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7日

保釣無聊,保台為要

保釣無聊,保台為要
◎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8.06.20
2008年總管大選前,北京鎮壓西藏抗暴,舉世憤怒。平常對北京低聲下氣的國民黨的參選人馬英九突然對北京唱聲:「不排除抵制2008年北京奧運。」口口聲聲說北京的飛彈瞄準台灣的民進黨,卻認為馬英九太激進,不應該這樣說。如此軟弱的表現,可說荒腔走板了。
最近台灣漁船在釣魚台海域遭到日本巡邏艦撞沉。以前是保釣急先鋒,曾說不惜對日本一戰,現在坐上總管大位的馬英九,變得謹慎而畏縮。相形之下,民進黨卻硬起來了,高呼保釣,鼓譟反日,喊得比泛藍陣營還大聲。民進黨這次是不是做對了呢?還是錯。理由如下。
首先,說釣魚台不屬於日本,很難說得過去。
中國以前認為台灣「男無情,女無義」,所以在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戰敗議和,簽立馬關條約時,把台灣割讓給日本,斷尾以求生。現在台灣富足,中國就改稱台灣是「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中國人的勢利,由此可見。
同樣的,釣魚台是如鼻屎般大,「既無男,也無女」的無人小島,中國當然更看不在眼裡了。姑不論日本是否早在馬關條約之前,就先占釣魚台,把它納入版圖。假定釣魚台在馬關條約之前屬於中國,那麼馬關條約所定的割讓標的「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是否包括釣魚台在內呢?當然包括在內。理由很簡單,舉重明輕也。
語云:「某(福老話,妻也)死了,哪在乎那個尿桶!」大的台灣都割讓了,會獨留一個當時認為無經濟價值,也無戰略價值的無人小島在東海,夾在將成為日本領土的台灣和日本的琉球之間嗎?如此有何意義?因此,在日本統治台灣時期,釣魚台屬於日本,應無疑義。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釣魚台被作為日本沖繩縣的一部分而被美國佔領。同時接收台灣的中國政府當時對此並無異議。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1952年的中日和約以明文記載「日本放棄台灣」時,中國大陸及台灣也沒主張日本放棄的台灣包括被美國佔領的釣魚台,而向美國有所要求。台灣政府甚至在官方製作的地圖及教科書上把釣魚台列為日本領土。直到,1970年代聯合國的報告說釣魚台一帶有豐富的海底石油蘊藏,中國大陸及台灣才眼睛一亮,開始「保釣」起來了。可見,中國人的保釣是功利的、財迷心竅的,動機不正當。
1972年美國結束對於沖繩的佔領,不顧中國大陸及台灣的反對,將釣魚台連同沖繩移交日本,不另將釣魚台移交中國大陸或台灣。可見美國認定舊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所載日本放棄的台灣,不包括釣魚台在內。釣魚台的主權仍屬於日本。將釣魚台移交日本,是物歸原主。此後,釣魚台一直在日本實效統治中。在此情況下,很難說釣魚台不屬於日本。中國大陸及台灣對於釣魚台主權的依據不足,如何保釣?
其次,保釣即使成功,對維持台灣現狀或台獨都沒好處。
台灣最重要,釣魚台其次。台灣面臨被中國併吞的危機。台灣不保,保釣有什麼用?台灣如有美日安保條約的保護傘的遮護,有益無害。讓日本控制釣魚台,美日安保條約的保護傘就延伸到釣魚台,那麼美日安保條約的保護傘不是更靠近台灣,對台灣更有利嗎?台灣為什麼要為一個釣魚台,而推開美日安保條約的保護傘呢?
台灣沒國格,沒有國際地位。台灣要以獨立建國作為第一優先,全力去爭取台灣的國格,不應該費神去保釣。有些政客為釣魚台的主權,要求政府不惜對日本一戰,卻不為台灣的主權,要求政府不惜對中國一戰,真是本末倒置
義大利統一的功臣加富爾(Camillo Cavour, 1810-1861)知道意大利在先前統一運動的失敗,主要在於缺乏外援,以對抗奧地利的干預。因此當他擔任撒丁尼亞(義大利統一前的主要地方勢力)的首相時,就運用其外交手腕,去尋求英國的同情和法國的軍事支援。1859年1月加富爾與法國的拿破崙三世簽訂秘密條約,締結反奧同盟,大膽地約定如果法國幫助撒丁尼亞擊敗奧地利,建立北義大利王國,撒丁尼亞就把毗連法國的薩伏依和尼斯兩個地方,割讓給法國作報酬。
後來,撒丁尼亞與法國聯合對奧開戰,獲得勝利。當加富爾要將薩伏依和尼斯割讓給法國時,遭到政敵反對,說他賣國,使他一度辭職。為了義大利的整體利益,加富爾可說忍辱負重。
加富爾知道輕重緩急,以爭取法國的援助為先。台灣的政治人物要效法這種雄才大略,以爭取日本對台獨的同情或支持為先,讓台獨能夠早日成功。不要為了保釣,傷害台灣的利益,破壞了獨立建國的大計。
最後,保釣會讓中國漁翁得利。
在台灣主權屬於中國,尚未獨立的現階段,台灣爭釣魚台的領土主權等於當中國打手,為中國作嫁衣裳。保釣如果成功,也是屬於中國。再說,北京認為現階段不必因為釣魚台問題的小事,妨害到與日本交好的大事。因此,對於釣魚台問題,北京本身想扮白臉,當好人,採取冷處理的態度。在此情況下,台灣如果自願扮黑臉,當壞人,一頭熱地以保釣去衝撞日本,這不是便宜了北京嗎?有台灣當北京的馬前卒,北京在與日本交涉時,就增加了籌碼。例如最近日本在和北京談判共同開發東海油田時,對北京讓步很多,這多少和台灣的保釣運動有關。北京因台灣的保釣而得到了利益,台灣則只是搞壞台日關係而已,能得到什麼?難道日本人來台觀光的人數會增加嗎?
保釣欠缺主權依據,也不利於台灣,更不利於獨立建國。奉勸朝野政客,尤其民進黨政客,別再糊里糊塗,跟泛藍政客胡鬧了!



參考資料


  台獨聯盟對此次釣魚台事件之聲明

黃昭堂 台獨聯盟主席2008-06-16
有關這次台灣漁船在釣魚台海域不幸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艇撞沉,引起台灣輿情沸騰,另據報載,日本各界也非常震驚。
一般國際社會,友好國家之間為了領土問題,也很容易釀成重大紛爭。台灣與日本乃是脣齒關係,近十多年來的友好關係蒸蒸日上,目前可說是半世紀以來的頂峰,因此希望兩國朝野以冷靜態度來處理這次事件。處理這種事件的最佳方式,就是雙方應將事實真相透明公開,再行思考彌補之策。
這次事件雖然是漁船被撞沉的問題,但其根本癥結乃是領土主權的問題。如果釣魚台是台灣的領土,則此番漁船在自己領海內釣魚是完全合法的行為;如果釣魚台的主權屬於日本,則日本巡邏艇的執法行動屬於合法,但手段是否過當,亦有值得商榷之處。
釣魚台列島屬無人島,自古以來,唯有琉球、台灣漁民在沿海捕魚,由於陸地狹小不宜居住,所以從來未曾發生領土主權問題。
後來根據1895年日清兩國簽訂的馬關條約,台灣歸屬於日本。台灣與琉球的漁民繼續以過去的習慣捕魚營生,彼此相安無事,日本漁民也曾經登上釣魚台搭設曬魚之棚架。
二次大戰之後,美國佔領琉球期間,以釣魚台為靶場,一直持續到1972年美國將琉球歸還日本為止,當時美國也將釣魚台一併交還日本。自該年以後,日本對釣魚台實施有效統治。
1952年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台灣,從此以後,台灣主權屬於台灣,另有一說則是台灣主權地位未定。但無論如何,台灣人及其政府未曾對國際社會提出擁有釣魚台主權的主張,雖然,據說日本統治台灣時期,曾將釣魚台歸屬宜蘭郡治理。
到了1968年左右,根據調查報告,釣魚台海域之海底蘊藏大量石油,立刻引來國際注目,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始對釣魚台主權提出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認為台灣是其領土,釣魚台屬於台灣,所以釣魚台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由此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釣魚台的主權主張,乃是牽強附會的間接關係。事實上,台灣既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釣魚台主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絕無歸屬關係之理。
於此台日關係篤好之際發生此一不幸事件,希望台灣與日本基於友好國家關係,兩國政府以和平、理性原則進行交涉,妥善解決此一爭端,以維護兩國的共同利益。
根據歷史經驗,主權問題之交涉通常曠日費時,為維繫彼此長期的友善關係,兩國宜先協商暫時性的解決方案,將釣魚台海域之漁業及海底資源,由兩國國民共享。 

台灣國的釣魚台主權論述
■ 黃啟堯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Max-Planck Institute國際法研究)
自由時報  2008年6月18日
台灣海釣船聯合號在釣魚台的海上事故發生後,此群島的主權歸屬再度成為國內外的焦點。釣魚台的主權爭議固然由來已久,有日本國的主權主張,有中華民國的主權主張,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主張,卻獨不見台灣國的主權主張,十分令人遺憾。
國內藍營人士由於親中反日意識形態作祟,不免借題發揮、敵友不分,而綠營人士卻又親日反中,對釣島主權形同放棄。很顯然的,無論反應過度或自動棄權,二者均不符合國家利益。
鑒於歷史、地理與法律,釣魚台既不屬於中華民國,亦不屬於日本,更不屬於中國,因此有必要提出一全新的台灣國立場的主權論述,以符合當今環境下全民的需求。
釣魚台在地理上,是台灣的大陸棚( continental shelf)延伸,是台灣的附屬島嶼,距離本島也遠較距日本琉球及中國大陸為近,此為其自然的主權歸屬。
一八九五年一月日本將此島劃入版圖作為前哨,並無法律效力,其正式取得乃是在三個月後馬關條約中台澎的受讓,然而此一領土取得因出自於武力,故未獲國際承認(Stimson Doctrine;也因此,日本在二次戰後一九五一年的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包括台灣澎湖等不法取得之領土,依國際習慣法解釋上,附屬島嶼當然包含於本島之內,依據聯合國憲章,此地區人民有自決獨立之權利。
當美國在一九四五年將台灣的行政權移交給中華民國時,釣魚台卻仍由美軍託管,直至一九七二年將行政權( administrative territory)移交予日本,然而,行政權不等於主權,此為其人為的主權變更。
釣魚台歸屬的時代意義,在於和平民主與安定;以非和平反民主方式取得者,終將歸還或放棄。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席次為中共所取代,使西太平洋的安全和平面臨挑戰。
為避免釣魚台落入中共之手而威脅亞太的自由民主與繁榮,將此島嶼行政權暫交日本,藉以強化美日安保對於區域安全的作用,實為權宜之計。然而,此條約旨在維護區域安定,而非用以承認主權或承諾武力,無需過度解讀。另方面,亦應認知台日共同的安全利益遠大於釣島利益,故應以一善意鄰國之立場理性和平的態度處理海上事故。
因日方主張事實管領,且此一事故的原因亦在於實現此一目的,我國既已宣示主權,自不能無管理事實;但為避免造成佔有事實之衝突,司法管轄權之行使具有高度的主權象徵性。台灣法院應立即受理此案,俟判決作成後再與日方協商,由日本法院承認,行政機關執行,或由台日兩國同意下將交由國際海洋法庭仲裁等,都是正當且適當的法律程序。

《國際名家專欄》 美日聯盟的尖閣暗礁
作者 譚慎格〈John J. Tracik, Jr.〉(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自由時報  2008.07.29  國際新聞中心魏國金譯
二○○四年三月,也就是上次尖閣群島(台灣稱之為釣魚台)爭議浮現之際,美國國務院申明美日安全保障條約範圍包含相關島嶼,當時的國務院發言人艾瑞里表示:「自從一九七二年尖閣群島以作為沖繩的一部分,歸還日本以來,該列島就在日本政府的行政管轄權下。」他繼續說:「一九六○年簽訂的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指出,該條約適用於日本轄下的領土,因此,安保條約的第五條也適用於尖閣群島。」所以,雖然美國或許不會就尖閣群島的究極主權問題採取立場,但從尖閣群島被美國納入成為對日本安全承諾的一部分看來,美國支持誰不言可喻。
尖閣群島的主權基礎何在?
就尖閣群島的主權問題,美國國務院說不出口的,讓我來澄清:尖閣群島是日本的。
尖閣群島是由漁業資源豐富的東海海域上八個無人小島所組成,在行政上,尖閣群島是琉球島鏈的一部分。根據舊金山和約的第三條,尖閣群島被界定在「南西諸島」之內,並依此條約,美國政府被授權「在這些島嶼的領土與居民,包括領海,有行使所有與任何行政、立法與司法的權力。」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佔領、管轄這些島嶼達二十七年,至一九七二年,美國將列島的主權歸還給日本,以作為沖繩歸還條約的一環。
日本於一八九五年一月首度聲稱擁有尖閣群島主權,這是因為經年累月頻繁的船難與災禍事故,讓東京當局咸信應在那兒建立燈塔。對尖閣群島的主權宣示與同年中日甲午戰爭達成協議的日本殖民佔領台灣事件沒有關聯。
據馬英九博士(現在的台灣總統)指出,在上世紀之交,一位姓古賀的日本商人發現尖閣主島,並掌握一座可供應兩百人飲用水的淡水水泉。之後他將工人、食物與補給物資運送至尖閣主要島嶼,同時蓋房子、蓋蓄水池、船塢、倉庫,闢建排水溝渠與農田,並經營鮪魚漁場與罐頭加工廠,鮪魚罐頭事業還持續到二戰之時。顯然,就國際法而言,尖閣列島具有「島嶼」資格,因為它們能夠「支撐人類居住」。這十分重要,因為根據中日雙方均簽署的聯合國海洋公約,一座「島嶼」能讓所有權人擁有兩百海里的專屬經濟海域,並對當中的資源與海底礦產握有主權,就此案,島嶼所有權人是日本。
一九七二年五月十五日,在軍事佔領二十五年後,美國國務院指出,美國對沖繩領土的「所有權利與利益」讓與日本,「其中包括我們依據安保條約第五條所管理的尖閣群島」。
一九六九年之前,北京的中國共產黨人與台北國民黨人皆無顯露任何對尖閣群島的欲望。台灣在一九六九年之前出版的地圖不是沒有完全描繪出該列島、沒有陳明其島名,不然就是把國界劃在尖閣群島以西(意指這些島嶼是在日本海域)。在我收集到的地圖中,有一本一九六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測繪總局以秘密的形式,在北京出版、含十八頁插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省地圖集」之「福建省、台灣省」部分,內中將列島標定為「尖閣群島」-這是日名的漢字,而非中文名稱的「釣魚台」。北京人民日報一九五三年六月,一篇呼籲沖繩居民反抗佔領其家園的美帝的評論中,將「尖閣」群島列舉為琉球島嶼中的一部分,這明確證明,甚至在韓戰方酣之際,北京政府視尖閣群島為日本所有。
一九六八年之前,台北與北京完全不知道擁有尖閣群島的任何特別利益。然而,一九六八年,為聯合國亞洲暨遠東地區經濟委員會撰寫研究報告的地質學家艾默里與新野弘提到,「台日間大陸棚或為全球油藏最豐富地區之論,是高度可能的」。當這件新聞在日本受到一些歡迎之際,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當時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大陸,則備受刺激,因而開始檢視中國對尖閣群島與海底油田的主權宣稱。
在某時刻,台灣的中國流亡者宣稱握有清朝最後太后慈禧賜該列島給大臣盛宣懷的「諭旨」,這個證據在台灣與北京廣泛傳播,並被提出來作為中國對該列島所有權的歷史依據。然而,最近學界認為,這個證據恐是「偽證」,因為該「諭旨」文件不是清朝的風格、印璽不對、紙張的品質也不是清朝所用的。如今,仍有台灣統派名嘴堅稱尖閣群島的原始諭旨被盛宣懷的直系外孫女「保管在洛杉磯的銀行保險箱內」。
海底石油
雖然有關東海石油蘊藏量可媲美沙烏地阿拉伯的說法已消散無蹤,但領海的議題現在卻幾乎成了「面子」問題,使得石油和天然氣可以繼續為爭議火上加油。認為中國最大興趣在石油的日本很早以前便默許「春曉」(日方稱作白樺)油氣田的開發,這塊油氣田就恰巧橫跨兩國兩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重疊範圍的中間線,但這只有在尖閣群島的專屬經濟海域歸屬於日本時才能成立,在與日本官員私下的會談中,我得知一件諷刺的事實:從油氣田通到中國海岸的中國海底油管,部分資金來自日本政府的開發援助(ODA)計畫。
為了緩和與中國的緊張關係,特別是為了減輕與中國領海的糾紛,日本試圖讓中國接受「共同開發」橫跨各自經濟海域的油氣田,以求中國回報承認日方的合法性宣稱。然而,中國對於日方企圖在承認日本領海宣示的基礎下「共同開發」白樺油氣田的努力,一再冷漠視之。二○○八年六月十八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再次堅稱:「中方在東海有關問題上的一貫主張和立場沒有變化。春曉油氣田完全在中國的主權權利範圍內,與共同開發無關。在東海劃界問題上,中方不承認所謂『中間線』的立場沒有變化。」
鑒於主動向北京示好、協助中國開發白樺(春曉)油氣田卻沒有獲得中國對日本領海主權的某種認同,東京方面是犯了策略大錯。中國現在站定抽乾白樺油氣田的態勢,同時在劃界議題上以不合作態度,對日採掣肘之舉。而目前至少尚有其他三座橫跨中央線的油田:翌檜(龍井)、楠(斷橋)與橡樹(天外天),不過其定界並非依賴尖閣列島的專屬經濟海域界線。
北京愈益強硬
回到一九七二年,由於文化大革命與一九七二年北京、東京關係正常化後,持續數年的日中友好年代,使得北京對尖閣列島的主權宣示稍有延遲。但到了二○○三年,中國與日本互爭心理上的亞洲龍頭,促使中國開始在東海展示其海上實力。至二○○五年八月,中國戰鬥機在鄰近日本本島的公海上跟蹤日本P-3偵察機。日本媒體這才首度揭露,之前中國「可疑」船隻經年侵入日本海域與領空。
日本自衛隊的「秘密」檔案指出,二○○三年中國潛艦進入日本領海的「這個區域」至少六次。二○○四年,中國侵入日本專屬經濟海域變得司空見慣,到該年五月,中國海測船侵入專屬海域事件至少達十二起。六月間,日本媒體報導,前年十一月,中國潛艦進入日本領海,並對日本海岸線的風光顯得「怡然自得」。
二○○五年十月間,部署在白樺油氣田附近的中國現代級驅逐艦,艦上的射控雷達「瞄準」一架日本P-3巡邏機,而另一艘中國海軍艦艇上的火砲雷達則鎖定周邊一艘日本海岸衛隊船艦。顯然地,中國在張牙舞爪。到了二○○六年十月,中國在東海進行的實彈軍演,香港媒體謠傳演習想定涉及模擬武裝佔領尖閣列島。
中國在東海的領土進取令日本有所警覺,日本的國安部門視中國為亞洲的頭號挑戰,並撥出鉅款,用於飛彈防衛、海軍系統與新式戰機上。
不過,北京的外交手腕極為靈巧,他們巧妙的緩解對日本施加的壓力,引誘日本遠離擔憂和盟邦。現在,北京避免直接敵對東京,不過當然歡迎台灣介入尖閣群島爭議。這有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把這議題變成中國人的民族主義問題,而不只是自我宣傳。
孔子時代備受崇敬的中國戰略家孫子指出,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尖閣議題確實離間了台灣與日本,如果美國迴避其美日安保條約承諾中關於尖閣群島的部分,恐傷害日本對美日同盟的信賴。如果美國當局視聯合號事件是不成熟的台灣與敏感的日本間爆發出的小嫌隙,而拒絕挺身而出,中國就可能開始直接對東京施壓。
自滿的華府讓北京來填補亞洲領導權的真空是不會帶來任何好處。美日安保條約是明確關乎尖閣列島。華盛頓面對他作為「盟邦」之責與明確表明其對尖閣議題的立場,此其時也。

Posted by akiyoshi at 樂多Roodo! │15:25 │回應(0)引用(0)台灣獨立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台灣獨立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128373