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7日
錯亂的台灣
文/許慶雄(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教授)
2008.11.03
王永慶最近去世,引起台灣社會的熱烈討論。這個人出身平民百姓,能在台灣經濟成長過程中,累積財富創設巨大企業集團是事實。其中或許有其個人才能或經營手法值得學習,但是也有必須批判檢討之處,終其一生對台灣社會,若功過相抵已屬勉強,實談不上是偉人或社會大眾的楷模。
王永慶一生所創事業中,多數是破壞公共環境、犧牲大多數民眾的利益,以降低成本追求利潤而快速成長的。同時,再以不當手段與戒嚴體制下的國民黨政權官商勾結,形成產品的獨佔壟斷,再加上獎勵投資免稅而壯大,過程中使一般民眾和消費者共同承受巨大損失,如此經營手法值得學習嗎?
何況,在二十多年前就前進對台灣有敵意的大陸,勾結共產黨黨政要員,反過來威脅台灣讓步,更是成為多數台商與政客至今模仿的惡劣手段。一方面他以經營者強勢地位,來分化工會組織,打壓勞工爭取合法權益,更是毫不手軟、姿態高傲。如果再追究終其一生所繳稅金與所形成財富更不成比例,死後也無遺產稅可繳,更使當今政府要調降遺產稅率的政策成為笑話。特別是個人與企業匯往海外及中國大陸資產,其合法性、正當性又如何?由此可知,台灣社會的是非對錯,公平正義何在?實令人無奈。
然而,對王永慶的是非與價值錯亂,如果與中華民國與台灣國家定位比較起來,又算什麼?筆者在九○年代就一直主張,台北到北京最短最妥當的路線,絕非截彎取直的「直線」,而是經過紐約聯合國的「曲線」。除非台灣加入聯合國,成為國際法上「國家」,否則任何與北京的交流、談判、和解都是一面倒的投降之路。二十年來,台灣仍然未加入聯合國,但是一般台灣民眾卻一廂情願自欺欺人的認定「中華民國在台灣變成國家」、「台灣已經獨立,名叫中華民國」。所以台灣自信滿滿與中國交流,台灣民眾前往觀光、台商大舉投資,演變至今中央的北京政府派人來台收割,才有部分人產生危機感,是否為時已晚、大勢已去?
中華民國是政府,而且是中國的舊政府、非法政府,但是台灣社會卻把台北的「偽政府」錯當國家。因此,當國際社會都把兩岸和解定位為「台北政府向中央臣服」的情況下,國民黨卻高談對等尊嚴、馬英九是否應自稱總統等,而台灣派與民進黨卻忙著要拿著青天白日旗來證明台灣是國家,要馬英九自稱是中華民國總統,才能保衛台灣主權。這種是非不分、真假莫辨的立場,就是台灣的價值與信念嗎?
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被北京取代之後,由漢賊不兩立,變成「賊漢易位」,成為中國叛亂一省的偽政府。雖然仍以金錢外交收買「少數」邦交國,承認其為中國合法政府,但是在國際社會中已是國不成國、府不成府的孤立狀態。因此,藉口為了維持台灣的經貿生存空間,只好對外聲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也不是政府,只是自主關稅地區或經貿體,終於以非國家、非政府的地位(與香港一樣),勉強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與亞太經合會(APEC)。
然而,既然台灣自我主張只是經濟體,就不能有國家元首與外交部長,所以每年APEC開會,台灣只能派民間人士參加首腦(元首)會議,同時,外交部長會議也只能派人列席,中華民國的外交部長根本無法出席。即使如此,每年派出的代表,還要得到北京點頭同意才可。但是今年北京認清馬政權的投降姿態後,甚至進一步欽定人選,使台灣在國際上更像中國的地區。主張中華民國是國家、台灣已獨立的廣大台灣各界人士,你們還認為台灣、中華民國是國家嗎?只在台灣嗆馬、嗆陳雲林有用嗎?
事實上,中華民國在台灣一直是維持著「一個中國」的架構與體制。九○年代以後雖然修改大陸時期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地區」改選國會、直選總統,但是仍然是維持著漢賊不兩立的內戰狀態,一個中國隔著海峽兩岸對峙一直是台灣地區、北京中央政府與國際社會共同認定的事實。台灣大多數民眾一直要維持現狀,難道不知道現狀就是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叛亂的一省嗎?這一次陳雲林來台灣,是以中央政府國務院治理台灣辦事處(國台辦)的代表身分,來台灣指導未來如何解決兩岸各種問題,有效統治台灣的事務。
台灣人所信任由選舉組成的政府,以黨政軍全力迎接陳雲林準備和談簽協議,半數以上的台灣民眾,也都表示期待兩岸和解共創未來的和平繁榮。這種局勢下還有人主張台灣已獨立,中華民國是國家嗎?中國派、投降派急著為北京的政策護航,向馬政府施壓要求更退讓以表功,雖然不應該,但是台灣派、反中派拿著國旗,企圖以中華民國嗆陳雲林,聲稱要捍衛根本不存在的「主權」,是非又何在?甚至回到蔣介石時代,以「抓共匪」作為欺騙台灣人的口號,這種漢賊不兩立的定位,能使台灣成為獨立國家嗎?
2008年11月6日
林山田教授去世一周年感言
◎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8.11.05
林山田教授1990年轉到台大法律系任教時,我早已畢業,無緣當林教授的學生。不過,我早已常常在專業的「刑事法雜誌」上看到他發表的刑事法論文。尤其,他也常常在報章上發表政論文章,針砭時弊,正直敢言,令我印象深刻。1991年,林教授參與「一○○行動聯盟」運動,主張廢除刑法第100條關於言論叛亂的規定,後來又參與「退聯合報」運動,以教訓不公正的傳播媒體。他從研究室走上街頭,公然從事反對運動,對抗不義的體制,做一個「行動的法律人」,令同樣天生反骨的我非常敬佩。
1993年7月,林教授因「退聯合報」運動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誹謗罪成立。因我曾與承辦的女法官的丈夫陳先生同事過,我就寫一封信給這位同事,以打抱不平。信的內容大概如下:
今日閱報,得知尊夫人判決林山田教授等人誹謗罪成立,且判林教授重刑之消息。我實在驚訝莫名。同時,尊夫人在戒嚴解除,戡亂時期終止的現在,竟如此對待林教授等這些有社會良心、敢站出來對抗不公不義的人,我內心也感到萬分悲痛。
我不認識尊夫人,也從未與尊夫人謀面。但我想在此向台端表達我的一些看法,願台端能轉達尊夫人。
報載尊夫人昨天宣判後接受採訪時說:她本人無政治意念,平常也不看政治新聞,在受理該案時,還不知有退報運動云云。尊夫人似在表示其無先入為主,公正不倚,依法處理之立場。但由此項陳述也可見尊夫人對於退報運動背景認識不足,對聯合報這個眼中只有大中國,沒有台灣的無恥媒體認識不足。罵聯合報是中共的傳聲筒,是人民日報的台灣版,這一針見血的批評,怎能成立誹謗?林山田教授等人,著作等身,人格高尚(硬骨頭,不當御用學者),為一個神聖的退報運動奔走獻身,我們旁觀者沒有幫忙他們,羞愧都來不及,怎能「西瓜靠大邊」,還站在無恥的聯合報那一邊打擊他們呢?
尊夫人認為他們的行為構成誹謗,她的心態和當年美麗島事件的軍法官可說沒什麼不同,都是死抱教條,不知與時移化的無知心態。美麗島事件的軍法官當年在官方的哄抬之下,宛如為民除害的英雄,而現在有幾個人還尊敬那些他們呢,甚至還有幾個人還記得他們的姓名呢?而美麗島事件的那些被告,現在不是一個個揚眉吐氣了嗎?尊夫人這樣的判決能禁得起歷史的批判嗎?
美國著名的法律學者 HOLMES 曾說過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不是邏輯。」法官為司法人員,尊夫人身為法官,怎能關在自己的象牙塔裡,僅機械化地對法條咬文嚼字呢?怎能對於社會各界關心的退報運動,茫然無知,對於如統獨等攸觀台灣前途的政治問題,毫無意念或只是充滿偏見的八股意念呢?
我的朋友○○○是尊夫人在司法官訓練所同期學員。他曾對我說,他自己及其他許多學員對於司法官訓練所的一些無聊課程都興趣缺缺,上課時打瞌睡,但尊夫人在受訓期間仍像小學生一樣爭成績,連三民主義蔣公行誼之類的課程也戰戰兢兢,努力學習,以取得好成績,俾分發到較好的法院。這樣為某種現實利益用功,原無可厚非,但尊夫人是否八股文看太多,以致頭腦僵化了。
往者已矣(判決既下,無法更改),但來者猶可追。在此,特檢附拙文「獨立思考,思考獨立」,請轉交尊夫人,讓尊夫人聽聽官方說法之外的另一種聲音,以加強其台灣意識(即體認台灣是獨立的主體,非其他國家的一部分的意識,亦即愛國意識--愛台灣就是愛國),而產生對聯合報這個無恥媒體的同仇敵愾之心,俾伊將來對類似案件能有水準以上之判決。
我把這信的副本寄到台大法學院給素不相識的林教授,並附上我的名片。林教授收信後,打電話來向我致謝。我就這樣與林教授相識交往。
1994年,地下電台紛紛成立,言論大開。我在台北的寶島新聲(TNT)電台主持宣揚台獨的政論節目。林教授起先只是我的聽友,慢慢成為我訪談的對象,後來變成他每星期固定參加我的節目兩個小時,接受我的專訪。
1995年7月,中國在東海試射飛彈,企圖武力威脅台灣。台灣人民人心惶惶。林教授決定再上街頭,走入群眾。他找包括我在內的寶島新聲(TNT)電台幾個朋友,每星期六晚上定期在台北市政府大樓前空地集會,辦街頭演講,宣揚台獨建國理念,稱為「建國廣場」。林教授曾告訴我,他辦這個定期性的演講集會是效法普魯士(德國的前身)的哲學家,柏林大學的第一任校長費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於1807年到1808年間在被法國拿破崙占領下的柏林,冒著被法國外來政權逮捕的危險,定期作《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宣揚德意志民族意識,鼓舞德意志民族恢復信心的例子。林教授在建國廣場成立時,發表「從建國廣場出發」一文。文中說:
台灣為要走出中國的陰影,免除中國霸權擴張主義的壓迫與併吞,最迫切需要努力奮鬥的事,就是及早把台灣建立成為一個能與世界各國平起平坐的國家,使台灣在國際政治社會中具備國格,並使二千一百萬人能夠早日結束做為無國之民的痛苦,而在世界上享有國家的尊嚴。
台灣人民長期在各種外來政權的統治下,台灣意識只有存在於極為少數的有識之士,絕大多數的台灣人經過國民黨黨化教育的毒化,劣質媒體的洗腦與宰制,不但毫無台灣意識,反而還會認賊作父,排斥抗拒台灣意識。
意識主宰支配一個人的判斷跟行動,台灣人想要建國,就必須使台灣人先有台灣意識;否則,建國只是口號而已,口號喊得再響,到頭來還是空中樓閣。面對強權霸道的外國脅迫與入侵,最重要的關鍵就是社會的共識,台灣人有了台灣社會共識,二千一百萬的台灣人才能成為一個命運共同體,齊心合力使用各種有形無形的武器對付共同的敵人。
為了展現人民的力量,應該改變迄今的運動形式,將動態的街頭遊行,改為靜態的廣場聚集,為了免卻每次動員的辛苦,不必再為發動一次遊行而勞民傷財,有必要在台灣各地找出無數個適當的廣場,舉行定點定時的群眾聚會。我們不要再跟統治者抗爭或請願,我們只想喚起廣大人民的覺醒,我們要以聚集的人數,和平地向統治者展現人民的力量。
今後,每逢周末晚上,風雨無阻,台北市府前的建國廣場就等著大家的到來。為了買些花、木,美化或綠化台灣家庭,大家會到建國花市。為了保衛台灣的大家園,參與台灣的建國,那就到建國廣場!
費希特的演講也是一星期一次,共辦14次。我們的建國廣場則風雨無阻,連續辦了75次,持續一年多。去年林教授去世前,說他對這段每星期六晚上席地而坐,集會演講的日子,非常懷念,並要我整理一套當時所拍的照片給他做紀念。
1996年4月,建國廣場另設地下電台,以FM 95.9的頻率在大台北地區廣播。75次的街頭演講結束後,建國廣場就以地下電台繼續運作,以至於今。
1996年6月,主張「大膽西進」的許信良接替主張「大和解」的施明德擔任民進黨主席,民進黨的台獨黨綱逐漸變成「歷史文件」。獨派對民進黨越來越不滿。有人建議林教授另組新的政黨,以實現政政治理想。林教授就利用暑假期間結合了一群人,籌組建國黨。建國黨終於1996年10月成立。「一○○行動聯盟」的大老李鎮源擔任主席,林教授擔任副主席。
林教授籌組建國黨時,曾問我是否加入繼續一起打拼。我跟他說,建國廣場是社運團體,建國黨是政黨,兩者性質不同。我想讓建國廣場繼續運作下去,不想加入這個新政黨。林教授於是將建國廣場這個攤子交給我,自己專心辦建國黨去了。從此以後,我跟林教授就較少見面了。
建國黨初成立時,聲勢不錯。想不到1998年6月許信良卸任民進黨主席,由林義雄接任後,民進黨的公信力又高了起來。相對的,建國黨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兩三年後就泡沫化了。建國黨做不起來,林教授失望之情,可以想見。2004年從台大退休之後,他就隱居在好山好水的宜蘭礁溪,鮮少過問時政了。
林教授生活樸實,不尚華靡。1995年我看到他開一部老爺車,太過寒酸,就在電台節目中,以獎勵林教授出版《德國胡思錄》一書的名義,公開募款來補助林教授,想讓他換一部新車。聽友反應熱烈,一下子就募到五十幾萬元。但林教授拒絕把該款供自己使用,而把它轉作新設的建國廣場的經費。去年得知林教授惡性腫瘤時,我和幾個建國廣場的老戰友到他在宜蘭的家中看他。他開車帶我們到五峰旗瀑布一帶走走。我發現他所開的車,還是十二年前那部老爺車,只是顏色重新塗娤過而已。林教授說那部車還是很好開,所以一直沒有換新。
林教授去世轉眼已滿一年了。林教授去世後,民進黨失去政權,國民黨復辟執政。此刻,國民黨政府正在積極偵辦民進黨執政時期的貪腐弊案。好幾個陳水扁當政時炙手可熱的人物已被收押,但主嫌陳水扁還在四處取暖,控訴國民黨政府對他的「政治迫害」。執政八年,讓台獨運動的聲勢盪到谷底的陳水扁,現在竟高喊台灣獨立建國的口號,一副台獨急先鋒的模樣。
去年我們去探訪正在跟惡性腫瘤搏鬥的林教授時,林教授開玩笑的說:「民進黨執政後,罵也不是,不罵也不是,我心情鬱卒,心肝結成丸,因此得病。」林教授對民進黨執政成績的失望,可見一斑。林教授沒有機會聽到陳水扁家族將鉅款藏匿海外的消息,應算是一種「福氣」。否則,他可能也和桃園的民進黨老黨員吳文魁一樣,會活活被陳水扁家族的唯利是圖的醜行氣死。
相對於民進黨政客的墮落,林教授的堅持理想及清廉自持,更顯得可貴。謹以此文表達對他的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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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日
台灣地位如何,最好由國際法院提供諮詢意見
hsiao :
給你回應的這一位李登輝學校的學弟,似乎贊成李登輝的「美屬論」化。他說:「台灣人的唯一保障民主自由的途徑就是結合國際大國……不如讓台灣問題國際化,而非國內(中國)化。」這種說法含有太多的個人的主觀願望、期待,這不是認定事實應有的態度。
「台灣是否屬於美國?」這是事實狀態認定的問題,解答這個問題時,不能加上個人的主觀偏見。
再者,「台灣是否屬於美國?」這是事實狀態認定的問題。「台灣應否屬於美國?」或「台灣應否國際化?」這是評價問題、政策問題。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例如「張三很窮」,這是事實。「張三想成為比爾蓋茲第二」,這是理想。事實狀態客觀存在,再怎麼不利,再怎麼不喜歡,還是要認。如果張三自我吹噓,說他現在是比爾蓋茲第二,也無法改變他現在很窮的事實。
美屬派及傳統獨派的盲點之一,就是常把「理想」當「現實」,把「應然」當「實然」,把「主觀」當「客觀」。
台灣的法律地位的現狀如何,人云亦云,莫衷一是。標準答案在哪裡?在國際法院。我認定「台灣屬於中國」,是假設自己是國際法院的法官,以國際法的觀點,僅量客觀而作出的結論。
科索沃於今年二月單方面宣布獨立,是否符合國際法,成為國家?其母國塞爾維亞已在今年9月開議的本屆聯合國大會提案,轉請國際法院就此問題,提供諮詢意見(聯合國憲章第96條第1項參照)。這是一項值得我們注意的新聞。
關於台灣地位問題,如能由國際法院提供諮詢意見,也是一個解決辦法。但北京有提案自信嗎?傳統獨派有贏的自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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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日
連結陳水扁或切割陳水扁
國民黨陣營以無數的爆料和新聞放送,宣傳說:「陳水扁等於貪腐,陳水扁代表民進黨,所以民進黨等於貪腐黨。」江文瑜教授說這種陳水扁和民進黨連結的操作方法,對民進黨很傷。
一粒老鼠屎會搞壞一鍋粥。但一包調味包也會使一碗泡麵香噴噴。問題不在粥或麵裡加不加東西,而在加什麼東西,是老鼠屎,還是調味包。陳水扁既然曾是民進黨黨員及重要幹部,國民黨把他和民進黨連結,是很正常的。因此,問題不在連結,而在陳水扁是老鼠屎,還是調味包。如果陳水扁沒有貪腐,不是老鼠屎,則國民黨怎麼連結民進黨,對民進黨也無傷。如果陳水扁不但沒有貪腐,而且是「台灣之光」,是調味包,則國民黨越連結,對民進黨越好。今天,國民黨把陳水扁和民進黨連結的結果,既然對民進黨很傷,表示很多人認為陳水扁是老鼠屎,有貪腐。
在很多人認為陳水扁貪腐的情況下,怪國民黨把陳水扁和民進黨連結是無濟於事的。要解除陳水扁對民進黨的傷害,唯有二途:證明陳水扁沒有貪腐或民進黨與陳水扁切割。陳水扁已承認其家庭有鉅款藏再海外,該款縱屬選舉結餘款,不是貪污款,也已難脫「貪財腐敗」之名。故證明陳水扁沒有貪腐,不太可能。民進黨唯有與陳水扁切割,才能避免被牽連。把陳水扁與民進黨間的相鄰關係、包含關係消除,才能避免國民黨把陳水扁和民進黨連結。
江文瑜教授說要擺脫陳水扁和民進黨的連結關係的陰影,就是另樹立一個全新的連結關係,就是「蔡英文等於進步,蔡英文代表民進黨、民進黨等於進步黨」,而沒有提到民進黨要與陳水扁切割,顯然沒抓到重點。蓋「蔡英文和民進黨的連結」的光芒有多強,另人懷疑,何況這種連結再怎麼有正面性,「陳水扁和民進黨的連結」的負面性還是陰魂不散,無法擺脫。
國民黨為了打擊民進黨,把陳水扁和民進黨作連結。奇怪的是,陳水扁自己和其支持者如金恒煒、曹長青之流,也把陳水扁和民進黨,甚至綠營、本土菁英或甚至整個台灣的命運作連結。
陳水扁說:「馬英九就是要消滅民進黨,要消滅民進黨就是要先打倒阿扁。將阿扁弄倒,這樣民進黨就會倒,就沒人跟他選。阿扁倒,台灣人的希望、精神就會倒。把扁拉倒、台灣就倒。」陳水扁把自己和民進黨或整個台灣的命運作連結,是設詞狡辯,不足採信,但為了博取同情,以求自保可說情有可原。
另人搖頭的是金恒煒、曹長青這些挺扁到底派也跟陳水扁一鼻孔出氣。
金恒煒說:「把陳水扁打倒在地,目的就是拔去綠營的冠冕。最好的成效,莫若造成民進黨“時無英雄”的窘境,或者自認進入後陳水扁時代。“去台灣化”與“去陳水扁化”正是一刀的兩刃。這就是為什麼“馬統”非要傾全力打扁不可的原因。」
曹長青說:「輿論定罪的目的之一,就是利用義憤,解除綠營對陳水扁的支持,然後對孤立的陳水扁可任意政治凌遲,以解他們對綠營拿去八年政權的心頭大恨。國民黨用爆料煽動起恨扁情緒,就等於給綠營整體打了一支麻醉劑,在整體沒有知覺之後,他們就可以對任何綠營領袖任意動刀了。國民黨就可以鏟除本土精英、摧毀綠營士氣;讓你們一蹶不振,元氣長期恢復不起來,於是達到他們連續掌權的戰略目標。」
照金恒煒、曹長青的說法,陳水扁就像以前的蔣介石是「民族的救星」,中華民族非蔣介石無法得救一樣,是民進黨、綠營及台灣的「救星」。民進黨、綠營及台灣非陳水扁不可。陳水扁完蛋,民進黨、綠營或甚至整個台灣都會完蛋。為了民進黨、綠營或甚至整個台灣不至於完蛋,就要挺陳水扁到底,不管陳水扁家族是否藏鉅款於海外。原來,他們把陳水扁和民進黨、綠營及台灣連結,目的不是保護民進黨、綠營或台灣,而是保護陳水扁。
金恒煒又說,如果綠營要跟陳水扁切割,就是中了國民黨的計,就「比豬還笨」,不,「比馬還笨」。但是,國民黨把陳水扁和民進黨連結,金恒煒也把陳水扁和民進黨連結。應該是金恒煒自己中了國民黨的計吧!馬英九把陳水扁和民進黨作負面的連結,照江文瑜教授的說法,是成功的。這就表示金恒煒把陳水扁和民進黨作的正面連結是失敗的。這樣看來,應該是金恒煒自己「比馬還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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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7日
陳水扁與路易十六
法國國王路易十六有寫日記的習慣。1789年7月14日,法國憤怒的民眾衝破巴斯底監獄,法國大革命爆發當日,路易十六的日記只寫幾個字:「今天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他可能想像不到從那一天開始,他已踏上往斷頭台的旅程。
去年,陳水扁仍當總管時,想在今年總管選舉時,同時舉辦入聯公投。這引起美國的嚴重關切,認為這是朝向宣佈獨立的一步。其實,陳錢總管只是想利用入聯議題,騙總管選舉的選票而已。對他的國務機要費刑案及海外密帳而言,民進黨人當選接班,總比國民黨當選接班好。他才不是真的想搞台獨。
於是,去年9月13日他利用接受美國華爾街日報專訪時,澄清說:「我要告訴美國政府,明年3月22日之後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縱使入聯公投通過,還是回到原點。」
陳錢總管以為「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的公投可以騙到總管選舉的選票。事實證明不是如此。對我這個台獨的真實信徒而言,「會有事情發生」的作為,即「會改變台灣法律地位,能使台灣由非國家變成國家」的作為,才能讓我有走到投票所的動力。
陳錢總管辦了「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的公投,沒騙到選票。結果,復辟的國民黨政府一上台就對他進行「抄家滅族」(陳錢總管用語)行動。
六神無主,心慌意亂的陳錢總管,昨天到寺廟向濟公神明請求指引,濟公神明說:「關關難過關關過」。他聽了頗樂,以為自己的案子到最後,又是「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但濟公神明的開示一語雙「關」,未必對他有利。他也可能會被關入牢──關一關,日子難過,但關一關,日子還是會過。
但無論如何,他不用像路易十六那樣上斷頭台,也不用像耶穌一樣上十字架(他最近常提及的意象),可以安享餘年及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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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6日
《短評》一位被傳統獨派誤導的留學生
傳統獨派誤認台灣是國家,加上有些統派誤認「中華民國」是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的另一個國家,這些「兩岸兩國論」,使台灣的年輕學子出國後,發生困惑。
這些留學生,有些會清醒,就像威權時代被國民黨洗腦的留學生,有一些(老台獨)出國後會清醒一樣。有些如下文作者張雅晴,就冥頑不靈,堅持舊思維,就像威權時代被國民黨洗腦的留學生,有一些(如馬英九)出國後也冥頑不靈,堅持舊思維一樣。
不同的政府,不一定就是兩個國家。一國發生逐鹿中原的內戰時,就有兩個政府。由台海兩岸有不同的政府,就認定有兩個國家,太天真。
什麼叫「實質上是兩個分開的國家」?兩個「事實上(de facto)」國家嗎?「事實上(de facto)」國家不是國家。
維基百科雖然也會出錯,但水準絕不會比這位搞不清政府與國家的關係的張小姐差。
張的文章說:「我們的存在居然這麼薄弱,薄弱到一個來自台灣的人,無法說服他人台灣是一個國家。」這和張小姐的法政知識和口才有關係。更重要的,傳統獨派的理論根本無法說服頭腦清醒的外國人(只有台灣內部一些笨蛋在相濡以沫,互相取暖),再好的口才也沒用。
張的文章最後說:「如果我們都來自於一個有尊嚴的國家,我們就不需自卑。」這是自慰。自慰沒用,還是覺醒吧!認清台灣非國家的危險,努力於台獨運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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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5日
台灣屬於中國的理由
註:本文已刊載於「新台灣新聞周刊」2008.09.25 第653期「建國相談室」專欄。
台灣是否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現狀認定的問題,在台灣內部眾說紛紜。
統派當然認為台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屬於「中國」(或者說「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至於傳統獨派,大多認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只是尚未正常,要正名、制憲之後才能正常(正名制憲派)。但有些人認為台灣雖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也不屬於中國、美國或其他國家,迄今地位未定(地位未定派)。有些人則認為台灣是美國的屬地,台灣獨立是要脫離美國而獨立(脫美獨立派)。有些人甚至認為台灣是在聯合國託管狀態下,台灣獨立是要脫離聯合國託管而獨立(脫聯獨立派)。
哪一個說法才對呢?很不幸的,傳統獨派都錯誤,統派才是正確的。在現狀的認定上,我和統派看法一樣──台灣事實上(de facto)獨立,法律上(de jure)統一,屬於中國。但我不是統派,因為在理想上,統派主張走向事實上統一,我則主張法律上獨立。我是新觀念的獨派,姑且稱為「脫中獨立派」。
為什麼台灣屬於中國呢?這要先從法律的條文或原則的基本結構談起。
一項法律的條文或原則有兩個部分──「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某項具體的法律事實符合法律的條文或原則所定的法律要件,就會自動產生該條文或原則所定的法律效果。所謂法律效果,通常指權利或義務的取得、喪失或變更。例如不動產買賣契約的簽定是法律事實,產生的法律效果就是出賣人或買受人各有各的權利或義務。買受人支付價金(清償)是法律事實,產生的法律效果就是支付價金的義務消滅。
台灣的領土主權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屬於日本,應無疑義。問題都發生在終戰之後。終戰後台灣的領土主權如何變動,牽涉到哪些法律的條文或原則,以及發生哪些法律事實,必須逐一考查,整體衡量,才能妥當。傳統獨派在台灣現狀的認定上,不是犯了「邏輯演繹,昧於事實」,就是犯了「瞎子摸象,以偏概全」的錯誤。
有人說領土的移轉必須依據條約。也就是說,只有「條約的簽訂」這項法律事實才能產生領土變動的法律效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的第2條只記載日本放棄台灣的領土主權而已,沒有說要把台灣的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因此,中國不能取得台灣的領土主權云云。按條約固然是領土變動的依據,如1895年的馬關條約使台灣的領土主權由中國移轉到日本。但國際法的法源,除了條約之外,還包括國際習慣及一般法律原則,甚至判例、學說(見國際法院規約第38條)。因此,領土的變動並非只有經由條約一途,經由其他法律事實,如時效、先占、人民自決等,以適用有關的國際法原則也可以發生。
又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之後,有關台灣領土主權變動的法律事實,陸續發生,不僅舊金山和約的簽訂這一項而已。傳統獨派都很重視舊金山和約,幾乎把它當作帝王條款。脫美獨立派、脫聯獨立派甚至單從舊金山和約的條文,加以演繹,而把六十多年來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實及其法律效果棄置不顧,最後得出台灣現仍由美軍占領中或聯合國託管中的結論。台灣現仍由美軍占領中或聯合國託管中嗎?天啊,真是活見鬼!去街上走走看看,問一問路人吧!脫美獨立派、脫聯獨立派就是「邏輯演繹,昧於事實」的概念法學派。
美國已故最高法院法官霍爾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1841-1935)在他的名著「普通法(The Common Law)」一書中,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不是邏輯」。這是對只會咬文嚼字,在概念上邏輯演繹,而不顧經驗事實的「概念法學派」的批判。當然,霍爾姆斯的意思不是說法律的運作可以違反邏輯。他只是強調經驗事實的重要而已。也就是說,法律的運作也要從經驗上、事實面出發,不能只是從抽象的條文概念,作邏輯演繹而已。
台灣的領土主權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日本轉換到中國的法律依據,除了條約拘束的原則之外,尚有先占原則、有效統治原則、人民自決原則等。相關的法律事實有三:一是中國占領(不只受降,還想建省),二是日本拋棄(投降時及簽和約時),三是台灣人民同意(人民自決權的另類行使)。其中台灣人民同意這項是關鍵。如台灣人民不同意,中國占領也沒用。台灣人民既已同意,日本不拋棄也沒用。
為什麼台灣人民同意是關鍵呢?尊重被統治的人民的意思是國際法的一般原則(人民自決原則)。違反被統治的人民的意思的措施,在國際法上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反過來說,順應被統治的人民的意思的措施,在國際法上往往會被認定為合法。西方法諺說:「同意不生違法」或「同意不生侵害」(That to which a man consent cannot be considered an injury.),就是這個意思。
例如國際法上的「托巴原則(Tobar Doctrine)」認為依革命方式成立的政府,他國不得予以承認,須該政府舉行大選,得到大多數人民的擁護後,才可以加以承認。
台灣人民1945年張燈結彩,歡迎祖國接收台灣,對台灣被歸為中國的一省興高采烈。台灣人民長期以來,尤其民主開放以後,不斷以選票選出民意代表去認同「一中憲法」(把台灣列為大中國的台灣地區的憲法)。台灣人民選出的總管陳水扁於執政時一再強調「不宣佈獨立」。最近選出的總管馬英九認為兩岸非兩國,台灣只是地區,反對台灣獨立,更不在話下。也就是說,台灣人民六十多年來行使人民自決權的結果,不是如一些傳統獨派說的,因所謂「人民的有效自決」而使台灣進化成國家。相反的,歷史事實在在說明台灣人民同意中國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以及台灣在法理上歸為中國的一省。
請問一個人認賊作父,開門揖賊,然後又同意這個賊在房內吃喝拉撒、作威作福時,我們能說這個賊非法占領這個人的房屋嗎?再問:那個賊要求這個人把房子的產權給他,那個人就同意照辦了,我們能說房子產權不屬於那個賊嗎?
因此,在探討台灣的領土主權的歸屬時,我們不能忽視六十多年來台灣人民同意中國占領並擁有台灣的事實。我們甚至要重視這個事實,並認為這是論及台灣領土主權歸屬的關鍵所在。不此之為,僅在一些歷史文件上咬文嚼字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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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0日
老兵已死,不是慢慢凋謝
2008.09.20
我與許昭榮先生只有一面之緣,並無交情。但今年5月20日許先生自焚那一天晚上,住在高雄,正趕到旗津自焚現場的王明哲打電話告知住在台北的我這項消息時,我就想起1998年在台北二二八紀念館參觀鄭南榕自焚十週年的紀念展「火鳳凰之愛」時,與在現場當導覽志工的許先生見了一次面。
我記得許先生當時曾自我介紹說他是台籍老兵出身,在做有關台籍老兵的事情。許先生並熱心為我及同行者導覽在展覽場模擬佈置的鄭南榕自焚現場。焦黑的牆壁、焦黑的天花板、焦黑的地板、焦黑的桌椅,令人觸目驚心。許先生對鄭南榕的推崇,自不在話下。想不到十年之後,許先生自己也步鄭南榕的後塵,化為火鳳凰而去。
許先生的一生傳奇性的遭遇,是台灣人悲哀的例證。
許先生因出生於日治時代的1928年,無可選擇的成為日本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16歲的他加入了日本海軍志願兵,曾被派到中國戰場,為日本而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因中國接收台灣,他變成中國人。二二八事件之後,他加入「中(華民)國海軍」。國共內戰正酣時,而被遣送至山東、河北,為國民黨政權而戰。後來,他認同台灣獨立運動,不想再當中國人。1958年,因在軍中傳閱台獨刊物而被捕判刑,他在綠島坐了十年的政治牢。1968年出獄後,經商期間,他又曾經因為外銷的包裝紙箱打上「Republic of Taiwan」而被警備總部以涉嫌叛亂,羈押四個多月,幸獲不起訴。1985年,因商務出差到美國的他跑去參加了美國加州台灣人社團為聲援「施明德的獄中絕食」,而舉行的示威遊行。他因此被台灣政府列入「黑名單」,護照被取消,變成無法回台灣的政治難民。後來,他獲得加拿大的政治庇護,流亡加拿大。1991年台灣政府取消「黑名單」,他才回到了台灣。
許先生的身世,令我想到兩部電影的情節。一部是電影「小巨人」(Little Big Man, 1970)。主角Jack Crabb是19世紀美國的白人,十歲時跟隨父母到西部拓荒,因蓬車隊遭印地安人劫掠,父母雙亡,變成孤兒。他被另一族的印地安人撿去扶養。老酋長視他如自己的孫子,把他培養成印地安戰士。青少年時,他參與對抗美國騎兵隊的戰鬥。被追殺時,他用英文跟對方對談,表明白人身分,而免於一死。他被帶回到白人社會,回復白人身分。長大結婚後,他的白人妻子又在印地安人劫掠時,被印地安人擄去。
他為了尋找妻子,充當美國騎兵隊的斥候,深入印地安區。但當他看到美國騎兵隊攻擊印地安人,心狠手辣,非常不滿。他轉投靠先前養他的印地安酋長,在印地安人部落生活,並另娶印地安人為妻。但後來他的印地安部落又遇到美國騎兵隊的攻擊,妻及子都被打死。他再度表明白人身分,被帶回美國騎兵隊,回白人社會。
為了報復美國騎兵隊殺妻殺子之仇,他又充當美國騎兵隊的斥候,引領美國騎兵隊深入印地安區送死。美國騎兵隊被印地安人殲滅,他殘存,被印地安人帶回印地安區生活。一直到美國不再虐殺印地安人,與印地安人和解共生之後,他又回到白人社會,直到老死。
另一部電影是「歐洲歐洲 / 歐洲奇譚」(Europa Europa / Europe Europe / Hitlerjunge Salomon, 1990)」。主角Salomon Perel是猶太裔的德國人。1934年,他九歲時,納粹政府在德國境內發動「碎玻璃之夜」迫害猶太人。他全家人於是搬到波蘭,以為會比較安全。不料德國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東侵波蘭。他與哥哥繼續向東逃亡進入蘇聯統治地區。因與哥哥失散,他被安置在蘇聯的孤兒院內,受蘇聯的教育,變成蘇聯人,並加入共產黨青年團。
當德國於1941年入侵蘇聯時,他被德軍抓到。他用德文向德軍騙稱他是德國裔的立陶宛人,在波蘭讀過書。德軍不疑有他,把他收編入伍,成為德國兵。後來,他因表現不錯,被納入希特勒青年團,並被送到專門學校受訓。在學校時,他為了避免被老師、女友看到他下體做過割禮,洩漏猶太人的身分,用盡苦心,吃盡苦頭。
德國敗退時,他所屬的青年軍被派去保衛柏林。蘇聯軍來時,他向蘇聯軍投降。在戰俘營,他用流利的俄文向蘇聯軍輸誠,說自己是猶太人,不是德軍,但不被採信。當他即將要被槍斃時,他那失散多年也在戰俘營的哥哥認出他。他因此撿回一命。後來他和哥哥,到巴勒斯坦,為猶太人復國,建立以色列而努力。以色列建國成功,他才取得了屬於自己的國籍,固定了自己的身分。
許先生身世的坎坷,實在不下於這兩部電影的主角。
美國的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1880-1964)將軍在韓戰期間,擔任聯合國軍的指揮官,主張越過鴨綠江,打向中國,直搗黃龍。但他的主戰論不合白宮的口味。結果,和中國宋朝時主戰的岳飛被主和的偏安朝廷召回一樣,他被主和的白宮解職調回美國。回到美國後不久,他在美國國會發表告別演講時,說了一句名言:「老兵不死,只會慢慢凋謝。(Old soldiers never die, they just fade away.)」
「老兵不死」,一般人把它解釋成:「老兵的精神不死」。但這樣解釋之後,如何解釋後一段「只會慢慢凋謝」呢?老兵的精神只會慢慢被人遺忘嗎?這種解釋有點奇怪。我認為「老兵不死」還是指老兵的肉體不死。老兵因戰技高超,往往從死裡求生,是戰場的殘存者、勝利者,是打不死的,終能解甲歸田,慢慢老去,壽終正寢。
不過,麥克阿瑟的意思應不止於此。麥克阿瑟說這句話時是一位剛剛失去戰場的將軍,內心充滿委曲怨嘆。他說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老兵身經百戰,卻找不到戰場可以戰死沙場,馬革裹屍,報效國家,只能退伍回鄉,慢慢凋謝,令人遺憾。
台籍老兵許先生到了晚年,不甘心慢慢凋謝。他決心重入戰場,打他的最後一戰──為陣亡的台籍老兵找一塊地,興建紀念公園,並立紀念碑。
他終於爭取到了在高雄旗津的一塊地,立了「台灣無名戰士紀念碑」,並展開「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的初期工程。但政府方面的阻礙重重。今年三月,高雄市議會決議將「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在改名為「和平紀念公園」,甚至想把刻有「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字樣的石碑遷走,令他很不滿。他寄望陳水扁在卸任總管職位前能去關心一下,又被拒絕。
他對民進黨執政八年的成績也失望透頂。今年5月2日,他發表「民進黨的悲哀」一文。文中說:「阿扁政團上台執政即得意忘形,傲慢自大,不但未以“台灣之子”代表台灣人民,感謝天地、告慰先靈,更未虛心照顧基層百姓,並且漠視“台灣歷代戰歿海外英靈”之悲情及其歷史定位,甚至僅僅八年,即把台灣民族推上絕滅的邊緣!」
於是,他決定在陳水扁下台之日,在公園的紀念碑前自焚抗議。第二次大戰時的硫黃島戰役中,很多日本兵堅守陣地,寧死不降。「戰爭與和平紀念公園」是老兵許先生的陣地。為了保衛他的陣地,他以死來表示絕不退縮。
老兵已死,是戰鬥中陣亡,不是慢慢凋謝。
我與許先生只有一面之緣,並無交情。但今年6月7日在高雄鳳山舉行的許先生告別禮拜,我也從台北去參加,向這位老兵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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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3日
美國又說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自由時報似要把美國的作法怪罪於馬英九政府──馬政府無能,才造成這樣。其實那通電文是美國行之有年的行政命令,美國的一慣立場就是如此,豈能怪罪於馬政府?罵馬政府,當然可以,但不能亂罵一通。
最近大罵馬英九政府矮化台灣的綠營人士,你們怎麼沒有大罵美國「矮化」台灣?怎麼不到AIT去抗議呢?你們這些只會找題目搞藍綠對抗的爛貨,有種去對抗美國啊!
美國政府的電文中又說,美國對台灣在國際組織中的名稱,也不採取任何立場,美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都接受的安排與名稱。
這和美國一向說台灣問題由台海兩岸和平解決的政策一致。由此可見:美國認為台灣是台海兩岸的國家(中國)的領土。美國對台灣沒有領土的主張。美國也不認為台灣是它的占領地或屬地。否則,美國豈有放任台海兩岸自行解決,而不介入之理?
主張台灣屬於美國屬地的「美屬派」怎麼也對此消息不置一詞?請問美屬派的城仲模,關於台灣問題,美國為什麼說由「台海兩岸」和平解決,而不說由「美中雙方」、「美台雙方」或「美中台三方」和平解決?
一個多月前也有一項重要消息。美國總統布希在2008年7月31日說:「美國在中、台議題上確有一些紅線。希望沒有(台灣)片面宣布獨立的事情發生。我們的政策仍舊一樣。(There was some red lines for the United States on this issue. There would be no unilateral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Our policy was still the same.)」、「美國不支持(台灣)片面的宣布獨立。(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support a unilateral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最近大罵馬英九政府矮化台灣的綠營人士對這消息,也無反應,視為當然。綠營的自由時報甚至沒報導這項消息。
布希總統的話也是在吐臭綠營人士所謂「台灣是國家」的說法。很清楚地,布希總統認為台灣不是國家,要宣布獨立才能成為國家,但宣布獨立會觸犯美國的紅線。
美國又說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事實上,兩岸非兩國。宣佈獨立才有兩國。執政八年不敢宣佈獨立的扁政府的餘孽及走狗,給林北(你爸)閉嘴!少放馬後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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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2日
台獨會被黑心政客喊衰
陳錢總管執政八年,一味討好統派,對獨派只是敷衍了事。最近,爆發其妻吳淑珍偷偷地將鉅款以子女名義藏匿海外,整個家族涉嫌貪腐的醜聞,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後,他突然高喊台獨,以求脫身。套用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革命家羅蘭夫人(Madame Roland)的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O Liberty, Liberty, how many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thy name!)」,陳錢總管的行徑,令人慨嘆曰:「台獨,台獨,多少的罪惡假汝之名而行!」台獨居然變成陳錢總管貪腐的漂白劑。
弊案纏身的陳錢總管高喊台獨,令人聯想到數年前殺人越貨的劉煥榮被執行槍決之前高喊「中華民國萬歲」的情景。一個殺人越貨的歹徒突然戴上「愛國者」的面具,多麼突兀啊!
試問,劉煥榮生前的殺人越貨,是為了貢獻「中華民國萬歲」嗎?喊「中華民國萬歲」就能合理化他殺人越貨的行為嗎?同樣的,陳錢總管之妻吳淑珍偷偷地將鉅款以子女名義藏匿海外,是為了貢獻台獨嗎?喊台獨就能合理化他們一家貪腐的行為嗎?
「中華民國萬歲」這句口號由真實的「中華民國」愛國者喊出,「中華民國」才能萬歲不絕。一個殺人越貨的死刑犯喊「中華民國萬歲」,這是「中華民國」的不幸。「中華民國」會被他喊衰。
台獨也是如此。台獨運動者要潔身自愛,才有公信力,才能引起民眾的共鳴。「台獨萬歲」要由台獨的真實信徒喊出,才有成功的希望。品性不佳的黑心政客喊台獨,會壞了台獨的名聲。如果台獨運動者盡是一群作奸犯科、投機貪財之流,民眾不退避三舍才怪。
投機政客陳錢總管1989年競選立委時,為了跟謝長廷搶綠營選票,他曾高喊「台灣獨立萬萬歲」。當時的他形象清新,喊台獨雖然只是騙選票,但對台獨無傷,甚至有助於改善一般人對台獨的誤解。
1994年以後,陳錢總管都是競選首長。為了爭取中間選民,他視台獨為票房毒藥,避之危恐不及。他在當台北市長、總管期間聲望較高時,避談台獨,不給台獨加分。現在,「扁」腳畢露、聲譽掃地的他,為了自保,居然又高喊台獨起來了。這真是台獨的不幸。台獨會被他喊衰。
陳錢總管把藏匿鉅款於海外之事,推給其妻,被罵「不像個男人」,壞了「男人」的名聲。他設詞狡辯,被罵「律師性格」,壞了「律師」的名聲。如今,他身陷弊案,又高喊台獨,壞了「台獨」的名聲。身為「男人」、「律師」、「台獨」的我,可說臉上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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