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9,2009

小籠包的汁與熱

(原載於《字花》第十七期(2008年12月)‧「食買瞓‧食」)

我怎能忘記那童年時代的傷痛?媽媽早就告訴我,那肉汁的騰熱,是舌尖所無法承受的,而我就是如此賴皮,如此饞嘴,也顧不得筷子拿得夠不夠正宗,手起筷落,便夾起了那隻蒸氣直冒的小籠包。包子小巧精緻,包皮白裡透黃,皮上的皺紋起伏有致,據媽媽說,包子確是出自的大師之手。可那時的我又怎會有判斷食物美色的能力?二話不說,便把包子塞進嘴裡去。

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我還是經常為饞嘴付出代價,然後我便會馬上記起那次小籠包燙舌的傷痛。畢竟燙傷舌頭是一種程度最低的痛苦,但卻又是最丟臉的事。男人大丈夫流血不流淚,可是舌頭之痛,卻遠非一般皮肉之苦可比。像那次小籠包燙舌事件,同桌家人沒有一個同情我,那完全是因為我愚蠢貪婪所造成的,實在活該。

不過,我並沒有為那次饞嘴而後侮。大概是第二次吃小籠包吧?我發現了三件事:第一,我從此愛上小籠包;第二,吃小籠包必須一口一隻,否則滋味全無;第三,吃小籠包的原因之一,就是為了燙傷舌頭。事實是,當那隻白裡透黃的小籠包給塞進嘴裡時,我除了燙得眼淚直標,還遇上了幾重感官上的轉折。

首先是中式包子特有的溫熱和鬆軟,這並非純然的騰熱,更夾纏著只有蒸籠才能焗製出來的火候。然後,為了抵禦突如其來的熱感,我把小籠包停在舌頭上,舌頭微向內捲,在包底和舌頭之間形成一道小坑,再使勁呼氣,希望用氣流帶走熱力。這時熱力會隨風漸散,但小籠包的濃香卻同時直襲味嗅兩覺,我登時血氣上湧,急不及待便咬破包皮,任由包中肉汁流出,這便是小籠包的二度騰熱。

我相信那次燙傷,應該就是在這階段發生。肉汁愈發流出,我也停不了咀嚼,因為肉香溢出,刺激食慾,同時熱力騰發,更需要靠口腔活動來散熱。之後肉汁混和餡肉從包皮破口處爆出,我不得不緊閉嘴唇,任由仍然騰熱肉汁在嘴裡翻滾。汁、香和熱肆意擠進舌底、齒夾和咽喉,整個口腔系統都浸泡在熱汁之中,我終於能用齒夾嚐出肉包之香了。

後來我才聽到「齒夾留香」這個成語,而我也一直相信,這成語是專為吃小籠包而設的,跟鎮江醋和薑絲一樣。


Posted by yam_iamchingkin at 樂多Roodo! │23:55 │回應(0)引用(0)執悟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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