世界。《字花》改版,不過是改裝這部文學機器,並加大馬力,釋出更多文學能量,讓這個屬於我們的「文學共同體」長得更加健壯。這也算是「政治化」嗎?好的,就讓我們「政治化」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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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2008

書叢下的失敗者

(本文刪節版曾載於《新京報》(北京) 2008年5月24日,刊登版題為〈羅志華:為書而生 為書而逝 〉。[link])

紀念他的網頁,好像已有很多天沒有更新吧?大概在追思會過往,大家都抖擻精神,把哀傷擱在一旁,重新投入生活。有人說,那是一個閱讀的壞年頭,一位半生奉獻書海的書店老闆,居然被倒塌下來的書壓死了。那彷彿必會成為久久不散的創傷:為何我們的閱讀時代總是如此敗壞?

香港青文書屋老闆羅志華的死,本來只是一場純粹的不幸事件。2006年,這家老牌藝文書店因承受不起租金暴漲而被迫結業,羅志華於是把數以千計的書籍暫時搬到九龍大角咀一個分租貨倉儲存,靜待下一個重新開店的時機。不料在今年2月4日年廿八時份,他如常返回貨倉整理書籍,二十多箱書突然塌下,將這位愛書之人壓困在書叢之中,最終失救致死,直至十四日後才被大廈看更發現。

報章最初把事件報導成一件尋常的意外事件,我們於是都輕易略過了,直至過了整整一天,羅志華的好友跟顧客才漸漸明白,這件在大城市之中毫不起眼的小意外,原來已在不知不覺間在我的閱讀時代裡劃下了一道傷痕。資深傳媒人馬家輝說,羅志華的死很「黑色幽默」。是的,那是黑色的,但不幽默。還有很多紀念文章中的說法,都是一些過份浪漫的修辭。對於一個賣書者的孤獨,或許只有羅志華的同業好友,跟青文分租同一單位辦曙光圖書公司的馬國明才能明白。馬國明如是說:「他的死不是黑色幽默,他或許只是香港這個大城市裡小人物,但正如一條鎖鏈中最弱的一環才是最具決定性,小人物的遭遇才是整個社會最真確的寫照。只有對書不熱情的社會才會由得書籍在貨倉裡積存發霉發臭,最後更活生生將一個好端端的人埋葬;被人們高舉為文化化身的書籍在香港這個社會裡居然成為殺人兇手,香港社會不是很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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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9,2008

《字花》十二字花語:《字花》與黨派性

(此為《字花》之序。新舊交替之時,十字路口之處,易水之寒驀然而生,直上心頭。故為文記之,以表我文人之俗態。)



(原載於《字花》第十二期(2008年2月))

1943年,日本思想家竹內好寫下他早期最重要的一篇文章:〈《中國文學》廢刊與我〉,與此同時,他把自己苦心經營了足足九年的「中國文學研究會」一手了解。在文章中,竹內好道出了他廢刊與解散研究會的一個重要理由:研究會已喪失了「黨派性」。他回憶起在成立之初,研究會也曾經歷過生成自我中必不可少的內在矛盾,經過不斷的爭論,他們漸漸從環境中分離出自己,並試圖反過來使自己重新支配環境。然而,正當研究會開始在當時的日本知識界發揮影響力,竹內好也痛苦地發現,他們草創時的內在矛盾已遭徹底消解,自我否定的動力也消失殆盡,研究會正步向世俗化,也就是遭受環境的重新主宰。他深切地明白到,「不包含死的生,不發出疑問的思想,不以自己本身力量完成發展的文化」,將意味著意義已經消亡,他只好作出這個深重的決定。

沒有人能切實把握竹內好口中的「黨派性」所謂何意,但從文中的一句話裡,我彷彿萌生了一種不能言喻的感悟:「個體不是通過掠奪其他人體而支撐自身,個體必須在自己內部產生出通過自我否定而包容其他個體的立場」。促使個體生成的驅力有二:其一是內部的自我否定,其二是對外部的包容。竹內好以黨派比喻結社,意思是說當一群人為著某個特定目標而聚在一起,那就足成黨派。黨派之生成跟個體之生成毫無異致,而這種「在自己內部產生出通過自我否定而包容其他個體的立場」,大概就是竹內好的「黨派性」構想。

據說,由於新陳代謝的關係,人的細胞物質會在三個月內被徹底替換,也就是說,若以物質性作為考量基礎,三個月後的「我」,便不再是「我」。為了維持人的自我統一性,「我」作為支撐身體的主體必須存在,身體的新陳代謝不斷去舊納新,在物質性上否定了身體,卻因著這種自我否定性,「我」才能以存活下去。否則當新陳代謝停止,身體便會變成乾屍,而「我」也再沒主體性可言。

人有僵死腐朽的一天,團隊也有解散廢止的時候。在某種意義下,《字花》也是一個物質性的身體,它的存在意義,並不在於出版了多少期,或包攬了什麼人,而是在於它的「黨派性」有否喪失。十二期裡,《字花》贏得了讀者的稱譽,亦耗盡了草創之時的朝氣。團隊成形成態非一朝一夕,兩年下來,《字花》已磨合出一種獨特的風格和編制。我們可以選擇保留,也可以選擇革新,但最令我不知所措的是,當團隊內的自我否定和包容他者的意識隨著草創的朝氣消失,《字花》新陳代謝便會停下來,而所謂「多元」亦將變得虛偽多餘,然後在四、五期之後暴成一條文學乾屍。又或者,在盲目改革的迷思之中,遭逢邁向媚俗的命運,最後在我們自己的提議之下被廢掉。

《字花》勢必要有所變化,不是為著標新立異,而是要維特這種「黨派性」,那怕只是我個人挪來借用的一個說法。至於親愛的讀者,亦務必要看見《字花》未來的革新,如此才能以「文學」之名保證,《字花》可繼續在這片貧乏的土地上,有尊嚴、有價值地存在下去。我相信,失去了我,或失去了任何一位,《字花》仍有足夠的理由繼續存在,但若失去了「黨派性」,一種促進新陳代謝的力量,它便再無生存的價值。在這十字路口上,我好像開始明白竹內好當時的心情,至於未來的事,除了關於「黨派性」的臆想,我還能知道什麼?

Posted by yam_iamchingkin at 樂多Roodo!19:07回應(0)引用(0)

January 26,2008

「租界.多餘的話」之十二:怎樣寫評論?

(原載於《明報》「世紀:租界.多餘的話」,2008-1-26)

我是一個書評人,有時也寫寫文化評論。這是歷史的偶然,幸好尚未是歷史的錯誤。作為一種書寫類型,書評的位置實在糟透,書寫的人迷戀創作,講求原創性,但書評卻是依附在另一個被稱為「書」的文本之上。「書」的原創性強勁,也是讀者的注目焦點;書評出身寒微,也先天不足,只能站在「書」的身旁,聊作點綴,自然沒有多少讀者會認真對待它。文化評論會幸運一點,因為對象是抽象得離奇的「文化」,書寫者因此有機可乘,能在書寫過程中有所發揮。

寫評論的人應該經常自問:評論的標準是什麼?官方的說法是:「客觀持平,實事求是」,但這所謂「標準」,無疑是一種考試式設題寫作,是評論的緊箍咒,窒礙評論水平的提升。我從不相信評論上的客觀性,因為我們作評論,不是要大家都點頭稱是,而是要展示評論者的思想姿態,進而讓人的思想跟世界萬物互相溝通激發。所以寫評論的第一規條,就是評論者思想的深度廣度。所謂「客觀持平」,不過是寫「議論文」的標準而已。

寫書評於我也不是壞事,起碼我的書評有人會讀,小說詩歌之類卻毫無保證。不過,直到最近我才開始明白,我既然迷戀文學創作,何不用文學的方法去寫評論,或將評論寫成文學? 「我手寫我口」是媒體文字的寫作方法,並不合用於評論文字。有人說過,若媒體可完成文字的工作,那就根本不用寫文章了。我覺得,正正是評論文章也是文學,我才會繼續去寫,繼續沉迷於創作的快感。若一切能以口說,我們就不再需要文學了。這算是寫評論的第二規條。

Posted by yam_iamchingkin at 樂多Roodo!19:04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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